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高头岭路段改造工程安置地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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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块地建设地点位于位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前山村,占地面积18061m2,建筑面积45033.1m2,容积率2.29,建筑密度25.6%,绿化率25%,设有机动车位138个,总户数404,总共开发8栋大楼。
建设3幢9层(建筑高度26.90~27.30m)住宅楼(7#楼~9#楼);
5幢11层(建筑高度32.90~34.80m)住宅楼(1#楼~3#楼、5#楼、6#楼,其中1#楼、2#楼、6#楼含有附属1~2层商业配套、店面)组成;
1#楼~3#楼、9#楼设有1层连体地下室,地下室为车库和设备用房。
(地下室高度3.90m,地下室面积3599m2)。
2#块地建设地点位于位于古田县城东街道湖滨村,占地面积33035m2,建筑面积62265m2,容积率1.72,建筑密度29.5%,绿化率25%,设有机动车位141个,总户数346,共开发16栋楼。
南区建设3幢9层(建筑高度26.90~28.6m)住宅楼(3#楼、6#楼、9#楼);
5幢11层(建筑高度32.90~34.60m)住宅楼(1#楼~2#楼、5#楼、7#楼、8#楼;
10#~11#楼为三层配套用房及配套商业。
其中1#楼~3#楼含有附属1层商业配套、店面)组成;
1#楼、2#楼、6#、7#楼设有1层连体地下室,地下室为车库和设备用房。
(地下室高度3.90m,地下室面积5398m2)。
项目总占地面积51096m2,总建筑面积107298.1m2,总投资2.5亿元。
本项目商业用房功能定位为小型便利店及其他日用百货商店,不设置KTV、迪吧、机械维修等高噪声商业,不设置餐饮业、生鲜等商业。
3.工程建设可行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为新建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属于规划中居住房用地;
本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中所列工程;
不属于高档类商品房开发,不属国家叫停的“楼、台、馆、所”和“别墅”项目。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建设用地管理手续,项目环境功能要求与城市用地功能相一致,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
也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
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3)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项目的平面布局充分考虑了功能区分、交通组织,居民生活便利,视觉卫生、日照时间及消防、景观绿化等因素,项目总体平面其他布局基本合理,能够满足其性质和功能要求。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水环境现状:
①古田溪水库入口、库心处、出口处3个点位分别在2012年1月份总磷超标,在2012年3月、4月份总磷评价指数≥0.8;
此外,2012年4月份3个监测点pH值、CODMn评价指数均超过或接近0.8,处于标准临界值,总体上看,古田溪水质现状一般。
②新丰溪评价水域的上游,下游和支流断面的pH、高锰酸钾指数、氨氮和石油类等各项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但是BOD5的下游指标超标,上游和下游的氨氮指标逼近标准值,主要原因是上游和下游居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导致的。
③古田溪水库入口、库心、出口3个点位均处于中营养状态,说明水质已受到一定营养盐污染。
(2)大气环境现状
项目区域内1#(东方大景城)测点的NO2、CO、PM10均可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湖滨村)测点的NO2、CO、PM10均可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标准;
说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能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4)生态环境
调查中发现在评价区植被群落结构比较单纯,种类不多,主要地表植物类型为当地广布的乔灌木和草本植物,有杉木林、毛竹林、马尾松林、桉树和芒萁草丛等,植被相对简单,林相质量不高。
地区主要农作物为各种蔬菜。
项目区域主要为城郊型农业生态系统,土地利用率高,在多年人工垦殖利用下趋于稳定,建设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况。
受人类活动的影响,项目区周边野生动物分布较少,未发现有野生动物主要栖息或迁徙通道,调查过程中常见的鸟类大部分是来此觅食,大部分是仅在此过境或停歇,也未见有在此区域内筑巢产卵。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表3-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
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m)*
受影响规模
环境功能
保护级别
大气
环境和声环境
前山村
SE
8
1220人/382户;
其中与项目场界相邻的第一排居民有32人/10户
居住区,建筑以3-5层砖房结构为主
环境空气质量
二类功能区、
声环境质量2类区
湖滨村
W
6
722人/232户;
其中与项目场界相邻的第一排居民有44人/14户
东方大景城小区
紧邻项目南侧和东侧边界(6m)
650人/210户;
其中与项目场界相邻的第一排居民有110人/35户
居住区,建筑以8层框架结构为主
光荣院(福利院)
NE
35
16位孤儿,20多位老人
居住区;
建筑以6层框架结构为主
运营期项目本身
/
2612人/750户
建筑以8层框架结构为主
水环境
新丰溪支流
穿越1#地块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水体
新丰溪
1#地块南侧370m
生态环境
古田溪人工湖自然保护区
宁德市人民政府以宁政文【2009】82号确认了古田溪人工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
本项目2#地块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
满足自然保护区的要求
翠屏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五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将翠屏湖风景旅游区列入第五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本项目2#地块位于翠屏湖省级风景区内
满足风景名胜区的要求
项目区占地植被及表土等
1#地块以未利用的荒草地为主;
2#地块占地植被类型以马尾松、杉木为主,不占用生态公益林、名木名树
施工过程植被破坏面积不得超过审批要求,表土用于绿化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后回用,不能回用的主要经过项目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喷淋抑尘,禁止直接排入周围水体;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依托项目周边村庄及附近小区的厕所及管网系统,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该区域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区废水、商业废水以及其他公建设施产生的综合废水,总排放量为1109.6m3/d。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古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项目纳入古田城区污水处理厂方案可行。
3.社会及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对附近路段的车辆行驶和居民出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产生的噪声也会对周围居民区构成一定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清除现场,土石方开挖、填筑、机械碾压等施工活动;
扰动了表土结构,土壤抗蚀能力降低,损坏了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导致地表裸露,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会造水土流失,加大水土流失量。
(2)营运期
通过项目开发,加快项目区周边功能配套,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为社会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当地的城市化进程。
项目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布局,有利于规划形成生态型住宅新区,提高城市绿化面积及绿化质量,项目所产生的总体景观效果,与周边区域现有的沿街景观环境有较好的相融性与协调性。
4.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废气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装修油漆废气。
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厨房油烟、发电机和地下车库排气等。
①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离项目施工场界较近,均在60m范围内;
在重污带范围之内,因此施工过程中对周边该部分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大。
因此,在施工中应做好施工场地防尘措施和场地布局问题。
②施工机械及车辆产生的废气影响范围有限,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③小区装修期间,项目周边居民因与本项目距离较近,容易受有机废气影响。
①拟建项目为商住小区,小区内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居民的生活燃料废气,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柴油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以及垃圾收集点等散发的恶臭气体,排放量均较小,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商业功能定位为小型便利店及其他日用百货商店,不设置KTV、迪吧、机械维修等高噪声商业,不设置餐饮业、生鲜等商业。
因此本项目无餐饮业废气产生。
②项目建成后,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受S202交通汽车尾气的影响较小,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CO、NO2小时均值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5.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施工期各阶段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大,对于临项目厂界的第一排敏感点,昼、夜噪声大部分均不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作息时间中午(12:
00~14:
00)和夜间(22:
00~6:
00)期间作业。
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同时对高噪声施工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减小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住户影响。
①项目建成运营后,通过加强对商业场所的管理,并采取相应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商业经营活动等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表2、表3的2类区标准,对商业店铺楼上的居民不会造成影响。
②通过合理的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拟建项目配套设施噪声对项目本身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均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表2、表3的2类区标准。
③总体来看,在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严格禁止鸣笛,做到尽量减小对小区内声环境的影响。
④本项目受区外交通噪声影响较小,经预测,项目的临道路一侧的住宅楼住户的噪声值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且在2层以上随着楼层的增加受交通噪声的影响将逐渐减小。
6.固废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有弃土方、建筑垃圾、二次装修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工地建筑垃圾中的一部分如建筑废模块、建筑材料下角料、破钢管、断残钢筋头、包装袋以及废旧设备等基本上可以回收;
而另一部分如土、石、沙等建筑材料废弃物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没有回收价值,如果随意倾倒和堆放,不但占用了土地,而且污染了周围环境,影响周围环境的美学景观
项目区内地下室开挖时将产生的大量土方,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圾依托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理,经处理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
营运期间固体废物的来源主要各户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商业场所产生的包装袋等垃圾,此外还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小区垃圾处理实行“分袋装放、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确保当天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7.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十二五”总量控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确定本项目的污染物中需总量控制的项目为CODcr、氨氮。
本项目建成后,污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已纳入在古田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中,无需另行调配总量。
8.公众参与
本评价通过两次公众参与调查,社会公众对本项目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及项目方应充分考虑各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应有的环保措施,将项目建设成为美观、文明、现代化的住宅小区。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建设将对改变该地方面貌起良好作用,因此受到政府部门和市民的拥护,公众大都支持项目的建设。
公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
施工期噪声、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以及建成后噪声、生活垃圾、污水排放等问题。
对于这些意见,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具体环保措施。
9.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将推进城市社会经济向前发展,带动房地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速本区域的人流、资产流,从而也会带动周边各种经济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全方位发展,从而使整个地区的土地使用价值明显提高。
小区的环保措施的投入是合理的、必要的,通过环保设施的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改善区域环境状况,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四)评价结论
古田县高头岭路段改造工程安置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国家有关政策,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基本能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小区功能布局基本合理,设计体现了清洁、舒适、节能等原则,其污染源处置基本合理,环保设施基本完善;
建成后小区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通过正常管理后内部噪声影响也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引发新的环境问题;
既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又能与附近新区功能、景观相协调,丰富城市景观单元,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调查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当地公众支持。
因此,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建议,加强环境管理,通过实施“绿色房地产”设计与规划,将施工过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谢鑫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新丰村614路2号
联系电话:
13959335678
2.项目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1705号
地址:
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270号邮编:
150090
联系人:
刘工联系电话:
0591—8639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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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小区平面图
2#地块小区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