水闸技术管理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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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上、下游水位。
4上、下游河道的安全运行水位和流量。
2.1.2水闸控制运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1统筹兼顾兴利与除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及生态环境效益,综合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各行业、各部门的要求。
2综合利用水资源。
3服从流域或区域防洪调度。
2.1.3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规划设计要求、所承担的任务和所在流域或区域防汛抗旱调度方案,按年度或分阶段制定控制运用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1.4水闸运用应按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
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应详细记录、复核,执行完毕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留存水闸操作运行记录。
2.1.5水闸超过设计控制指标运用时,应进行分析论证和安全复核,提出可行的运用方案和改造措施,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2.1.6在保证工程安全,不影响防洪、引水等效益的前提下,宜满足下列要求:
1保持通航河道水位相对稳定和最小通航水深。
2利用鱼道或采取其他运用方式保护渔业资源。
3水力发电。
2.1.7当水闸上、下游河道水体被污染,水闸保护范围内有影响工程安全的活动时,水闸管理单位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1.8有淤积的水闸,应采取妥善的运用方式防淤减淤。
2.1.9泄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船舶或漂浮物影响闸门启闭或危及闸门、建筑物安全。
2.1.10通航河道上的水闸,管理单位应及时与当地航运主管部门互通信息,通报水情。
2.2各类水闸的控制运用
2.2.1节制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来水情况和用水需要,适时调节上游水位和下泄流量。
2出现洪水时及时泄洪;
汛末适时拦蓄尾洪,增加蓄水量。
3多泥沙河道取水枢纽中的节制闸,兼顾取水和排沙要求。
2.2.2分洪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到分洪预备通知后,立即做好开闸前的准备工作。
2接到分洪指令后,按时开闸分洪,开闸前鸣笛报警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上下游人员及船只撤离。
3分洪初期,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严密监视消能防冲设施的安全。
4分洪过程中,做好巡视检查和观测工作,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情、水情变化情况,根据指令及时调整水闸泄量。
2.2.3排水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适宜于生活、工农业和生态需求的闸上水位;
多雨季节有暴雨天气预报时,适时预降内河水位;
汛期充分利用外河水位回落时机排水。
2双向运用的排水闸,根据用水需要,适时引水。
3渠段或者渠系建筑物枢纽的退水闸、排冰闸,按工程设计设定的运行调度原则和水情、冰情实际情况实施退水、排冰。
2.2.4引水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水源情况和用水需求,有计划地进行引水。
2多泥沙河道上的引水闸,如闸上最高水位因河床淤积抬高,超过规定运用参数时,应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度汛措施。
3利用浑水灌溉的引水闸,充分利用沙峰时机,有计划地进行淤灌。
4当来水水质不能满足用水单位要求时,按上级部门指令减少引水流量直至停止引水。
5设有冲砂闸时,根据来水情况适时冲砂。
2.2.5挡潮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潮位落至闸上水位以下时开闸排水;
在潮位回涨至与闸上水位相平时关闸;
任何情况下均应防止海水倒灌。
2根据各个季节供水与排水的不同要求,控制适宜的内河水位,汛期有暴雨预报时,适时预降内河水位。
3汛期充分利用泄水冲淤;
非汛期有冲淤水源的,宜在大潮期退潮时冲淤。
4对于有通航功能的水闸,根据涨落潮的时机、潮水对内河影响等因素确定运用方式。
2.2.6设有通航孔的水闸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完成设计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任务为主,兼顾通航;
因防汛、抗旱等要求需要停止通航时,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开闸通航宜白天进行,通航时的水位差,应以保证通航和工程设施安全为原则。
3遇有大风、大雪、大雾、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宜停止通航,确有必要通航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设施和通航安全。
2.3冰冻期间运用
2.3.1严寒冰冻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防止建筑物及闸门受冰压力作用而损坏。
2.3.2冰冻期间启闭闸门前,应采取措施,消除闸门周边和运转部位的冻结。
2.3.3在封冻期间,应保持闸上水位平稳,以利上游形成冰盖。
2.3.4解冻期间不宜泄水,如必须泄水,应将闸门提出水面或小开度泄水,对于多孔水闸,可少数孔全开运行。
2.4闸门操作运行
2.4.1闸门操作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闸流量应与上、下游水位相适应,使水跃发生在消力池内。
可根据实测的闸下水位—安全流量关系图表进行操作。
2过闸水流应平稳,避免发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回流、漩涡等不良流态。
3关闸或减少过闸流量时,避免下游河道水位消落过快。
4开闸或关闸过程中,避免闸门停留在发生振动的位置。
2.4.2闸门启闭前应作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上、下游管理范围和安全警戒区内有无船只、漂浮物或其他施工作业,并进行处理。
2检查闸门启、闭状态,有无卡阻。
3检查启闭设备及供电设备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4观察上、下游水位和流态,核对流量与闸门开度。
2.4.3多孔水闸的闸门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设计要求或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启闭,没有专门规定的应同时均匀启闭,不能同时启闭的,应由中间孔向两侧依次对称开启,由两侧向中间孔依次对称关闭。
2多孔挡潮闸闸下河道淤积严重时,可开启单孔或少数孔闸门进行适度冲淤,同时加强观测,防止消能防冲设施遭受损坏。
3双层孔口或上、下扉布置的闸门,应先开启底层或下扉的闸门,再开启上层或上扉的闸门,关闭时顺序相反。
2.4.4涵洞式水闸闸门运行,应避免洞内长时间处于明满流交替状态。
2.4.5闸门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按操作程序,由持有上岗证的人员进行操作。
2电动、手摇两用启闭机人工操作前,应先断开电源;
闭门时严禁松开制动器使闸门自由下落;
闸门操作结束时,应立即取下摇柄或断开离合器。
3有锁定装置的闸门,启闭闸门前应先打开锁定装置。
4两台启闭机启闭一扇闸门的,应严格控制保持同步。
5闸门启闭过程中如发现超载、卡阻、倾斜、杂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检查并处理。
6液压启闭机启闭闸门到达预定位置,压力仍然升高时,应控制油压。
7闸门开启接近最大开度或关闭接近闸底时,应注意及时停车,卷扬启闭机可采用点按关停,螺杆启闭机可采用手动关停;
遇有闸门关闭不严现象,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螺杆启闭机严禁强行顶压。
2.4.6闸门运用应填写工作日志,记录内容包括:
启闭依据、操作时间、操作人员、启闭顺序、闸门开度及历时、启闭机运行状态、上下游水位、流量、流态、异常或事故处理情况等。
2.4.7采用自动监控的水闸,应按照设定程序进行操作,并保留操作记录。
3.1一般规定
3.1.1水闸检查观测宜包括下列内容:
1监视并掌握水情、水流形态、设施性能、运行状态和变化趋势,为运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危及水闸正常运行和安全。
3验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科研成果,为有关科研调查项目提供资料。
3.1.2水闸检查观测工作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按规定的内容(或项目)、测次和时间执行。
2观测成果应真实、准确,监测精度应符合要求,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并定期进行整编。
3观测设施应妥善维护,监测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校验、维护。
3.2水闸检查
3.2.1水闸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3.2.2检查人员应按预先制定的检查程序对水闸进行检查,检查频次如下:
1日常检查由水闸运行管理人员负责进行。
建成初期,宜每周2次;
正常运行期,可减少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
汛期应增加检查次数;
水闸在设计水位运行时,每天应至少检查1次。
2定期检查由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每年汛前、汛后、引水前后、严寒地区的冰冻期起始和结束时进行。
3水闸经受地震、风暴潮、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或超过设计水位运行后,发现较大隐患、异常或拟进行技术改造时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由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3.2.3检查内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1管理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是否有影响水闸安全运行的障碍物,环境是否整洁、美观。
2闸室结构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情况;
永久缝的开合和止水工作状况;
闸室混凝土及砌石结构有无破损;
混凝土裂缝、剥蚀和碳化情况;
门槽埋件有无破损;
交通桥结构有无破损等。
3混凝土铺盖是否完整;
黏土铺盖有无沉陷、塌坑、裂缝;
排水孔是否淤堵;
排水量、浑浊度有无变化。
4消能设施有无磨损冲蚀;
河床及岸坡是否有冲刷或淤积;
过闸水流流态情况。
5岸墙及上、下游翼墙分缝是否错动,止水是否失效;
翼墙排水管有无堵塞,排水量及浑浊度有无变化;
岸坡有无坍滑、错动、开裂迹象。
6堤岸顶面有无塌陷、裂缝;
背水坡及堤脚有无渗漏、破坏等。
7监测设施有无破损,监测数据是否正常。
8闸门有无表面涂层剥落、门体变形、锈蚀、焊缝开裂,螺栓、铆钉有无松动或缺失;
支承行走机构各部件是否完好,运转是否灵活;
止水装置是否完好;
闸门运行时有无偏斜、卡阻现象,局部开启时振动区有无变化或异常;
门叶上、下游有无泥沙、杂物淤积;
闸门防冰冻系统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等。
9启闭机械是否运转灵活、制动可靠,有无腐蚀和异常声响;
机架有无损伤、焊缝开裂、螺栓松动;
钢丝绳有无断丝、卡阻、磨损、锈蚀、接头不牢、变形;
零部件有无缺损、裂纹、凹陷、磨损;
螺杆有无弯曲变形;
油路是否通畅、有无泄漏,油量、油质是否符合要求等。
10电气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外表是否整洁,有无涂层脱落、锈蚀;
安装是否稳固可靠;
电线、电缆绝缘有无破损,接头是否牢固;
开关、按钮是否动作灵活、准确可靠;
指示仪表是否指示正确;
接地是否可靠,绝缘电阻值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准确可靠;
防雷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备用电源是否完好可靠。
11远程控制、监控系统是否正常;
预警系统是否正常;
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否正常;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设施及信号、标志是否完好。
3.2.4水闸检查应填写记录,及时整理检查资料,编写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日期。
2检查目的和任务。
3检查结果(包括文字记录、略图、照片等)。
4与以往检查结果的对比、分析和判断。
5异常情况及原因分析。
6检查结论及建议。
7检查组成员签名。
3.3水闸观测
3.3.1水闸观测分一般性观测和专门性观测两大类,观测内容宜按设计要求确定,也可根据水闸运行管理需要增加观测内容。
一般性观测包括:
水位、流量、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扬压力、闸下流态、冲刷、淤积等。
专门性观测主要包括:
永久缝、结构应力、地基反力、墙后土压力、水质、泥沙、冰凌等。
水闸观测项目和测次见表3.3.1。
表3.3.1水闸观测项目及测次
观测类别
观测项目
水闸规模
测次
大型
中型
一般性观测
上、下游水位
●
2次/天~4次/天
流量
垂直位移
1次/月~2次/年
水平位移
○
扬压力
1次/旬~2次/旬
侧向绕渗
闸下流态
过流时,2次/天~4次/天
上、下游冲淤
汛期前后、洪水前后
专门性观测
接缝变化
结构应力
1次/月~1次/季
地基反力
墙后土压力
水质分析
2次/年
泥沙
按需要
冰凌
其他项目
气温
逐日量
起测基点校验
1次/年
工作基点校验
1次/3~5年
注1:
●为应设项目;
○为可选项目;
具体观测项目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定。
注2:
表中测次均系正常情况下人工测读的最低要求,特殊时期(如洪水、地震、风暴潮等)增加测次,自动观测可根据需要适当加密测次。
注3:
水闸建成初期,测次一般取上限,性态稳定后测次可取下限。
注4:
具有相关性的观测项目需同时进行。
3.3.2水闸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移观测应符合GB50026的有关规定,大型水闸变形观测应符合二等测量要求,中型水闸应符合三等测量要求。
2扬压力和绕渗观测,应同时观测上、下游水位,并注意观测渗透的滞后现象。
对于受潮汐影响的水闸,应在每月最高潮位期间选测一次,观测时间以测到潮汐周期内最高和最低潮位及潮位变化中扬压力过程线为准。
3测压管管口高程宜按不低于三等水准测量的要求每年校测1次。
测压管灵敏度检查可3~5年进行1次。
管内淤塞影响观测时,应立即进行清掏。
如经灵敏度检查不合格,堵塞、淤积经处理无效,或经资料分析测压管已失效时,宜在该孔附近重新埋设测压管。
4水位、流量、水质、泥沙和冰凌等项目的观测,可参照现行水文观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观测项目的观测方法及要求可参照现行各专业规范执行。
3.3.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编,并编写观测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观测设备情况,包括设施的布置、型号、完好率、观测初始值等。
3观测方法。
4主要观测成果。
5结论与建议。
4.1一般规定
4.1.1水闸工程的维修养护应坚持“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修并重”,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随时进行保养和局部维修,以保证工程及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1.2水闸工程的维修养护按工作内容和费用可分为养护和维修。
4.1.3水闸工程维修应遵循下列程序:
检查评估、编报维修方案(或设计文件)、实施、验收。
4.1.4工程出险时,应按预案组织抢修。
在抢修的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可组织专家会商论证抢修方案。
4.1.5水闸工程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归档。
4.2混凝土及砌石工程养护
4.2.1应经常清理建筑物表面,保持清洁整齐,无积水、散落物、杂草或杂物。
4.2.2应及时清理、疏通建筑物或部(构)件的排水沟、排水孔,保持排水畅通。
4.2.3应及时修复建筑物局部破损。
4.2.4应及时打捞、清理闸前积存的漂浮物。
4.2.5寒冷地区,应经常检查并修复防冻胀设施。
4.3混凝土工程维修
4.3.1水闸的混凝土结构严重受损,影响安全运用时,应拆除并修复损坏部分。
必要时,应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消力池底板、护坦等工程部位,在修复混凝土的同时,重新敷设垫层(或反滤层)。
2翼墙部位,在修复混凝土结构的同时,重新做好墙后回填、排水及其反滤体。
3涵洞(管)部位,在修复混凝土结构的同时,重新做好周边土回填。
4.3.2混凝土结构承载力不足的,可采用增加断面、改变连接方式、粘贴钢板或碳纤维布等方法补强、加固。
4.3.3混凝土裂缝处理,应考虑裂缝所处的部位及环境,按裂缝深度、宽度及结构的工作性能,选择相应的修补材料和施工工艺,在低温季节裂缝开度较大时进行修补:
1表层裂缝宽度小于表4.3.3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时,可不予处理;
如有防止裂缝拓展和内部钢筋锈蚀的必要,可采用表面喷涂料封闭保护。
2表层裂缝宽度大于表4.3.3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时,为防止裂缝拓展和内部钢筋锈蚀,宜采用表面粘贴片材或玻璃丝布、开槽充填弹性树脂基砂浆或弹性嵌缝材料进行处理。
表4.3.3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单位:
mm
区域
部位
水上区
水位变动区
水下区
寒冷地区
温和地区
内河淡水区
0.30
0.20
0.25
沿海海水区
0.15
注:
气候分区划分标准为,寒冷地区指累年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10℃、不高于-3℃的地区;
温和地区指累年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3℃的地区。
3深层裂缝和贯穿性裂缝,为恢复结构的整体性,宜采用灌浆补强加固处理。
4影响建筑物整体受力的裂缝,以及因超载或强度不足而开裂的部位,可采用粘贴钢板或碳纤维布、增加断面、施加预应力等方法补强加固。
5渗(漏)水的裂缝,应先堵漏,再修补。
4.3.4混凝土渗水处理,可按混凝土缺陷性状和渗水量,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1混凝土架空、蜂窝等形成的漏水通道,当水压力小于0.1MPa时,可采用快速止水砂浆堵漏处理;
当水压力不小于0.1MPa时,可采用灌浆处理。
2混凝土抗渗性能低,出现大面积渗水时,可在迎水面喷涂防渗材料或浇筑混凝土防渗面板进行处理。
3混凝土内部不密实或网状深层裂缝造成的散渗,可采用灌浆处理。
4混凝土渗水处理,也可采用经过技术论证的其他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
4.3.5修补混凝土冻融剥蚀,应先凿除损伤的混凝土,再回填满足抗冻要求的混凝土(砂浆)或聚合物混凝土(砂浆)。
混凝土(砂浆)的抗冻等级、材料性能及配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3.6钢筋锈蚀引起的混凝土损害,应先凿除已破损的混凝土,处理锈蚀的钢筋,然后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1损害面积较小时,可回填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砂浆),并用防碳化、防氯离子和耐其他介质腐蚀的涂料保护,也可直接回填聚合物混凝土(砂浆)。
2损害面积较大、施工作业面许可时,可采用喷射混凝土(砂浆),并用涂料封闭保护。
3回填各种混凝土(砂浆)前,应在基面上涂刷与修补材料相适应的基液或界面粘结剂。
4修补被氯离子侵蚀的混凝土时,应添加钢筋阻锈剂。
4.3.7修复混凝土磨损,应根据磨损源不同,采用相应的高抗冲耐磨材料。
对于悬移质磨损,可用高强硅粉混凝土(砂浆)、铸石板等修复;
对于推移质磨损,可用高强铁矿石硅粉混凝土(砂浆)等修复。
4.3.8混凝土空蚀修复,应首先清除造成空蚀的条件(如体形不当、不平整度超标、无通气设施及闸门运用不合理等),然后对空蚀部位采用高抗空蚀材料进行修补,如高强硅粉钢纤维混凝土(砂浆)、聚合物水泥混凝土(砂浆)等,对水下部位的空蚀,也可采用树脂混凝土(砂浆)进行修补。
4.3.9处理混凝土表面碳化,应按不同的碳化深度采用相应的措施:
1若碳化深度接近或超过钢筋保护层时,可按4.3.5条进行处理。
2若碳化深度较浅时,应首先清除混凝土表面附着物和污物,然后喷涂防碳化涂料封闭保护。
4.3.10混凝土表面防护,宜在混凝土表面喷涂涂料,预防或阻止环境介质对建筑物的侵害。
4.3.11混凝土建筑物修补施工技术要求见附录A,并可参考SL230的有关规定。
4.4砌石工程维修
4.4.1砌石工程受损,影响水闸安全运行,应拆除损坏部分并修复。
施工时应做好相邻区域的垫层、反滤、排水等设施。
4.4.2浆砌石工程不能满足防渗要求时,可采用灌浆、迎水面喷射混凝土(砂浆)或浇筑混凝土防渗墙等措施。
4.5防渗、排水设施及永久缝维修养护
4.5.1铺盖出现局部冲蚀、冻胀损坏,应及时修补。
4.5.2消力池、护坦上的排水井(沟、孔)或翼墙、护坡上的排水管应保持畅通,反滤层淤塞或失效的,重新补设排水井(沟、孔、管)。
4.5.3永久缝填充物老化、脱落、流失,应及时充填封堵。
沥青井的井口(出流管、盖板等)应经常保养,并按规定加热、补灌沥青。
永久缝处理,应按其所处部位、原止水材料以及承压水头选用相应的修补方法。
修补施工技术要求参见附录A。
4.6水闸地基及两岸防护工程维修养护
4.6.1岩基上水闸的防渗帷幕失效,应重建帷幕。
钻孔、灌浆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6.2水闸基础与基岩接触面发生渗漏时,宜采用水泥接触灌浆;
基岩裂隙发育或岩石破碎的,可进行水闸基础固结灌浆。
4.6.3土基上水闸的水平段和出口段渗流坡降超过允许值时,可采取延长渗径、提高地基出口容许出逸坡降等措施。
4.6.4软土地基上水闸的最大沉降量或相邻部位的最大沉降差超过允许值时,可采取改变结构型式、加强结构刚度、加固地基、选用适应性强的沉降缝等措施。
4.6.5水闸基础下有液化土层或有潜在液化危险的部位,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可采取水闸基础灌浆、板桩围封等措施。
4.6.6水闸两岸山体岩石破碎、裂隙发育或岩溶渗漏,宜采用水泥(或化学)灌浆处理;
也可采用上游铺盖、下游导排等措施。
4.6.7水闸两侧为土质堤岸,绕渗可能形成渗透破坏时,可采取上游翼墙防渗处理、两侧堤岸灌浆、堤岸开槽填筑截水墙等措施,同时做好下游反滤、排水设施。
4.6.8水闸与土质堤岸接合部位出现集中渗漏(接触冲刷)时,可采用灌浆、开槽填筑截水墙等措施,同时做好下游反滤、排水设施。
4.6.9挡土墙出现墙身倾斜、滑动迹象,或经验算抗滑稳定不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墙后减载、更换回填料、增设排水设施、增设阻滑板或锚杆、降低地下水位等措施。
4.7堤岸工程和堤顶路面维修养护
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