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制环保碳项目环评报告表Word文档格式.doc
《农业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制环保碳项目环评报告表Word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制环保碳项目环评报告表Word文档格式.doc(7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本项目产品为机制炭,又名薪棒、人造炭、再生炭、无烟清洁炭、环保炭,是以秸秆、木屑等生物碎料挤压成型、炭化加工成的炭质棒状物。
琼海长坡众信炬能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厂为了自身发展以及更好的服务于周边市场,拟投资300万元建设一条机制炭生产线。
机制炭是利用机制设备,将木锯末、秸秆锯末,经过烘干、挤压成型、炭化等工艺,制作成棒状的木炭。
机制炭与普通木炭相比,具有机械强度好、含碳量高、发热量大、灰分小、燃烧时间长、无烟无味等特性,是国际上公认的绿色环保产品,其具有应用广阔、原料广泛、需求量大等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需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正),本项目属于“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的编制报告书,其他的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属于其他类,应编制报告表。
广州广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原则,本着“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农业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制环保碳项目;
(2)建设单位:
琼海长坡众信炬能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厂;
(3)建设性质:
新建;
(4)建设地点:
海南省琼海市长坡镇烟塘墟(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5)项目与周边关系: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均为耕地、林地,项目北侧190m为烟塘墟,东北侧500m为烟塘中学,南面30m紧邻为梁安顺槟榔加工厂、西面为槟榔种植园,470m处为后埇村。
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2、附图3。
(6)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投资300万元,项目拟建建筑物为1层钢架架构顶棚,砖混墙体结构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500m2,生产车间设有进料系统1套、干燥系统1套、成型系统3套,均位于项目西南侧;
炭化窑30个,位于项目区西北侧;
成品仓库位于项目北侧;
项目东南侧设置原料暂存仓库,以及设置相关的环保措施,项目员工生活区依托项目南侧的梁安顺槟榔加工厂已建成设施,建筑面积约为100m2,本项目区不设置宿舍以及食堂,其余为厂区通道与绿化。
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下表:
表1-1主要技术指标表
类别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约为2500m2,生产车间包括进料系统1套、烘干系统1套、成型系统3套、炭化窑30个;
封闭式原料储存间1个(约为500m2,位于项目区东南侧)、封闭式成品储存间1个(位于项目区西北侧,约为150m2)
公用工程
排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南侧梁安顺槟榔加工厂已建成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
供水
项目用水来自项目区地下水。
供电
用电由当地供电所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防治
原料卸载车间封闭、安装水喷淋系统,对原料车间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
成型与筛分车间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粉尘经15m排烟管道进行排放;
针对加热炉废气与炭化窑产生的炭黑粉尘设置一套旋风除尘系统与一套水膜除尘系统,烟气经旋风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80%)与水膜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80%)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进行排放;
针对炭化窑产生的异味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活性炭吸附效率为85%,异味经活性炭吸附后与加热炉烟气共用一个排气筒进行排放;
针对炭化窑产生的木煤气设置一套点燃装置,对木煤气进行点燃处理,木煤气燃烧后生成CO2与水蒸气,与加热炉共用一个排烟管道进行高空排放,排烟管道顶部木煤气燃烧位置采用耐高温陶瓷材料设置(耐高温陶瓷管道耐热温度为1800℃—2000℃,木煤气燃烧温度为1600℃);
针对炭化窑产生的木醋液、木焦油设置一套冷却收集系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冷却前期喷洒的水雾全部化为水蒸气,产生的少量水蒸气与炭化废气共同经过旋风除尘系统、水膜除尘系统、活性炭吸附系统以及木煤气点燃装置后共用一个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废水处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南侧梁安顺槟榔加工厂已建成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梁安顺槟榔加工厂的三级化粪池容积为20m3,可以接纳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为水膜除尘系统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治理
采用了低噪声装备,生产设备全部位于厂房内部,厂区合理布局并加强日常的维护和管理。
固废处置
设置一般固废收集室,面积为10m2;
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m2。
3、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本项目主要利用木锯末、秸秆锯末生产机制炭,产品生产方案如下表1-2,产品质量标准一览表如下表1-3:
表1-2产品方案一览表
生产装置/车间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天数
机制炭生产线
长为45cm,直径为4.5cm机制木炭
330吨/年
240天
表1-3产品质量一览表
名称
含碳量
灰分
挥发分
水分
中间孔径
炭外径
发热量
含量
>
85%
<
5%
15%
4%
15mm
37-40mm
8000大卡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是以木锯末、秸秆锯末为原料,生产机制木炭,生产过程涉及的辅料主要是生物质燃料和电,本项目用水主要是员工生活用水以及水膜除尘系统用水。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如下表1-4所示:
表1-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一
建设规模
1
t/a
330
二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
木锯末、秸秆锯末
1000
外购木锯末、秸秆锯末,袋装运入厂区、在原料仓库,木屑含水率约为30%,杂质约为5%。
2
成型生物质燃料
100
外购,作为干燥工序加热炉燃料
3
电
kwh
9600
附近电网接入
4
水
376.5
自备井水(生活用水、生产用水)
5
包装材料
套/a
80000
外购
5、主要生产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1-5。
表1-5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炭化窑
长1m,宽2m,高2.5m
30个
成型机
3台
烘干机
1套
送料设备
旋风分离器
1台
6
筛分机
7
旋风除尘系统与15m排烟管道
8
炭化窑进气口设置空气止逆阀
30套
9
水膜除尘系统
10
活性炭吸附系统
11
木煤气点燃装置
12
布袋除尘系统
13
水喷淋系统
14
沉淀池
30m3
1个
6、建筑及配套工程布局
本项目只设有生产区,不设员工宿舍与食堂。
生产区包括原料储存区域、烘干机、筛分机、成型机、炭化窑以及成品储存区,项目区主入口设置在项目区南侧,西侧为炭化窑,西南侧为烘干、筛分、成型区域,成品储存区位于项目北侧,东南侧为原料暂存区,项目原料与成品储存均设置在独立密闭室里,项目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与危废暂存间位于东南侧。
项目区内设置车道与各建筑的出入口及走道衔接,物流顺畅。
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
生产区设置钢结构顶部和底部防渗,本项目设计将成品库集中布置,使运输路线短捷、减少搬运,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
7、配套基础设施
①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项目区用水来自于厂区地下水。
②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该项目运营时,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南侧梁安顺槟榔加工厂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
③供电
该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
④贮运
原料及产品储存仓库均为密闭结构,顶部设置挡雨棚,底部设置防渗结构。
本项目靠近长坡镇烟塘墟,根据当地运输条件,采用公路运输方式,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原料密封运输,可满足项目运输需求。
8、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
每年工作日约为240天,实行2班制,每班12小时,夜间只需1人值班。
企业定员:
工厂内职工人数约6人,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9、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并且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08〕80号)中附录1《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说明》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10、项目用地与规划相符性分析及选址合理性
(1)与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区域多规合一图(见附图),多规图面积为8.19亩(约5460.3m3)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333.5m2,其余为梁安顺槟榔加工厂用地,项目用地均为Ⅳ级保护林地,不占用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根据《琼海市长坡镇烟塘墟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本项目占地规划为农林用地,不占用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项目用地已经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详见附件。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中“八、优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二十一)规范设施农业生产分类。
设施农业生产分为工厂化生产方式(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农业生产和传统生产方式(有简易设施)的农业生产。
工厂化生产方式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使用林地、园地、耕地等农用地的,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用地协议,报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
项目选址位于四级保护林地属于农用地,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
项目属于利用农业秸秆锯末、木锯末生产机制炭,属于废弃农业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项目的实施可增加周边农民收入,与周边环境协调性较好。
(2)三线一单符合性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区域多规合一图,项目选址不在I类和II类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本项目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有效处置,因此能满足环境质量变化更好的要求;
结合本项目风险部分描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不存在原有污染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琼海市地处海南岛东部,距海南省省会海口市86公里,距南端的国际旅游城市三亚市163公里。
南距万宁市60公里,西连定安、屯昌县,东濒文昌清澜港。
境内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大部分为沿海低平地带。
地形主要由平原、丘陵、山地三部分构成。
东部沿海系海相沉积平原;
中部为丘陵地带;
西部与西南同定安、琼中、屯昌、万宁等县的交界处多为山区和半山区。
全市计有大小山岭256座,多为低山,西南部的白马岭海拔1264.4米,为境内最高点。
本项目位于琼海市长坡镇,属于东部沿海系海相沉积平原。
2.气候与气象特征
本项目位于琼海市长坡镇,琼海处于海南东部,属热带季风及海洋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为23℃,年平均日照2081小时,年平均太阳辐射能量为117干卡/平方厘米,最冷的一月份平均气温为18℃,最热的七月份平均气温为28.6℃。
极度最高温度为40.6℃,一般风速在2.1~3.4米/秒,每年雨季集中在5~10月份间,平均降雨量为2042.6毫米,旱季与雨季分明。
同时6月~10月常受热带风暴和台风的影响,故项目设计时应注意加强排水及防护力度。
3.水文条件
琼海有六条终年川流不息的江河,水总量为29.9亿立方米,已利用2.63亿立方米,占9.4%,水质达到国家二级饮水标准。
水电蕴藏量为12万千瓦,可开发量为11.8万千瓦。
境内有中型水库7宗,总库容量为2.59亿立方米。
此外,还有官塘、北岸温泉。
官塘温泉,日流量10700吨,水温达70-90℃。
4.植被及生物
项目区域植被均为人工植被,主要为槟榔树、柚子树等经济作物。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经济结构
长坡镇辖面积约204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8公里,素有渔乡、椰乡、侨乡和革命老区之称。
镇辖有20个农业行政村、1个渔业行政村,35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7164人。
本镇除行政村、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派驻机关单位外,还有国营彬村山华侨农场、海南省沙钛矿、上海大众公司琼海养殖场、琼海市农科所、海南水产研究所水产种苗培育基地、台商李文源养殖场、台商华光观光农场等国家、集体与外资企业。
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12.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农业总产值10.21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工、企业总产值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镇级财政收入860万元,比上年增长31.7%,农民人均纯收入5765元,同比增长10%。
2.教育及文化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后筹集资金80多万元,加强村委会文化室及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并充分利用农村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各种健康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娱体育活动,群众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致力于"
镇、村、组"
三级治安网络建设及调解队伍建设。
3.文物保护
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目标。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8年,琼海市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4天,其中空气质量达优级305天次,良级57天次,轻度污染2天次,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的比例)为99.5%,比2017年上升0.3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SO2)日平均值范围为3~11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值的第98百分位数是8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
日平均值范围为2~32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值的第98百分位数是24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值范围为7~121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是68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平均值范围为0.3~1.3毫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
臭氧(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
日平均值范围为13~144微克/立方米,全年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是90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范围为8~88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全年第95百分位数是43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达标判定见表3-1。
表3-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污染物
评价指标(ug/m3)
现状浓度/(ug/m3)
标准值/(u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60
0.083
达标
NO2
40
0.25
CO
95百分位数浓度24小时均值
4000
PM10
34
70
0.49
PM2.5
22
35
0.63
O3
第90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均值浓度
90
160
0.56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PM10、O3、PM2.5等六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所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域。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厂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地表水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2018年3月海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万泉河支流(塔洋河)水质现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烟塘河和墩尾河属于塔洋河支流,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域主要为人工经济林槟榔、柚子树等,生物多样性简单,物种单一。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总体上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改变区域环境现有功能,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评价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评价区区域噪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1km范围内没有重要的名胜古迹、文化遗产以及特殊保护的植物、动物等。
表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敏感点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烟塘墟
北面
190m
约3000人
镇墟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单)的
二级标准
烟塘中学
东北面
500m
约800人
学校
乐塘村
东南面
680m
约50人
居住环境
艾坡村
650m
排田村
南面
570m
约40人
后埇园
西面
470m
约30人
大斗村
1200m
约80人
溪环村
西南面
1500m
约20人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基本农田
东西两侧
紧邻两侧
不占用、不影响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厂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评价区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分限值见表4-1。
表4-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GB3095-2012摘录)及修改清单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一级标准
二氧化硫
年平均
20
ug/m³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500
二氧化氮
80
200
一氧化碳
mg/m³
臭氧
日最大8小时平均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10um)
(粒径小于等于2.5um)
15
75
总悬浮颗粒物
TSP
120
氮氧化物
NOx
250
2、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项目区外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控制,详见下表4-2所示:
表4-2环境噪声限值单位:
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污
染
物
排
放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本项目物料装卸、筛分、成型过程产生的粉尘与加热炉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中的二级标准;
加热炉烟尘与炭化窑产生的炭黑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加热炉燃烧产生的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排放标准。
表4-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值
排气筒(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40
0.77
0.12
表4-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炉窑类别
标准级别
排放限值
烟(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