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模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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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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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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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自评估情况汇总
节地与室
外环境
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运营
管理
优选
项数
控制项共20项
总项数
9
/
达标
不达标
不参评
无法判定
一般项共36项
10
优选项共12项
15
创新项
星级
3、自评估结论
经自评估,本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控制项全部达标,一般项与优选项项数达到设计阶段星级的标准。
4、项目效果图
二、自评内容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名称
类别
编号
标准条文
判定
控制项
5.1.1
绿色建筑的选址和建设不应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场地的选择与建设符合北京市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非法占用保护区用地,不应破坏需要保护的自然资源;
2场地设计应保留和利用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水系和植被等自然资源,确需改造的,在工程结束后应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水文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
5.1.2
建筑场地选址避免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风灾及含氡土壤的威胁。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5.1.3
不影响周边建筑物的日照要求。
5.1.4
不对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带来光污染,控制建筑外立面可产生反射光和眩光的材质以及室外照明中射向夜空、住户外窗和溢出场地边界的光束。
5.1.5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通过合理布局和隔离等措施降低污染源的影响。
5.1.6
施工过程满足《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中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各种环境污染和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
一般项
5.1.7
优先选择具有城市改造潜力、适合再开发的场地,以减少对空地或未开发场地的占用。
5.1.8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低于25%。
5.1.9
优化场地风环境,保证室外活动区域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控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低于5m/s。
5.1.10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要求。
5.1.11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北京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
5.1.12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方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建筑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鼓励实施建筑垂直绿化。
5.1.13
场地下垫面遮荫与浅色饰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场地中不少于3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0.3~0.7的浅色材料;
2不少于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饰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7,平屋顶饰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5;
3无遮荫的地面停车位占地面总停车位的比例不超过30%。
5.1.14
场地交通组织合理,交通组织及停车设计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中的两项:
1选址出入口的设置方便使用者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且有2条及以上公交线路;
2场地内机动车停车优先采用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方式,鼓励减少地面停车;
3场地内配套有相应的自行车停车设施。
优选项
5.1.15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
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5.1.16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
5.1.17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40%。
注:
“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
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用“—”标出,“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
满足要求的项填写“√”;
不满足要求的项填写“×
不参评的项填写“○”。
5.1.1绿色建筑的选址和建设不应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并符合以下要求:
1)达标自评:
□达标;
□不达标
2)评价要点:
场地内是否有以下资源或地形:
□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其他保护区、□以上皆无
简要说明场地地形或资源概况(100字以内)。
若含有上款所列资源或地形,简要说明采取的保护或改造措施(2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清单:
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审批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现状地形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文物局、园林局、旅游局或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建筑总平面图纸和相关处理方案报告等。
要求:
1.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现状地形图应包括红线范围、竖向标高、原有地物等;
2.如场地内有以上资源或地形,应包括相应改造或生态复原措施。
实际提交材料:
5.1.2建筑场地选址避免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风灾及含氡土壤的威胁。
1)达标自评
2)评价要点
场地选址附近是否有以下威胁或者危险源:
□抗震不利地段(如地震断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滑坡、□泥石流、□洪灾、□风切变、□含氡土壤、□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火、爆、有毒物质等(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以上皆无
简要说明避免以上威胁或危险源的措施。
(3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
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审批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现状地形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图,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或场址检测报告、相关专项报告(如土壤氡检测报告)等。
2.如场地内包含可能的威胁或危险源,相关专项报告中应提供针对不同类型威胁或危险源的防护措施。
5.1.3不影响周边建筑物的日照要求。
周边是否有居住建筑或其它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是、□否
如周边有居住建筑或其它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本项目是否影响其日照要求:
3)证明材料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总平面图纸,由设计单位或第三方提供规划审批部门认可的日照分析报告等。
1.总平面图中应反映本地块与周边居住类地块的空间相邻关系(距离、高度等),以及周边建筑的性质等;
2.日照分析报告须通过北京市规划审批部门认可的计算软件对日照阴影及日照时间进行模拟计算,提供该地块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范围内的日照分析图及详细的计算说明书。
5.1.4不对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带来光污染,控制建筑外立面可产生反射光和眩光的材质以及室外照明中射向夜空、住户外窗和溢出场地边界的光束。
是否采用玻璃幕墙或镜面式铝合金装饰外墙:
□是、□否。
如是,简要说明采用何种措施避免对周边建筑造成光污染(200字以内)。
室外景观照明是否有直射光射入空中: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效果图、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材料表、建筑立面设计图纸、玻璃幕墙或镜面式金属装饰外墙设计文件、室外景观照明图纸和设计说明、玻璃幕墙相关专项报告等。
玻璃幕墙设计文件中需包含光污染分析的相关说明,在说明中明确玻璃反射率。
5.1.5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通过合理布局和隔离等措施降低污染源的影响。
场地内是否有出现以下建筑或设施:
□餐饮类建筑、□锅炉房、□垃圾运转站、
□其他易产生烟、气、尘、噪声的建筑或设施(请填写)、□以上皆无
如有以上建筑或设施,简要说明避免排放超标和降低污染源影响的控制措施:
(200字以内)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总平面图、可体现各控制措施的相关图纸或说明,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等。
1.如有以上提到的建筑或设施,应在设计图纸上标明各污染源的位置和类型;
2.说明针对各污染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并与设计图纸相吻合。
5.1.6施工过程满足《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中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各种环境污染和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设计阶段此项不参评
5.1.7优先选择具有城市改造潜力、适合再开发的场地,以减少对空地或未开发场地的占用。
1.原始场地为空地或未开发场地:
是否选择利用具有城市改造潜力、适合再开发的场地:
该地块已有建筑物的平均使用年限约为_____年,主要建筑建成年代约为_____
该地块已有建筑容积率为_____
该地块已有建筑主要层数为_____
2.简要说明场地现状以及改造或更新的合理性:
3)证明材料
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现状地形图,项目立项书(包括对现有建筑状况的评估,及开发方式的合理性分析)等相关文件。
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现状地形图应体现已有建筑物的真实现状以及位置、高度等信息。
5.1.8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不达标;
□不参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此条不参评)
是否有地下空间:
地下建筑面积:
m2
建筑占地面积:
m2
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为%
地下空间主要功能为
场地地质勘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场地地质勘查报告、建筑总平面图、地下平面图、设计说明。
1.设计文档中应包括地下空间的功能、面积等。
2.建筑总平面图中应包括详细的技术经济指标表(表中需明确地下建筑面积及建筑占地面积等相关数据)。
5.1.9优化场地风环境,保证室外活动区域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控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低于5m/s。
室外风环境模拟得到的建筑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处风速是否小于5m/s:
简要说明本项目室外风环境情况或改善风环境的措施: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总平面图纸,由第三方或设计单位提供的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
1.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中应提供建筑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处风速预测结果;
2.如采取措施改善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环境,应提供相应说明。
实际提交材料清单:
5.1.10场地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要求。
场地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型
场地噪声
标准值(dB)
测试值(dB)
昼间
夜间
如环境噪声值不达标,简要说明降噪声措施。
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噪声现场测试报告、噪声相关设计分析文件等。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应包括场地环境噪声测试结果;
2.若环境噪声测试值比标准规定值高,应提供降低噪声的措施说明。
5.1.11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北京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
绿化物种是否主要选用适宜北京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
□是、□否;
是否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
□是、□否;
平均每100m2绿地面积上的乔木量:
株,灌木量:
株;
平均每100m2硬质铺地上乔木量:
株;
道路遮荫率(有遮荫的道路长度占道路总长度的比例)%。
请列举本项目中的主要绿化物种: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景观设计图纸和说明(包含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苗木表等。
苗木表应包括所有植物名称、规格、数量、乔灌分类,并与图纸相吻合。
5.1.12合理采用屋顶绿化方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建筑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是否采用屋顶绿化:
是否采用垂直绿化:
屋顶可绿化面积:
m2;
屋顶绿化面积:
m2
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比例:
%
简要说明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
1.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的位置、方式等
2.主要植物种类等
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说明、屋顶总平面图、屋顶绿化设计图、建筑立面图、垂直绿化设计图、种植设计图和相关构造图。
1.屋顶绿化设计图纸中应提供屋顶可绿化范围,明确绿化面积、屋顶绿化的做法;
2.垂直绿化设计图纸中应提供垂直绿化的位置、面积及做法。
5.1.13场地下垫面遮荫与浅色饰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场地中不少于3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0.3~0.7的浅色材料;
2不少于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饰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7,平屋顶饰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5;
3无遮荫的地面停车位占地面总停车位的比例不超过30%;
场地有遮荫的硬质地面占硬质地面的比例:
%;
场地铺设浅色材料的硬质地面占整个硬质地面的比例:
场地浅色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率:
非绿化屋顶面积:
m2;
屋顶为浅色饰面的面积:
m2
屋顶浅色饰面占非绿化屋顶面积比例:
%
屋顶形式:
□平屋顶、□坡屋顶
屋顶饰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率:
无遮阴地面停车位:
辆;
地面总停车位:
辆
无遮阴地面停车位占地面总停车位比例: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场地铺装图纸及说明、景观种植图纸等,相关材料检测报告。
1.应在设计说明中注明各部分使用材料及太阳辐射吸收率;
2.在图纸中标明地面停车位、遮荫及浅色材料的范围和面积,提交计算书,注明计算过程。
5.1.14场地交通组织合理,交通组织及停车设计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中的两项:
□达标、□不达标
交通组织是否人车分行:
场地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实际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是、□否
公交线路有条,名称为
场地内机动车总停车位:
辆;
地面停车位:
辆
场地内是否有自行车停车设施:
请对交通组织和停车系统进行简要分析。
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所在地最新交通地图,由设计单位提供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场地交通分析图等。
1.交通分析图应标明所有出入口设置和附近公交站点,明确出入口到达附近公交站点的实际距离、总停车位数和地面停车位数、自行车停车设施的面积及位置等;
2.提供的当地最新交通地图应为正规交通地图,并标出项目所在位置。
5.1.15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
是否利用废弃场地:
所选废弃场地为:
□不可建设用地、□仓库、□工厂弃置地、□其他
对原有场地是否进行检测或处理:
简要说明该废弃场地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现状地形图,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场地检测报告、处理方案,以及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总平面图和说明等。
1.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现状地形图应包括原有废弃场地地形,并标明废弃场地区域;
2.说明对废弃场地采取的检测和处理措施,提供相应的检测、评估报告。
5.1.16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
□不达标
是否保留了尚可利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
保留和利用的旧建筑部分为:
□立面、□主体结构、□室内空间
简要说明以下内容:
原有旧建筑基本情况
对旧建筑如何进行再利用
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现状地形图、旧建筑评价分析报告(包括注明面积和功能的相关图纸及照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旧建筑检测报告等),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总平面图和说明(注明旧建筑改造的方案),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旧建筑结构检测报告等。
1.需在总平面中标出旧建筑位置;
2.说明原有旧建筑的功能、面积等基本情况,旧建筑的结构检测结果。
3.旧建筑改造的方案应明确被保留再利用的旧建筑原有的功能、面积等基本情况及改造后的方案。
5.1.17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40%。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
m2(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以及符合产品标准《透水砖》C/T945-2005要求的透水砖)
室外地面面积: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
%
请简要说明室外各类透水地面面积等。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景观总平面图、场地铺装图等。
需在场地铺装图中根据透水地面类型分别标明室外透水地面位置、范围、面积、铺装材料、基层做法等。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5.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要求。
5.2.2
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综合性能系数、锅炉热效率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要求。
5.2.3
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5.2.4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
5.2.5
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5.2.6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要求。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中规定的2级。
5.2.7
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不具备开启条件的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5.2.8
对于存在采暖季需供冷的建筑物内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降温。
5.2.9
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可调新风比的措施。
5.2.10
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利于自然通风。
建筑的主体朝向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5.2.11
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中的要求。
5.2.12
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
5.2.13
人员变化大的主要区域新风系统采用CO₂浓度控制措施或全空气空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