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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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登记回执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办理结果告知书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无更正权告知书

河源市农业局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

(仅限公民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快递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登记回执

()第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予以答复。

河源市农业局

年月日

延期答复告知书

()第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

□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

特此告知。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纸质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费用。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费用。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建议你(单位)向(机关名称)咨询,联系方式为。

年月日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登记回执》()第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补正通知书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提供日期告知书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并于年月日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第号。

你(单位)已经办理妥当申请手续,本机关将于年月日前按照你(单位)指定的/以下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其他方式,具体为

向你(单位)提供该信息。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信息。

本机关尚不能确定该信息是否可向申请人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特申请贵机关对该信息进行审查,确定该信息是否可向申请人公开。

审查结果请于年月日前函告我机关。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请你(单位)将是否同意公开该信息的意见,于年月日前函告本机关(以收到时间为准)。

逾期不作答复,本机关将认为你(单位)同意公开该信息,并向申请人予以提供。

本机关于年月日征询你(单位)是否公开该信息的意见(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第号),你(单位)答复不同意公开该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认为:

□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其他,

决定向申请人公开该信息。

信息

更正情况

信息更正内容描述

信息更正证明材料

其他说明

河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

你(单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更正申请,申请更正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办理结果告知书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更正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你(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确定对你(单位)申请更正的信息:

□予以更正

□予以部分更正

□不予更正

经查,你(单位)申请更正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无权更正。

本机关已将你(单位)的更正申请转送(机关名称),联系方式为。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更正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或你(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证明本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

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更正信息的内容,或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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