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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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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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s:

26709:

"@#@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

@#@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

@#@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

@#@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

@#@乃书于纸上。

@#@毕而卧。

@#@凄然入梦。

@#@乙酉年七月初七。

@#@@#@-----啸之记。

@#@@#@JIUJIANGUNIVERSITY@#@毕业论文@#@题目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困境及对策分析@#@院系商学院@#@专业工商管理@#@姓名张宏臣@#@年级A0611@#@指导教师李再跃@#@二零一零年六月@#@摘要@#@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知识化、信息化日益加快,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

@#@中小企业要加快发展,就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目前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人-岗”匹配、培训开发、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薪酬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中小企业唯有采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对策才能使企业顺利成长。

@#@@#@  @#@【关键词】:

@#@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对策@#@ABSTRACT@#@  Medium-sizedandsmallenterprisesisthenationaleconomyimportantcomponent,isthestrengthdrivingourcountryeconomicgrowthimportance.Butglobalization,beintellectualizing,informationizepeanutsinbeingacceleratedgradually,survivalisconfrontedwithwithdevelopingbiggercompetitionpressurewithworldeconomy.Medium-sizedandsmallenterprisesneedstoacceleratethedevelopment,mustreinforceHumanResourceManagementrightaway."@#@Thepostatpresentmedium-sizedandsmallenterpriseshumanresourcesismanagedinpeople"@#@mates,thattrainingdevelops,theachievementeffectchecks,incentivemechanism,salarypaymentmanagetheHumanResourceManagementcountermeasureabilitywaitingforproblem,Thatmedium-sizedandsmallenterprisesonlyadoptsthescienceHumanResourceManagementcountermeasureabilitymakesenterprisegrowupsmoothly.@#@【Keywords】Medium-sizedandsmallenterprisesHumanResourceManagementProblemCountermeasure@#@目录@#@1引言 1@#@2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及其在现代中小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2@#@2.1市场环境的日益变化要求中小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3@#@2.2人力资源竞争力是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2.3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战略是成功实施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保障 4@#@3目前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5@#@3.1职位分析不到位导致“人-岗”不匹配 5@#@3.2培训开发不重视导致活力不足 5@#@3.3绩效考核不科学影响员工成长 6@#@3.4激励机制不完善影响员工潜能发挥 7@#@3.5薪酬偏低导致竞争力不足 7@#@3.6员工学习意识比较差影响企业经营效益 8@#@3.7缺乏产生凝聚力的企业文化 8@#@4加强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 9@#@4.1加强职位分析,实行“人-岗”匹配 9@#@4.2重视培训开发,做到人尽其才 9@#@4.3加强绩效考核,实行绩效管理 10@#@4.4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员工潜能 11@#@4.5规范工资分配,提高薪酬水平 11@#@4.6建设学习型组织,为员工发展提高良好的自由空间 12@#@4.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13@#@结束语 14@#@参考文献 15@#@致谢 16@#@1引言@#@我国的中小企业萌芽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成形于20世纪末,其规模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迅速扩大,数量急剧攀升,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但是其发展却极不稳定,特别是在企业规模扩大之际,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障碍,只有给予人力资源管理更多的重视和扶持,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完善多重激励机制,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才能实现企业人力资本的不断增值,从而使中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及其在现代中小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人力资源管理是指组织有效利用其拥有的人力方面的资源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

@#@制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和人力资源计划,并在其指导下,进行相关的人员安排、绩效评定、员工激励、培训开发及规定薪酬等相关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是在20世纪中期有企业中的人事管理演变而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向前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中的功能逐渐提升,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要。

@#@而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到目前为止我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有1000多万家,占全国注册登记企业总数的99%。

@#@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贡献利税中分别占60%和40%左右,流通领域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

@#@然而长期以来,中小企业由于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方法落后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相当一部分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上,对市场的适应性严重不足,盲目生产,员工文化素质也普遍较低,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因此许多中小企业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的相关产业,而生产的产品竞争力非常差。

@#@据统计,全国大型企业每百名职工中拥有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为10.46人,中小企业仅2.96人只相当于大型企业平均水平的28%。

@#@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人力资源管理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1市场环境的日益变化要求中小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由于中国加入WTO、国际巨头的进驻中国行动、各种新兴商业形态的涌现、商业企业的重组、电子商务和网络时代的到来,国内的中小企业迎来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

@#@在这新一轮的企业竞争中,中小企业只有从人力资源的竞争力着手,企业才能获得自身的特色优势与发展。

@#@在新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中国的中小企业不可避免地被推向全球的经济架构中,在硬、软件的更新与提升中,商品、资本和技术相对较为容易与全球接轨,惟有在人力资源的提升上,企业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积累,而这个过程中的每一步都不能省略,也就是说中小企业一步一步循序渐进的进行人力资源方面的改革,才能激烈的商业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

@#@@#@2.2人力资源竞争力是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中小企业也在整体经济的带动下快速向前发展,其中大量的社会人才开始向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涌动,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竞争力得到不断提升,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而人力资源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强大的人力资本其他公司很难模仿,并且人力资本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价值增值,也可以将其优势扩展到公司其他领域。

@#@其次,人力资本是企业的最大资本,企业拥有了优秀的人才,企业的生产、技术、销售、创新、财务、信息等各个领域将会获得比较优势。

@#@可见,中小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的深入挖潜,完全可以构建起人力资本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而所谓核心能力也就是说企业独具的长期并形成于企业内质的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能力。

@#@它具有难模仿性、难替代性、差异性、优越性。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中小企业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中小企业能否在这样一个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其关键在于能否掌握核心的竞争力,而核心竞争力来自于企业众多资源中的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心脏,任何企业的发展都需要优秀的人力资源和有效地人力资源管理,中小企业更是如此。

@#@招聘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的目标规划是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和现实要求。

@#@@#@2.3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战略是成功实施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保障@#@人力资源规划战略从企业发展战略的实际出发,针对在目前在市场环境的影响下所出现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与之相对应的解决方案,人力资源规划实现了企业人力资源战略与经营战略的有效结合。

@#@@#@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步就是以企业经营战略为出发点,制定一整套的人力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是一种战略计划,它的着眼点是企业未来的一段时间所需要的人事方面的计划,预测企业未来一段时间人力资源需求,并制定一套合理的人力资源供求计划。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能中,人力资源规划最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它位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初始时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坐标。

@#@企业通过实施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可以达到多个预期目标:

@#@第一,企业可以顺利等到想要的技能人才,并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第二,能够对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做出预测,解决企业未来一段时间人员过剩或人力不足的问题;@#@第三,可以成功建立一支适应能力强目标明确的团队;@#@第四,可以减少企业对外部招聘的依赖。

@#@所以,人力资源规划的可靠性直接关系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整体的成败,也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企业发展提供的战略性支持的主要体现。

@#@@#@对于一个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而言,人力资源规划必须以企业的经营方针为指导,以此来确定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所要达到的企业目标。

@#@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原因,如果忽视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企业的发展也将无从谈起。

@#@所以必须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企业的发展问题。

@#@@#@当我们认识到人力资源在中小企业中的重要性后,我们就要主动去了解我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和问题,以便做出更好的对策。

@#@@#@3目前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3.1职位分析不到位导致“人-岗”不匹配@#@职位分析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是企业战略发展的基石。

@#@但是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目前还未建立科学的职位分析系统,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重叠严重,执行难度大,很多具体措施很难落实。

@#@此外,中小企业在人员的选用上也缺乏科学的操作体系,而主要采取领导一人决断的方式,致使企业中“任人唯亲”的现象十分严重,远离企业核心的优秀员工难以发挥其自身才能,大量的无能之辈占据重要职位,优秀员工的晋升可能性比较小,对优秀的员工不够爱惜和重视,造成大量的优秀员工流失。

@#@@#@与此同时,企业很大程度上是因职设人,缺乏科学的职位分析,直接导致“人——岗”不匹配,从而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实施,其中包括晋升制度、绩效评价与工资福利制度等@#@3.2培训开发不重视导致活力不足@#@第一,中小企业培训开发的设计和规划都不够科学。

@#@培训的目标、内容、方法都不够明确;@#@培训方面的各项投入都比较少,许多重要的培训内容而往往在培训过程中只成为一种形式,培训很难达到指定的目标和预期的效果。

@#@并且中小企业在制定市场战略、产品战略、投资战略时,未能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战略与之相组合。

@#@@#@第二,中小企业在对外招纳人才方面处于相对弱势。

@#@由于中小企业受资源的限制,很难在市场上吸引足够多的优秀人才,同时出于信任度的考虑,企业更会为关系较近的内部员工提供晋升培训的机会,而不会考虑外部的优秀人才。

@#@@#@第三,中小企业对内部培训方面也很不重视,培训方式单一,主要以讲说的模式运作,缺少必要的实践操作内容,而使培训只停留在理论上不具有实际意义。

@#@在培训的过程中,忽视员工的实践能力,员工的入职培训与日后的实际工作严重脱节,员工的实践能力并没有得到本质的提升,这也为企业未来留住人才埋下了严重的隐患。

@#@由于中国的中小企业受传统人事管理方式影响出现了了许多问题,如:

@#@重视人才的利用,轻视人才的培训,重临时性培训,忽视战略性开发,投入明显不足,培训的专业人员匮乏,培训理念也十分落后等问题。

@#@。

@#@同时中小企业缺乏科学的培训制度,对于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职业能力提升没有明确的规划,这会使员工感觉到在该企业无法提高自身能力。

@#@@#@3.3绩效考核不科学影响员工成长@#@绩效考核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绩效考核的效率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领导的选拔进而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

@#@而在我们的中小企业中许多部门管理者对绩效考核并不重视,未能制定出一项科学可靠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的各项指标也十分模糊、标准极不规范。

@#@在人员考评的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综合地加以运用,而是简单地采取单一的考评方法,而这种方法往往又是由领导考评为主缺少集体的参与,忽视平时员工工作当中的绩效考核,其结果往往缺少客观性和公正性。

@#@企业也很难真正意义上通过绩效考核来完成组织的既定目标和帮助员工成长。

@#@@#@在中小型企业人员考核的过程中,企业考评人员往往只注重定性考核,忽视定量考核。

@#@具体表现为考核者没有从公司各岗位、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出发,以至于许多员工造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干好干坏一个样,未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考评结果与使用脱节。

@#@现在许多中小企业在对企业优秀等次与合格等次在奖金、晋升方面没有拉开档次,未能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同时,企业缺乏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导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竞争意识,员工的素质难以提高,不利于企业价值观的形成。

@#@@#@3.4激励机制不完善影响员工潜能发挥@#@其一,中小企业普遍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企业只有当遇到问题时才会临时制定一些激励政策,等问题解决以后又回到原来的样子,缺乏持续激励的动力。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又随着政策的结束也回到原点。

@#@@#@其二,中小企业的激励政策也缺少针对性,未能真正做到从本公司的实际出发,往往忽视员工一些自身的特点,如:

@#@心理承受能力、年龄、性别、专业、籍贯等相关因素,从而制定出来的措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其三,中小企业激励方式比较单一,经常采取一些简单的物质激励方式,而这些物质激励措施有经常与企业的发展相背离,不具有可持续性。

@#@同时员工在精神激励方面严重缺乏,没有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一个员工首先是一个人而且是社会人,然后才是企业的员工,而中小企业却往往忽略这一点,并没有考虑到员工的一些实际工作情况,如:

@#@员工参加工作,并没有给予与工作环境相适应的职工保险和生活保障,是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缺乏足够的安全感,并对自己的未来发展前景比较忧虑,难以肯定自己在公司的价值。

@#@@#@3.5薪酬偏低导致竞争力不足@#@首先,薪酬管理没有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联系起来。

@#@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出发,而是单单只考虑薪酬管理系统的建立,简单地把控制工资成本作为节约企业成本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结果却是恰恰相反,企业在薪酬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对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没有什么作用。

@#@@#@其次,公司的薪酬规定很不科学。

@#@在薪酬的制定方面存在十分严重的“人治“现象,几乎是由公司领导随意决定。

@#@员工工资核算缺少科学的方法和透明度。

@#@薪酬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就是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或提成,而且基本工资甚至低于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一般岗位人才的薪酬水平却在高位运行。

@#@同薪酬分配的依据大多根据职位、资历,缺乏知识能力的标准体现。

@#@薪酬的弹性很差,基本上是呈现一条平滑的曲线,分配上的这种平均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再次,忽视非经济性报酬。

@#@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将经济性薪酬当作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唯一手段或者最重要的手段,而那些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才首先看重的是个人发展机会、成就感等非经济性报酬,其次才是高工资等经济性报酬。

@#@@#@3.6员工学习意识比较差影响企业经营效益@#@在中小企业里,主要都是一种纵向升迁模式,这样就导致员工多是专一性人才,复合型人才十分短缺,由于这种原因,导致中小企业十分缺乏创新能力,于是只能模仿一些大企业做一些技术含量低的产品,在市场上严重缺少竞争力,由于中小企业的员工大部分文化水平偏低,缺少主动的学习意识,对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不能够充分认识其特色,对于市场上的竞争产品也缺乏足够的认识,以至于在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都难以发挥其独特性。

@#@@#@中小企业的领导自身知识水平不是很高,只注重企业利润而忽视人才的培养,没有把企业员工的学习再深造放在一定高度,相反觉得这是增加企业的无用成本,在对员工的管理过程中也比较宽松,企业也没有深刻认识到员工能力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能正确处理顾客和员工与企业的关系,这将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3.7缺乏产生凝聚力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所在,企业文化的作用在于能够形成促进企业成长和员工所认同的价值观。

@#@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制定企业文化方面缺乏科学的认识以至于出现许多问题。

@#@首先,许多中小企业的领导者认为本企业没什么企业文化也可以照样赚钱,企业现在处于初始阶段规模比较小,没有必要高谈什么企业文化,等有了一定规模再搞文化也不迟,其次,什么“企业文化”只是一种形式对公司的发展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等等!

@#@这将直接影响员工对企业发展的认可,许多员工会认为本企业的前景并不乐观,自身发展空间有限,即使目前在为公司效力,但是处于长远考虑,他们也会离开,人才流失在所难免,从一定的角度而言,这些中小企业只是人才路过的中转站,许多中小企业经常借用一些著名的大企业的价值理念作为本企业的企业文化,而并没有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制定一些符合自身的价值文化体系,以至于很多理念只是停留在形式上而并没有将其落实到实处,许多员工在对公司的文化认识很迷糊,觉得这些都是形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4加强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4.1加强职位分析,实行“人-岗”匹配@#@首先,要对公司各部门进行调查,进行相关的职业分析。

@#@确定公司各部门所需人员的数量、类别、任职条件、工作条件和工作规范等。

@#@定期对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务能力等进行全方面的综合测评,以此来掌握员工对现在所在岗位的适应情况,同时检验企业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方面的有效性。

@#@其次,根据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匹配的员工。

@#@为了能够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小企业必须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聘用人才,使企业能够真正实现任人唯贤,广纳贤良,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本公司岗位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再次,加强职位考核和监督是“人-岗”匹配的保证。

@#@中小企业还要加强对员工岗位适应性的考核及监督,确保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

@#@@#@4.2重视培训开发,做到人尽其才@#@培训开发是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内容,培训开发将直接影响到人力资源在企业中的地位。

@#@因此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科学的培训开发体系。

@#@@#@首先,要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把企业的战略目标与员工的需求有效地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培训开发的出发点,培训的内容更要符合公司的实际要求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使得员工能够掌握一些实实在在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极高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而促进企业的向前发展。

@#@@#@其次,要加强引进外部的优秀人才。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条件有限,内部提升的空间有限,可以通过人才市场招聘和高校或科研部门展开合作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如薪资、福利、职位、股权等吸引优秀人才,并要特别注重与人才之间的直接沟通,使企业与人才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产生相互吸引力。

@#@@#@再次,要对内加强培训,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

@#@中小企业每年都要根据培训规划对不同工作岗位的新老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要合理安排、循序渐进、重点突出。

@#@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改变员工的观念入手,提高他们自主学习的意识与动力。

@#@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发展平台和见习机会,让员工主动的参与到企业的管理活动中,认可员工是企业的未来的发展动力和主人翁地位。

@#@在员工的基础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更要加强企业理念的培训,从而使员工能够更深刻的理解企业的发展目标和规章制度,并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4.3加强绩效考核,实行绩效管理@#@首先,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一是确定考核层次,如三级考核制:

@#@上层考核中层、中层考核基层、基层考核员工,层层考核,人人被考核;@#@二是丰富考核内容。

@#@尽可能地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揉入考核标准中,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禁止在考核中排资论辈的现象出现,而是用效率和事实来说话,科学量化考核指标;@#@三是明确考核标准。

@#@考核应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尽量避免掺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四是选定科学考核方法。

@#@中小企业常用的绩效评估方法有:

@#@生产记录法,评分表法、目标管理法、强制分布法、评语法等。

@#@有效评估体系的确立,一方面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公平竞争的机制氛围,激励员工奋发图强;@#@另一方面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而不至于流出企业。

@#@把企业人员素质、智能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核,并将其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来执行。

@#@@#@其次,要认真对待绩效考核结果,中小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要切实重视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和使用,不仅要与被考核人积极沟通,反馈考核结果,还要将考评结果与使用挂钩,对被考评人员实施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企业人员重视考评,真正发挥考评应有的作用。

@#@@#@4.4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员工潜能@#@首先,中小企业的激励机制应照顾个性化的需求。

@#@要考虑到企业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员工群体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

@#@要在完善物质激励的同时重视非物质激励的作用。

@#@@#@其次,要根据员工需求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人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需要,当一种需要获得基本满足时,其对人的行为的促进作用会降低以至消失,而高一级的需要会对人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以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满足其正当需求,发现、培养和留住企业所需人才。

@#@@#@再次,对于基本层次需求较强的员工,应以加薪、奖金、公费旅游及社会保险等物质奖励为主要激励方式;@#@对于中间层次需求较强的员工,应以晋升、表彰、嘉奖等精神奖励为主,并兼顾物质激励;@#@对于高层次需求较强的员工,应提供相关的培训、晋升机会,并适当地提供舞台、分配有挑战性的工作等,以此作为激励方式。

@#@@#@4.5规范工资分配,提高薪酬水平@#@首先,薪酬结构要适应中小企业各阶段的战略目标。

@#@中小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有不同的战略目标,薪酬结构应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结合企业各个阶段的战略目标加以设计和调整。

@#@中小企业要把工资决定及其管理问题放到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框架当中去考虑,在尽可能提高薪水的情况下做到薪水与绩效挂钩,拉开收入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员工";i:

1;s:

2218:

"@#@RSI指标的注释@#@1.RSI>@#@80为超买,RSI<@#@20为超卖@#@0≤RSI≤100:

@#@RSI=50为强势市场与弱势市场分界点。

@#@通常设RSI>@#@80为超买区,市势回挡的机会增加;@#@RSI<@#@20为超卖区,市势反弹的机会增加。

@#@@#@2.RSI以50为中界线,大于50视为多头行情,小于50视为空头行情;@#@@#@2.RSI在80以上形成M头或头肩顶形态时,视为向下反转信号;@#@@#@形态分析在RSI中得到大量的运用,可依据超买区或超卖区出现的头肩顶或底、双头或底等反转形态作为买卖讯号。

@#@沪综指在去年1346、1339二次见底时RSI在超卖区出现了W底。

@#@@#@4.RSI在20以下形成W底或头肩底形态时,视为向上反转信号;@#@@#@5.RSI向上突破其高点连线时,买进;@#@RSI向下跌破其低点连线时,卖出。

@#@@#@牛熊反转。

@#@RSI向上突破回调不破40,表明熊转牛,向下突破回调不破65,表明牛转熊@#@1)熊转牛时,RSI在55—65的熊市头部区域遇到阻力回落,在牛市的底部区域40—50区域遇到支撑,不再下探创新低,发出趋势将反转的信号,当向上突破65时,趋势反转得到确认,进入牛市。

@#@(通常,当日线或周线上,RSI突破65时,股价已经上涨很多,最佳的买入时机已经错过,因此买入的时机应当放在回调到40时,结合RSI的趋势线和黄金分割线、K线的均线、趋势线、黄金分割线、宝塔线,以及指标的背离等,进行综合研判,确定调整到位,即将上攻。

@#@)@#@2)牛转熊时,RSI在牛市40—50的底部区域遇到支撑上涨,在熊市55—65的头部区域遇到阻力回落无法创新高,发出趋势将转熊的信号,向下突破40时,趋势反转得到确认,进入熊市。

@#@(通常,当日线或周线上,RSI突破40时,股价已经下跌很多,最佳的卖出时机已经错过,因此卖出的时机应当放在下跌到65附近然后回调时,结合RSI的趋势线和黄金分割线、K线的均线、趋势线、黄金分割线、宝塔线,以及指标的背离等,进行综合研判,确定形成头部,即将下跌。

@#@)@#@";i:

2;s:

29128:

"@#@0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讲稿)@#@主讲人:

@#@陶方杰@#@[开场白]本书是安徽省省芜湖市人事局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的,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读者对象,是一本介绍维权知识的普法教材。

@#@全书以我国、安徽省当前人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专业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益以及如何维权进行讲解,其目的是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材结构:

@#@可分为三大块:

@#@第一,专业技术人员的一般权益;@#@第二,专业技术人员的特有权益(获取职务资格的权益、履行职务行为的权益、保护专业技术成果的权益);@#@第三,实践中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实体法——程序法]@#@********************@#@第一讲第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一般权益@#@关键词:

@#@专业技术、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一、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

@#@(P2)是专门从事某一特殊领域工作或职业所需要的工作知识理论和操作技能及技巧。

@#@@#@专业技术人员:

@#@@#@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

@#@一是拥有专业技术,一是以其专业技术从事专业工作。

@#@如果只是拥有专业技术而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属专业技术人员,如我县教育局王局长、卫生局徐局长……。

@#@@#@特征:

@#@

(1)掌握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理论或操作技法。

@#@如,从事工程研究开发,掌握建筑技术的人员;@#@石雕艺人;@#@政工技术干部。

@#@@#@

(2)从事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某一领域的专业技术工作或职业。

@#@如教师:

@#@教书育人;@#@工程师:

@#@工程设计;@#@农艺师:

@#@农业技术推广;@#@医生:

@#@为病人治病。

@#@@#@(3)涉及社会领域广泛、层次不尽相同。

@#@如,教育、卫生、工程、农业、新闻出版、图书等。

@#@层次有初中高级别之分。

@#@@#@(4)专业技术人员大都从事以脑力为主的劳动、是先进社会生产力的重要代表之一。

@#@如,“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中国工程院院士)发明了杂交水稻栽培技术,提高水稻产量,解决了十三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

@#@@#@(5)依照法律或合同、协议享有特定权益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后面将详细分析)@#@二、什么是权益?

@#@是指由法律或者某种惯例、习俗、道德所保障或支持的利益,它包括法律上的权益和社会性的权益。

@#@@#@析:

@#@法律上的权益是指由法律保障和支持的利益。

@#@如著作权人的权益、专利权人的权益、劳动者的权益就是由法律明文规定并保障其得以实现的权益。

@#@社会性的权益是指由惯例、习俗、道德所保障或支持的利益。

@#@如一些单位按习惯年底给职工发福利、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发红包,便是由惯例、习俗保障或支持的利益。

@#@有的人借钱给他人,没有要对方写借条,他的债权的实现便是靠道德,相信对方有良心,不会赖账。

@#@@#@权利是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指权利人有自己或要求他人实施一定行为(作为)和不实施一定行为(不作为)的可能性。

@#@比如,甲购买一套商品房,成了这套商品房的所有权人,他对这座房子可以出售、赠送、出租、居住等,也可以不实施一定行为,如不卖、不送、不租、不居住等。

@#@同时,他有权要求他人不妨碍他行使所有权的行为。

@#@当他把房子租给别人时,他有权要求承租人按时交租,未经同意不得转租给他人。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保护开始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

@#@析: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保护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客观上要求用法律手段保护科技成果,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合法权益。

@#@大体分两部分:

@#@①作为普通公民应享有的权益;@#@②基于专业技术人员特定身份所享有的权益。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一般权益@#@1.人身权利:

@#@姓名权(自我命名权,如夫妻姓名、子女姓氏等;@#@姓名使用权,具有专有性,任何人不能冒用、阻止;@#@改名权)、荣誉权(获得嘉奖,保持嘉奖的权利,它是一种身体权,一经获得,终身所有,不得继承和转让)、名誉权(人格尊严)、身体权(即生命健康权,公民个人专有,其他任何人不得分享,其本身也不能转让,否则视为侵权)、人身自由权、住宅、通信自由权、隐私权(保守秘密不泄露,维护秘密不受侵犯。

@#@包括有技术秘密、人事秘密、经营秘密、社交秘密、生理秘密即私生活、存款秘密等)。

@#@@#@2.政治权利:

@#@公民的平等权(原则性、概况性的基本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出版结社自由、诉愿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获取赔偿权等),宗教信仰自由、游行示威自由。

@#@@#@选择:

@#@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C)。

@#@@#@A.法律上一律平等B.立法上一律平等@#@C.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经济、文化权利:

@#@劳动权(劳动的平等就业、选择职业权、获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

@#@受教育权(享受教育机会均等、按能力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通过不同的途径和形式得到实现)、经济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如,租赁权;@#@公民的合法收入是公民获得所有权的前提)、科研文学创作自由权(国家支持公民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创作,给专业技术人员评定技术职称,奖励发明创造)。

@#@@#@专业技术人员的一般义务。

@#@(析:

@#@如何看待“跳槽”现象?

@#@P.35)@#@第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特有权益@#@专业技术人员是特殊的劳动者,用知识创造财富,在单位扮演着相对重要的角色。

@#@@#@现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知识产权等已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自身和用人单位都倍加关注的话题。

@#@@#@

(一)获取职务资格的权益@#@关键词:

@#@@#@一、我国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1.职务≠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制注:

@#@与学位制不同,不是终身制、任命制。

@#@1986年,我国开始统一执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制度。

@#@)@#@2、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系@#@

(1)以等次划分为:

@#@“三个等级、五个档次”——高级(含正副高级)、中级、初级(含助理级、员级)@#@

(2)以专业划分:

@#@有三十个系列、十几个大类学科七百多个专业、形成了一个庞大、面广、复杂的体系。

@#@(参见教材: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设置一览表)@#@3、专业技术职务评(考)聘范围@#@

(1)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2)国家党政机关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机关工作人员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资格考试,但不与工资挂钩。

@#@@#@(3)当年已达离退休年龄和返聘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

@#@@#@个人申报——单位核实、公示、考核、推荐——组织评审——单位自主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高中级或初级专业资格申请。

@#@@#@各级评审委员会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领导下,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受理并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通过评审的人员取得省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不等于被聘任担任相应职务。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

@#@@#@

(1)岗位设置原则:

@#@设岗时坚持以事定岗、因事设职、基本原则主要有最少和最低岗位原则、最高层次原则、最优结构原则、最佳组合原则。

@#@@#@

(2)岗位设置方法:

@#@采用职位分类法、制定岗位说明书。

@#@@#@(3)岗位设置内容:

@#@岗位名称、职务档次、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资格条件。

@#@@#@3、专业技术职务程序管理@#@

(1)评审组织:

@#@组建权限、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

(2)评审过程:

@#@申报-审核-评审-审批。

@#@@#@(3)评审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数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登记表》数份;@#@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学历、资格、聘任、继续教育证书及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各一份;@#@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材料一式一份;@#@任现职以来的论著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

(1)聘约:

@#@一般包括聘期、主要工作目标、职责、待遇及培训、保密、劳保、解除与变更聘约、违约责任、双方需订立的其他内容。

@#@@#@

(2)聘期:

@#@1-3年或与一个重大项目的周期相适应。

@#@@#@(3)工资:

@#@一律从聘任之下月起计发。

@#@@#@5、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管理:

@#@@#@

(1)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考核种类: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3)考核内容:

@#@德、勤、能、绩、重点是工作实绩;@#@@#@(4)考核结果: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注意:

@#@与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区别)@#@(5)考核方法:

@#@领导群众相结合、平时定期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6)考核程序:

@#@成立组织——述职评议——确定等次——与本人见面——存档;@#@@#@(7)考核运用:

@#@称职以上者可参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考评、优秀者优先。

@#@@#@三、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管理@#@1、资格考试管理:

@#@@#@

(1)考试的组织管理:

@#@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考试合格人员取得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

(2)考试的专业、种类和级别:

@#@@#@A、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翻译、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卫生(医、药、护、技、药学专业)等系列中、初级资格考试。

@#@@#@选择:

@#@目前还未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是(D)。

@#@@#@A.出版B.卫生C.审计D.教育@#@B、工程系列:

@#@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建筑物维修、设备安装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C、计算机软件;@#@国际商务等。

@#@@#@2、执业资格考试:

@#@@#@执业资格考试是职称工作的发展和延伸。

@#@它是从岗位入手确立的准入性评价标准;@#@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确定;@#@通常对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管理。

@#@@#@凡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申报高级的,可持执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

@#@@#@

(1)种类: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拍卖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企业法律顾问等21种。

@#@@#@

(2)特点:

@#@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准入控制,它是一个层次的评价,不搞多层次评价。

@#@实行定期注册制度。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获得条件@#@1、基本条件:

@#@政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水平(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学历(担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要求,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提前晋升)、身体(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2、具体条件:

@#@@#@

(1)学历与资历条件。

@#@P.54@#@

(2)外语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由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命题的相应等级外语考试。

@#@分英、日、俄、德、西班牙语,综合、理卫生三个类别。

@#@ABC三个等级。

@#@符合条件的可免试。

@#@P.55@#@(3)计算机条件:

@#@分中级和高级两个类别。

@#@考试内容是……,国考要求……符合条件的可免试。

@#@P.56@#@(4)继续教育条件:

@#@内容(WTO知识读本、学习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方式(培训、进修、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自学等)、时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2学时)、管理(实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凡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出示继续教育证书,经人事部门验印后予以推荐评审资格或聘任职务)、实施(由人事部门会同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组织实施)。

@#@@#@(5)水平与业绩条件:

@#@专业知识、外语水平、指导能力、研究能力、科研成果、其他特殊水平与能力(授课、指导实习、经济效益贡献等)。

@#@@#@第二讲@#@

(二)履行职务行为的权益@#@《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一、劳动合同权益@#@1、劳动合同涵义: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析:

@#@把握四点:

@#@

(1)它是确立劳动关系(有偿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形式。

@#@@#@

(2)它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的。

@#@@#@(3)它是确定劳动关系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存续期间)。

@#@@#@(4)它在法律上属于诺成合同(劳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法律并一要求劳动者上班或用人单位已支付劳动报酬作为合同成立的前提)@#@注意:

@#@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情况。

@#@监证合同如果属于约定的成立要件,应当监证,由合同签定地或履行地的主管部门具体办理。

@#@@#@2、劳动合同的订立:

@#@@#@

(1)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内容、程序)。

@#@@#@

(2)过程:

@#@要约(人才招聘会、熟人介绍等)与承诺。

@#@@#@(3)内容:

@#@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岗位性质、职责要求不能忽视。

@#@例:

@#@某医生临近退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份非坐班式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报酬、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试用期条款、保密条款、约定其他条款。

@#@@#@例:

@#@在职教师黄某与学校签订了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

@#@在合同期内,黄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学校未予答复。

@#@过了10天,黄某被一家私立中学招聘,又与该校签订了劳动合同。

@#@黄某走后,学校毕业班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学校要求黄某迅速回校上班。

@#@同时,与黄某所在的私立中学联系,希望让黄某回校上班,但私立中学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问:

@#@

(1)黄某与原学校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

(2)私立中学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

@#@@#@答:

@#@

(1)、没有解除。

@#@《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黄某既然已与学校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为该校工作3年的义务。

@#@只有在法定的条件具备时,黄某才可以不再承担此项义务。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就本案看,黄某在合同期内向学校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但学校未予答复,说明双方未能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所签劳动合同并未解除,各自依据劳动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

@#@@#@

(2)不仅黄某本人,而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私立中学,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黄某原单位要求黄某和私立中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理应得到仲裁委员会的依法支持。

@#@@#@评点: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专业技术人员自身要带头守法,依法办事。

@#@@#@(4)劳动合同效力:

@#@生效:

@#@签章生效、鉴证生效……。

@#@@#@无效:

@#@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形式不合法、表达不真实。

@#@@#@选择:

@#@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D)。

@#@@#@A.各级人民政府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各级劳动行政部门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5)劳动合同续订:

@#@续订自愿;@#@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续订合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同意。

@#@@#@3、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1)履行:

@#@亲自、全面、协作履行;@#@对不明条款的处理(有规定的从规定,无规定的从习惯)。

@#@@#@

(2)变更:

@#@双方协商合意,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生效。

@#@@#@(3)终止:

@#@期满、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如代课教师在被代课老师能上班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死亡退休、合同解除。

@#@@#@(4)解除:

@#@分二种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情形;@#@劳动者解除合同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直接解除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P.87@#@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受雇方患病或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另行安排的工作;@#@受雇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单位裁员,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不得解除合同(患职业病或工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注:

@#@足额支付。

@#@或提供劳动条件)。

@#@@#@二、劳动报酬权益@#@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知识型劳动者,他们的智慧能否迸发出火花,对一个单位、社会的效益都非常重要。

@#@@#@今天,熟练技能的劳动者对单位的依附性相对较小,如何留得住人对单位发展至关紧要的是专业技术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薪金和激励机制的科学性、适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

(1)技能工资:

@#@对掌握了某项熟练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基本工资之外所获得的适当技术补贴(技术津贴)。

@#@@#@

(2)年薪制:

@#@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采取的以年为计算单位支付薪酬的方式。

@#@分为基本工资和风险酬金两部分。

@#@@#@为了实现年度业绩,加班加点已成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愿选择,同时,他们也可以相对自由的安排作息时间,不一定要朝九晚五。

@#@@#@(3)灵活福利: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了给其政治上特殊礼遇和精神上特殊表彰外,还要采用提高各种福利待遇进行有别于他人的嘉奖,如一次性奖金奖励、增加带薪假期、提供免费携带家人外出旅游、安排外出培训或考察等。

@#@@#@(4)员工持股——全员激励机制。

@#@(主要是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首先,员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利益与企业的命运休戚相关,从而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和效益,积极出谋划策,勤奋工作。

@#@其次,员工成为股东,改变了企业的股权结构,可以防止恶意收购,从而降低经营风险。

@#@再次,预期的分红和股票升值,为员工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投资途径,提高了员工的收益。

@#@同时,为退休员工提供了一种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障。

@#@@#@(5)股票期权——核心激励机制。

@#@(主要是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授予员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在未来以一定价格购买股票的选择权,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向员工提供一种在一定期限内(一般3~10年)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份的权利。

@#@P.94@#@选择(内容在后面):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所有报酬的总和,它等于工资和福利之和。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组合构成劳动报酬:

@#@(A)@#@A.小王超额完成计件任务500件,按单价10元计,公司付给他5000元人民币@#@B.小王超额完成任务,公司除发一定数目的工资外,给了他两周的带薪假期@#@C.小王把公司发的5000元用来购买股票,获得了2000元的收益@#@D.小王完成任务后又加班工作了4小时,公司付给他400元的加班费@#@三、自主择业权益@#@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尽其才是通过人的流动来实现的。

@#@现在,人才的单位所有制已不合时宜,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人才市场自由流动择业。

@#@单位要留人,不能再靠行政手段,而是要靠真心,真情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体面的物质待遇,丰厚的薪酬福利留人,否则留下人也留不住心。

@#@@#@自主择业的形式:

@#@聘用制、兼职制、借调制、优惠制、考试制、挂职制等。

@#@@#@四、社会保障权益@#@1.社会保障:

@#@以国家和政府为主体,对公民失业、工伤、生病、生育、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的情况下,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减轻其经济压力,使其生活不致于没有着落(这是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需要)。

@#@@#@我国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保障体系分四部分: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2.失业保险:

@#@公民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却无法获得或失去了有报酬的工作而提供的暂时性的救助(下岗人员)。

@#@@#@

(1)失业原因:

@#@技术性、周期性、磨擦性、结构性。

@#@@#@

(2)失业保险制度构成:

@#@覆盖范围(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基金筹集(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工资的1%)、领取条件(非自愿性失业)、给付水平(最低工资与最低生活保障线之间)、给付时间(最长24个月)、基金管理(由同级劳动、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筹,基金大多用于购买国债的方式保值增值)。

@#@@#@3.医疗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以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个人单位为主、国家适当出资)。

@#@注:

@#@国家提供的主要是解决弱势群体医疗补助金、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等。

@#@医疗保险一般采取现收现付制度,即以收定支。

@#@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超支,更不浪费。

@#@为了防止短期内出现收支波动,也应当提留一部分储备基金,储备基金占整个医疗基金的0.5%~1%。

@#@@#@具体做法是:

@#@我国采取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个人工资收入的2%,全部记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两部分:

@#@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另一部分(大约占用人单位缴纳的30%作为基金统筹,用于大病救助基金)。

@#@@#@说明:

@#@职工因工伤、医疗事故、女职工因生育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4.养老保险:

@#@国家和社会对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的养老保险分三个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组织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经济条件许可的企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劳动者自愿投保的)。

@#@这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相互叠加,以国家保障为基础,以企业保障为辅助,以个人积累为补充,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养老保险经费的手段。

@#@@#@五、继续教育权益@#@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补充、增加新知识、提高技能的一种补充教育形式。

@#@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权利,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安徽省从2001年开始,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继续教育证书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及晋升的必备条件。

@#@@#@安徽省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教育年平均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24学时,专业课48学时。

@#@@#@培训的形式:

@#@

(1)培训、研修;@#@

(2)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每门课认定15学时);@#@(3)个人自学——校本培训(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后,每年认定不超过36学时);@#@(4)参加学术会议(按提交论文报告字数多少折算);@#@(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按课题研究项目等级折算);@#@(6)发表论著(同4);@#@(7)职称计算机或外语考试合格(一次性登记36学时);@#@(8)参加援支活动(按年72学时数登记)。

@#@@#@第三讲(三)保护专业技术成果的权益(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

@#@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

@#@后两者合称工业产权。

@#@在我国,《民法通则》在规定知识产权的同时,还对发明权、发现权作了规定。

@#@@#@知识产权的特征:

@#@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

@#@@#@一、著作权法律保护(学习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是作者或其他主体(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对其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作品保护)。

@#@@#@析:

@#@著作权所指的作品,一是指有独立见解;@#@二是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著作权所指的“作品”是:

@#@

(1)文学作品;@#@

(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著作权的保护形式:

@#@

(1)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而不是表达出来的思想本身;@#@如,著作权法只禁";i:

3;s:

19170:

"CFDA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12月29日@#@附件@#@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

@#@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

@#@@#@第十五条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

@#@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第十七条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

@#@@#@第四章设备@#@第十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和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

@#@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第五章文件管理@#@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操作规程、安装和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者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替换或者撤销、复制和销毁记录;@#@@#@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确定作废的技术文件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等,并满足以下要求:

@#@@#@

(一)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

(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三)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者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四)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第六章设计开发@#@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第二十九条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

@#@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六条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

@#@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

@#@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章采购@#@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

@#@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三条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

@#@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

@#@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第八章生产管理@#@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第四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记录,包括确认方案、确认方法、操作人员、结果评价、再确认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应当进行验证或者确认。

@#@@#@第五十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向下道工序。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规定产品追溯范围、程度、标识和必要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规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防护要求,包括污染防护、静电防护、粉尘防护、腐蚀防护、运输防护等要求。

@#@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第九章质量控制@#@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产品检验部门、人员、操作等要求,并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校准等要求,以及产品放行的程序。

@#@@#@第五十七条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定期对检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予以标识;@#@@#@

(二)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三)发现检验仪器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保存验证记录;@#@@#@(四)对用于检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确认。

@#@@#@第五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

@#@@#@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

@#@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五十九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检验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检验记录应当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者证书等。

@#@@#@第六十条企业应当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

@#@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样观察记录。

@#@@#@第十章销售和售后服务@#@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销售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十三条直接销售自产产品或者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

@#@应当规定售后服务的要求并建立售后服务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第六十五条需要由企业安装的医疗器械,应当确定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标准,建立安装和验收记录。

@#@@#@由使用单位或者其他企业进行安装、维修的,应当提供安装要求、标准和维修零部件、资料、密码等,并进行指导。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顾客反馈处理程序,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一章不合格品控制@#@第六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十八条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六十九条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

@#@@#@第七十条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

@#@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和重新验证等内容。

@#@不能返工的,应当建立相关处置制度。

@#@@#@第十二章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第七十五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时将产品变动、使用等补充信息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企业或者消费者。

@#@@#@第七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定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章附则@#@第七十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研制时,也应当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八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

@#@@#@第八十一条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点,确定不适用本规范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

@#@@#@第八十二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验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者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关键工序:

@#@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

@#@@#@特殊过程:

@#@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

@#@@#@第八十三条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本规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09〕833号)同时废止。

@#@@#@";i:

4;s:

17296:

"@#@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

@#@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

@#@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

@#@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

@#@乃书于纸上。

@#@毕而卧。

@#@凄然入梦。

@#@乙酉年七月初七。

@#@@#@-----啸之记。

@#@@#@第八届江西财经大学校园广告节策划书@#@广告主题:

@#@“广告狂想曲”@#@主题阐释:

@#@@#@v何谓"@#@狂想曲"@#@?

@#@@#@“狂想曲”,通常是指一种以歌谣乐句和自由形式谱成的短曲。

@#@@#@狂想曲的名称源出于希腊文,原来的意思是用轩昂的语调朗诵的一段史诗。

@#@十九世纪以来,狂想曲作为一种音乐体裁,是指一种感情奔放的幻想曲,常常取材于民族音乐、民间音乐或流行音乐的音调。

@#@@#@@#@v何谓"@#@广告狂想曲"@#@?

@#@@#@"@#@广告狂想曲"@#@,就是我们广告学生自己创作盛宴,我们大胆地将独特自己的想法、主张用广告作品来表达。

@#@像狂想曲一样形式自由,感情奔放!

@#@@#@是我们第八届广告节的主题,也是我们08广告学和07、09广告学的同学们共同为我校和南大、师大同学搭建的一个分享平台;@#@我们一起演奏一段我们的狂想曲。

@#@Wearereadytogo!

@#@@#@目录@#@活动意义·@#@·@#@·@#@·@#@·@#@·@#@·@#@·@#@·@#@·@#@·@#@·@#@·@#@·@#@·@#@·@#@·@#@·@#@·@#@·@#@·@#@·@#@·@#@·@#@·@#@·@#@·@#@·@#@·@#@·@#@·@#@·@#@·@#@·@#@·@#@·@#@·@#@·@#@·@#@·@#@·@#@·@#@3@#@活动内容·@#@·@#@·@#@·@#@·@#@·@#@·@#@·@#@·@#@·@#@·@#@·@#@·@#@·@#@·@#@·@#@·@#@·@#@·@#@·@#@·@#@·@#@·@#@·@#@·@#@·@#@·@#@·@#@·@#@·@#@·@#@·@#@·@#@·@#@·@#@·@#@·@#@·@#@·@#@·@#@·@#@·@#@4@#@宣传战略·@#@·@#@·@#@·@#@·@#@·@#@·@#@·@#@·@#@·@#@·@#@·@#@·@#@·@#@·@#@·@#@·@#@·@#@·@#@·@#@·@#@·@#@·@#@·@#@·@#@·@#@·@#@·@#@·@#@·@#@·@#@·@#@·@#@·@#@·@#@·@#@·@#@·@#@·@#@·@#@·@#@·@#@6@#@招商方案·@#@·@#@·@#@·@#@·@#@·@#@·@#@·@#@·@#@·@#@·@#@·@#@·@#@·@#@·@#@·@#@·@#@·@#@·@#@·@#@·@#@·@#@·@#@·@#@·@#@·@#@·@#@·@#@·@#@·@#@·@#@·@#@·@#@·@#@·@#@·@#@·@#@·@#@·@#@·@#@·@#@·@#@7@#@活动意义:

@#@@#@u对于我们的专业而言,此次广告节面向我校和南大、师大的同学,加强了专业之间的交流、建设,互相促进提高;@#@同时也为不同专业的能够有所交流,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u对于我校和学院而言,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形成校园的广告文化风尚;@#@@#@u对于我们同学而言,使得同学在活动中得到锻炼,不仅是专业实践能力,同时也在团队中学会合作和沟通。

@#@@#@u对于企业而言,加强企业在高校的影响力,提升企业形象,同时使得企业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实现双赢。

@#@@#@@#@@#@@#@活动内容@#@A大调狂想曲----开幕式@#@时间:

@#@4月18号5点到7点@#@地点:

@#@麦庐园十二生肖广场@#@原则:

@#@彰显专业激情,促进互动@#@内容:

@#@@#@开幕仪式:

@#@主持人对活动进行简单介绍后,嘉宾致辞,领导通过按手印拉开活动序幕《随后乐队奏起动感音乐》@#@开幕活动:

@#@@#@1、用最新的流行的快闪活动,引起同学的兴趣@#@2、发起黄丝带活动,主持人号召同学参与手印涂鸦活动。

@#@@#@开幕落幕:

@#@呼吁大家参与广告节,并感谢赞助方的大力支持。

@#@@#@B大调-----平面巡展:

@#@@#@时间:

@#@5月6号----8号@#@地点:

@#@财大三校区,师大,南大巡展@#@原则:

@#@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场盛大的广告视觉盛宴,以引起同学们的关注。

@#@@#@内容:

@#@用kt板制成大型展示墙《分不同的展区,展示不同类别的平面广告作品》以吸引同学关注。

@#@板墙围成迷宫式的造型,并在其中央设有留言台《同学们可以在其上面写祝愿跟想法》。

@#@进去之前每个同学发有一个星星标识,张贴在他们最喜欢的广告作品上,作为评奖依据。

@#@@#@C大调----闭幕式@#@时间:

@#@5月9日@#@地点:

@#@十二生肖广场@#@原则:

@#@以轻松的氛围展示本次广告节的成果,并实现与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的交流。

@#@同时为赞助方做有效的宣传。

@#@给同学们留下最精彩的一笔。

@#@@#@内容:

@#@活动开始展现优秀的影视广告作品,奏响第一篇激情乐章。

@#@随后进入颁奖典礼,为优秀的创造者颁发奖励和纪念品。

@#@感谢各个赞助方给予大力的支持。

@#@最后用狂欢活动在同学心中留下一段永恒的广告狂想曲。

@#@@#@@#@宣传战略@#@目录:

@#@@#@宣传原则@#@宣传目的@#@宣传内容@#@宣传原则:

@#@以精妙的创意,精彩的表现,精密的排挡,各种媒体的整合传播,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和最大的影响力。

@#@@#@宣传目的:

@#@宣传此次广告节的主题和意义,提醒同学们关注并参与其中,享受其中的乐趣,同时扩大赞助商的品牌在校园内的影响力,为其产品做推广和宣传。

@#@@#@宣传内容:

@#@@#@造势期:

@#@(4月初----4月18日)@#@1、网络宣传:

@#@博客+qq群+校园论坛+广告班DV宣传视频+海报(贯穿整个广告节)@#@2、校内宣传:

@#@开幕盛会中的行为方式(快闪)吸引同学们的关注,以及同学们参与的“黄丝带”活动。

@#@开幕式以行为和视听给同学们带来震撼。

@#@@#@3、联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报纸的报道,运用报纸媒介的影响力提高关注度(贯穿始末)。

@#@@#@预热期:

@#@(4月19------5月5日)@#@宣传形式有食堂公益小标语倒计时,赞助方条幅悬挂,在一食堂门口悬挂大幅喷绘海报,在此期间同时举办报名活动(用主题涂鸦的方式让大家提前感受广告节的氛围),大型的签名活动,同时派发精致的主题宣传卡片。

@#@@#@沸腾期:

@#@(5月6日-----5月中)@#@平面巡展中让同学们走进广告的视觉世界,感受广告带来的视觉冲击,同时为同学们的优秀平面广告提供展示平台,也为赞助方搭建一个展示自己的美丽舞台;@#@大型闭幕式晚会用最HIGH的调子为广告节划上句号,最具震撼力的影视宣传,最具亲和力的现场互动,最具吸引力的广告盛典@#@第八届广告节招商方案@#@----用生机为您创造商机@#@目录:

@#@@#@广告节概况@#@招商亮点@#@赞助方分级及赞助方宣传攻略@#@以往合作的赞助方回顾@#@广告节概况:

@#@@#@第八届江西财经大学大学生广告节将覆盖江西财经大学三大校区、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学大学,前后历时近一个月;@#@紧接金犊奖和学院奖大学生广告大赛盛典之后,再次引爆的波及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第二季度的广告浪潮,称之为“季后赛”!

@#@@#@本届广告节由我们江西财经大学08广告学主办,旨在提高自身实践能力的同时掀起江西广告学子们的广告热情并让非本专业同学感受广告的魅力及参与其中。

@#@本届广告节主题是“广告狂想曲”,意在大胆地将自己独特的想法、主张用广告作品来表达,像狂想曲一样形式自由,激情开阔的思想和创意,让思维带着枷锁起舞!

@#@@#@招商亮点:

@#@@#@v广告节活动特色@#@广告节是根据专业特色举办的大型的主题活动,我们为增强实践能力,传承我校本专业的传统并且邀请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的同学参加,形成有规模的大型活动,面向三校的学生。

@#@本专业性的活动具有和企业、商品的紧密联系,广告离不开主体(品牌和产品),因此本活动对品牌和产品的宣传效果很强.@#@v活动宣传面广形式多样@#@本届广告节面向的是三所江西影响力最大的大学,且进行有效地校园宣传活动,宣传的媒介多样,涵盖了:

@#@网络博客、网络论坛(校内网)等网络途径;@#@报纸(学校及各大学院报纸媒体);@#@影视(DV、视频);@#@横幅、大型喷绘海报;@#@组织活动的直接宣传方式@#@v活动宣传周期长@#@本活动的时间从4月中旬延续到5月中旬,时间长,分多个活动版块都进行长期有效地周期宣传。

@#@@#@v往届的承办经历@#@广告节作为江西财经大学广告学专业的一大亮点,历年来受到广大大型商家的青睐,如:

@#@阳光乳业、润田企业、光明乳业等。

@#@在此我们希望能延续历年来的优良传统,能与更多的商家合作,实现互利双赢的效果.我们会以真诚的心,负责的态度,创新的精神为商家服务@#@赞助方分级@#@冠名赞助方:

@#@赞助商拥有本届广告节全程活动的冠名权,如“***杯“江西财经大学第五届广告节”或“江西财经大学****第五届广告节”,活动执行和宣传围绕赞助商展开。

@#@@#@专项赞助方:

@#@赞助商拥有本届部分活动的专项赞助权,如广告节主题涂鸦秀或平面广告巡展,同时在其他宣传执行过程中将对赞助企业予以宣传@#@友情赞助方:

@#@赞助商在本届广告节中将获得产品展示及特别鸣谢的机会,可以最少的付出得到最实惠的回报。

@#@@#@一、冠名赞助方宣传攻略:

@#@@#@招商内容:

@#@江西财经大学第四届广告节全程总冠名@#@

(一)、广告节回报赞助商主要利益点:

@#@@#@赞助商拥有本次广告节全程活动的冠名权,如“****江西财经大学第八届广告节”或“江西财经大学****第八届广告节”,活动执行和宣传围绕赞助商展开。

@#@@#@

(二)、具体活动宣传攻略@#@1、广告节前期宣传执行方案@#@

(1)在网络宣传《博客名称有企业冠名,博客中出具企业策略单,并显示赞助商的企业图片,校园网发帖和班级QQ群消息散发)过程中,鸣谢冠名商并提供链接至冠名企业网址。

@#@@#@

(2)通过在校园广播播放广告节自制广播广告,同时鸣谢冠名商。

@#@@#@(3)在麦庐二食堂电视中播放广告节DV视频(广告中鸣谢冠名商)。

@#@@#@(4)在麦庐两个食堂打饭窗口设置时尚公益小标语倒计时,以冠名企名字命名。

@#@@#@(5)冠名商出具策划提案比赛策略单(或由我方代出),通过海报于财大三校区进行海报参赛宣传。

@#@@#@(6)在财大三校区人流密集处张贴海报和悬挂条幅。

@#@画面内容根据冠名商要求呈上样稿,确认后执行。

@#@@#@(7)开幕前挂有企业冠名的宣传条幅@#@2.开幕宣传执行方案@#@

(1)大型彩喷活动画报,主标题为“江西财经大学****第八届广告节开幕式”@#@

(2)每个版块的宣传海报都出现冠名讯息,宣传海报将覆盖三大校区,及南大和师大。

@#@@#@(3)在每个活动中,工作人员身着统一文化衫,头戴可爱头箍,手带黄丝带(可以贴上企业的小型logo)佩戴冠名商提供广告节工作证。

@#@@#@(4)派发500张创意书签,背面为冠名商提供摆放商标位置。

@#@@#@(5)现场邀请活动冠名赞助商负责人作为贵宾出席开幕式@#@(6)主持人口播冠名企业简介,并现场表示感谢,同时主持人将以软文的形式提及赞助商品牌及产品若干次,并切合实际开展各项有关活动。

@#@@#@(7)通过校园集团网将广告节信息发至学生手机。

@#@(待定)@#@(8)请江南都市报记者报道活动,并在学校学院报刊刊登相关活动信息。

@#@@#@3、平面作品巡展宣传执行方案@#@

(1)通过两大冠名商广告征集比赛,可以让广大学生加深对冠名商产品及企业理念的理解。

@#@@#@

(2)在展板的右下角,贴冠名商的LOGO。

@#@@#@(3)在巡展的主会场中央设赞助方产品展和广告展@#@(4)参观展览的同学将会受到赞助方提供的创意小礼品(我们设计)@#@@#@4.广告节颁奖晚会宣传执行方案@#@

(1)晚会举行地十二生肖广场,悬挂10米条幅,内容为“热烈祝贺**杯江西财经大学第五届广告节圆满闭幕”。

@#@@#@

(2)会场背景和周边设置上都以赞助企业冠名,并表达冠名商对学生活动的关爱与支持。

@#@@#@(3)晚会前发布书签500张,正面为晚会节目单,反面为冠名企业广告。

@#@@#@(4)舞台背景设置赞助企业冠名的4米*8米的大型宣传海报。

@#@@#@(5)由冠名商提供品牌或产品T恤衫作为演员和晚会工作人员的服装。

@#@@#@(6)活动冠名企业负责人作为贵宾出席闭幕式。

@#@@#@(7)现场主持人口播冠名企业简介,并现场表示鸣谢。

@#@@#@(8)冠名赞助企业拥有闭幕式现场舞台部分时段的使用权,并可自主演出宣传冠名企业的节目(节目内容须预先报晚会策划组备案)。

@#@@#@(9)广告互动游戏中将以冠名商提供的奖品或印有冠名商LOGO的产品作为礼品,在现场颁发。

@#@@#@(10)在晚会进行过程中,主持人将以软文的形式提及冠名品牌及产品若干次,并切合实际开展各项有关活动。

@#@@#@二、专项赞助方宣传攻略@#@主要利益点:

@#@赞助商拥有本届广告节部分活动的专项赞助权,如广平面广告巡展、颁奖晚会,同时在其他宣传执行过程中将对赞助企业予以宣传。

@#@@#@具体活动宣传攻略:

@#@@#@1、广告节前期宣传执行方案@#@

(1)在网络宣传(专题博客、校园网发帖和班级QQ群消息散发)过程中,鸣谢赞助商。

@#@@#@

(2)通过在校园广播播放广告节自制广播广告,鸣谢赞助商。

@#@广告节DV广告中鸣谢赞助企业@#@(3)每个版块的宣传海报都出现赞助商讯息,宣传海报将覆盖三大校区,及南大、师大。

@#@@#@(4)大型彩喷活动画报,主标题为“热烈庆祝江西财经大学****第五届广告节**活动顺利开展”,同时标注赞助商名称。

@#@@#@(5)学校学院报刊刊登相关活动信息@#@以下两项活动可由专项赞助方进行赞助@#@平面巡展@#@

(1)通过赞助方冠名商广告征集比赛,可以让广大学生加深对冠名商产品及企业理念的理解。

@#@@#@

(2)在展板的右下角,贴冠名商的LOGO。

@#@@#@(3)在巡展的主会场设赞助方产品展和广告展@#@(4)参观展览的同学将会受到赞助方提供的创意小礼品(我们设计)@#@@#@颁奖晚会@#@

(1)舞台主背景右下方协办方处彩喷赞助商名称或商标。

@#@@#@

(2)邀请活动赞助商负责人以友情赞助企业的身份出席闭幕晚会,并对获奖单位进行颁奖。

@#@@#@(3)晚会开始前自由播放歌曲阶段,插入口播,介绍赞助商企业情况。

@#@@#@(4)现场主持人口播赞助商企业情况,并现场表示鸣谢。

@#@@#@三、友情赞助方(面向校园内商家)@#@主要利益点:

@#@校内的友情赞助方通过本次活动扩大在校内的影响力,直接促进商品的销售,使得在竞争中更有优势。

@#@@#@具体活动宣传攻略:

@#@@#@1.在校内拉赞助方提供的横幅,如:

@#@“***预祝第八届广告节顺利举行”@#@2.提供直接的实物赞助,我们直接对商品进行宣传。

@#@@#@以往合作的赞助方回顾:

@#@@#@@#@2006年——阳光乳业:

@#@以一款名为“阳光180”的新产品推广为目的,以我们的广告节活动为契机,在校园内一度引起@#@大家的广泛兴趣和购买,校园超市也开始大量铺货,满足学生新的需求。

@#@@#@2007年——润田企业:

@#@以走近校园,提高企业形象为目的,以我们最IN的广告节为阶梯,在校园内开展了一系列推广活动。

@#@@#@一时间人们随处可见润田广告,其“滴滴润心田”的广告语更是深入人心。

@#@@#@2010年----****:

@#@期待下一位将记入我们广告节档案的将会是您,“广告狂想曲”等待您给我们的演奏脉动,拉近您零距离接触校园,真诚地期待与您合作!

@#@@#@";i:

5;s:

5898:

"@#@xxxx海选活动协议书@#@甲方:

@#@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乙方:

@#@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举办xxxx海选活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甲方经乙方授权,在甲方的场所地举办《非常6+1》海选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第二条合作项目活动安排@#@本期《非常6+1》海选活动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勾选@#@时间: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试()勾选@#@时间: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授权甲方承办活动。

@#@@#@2.甲方可借助本活动进行品牌宣传、推广和选手招募。

@#@@#@3.甲方负责举办本活动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批。

@#@@#@4.甲方应提供活动所需场地。

@#@@#@5.甲方应提供活动所需的舞台、背板、音响、桌椅、安全围挡、导视系统、安保等配套设施。

@#@@#@6.甲方应提供活动招募期间常驻招募员的办公席位、报名电话专线等基本必备设施。

@#@@#@7.甲方承担活动期间乙方人员的差旅费用(招募员1人、导演2人、组织人员2人)。

@#@@#@8.甲方应确保活动现场人员安全,如有意外发生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9.活动中发生原定计划未有之活动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免影响活动顺利进行,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活动不能顺利进行的,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10.甲方在活动中获得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主持人有哪方提供呢?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授予甲方活动举办权。

@#@@#@2.乙方授予甲方活动的形象使用授权。

@#@@#@3.乙方提供活动的专职导演,及专业导演的评审。

@#@@#@4.乙方确保胜出选手有入围央视《非常6+1》栏目的直通专属资格。

@#@@#@5.乙方提供活动的专职组织人员。

@#@@#@6.乙方在工作中如遇到不能确认的工作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做相应处理。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现场各项工作。

@#@@#@8.乙方不得在本地区再委托他人承办本活动。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活动费_________________(含:

@#@授权、落地、人员、组织管理、承办费、税金费用)@#@2.差旅费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直接与酒店、订票机构结算。

@#@导演住宿不低于4星级标准,工作人员住宿不低于经济快捷型酒店标准,例如:

@#@如家、七天等。

@#@行程时间超过3小时的,须乘坐飞机。

@#@)@#@3.甲方应在活动执行首日30日前向乙方支付全款。

@#@@#@4.乙方全额收到甲方价款时,且向甲方发出书面确认后,甲方方可进行宣传推广等与本活动相关的工作,同时,形象使用权等相关授权(若在授权期内)方才生效。

@#@@#@第五条权益约定@#@甲方在活动期间(前期、现场、后期追溯)的宣传推广中(包括但不限于:

@#@平面、广播、电视、网络、户外等)使用本活动相关的栏目、主题名称,以及形象、肖像影音资料,均应得到乙方的书面许可且在许可期限内,方可使用(授权期限以授权书为准)。

@#@@#@第六条保密约定@#@甲乙双方须对本合同和各方提供的资料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和双方提供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内条款的除外。

@#@@#@第七条免责条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约履行时,甲乙双方将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确须终止本合同,则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各自承担自身所受之损失。

@#@首先知道或应当首先知道该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发生的一方有义务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未尽前述通知义务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所受之损失负完全之赔偿责任。

@#@如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终止的,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新增条款约定以附件形式补充附后,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授权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正文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签章)(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i:

6;s:

1817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140号总局令《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05月03日00:

@#@00信息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二、第四条修改为: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量较少不需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考试机构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考试机构。

@#@”@#@三、第六条修改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具体的发证分级范围,负责对考核发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凭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删除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改为:

@#@“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六、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用人单位可以指定一名本单位管理人员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

@#@”@#@七、第二十二条修改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二)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三)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四)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违反前款第

(一)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九、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发证部门应当在发证或者复审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查询系统。

@#@”@#@十、删除第三十条。

@#@@#@十一、第三十六条修改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处罚。

@#@”@#@十二、第三十八条修改为:

@#@“考试收费按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通报相关部门。

@#@”@#@十三、第三十九条修改为:

@#@“本办法不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及其相关管理的人员。

@#@”@#@十四、删除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公布,根据2011年5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量较少不需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考试机构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考试机构。

@#@@#@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第二章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具体的发证分级范围,负责对考核发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凭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

@#@@#@发证部门应当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

@#@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第九条发证部门和考试机构应当在办公处所公布本办法、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考试作业人员种类、报考具体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机构名称及地点、考试计划等事项。

@#@其中,考试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等具体考试计划事项,应当在举行考试之日2个月前公布。

@#@@#@有条件的应当在有关网站、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作业人员培训的内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考试机构应当制订和认真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确保考试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五条考试合格的人员,凭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十六条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或者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能够当场审查的,应当当场办理。

@#@@#@第十七条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

@#@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遵循便民、公开、高效的原则。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考核发证事项,发证部门可以将受理和发放证书的地点设在考试报名地点,并在报名考试时委托考试机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试合格后发证部门可以直接办理受理手续和审核、发证事项。

@#@@#@第三章证书使用及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

(一)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四)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六)其他规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可以指定一名本单位管理人员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四)拒绝违章指挥;@#@@#@(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六)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二)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三)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四)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违反前款第

(一)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

@#@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二十六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作业行为。

@#@@#@第二十七条发证部门应当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必要时应当派人现场监督考试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八条发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

@#@发证、复审及监督检查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发证部门应当在发证或者复审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查询系统。

@#@@#@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等环节的具体规定,以及考试机构的设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注销和复审等事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第四章罚则第三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

(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第三十二条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发证部门未按规定程序组织考试和审核发证,或者发证部门未对考试机构严格监督管理影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质量的,由上一级发证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其负责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上一级发证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考试机构未按规定程序组织考试工作,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其批准。

@#@@#@第三十五条发证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格式、印制等事项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第三十八条考试收费按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通报相关部门。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及其相关管理的人员。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i:

7;s:

28406:

"FIDIC合同条件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的应用@#@  自1986年起我开始在海外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接触并使用FIDIC合同条件(以下称FIDIC),一直至今。

@#@可以说,在国际承包工程第一线的具体运作中,尝到过不少酸、甜、苦、辣,这里实际上是向大家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体会。

@#@我不是搞学术研究的,因此不准备谈理论性的东西,只是结合实际情况,讲讲如何在项目上应用FIDIC,希望能与大家探讨。

@#@@#@  必须承认,FIDIC的条款讲起来十分枯燥无味,有时甚至可能感到很深奥。

@#@如果初次接触,更会觉得无从下手。

@#@即便我在海外项目的对外交往中曾经天天使用过FIDIC,但有时拿起来专读它的条款,如果不联系实际情况和出现的具体问题,也常觉得没有太大意思。

@#@现在世界上使用范围较广的除FIDIC外,还有ICE合同条件(以下称ICE)。

@#@实际上,FIDIC是从ICE演变来的,香港主要是用ICE的变形。

@#@要想在国际上搞承包工程,包括在国内搞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外资贷款项目,这两种合同条件都必须了解。

@#@值得一提的是FIDIC是较厚的一本书,不可能全部背下来,但如果要想运用自如,就应该尽量把其中的关键性条款记下来。

@#@我并非主张对每个字都死记硬背,不过有关的主要概念、条款相互间的关系,怎样实际应用等,心理必须十分明白,因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几乎每天都要用到。

@#@@#@  先谈谈FIDIC的大致情况。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有人称FIDIC是国际承包工程的"@#@圣经"@#@。

@#@可以说,FIDIC是集工业发达国家土木建筑业上百年的经验,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的一个合同条件。

@#@FIDIC的总部设在瑞士洛桑。

@#@如果大家想索取FIDIC的有关资料,可向以下地址联系:

@#@@#@FIDICSecretariat @#@Switzerland@#@P.O.BOX86 @#@Telex:

@#@454698FIDICH@#@CH1000Lausanne @#@Fax:

@#@+41 @#@21 @#@6535432@#@12 @#@Chailly @#@Tel:

@#@+41 @#@21 @#@6535003@#@  国际承包工程行业涉及到的FIDIC,主要是土木工程方面的,封皮是红色的,海外通常称作红皮FIDIC。

@#@还有黄色封皮的,是机电工程方面的,常称黄皮FIDIC;@#@再有就是白色封皮的,是设计咨询方面的,也叫白皮FIDIC @#@。

@#@搞承包项目一般用到的都是红色封皮的FIDIC,是土建工程的;@#@但是搞机电设备供货,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一般用的都是黄皮FIDIC,交钥匙项目通常不采用红皮FIDIC,而是参考黄皮FIDIC做些变通。

@#@例如我在海外参与过的一个亚洲开发银行货款的输电线项目,用的就是黄皮FIDIC,因为这个项目供货成分大,若土建部分比重大,就要用红皮的了。

@#@红皮FIDIC的特点是土建部门为单价合同,通过验工计价的方式来支付工程款。

@#@而黄皮FIDIC的付款方式大部分是用信用证方式,黄皮FIDIC的预付款比例较大。

@#@按国际惯例,红皮FIDIC条款规定,预付款的最大极限为15%,一般都在15%以下。

@#@而黄皮FIDIC规定,材料到货验收后,承包商可以拿到80%左右的货款。

@#@我下面所谈的都是红皮FIDIC。

@#@@#@  这里我附带想特别提一下:

@#@使用FIDIC,最好要懂得英文。

@#@FIDIC语言都是英文的,这在FIDIC第5.1款中很明确。

@#@不会英文就很难通过翻译去搞这项工作,有很多东西同样一个词,英文和中文翻来翻去意思就变了,另外对于许多专业词汇,靠字典是得不到真谛的,甚至偏离可能会很大。

@#@所以,要想用好FIDIC,最理想的人是学技术的又懂英文,同时也应懂一些法律知识,因为FIDIC本身就是一本施工法。

@#@FIDIC里面涉及到许多英文的法律用语,相当讲究用词的正确与严谨,来不得半点含糊,这些只有在实际运用中注意掌握。

@#@@#@  FIDIC有两个版本,一个是1977年的第三版,一个是1988年的第四版。

@#@到目前为止,除学习、讨论、研究领域用的是1988年版外,在海外承包工程中真正实际用的仍是1977年版的,我还没有见过在具体项目上用1988年版的。

@#@但现在国内很多人写书时是使用1988年版,估计这些人是搞学术研究的,不是真正在第一线具体工作的,可能是在按常理推断新版的东西应该比旧版要好。

@#@1988年版和1977年版的差别主要在仲裁上,还有些文字和条款顺序上的修改。

@#@另外,1988年版将索赔条款列得更详细,专门列出53款,把索赔过程写得一清二楚。

@#@如果你没做过索赔工作,只要懂英文,就可以照着这个程序去索赔,它告诉你几天之内必须要做什么,几天这内你又该去做什么,对初入这个领域的人来说,1988年版还是有帮助的。

@#@而1977年版里只是在第52款的第5分项谈到索赔,并且是很短的一段,还是作为变更令的一部分内容列出来的。

@#@@#@  自1988年FIDIC第四版发行至今时间也不算短了,但我所见到的项目招标文件里没有一份是用1988年版的,为什么呢?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仲裁条件不一样:

@#@1988年版的仲裁条款强调友好解决,而1977年版则强调仲裁要很明确的时间概念。

@#@如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端,这对承包商就相当有利。

@#@尽管1988年版的第67款在谈仲裁时是出于很好的理念和期望,但真正操作起来可能离开现实有一段距离。

@#@1977年版很简单,你给咨询工程师了出仲裁通知书,90天内他必须给出一个仲裁判断,这叫准仲裁。

@#@如果你对此不满,马上就可以提出打国际仲裁。

@#@而1988年版,是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发出准仲裁通知书之后84天,尽管对咨询工程师的书面决定不满意,也不能直接打国际仲裁,而是承包商还必须再给业主发函,表示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并且要至少再等56天。

@#@如果真的到了打仲裁的时候,一定是大家已商谈了很长时间,矛盾激化到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的程度了。

@#@作为承包商如果还要等140天或更长的时间才能解决问题,而这140天对承包商来说已经是很大的风险了,会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

@#@按照FIDIC的第67款规定,仲裁期间承包商也不能停工,如果停工视为你违约,就要按第63款进行处理,这对承包商是很不利的。

@#@因此,我认为1977年版对承包商更实际些。

@#@另一个原因,我想就是负责编制标书的咨询工作师受到惯力的作用,他已经习惯和熟悉了1977年版的条款,编写文件时就自然用1977年版,因此到现在为止,所有咨询工程师发出的合同都是用1977年版。

@#@可以说,这在客观上对承包商并不是一件坏事。

@#@@#@  FIDIC的最大特点是:

@#@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这是它的合理部分,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至少出发点是这样。

@#@从理论上讲,FIDIC对承包商、对业主、对咨询工程师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于谁之上。

@#@因此,作为承包商应尽量选用FIDIC,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

@#@但是,FIDIC又坚持要形成买方市场,主张在"@#@买"@#@(业主)"@#@卖"@#@(承包商)双方的交往中,利用经济的约束手段,维系对买方的有利条件。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没有绝对的平等而言。

@#@通过实际工作,我们当承包商的都有一个共同的看法;@#@上帝是业主,老二是咨询工程师,老三是承包商,没办法才打工当承包商。

@#@相信当过承包商的对此都深有体会,你赚那点钱很艰难。

@#@如果承包商干了活业主不及时付款,拖欠上几个月,利息又全赔回去了。

@#@@#@  FIDIC的鼻祖是ICE,主是说,先有ICE,后有FIDIC,ICE是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的英文缩写。

@#@但值得特别一提的是,ICE与FIDIC有着本质上的区别,ICE是亲业主的,它侧重于维护甲方业主的利益;@#@FIDIC是亲承包商,它维护乙方承包商的利益更多。

@#@我们在香港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当承包商,你会尽量向业主推荐FIDIC;@#@如果当业主或向外分包,你就一定要用ICE。

@#@@#@  我经手有个一亿多港元的项目,就是用FIDIC与业主签订下了工程合约的。

@#@香港的分包制度较普遍和成熟,我们项目分判出去时,分包合同则完全使用ICE。

@#@作为承包商,要善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业主我们争取到了使用FIDIC,而对分包商我们却采用ICE。

@#@英联邦的法律属英国普通法体系,目前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承包工程都是采用ICE,或在此基础上做些变通。

@#@@#@  谈到普通法体系,我想再补充讲些使用FIDIC或ICE时必备的法律常识。

@#@FIDIC和ICE都属于普通法(Common @#@Law)体系,是判例法,属由安全汇成的不成文法,英国现行的普通法。

@#@而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Continental @#@Law)体系,是成文法,就是说凡事都要有明确的书面规定和条文,下分为民法、刑法和商法等。

@#@普通法是遵循先例为准的原则,有些类似我们讲的前车之鉴,简单地说,就是强调前边的安全,有了它那行后边的案子就照着判。

@#@其商法极为发达。

@#@例如抵押贷款,若借款人到时还不钱,过去有过用抵押物作偿还。

@#@但由此可能导致不公,这就引出衡平法(Rules @#@of @#@Equity)。

@#@例如借示人用一栋50万元的房子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款20万元,为期一年。

@#@借钱当初是胸有成竹到时可以还钱的,因而也没有过多考虑房子的市值问题,然而一年后发生意外,确实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这时就把房子没收了。

@#@但借款人觉得自己吃了亏,认为这样用整栋房子去抵账欠公平,因为即便支付3万元的年息,银行还应再退回他至少27万元才算合理,并因此付诸法律行动。

@#@判决是把房子拍卖,卖得40万元现金。

@#@这就形成了衡平法,而且该案件就法定地成为下次普通法判案的先例依据。

@#@FIDIC和ICE因为同属普通法体系,所以过去发生的案例对考虑问题相当重要,可以说这些案例本身的集合就是法律,尤其是当发生争执或仲裁时,只要有一个类似的例子在前边,那么你胜诉的把握就较大,否则会很难说,承包商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

@#@@#@  我们所讲的FIDIC,都是在谈签约合同中的一般条款,或叫做通用规则,并不是合同的全部。

@#@合同内容应包括合约、中标通知书、投标须知、标书、一般条款、特殊条款、技术规范、图纸、BQ单及各种附件等,这在FIDIC特殊条款的第5.2款里有明确说明。

@#@任何一个实际项目,都不会全文原封不动照搬FIDIC,通常是根据具体情况,修改补充相关条款,这些都体现在合同的特殊条款里。

@#@如果你熟悉FIDIC,实际工作中就不用去看一般条款,因为都是固定的,标书里是红皮FIDIC的复印件;@#@要看合同内容,就是看合同的特殊条款。

@#@特殊条款的条款号与一般条款的条款号有对应关系,是有关一般条款的修订补充和对本项目的特殊规定,具体条件都在特殊条款中。

@#@比如说,在投标过程中你想知道,这个项目的计价是用美元还是当地货币,兑换率、物价上涨因素、付款期限都是怎样规定的,这些东西去查红皮FIDIC的条款没有用,因为它只是一个原则,具体操作时,都要看特殊条款。

@#@再有仲裁是在巴黎、斯德哥尔摩、还是项目所在国?

@#@也都统统在特殊条款中写明。

@#@FIDIC的标准版本里,把一般条款称为第一部分(Part @#@I),把特殊条款称为第二部分(Part),两个部分合起来就构成了合同条件。

@#@@#@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的严肃性。

@#@合同是对双方的法律制约,宁愿不签,也别胡签;@#@一旦签了,必须认真执行,就是赔死你也得干。

@#@中国现在是国际仲裁强迫执行委员会的会员国之一,如果签约后你又不干了,业主首先会没收履约保函以及攥在手中的各类银行保函,拒付FIDIC第60款项下的所有应付款,并可以提交仲裁,要求承包商赔偿由此引发的的全部经济损失,仲裁之后中国政府要强迫你执行,因为你是成员国的承包商。

@#@听说 @#@有和公司签了合同之后又没实际能力干好项目,管理混乱,弄得一塌糊涂,死不了,活不成。

@#@因此,签合同要特别慎重,好的合同可签,不好的合同千万不能签。

@#@宁愿养精蓄锐等待机会,也不去签一个不好的项目,弄得精疲力尽,到头来还是个赔钱的买卖,与其这样还不如存钱吃利息,对此我们是有教训的。

@#@@#@  顺便谈一下咨询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

@#@FIDIC实际上是想建立一个以咨询工程师为中心的专家管理体系。

@#@从理论上讲,咨询工程师是一个中间人,又是一个设计者,又是一个施工监理,又是一个准仲裁员,更是业主的代理人(但与业主不能任何依附或从属关系)。

@#@咨询工程师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以外的第三方,他在两者之间起着过滤器和筛子的作用,也有人比喻他与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有些类似婚姻关系,即签订合同后,大家都要遵守咨询工程师做出的指示,就算这些指示有问题,只要还能承受、同有走到婚姻破裂的程度,就要听从并且执行。

@#@当然,如果实在忍受不了,闹到离婚的地步,就只好提交国际仲裁了。

@#@国内目前推广的建设监理制与FIDIC中咨询工程师的作用有差异,限于篇幅,这晨就不再展开谈了。

@#@在FIDIC中,解决争端的最终办法就是仲裁,而第67款中写得清楚,承包商不能跨越咨询工程师就直接去打仲裁。

@#@一旦走到仲裁的地步,就是赌博,谁都不能说上了仲裁庭一定会赢,因为影响仲裁结果的因素太多:

@#@以往的案例、提供的证据、仲裁叫的态度、咨询工程师的意见、你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是否很有逻辑和道理,等等。

@#@因此,咨询工程师的准仲裁对于一个承包商,或更广泛地说对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是相当关键的。

@#@FIDIC的框架关系是业主、咨询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的"@#@三位一体"@#@,也就是一种三角关系,但并非是等边三角形,咨询工程师在这个三条关系中靠业主一侧更近些,因为国际承包的市场毕竟还是买方市场。

@#@可以说,咨询工程师属于高智能人才,几乎是做的无本生意,因为这种工作的技术附加值相当可观,中国公司应该注意开拓国际市场上设计咨询方面的业务。

@#@例如FIDIC第7.2款规定,土建项目中永久工程的施工图要由承包商做。

@#@我干过一个世界银行的项目,咨询工程师的年薪是八万多美元,他干什么呢?

@#@从施工到画图,具体的活全是我们干的,他就是在施工图上签个字,或给你一封确认信就完事了。

@#@国际工程设计咨询费大约在项目投资的10%左右,比国内目前常见的2%~4%要高得多。

@#@我在海外项目的实践中感到,中国工程师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和现场经验比外国人要强,但如果作为国际咨询工程师,欠缺的是经济、法律、海外经验、FIDIC的系统知识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也就是说太技术化,同时许多人存在着语言障碍的问题。

@#@只要加强这方面的培养和锻炼,提高每个人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尽可能多的复合型的人才,我们的工程师在国际工程设计咨询市场上应该有一定的竞争力。

@#@@#@  在海外从事设计咨询方面的业务就要用到白皮FIDIC,而参加FIDIC组织必须是私人的设计咨询公司,不得是国营或半国营的设计监理部门,因为FIDIC坚持咨询工程师要有绝对的独立性,必须与承包商或供贷商截然分开,目的是防止合约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行政干扰或商业利益的瓜葛。

@#@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在使用FIDIC或ICE的项目上,业主不会接受一家综合性公司既投设计咨询票又投承包施工票,或者说不能双重投票,两者只能选其一。

@#@当然,交钥匙和带资搞BOT项目可以例外。

@#@这些与中国公司提但的"@#@集团化"@#@观点是有矛盾的。

@#@@#@  FIDIC规定每个项目的承包商都要进行资格预审,你想到国际市场上搞承包工程,首先要过资审关。

@#@资审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之分,后审的情况也是经常遇到的,大多用于交钥匙工程,供货合同用后审的比较多;@#@土建工程是预审多。

@#@后审就是在投票书中附带提交资信证明、工程经历、财务状况和管理人员履历等。

@#@资格预审和后审一般都是采用打分的评估办法,这样相对来说比较客观,常见的是按百分制进行定向评分,再根据综合结果做出最后决策。

@#@@#@  有些公司在投票过程中存在着一种见票就投、有票就报资审的现象,耗费了大量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我觉得这是应该改进的。

@#@在商业经营上有个"@#@二八"@#@法则,讲的是一个企业有100份产品,其中80%是由企业中的20%的人员卖出的,总经理就应该抓住这20%,他们是企业的筋骨。

@#@作为一个承包商,投票是也是如此。

@#@投票报价是很花钱的。

@#@如果这个票不是你的优势,那就不要去作无谓的牺牲,应该重点突破,要有分析。

@#@一个企业的领导,要抓住主要矛盾,做到当断则断,不行就是不行,不要再去花费不必要的精力和金钱,而且还耽误时间。

@#@通过资审后,你有权可以不投,但通过了资审,你又畏缩了,不干了,这也会影响与合作伙伴的关系,与其这样,不如从开始就婉言推掉,不去投。

@#@总之,要量力而行,宁愿不干,也别贸然去干。

@#@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项目对当地的承包商都有7.5%的优惠,你既便与当地承包商的报价相同,他也比你便宜7.5%这是自然降价。

@#@参与这种项目的竞争,如果当地承包商实力较强,你又没有绝对优势,那么只是这7.5%的优惠,你就竞争不过人家。

@#@有些项目也可能写明,如果海外承包商与当地承包商组成联营体一同竞票,就有权享受这7.5%的优惠,从而给海外承包商提供了选择的机会。

@#@过去有的公司见到票就去投,结果投不少,少则几十、几百美元,贵的几千美元。

@#@如果项目好你确实有优势,就是5000美元也要买,要集中全力去投;@#@如果项目不好,就是十个美元也不买。

@#@@#@  讲讲BQ单。

@#@FIDIC的最大特点是单价合同,正因为它的这个特点,才产生出索赔的概念。

@#@FIDIC索赔有很多技巧。

@#@单价合同的概念,简单的说就是投标是地要把每个单项工程的单价定死,而验工计价是看你干的活多少,工程数量是在变动的,第55款对此有十分清楚的说明。

@#@FIDIC在签约之后,从来没有一个合同的合约总价与完工总价是一致的,这是绝对真理。

@#@一个有能力的承包商应该为之奋斗的是使履约金额大于签约金额。

@#@但如果你合同中单价报得很低,那么还是少干点好,因为干得越多赔得越多。

@#@作为企业的领导,应该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实施的项目是采用FIDIC,有三个大的创收支柱要抓住:

@#@一是索赔;@#@二是变更令,简称VO,见FIDIC的第51、52款;@#@三是调价公式,即平时讲的物价上涨这类概念。

@#@调价公式里面包括一个兑换率的概念,尤其在承包国际工程时,竞换率要当重要,是固定汇率还是变动汇率,外汇占的百分比,等等,见FIDIC的第70、71、72款。

@#@我同FIDIC及ICE打交道有十多年了,可以说使用它们时的赚钱之外都是要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英文叫Level @#@Playing @#@Field,使得所有的承包商在投标时共同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并不期望大家从开始就把各种风险因素和未知费用全部事先打进标价里,令报价含有水份和难以进行相互比较,而是主张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合同手段及条款规定,由业主额外随时补偿可能发生的有关经济损失。

@#@@#@  关于索赔。

@#@我的体会是:

@#@索赔,谈何容易!

@#@因为不是你想索赔就能真正得到索赔的,可能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形,甚至会伴随有负面影响,业主也要展开反索赔,这就存在一个权衡利弊的问题。

@#@当然,承包商应该依据合同条款,怒力拿回尽可能多的索赔。

@#@同时,主动创造索赔条件也相当重要,例如承包商可以利用第42款把施工中通用的机械设备先期远抵现场,再抓住业主在工地移交手续上出现的问题而索取额外费用和延长工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必须做好有关索赔的文字记录和证据收集,要知道承包商的索赔意向并不能作为具体支付索赔时的依据,业主和咨询工程师都相当看重提供的Substantiation/Verification(实证)是否有充足的说服力。

@#@在FIDIC里索赔的条款很多,例如第12、1340、52.5、65款等,其中第12款很重要,承包商一般在索赔时会经常引用这个条款,可以说是索赔的基础,必须记住。

@#@第12款的中心意思是: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编制标书时不可预见的事情,才可以索赔。

@#@如果是单价报低了,那活该。

@#@承包商在投标首封函里就声明过:

@#@"@#@我已经认真地研读了标书,对标书条件了如指掌,所有报价不变。

@#@"@#@根据这句话,为玉就可以拒绝你的索赔;@#@除非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情,你才能引据第12、13、40款或特别风险条款等进行索赔。

@#@即使这样,业主也会和你争执,实在达不成一致时就要打仲裁。

@#@仲裁真正进行起来往往象马拉松,是件非常头痛的事,而且最终未必胜诉。

@#@有人讲:

@#@"@#@以低价拿标,靠索赔嫌钱"@#@。

@#@我个人不同意这种说法,起码我所参与的工程实践难以支持这种说法。

@#@尽管我经手的工程中也有一些靠索赔创收的,例如曾干过一个1000万美元的工程,通过索赔拿回了440万美元,比例不算低。

@#@但我仍认为:

@#@索赔,谈何容易!

@#@是否可以这样说:

@#@索赔可索而常遇不赔,承包商又不能无论金额大小都去付诸国际仲裁。

@#@把报价建立在没有把握的索赔期望上是要吃亏的,万其要杜绝以自杀性标价竞争项目的现象。

@#@必须脚踏实地,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  关于变更令:

@#@现在不少书中过份强调索赔,从而导致不熟悉实际情况的人对索赔形成认识上的误区,似乎索赔是万能的,甚至可能有索赔是在国际承包工程中创收的唯一办法这种印象。

@#@但我倒是主要靠变更令赚钱,而且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靠变更令赚钱即容易又保险又方便,没有什么争端,往往一句话、一个概念,就能多赚几万美元。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执行合同BQ单中没有列出的工作任务,通常是让咨询工程师按FIDIC的第52款发出变更令而指示承包商去完成。

@#@要想主动用好变更令是需要技巧的,必须依靠智慧。

@#@@#@  为什么现在人们仍在使用FIDIC的1977年版,而不使用1988年版?

@#@我想还有一个原因是1988年版的第52.3款把变更令中的调价幅度给改了,变成了±@#@15%,原来是±@#@10%。

@#@应该说对于承包商,这个数是越低越好。

@#@1977年版规定,当你的工程数量变化超过±@#@10%,可以调介,这时项目的价格就能涨。

@#@而在1988年版放宽到±@#@15%,就是说工程数量变化要超过±@#@15%时才能调价,这显然对承包商不利。

@#@@#@  再讲讲暂定款额(Provisional Sums)和不可预见费(Contingency),这也是FIDIC第58款中的内容,包括按点工(Daywork)的标准发出变更令。

@#@暂定款额与变更令的关系相当密切,可以按咨询工程师的变更令或其它指示部分使用或全部用完,甚至出现额外追加的情况,一点都不动用只能是理论上的期望。

@#@它的表现方式因情况而异:

@#@标书中有些业主是明码实价填好的,承包商只要加入到投标总价里就可以了;@#@也有些写明要由承包商填报后再汇到总价里,这就涉及到分析决策。

@#@从所占经例来讲,这项内容对总价的影响不大。

@#@如果判断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会做的可能性大些,价格就可定得高些;@#@估计不一定会发生的,就可以报低些,这样毕竟有助于降低投出的总价。

@#@另外,对于只列明工作内容但没有工程数量,又要求只填报单价的条目,可以相对地把单价提高一些,这样能做到既不影响汇出的总价,而在项目施工中实际发生时又可多获利。

@#@标书里的不可预见费构成暂定款额的一部分,其意思就是业主预留出一笔钱来支付他没有想到的可能发生的费用,摆在BQ单的暂定款额项下,通常为合同总价的2.5%~5%(以5%情况偏多),而承包商按合同条款提出的重大索赔除外。

@#@一般在标书中,它不是明列5%,而是列出一个具体数,比方说100万美元或200万美元。

@#@承包商在投标是堵阿揣测标底,怎么分析?

@#@有个可供参考的技巧,就是反过来算。

@#@从标书里可以查到不可预见费的具体数,又知道在2.5%~5%之内是合理的,反过来一算,再加上专业知识和投标经验,就能大致判断出来标底来,至少可以知道一个范围,这对承包商在报价时做出最后决策也许会有帮助。

@#@利用FIDIC条款中的暂定款额吵可预见费和点工赚钱也很容易。

@#@@#@  承包商在涉及到暂定款额项下所列的点工付款时,应该力争采用英国土木工程承包商协会(The @#@Federation @#@of @#@Civil @#@EngineeringContractors)编制的点工费率标准(Schedules of Dayworkscarried @#@out @#@Incidental @#@to @#@Contract @#@Work),因为这种标准的费率较高,对承包商创收十分有利。

@#@例如承包商对点工的工费、材料费可以再额外加收12.5%~133%的管理费,其中包括各类保险、零小工具、运杂费等项内容,光是人工的现场交通就可加收12.5%的管理费,对雇佣分包商从事点工也可加收64%的管理费,而设备有些仅半年就可把折旧摊销完了,因此机械点工的每小时收费相当惊人。

@#@我参与实施的一个海外公路翻新项目,暂定款额里准备出23万美元的点工用于维修既有道路,但合同规定使用我刚才讲到的英国点工费率标准,结果实际上发生了点工70多万美元,还是在咨询工程师一压再压的情况下。

@#@由于这条公路是进出该国首都的主要干线,绝对不能断道施工,业主也只得硬着头皮按照英国点工费率标准支付我们的道";i:

8;s:

12448: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1年1月16日 财投审[2001]1号@#@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财政投资评审是强化财政职@#@能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投资领域里的监督作用,提高财政投资效益,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  @#@附件:

@#@安徽省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评审,是保证财政性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效益,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对财@#@政投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投资领域里监督资金使用的作用,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财政投资项目(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维修改造、设备购置、@#@非建设性专项支出等),主要是指:

@#@@#@  1、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安排的经营性、非经营性建设项目。

@#@@#@  2、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安排的建设项目。

@#@@#@  3、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  4、国债及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  5、政府性基金、附加安排的建设项目。

@#@@#@  6、由财政负责,采取各种形式融资的建设项目。

@#@@#@  7、由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拼盘”的建设项目。

@#@@#@  8、非建设性专项支出。

@#@@#@  9、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评审工作。

@#@@#@  第三条凡财政投资项目,自项目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项目竣工决算审查、资@#@产交付使用,财政部门依法对项目的前期评估和立项后的工程概(预)、结、决算及@#@后评价进行审查。

@#@@#@  第四条财政部门参与对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  第二章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审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前期评估审查,是指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需要,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反映的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评价结论。

@#@@#@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前期评价审查结论,作为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

@#@@#@  第七条建设项目前期评审送审的有关文件、资料:

@#@@#@  1、项目建设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2、与项目有关的部门意见书、协议文件、会议纪要。

@#@@#@  3、建设资金筹措方案。

@#@@#@  第三章建设项目概算审查@#@  第八条建设项目概算审查,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通过并立项后,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查。

@#@@#@  第九条项目概算送审的有关文件、资料:

@#@@#@  1、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立项批文。

@#@@#@  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特征图、工程地质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工程概算、有关项目主管部门批复)。

@#@@#@  第十条项目概算审查内容:

@#@@#@  1、项目概算是否控制在立项批准的投资估算允许范围内,项目初步设计所涉及@#@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是否在立项批准的范围内,项目前期费用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2、项目初步设计是否做方案比较,是否进行优化设计。

@#@@#@  3、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和换算以及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费率@#@的取定是否准确、合理,材料价差调整是否合理。

@#@@#@  4、设备、工器具购置的数量和价格是否合理。

@#@@#@  第四章建设项目预算、招标标底审查@#@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预算审查,是指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对施工图预算、@#@投标招标底价、承包合同价的审查。

@#@@#@  第十二条项目预算送审的有关文件、资料:

@#@@#@  1、有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  2、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  3、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资料、工程地质报告。

@#@@#@  4、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书、工料分析表。

@#@@#@  5、工程招标的相关文件、标底。

@#@@#@  6、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单位投标书、工程监理合同书、工程设计合同书。

@#@@#@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审查内容:

@#@@#@  1、工程施工图预算是否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是否存在增加建设@#@内容,超规模、超标准问题。

@#@@#@  2、设计收费、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施工图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和换算以及其他直接费、现场金费和@#@间接费费率的取定是否准确、合理,材料价差调整是否合理。

@#@@#@  4、审查设备、工器具购置的数量是否和设计要求相一致,并查询购置价格是否@#@合理。

@#@@#@  5、超出初步设计范围的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概算总投资内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整,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  6、对工程施工招投标的项目,其标底价必须控制在工程施工图预算价内。

@#@@#@  7、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第十四条对工程施工图预算或工程合同价款超概算的项目,必须报原工程概算批@#@准部门调整概算。

@#@@#@  第五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查@#@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查,主要是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之前,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书,由财政@#@部门审查。

@#@@#@  第十六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有关文件、资料:

@#@@#@  1、有权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全套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投@#@资概算书、工程特征图、修正总概算。

@#@)@#@  2、大中型项目开工报告及批准文件。

@#@@#@  3、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

@#@@#@  4、工程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定货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纪要。

@#@@#@  5、经承、发包双方签章的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会议纪要。

@#@@#@  6、经承、发包双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施工签证及隐蔽工程记录。

@#@@#@  7、经承、发包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决算书。

@#@@#@  8、工程点交清单、财产、物资移交清单,银行往来帐及债权、债务对帐签证资@#@料。

@#@@#@  9、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书。

@#@@#@  10、对经招投标发包的工程,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报送:

@#@工程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投标书。

@#@@#@  11、与竣工决算有关的其他资料。

@#@@#@  第十七条竣工决算审查的内容:

@#@@#@  1、竣工决算资料是否齐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是否在批准的设计@#@概算内,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合同的规定。

@#@@#@  2、竣工实物工程量是否与决算、合同、设计相符。

@#@@#@  3、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扩大开支范围、转移投资、隐瞒基建收@#@入及隐匿结余资金等问题。

@#@@#@  4、报废工程、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非常损失、坏帐损失等各项损@#@失是否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  5、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

@#@@#@  6、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正确、合理。

@#@@#@  7、审查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确定项目结算造价。

@#@@#@  第六章建设项目后评价审查@#@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后评价审查,是在项目投产达到设计能力,通过对项目后评价@#@报告审查,将项目前期决策的预期效果与项目实施后的终期实际效果进行全面对比考@#@核。

@#@@#@  第十九条对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审查目的,是通过审查,对建设项目投资产生的@#@财务、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效益与影响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投资成功和失误及@#@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为政府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水平,提供详实资料,以减少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的盲目性。

@#@@#@  第七章维修改造评审@#@  第二十条维修改造项目评审是指对由财政统一安排的一次性维修改造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维修改造项目的概(预)、结、决算,具体参照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中相@#@应条款执行。

@#@@#@  第八章设备购置评审@#@  第二十一条设备购置评审是指对由财政统一安排的一次性购置行为进行评审,主@#@要是指:

@#@@#@  1、利用价值工程理论对所欲购置的设备进行价值分析,其目的是以设备的最低@#@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以获取最佳的综合效益。

@#@@#@  2、审查购置设备的数量是否和计划要求相一致,防止出现计划外多购置设备情@#@况,以免积压、浪费资金,并查询购置价格是否合理。

@#@@#@  第二十二条设备购置评审送审的有关资料:

@#@@#@  1、购置设备的原因及用途。

@#@@#@  2、欲购置设备阶性能、材质说明书、清单及报价。

@#@@#@  3、其他与评审有关的资料。

@#@@#@  第九章非建设性专项支出评审@#@  第二十三条非建设性专项支出评审是指:

@#@@#@  1、事前通过审查支出内容、标准,确定专项支出的款额及资金使用进度。

@#@@#@  2、事后是对非建设性专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主要工@#@作内容:

@#@@#@  (1)、审阅会计凭证帐表,清查核实相应的财产物资。

@#@@#@  (2)、审查财政资金是否被侵占、挪用。

@#@@#@  (3)、在征询查证的基础上,写出财务审查报告,对所揭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提出建议。

@#@@#@  第二十四条非建设性专项支出送审和取证的资料:

@#@@#@  1、事前审查,申请用款单位需提供资金使用预算及情况说明。

@#@@#@  2、事后审查,用款单位需提供:

@#@@#@  (1)会计核算资料及资金来源与运用情况。

@#@@#@  (2)清点盘存资料。

@#@@#@  (3)其他与评审有关的资料。

@#@@#@  第十章评审管理@#@  第二十五条经财政部门审查的评审结论书是作为确定工程价格、工程价款结算、@#@编制竣工决算、验收移交各项资产、清算各种资金的依据。

@#@@#@  第二十六条实行招投标的财政投资项目,其标底造价须经财政部门审查。

@#@@#@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经@#@济权益,并保证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安全。

@#@对审查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财政部门依法提请有关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i:

9;s:

10346:

"CFDA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2014-02-09医药地理@#@为了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组织制定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并于2月7日公布文件,文件全文如下: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第一条为了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医疗器械按本程序实施审评审批:

@#@@#@

(一)申请人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

@#@@#@

(二)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三)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第三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和本程序规定,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办理,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应当填写《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支持拟申请产品符合本程序第二条要求的资料。

@#@资料应当包括:

@#@@#@

(一)申请人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

(二)产品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文件。

@#@@#@(三)产品研发过程及结果的综述。

@#@@#@(四)产品技术文件,至少应当包括:

@#@@#@1.产品的预期用途;@#@@#@2.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3.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及确定依据,主要原材料、关键元器件的指标要求,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及流程图,主要技术指标的检验方法。

@#@@#@(五)产品创新的证明性文件,至少应当包括:

@#@@#@1.信息或者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2.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专著及文件综述;@#@@#@3.国内外已上市同类产品应用情况的分析及对比(如有);@#@@#@4.产品的创新内容及在临床应用的显著价值。

@#@@#@(六)产品安全风险管理报告。

@#@@#@(七)产品说明书(样稿)。

@#@@#@(八)其他证明产品符合本程序第二条的资料。

@#@@#@(九)境外申请人应当委托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或者由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1.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或者其在中国境内办事机构办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的委托书;@#@@#@2.代理人或者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办事机构的承诺书;@#@@#@3.代理人营业执照或者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办事机构的机构登记证明。

@#@@#@(十)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

@#@原文为外文的,应当有中文译本。

@#@@#@第五条境内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程序第二条要求进行初审,并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

@#@经初审不符合第二条要求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符合第二条要求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申报资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境外申请人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本程序第四条规定的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对受理的特别审批申请,给予产品特别审批申请受理编号,受理编号编排方式为:

@#@械特×@#@×@#@×@#@×@#@1-×@#@×@#@×@#@2,其中×@#@×@#@×@#@×@#@1为申请的年份;@#@×@#@×@#@×@#@2为产品流水号。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设立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进行审查。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受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后,由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于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第九条经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审查,对拟进行特别审批的申请项目,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网站将申请人、产品名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应当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对相关意见研究后作出最终审查决定。

@#@@#@第十条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作出审查决定后,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境内企业的申请,同时抄送申请人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格式见附件2)。

@#@@#@第十一条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在审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时一并对医疗器械管理类别进行界定。

@#@对于境内企业申请,如产品被界定为第二类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相应的省级或者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参照本程序进行后续工作和审评审批。

@#@@#@第十二条对于经审查同意按本程序审批的创新医疗器械,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及时沟通、提供指导。

@#@在接到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考核)申请后,应当予以优先办理。

@#@@#@第十三条对于创新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在进行注册检测时,应当及时对生产企业提交的注册产品标准进行预评价,对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生产企业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样品后优先进行医疗器械注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经过医疗器械检测机构预评价的注册产品标准和《拟申请注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预评价意见表》应当加盖检测机构印章,随检测报告一同出具。

@#@@#@第十五条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临床试验的进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创新医疗器械临床研究工作需重大变更的,如临床试验方案修订,使用方法、规格型号、预期用途、适用范围或人群的调整等,申请人应当评估变更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产品主要工作原理或作用机理发生变化的创新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审批程序重新申请。

@#@@#@第十七条对于创新医疗器械,在产品注册申请受理前以及技术审评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指定专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及时沟通、提供指导,共同讨论相关技术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创新医疗器械,申请人可填写创新医疗器械沟通交流申请表(见附件3),就下列问题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提出沟通交流申请:

@#@@#@

(一)重大技术问题;@#@@#@

(二)重大安全性问题;@#@@#@(三)临床试验方案;@#@@#@(四)阶段性临床试验结果的总结与评价;@#@@#@(五)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重要问题。

@#@@#@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沟通交流申请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见附件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同意进行沟通交流的,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拟讨论的问题,与申请人商定沟通交流的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安排与申请人沟通交流。

@#@沟通交流应形成记录,记录需经双方签字确认,供该产品的后续研究及审评工作参考。

@#@@#@第二十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受理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后,应当将该注册申请项目标记为“创新医疗器械”,并及时进行注册申报资料流转。

@#@@#@第二十一条已受理注册申报的创新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优先进行技术审评;@#@技术审评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优先进行行政审批。

@#@@#@第二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可终止本程序并告知申请人:

@#@@#@

(一)申请人主动要求终止的;@#@@#@

(二)申请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履行相应义务的;@#@@#@(三)申请人提供伪造和虚假资料的;@#@@#@(四)经专家审查会议讨论确定不宜再按照本程序管理的。

@#@@#@第二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实施本程序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创新医疗器械的研发进展。

@#@@#@第二十四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要求和规定,本程序未涉及的,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程序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i:

10;s:

20302:

"@#@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

@#@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

@#@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

@#@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

@#@乃书于纸上。

@#@毕而卧。

@#@凄然入梦。

@#@乙酉年七月初七。

@#@@#@-----啸之记。

@#@@#@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试题及答案57@#@一、选择题Ⅰ: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每小题1分,共15分)@#@  1.哲学与具体学科之间表现为@#@  A.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B.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关系@#@  C.无限和有限的关系 D.本质和现象的关系@#@  2.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  A.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 B.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C.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关系 D.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  3.“追求真理比占有真理更宝贵”所包含的哲理是@#@  A.认识经历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展@#@  B.认识的根本任务是通过现象认识本质@#@  C.认识不能停滞,而应该不断扩展和深化@#@  D.改造世界比认识世界更重要@#@  4.信用货币的主要形式是@#@  A.支票 B.期票@#@  C.汇票 D.银行券@#@  5.产生相对过剩人口的直接原因是@#@  A.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B.劳动力供给的增加@#@  C.资本集中 D.资本积累@#@  6.马克思所提出的关于社会资本再生产运动的一系列基本条件所表达的中心思想是@#@  A.社会总产品的实现是社会资本再生产运动的核心问题@#@  B.社会总产品必须在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同时得到实现@#@  C.社会资本再生产运动保持着比例关系的平衡@#@  D.社会资本再生产要求比例关系的协调平衡@#@  7.“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主要依据是@#@  A.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B.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矛盾不可调和@#@  C.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和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  D.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尖锐化@#@  8.总结我们党的历史得出的最基本的经验是@#@  A.坚持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和党的建设@#@  B.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  C.坚持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D.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9.在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提出建设规模大小必须和国家财力物力相适应的是@#@  A.毛泽东 B.周恩来@#@  C.邓小平 D.陈云@#@  10.区别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旧民主主义的根本标志是@#@  A.革命指导思想不同 B.革命前途不同@#@  C.革命领导权不同 D.革命对象不同@#@  11.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是@#@  A.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B.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C.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 D.同世界上一切国家友好交往,平等相待@#@  12.实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13.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各民族的@#@  A.平等 B.团结@#@  C.共同繁荣 D.融合@#@  14.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本质在于@#@  A.坚持与时俱进 B.坚持执政为民@#@  C.保持党的先进性 D.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5.第5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纳的联合国第190个正式会员国是@#@  A.瑞士 B.奥地利@#@  C.马耳他 D.黑山共和国@#@  二、选择题Ⅱ: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少选、多选、错选,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30分)@#@  16.在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上@#@  A.唯心主义回答都是否定的 B.唯物主义回答都是肯定的@#@  C.有些唯心主义回答是肯定的 D.有些唯物主义回答是否定的@#@  E.不可知论者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17.辩证思维方法“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是指@#@  A.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过程 B.在思维中再现具体的过程@#@  C.思维生成现实具体的过程@#@  D.由抽象规定,经过逻辑中介,形成思维具体的过程@#@  E.在思维中形成“许多规定的综合”和统一的过程@#@  18.作为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它是@#@  A.商品价值的实体 B.人类劳动力的支出@#@  C.人们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 D.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E.使用价值的实体@#@  19.下列关于资本的划分,哪些是正确的@#@  A.按资本各部分在价值增殖过程中不同的作用,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B.按资本各部门价值周转方式不同,资本可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  C.按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的作用,资本可分为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  D.按资本在流通过程中不同的作用,资本可分为生产资本、商品资本、货币资本@#@  E.按资本在循环过程中采取的不同职能形式,资本可分为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  20.加快资本周转速度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影响是@#@  A.每次生产过程的剩余价值率提高 B.年剩余价值率提高@#@  C.每次生产过程的剩余价值量增多 D.年剩余价值量增多@#@  E.维持同样生产规模所需的预付资本量减少@#@  21.在数量上相当于平均利润的剥削收入有@#@  A.产业利润 B.商业利润@#@  C.借贷利息 D.银行利润@#@  E.地租@#@  22.在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建设的思想中,强调军队政治工作的主要原则是@#@  A.官兵一致 B.军民一致@#@  C.军政一致 D.瓦解敌军@#@  E.优待俘虏@#@  23.红军到达陕北后,毛泽东系统论述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的代表著作是@#@  A.《反对本本主义》 B.《实践论》@#@  C.《矛盾论》 D.《改造我们的学习》@#@  E.《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  24.根据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当前应采取下列政策@#@  A.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 B.减少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  C.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D.提高农民的收入@#@  E.在城镇居民中,形成“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  25.当今时代的主流是@#@  A.世界要和平 B.人民要合作@#@  C.国家要发展 D.社会要进步@#@  E.经济要发展@#@  26.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就要@#@  A.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B.努力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  C.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D.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E.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收外国文化有益成果@#@  27.“三个代表”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主要体现在它们有着共同的@#@  A.哲学基础 B.理论品质@#@  C.价值取向 D.历史背景@#@  E.政策方针@#@  28.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是@#@  A.党管干部原则 B.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C.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D.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E.民主集中制原则@#@  29.在当今世界,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都渴望@#@  A.世界持久和平 B.过上稳定安宁的生活@#@  C.建立公正合理的国家新秩序 D.实现国际关系的民主化@#@  E.促进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共创人类美好的未来@#@  30.2002年1月至10日,我国与下列国家建交@#@  A.斐济 B.瑙鲁@#@  C.马其顿 D.巴拿马@#@  E.东帝汶@#@  三、辨析题(共4题,共18分)。

@#@要求对所给命题或观点进行辨别分析,观点正确,言之有理。

@#@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  31.共产主义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应强调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5分)@#@  32.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土地成了买卖对象,土地价格是土地价值的货币表现。

@#@(5分)@#@  33.“所谓民粹主义与“毕其功于一役”一样,都是主张直接由封建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的阶段。

@#@”(4分)@#@  3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部分。

@#@(4分)@#@  四、分析题(共3题,每题9分,共27分)。

@#@结合所学知识和原理分析材料并回答问题。

@#@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  35.试用文化的本质和功能分析说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努力创建先进文化的重要意义。

@#@@#@ @#@ @#@ @#@ @#@ @#@ @#@ @#@36.江泽民2001年“七一”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要求,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致的。

@#@2002年“5·@#@31”讲话进一步强调指出,“三个代表”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

@#@试述“三个代表”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本质联系。

@#@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选择题Ⅰ: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每小题1分,共15分)1.A2.C3.C4.D5.A6.D7.B8.D9.D10.C11.B12.B13.C14.B15.A@#@  二、选择题Ⅱ: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

@#@少选、多选、错选,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30分)@#@  16.BCE17.BDE18.ABCD19.ABE20.BDE21.ABD22.ABDE23.BC24.ACD25.ABCD26.ABCDE27.ABC28.ABCDE29.ABCDE30.BE@#@  三、辨析题(共4题,总18分)。

@#@要求对所给命题或观点进行辨别、分析,观点正确,言之成理。

@#@@#@  31.(5分)[答案要点]@#@  

(1)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个人在各个方面的充分或最大限度的发展。

@#@共产主义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  

(2)由于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但是,没有起点就没有终点,这个起点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3)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现了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变革,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前景。

@#@社会主义实践表明,要保持社会主义强大的生命力,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的不同发展阶段都要追求人的全面发展。

@#@通过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党的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所决定的。

@#@@#@  32.(5分)[答案要点]@#@  

(1)土地和山脉、河流一样,都是天然存在的自然物,而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因此,它本身并没有价值,也没有价格。

@#@@#@  

(2)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成了买卖的对象,因而也就有了价格,但由于土地没有价值,因此,土地的价格并不是“土地价值”的货币表现。

@#@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占有者可以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地租收入,土地所有者出卖土地,实质上是出卖获得地租收入的权利,因此,土地的价格实际上是土地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

@#@也就是说,土地所有者把出卖土地获得的货币存入银行所带来的利息,必须和地租收入相等,否则,他就不会出卖土地。

@#@所以说,土地价格实质上是地租收入的资本化。

@#@@#@  (3)土地价格的决定,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地租额的大小,二是银行存款利息的高低。

@#@土地价格同地租额成正比,与利息率成反比,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  土地价格=地租额@#@  利息率@#@  33.(4分)[答案要点]@#@  

(1)民粹主义与“毕其功于一役”思想一样,都是主张超越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接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

@#@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阶段。

@#@@#@  

(2)但是,民粹主义与“毕其功于一役”思想也有不同之处。

@#@第一,民粹主义侧重在经济上主张,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毕其功于一役”思想则侧重在政治上主张使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同时完成;@#@第二,民粹主义主张依靠农民,实现社会主义;@#@而王明等人的“毕其功于一役”主张依靠工人阶级(不依靠农民)实现社会主义。

@#@@#@  34.(4分)[答案要点]@#@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  

(2)在建国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曾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建立全国政权方面起过重要作用,具有政权性质,但它是过渡性质的机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这种职能即中止。

@#@@#@  (3)人民政协按其性质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不具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与职能。

@#@但是它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实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合作共事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  四、分析题(共3题,每题9分,共27分)。

@#@结合所学知识和原理分析材料并回答问题。

@#@仅简单复述材料者酌情扣分。

@#@@#@  35.[答案要点]@#@  

(1)文化在本质上是人类在改造世界包括改造人自身的对象性活动中所展示的,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尺度的方面及其成果,是人类所创造的“人工世界”及其人化形式。

@#@文化的内涵既体现在人们的活动成果和活动方式中,也体现在人们的精神生产、观念形态和思维方式中,文化作为自然的人化,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

@#@@#@  

(2)文化具有知识传承功能;@#@教化、培育和塑造人的功能;@#@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认识功能;@#@建构民族心理、塑造民族性格,形成民族传统的功能。

@#@@#@  (3)努力创建先进文化,引导社会全面发展。

@#@文化是一种精神现象,它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并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创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就是促进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引导和推动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政治和文化协调发展。

@#@@#@  36.[答案要点]@#@  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指出:

@#@“三个代表”要求,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致的。

@#@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了“三个代表”要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本质联系。

@#@@#@  

(1)“三个代表”要求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历史过程;@#@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精神动力,是否拥有和代表先进文化决定着一个政党、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人民群众是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主体,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先进阶级和政党最显著的特点。

@#@“三个代表”要求依据这些贯穿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中的基本原理,从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先进文化前进,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这三个方面,高度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对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提出的最本质要求,体现了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一致性。

@#@@#@  

(2)“三个代表”要求坚持了毛泽东和邓小平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必须领导人民推翻束缚中国生产力发展的“三座大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领导人民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新中国成立后,他又反复告诫全党,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今后党的主要任务是搞经济建设;@#@要领导人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兼收并蓄、推陈出新”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要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新的历史条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党要始终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个代表”要求,集中体现和反映了毛泽东和邓小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

@#@“三个代表”的要求,是根据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经验、现实需要提出来的,也是为了在新的时期新的实践中更好地全面落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建设的要求提出来的。

@#@@#@  (3)“三个代表”要求坚持了贯穿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中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精髓和活的灵魂。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勇气,坚持从新的时代特点出发,把蕴含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中的若干重要思想和原理,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实践的要求,加以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构成一个新的、完整的科学概念和理论体系,从而更为鲜明、更为集中地揭示了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的本质要求,赋予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新的理论内涵。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坚持,又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i:

11;s:

20497:

"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实务“十大问题”@#@本文来源12333@#@“又要申报工资基数了·@#@·@#@·@#@·@#@·@#@·@#@”每年的单位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总成为年初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部门头疼的一件事。

@#@@#@@#@此项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一个职工的各项待遇,申报内容也成为每年年中社保审计的主要审查对象,各个单位一直以来对年度职工工资申报工作不敢怠慢。

@#@随着2011年7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也将直接影响到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因此这项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在进行单位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时,不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老法师们”也遇到了很多实务操作问题。

@#@今天将对其中一些关心的问题与大家来探讨一番。

@#@@#@@#@一、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的作用是什么?

@#@@#@@#@一方面来说,本市单位职工新一个社保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是由上年度1月到12月的工资性收入来决定的。

@#@也就是说每年度的申报决定了新年度的缴费基数。

@#@根据本市《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沪劳保基发【2006】7号)的规定:

@#@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在进到元。

@#@@#@@#@另一方面,2011年7月起,《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嘱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相关规定,在职职工的丧葬补助费为所在企业2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同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由此,我们也能够发现,本次申报的职工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将会直接影响到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除此以外,每年度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工资性收入情况,也会作为单位年中社保审计的对象,作为参保单位来说也应当做到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伪造的数据和资料,或少报、漏报、瞒报,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哪些收入是计算为缴费基数的工资性收入?

@#@@#@@#@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中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进一步需要说明的是,在原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可计算为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做了一个排他性的定义,“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此外,还加上了两个“不论”来做解释,即“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支付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在把握工资性收入的时候,我们可以遵从上述标准,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将工资性收入分为:

@#@@#@@#@一般的工资性收入包括:

@#@1.计时工资包括:

@#@基本工资、见习工资、假期比例工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3.奖金,包括:

@#@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年终奖(劳动分红)、各类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其他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4.津贴,包括:

@#@各类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能津贴、地区津贴等。

@#@5.补贴,包括副食品价格、补贴、粮、油、蔬菜等价格补贴等。

@#@6.加班加点工资;@#@7,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除此之外,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性收入应当包括:

@#@发放到个人的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贴、住宅电话补助、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为不休假的员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型保险、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

@#@@#@@#@上述这些项目下的工资性收入,都应当作为每年申报的具体统计内容。

@#@@#@@#@三、哪些收入不是计算为缴费基数的工资性收入?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在单位中的薪资福利体系中,常见的不列入缴费基数的有:

@#@@#@@#@1.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2.劳动保护的各种支付与费用。

@#@工作服。

@#@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种工种所享受的有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5.出差补助、误餐补助。

@#@@#@@#@6.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7.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8.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9.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0.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11.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上述的这些常见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在计算缴费基数的工资性收入时,予以剔除。

@#@@#@@#@四、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本次申报的人员范围和以往基本保持一致,但由于在2011年7月时,本市执行了“综保并轨”和“镇保并轨”相关政策,因此申报统计的人员范围也不同于以往。

@#@@#@@#@具体来说,需要申报的人具体包括:

@#@1)2011年12月底前单位缴费人员(含镇保转为城保过渡缴费人员和缴纳“三险”人员);@#@2)截至2011年12月底单位中正常缴费人员和账户封存人员;@#@3)截至2011年12月底已离开(指已办理转出、退休、终止、转往外省市等变更)的人员。

@#@@#@@#@2011年度工资性收入具体统计的时间范围是指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发放的所有工资性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镇保转为城保过渡缴费人员和缴纳“三险”人员同样需要做全年的统计算出月平均数据。

@#@而不仅仅是2011年7月后参加城保期间内的工资性收入。

@#@另外。

@#@无论计薪的时间段是否是在这个期间,只要是在这个期间通过相关财务凭证给予发放的,均是统计的对象。

@#@特别是对于单位中存在隔月结算工资的情况。

@#@应当注意到这一点。

@#@@#@@#@本次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上述人员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的具体数额,即这些人员的在单位缴费期间的所有工资性收入除以参保月数所计算出的月平均数额。

@#@在计算平均数时,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此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除原规定申报的个人上年平均工资性收入之外,也新增两项申报内容:

@#@1)新增申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信息,单位应同时申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两项辅助信息。

@#@职工工资总额在前述问题中,已经做了详细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值得关注的是上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应当是将上年度每个参保月的职工人数累计叠加后除以参保月数。

@#@例如某单位2011年5月起参保,5-12月每个月的参保人数分别为12人、16人、16人、16人、15人、15人、17人和18人,那么该单位的上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为(12+16+16+16+15+15+17+18)÷@#@8=15.6人。

@#@这项申报内容将是统计单位是否符合每年度企业残疾人保障金减征或免征的依据之一。

@#@2)根据本市“镇保并轨”相关规定,对于原镇保转入且选择过渡办法、在原单位未中断缴费的人员,将新增申报是否继续选择过渡办法的信息内容。

@#@@#@@#@特别要说明的是,由于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信息在2012年1-3月份的养老和生育业务中均需即时使用,为确保参保职工相应权益的及时保障,单位若尚未申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信息,在为其职工办理相关养老、生育业务时已涉及到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信息的,应填写《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1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表》,在柜面即行申报。

@#@@#@@#@五。

@#@生育女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怎么统计?

@#@@#@@#@在以往的年度申报工作中,遇上生育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的情形,在统计全年工资性收入的社会往往难以把握。

@#@由于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由本人申请生育保险金,单位一般不再发放工资,但产假期间同样需要由单位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做相对灵活变通的处理。

@#@@#@@#@举例说明,某职工1-9月正常工作,单位对其发放工资性收入共计27000元,10-12月该职工休产假,单位未发放实际工资,而是由该职工产后申请生育保险金15000元。

@#@对于该单位来说,按照“谁发放,谁统计”的原则,未发放工资的月份应当不能计入计算平均数的除数中,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应当为27000÷@#@9=3000元。

@#@但在实践操作中,许多申领生育保险金的女职工提出,申领的生育保险金也是她们的工资收入,虽然不是由公司发放,但应当在计算平均数时给予统计。

@#@我们认为,上述说法也是有一定的理论依据的。

@#@生育保险金本身替代生育期间产假工资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具有职工工资性收入的性质。

@#@虽然该部分费用不是由单位发放,虽不能计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但应酌情考虑计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中。

@#@对于上述例子来说,我们也可以酌情将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为(27000+15000)÷@#@12=35000元。

@#@@#@@#@六、入职首月或离职末月不足月工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如何统计?

@#@@#@@#@对于入职首月或离职末月不足月工作的职工来说,很有可能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入职首月或离职末月职工拿到的是非全月工资收入。

@#@对于这种情况下,很多用人单位往往采取了入职首月或者离职末月不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

@#@其实除了该职工的上一家工作单位或者下一家工作单位已经缴纳了相应社会保险情形外,不予缴纳这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也会相应地给年度申报工资性收入带来麻烦与困扰,我们进一步举例说明。

@#@@#@@#@某职工1月25日入职某单位,1月份单位给其的应发工资为1000元,2月份其应发工资为1000元,2月份其应发工资为4500元,该职工又于3月24日离职,3月份其应发工资为3500元。

@#@由于该单位认为其实际工作仅2个月,因此仅为其缴纳了2月与3月的社会保险费。

@#@但是在年度申报工资性收入时却犯了愁,不知该怎样统计。

@#@该单位经办人认为,该职工缴费月实际应发放的总收入为4500+3500=8000元,除以缴费的2个月数,因此该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4000元。

@#@其实这样计算将会使得今后在社保年度审计中,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与缴费工资总额之间产生误差。

@#@因为根据缴费基数来计算,该职工在该单位的工资总额应当为4000×@#@2=8000元,而实际发放的为9000元。

@#@@#@@#@对于上述情况,有两种处理的办法。

@#@第一种方法,若该职工之前工作的单位没有为其缴纳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该单位应当为其补缴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并将其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数为9000÷@#@3=3000元。

@#@第二种方法,若该职工之前工作的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则不用重复缴纳了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其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也应当申报9000÷@#@2=4500元。

@#@这样才不会在日后的社保审计中出现误差。

@#@@#@@#@此外,在《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沪劳保基发【2006】7号)中,也明确规定了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这也是值得注意的一个方面。

@#@@#@@#@七、实务中存在哪些申报工资性收入的误区?

@#@@#@@#@在年度申报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中,往往还会出现关联单位间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甚至是“挂靠缴费”等不合理的情况。

@#@很多单位认为,这些“代发工资”的人员,我们单位只是帮助关联单位代发而已,并不需要由我们来缴纳社保;@#@还有一些单位认为,既然只是“代缴社保”和“挂靠缴费”,并没有实际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所以只要报一个最低工资或者最低基数即可。

@#@其实,上面这样的认识和操作也是进入了申报工资性收入的一个误区。

@#@@#@@#@按照严格意义来说,不应当存在纯粹意义上的“代发工资”和“代缴社保”,谁发放工资就应当由谁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完成年度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工输出方支付费用,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

@#@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

@#@@#@@#@八、今年的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应当怎样操作?

@#@@#@@#@前文已经说到,今年的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有不同于以往的地方,不仅仅是指统计范围上的,从申报程序与方法上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凡2011年12月底单位缴费人数在500人(含原城保参保人员及原综保、镇保转为参加城保人员)及以下的企业参保单位,今年将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凡2011年12月底单位缴费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参保单位,可选择网上申报或柜面电子化申报。

@#@@#@@#@采用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应以“社保登记码+组织机构代码”登录指定网站(@#@@#@同时,申报单位应将申报表交职工签名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备查。

@#@@#@@#@九、申报后发现错误了怎么办?

@#@@#@@#@对于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统计来说,是一件工作量巨大,且需耐心、细致、专业的工作。

@#@在数据采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数据统计或计算错误。

@#@对于尚未确认网上申报的单位来说,若是及时发现申报错误,可以及时在网上进行更正后保存。

@#@但若已经确认提交数据,则无法在网上进行数据更改了。

@#@对此,采用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若需调整个别人员的申报信息,应通过网上打印空白的申报表一式二份,重新填写相关人员的工资性收入信息后,由职工本人签名,单位加盖公章后持一份至柜面办理申报手续,另一份由单位留存备查。

@#@@#@@#@采用电子化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按前述流程办理调整申报手续,或重新提交完整的电子化申报信息重新导入。

@#@@#@@#@十、单位未及时、真实申报职工工资性收入有哪些法律责任?

@#@@#@@#@应当说,参保单位应当及时、真实地申报职工的工资性收入,这是参保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

@#@根据本市《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规定,缴费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年工资性收入,于每年的3月底前向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区(县)社保中心根据缴费单位申报的有关资料和经职工本人确认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核定其缴费基数。

@#@@#@@#@首先,应当做到及时申报。

@#@为确保网络畅通和申报工作顺利,市社保中心对各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工资性收入网上申报的时间作了错时安排,各参保单位应当在具体送达的《通知书》制定期限内办理此项业务网上与柜面申报手续。

@#@其次,应当做到真实申报,不少报、不漏报,应保尽保。

@#@职工工资性收入的申报工作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2年4月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同时,上海市《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也规定了,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将定期组织专项稽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抽样形式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以及相关的缴费人数等情况组织专项社保审计。

@#@@#@@#@对于未及时、真实申报职工工资性收入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也载明了具体的法律责任:

@#@“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处罚。

@#@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希望上述的几个问题能帮助您解决每年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中的实务问题,顺利完成这一项每年年初的重头工作。

@#@@#@";i:

12;s:

28759:

"1.浦东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简介@#@浦东机场扩建工程是上海航空枢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5年12月全面开工,工程主要包括建设浦东机场第二航站楼、第三跑道、西货运区一级市政配套工程。

@#@二期航站区工程是重中之重,07年7月份完成第二航站楼130万平方米的室内装饰工程;@#@10月份完成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的航站楼配套宾馆工程;@#@11月份完成航站楼及交通中心41个系统中的航班生产类设备及系统联动调试;@#@年底完成航站楼及交通中心共计1.1万台套机电及其他弱电类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年底完成整个65万平方米的二期航站区工程的竣工及初验工作。

@#@@#@二期飞行区工程年内将完成面积达266余万平方米混凝土道面工程,浇筑的混凝土共达85万立方米。

@#@07年6月份完成84万平方米的第二航站楼站坪工程;@#@9月份完成110万平方米的第三跑道场道主体工程;@#@年底完成第三跑道工程和72万平方米的西货运机坪工程的竣工及初验。

@#@@#@西货运区工程是浦东机场打造货运枢纽的重要货运设施。

@#@8月份完成国内最大的全自动集装货物处理系统工艺设备到货及安装;@#@年底基本完成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年处理能力120万吨的西货运区建筑安装工程。

@#@综合配套工程量大面广,主要包括两座35KV变电站工程、机场南进场市政道路工程、机场西围场河工程、第二能源中心工程等,也都相应制定了建设节点计划,确保年底完成竣工及初验。

@#@@#@根据民航总局和上海市政府关于浦东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计划于2007年底完工,并于2008年3月底投入运行的指示和要求,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的建设管理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目标实施全面地动态控制与跟踪,达到建设预期的目的。

@#@@#@FIDl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其组织是由若干个专业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及21人的委员会组成,总部设在瑞士洛桑。

@#@FIDIC条款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共同编制的通用土建工程合同条件。

@#@@#@本文结合浦东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的工程管理过程,进行FIDIC合同的实际应用分析。

@#@@#@2.案例@#@某业主通过公开招标与一承包商签订了一份框架结构高层写字楼的施工合同,地下一层,地上16层,钻孔灌注桩基础。

@#@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作为标准合同文本。

@#@中标合同价为42585600元,工期24个月。

@#@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以后,承包商按期开始施工,其施工进度计划也已得到批准。

@#@但在施工合同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事件1:

@#@在土方开挖时,由于现场附近的一条主干道修路,车辆都集中到工地边上的一条路上行驶,造成交通堵塞,施工受交通影响很大。

@#@因此,挖土机和运土的汽车均达不到投标计算时的工效,每天只能完成计划挖运土方量的一半。

@#@由于工效降低,造成机械费增加和施工进度计划远远落后于原计划。

@#@@#@事件2:

@#@当土方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商就向工程师递交了需要尽快拿到桩基础施工图纸的通知。

@#@桩基础施工由于图纸延迟一周提供,现场停工待图,使桩位迟迟难以确定,造成桩基础施工开始时间拖后一周。

@#@@#@事件3:

@#@桩基础施工中,由于钻孔机出现故障停工1天。

@#@@#@承包商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提出了索赔通知和索赔报告。

@#@其中索赔理由是:

@#@根据合同第4.12款,事件1要求顺延工期10天和补偿增加的机械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和利润损失。

@#@因为这属于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因为工地边上的这条路并不是主要交通道路。

@#@根据合同第1.9款,事件2要求顺延工期7天,并补偿窝工费,机械闲置费、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资本利润损失。

@#@@#@工程师反驳索赔理由的情况:

@#@事件1的索赔理由不成立。

@#@工程师驳回对事件1的索赔要求,认为承包商无索赔权。

@#@根据是承包商所依据的合同第4.12款不适用这样的情况,交通情况不能列入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根据合同条款第4.10款承包商应该在投标报价时对现场的状况和周围的环境都已经清楚,当然包括交通情况,根据4.11款,承包商也应该被认为已将其影响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事件2的索赔理由成立。

@#@@#@3.案例(关键词:

@#@FIDIC,金融危机,承包商终止合同,索赔)@#@涉案工程位于上海市某金融贸易区。

@#@业主方系东南亚某国的某大型集团在上海投资组建的外资企业,拟投巨额资金开发某大型商业设施。

@#@该工程经竞争性招标,由某外国承包商中标。

@#@业主和承包商于1997年6月23日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

@#@该合同条件系参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制定。

@#@施工合同约定:

@#@合同价款为15000万美元;@#@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在完成当月工程量后,承包商向业主提交月报表,业主在1个月内予以确认,并于确认后28天内予以支付;@#@如业主不能按约付款,承包商可就此发出书面通知,业主应在7天内予以支付;@#@如业主仍不能支付,承包商可以解除施工合同;@#@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任何直接损失或损坏。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后,承包商随即开始施工。

@#@为开发该项目,业主的母公司与由其所在国的七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贷款协议。

@#@1997年金融风暴席卷东南亚,至1998年初该国银团无力再向这项目注入资金。

@#@承包商1998年3月份完成的工程量经业主聘请的工程师计量金额为200万美元,按约应于1998年4月底支付。

@#@1998年5月初,承包商未收到业主应支付的该笔进度款,开始与业主交涉。

@#@@#@1998年6月2日,承包商向业主发出通知,要求其在7日内支付应付的款项,否则将按合同约定暂停工程施工。

@#@但业主没有回应。

@#@同年6月12日,承包商致函业主,正式通知立即终止合同。

@#@此时,承包商完成了约4000万美元的工程量。

@#@同年7月8日,承包商致函业主,要求支付价款及赔偿合同终止后损失总计1200万美元,并保留调整索赔总额和再次提出对其损失和其它直接费用索赔进行调整的权利。

@#@其后双方进行了多次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1998年10月31日,承包商向业主发出仲裁意向,并于11月25日全部撤离工地现场。

@#@同年11月25日,承包商提起仲裁,就终止合同要求业主支付2500万美元。

@#@仲裁庭认为:

@#@直接损失指因合同终止直接引起的承包商的所有损失,包括剩余工程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预期利润应看作预期可得利益,但总部管理费不是预期可得利益;@#@根据承包人在开工前报送的费用项目拆分表,风险费为1.5%、利润为2%,该费用是发包人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

@#@2000年9月15日,仲裁庭裁决施工合同终止后业主应赔偿承包商700万美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已完工程价款为200万美元,终止合同后的直接损失为100万美元,剩余工程的预期利益损失为400万美元。

@#@@#@4.案例@#@某房建项目,系由世界银行贷款,合同在技术规范中写明承包商必须使用进口钢材并且承担全部费用,但是在合同特殊条款第73款(税收)中又规定由业主负责办理所有进口材料的免税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承包商在进口施工用钢材时,根据合同特殊条款要求业主支付当地海关税,但业主认为进口钢材的工作属于承包商按照技术规范履约,应该承担相关费用。

@#@咨询工程师最后裁决由业主支付当地的海关税。

@#@@#@5.案例@#@在非洲某国112公里道路升级项目中,业主为该国国家公路局,出资方为非洲发展银行,由法国BCEOM公司担任咨询工程师,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以1713万美元的投标价格第一标中标。

@#@该项目旨在将该国两个城市之间的112公里道路由砾石路面升级为车道宽6.5米,两侧路肩个1.5米的标准双车道沥青公路。

@#@项目工期33个月,期中前3个月为动员期。

@#@项目采用了1987年版的FIDIC合同条件作为通用合同条件,并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对某些细节进行了适当修改和补充规定,项目合同管理相当规范。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若干件索赔事件,由于承包商熟悉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紧扣合同条款,准备充足,证据充分,索赔工作取得了成功。

@#@@#@

(1)放线数据错误。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应该在6月15向承包商提供有关的放线数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工程师几次提供的数据均被承包商证实是错误的,直到8月10日才向承包商提供了被验证为正确的放线数据,据此承包商于8月18日发出了所索赔通知,要求延长工期3个月。

@#@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以承包商“施工设备不配套,实验设备也未到场,不具备主体开工条件”为由,试图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予以否定。

@#@对此,承包商进行了反驳,提出:

@#@在有多个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初始延误作用其间,其他并发的延误不承担此类的责任。

@#@而业主提供的放线数据错误诗造成前期工程无法按期开工的初始延误。

@#@在多次谈判中,承包商根据合同第6.4款,6.3款,17.1款,44.1款的相关规定,据理力争,此项索赔最终给予了承包商69天的工期延长。

@#@@#@6.案例@#@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黄河干流,处在控制黄河水沙的关键位置,枢纽主要由大坝、泄洪系统和引水发电系统组成。

@#@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代表国家对项目的策划、筹资、建设实施、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偿还债务、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全过程的责任。

@#@小浪底工程总概算为347.24亿元,国外贷款11.09亿美元。

@#@业主根据世行所规定的采购程序,以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了三个土建国际承包商联营体(1标-黄河承包商;@#@2标-中德意联营体;@#@3标-小浪底联营体),分别承担大坝、泄洪系统和引水发电系统的施工和建设。

@#@小浪底工程水力发电设备也采用了国际招标采购的方式。

@#@业主还使用部分世界银行贷款,与国际承包商共同组建了争议评审团。

@#@小浪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FIDIC意义上的“工程师单位”,承担小浪底工程监理任务,负责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

@#@@#@业主在小浪底工程国际招标工作开始时,就编制了项目建设中各阶段、各年度资金需求量及资金筹措计划,尤其是外资需求情况,并得到世界银行的确认,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历年资金流量及其变化做到心中有数,为资金融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世界银行评估文件要求,业主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还委托环境监测、地震预报预测专业机构协助业主做好移民安置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聘请环境咨询专家组、环境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环境建设和治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小浪底工程环境管理体系。

@#@2002年6月,小浪底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顺利通过国家组织的专项验收;@#@2002年9月,小浪底工程环境保护通过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境专项验收;@#@20万移民搬迁安置通过初步验收。

@#@@#@探索小浪底特色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丰富了FIDIC合同的内涵。

@#@小浪底工程主体工程开工以后,曾因地质条件引起塌方和承包商管理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延误工期最长的部位达11个月。

@#@当时承包商提出推迟截流,以便得到大量索赔。

@#@在这关键时刻,水利部党组果断作出了引进中国成建制水电施工队伍、实行劳务承包(后来形成OTFF联营体)的决策。

@#@OTFF进点以后,分别承包了3条导流洞,用22个月完成了33个月的施工任务,抢回了延误的工期,保证了按期截流,给国家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通过包括世界银行在内各方的共同努力,小浪底工程取得了工期提前、投资节约、质量优良的业绩,被世界银行誉为该行与发展中国家合作项目的典范,在国内外赢得了广泛赞誉。

@#@@#@7.上海金茂大厦工程简介@#@上海金茂大厦建于20世纪90年代,有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承建。

@#@金茂大厦总共88层高,是超大、超高、多功能、综合性的民用公共建筑。

@#@金茂大厦于1992年12月17日被批准立项,1994年5月10日动工,1997年8月28日结构封顶,至1999年3月18日开张营业,当年8月28日全面营业。

@#@金茂大厦占地2.3公顷,塔楼高420.5米,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金茂大厦是由中央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由下辖的数十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金茂集团而建造而成的。

@#@建造期间除了筹集14家股东单位已经承诺的投资款,还要向金融机构筹措2亿多美元的缺额资金,时逢亚洲金融风暴,市场低迷,房地产市场更加堪忧,大大增加了融资工作的难度,贷款合同的谈判需要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可是工程用款时不待我,若不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会给承包商拖延工期以口实,为此,曾先后三次向银行争取到“过桥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金茂工程发包具有广泛的国际性,经过咨询与比较,金茂业主选择了1992年版菲迪克(FIDIC)条款作为合同蓝本。

@#@FIDl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其组织是由若干个专业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及21人的委员会组成,总部设在瑞士洛桑。

@#@FIDIC条款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共同编制的通用土建工程合同条件。

@#@@#@上海金茂大厦在施工过程中应用了很多最新的结构技术、材料等,也在施工过程中首创了一些先进的施工技术方法。

@#@其建设时间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所以在施工过程中FIDIC合同的应用必然进行了摩擦到磨合的过程。

@#@本文结合上海金茂大厦的工程管理过程,进行FIDIC合同的实际应用分析。

@#@@#@8.案例简述:

@#@@#@  中国土木工程公司在某国承建的一个公路项目系采用FIDIC合同1977年第三版,合同额为981万美元,工期24个月,工程师来自英国一家老牌咨询公司。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该国与邻国发生争端,邻国单方面关闭两国边境,停止向这个内陆国家提供燃油,造成项目主体工程停工9个多月,为合同工期的37%强,属于重大风险。

@#@@#@我方依合同有关条款,据理力争,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交涉,最后获得燃油危机索赔成功。

@#@索赔金额达429万美元,是合同额的44%,并就此顺延工期29个月。

@#@@#@9.案例@#@某项目开工日期定为9月28日,竣工日期定为10月18日,工期20d。

@#@B方于9月10日在没有得到工程师允许下进行土方工程,9月15日夜至10月3日夜的异常暴雨导致B方所做的工程全部返工。

@#@现场清理于10月4日开始,10月10日结束,并于10月23日完成土方工程。

@#@@#@10.案例:

@#@原告某建筑安装总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房产开发项目的定向议标双方。

@#@被告于当年11月22日经批准进行招标,原告与其他五家公司参加投标,经评议由原告中标。

@#@经有关部门见证,被告当年12月14日向原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通知书载明:

@#@工程建筑面积7478平方米,中标造价为人民币8000万元,要求当年12月25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12月28日开工,然后双方均未按中标通知书实施,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被告要求原告先敞开工准备,后签施工合同:

@#@原告同意并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平整施工场地,将打桩机运入现场,并配合被告在当年12月28日打了两根桩,完成了项目的开工仪式。

@#@工程开工后,尚未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就因为合同内容的意见不一而发生争议。

@#@几经交涉,次年3月1日,被告明确函告原告:

@#@“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

@#@”原告便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中标通知书,与原告签订合同。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为原告投标已经提出厂要约,被告发出中标通知书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被承诺,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合同条件签订施工合同是被告的法定义务。

@#@被告在认识到自己已经违约的前提下,提出要求调解。

@#@在法院支持下,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思。

@#@,由被告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96万元,原告撤诉并不再要求继续履行中标通知书中的规定。

@#@@#@11案例:

@#@3月20日某建设公司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状告建设单位的某生产企业拖欠工程款,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欠款601万元及逾期付款罚金。

@#@被告答辩只承认尚欠351.02万元-双方为何在工程造价计算上有250万元的巨额差距呢?

@#@原来,原、被告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被告的设计图纸尚未完成,无法作出工程预算、于是合同对造价作了一个毫无操作性的朦胧表述:

@#@“双方一致同意按工程的全部设计预算实行总承包。

@#@但材料差价不包括在内,由甲、乙双方(指原、被告)与各分包单位在发包时协调解决。

@#@合同对如何计算、确认预贷没有规定,对合同造价的种种费用的计取没有规定,对材料差价的计取和调整也没有规定。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对总造价进行过多次协商;@#@一直无法确定-工程竣工后,原告认为造价至少有l650万元,被告则认为根本没有这么多。

@#@双方发生的争议,惊动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经过反复曲折的协调和工作,主管部门作出“关于某生产厂工程价款结算调解意见的决定”,裁定最终造价为l400万元,根据已经支付的款项,被告认为自己只欠351.02万元。

@#@但被告没有按调解意见的付款时间付款,原告则认为若执行裁定,损失太大,因此双方均未执行这个裁定。

@#@于是原告将争议起诉到法院。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无法认定原、被告孰是孰非,便于5月25日委托建设银行某支行鉴定工程造价:

@#@鉴定进程缓慢,直到次年7月6日,才作出鉴定意见:

@#@《鉴定报告》确认的工程款为1329.了7万元,比主管部门裁定的还少70.23万元:

@#@《鉴定报告》作了一系列的说明,要点是:

@#@①工程是否属于投资包下:

@#@没有一致意见,合同没有明确承包金额;@#@②工程保险费、保安费、运输费、人工调整费、设计预算编制费、总承包费、工程拖欠款利息汁算,合同中都没有约定,难以确定准确数;@#@③技术措施费在合同中没有提及,提前竣工奖在合同中未提到,也无法认定,次年12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

@#@由于双方当务人在签订合同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工程造价均无明确的约定。

@#@后双方当仉人虽曾达成一致,但原告反悔,故应以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本案认定的依据。

@#@据此法院以被告已付款冲抵,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80.78万元,并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至判决日十的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原告的其他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12案例:

@#@@#@在某公司实施的广西桥巩水电站枢纽项目中,施工合同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公司提出了下列要求给予的索赔:

@#@①一期工程施工排水费用要求索赔;@#@对此,承包人提出的理由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尾水渠右侧边坡、厂房进口左侧基岩不可预见的地质涌水和多次洪水漫堰使其额外增加了排水工程量”,即地下水水位与合同条件提供的数据有较大差异,因此,要求费用索赔。

@#@②施工供电变更电费要求索赔;@#@该公司提出“根据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的文件”由发包人指定的主降压变电站输出端至所有施工区和生活区的输电网络变更为在变压器输入端计量电费,使该公司承担了不应承担的电损费用,因此,要求费用索赔;@#@③工程进度款逾期支付要求索赔;@#@该公司提出的理由是:

@#@发包人从2002年1月开始,就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要求索赔工程进度款逾期支付利息。

@#@④项目暂停施工合同延误要求索赔;@#@该公司提出的理由是由于发包人工程建设资金供应问题,没有按规定时限内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其于2002年4月31日至2003年5月19日期间窝工147天;@#@2003年5月20日至7月31日期间暂停施工73天,根据该工程合同文件所涉及到条款规定,要求索赔。

@#@@#@13案例二:

@#@@#@承包商在南亚某国执行矿山冶炼工程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其勘察测量分包商在当地雇佣的工人罢工,停工一个月,无法按时完成勘察测量任务,造成承包商的基本设计启动延误,工程整体拖期。

@#@分包商援引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向承包商请求延长工期,并免除其拖期延误责任。

@#@承包商以不可抗力为依据,向业主请求延长工期,并免于承包商因此交工延误责任。

@#@业主认为,分包商当地雇佣的@#@工人罢工影响其提交成果资料,不属于合同关于不可抗力事件范畴,因此拒绝承包商延长工期并免除责任的申请。

@#@@#@14案例三:

@#@@#@总承包商承揽业主机场扩建和机库建设项目。

@#@总承包商把机场扩建施工工程分包给分包商。

@#@在合同执行中,由于业主另外一个机场修建没有按期完成,该拟扩建机场暂时不能开工。

@#@业主指令停工,并要求总承包商按照合同关于“停工”条款的规定遣返相关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机具。

@#@总承包商接到业主指令后即致函业主,表示遵守业主指令,并遣返不需要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机具,同时表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要求业主补偿。

@#@由于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机具主要是分包商提供,但总承包商在处理完与业主关系后,没有要求分包商及时遣返现场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机具。

@#@由于停工时间长,而分包商方面没有及时遣返设备和人员,项目结束后,分包商向总承包商提出索赔一一由于停工造成设备和人员窝工等发生的费用。

@#@总承包商于是将分包商的索赔请求转给业主,向业主提出索赔。

@#@业主认为总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规定遣返设备和人员,并且,总承包商在接到业主停工指令后随即致函业主,表示同意遣返人员和设备,因此拒绝总承包商提起的人员和设备窝工索赔请求,并认为只能给予遣返人员和设备的动迁费用。

@#@@#@15案例@#@2000 @#@年 @#@5 @#@月 @#@,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毛里求斯公共事业部污水局签订了承建毛里求斯扬水干管项目的合同。

@#@该项目由世界银行和毛里求斯政府联合出资 @#@, @#@合同金额 @#@477 @#@万美元 @#@, @#@工期两年 @#@, @#@监理工程师是英国 @#@GIBB @#@公司。

@#@该项目采用的是 @#@FDIC @#@合同条款。

@#@ @#@@#@ @#@ @#@ @#@项目管理者联盟按照该项目的合同条款的规定 @#@, @#@用于项目施工的进口材料 @#@, @#@可以免除关税 @#@, @#@我方认为油料也是进口施工材料 @#@, @#@据此向业主申请油料的免税证明 @#@, @#@但毛里求斯财政部却以柴油等油料可以在当地采购为由拒绝签发免税证明。

@#@我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 @#@, @#@认为这与合同的规定不相一致 @#@, @#@因此我方提出索赔 @#@, @#@要求业主补偿油料进口的关税。

@#@@#@我方在 @#@2000 @#@年 @#@9 @#@月 @#@15 @#@日正式致函监理工程师 @#@, @#@就油料关税提出索赔 @#@, @#@索赔报告将在随后递交 @#@, @#@并将该函抄送了业主。

@#@我方在每月的月初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上个月实际采购油料的种类和数量 @#@, @#@并将有我方与供货商双方签字的交货单复印附后 @#@, @#@以便作为计算油料关税金额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肯定了我们的做法 @#@, @#@要求我们继续保持记录并按月上报。

@#@ @#@@#@我方提出索赔的第一个理由是:

@#@油料是该项目施工所必需的,而且,毛里求斯是一个岛国,既没有油田也没有炼油厂,所需的油料全部是进口的,因此油料应该和该项目其他进口材料如管道、结构钢材等材料一样,享受免税待遇,而毛里求斯财政部将油料作为当地材料是不符合合同条款的。

@#@其次,我们从其他在毛里求斯的中国公司那里了解到毛里求斯财政部曾为刚刚完工的中国政府贷款项目签发过柴油免税证明,这说明有这样的先例,我们将财政部给这个项目签发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也作为证据附在索赔报告之后。

@#@对于索赔金额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油料的数量和关税税率。

@#@如前所述,我方将每一个月项目施工实际使用的油料种类和数量清单都已上报监理工程师,这个数量监理工程师是认可的。

@#@关税税率则是按照毛里求斯政府颁布的关税税率计算,这样加上我方的管理费,计算得出索赔金额。

@#@关税税率的复印件也作为索赔证据附在索赔报告之后。

@#@@#@监理工程师在审议了我们的索赔报告后,正式来函说明了他们的意见,并将该函抄送业主。

@#@他们认为免税进口材料必须满足两个要求:

@#@1、材料必须用于该项目的施工;@#@2、材料不是当地生产的。

@#@监理工程师认为油料完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因而承包商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申请免税进口油料。

@#@@#@业主在审议了我们的索赔报告和工程师的批复意见后,仍然坚持他们的意见,认为油料是当地材料,拒绝支付索赔的油料关税金额。

@#@@#@我方在2001年2月26日致函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要求就油料免税事宜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裁决。

@#@2001年5月16日,我方收到了监理工程师的裁决结果。

@#@工程师得出了以下四点结论:

@#@1、柴油、润滑油和其他石油制品不是当地生产的,因此,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只要是用于该项目施工的油料,在进口时就应该免除关税。

@#@2、免除关税只适用于在进口之前明确标明专为承包商进口的油料,承包商在当地采购的已经进口到毛里求斯的油料不能免除关税。

@#@3、毛里求斯财政部的免税规定与合同有冲突,承包商应该得到关税补偿,补偿金额从承包商应该得到免税证明之日算起。

@#@4、在同等条件下,财政部已经有签发过柴油免税证明的先例。

@#@监理工程师做出了如下的裁决: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商有权安排免税进口用于该项目施工所需的柴油和润滑油,因此,承包商应该得到进口油料的关税";i:

13;s:

20562:

"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 @#@总 @#@ @#@ @#@ @#@则@#@ @#@第一条 @#@ @#@为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第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经办机构所需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第五条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财政、地税、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的有关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等方面的意见。

@#@@#@第六条 @#@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缴费金额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 @#@@#@第二章 @#@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统筹。

@#@@#@第八条 @#@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费滞纳金;@#@@#@(三)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四)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第九条 @#@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经营范围涉及多种行业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按照其主业所适用的行业费率标准确定。

@#@@#@第十条 @#@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

@#@@#@

(一)按照规定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劳动能力鉴定费;@#@@#@(三)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四)工伤认定调查费;@#@@#@(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 @#@省、设区的市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设区的市工伤保险储备金从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中提留,其总量达到工伤保险费年征缴额30%后,不再增加,其中的30%上解作为省工伤保险储备金。

@#@@#@工伤保险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设区的市工伤保险储备金不足支付的,按一定比例分别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垫付、省工伤保险储备金支付。

@#@@#@ @#@@#@第三章 @#@ @#@工伤认定@#@ @#@@#@第十二条 @#@ @#@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长不超过48小时。

@#@@#@第十三条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四条 @#@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职工工伤认定由参加工伤保险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认定由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十六条 @#@ @#@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法律文书。

@#@@#@

(二)在抢险救灾中或者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所作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五)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证明材料。

@#@@#@(六)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旧伤复发确认证明书。

@#@@#@第十七条 @#@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逾期未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第四章 @#@ @#@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八条 @#@ @#@省和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社会保险、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第十九条 @#@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工作:

@#@@#@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三)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四)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继续治疗的确认;@#@@#@(五)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确认;@#@@#@(六)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七)工伤康复的确认;@#@@#@(八)旧伤复发的确认;@#@@#@(九)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十)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鉴定;@#@@#@(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鉴定和确认项目。

@#@@#@上述情形需要通过专家鉴定才能确认的,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

@#@@#@第二十条 @#@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工作:

@#@@#@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再次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再次鉴定;@#@@#@(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鉴定。

@#@@#@第二十一条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费用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省物价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核定。

@#@@#@第二十二条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二十四条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

@#@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

@#@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第二十五条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

@#@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

@#@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第二十六条 @#@ @#@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

(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

(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第二十七条 @#@ @#@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第二十八条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交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第三十条 @#@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伤残辅助器具费;@#@@#@(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九)丧葬补助金;@#@@#@(十)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一条 @#@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二条 @#@ @#@职工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输出劳务期间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约定工伤保险补偿办法。

@#@@#@已办理国内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其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且获得境外赔偿的,不再支付其国内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境外赔偿低于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第三十三条 @#@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雇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第三十四条 @#@ @#@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其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发放。

@#@@#@上述所需资金在资产清算时予以预留,并一次性支付给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后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具体预留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 @#@ @#@工伤职工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从复查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按照新的鉴定结论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六条 @#@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前,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暂不支付,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支付。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后,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的鉴定结论支付。

@#@@#@第三十七条 @#@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生活护理费待遇水平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每年7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 @#@@#@第六章 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 @#@@#@第三十八条 @#@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情况紧急时可以就近抢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职工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就近抢救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伤害发生后的5日内报告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并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 @#@ @#@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第四十一条 @#@ @#@逐步建立先康复后鉴定、医疗和康复并重的工伤康复制度。

@#@@#@职工需要工伤康复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到协议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第四十二条 @#@ @#@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结算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需要工伤康复的确认证明;@#@@#@(三)协议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康复机构按照规定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费用清单和相关病案资料等。

@#@@#@第四十三条 @#@ @#@因下列情形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一)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康复费用;@#@@#@

(二)在非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外、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的费用;@#@@#@(四)与治疗工伤无关的医疗费用;@#@@#@(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本条第一项、第三项发生的费用,在紧急抢救的情形下,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予以支付。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四十五条 @#@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四十六条 @#@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协议医疗机构、协议康复机构、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八章 附 @#@ @#@ @#@ @#@则@#@ @#@@#@第四十七条 @#@ @#@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或者待遇领取方式发生变化,其本人工资以发生变化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伤残津贴或者养老金为基数计算。

@#@@#@缴费工资、伤残津贴或者养老金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为基数计算。

@#@@#@第四十八条 @#@ @#@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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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

@#@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

@#@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

@#@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

@#@乃书于纸上。

@#@毕而卧。

@#@凄然入梦。

@#@乙酉年七月初七。

@#@@#@-----啸之记。

@#@@#@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手册@#@一、引言@#@本科毕业生(设计、创作)是审定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它既是培养学生初步科学研究能力和独立工作的教育过程,又是对其综合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验。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完成对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培养,学习态度、工作作风的改进,科学能力、创造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因而是完成高等教育教学计划。

@#@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

@#@@#@

(一)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是特指本科生在毕业之前,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知识和基本理论,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科研实践训练。

@#@从此意义上说,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初级形式的科研文章,然而,它又区别于学年论文。

@#@因为学年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生在学习期间在老师指导下独立撰写的作业,目的在于锻炼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思维方法写作学术论文的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基础。

@#@同时,本科毕业论文又有别于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要求,这是不同学历标准论文要求的限定。

@#@但其整体结构,必须严格按照绪论、本论、结论的逻辑思维方式,以事实为基础,以严格的推理过程为依据,经过严密的论证,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

@#@@#@

(二)毕业设计@#@本科毕业设计是特指本科工科生在毕业之前,在教师指导下,根据选题的客观条件,运用所学知识力求用最佳方式予以实现具体目标的思维过程及其书面表述。

@#@@#@就学生而言,其毕业设计,既是学习过程,又是科研实践过程。

@#@其目的是训练培养和检验学生掌握知识面的广度、理解专业知识的深度、综合运用知识、技能和文字表达能力,培养科学的工作作风和创造精神。

@#@@#@毕业设计应按照学术设计的基本框架、程序,依据设计的特点针对自己的选题从事硬件和软件的创造性设计。

@#@@#@(三)毕业创作@#@本科毕业创作是特指本科艺术专业学生在毕业之前,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知识,利用视觉效果通过想象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初级作品。

@#@毕业创作既是学生学习过程,又是实践过程,其目的是培养、锻炼和检验其综合运用知识技术的能力,形象思维创造能力,艺术表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作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选题,严格按照创作的特点和审美规则及其特殊规律创作作品。

@#@@#@(四)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基本特征和功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创造能力。

@#@其基本特征表现为:

@#@科学研究性与教学实践性的统一;@#@学科规定性与时间限定的统一;@#@专业知识限定与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统一。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基本功能:

@#@具有检验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功能:

@#@具有检验学生学习质量并决定其能否毕业和获取学士学位资格的功能;@#@具有直接或间接为社会服务的功能。

@#@如具有学术价值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可直接为社会服务;@#@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可在学生毕业后为社会服务。

@#@@#@二、组织管理@#@

(一)目的和意义@#@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使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造能力以及从事论文(设计、创作)编撰的能力,同时也是对学生培养质量的最终检验。

@#@因此,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合格大学毕业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二)任务和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实现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目的。

@#@即实现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

@#@为此特提出要求:

@#@全校各有关单位和领导、教师和学生必须认真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目标定位、措施得力,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管理机构@#@为保证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必须建立相应的校、院(系)和教研室三级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河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宏观管理工作。

@#@主要成员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等有关部门、院(系)负责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成立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

@#@成员由主管教学、科研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有关教研室主任和教务员等人组成。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组。

@#@该组以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有关的教研室辅导单位,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的2~4名指导教师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组。

@#@具体负责指导本专业学科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文献检索、实验设备、场所提供、撰写实施、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监督机构,其任务主要是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评估工作。

@#@@#@(四)时间和经费@#@1、时间@#@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时间,原则上按教学计划的规定进行,具体时间由各院依据不同专业做出合理安排。

@#@但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选题工作必须在四年本科的第七或五年制本科的第九学期结束前落实。

@#@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时间一般规定是:

@#@起止时间由各院结合本单位教学计划实际具体安排,但必须保证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不得影响毕业成绩评定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学历文凭的发放。

@#@@#@2、经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三方面提供。

@#@@#@

(1)部分由学校统一规划,由教务处负责根据各单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学生人数、课题性质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特点等情况一次性拨发给学生所在院(系),由院(系)主管领导确定经费使用方案。

@#@经费使用单位应严格控制,不得他用。

@#@@#@

(2)院(系)筹措。

@#@学校提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与科研项目密切结合。

@#@科研从经费上适当支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从人力上适当支持科研,力争实现双边受益。

@#@@#@(3)学校同时提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与社会企事业单位结合,逐步建立必要的教学科研基地,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

@#@同时根据选题情况,也可与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结合,多方面筹措经费。

@#@@#@(五)作者和导师@#@1、作者的资格与任务@#@

(1)作者资格@#@申请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作者,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并已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若有特殊情况者,须由各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报经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

(2)作者任务@#@作者的基本任务:

@#@①拟定选题方案,按时落实选题;@#@选题后,应积极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联系,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完成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②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文献查阅、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调查总结、实验研究和论文撰写等过程,并按时交出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品;@#@③撰写论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如有抄袭行为,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记,并将严肃处理。

@#@④作好充分准备,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⑤严格遵守纪律,按规定的时间将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及有关资料按统一的装订要求完整地交作者所在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2、导师的资格与职责@#@

(1)导师资格@#@指导教师应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并具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能力,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获硕士、博士学位者,方可获准担任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导师资格。

@#@导师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换。

@#@如有学生要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在事先提出申请,以学院同意,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

(2)导师职责@#@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导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注重启发和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①指导作者选题,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计划书,确保课题的准确性,把握好难易度,②学习和掌握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手册的相关文件;@#@③指导学生正确撰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并认真批阅;@#@④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过程中,及时与作者见面,了解其论文(设计、创作)进度情况,指导作者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⑤定期答疑、检查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进度,主动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和指导。

@#@⑥毕业生论文(设计、创作)结束阶段,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指导手册规定的要求,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全部材料,协助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如实地评价作者表现,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成绩评定,写出评语;@#@⑦指导作者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准备工作,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等方面写出评语、建议和意见。

@#@禁止和杜绝学生自己撰写评语,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不良现象。

@#@@#@三、选题@#@

(一)选题原则@#@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课题的前提。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

@#@如数人一题,应保证每个学生必须各自独立完成属于自己任务范围内的工作。

@#@并应遵循如下原则:

@#@@#@1、文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要有新颖性和一定的学术性。

@#@其选题原则@#@上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2、理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其选题原则应结合当前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积极组织学生走向学科前沿。

@#@@#@3、选题内容的现实性原则。

@#@选题内容可选择科研、生产或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有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4、选题大小的适宜性原则。

@#@所选题目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每个作者的具体情况而定,题目既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

@#@@#@5、选题难易适度的原则。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必须根据必要性和可能性,选题既不过难,也不过易,作到难易适度。

@#@@#@

(二)选题要求@#@选题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完成论题所需知识和技能应在本科生所学专业领域内,可略有突破。

@#@@#@2、同一大课题下的小题目(论题)之间有明显的界限,各小题目(论题)有明显的技术指标或观点,体现创新务实的作风,与以前所做过的选题相比较不能雷同。

@#@@#@3、对较大选题,可以取得阶段性成果。

@#@@#@4、选题要有足够的工作量,但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

@#@@#@5、选题可检验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验技能以及语言字表达能力。

@#@@#@6、应能检验学生的外语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7、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题目确定后,按统一格式,由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题目一经选定。

@#@中途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更换指导教师,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改变时,需在毕业实习前报学院批准后才能更改。

@#@更改后的情况需报教务处备案。

@#@@#@(三)选题来源@#@1、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的有探索和研究价值的理论、实践问题;@#@@#@2、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工作任务的一部分;@#@@#@3、企事业求援、学校或院(系)予以承接的课题。

@#@@#@(四)选题审核@#@各院(系)确定担任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导师的人员,可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对学生的选题进行审核并对选题是否合格签字负责。

@#@选题导师所在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抽查选题情况,并作记录。

@#@@#@(五)选题落实@#@学生所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目录。

@#@@#@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制订初步选题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同导师以协商方式落实选题,如协商不一致者,由该院(系)有关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组负责与导师和学生协商解决落实选题。

@#@@#@四、文献检索@#@

(一)文献检索的方法与步骤@#@检索方法:

@#@对于不同的选题有不同的检索方法。

@#@如综合性选题较注重查阅文献的全面性;@#@专题性选题研究又较注重查阅文献的准确性;@#@进展速度要求快的项目则注重查阅文献信息的及时性等。

@#@因此,为实现研究的预期目的,应采用与选题要求相适应的方法。

@#@@#@检索步骤:

@#@分析研究选题,明确查阅需要的文献;@#@选择检索工具和检索方法;@#@确定检索途径和必要的检索标志;@#@利用检索工具,查寻文献线索;@#@查阅原始文献,对认为有用的资料复印或摘录,并计划新一轮检索。

@#@@#@

(二)文献资料的筛选与利用@#@1、文献信息资料的筛选@#@文献检索的目的在于利用,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献信息资料必须对已获取的文献资料进行筛选。

@#@筛选的方法,首先对已查到的文献资料根据需要进行分类整理;@#@其次,对文献资料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作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再根据需要分类编号,以便于使用为原则。

@#@@#@2、文献信息资料的利用@#@当作者把自己研究的成果撰写成书面文字形式时,就应当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加以标注。

@#@通过注明引用文献,作为论证自己研究结论的旁证;@#@引用他人成果时,客观地注明出处,既是对他人研究成果的承认和尊重,又是科技工作者必备的职业道德品质。

@#@@#@3、注明引用文献的方式@#@在行文中,引用文献处使用括号如“()”或“[]”说明引用文献的出处,这种方法称为“文中注”;@#@在行文中,只在引用处写一个脚注标号,如“⑩”,而在本页的最下方,以脚注方式依标号顺序注明文献出处,这种方法称为“页下注”;@#@在行文中,在引用处写一个标号(一般按出现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将编号用[]或⑤表示,放在某一字或符号的右上角)然后在全文之后专设“参考文献”一项,按标号顺序逐个说明文献出处,这种方法称为“文末注”。

@#@科技文献一般多用此种注明法。

@#@@#@4、注明书写格式@#@对于专著的注明格式顺序是:

@#@作者、书名、版本(出版社、出版时间)引用内容所在页码;@#@对于论文的注明格式顺序是:

@#@作者、论文题目、刊物名称、期号、论文所在刊物中页码。

@#@@#@五、撰写、设计与创作@#@毕业论文的撰写与设计、创作的完成是作者为实现其选题主要论点或技术指标,对所取得的文献资料加以分析、论证、从而得出结论的文字、图形或表达形式的全过程。

@#@因此,作者运用资料,应反映作者对选题论点、技术指标的理解,得出科学的结论。

@#@@#@

(一)撰写及设计与创作程序@#@基本程序是:

@#@对选题进行剖析→拟定实施方案(规划步骤、预期成果及工作程序)→深入实际调研和搜集文献资料→方案比较与抉择→理论分析→实践分析(工程或工艺设计、实验研究或数据分析处理、形象塑造)→技术经济分析→论文(设计、创作)的实施→中期检查、修改→导师审查→再次改稿定稿→誊清、微机打印或制成软盘→装订成册。

@#@@#@毕业论文字数应有明确规定,原则上文科应不低于5000字,理工科应不低于3000字,各院、系根据本专业特点可作具体规定。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题目(Topic):

@#@要求作者用最恰当、简明的词语逼真地反映论文(设计、创作)的特定内容及所研究的范围和深度,使人一目了然。

@#@@#@2、摘要(Abstract):

@#@要求作者用200个左右的中文字和同时有与之相应的外文简要说明,具体包括:

@#@作品(论文、设计、创作)的意义;@#@完成了哪些工作;@#@获得了什么结论;@#@有何独到见解;@#@所得结论、方法的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或应用前景。

@#@@#@3、关键词(keywords):

@#@要求作者从作品标题中挑选出最能表达该作品中心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正文(Mainbody):

@#@要求作者在该部分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自己的论点、研究内容,具体展现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成果。

@#@做到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谨,内容充实、层次分明,详略得当。

@#@@#@5、结论(Conclusion):

@#@要求作者经过分析判断、归纳综合,得出正确的学术观点作为结论,结论必须准确、完整。

@#@@#@6、参考文献(Reference):

@#@要求作者将作品中参考引用过的主要文献依次列出。

@#@以示对文献作者的尊重,同时也便于读者明晰作品中的观点、成果及其与前人工作的界限。

@#@@#@六、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是审查论文(设计、创作)的一种必要形式。

@#@毕业答辩分院(系)级答辩和校级答辩两个层次,院系级答辩原则上每届毕业生都要进行,校级答辩进行与否,由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组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而定。

@#@@#@

(一)校级答辩@#@由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若干个答辩委员会,各设立主任一人,由各个答辩委员会负责确定参加校级毕业答辩的学生名单。

@#@@#@校级毕业答辩可按下述程序组织:

@#@@#@1、院指导教师根据规定的比例并将参加校级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员,教务员汇总后再报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组所属的各个答辩委员会。

@#@@#@2、校级毕业答辩的前3天由答辩委员会公布参加校级毕业答辩学生名单,各院(系)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3、教务员按学校要求的时间、程序负责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报送至答辩委员会,且必须有导师评定的成绩和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有上机内容的必须提交软盘及简要说明。

@#@@#@4、学生对答辩应充分准备,报告和答辩时应作到举止端庄,衣饰整洁,语言表达清楚。

@#@@#@5、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校毕业答辩工作会议,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及管理情况,以利于不断总结提高。

@#@@#@

(二)院级答辩@#@院毕业答辩委员会负责完成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答辩工作。

@#@各院参照校级毕业答辩的模式,成立相应的院级毕业答辩委员会,主任和成员由各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导师不得以毕业答辩小组成员的身份,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答辩。

@#@@#@(三)答辩程序@#@1、学生携带需要材料准时到达指定地点;@#@@#@2、会议组织者先简要介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3、学生向毕业答辩委员会如实地报告题目名称、主要论点或技术指标、前人工作基础、撰写过程、重要结论、理论价值或关键技术价值、本作品不足及其可能完善的方向、方法等。

@#@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对作品中有关问题质疑,主要针对如下几个方面:

@#@@#@⑴作品中的论点、观点、疑点;@#@@#@⑵选题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⑶阶段性成果的价值;@#@@#@⑷与选题内容相关的国内外动态;@#@@#@⑸本作品的不足及进一步完善的方向、方法。

@#@@#@质疑的时间在5~10分钟之间。

@#@质疑时不回答,质疑后休息10分钟,让学生稍做准备,以利于回答质疑。

@#@在答疑时,专家仍可质疑,学生须当场回答。

@#@@#@(四)答辩成绩评定@#@1、答辩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通过与否以少数服从多数而定。

@#@然后再在评分表上填分。

@#@@#@2、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之后,直接在毕业答辩评分表上打分,最后取统计平均分。

@#@采取何种方式,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决定。

@#@@#@3、答辩委员会经过集体讨论对作品阅评分和毕业答辩成绩分有权调整。

@#@@#@4、根据答辩水评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综合评定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表。

@#@(详见综合评定表及成绩表)。

@#@@#@七、成绩评定@#@

(一)评分方法@#@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成绩评定,通常使用百分制和四级分制两种计分法。

@#@四级分制计分法一般是优秀、良好、中等、不及格四种。

@#@百分制和四级分制可以互换,其方法是:

@#@@#@优秀:

@#@100~90;@#@@#@良好:

@#@89~76;@#@@#@中等:

@#@75~60;@#@@#@不及格:

@#@60~0。

@#@@#@2、结构分。

@#@通常采用三种分数的综合分数组成,即:

@#@@#@⑴导师评定过程分@#@⑵阅评教师评定分@#@⑶答辩委员的评分@#@

(二)评分要求@#@导师、阅评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要做到:

@#@@#@1、实事求是,不要从印象出发,更不得以个人的学术标准为评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成绩依据。

@#@@#@2、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与工作作风在评分时应有所体现。

@#@@#@3、在评分时既要注重学生的作品,又要考虑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过程中的表现。

@#@@#@(三)评分标准@#@1、优秀:

@#@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或塑造形象准确,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态度严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有一定独到之处,水平较高。

@#@@#@文字材料条理清楚,论述充分,符合科研、技术创作用语要求,格式规范,书写工整。

@#@设计、创作的作品要形象鲜明。

@#@@#@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基本概念清楚,对重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

@#@@#@2、良好:

@#@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或塑造形象正确,结论合理;@#@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作风好;@#@论文(设计、创作)有一定的水平。

@#@@#@文字材料条理清楚,论证正确,基本符合科研、技术创作用语要求。

@#@书写工整。

@#@设计、创作的作品具有一定的视觉效果。

@#@@#@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3、中等:

@#@按期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或塑造形象基本正确,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水平一般。

@#@@#@文字材料通顺,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书写不够工整。

@#@设计图纸或形象尚可,但质量一般或有小的缺陷。

@#@@#@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不够深入。

@#@@#@5、不及格:

@#@任务书规定的项目未按期完成,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

@#@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错误;@#@在方案论证、分析、实验或塑造形象等工作中表现为独立工作能力差,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未达到最低要求。

@#@@#@文字材料不通顺,书写潦草,质量相当差,图纸或创作形象不全,或有原则性错误。

@#@@#@答辩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主要内容阐述不清,基本概念糊涂,对主要问题回答的错误或回答不出。

@#@@#@八、过程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过程管理就是对其全过程的组织检查与督促。

@#@目的在于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能依照一定的程序实施。

@#@过程管理的主要环节是:

@#@任务的确定与下达、导师的确定、落实选题、前期准备、具体实施、成绩评定。

@#@@#@

(一)初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正式进行2周之后,各院(系)自查的主要内容是:

@#@@#@选题名称、类别、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地点、导师等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实施计划;@#@@#@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展情况;@#@@#@预期困难及解决途径。

@#@@#@检查的基本方法:

@#@采取直接让学生回答问题及检查相关资料的方式,如有不合格者。

@#@立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采取得力措施。

@#@@#@

(二)中期检查@#@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时间进行一半时,各院(系)普查,主要检查内容:

@#@@#@有无改变选题情况;@#@@#@有无更改导师情况;@#@@#@有无选题工作量过大或不足的情况;@#@@#@进度是否与实施计划一致;@#@@#@与导师科研项目结合的题目还要检查其所做的工作能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要求:

@#@@#@对发现如期完成选题有困难者提出解决方案。

@#@@#@如检查中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通报以便采取措施尽快解决。

@#@@#@(三)末期检查@#@末期检查主要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完成及成绩评定情况,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的登录、报送、建档保管等环节。

@#@@#@九、档案管理@#@

(一)作品装订@#@作者必须按要求将作品整理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

@#@编号、(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学号、作者所在院系、专业、导师姓名职称、论文完成时间;@#@2、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书";i:

15;s:

23169:

"中美住房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摘要:

@#@本文对中美的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具体分析了中美两国在住房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和实施方法上的差别,探讨了两种不同的制度设计,对于一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从融资、财政、监管和宏观运行的角度,探讨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政策目标。

@#@@#@关键词:

@#@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对象实施方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完善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是当今各级政府部门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市场经济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就需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来帮助这些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

@#@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基本方面:

@#@第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社会受益面最大的住房保障制度。

@#@几乎所有的工薪阶层都可以通过这个制度受益。

@#@这个制度包括雇主与雇员共同缴付、对公积金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购房时除可用个人帐户累积部分支付外,还可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几个组成部分。

@#@这是一项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制度;@#@第二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半市场化方式的保障制度。

@#@政府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或提供土地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来保障他们的住房需求;@#@第三是针对困难群体的非市场化保障方式。

@#@由政府根据家庭收入水平制定不同政策,提供廉租住房;@#@第四是针对特困群体的救济方式。

@#@政府对特困家庭采取提供贴租的方式,满足其基本的居住需求。

@#@@#@本文从中美住房保障制度的差别出发,通过对中美两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象和实施方法进行比较分析,说明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特征,指出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思路。

@#@@#@一、住房保障制度的对象比较@#@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国家的不同社会阶层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存在巨大差异。

@#@一些阶层由于社会环境及个人原因,不可避免地落后于整个社会住房消费的平均水平,由此形成居住的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

@#@因而,住房保障制度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人均居住水平,确定合适的保障对象。

@#@@#@美国对高、中、低收入者制定了不同的住房政策。

@#@对高收入者由市场供应商品房,对中等收入者供应“社会住房”,对低收入者则提供标准较低的廉价屋。

@#@高、中、低收入线由各个城市每年公布。

@#@多年来,美国高、中、低居民户的比例大体是20%:

@#@62%:

@#@18%。

@#@由此可见,美国住房保障的对象是占社会总人口80%的中、低收入人群。

@#@@#@当前,中国社会财富分配大致呈现“双金字塔”结构,即15%的居民拥有85%的社会财富,另外85%的居民拥有15%的财富,这种社会阶层的“金字塔”和财富分配结构的“倒金字塔”结构,导致中国贫富差距较大。

@#@@#@双金字塔结构要求保障层面上浮,将中等收入家庭列入保障对象。

@#@最低收入者占社会的大多数,是塔基;@#@高收入者是塔尖,人数较少。

@#@由于经济不发达,中等收入阶层尚未充分发育形成一个独立的阶层,收入水平、财富占有比与美国相比都比较低。

@#@贫困阶层面比较大,政府应当扩大保障层面,把中等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一起列入保障对象,使住房保障体系与“双金字塔”结构相匹配。

@#@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购房能力的提高,逐步向“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下的保障水平过渡。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最低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三个档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包括:

@#@针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制度、低收入家庭的公房租金减免政策以及政策性商品房等政策。

@#@但总体来看,覆盖面较窄,且供应量上存在巨大缺口。

@#@此外,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大,老年人大多居住在狭小空间的老旧房内,这类房屋内部老化、外部亦缺少方便其活动的设施。

@#@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应当考虑这一弱势群体。

@#@因此,今后我国应细分居民收入水平,严格住房保障的准入,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力度。

@#@@#@二、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措施比较@#@美国在住房保障的实施手段方面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政府直接或间接提供住房、租金补贴与管制、金融支持以及税收优惠。

@#@@#@1、政府直接或间接提供住房@#@美国公共住房的建设始于20世纪30年代,联邦政府负责拨付建造、维修和管理营运公共住房所需的资金,地方政府(或州政府)设置的住房局监督公共住房的建造、分配和管理,产权归地方政府住房局。

@#@政府以市场租金的20—50%直接提供给家庭收入占美国家庭平均收入37%、并申请居住公共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

@#@这些公共住房建造水准较低,且大多位于城市的贫民窟地区。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支付能力的增强,美国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公共住房逐渐减少,20世纪40年代占60%,到70—80年代下降为40%;@#@进入90年代比例更小。

@#@@#@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包含性分区制住房计划(INCLUSIONARYZONING,简称IZ),利用规划分区制(即ZONING)将提供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分摊给开发商。

@#@政府规定当地区内新开发项目所建住房项目超过一定数量时,必须建设12.5—20%数量的“可承受住房”,以低于市场售价或租金的标准售租给中低收入家庭。

@#@开发商可以选择建设较高比例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或较低比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

@#@以旧金山湾区Richmond市的规定为例,开发商可以选择建设10%的很低收入家庭住房、或15%的低收入家庭住房、或17%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

@#@为了鼓励开发商建设“可承受性住房”,地方政府采取许多鼓励措施,主要包括:

@#@直接补贴、减费、免费、缓费、减税、容积率奖励等。

@#@开发商也可选择不建“可承受性住房”,但需付出一定代价,如支付替代费或贡献土地或在不同地段补偿增加建设。

@#@@#@政府通过直接建设提供公共住房是大多数国家政府在住房短缺时期普遍采取的做法,而且普遍强调把低收入群体作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和优先层次。

@#@美国作为市场经济的先行者,将建设中、低收入家庭“可承受住宅”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使开发商参与进来,减轻了政府的压力,分担了社会责任,同时也不失为推进不同收入阶层和不同种族家庭和谐居住的有效措施,避免了贫民窟的出现。

@#@我国的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不妨参考美国这一做法,但须注意的是政府不可完全退出,要保证土地的供应量和价格,收取的替代费应高到让开发商不忍放弃建设,同时足以让政府建设相同或更多数量的“可承受住宅”。

@#@@#@2、租金补贴与管制@#@由于政府所能提供的住房有限,同时为了避免由于间接补贴开发商“砖头费”带来的效率损失,各国政府都将住房租金补贴政策视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对住房租赁采取租金补助的做法,美国政府运作历史很长。

@#@其核心思想是任何家庭用于住房的支出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30%。

@#@若在私人物业市场上租到的某一住宅单位“公平市场租金”超过这一限度,政府将为差额提供补贴。

@#@按规定,享受租金资助计划的租客包括低收入家庭、62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士、无家可归者等,同时收入有一定的限制。

@#@租金补助的形式分为住房证和住房券。

@#@前者规定住户不能承租房租高于联邦政府确定的“公平市场租金”的房屋;@#@后者则无以上限制,但住户须自行承担高出部分的租金。

@#@此外,该计划申请人数较多,需要轮候,一般周期为4年。

@#@@#@现阶段我国针对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的运作方式主要有两种:

@#@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劳模和优抚对象等双困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对一般双困家庭实行租金配租,如租金补贴。

@#@@#@但目前我国租金补贴政策的覆盖面仍然较小,受益面还限于双困家庭(连续享受民政低保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7m2以下)。

@#@以上海市为例。

@#@2005年底上海城镇总人口为1149万人,按户均2.7人计算,共计426户,而享受廉租房的家庭(21460户)仅占全市城镇总户数的0.5%,而发达国家一般是10%左右。

@#@而限制人均居住面积7m2,仅为全市人均居住面积的47%,可提高到8m2左右。

@#@另外,补贴标准应按照市场情况予以提高,按现行补贴标准,每月补贴额不足500元,即使加上全部家庭收入,也无法在市场上租赁到合适的住房。

@#@@#@3、金融支持@#@美国的住房融资市场是一个两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其特点是一级市场以私人金融为主导、二级市场以政府担保为基础。

@#@目前,在为一级贷款机构融资和分担风险的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上,抵押权的最终和最大买家是“联邦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它们为住房抵押市场提供了一定的长期资金来源。

@#@@#@美国政府一向鼓励住房私有化,目前68%以上的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

@#@尽管低收入家庭实现自有住房尚不完全可行,但这是美国住房政策一直鼓励的发展方向。

@#@1934年成立的住宅管理局(FHA)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抵押贷款保险。

@#@此外,根据1944年有关法案的规定,退伍军人管理局(VA)对退伍军人提供抵押贷款的担保,由VA担保的贷款不需支付保险费、可免首期款、利率低、偿还期较长。

@#@@#@我国目前的住房金融支持主要是购房贷款贴息制度,对象是人均年收入低于财政局每年年初公布的受理标准,即前一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低收入家庭。

@#@该贴息政策实质类似于以优惠利率购房。

@#@以上海市为例,购买单价不超过40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5%的贴息;@#@购买单价超过40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的贴息。

@#@购买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的二手房,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的贴息。

@#@但该政策存在的问题很明显,主要是对所购买住宅的单价限制比较苛刻,4500元/m2以下的一手商品房大多分布在远郊,可购性并不强。

@#@对于二手房的总价限制同样比较苛刻,外环以内33万以下的二手房可供选择的房源并不多。

@#@其次,一手房屋中这一价位的商品房多属配套商品房,而配套商品房是定向供应的,那些没能动拆迁的中低收入群体也就没资格购买这类房源。

@#@因此,必须视市场状况修改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切实发挥住房金融支持系统的作用,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4、税收优惠@#@美国在住房保障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对出租住房的业主实行税收豁免政策。

@#@1981年,出租住房的业主不仅可以从出租收入中扣除正常经营开支、州税、地方财产税和住房抵押贷款利息,而且可在27.5年内对住房直线折旧以抵税。

@#@如出租出现亏损,可以结转到下一年抵扣。

@#@第二,对低收入者购房和租房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使低收入者能买得起和租得起住房,国会在1986年通过了低收入者购房和租房税收抵扣的法案,并在1993年成为永久性的法令。

@#@根据这项法令,联邦政府每年给各州分配税收抵扣的最高限额(每人1.25美元乘以各州的人口),业主可在10年内每年接受个人所得税的直接抵扣,抵扣比例大约为8.6%。

@#@需要购房的低收入者可向州和地方政府申请抵押信贷证书(每年各州按联邦规定的限额分配),拥有这一证书的低收入者由于获得了税收抵扣,从而提高了归还贷款的能力。

@#@另外,对销售价格在50万美元以下的住房免征资本增值税,更吸引人的是私房房主享受免税优惠的次数也从以前的一生一次改为每两年一次。

@#@这一税收改革对私房房主大为有利,从而大大加快了住房的更新和周转。

@#@第三,对为低收入者建设租赁住房的私人开发商实行税收抵扣,即实施低收入住房项目税金抵扣计划。

@#@按照计划,建造合格的低收入住房投资者,可以在10年内每年享受联邦所得税的抵扣。

@#@该计划提供了9%的减免税率,计算基数不包含土地成本,并只对为低收入阶层提供的住房部分予以减免。

@#@@#@我国在保障住房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层次辐射力尚不强,体现在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危旧住房改造等没有明显税收优惠。

@#@今后应加强对保障型住房的支持力度,在供应环节,应对提供按政府指导价、保障型住房的居民或企业实行房租收入税收减免政策,降低保障型住房的价格水平;@#@在需求环节,对个人用于偿还经济适用住房抵押贷款的收入部分实行所得税减免等,以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偿付能力。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2001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业迅速升温,价格快速上涨。

@#@本轮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表现是:

@#@经济快速增长,出口比重较大,本国货币面临升值压力,加上前一阶段为刺激经济增长实施较为宽松的金融政策,大量资金涌入楼市和股市,资产价格不断上升。

@#@通过中美两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我们认为,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应该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建立与完善住房保障的资金筹措机制@#@按照我国最新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于四类资金:

@#@一是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四是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

@#@其中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金的覆盖面有限,而且不能形成有效循环。

@#@因为首先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特点是使用一次后需要再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后才能再次形成一定的规模;@#@其次土地出让净收益增加的前提是地价上升,出让规模扩大,显然这不具有可持续性。

@#@而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主要是专项用于廉租房的维护与管理,由此看来财政投入是住房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

@#@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中,44.05%来自财政拨款,27.9%来自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38%来自土地出让金净收益,0.28%来自社会捐赠,剩余来自其他渠道(资料来源于中国经济时报)。

@#@这样大部依靠财政的比较单一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建议:

@#@@#@

(1)建立专门的住房保障基金。

@#@将所有筹集的资金纳入住房保障基资金,按照基金方式进行投资与管理,实现保值增值,以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

@#@@#@

(2)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开发建设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的开发商实行住房开发抵押贷款,既调动了开发商对建设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的积极性,解决了其资金短缺的问题,又使公积金实现了保值增值,达到双赢。

@#@@#@(3)发行保障性住房项的目开发公司的债券。

@#@为提高开发商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积极性,政府可以考虑有条件地鼓励住房保障项目的开发商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当然政府对能发行此类公司债券的开发商要严格审核,其开发建设的住房保障类项目在债券发行期必须要达到其开发总量的一定比例。

@#@@#@2、利用税收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运作@#@在税收方面,可参照美国做法,对土地和房屋的投机、经营以及自有自用行为采取差别政策,体现“鼓励消费、规范投资、抑制投机”的政策理念。

@#@健全房地产税收体制,可考虑开征保有税。

@#@财政税收政策对控制房地产投机的作用远大于金融政策,对流通环节课以重税可以有效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

@#@@#@

(1)改革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体系。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在保有环节的税种较少、税负较轻,使土地保有者基本上无风险,导致了土地利用的低效率,同时政府也无法对房地产转让的溢价部分进行分配,导致税收收入的流失,客观上增加了房地产投机者的收益,调控效果欠佳。

@#@以美国为例,除规定固定资产税之外,还新设地价税,对土地所有者按土地评估价值的0.3%开征土地税,并对公益性土地利用和自己所有并居住的住宅(每个家庭只限一处,有面积限定)实施免税,在照顾自住需求的同时把调控矛头指向投机者。

@#@@#@

(2)加强交易环节征税,实施差别性税收政策。

@#@强化转让收益税的征收,主要针对持有土地和房产短期和超短期的情况,制定惩罚性质的税收制度。

@#@对购买商品房后短期内即转让的所得利润课以很高的税率,税率随持有房产年限的增加而递减,如对于保有期间在2年以下的土地,转让时要另行加收30%的税。

@#@实施差别性税收政策,可以在保护真实购房需求的同时,有效抑制投机性需求,降低泡沫风险。

@#@这种政策既体现了社会公平和谐原则,对正常居民住房需求予以保护与支持,又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允许进行房地产投资,同时应对其产生的利润纳税。

@#@我国应根据国内的税收环境选择适合自己的课征方法。

@#@@#@(3)强化配套措施,切实发挥税收效应,堵住各种偷税、避税的漏洞。

@#@无论是税收政策的公平性还是效率性,其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估价制度和定价制度的完善。

@#@一套完善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评估体系的建立,是实施新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先决条件。

@#@日本在1992年的税改中对土地评价体系进行了改革,明确在课税时根据各种财产的状况,以假定由不确定的多数当事人进行自由交易时所确定的价格作为课税基础,而且分别对宅基地、农用地、房屋等的评估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做法,强化政策实施所必需的配套措施,杜绝偷税、漏税和钻政策空子行为的发生。

@#@@#@3、加强金融监管,堵住资金漏洞@#@我国金融机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将房地产作为最佳贷款项目,纷纷向其发放贷款,形成房地产不断升值和信贷规模不断扩大的循环。

@#@在这一轮房地产风潮之中,在银行贷款的增加额中,40%以上流向房地产业。

@#@一些银行甚至将持股人未实现利润当作资本金向外出借,造成流通领域货币数量进一步扩张,而且重复抵押贷款严重。

@#@政府对此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引流资金,大量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监管、调控形同虚设,致使资金链无限拉长,泡沫最终难以避免。

@#@@#@我国在采取提高利率和贴现率等紧缩金融政策的同时,更应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严格审查违规信贷,堵住资金漏洞。

@#@同时,对外资,要延续一贯的严格管制措施,2007年第一季度我国虚假出口迅速上升,大量热钱进入资本市场,目标资产主要为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政府要严密监控外资的流入和流出,防止热钱操纵房地产价格。

@#@@#@4、保持宏观调控的稳健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政策的大起大落会对整个经济产生较大的冲击,因此在房地产业调控过程中,要保持政策的稳健性和持续性。

@#@2005年我国央行出台相关的紧缩政策,在政府其它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有效抑制了房地产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但是,时过不久,在2006年3月,金融政策又开始放松,公积金、银行房贷频频放宽限制刺激楼市消费,造成部分地区房地产价格回升。

@#@这种政策的不稳健性,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不利于实现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目标。

@#@(作者为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博士研究生)@#@参考文献:

@#@@#@1、曹国安、曹明:

@#@“西方国家的住房保障体制及其启示”,载《中国房地产》,2003年第6期,第73-76页。

@#@@#@2、褚超孚:

@#@“部分国家和地区住房政策的比较分析”,载《浙江房地产》,2005年第1期,第33-36页。

@#@@#@3、张秀智、董进修:

@#@“旧称改造中建立文物保护机制”,载《开发天地》,2006年第3期,第63页。

@#@@#@4、项光勤:

@#@“发达国家旧城改造的经验教训及其对中国城市改造的启示”,载《学海》,2005年第4期,第192页。

@#@@#@5、谢百三、汪军红:

@#@“英、日、韩三国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经验及启示”,载《经济管理》,2006年第7期第60页。

@#@@#@6、肖元真、陈达、朱少麟:

@#@“国外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本状况和政策调控”,载《长江论坛》,2006年第3第87页@#@OntheDifferenceofHousingSecuritysystem@#@betweenAmericaandChina@#@zhangNian@#@Abstract:

@#@ThispaperanalyzesthedifferencesofhousingsecuritysystembetweenAmericaandChina.Weexplorethesecuritysystemparticipantsandtheenforcementmethods.Withthediscussionofinfluencesofdifferentinstitutionaldesignonthedevelopmentofthemacroeconomy,wegiveoutthepolicytargetsofChinesehousingsecuritysystemfromtheangelsoffinancing,investment,supervisingandmacroeconomicoperation.@#@Keywords:

@#@housingsecuritysystem,systemparticipants,enforcementmethod@#@15@#@";i:

16;s:

27545:

"@#@ @#@安监总应急〔2007〕3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按照《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并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  ——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  ——分级实施、分类指导。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养专业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工作。

@#@@#@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围绕“一案三制”建设,针对受训对象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工作,着眼于增强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事故预防技术水平,着眼于提高科学决策和事故处置能力。

@#@@#@  ——整合资源,创新方式。

@#@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增强现有基地应急培训功能,创新培训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  ——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积极性,规范培训考评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有计划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各类培训教材和不同形式的培训课程。

@#@通过培训,使受训对象的应急知识得到拓展,增强危机感,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到2010年,形成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和事故预防能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各类人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为基本内容的培训课程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以实际需要为导向,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基地功能和考核评价方法,实现培训管理制度化,保障培训工作质量;@#@对专业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对区域和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得到提高。

@#@@#@  三、培训内容和要求@#@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

@#@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掌握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内容列入安全培训计划,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课程,有计划地开展对本地区领导干部的培训。

@#@@#@  

(二)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对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指导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制订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利用不同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要有计划地开展对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的培训,提高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力争受训率达到100%。

@#@@#@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是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掌握事故隐患辨识和应急预案编制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课程中增加应急管理的内容。

@#@中央企业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由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培训。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中央企业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培训。

@#@中央企业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受训率达到100%。

@#@@#@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合理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有重点地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事故发生的特点,熟练掌握事故隐患辨识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国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队、中队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复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救援队伍其他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救援队指挥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培训和复训率要达到100%。

@#@@#@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培训和教育。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企业应急预案,熟练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增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社会公众培训教育的重点是了解事故危害、避险、自救和互救等知识。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企业应急预案要求,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的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公众进行事故危害、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事故处置能力、降低事故损失的重要举措。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统筹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涉及面广,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又要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  

(二)制定和开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和教材。

@#@国家应急指挥中心结合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分类制定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科学规划各类人员培训课程,明确培训内容和标准。

@#@根据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分别组织编写适应不同类别人员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培训教材,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

@#@@#@  (三)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教育资源和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手段,依托大专院校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培训工作。

@#@借鉴国内外现代教育培训理论与方法,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应急演练、对策研究等方式,提高学员学习的自主性、参与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应急管理培训经验和技术,积极创造条件、开拓渠道,加强同国(境)外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培训合作与交流。

@#@@#@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以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为依托,重点培养一支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精通培训业务、热爱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教学骨干队伍。

@#@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用技术与学术交流,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师资水平。

@#@@#@  (五)统筹安排使用培训经费。

@#@由国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的培训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应急管理培训经费预算执行,并做到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要培训项目之一,在现有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需要。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增加培训投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  (六)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培训质量。

@#@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际,确定培训质量考评方法,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国家应急指挥中心要从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的教学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的选择、培训师资的选聘、培训过程的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估等环节加强对培训机构应急管理培训质量的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央企业可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推进本实施意见的落实。

@#@@#@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应指信息〔2007〕3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机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  为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大纲(试行)》。

@#@现印发试行,请将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告知我中心。

@#@@#@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〇〇七年十一月@#@目次@#@前言 9@#@1范围 9@#@2培训要求 9@#@3培训内容 9@#@4继续教育内容 16@#@5学时安排 16@#@18@#@前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队伍,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旨在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内容,使受训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基础,拓宽工作思路,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的制定,对于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起草。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1范围@#@本大纲规定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再培训的要求、内容和学时安排。

@#@@#@本大纲适用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

@#@@#@2培训要求@#@2.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应急管理培训,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能力。

@#@@#@2.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再培训应按照本大纲3、4、5规定的培训内容、再培训内容和学时等进行。

@#@@#@2.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应由具有一、二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

@#@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并采用国家推荐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教材进行培训。

@#@@#@2.4培训机构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结合相关专业的应急技术,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注重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应急理论和应急能力的综合培养。

@#@@#@2.5凡已取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若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工作,每年应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3培训内容@#@3.1应急管理概论@#@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急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涵、基本任务和重要意义,以及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3.1.1突发事件应急管理@#@3.1.1.1突发事件特征、分类和分级@#@——突发事件的概念@#@——突发事件的特征@#@——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3.1.1.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内涵和原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概念@#@——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内涵@#@——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3.1.1.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必要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作用@#@3.1.1.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内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内容@#@3.1.1.5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突发事件应对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内涵、特点与任务@#@3.1.2.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涵@#@3.1.2.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特点和意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特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意义@#@3.1.2.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要任务@#@3.1.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3.1.3.1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现状@#@3.1.3.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现状@#@——国内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国际公约@#@3.1.3.3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发展趋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和教育@#@——安全生产应急投入@#@3.2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我国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的总体结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支持保障等系统的建设与策划。

@#@@#@3.2.1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结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总体规划方案@#@3.2.2安全生产应急组织体系@#@3.2.2.1领导决策层@#@——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应急管理职责@#@——企业负责人的主要应急管理职责@#@3.2.2.2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专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3.2.2.3应急救援队伍@#@——国家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的构成及其主要职责@#@3.2.3安全生产应急体系运行机制@#@3.2.3.1应急管理机制@#@——行政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信息管理@#@——预案管理@#@——队伍管理@#@——培训演练@#@3.2.3.2应急响应机制@#@——报警与接警@#@——协调与指挥@#@3.2.3.3经费保障机制@#@3.2.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3.2.4.1应急管理法制主要内容@#@3.2.4.2应急管理法制原则和功能@#@——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原则@#@——应急管理法制的功能@#@3.2.4.3国外应急管理法律制度@#@3.2.4.4我国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层级框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标准@#@3.2.5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支持保障系统@#@3.2.5.1支持保障系统基本内容@#@——通信信息系统@#@——培训演练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物资与装备保障系统@#@3.2.5.2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总体建设要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3.2.5.3应急信息系统@#@——应急信息系统基本结构@#@——应急信息系统平战结合功能的实现@#@——应急信息系统建设方向@#@3.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概念、基本要求、结构体系、编制步骤及管理。

@#@@#@3.3.1应急预案@#@3.3.1.1应急预案概述@#@——应急预案定义@#@——应急预案基本内容@#@3.3.1.2应急预案目的和作用@#@——应急预案的目的@#@——应急预案的重要性@#@3.3.1.3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应急预案基本要求,包括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完整性、合法合规、可读性、相互衔接等@#@3.3.2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3.3.2.1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内容@#@3.3.2.2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3.2.3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发布的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情况@#@——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3.3.2.4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已经发布的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七件部门应急预案@#@3.3.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3.3.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3.3.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组成@#@3.3.4应急预案编制@#@3.3.4.1应急预案编制基本要求@#@3.3.4.2应急预案编制步骤@#@3.3.4.3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急预案概况@#@——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应急程序@#@——恢复程序@#@——附图附表@#@——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3.3.4.4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应急预案衔接的重要性和要求@#@——政府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方式@#@——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应急预案的衔接@#@3.3.5应急预案管理@#@3.3.5.1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应急预案评审类型@#@——应急预案评审时机@#@——应急预案评审项目@#@3.3.5.2应急预案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要求@#@3.3.5.3应急预案修订与更新@#@——应急预案修订与更新的重要性@#@——应急预案修订与更新时机@#@3.4危险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进行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技术和方法,以及编制应急预案时需要考虑的各种危险因素。

@#@@#@3.4.1危险分析基本过程@#@——危险源辨识@#@——脆弱性分析@#@——风险评估@#@——危险分析基本过程的实例@#@3.4.2危险源辨识@#@——企业基础资料调查与收集@#@——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危险性分析@#@——典型事故筛选与分析@#@3.4.3风险评估@#@3.4.3.1风险等级确定方法@#@——风险评估方法,可以定性地确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然后通过风险矩阵确定事故的风险等级@#@3.4.3.2危险分析结果汇总@#@——用表的形式进行分析结果汇总,供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3.4.4常用危险分析技术方法@#@3.4.4.1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3.4.4.2火灾事故后果模型@#@3.4.4.3爆炸事故后果模型@#@3.4.4.4泄漏扩散事故后果模型@#@3.4.4.5其它常用危险分析技术方法简介@#@3.4.5应急能力评估@#@3.4.5.1应急支持保障体系及要求@#@——《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基本要求@#@——《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基本要求@#@3.4.5.2城市应急能力评估@#@——城市应急能力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城市应急能力评估的现状@#@——城市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赋分方式@#@——城市应急能力评估方法@#@3.4.5.3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能力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场内应急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场外应急能力@#@3.5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培训的要求、基本内容及实施;@#@应急演练的一般要求,应急演练准备、实施以及评价、总结和追踪。

@#@@#@3.5.1应急培训@#@3.5.1.1应急培训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任务和方法@#@——应急培训指导思想@#@——应急培训工作原则@#@——应急培训基本任务@#@——应急培训方法@#@3.5.1.2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应急基础知识培训@#@——专业应急技术培训@#@——不同层次应急者的培训@#@3.5.1.3应急培训实施@#@——应急培训需求分析@#@——应急培训计划的制订@#@——应急培训的实施@#@——应急培训效果评价和改进@#@3.5.2应急演练概论@#@3.5.2.1应急演练目的与要求@#@——应急演练的目的@#@——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3.5.2.2应急演练任务与目标@#@——应急演练基本任务@#@——应急演练目标@#@3.5.2.3应急演练类型@#@——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的概念@#@——确定应急演练方法时应考虑的因素@#@3.5.2.4应急演练参与人员@#@——按照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应急演练参与人员的分工特点@#@3.5.3应急演练准备@#@3.5.3.1演练目标与演练范围选择@#@——应急演练目标的选择@#@——应急演练目标组织方案的确定@#@——应急演练范围的确定与演练协议的签订@#@3.5.3.2演练方案编写@#@——演练情景的设计@#@——情景说明书、演练计划、评价计划、情景事件总清单、演练控制指南、演练人员手册、通信录等编写要点@#@3.5.3.3演练现场规则@#@——对有关演练和演练控制、参与人员职责、实际紧急事件、法规符合性、演练结束程序等事项的规定或要求@#@3.5.3.4评价人员的确定和培训@#@——确定演练所需评价人员数量和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分配评价人员所负责的应急组织和演练目标@#@——针对评价人员进行现场评价方法、程序方面的培训@#@3.5.3.5演练方案介绍@#@——控制人员、评价人员、演练人员的情况@#@——演练现场规则以及演练情景和演练计划中与各自工作相关的内容@#@3.5.4应急演练实施@#@3.5.4.1演练控制@#@——演练控制的基本要求@#@3.5.4.2演练实施要点@#@——初次通报、指挥与控制、通信、警报与紧急公告、公共信息与社区关系、资源管理、卫生与医疗服务、应急响应人员安全、公众保护措施、火灾与搜救、执法、事态评估、人道主义服务、市政工程等方面的实施要求@#@3.5.5应急演练评价与总结@#@3.5.5.1应急演练评价@#@——演练评价过程编写@#@——演练评价方法@#@3.5.5.2应急演练总结@#@——演练总结主要内容@#@——演练评价报告和总结报告@#@——演练后整改情况的追踪@#@3.5.5.3应急演练实例@#@3.6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主要包括事故现场的响应与处置、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置以及恢复与善后的方法和手段等。

@#@@#@3.6.1应急响应@#@3.6.1.1应急响应基本任务@#@——化解或控制事故@#@——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清理现场消除危害后果@#@3.6.1.2应急响应实施@#@——事故预警信息、事故信息接报@#@——事故预警信息处置原则和流程@#@——事故信息处置原则和流程@#@——应急响应行动过程@#@——应急响应工作注意事项@#@3.6.2事故";i:

17;s:

1046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到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正式实施。

@#@新的用工法律对企业HR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之前仅凭一份劳动合同就能应付日常HR管理的时代已不再周全无碍。

@#@而准备一套完备的HR管理法律文件,将对企业法律风险降至最小。

@#@本文将结合实务操作中的经验,总结出12份企业HR管理中必备的法律文件。

@#@@#@  一、劳动合同@#@  @#@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不言而喻,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企业将每月支付员工二倍工资。

@#@6y:

@#@G/M:

@#@n3I7z:

@#@m1~"@#@}@#@  2.合同内容:

@#@企业至少应准备三份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需要的企业还应备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

@#@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二、集体合同@#@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另第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由此可见,集体合同可以在企业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产生争议的时候起到重要的标准作用,一份完备的集体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  2.合同内容: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 @#@  三、职工名册@#@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补充: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r5E6t/e5^@#@  企业必备职工名册,既可以在产生劳动争议时作为有力的证据,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罚款。

@#@@#@ 2.职业名册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  @#@  四、劳动合同签收单@#@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企业仅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送达劳动者,同样会面临着不必要的赔偿风险。

@#@@#@ 2.签收单内容:

@#@劳动合同文本编号、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具体岗位、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签约时间、劳动合同签收时间、劳动者签收、备注等内容。

@#@@#@  五、职位告知书@#@ @#@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  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视这个主动告知义务,导致发生因“欺诈”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并赔偿劳动者损失的法律风险。

@#@@#@  2.告知书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  @#@  六、入职登记表@#@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时存在不实或欺诈,将成为日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证据。

@#@@#@  2.登记内容:

@#@劳动者与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情况、竞业限制、健康状况、学历、职业资格、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

@#@@#@ 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1.必备理由:

@#@《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现实中,一些员工因为种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此时一份书面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就显得尤为重要。

@#@@#@  2.主要内容:

@#@劳动者姓名、入职日期、通知日期、签订劳动方式等。

@#@@#@ 八、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2.主要内容:

@#@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原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具体变更内容、变更日期、双方签字盖章等。

@#@@#@  九、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  1.必备理由: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结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唯一途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 间是计算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数额的重要依据。

@#@@#@  2.解除合同内容:

@#@劳动者名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交接手续办理的流程和时限、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签收等。

@#@  @#@  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W1n5W$@0C@#@2.证明内容: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  十一、加班申请书@#@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下转35页)@#@ (上接33页)另第八十五条中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加班费的支付一直是个敏感问题,加班时间多少是计算加班费的重要根据,一份书面记录加班情况的文件尤为重要。

@#@  2.申请书内容:

@#@劳动者名称、申请加班日期、加班原因、加班预计的时间、部门主管确认、人事主管确认等。

@#@ @#@  十二、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 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企业的续订条件以及劳动者的续订意向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的重要标准,一份书面的文件能真实的反映双方意向,避免日后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  2.主要内容:

@#@劳动者名称、原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续签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区别、答复期限等。

@#@@#@  以上12条必备文件,以备在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以作证明之用,但并不是只要做好这12件文件准备就万事大吉,如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合同、服务期协议等。

@#@因此,我们建议每个企业HR都应根据自身不同的状况制定出专用的法律文件,并加以妥善保存。

@#@最后,希望每个企业都能有一个健全的HR管理体系,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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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注册管理办法新旧条款对比@#@2014-08-02@#@文章来源:

@#@奥咨达医疗器械服务集团 @#@作者:

@#@奥咨达集团@#@  (摘要:

@#@奥咨达集团对新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细化对比,根据全文十二章内容总则的变化进行了列表式明示,为广大医疗器械企业及机构提供最新的IVD法律法规资讯。

@#@)@#@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2007年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令(2014年7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制、临床试验、注册检测、产品注册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

@#@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 @#@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四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根据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对由注册申请人针对拟上市销售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所进行的研究及其结果实施的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第五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对体外诊断试剂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由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境外体外诊断试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 @#@@#@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参照境外医疗器械办理。

@#@@#@第六条 @#@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注册管理。

@#@@#@ @#@ @#@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 @#@@#@ @#@ @#@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 @#@@#@ @#@ @#@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 @#@@#@进口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

@#@@#@ @#@ @#@进口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 @#@@#@ @#@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备案,参照进口体外诊断试剂办理。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产品的研制情况及生产条件的核查,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并对上市后的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注册证书的生产企业。

@#@@#@境内申请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生产企业。

@#@@#@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国境外合法登记的生产企业。

@#@@#@境外申请人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人、备案人以自己名义把产品推向市场,对产品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九条 @#@国家鼓励体外诊断试剂的研究与创新,对创新体外诊断试剂实行特别审批,促进体外诊断试剂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第八条境外申请人应当委托中国境内合法机构作为其代理人,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的,其代理人应当为该办事机构;@#@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办事机构的,则应当委托其他独立法人机构作为其代理人。

@#@代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与注册主管部门、境外申请人的联络;@#@@#@

(二)向申请人如实、准确传达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要求;@#@@#@(三)收集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并反馈境外申请人,同时向中国相应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与第十六条对应。

@#@@#@第九条申请人委托注册代理机构办理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事宜的,除变更代理人或注册代理机构的变更申请外,其他各项申请事项均应当由该注册代理机构具体办理。

@#@@#@-@#@第十条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的要求,境外生产企业还应当符合生产国或地区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十一条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申请注册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咨询等售后服务能力。

@#@@#@境外生产企业可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进行技术培训、咨询等售后服务。

@#@@#@-@#@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十八条 @#@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研制的机构应当具有与实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原材料等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所有实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

@#@@#@第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体外诊断试剂申请注册时,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体外诊断试剂申请注册时,样品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

@#@@#@第七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注册证书的生产企业。

@#@@#@ @#@ @#@境内申请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生产企业。

@#@@#@ @#@ @#@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国境外合法登记的生产企业。

@#@@#@ @#@ @#@境外申请人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

@#@@#@ @#@ @#@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或者备案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第十九条 @#@为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而进行的产品研制工作应当包括:

@#@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产品生产工艺的确定;@#@注册产品标准的拟订;@#@产品稳定性研究、参考值(参考范围)确定、产品性能评估等相关工作。

@#@申请人可以参考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产品研制,也可以采用不同的实验方法或技术手段,但应当说明其合理性。

@#@@#@第十二条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制包括:

@#@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产品生产工艺的确定,产品技术要求的拟订,产品稳定性研究,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确定,产品分析性能评估,临床评价等相关工作。

@#@@#@ @#@ @#@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可以参考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产品研制,也可以采用不同的实验方法或者技术手段,但应当说明其合理性。

@#@@#@第十三条 @#@申请人或者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应当遵循体外诊断试剂安全有效的各项要求,保证研制过程规范,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和可溯源。

@#@@#@第五十二条 @#@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

@#@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注册申报资料应当完整、规范,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当对其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

@#@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备案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的进口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已获准上市销售。

@#@@#@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或者备案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境外申请人应当委托中国境内合法机构作为其代理人,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的,其代理人应当为该办事机构;@#@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办事机构的,则应当委托其他独立法人机构作为其代理人。

@#@代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与注册主管部门、境外申请人的联络;@#@@#@ @#@ @#@

(二)向申请人如实、准确传达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 @#@(三)收集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并反馈境外申请人,同时向中国相应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境外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通过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配合境外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开展相关工作。

@#@@#@ @#@ @#@代理人除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或者备案事宜外,还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 @#@ @#@

(一)与相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境外申请人或者备案人的联络;@#@@#@ @#@ @#@

(二)向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如实、准确传达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 @#@(三)收集上市后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信息并反馈境外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同时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四)协调体外诊断试剂上市后的产品召回工作,并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五)其他涉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连带责任。

@#@@#@第二章 @#@产品分类及命名原则@#@第三章 @#@产品的分类与命名@#@第十二条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体外诊断试剂依次分为第三类、第二类、第一类产品。

@#@@#@ @#@ @#@

(一)第三类产品:

@#@@#@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 @#@ @#@

(二)第二类产品:

@#@除已明确为第三类、第一类的产品,其他为第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 @#@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 @#@ @#@(三)第一类产品:

@#@@#@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第十七条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体外诊断试剂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产品。

@#@@#@ @#@ @#@

(一)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 @#@ @#@

(二)第二类产品@#@ @#@ @#@除已明确为第一类、第三类的产品,其他为第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者药敏试验的试剂;@#@@#@ @#@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者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 @#@ @#@(三)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 @#@第十三条 @#@第二类产品中的某些产品,例如蛋白质、糖类、激素、酶类等的检测,如果用于肿瘤的诊断、辅助诊断、治疗过程的监测,或用于遗传性疾病的诊断、辅助诊断等,则按第三类产品注册管理。

@#@在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中,如果该药物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医疗用毒性药品范围,则按第三类产品注册管理。

@#@@#@第十八条 @#@第十七条所列的第二类产品如用于肿瘤的诊断、辅助诊断、治疗过程的监测,或者用于遗传性疾病的诊断、辅助诊断等,按第三类产品注册管理。

@#@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如该药物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医疗用毒性药品范围的,按第三类产品注册管理。

@#@@#@ @#@第十四条 @#@校准品、质控品等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如果不单独销售,则不需要单独申请注册;@#@如果单独销售,则需要单独申请注册,其类别与其同时在临床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类别相同。

@#@对于多项校准品、质控品,其类别与同时使用的高类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相同。

@#@@#@第十九条 @#@校准品、质控品可以与配合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合并申请注册,也可以单独申请注册。

@#@@#@ @#@ @#@与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配合使用的校准品、质控品,按第二类产品进行注册;@#@与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配合使用的校准品、质控品单独申请注册时,按与试剂相同的类别进行注册;@#@多项校准品、质控品,按其中的高类别进行注册。

@#@@#@ @#@第十五条 @#@仅用于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产品不需要申请注册,但其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上必须注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字样。

@#@@#@ @#@ @#@未经任何修饰,其自身并无诊断功能,须经过标记或者优化后才能成为体外诊断试剂组成部分的特殊物质,亦无需申请注册。

@#@该类物质单独上市销售时,应说明其来源、组成成分、效价或者活性单位等,同时注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字样。

@#@@#@ @#@第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分类界定,并根据产品的风险等情况对诊断试剂产品的分类进行调整。

@#@@#@ @#@ @#@对于根据上述分类原则尚无法界定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由注册申请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分类界定的申请。

@#@分类界定申请应当同时提交综述资料、产品说明书、有关同类产品在国内、外的注册管理中分类情况的说明。

@#@@#@第二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目录的制定和调整。

@#@@#@ @#@ @#@对新研制的尚未列入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也可以依据分类规则判断产品类别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类别确认后,申请产品注册或者办理产品备案。

@#@@#@直接申请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风险程度确定类别。

@#@境内体外诊断试剂确定为第二类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申报资料转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审批;@#@境内体外诊断试剂确定为第一类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申报资料转申请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采用符合命名原则的通用名称。

@#@@#@ @#@ @#@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名称一般可由三部分组成:

@#@@#@ @#@ @#@第一部分:

@#@被测物质的名称。

@#@@#@ @#@ @#@第二部分:

@#@用途,如诊断血清、测定试剂盒、质控品等。

@#@@#@ @#@ @#@第三部分:

@#@方法或原理,如酶联免疫方法、胶体金方法等,本部分应当在括号中列出。

@#@@#@ @#@ @#@如果被测物组分较多或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与产品相关的适应症名称或其他替代名称。

@#@@#@第二十一条 @#@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 @#@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名称一般可以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被测物质的名称;@#@@#@第二部分:

@#@用途,如诊断血清、测定试剂盒、质控品等;@#@@#@第三部分:

@#@方法或者原理,如酶联免疫吸附法、胶体金法等,本部分应当在括号中列出。

@#@@#@ @#@ @#@如果被测物组分较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与产品相关的适应症名称或者其他替代名称。

@#@@#@第一类产品和校准品、质控品,依据其预期用途进行命名。

@#@@#@第三章 @#@产品研制@#@第十八条 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研制的机构应当具有与实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原材料等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所有实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

@#@@#@与第十条对应。

@#@@#@第十九条 为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而进行的产品研制工作应当包括:

@#@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产品生产工艺的确定;@#@注册产品标准的拟订;@#@产品稳定性研究、参考值(参考范围)确定、产品性能评估等相关工作。

@#@申请人可以参考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产品研制,也可以采用不同的实验方法或技术手段,但应当说明其合理性。

@#@@#@与第十二条对应。

@#@@#@第二十条 @#@产品性能评估是指对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的评估。

@#@@#@ @#@ @#@分析性能主要包括分析灵敏度、分析特异性、测定范围、测定准确性、批内不精密度、批间不精密度等。

@#@@#@ @#@ @#@临床性能主要包括临床灵敏度、临床特异性等。

@#@@#@第二十一条 @#@注册申请人可以自行完成或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完成体外诊断试剂研制、分析性能的评估,所提供的申报资料中须注明委托项目名录,附双方协议书,并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

@#@@#@第二十二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性能评估应通过临床试验完成。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由申请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完成。

@#@有关临床试验的要求,适用本办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研制情况进行核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研究机构按照申报资料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并派员现场核查试验过程,也可委托有关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

@#@@#@第六章 @#@产品标准及注册检测@#@第四章 @#@产品技术要求和注册检验@#@ @#@第四十一条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标准,是指为保证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所制定的标准物质、质量指标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

@#@@#@ @#@ @#@体外诊断试剂标准物质,是指供体外诊断试剂试验用,且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评价测定方法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参考品。

@#@@#@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在原材料质量和生产工艺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产品研制、临床试验等结果,参考有关文献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拟订申报产品的标准。

@#@申请人拟订的产品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在原材料质量和生产工艺稳定的前提下,根据产品研制、临床评价等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文献资料,拟订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体外诊断试剂成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其中性能指标是指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成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

@#@@#@ @#@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应当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要求。

@#@@#@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技术要求由备案人办理备案时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技术要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注册时予以核准。

@#@@#@ @#@ @#@在中国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符合经注册核准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十三条 @#@申请人拟订的产品标准经相应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在该产品获准注册后即为注册产品标准,生产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产品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按照拟定的产品标准对临床试验用样品自行检测,或委托其他具备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第四十五条 @#@申请体外诊断试剂首次注册,第一类产品一般不需要进行注册检测;@#@第二类、第三类产品应当进行注册检测;@#@第三类产品应当进行连续3个生产批次样品的注册检测。

@#@@#@ @#@ @#@境内生产企业的注册检测用样品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合格后现场抽取。

@#@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检测用样品由申请人自行抽取。

@#@@#@第二十三条 @#@申请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应当进行注册检验;@#@第三类产品应当进行连续3个生产批次样品的注册检验。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当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注册检验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注册检验合格的方可进行临床试验或者申请注册。

@#@@#@办理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的,备案人可以提交产品自检报告。

@#@@#@第四十六条 @#@进行注册检测,申请人应当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注册检测所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注册检测用样品及标准品或参考品。

@#@@#@ @#@ @#@同一注册申请包括不同包装规格时,可只进行一个包装规格产品的注册检测。

@#@(与第二十七条对应)@#@第二十四条 @#@申请注册检验,申请人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注册检验所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注册检验用样品、产品技术要求及标准品或者参考品。

@#@@#@境内申请人的注册检验用样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取。

@#@@#@第二十五条 @#@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产品应当使用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进行注册检验。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组织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制备和标定工作。

@#@@#@第四十四条 @#@注册检测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具有相应承检范围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产品标准根据有关研究数据、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针对其所设定的项目、指标,所采用的标准品或参考品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并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 @#@@#@第四十七条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应当在授检范围内开展注册检测工作,并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出具检测报告。

@#@@#@ @#@ @#@尚未列入检测机构授检范围的产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有承检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当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在其承检范围内进行检验,并对申请人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进行预评价。

@#@预评价意见随注册检验报告一同出具给申请人。

@#@@#@ @#@@#@ @#@@#@尚未列入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承检范围的产品,由相应的注册审批部门指定有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十六条 @#@进行注册检测,申请人应当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注册检测所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注册检测用样品及标准品或参考品。

@#@@#@ @#@ @#@同一注册申请包括不同包装规格时,可只进行一个包装规格产品的注册检测。

@#@@#@第二十七条 @#@同一注册申请包括不同";i:

19;s:

932:

"CFDA注册流程@#@了解客户需求,明确产品信息@#@成立项目小组,制定项目工作方案@#@资料收集(公司情况、研发资料、原材料信息、生产工艺、同类产品资料、标准文献资料等)@#@否@#@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是否需要临床试验@#@样品研制,产品技术要求起草@#@是@#@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现场整改,人员培训,过程确认@#@临床资料收集@#@临床方案编制,临床基地选择@#@产品检测跟踪、产品技术要求完善@#@注册资料编写(综述资料、风险管理资料、研究资料、产品说明书等)@#@90@#@取得注册证@#@行政审批跟踪@#@技术审评跟踪@#@补充材料@#@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技术审评跟踪@#@注册申报@#@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注册资料整理@#@质量体系自查@#@临床报告@#@临床试验@#@取得检测报告@#@ @#@";i:

20;s:

1463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

(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六)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九)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

@#@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

@#@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7、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8、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9、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10、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1、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2、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4、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5、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6、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7、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人酌情给予处罚。

@#@@#@18、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19、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不能及时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不能及时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20、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1、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23、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4、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25、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6、本制度所罚款由财务部门,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27、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用于安全工作。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二、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三、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四、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五、开好班组“三会”即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

@#@@#@六、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七、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八、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一、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为提高企业形象,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公司岗位标准化操作办法: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依据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程。

@#@@#@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宣传的教育,不间断的推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标准化操作管理成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三、加强对各作业场所的标准操作管理,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标志,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符合行业标准化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要健全,物资归放应符合标准化规定,整齐化一。

@#@@#@四、标准化操作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结合岗位标准化操作之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制定办法,适时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泰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

@#@@#@3.定义@#@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4.1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总经理对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负全面责任。

@#@@#@4.2公司副总经理(安全)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能部门、车间或其他管理人员及职工对本单位的生产情况进行隐患排查;@#@@#@4.3车间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及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4.4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4.5安全科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控制部门,定期组织、督促排查治理防控工作。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认真研究整改。

@#@@#@4.6财务科必须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台帐。

@#@@#@4.7安全科应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

@#@@#@5事故隐患的报告@#@5.1事故隐患由公司或所辖部门的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

@#@@#@5.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4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5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6整改要求@#@6.1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6.2隐患整改本着四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既: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车间或部门,车间或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拖延,立即整改。

@#@@#@6.3整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应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整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不得推诿扯皮,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6.4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认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分管部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实施专人监控,明确责任,杜绝该隐患演变为事故。

@#@@#@6.5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7、隐患整改的费用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

@#@@#@8、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和隐患治理台帐,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长期保存。

@#@@#@9、考核和奖惩@#@对隐患整改考核,纳入年终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

@#@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评、责任书完成的重要依据。

@#@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考评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考核。

@#@@#@9@#@";i:

21;s:

6178:

"IT技术服务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网络设备维护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项目名称及费用、服务期限、支付方式@#@1.服务内容及费用@#@内容@#@数量@#@单价@#@金额@#@IT维护@#@元/月@#@元@#@合计@#@元@#@2.服务期限:

@#@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服务(下称服务)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署后的2天内,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费用,计(大写)人民币元整(¥@#@)。

@#@@#@乙方银行账户:

@#@@#@账号:

@#@@#@开户行: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计算机维护服务,该服务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  1.计算机硬件故障诊断、排除@#@  

(1)若非因计算机硬件自身问题,乙方应为所需硬件安装相应的驱动程序;@#@@#@  

(2)若因计算机硬件问题,乙方应作出诊断,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3)及时排除软件故障;@#@@#@  (4)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修复甲方可修复的硬件(该项服务不在此合同指定范围)。

@#@@#@  2.操作系统的安装优化@#@  

(1)在硬件无故障的前提下,乙方需确保甲方所有电脑可以正常运行;@#@@#@  

(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电脑设备选择性安装防、杀病毒系统及系统快速备份、恢复系统。

@#@@#@  3.网络的组建、维护@#@  

(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网络进行线路敷设、调试、优化,保证网络的畅通,且网络速度需与甲方的网络接入方式相匹配;@#@@#@  

(2)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对网络进行拆迁、增减不在此合同所指定的范围。

@#@@#@  4.网络接入主机的维护@#@  

(1)为服务器安全保护措施;@#@@#@  

(2)对服务器做安全检测,关闭掉多余的服务,删除木马等后门程序;@#@@#@  (3)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安装一台备用服务器,以便在当前服务器无法工作时快速接通网络;@#@@#@  (4)向甲方提供网络安全方面知识咨询。

@#@@#@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以优惠的价格为甲方提供不在此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如网站制作、图片扫描、光盘刻录、硬件评测、服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内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甲方应该对乙方的工作提供所需各项支持;@#@@#@  3.非技术性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  4.甲方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系统文件,不得修改、删除乙方的系统备份文件;@#@@#@  5.甲方有义务禁止自己及第三人在乙方所调试维护的计算机上浏览非政府许可的网站、下载安装危害计算机安全或者网络安全的软件;@#@@#@6.根据甲方和乙方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工作时间内,乙方在甲方提出正式服务请求的小时工作时间内到达甲方,并开始服务;@#@@#@  7.在非工作时间内如发生严重故障(如服务器故障)导致网络整体不能运营,乙方应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其他非严重故障可待工作时间解决。

@#@@#@四、违约责任@#@  1.在此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

@#@违约方须以本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于对方。

@#@@#@2.若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每日以合同总金额1%的标准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以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其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因本合同已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费用。

@#@@#@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延长,则甲方有权每日以合同总金额1%的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延长,甲方应按照乙方增加投入的工作量对乙方进行补偿;@#@若甲方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实施时间安排,推迟项目实施进度但未延长现场服务时间,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实施时间安排的修改,乙方已完成服务内容费用由甲方及时予以支付。

@#@@#@五、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i:

22;s:

17625:

"近30年来,公共私营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下称“PPP项目模式“)在世界各地,尤其是基础设施需求巨大的发展中国家蓬勃发展,广泛应用于电站、机场、港口、收费公路、隧道、地铁、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公益型和运营型基础设施项目。

@#@通过PPP项目模式,私营组织为公共部门的设施和服务提供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因此获得合理回报,公共部门则缓解了资金压力并将项目风险转移给私营组织。

@#@根据公共部门和私营组织的投入及合作程度,以及双方之间不同的风险分担机制,PPP项目模式可进一步分为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即“BO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即“BOO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BOT模式”)等多种类型。

@#@@#@PPP项目模式的参与方众多,主要包括东道国政府、产品/服务的购买人、投资者、项目公司、贷款人、EPC承包商、运营维护商、原材料供应商等,相互权利义务及合作关系复杂。

@#@投资者在PPP项目模式下几乎承担了从提出项目建议、进行特许权协议谈判、项目融资、与EPC承包商进行设计施工合同招标和谈判、竣工验收、项目投入商业运营、运营维护并最后移交给东道国政府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所有工作。

@#@这些特点决定了投资者采用PPP项目模式“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比传统工程承包模式(例如EPC模式)更多的风险。

@#@@#@鉴于电站项目是中国投资者在境外实施PPP项目模式的典型业务领域,下文我们将从中国投资者角度,结合某国电站PPP项目案例提出并分享电站PPP项目模式的风险管控建议。

@#@@#@电站PPP项目的风险概述@#@电站PPP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建设运营风险、商业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金融风险等。

@#@@#@1、政治风险@#@电站PPP项目政治风险一般指项目东道国的政治条件、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者有关政府行为而导致电站项目失败、项目投资不能回收或回报降低等方面的风险。

@#@政治风险主要包括:

@#@

(1)东道国政权出现动荡与更迭;@#@

(2)项目公司的资产、股权被征收或国有化;@#@(3)法律不完善及法律变更,主要指在外商投资、税收、劳动、外汇管制及环保等重要方面缺乏清晰法律规定,给投资者收回投资带来困难及不确定性,或相关法规出现对投资者及项目公司不利的变更,导致成本增加、收益降低乃至项目违法或不可行等后果;@#@(4)东道国政府违约,指东道国政府/电力购买人拒付电价、暂停项目、终止合同等行为。

@#@@#@2、建设运营风险@#@电站能否按期建成、投入商业运营并按照设计指标进行发电是投资者收回投资和获取利润回报的核心。

@#@因此,电站因成本超支、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电量及运行维护标准所产生的建设运营风险是电站PPP项目的核心风险。

@#@该等风险对项目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成本的增加、贷款偿还期限的延长、利息支出的增加以及市场机会的错过,甚至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3、商业风险@#@电站PPP项目的商业风险一般指因东道国电力市场经济条件出现变化或因项目公司经营决策失误而导致项目不能获得正常收益的风险,主要包括:

@#@

(1)电力市场需求量下降;@#@

(2)电价下降;@#@(3)建造成本和运营维护成本的增加,例如原材料价格、设备费用、人工费用上涨、出现通货膨胀等。

@#@@#@4、不可抗力风险@#@电站PPP项目的不可抗力事件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通常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不可抗力容易造成工程事故、停工或损害,导致电站建设工期延误、工程成本增加甚至项目终止的严重后果。

@#@@#@5、金融风险@#@电站PPP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在东道国当地获取的电价收入不能按预期汇率兑换成外汇、外汇汇出受到限制以及汇率变化等风险。

@#@利率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项目相关国家的金融市场利率发生波动(特别是发生与预测情况相反的变化)时造成的投资者需要增加融资成本的风险。

@#@@#@电站PPP项目的风险管控建议@#@从中国投资者角度,我们建议从以下方面对电站PPP项目进行风险管控:

@#@@#@1、开展东道国法律环境尽职调查,全面识别项目法律风险。

@#@@#@PPP项目模式中,投资者一般需在东道国设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并退出PPP项目。

@#@以某国电站PPP项目为例,中国投资者作为牵头方最初拟与合作伙伴在东道国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电站PPP项目(“直接投资”),并预计在电站建成投入运营后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退出项目。

@#@但是,投资者通过东道国法律环境尽职调查了解到,根据该国电站PPP项目开发的相关法律规定,电站PPP项目的主投资者在电站开始商业运营后6年内不能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这给投资者希望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退出PPP项目的设想带来法律障碍。

@#@为此,中国投资者进一步考虑通过第三国成立的平台公司间接投资东道国的电站PPP项目(“间接投资”),以规避东道国法律对于主投资者项目锁定期的限制。

@#@为此,我们协助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进行澄清,了解到东道国政府相关部门对主投资者的认定实际上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中国投资者通过间接投资的方式不一定能够完全实现将平台公司作为项目主投资者以自由退出项目的设想。

@#@另外,在项目开发初期,中国投资者还考虑引进东道国政府机构参股项目公司以获得更多的政府支持,但通过法律环境尽职调查了解到,在东道国从事私营电力项目可以享受所得税免税优惠,但如果私人投资低于一定比例,则项目公司将难以享受该税收优惠待遇。

@#@为此,中国投资者重新考虑和设计了项目投资合作方案,并与东道国政府积极沟通达成共识。

@#@由此可见,在项目开发初期,投资者有必要通过法律环境尽职调查全面了解东道国外商投资、项目模式、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司注册、税务、劳动、外汇、环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实践,从而为投资者设计交易结构,制定投融资方案提供合理依据。

@#@@#@2、与东道国政府及电力购买人充分协商谈判项目协议,力争合理分配风险。

@#@@#@在通过尽职调查识别电站PPP项目法律风险的基础上,投资者需要正确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其中,通过合同和协议等交易文件在各交易主体之间进行风险分配并安排最有能力控制和承担风险的一方承担相应风险是投资者有效应对风险的途径之一。

@#@对于电站PPP项目而言,项目公司与东道国政府及电力购买人之间签署的特许权协议和电力购买协议是构建PPP项目框架,在相关方之间分配PPP项目主要风险的协议文件。

@#@@#@

(1)政治风险@#@对于政治风险,包括国有化、法律变更、政府违约等,一般由对政治风险更有控制力的东道国政府承担。

@#@投资者一般将通过项目公司与东道国政府签署特许权协议要求东道国政府承担电站PPP项目的政治风险。

@#@以某国电站PPP项目为例,投资者在对东道国国有化、征收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进行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在特许权协议中进一步要求东道国政府承诺非经合法程序并提供合理补偿,不得对项目公司的股本或财产实施没收、强制获取或国有化,如果东道国政府违反前述承诺,将构成东道国政府在特许权协议项下的违约,项目公司有权终止特许权协议并要求东道国政府根据协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考虑到电站PPP项目周期一般为20至30年,东道国法律变更也是投资者面临的主要政治风险,因此,投资者在特许权协议中主张,如果特许权协议生效后,东道国政府通过颁布、废除、修订或重新解释东道国法律,或者对政府审批许可的颁发、更新、展期等附加苛刻条件,对电站的设计、建设、运营或维护附加额外许可并导致项目公司的成本出现实质性增加或收益出现实质性下降,则东道国政府应根据特许权协议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特许权协议项下东道国政府未对项目相关政治风险作出任何承诺,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中国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保护协定(如果有)寻求保护,但如果中国投资者采用间接投资方式进行PPP项目投资,则是否适用中国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保护协定具有不确定性。

@#@@#@

(2)建设运营风险@#@对于建设运营风险,包括设计变更、不能按时完工、施工材料和工艺缺陷、运营成本增加等,一般由项目公司承担,但一般会要求东道国政府协助办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审批许可、提供项目用地和现场进入权等。

@#@以某国电站PPP项目为例,特许权协议和电力购买协议均要求项目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履约担保,并对电站未能按期开工建设、按期投入商业运营、发电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指标等规定项目公司承担苛刻的违约责任。

@#@投资者在特许权协议和电力购买协议谈判中一方面尽量减轻和优化项目协议中的相关违约金和履约担保金额,设置合理的责任限制,另一方面也争取东道国政府合理分担建设运营风险。

@#@例如,在特许权协议中规定,如果项目公司尽最大努力且非因项目公司原因仍然不能获得/维持东道国政府的许可,则项目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并有权终止特许权协议。

@#@@#@(3)商业风险@#@对于商业风险,包括电力需求下降及电价下降等,一般由项目公司承担或者视情况由项目公司和东道国政府分担。

@#@电站PPP项目中,基于稳定的购电需求,出售项目发电以取得售电收入是投资者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一定投资回报的主要途径。

@#@但是,能否取得稳定可靠的售电收入与东道国是否存在合理的电价定价模式有重要联系。

@#@@#@实践中,电价模式一般分为一部制电价模式和两部制电价模式。

@#@一部制电价模式下,电站的成本和收益只有在实际发电的情况下才能通过电价回收,项目公司通常需要争取电力购买人保证每年按不低于最低发电小时的数量和约定电价购买电力,以确保收回投资成本、取得一定项目收益,但往往电力购买人难以提供确定的承诺。

@#@两部制电价模式下,购电人按照电站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上网电量分别支付基本电价(即容量电价)和电度电价(即电量电价)。

@#@容量电价一般涵盖某一额定装机容量的电站建设、运营、维护及销售等方面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一般涵盖实际发电所需的燃料成本和运营维护成本中的可变成本。

@#@以某国电站PPP项目为例,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只要电站能够保证按电力购买协议约定的需要达到的可用容量发电,则一般可以获得容量电价的支付,这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其对银行债务的还本付息、支付固定运营维护成本并实现合理的股本回报。

@#@另外,东道国政府还为电力购买人支付电价提供了主权担保。

@#@@#@(4)不可抗力风险@#@对于不可抗力风险,由于东道国政府和投资者对此都不具有控制力,分配时则应综合考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东道国政府及电力购买人自留风险时的成本,投资者承担风险的意愿等,双方通过谈判来协商风险由何方承担,对于风险承担的一方应获得相应的回报。

@#@以某国电站PPP项目为例,根据法律环境尽职调查的情况,为吸引投资者对东道国电力市场的投资,东道国政府及电力购买人在特许权协议及电力购买协议中相对更多地承担了不可抗力的风险。

@#@例如,在发生战争、暴乱、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对电站实施修复,则项目公司有权获得补充电价。

@#@@#@(5)金融风险@#@对于金融风险,外汇汇出/兑换受到限制的风险一般由东道国政府承担,而利率变化及汇率变化的风险则一般由项目公司承担或者视情况由项目公司和东道国政府分担。

@#@以某国电站PPP项目为例,通过法律环境尽职调查,投资者了解到东道国政府实施的外汇汇兑限制或外汇汇出限制的风险不大,东道国政府还可能在有限范围内就汇率和利率风险向项目公司提供电价补偿。

@#@因此,投资者在协议中相应争取了有利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分担机制。

@#@@#@3、与合作伙伴合作开发实施PPP项目,界定各自工作范围和责任,合理分担或转移项目风险。

@#@@#@如前所述,电站PPP项目涉及参与方众多,除东道国政府及电力购买人外,投资者还需要与具有设计、供货、施工、运营等优势和专长的国内外合作伙伴合作。

@#@因此,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如果能通过合作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EPC合同、运营维护合同、设计合同、设备/原材料供应合同等项目合同及法律文件,与合作伙伴清楚划分工作界面并约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范围,将有利于各合作方充分发挥优势、共享收益,也有利于投资者“背靠背”地向第三方转移项目风险,减少项目潜在争议。

@#@@#@4、选择和安排适当的保险方案,获得合理的保险保障。

@#@@#@除了加强项目管理,按进度和预算严格履约并通过签订各相关合同合理分担、“背靠背”转移风险之外,选择和安排适当的保险方案同样是项目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

@#@针对政治风险,中国最主要的提供政治风险保险产品的公司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其在2002年就推出了海外投资保险,承保范围涵盖政府征收和国有化、汇兑限制、战争和政治暴乱以及附加政治风险(包括经营中断、东道国政府违约)等4种政治风险。

@#@针对建设运营风险,可供考虑的保险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货运运输险、人身意外险、施工机具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完工延迟损失保险等。

@#@@#@5、约定有利投资者的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为最终解决争议争取筹码。

@#@@#@对于项目投资巨大、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电站PPP项目而言,争取对中国投资者有利的适用法律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将有利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促进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减少对方随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解决机构的可能性,也是在项目执行出现重大障碍和实质违约风险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的最后救济手段。

@#@但根据电站PPP项目实践,在特许权协议和电力购买协议项下争取适用东道国以外的法律的空间不大。

@#@对投资者而言,为避免在东道国发生诉讼或仲裁,更重要的是应争取将项目协议争议提交在东道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行国际商事仲裁。

@#@为避免发生获得胜诉裁决却不能执行的情况,应注意核实东道国是否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成员国(包括是否履行了缔约和批准手续),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选择和安排。

@#@@#@6、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考虑应对知识产权风险。

@#@@#@需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加强,知识产权风险开始成为中国先进技术和大型设备“走出去”项目中的焦点问题。

@#@尽管通常情况下,这类中国技术和设备“走出去”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涉及东道国专利侵权风险,但如果“走出去”的中国技术和设备涉及使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产生的再创新技术成果,则还可能引发相关技术引进合同的违约风险和商业秘密侵权风险。

@#@因此,中国投资者需要结合电站PPP项目实际情况,考虑采取专利申请战略、启动专利无效程序、规避设计等相关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措施。

@#@@#@结语@#@综上,电站PPP项目的开发、谈判和实施均涉及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需要从多角度对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和方案进行论证和权衡。

@#@中国投资者在项目开发初期不宜忽视法律环境尽职调查的重要作用,并且在项目开发和实施进程中应视需要就具体问题尽早咨询相关财务、技术、法律、保险、融资、环境评价等领域专家的意见,为项目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i:

23;s:

10428:

"hr的12种法律必备文书@#@随着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到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正式实施。

@#@新的用工法律对企业HR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之前仅凭一份劳动合同就能应付日常HR管理的时代已不再周全无碍。

@#@而准备一套完备的HR管理法律文件,将对企业法律风险降至最小。

@#@本文将结合实务操作中的经验,总结出12份企业HR管理中必备的法律文件。

@#@@#@一、劳动合同[/B][/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不言而喻,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企业将每月支付员工二倍工资。

@#@@#@2、合同内容@#@企业至少应准备三份合同,包括: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需要的企业还应备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

@#@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集体合同[/B][/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另第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由此可见,集体合同可以在企业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产生争议的时候起到重要的标准作用,一份完备的集体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合同内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三、职工名册[/B][/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补充: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必备职工名册,既可以在产生劳动争议时作为有力的证据,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罚款。

@#@@#@2、职业名册内容@#@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签收单[/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企业仅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送达劳动者,同样会面临着不必要的赔偿风险。

@#@@#@2、签收单内容@#@劳动合同文本编号、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具体岗位、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签约时间、劳动合同签收时间、劳动者签收、备注等内容。

@#@@#@五、职位告知书[/B][/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位情况是主动义务,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

@#@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视这个主动告知义务,导致发生因“欺诈”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并赔偿劳动者损失的法律风险。

@#@@#@2、告知书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六、入职登记表[/B][/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时存在不实或欺诈,将成为日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证据。

@#@@#@2、登记内容@#@劳动者与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情况、竞业限制、健康状况、学历、职业资格、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

@#@@#@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B][/B]@#@1、必备理由@#@《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现实中,一些员工因为种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此时一份书面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就显得尤为重要。

@#@@#@2、主要内容@#@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劳动者姓名、入职日期、通知日期、签订劳动方式等。

@#@@#@八、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B][/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原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具体变更内容、变更日期、双方签字盖章等。

@#@@#@九、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B][/B]@#@1、必备理由@#@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结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唯一途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是计算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数额的重要依据。

@#@@#@2、解除合同内容@#@劳动者名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交接手续办理的流程和时限、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签收等。

@#@@#@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B][/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证明内容@#@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十一、加班申请书[/B][/B]@#@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另第八十五条中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加班费的支付一直是个敏感问题,加班时间多少是计算加班费的重要根据,一份书面记录加班情况的文件尤为重要。

@#@@#@2、申请书内容@#@劳动者名称、申请加班日期、加班原因、加班预计的时间、部门主管确认、人事主管确认等。

@#@@#@十二、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B][/B]@#@1、必备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企业的续订条件以及劳动者的续订意向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的重要标准,一份书面的文件能真实的反映双方的意向,避免日后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主要内容@#@劳动者名称、原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续签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区别、答复期限等。

@#@@#@以上12条必备文件,以备在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以作证明之用,但并不是只要做好这12件文件准备就万事大吉,如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合同、服务期协议等法律文件在此就没有具体展开。

@#@因此,我们建议每个企业HR都应根据自身不同的状况制定出专用的法律文件,并加以妥善保存。

@#@最后,希望每个企业都能有一个健全的HR管理体系,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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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业学号级班@#@·@#@·@#@·@#@·@#@·@#@·@#@·@#@·@#@·@#@·@#@·@#@·@#@·@#@·@#@·@#@·@#@·@#@·@#@密·@#@·@#@·@#@·@#@·@#@·@#@·@#@·@#@·@#@·@#@·@#@·@#@·@#@·@#@·@#@·@#@·@#@·@#@·@#@封·@#@·@#@·@#@·@#@·@#@·@#@·@#@·@#@·@#@·@#@·@#@·@#@·@#@·@#@·@#@·@#@·@#@·@#@·@#@·@#@·@#@线·@#@·@#@·@#@·@#@·@#@·@#@·@#@·@#@·@#@·@#@·@#@·@#@·@#@·@#@·@#@·@#@·@#@·@#@@#@共10页@#@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安全工程专业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09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试题(考核形式闭卷、A卷)@#@一、某液化石油气库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对策措施:

@#@某液化石油气库建于1998年,位于某县,临江而设,交通便利,环境较好。

@#@该石油气库共有工作人员31人,其中有2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液化石油气库占地3840㎡,包括球罐区、装车台、残液罐区、压缩机房、地磅房、综合楼、变电气、排水泵房、消防水泵等。

@#@库区西面建有2000t级液化石油气码头。

@#@球罐设有3个2000m3的液化气球罐,球罐上设置水喷雾灭火装置。

@#@生产区与综合生活区用围墙隔开。

@#@@#@其主要工作流程为:

@#@液化气船将液化气输送到球罐中储存,然后在装车台将液化气装卸到液化气汽车槽车,再送到客户。

@#@@#@

(一)单项选择题@#@1、罐区的危险危害因素是。

@#@@#@A、火灾、爆炸、高处坠落B、火灾、爆炸、机械伤害、噪声@#@C、火灾、爆炸、淹溺、窒息D、机械伤害、噪声、火灾@#@2、泵房的危险危害因素是。

@#@@#@A、机械伤害、噪声、火灾B、火灾、触电@#@C、火灾、爆炸、车辆伤害D、火灾、爆炸、高处坠落@#@

(二)多项选择题@#@3、石油气库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

@#@@#@A、罐区:

@#@火灾、爆炸、高处坠落B、压缩机房:

@#@火灾、爆炸、机械伤害、噪声@#@C、装车台:

@#@火灾、爆炸、车辆伤害D、码头:

@#@火灾、爆炸、淹弱、物理爆炸、窒息@#@4、为防止装车台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采取什么安全对策措施。

@#@@#@A、在装车台处接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

@#@@#@B、汽车槽车装车台的胶管接头应采用与汽车槽车配套的快装接头,该接头与胶管之间应设置阀门。

@#@@#@C、汽车槽车装车台应设置静电接地栓,装卸前槽车应进行静电接地连接。

@#@@#@D、对槽车的装卸油量进行严格控制,避免超装;@#@在装卸过程中,应控制装卸车流速不大于4.5m/s。

@#@@#@E、液化气罐车进入厂区必须戴阻火帽。

@#@@#@F、装车台附近按照规范配置消防器材。

@#@@#@G、严格执行禁火制度。

@#@@#@H、操作工人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I、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8月6日18时,驾驶员甲驾驶装满液氯的槽罐车驶入某高速路B56段,晚8点左右,槽罐车与驾驶员乙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槽罐车破裂,液氯泄露造成除驾驶员甲方外的两年其他人员全部死亡。

@#@撞车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甲不顾槽罐车严重损坏,液氯已开始外泄的危险情况,没有报警也没有采取措施,就迅速逃离事故现场,由于延误了最佳应急救援时机,泄漏的液氯迅速汽化扩散,形成了大范围污染,造成了该高速公路B56附近村民30人中毒死亡,285人住院治疗,近万人紧急疏散,7日2时,应急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村民的紧急疏散和氯气污染区伤亡人员的搜救,并对现场进行了紧急处置。

@#@@#@

(一)单项选择题@#@1、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A、槽车与货车相撞,槽罐车破裂,液氯泄漏B、槽车设计不合理@#@C、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不够D、村民对液氯的危害认识不够@#@2、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标准》,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是。

@#@@#@A、槽车液氯破裂B、标志不清C、有毒物质D、作业环境不良@#@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的严重程度属于。

@#@@#@A、特别重大事故B、重大事故C、较大事故D、一般事故@#@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是。

@#@@#@A、驾驶员甲B、驾驶员乙C、村长D、公路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多项选择题@#@5、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调查组职责之一是。

@#@@#@A、请军队参加调查B、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C、抚恤死伤者D、提出对驾驶员甲的处理意见@#@6、对事故调查取证主要包括。

@#@@#@A、收集与事故发生有关事实B、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C、慰问抢险人员D、寻访驾驶员甲@#@E、及时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7、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A、中毒人员死亡的丧葬和抚恤费用B、受伤住院村民补助、救济费用@#@C、受伤住院村民费用D、事故罚款或赔偿费用@#@E、槽罐车停运期间减少收入的损失@#@8、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时,运输单位需要办理的手续是。

@#@@#@A、对资质认定B、对驾驶员甲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C、配备必要防护用品D、办理夜间行车手续@#@E、配备押运人员@#@三、某年某月某日上午10时,某市某镇附近的104油库发生爆炸,6人受伤。

@#@据某有限公司销售仓储分公司安全监督负责人介绍,爆炸发生在23日上午10时6分,当时工作人员正在运油铁路专线旁卸油,由于空气中油分子浓度过高,操作台及真空泵发生瞬间爆燃,导致操作泵房的房梁被炸裂,10㎡的玻璃被震碎,地沟中残油起火向外蔓延,6名工作人员受伤,已被送往医院,其中2人伤势较轻,经检查已无大碍,另外4人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和表面挫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截至中午14时30分,泄漏点还没有找到,爆炸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消防官兵对空气及地沟中的油分子正在进行密切监测。

@#@由于抢险及时,此次爆炸对油库罐区没有构成大的威胁,参与灭火抢险的消防人员没有伤亡。

@#@@#@104油库储油总量为17万t,是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油库。

@#@@#@

(一)单项选择题@#@1、从该油库的储量上不难判断,该油库为重大危险源。

@#@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判定是否为重大危险源时,对储存系统或者单元的实际储量应以为准。

@#@@#@A、设计额定储量B、生产过程中通常储存量@#@C、实际生产中达到的最大量D、储存容器的最大储存量@#@2、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将重大危险源分成两大类,生产场所和重大危险源。

@#@@#@A、管理作业场所B、库区C、储存场所D、非生产场所@#@3、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中,一共给出了类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

@#@@#@A、140B、138C、142D、200多@#@

(二)多项选择题@#@4、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在制定时,通常要遵循基本原则。

@#@这也是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几个基本原则。

@#@@#@A、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适合国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B、重大危险源临界量最好各地区要统一,便于比较和交流@#@C、任何标准临界量应为明确的和毫不含糊的@#@D、任何标准定义及临界量选取应不断进行修改@#@5.《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将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分为类,以便于比较容易辨识系统中的重大危险源。

@#@@#@A.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B.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C.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D.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E.强氧化性物质及腐蚀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三)简答题:

@#@@#@6、依据上述案例材料,请回答该油库如果建立一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应从哪几个方面来考虑?

@#@@#@7.依据国家上述有关法律法规,你认为该生产单位应当对油库区重大危险源负有哪几个方面的职责?

@#@@#@四、某韩国独资制鞋有限公司,2004年7月22日至8月7日,接连出现3例含苯化学物及汽油中毒患者(经职业病医院确诊)。

@#@3名女性中毒者都是在该公司生产流水线上进行手工刷胶的操作工。

@#@@#@有关人员到工作现场调查确认:

@#@@#@

(1)在长70m,宽12m的车间内,并列2条流水线,有近百名工人进行手工刷胶作业;@#@@#@

(2)车间内有硫化罐、烘干箱、热烤板等热源,但无降温、通风设施,室温高达37.2℃;@#@@#@(3)企业为追求利润,不按要求使用溶剂汽油,改用价格较低、毒性较高的燃料汽油作为橡胶溶剂,使得配制的胶浆中的含苯化学物含量较高;@#@@#@(4)所有容器(如汽油桶、亮光剂桶、胶浆桶及40多个胶浆盆等)全部敞口;@#@@#@(5)操作工人没有任何个人防护用品。

@#@@#@经现场检测:

@#@车间空气中苯和汽油浓度分别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42倍和2.49倍。

@#@@#@

(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苯属于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A.放射性物质B.粉尘C.物理因素D.化学物质@#@2.根据《职业病目录》,汽油可能导致__________类职业病。

@#@@#@A.职业性眼病B.职业性皮肤病C.职业中毒D.职业性肿瘤@#@

(二)多项选择题@#@3.根据《职业病目录》,苯可能导致—一类职业病。

@#@@#@A.放射性B.职业性肿瘤C.职业中毒D.职业性眼病@#@4.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_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离岗时B.在岗期间C.上岗前D.退休时@#@(三)简答题@#@5、试分析为什么该公司在不长时间内,会连续发生女刷胶工苯及汽油中毒事件?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有哪些?

@#@@#@五、某电厂主要生产工艺有:

@#@贮煤场、煤粉制备与输煤系统、燃煤系统,燃煤用汽车运往贮煤场,厂内有氢气储罐6个,每个24m3,柴油储罐2个,每个罐2000m3;@#@2个汽油储罐,每个20m3。

@#@@#@

(一)单项选择题@#@1.重大危险源限定与有关。

@#@@#@A.危险物质储存方式B.环境温度@#@C.环境压力D.危险物质的数量@#@2.在限定重大危险源时,要考虑。

@#@@#@A.各种危险物质的储存间距B.危险物质的通风条件@#@C.危险物质的防雷设施D.危险物质的防潮设施@#@

(二)多项选择题@#@3.重大危险源有。

@#@@#@A.汽油储罐B.氢气储罐C.柴油储罐D.贮煤场@#@4.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如发生事故将有可能涉及。

@#@@#@A.火灾B.其他爆炸C.车辆伤害D.淹溺@#@(三)简答题@#@5、该电厂中,哪种物质属于自然性性质?

@#@@#@6、如果燃煤含硫,那么硫属于何种危险物质?

@#@@#@六、x年x月x日17时35分,某化工企业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火灾烧毁了部分电缆和仪表线路,造成企业生产中断一天多,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5月21日为周末,白天三班人员接班后,企业5机运行,合成氨、尿素系统均运转正常。

@#@交接班时,合成车间二班班长对三班工长交班:

@#@工艺、设备都正常,只是外委施工单位白天要加班干活,搞直径为800mm氨合成塔并网前的配管工作,如要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并同时要监护好。

@#@@#@5月21日16时30分,外委施工人员要在2号循环机北侧处动火割二楼蓖子板,以便800MM合成塔与循环机配管。

@#@当班班长让本班分析工取样分析,确定合格后,拉来胶皮管通上蒸汽,并同时提来灭火器。

@#@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外委施工人员动火割金属网状蓖子板。

@#@按要求需割开5个孔,前4个孔顺利割开,割至第5个孔时,监护人即当班班长发现下面循环机出口三通法兰处有火苗,忙令停止动火,2人分别用蒸汽和灭火器灭火。

@#@但灭火无效,火势越来越大,火苗上窜约有1m高。

@#@凭经验,当班班长迅速作循环机停机处理,但火势仍无法控制,上窜的火苗烘烤旁边的管道,致使又出现2处法兰冒火现象。

@#@喷出的火焰将厂房内的电缆引燃,厂房二楼浓烟弥漫。

@#@@#@当班人员迅速作全厂紧急停车处理,并通知调度及有关领导。

@#@厂调度迅速报了火警。

@#@在消防官兵的配合下,大火于18时30分被扑灭。

@#@@#@

(一)单项选择题@#@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B.福利设施C.安全设施D.环保设施@#@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该厂应当对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

@#@@#@A.半B.1C.2D.3@#@3.如果该厂生产装置为新建项目,在开工试运行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应依据的技术文件是该项目的@#@A.可行性研究报告B.该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议书@#@C.施工图设计D.设计说明书及试运行资料@#@

(二)多项选择题@#@4.该厂生产装置为一合成氨装置,合成氨罐区储罐采用球形储罐,在评价过程中从危险物质危害性分析罐区为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A.火灾爆炸B.中毒窒息@#@C.化学性灼伤D.物理爆炸@#@E.高处坠落@#@5.下列危险性中,是有危险物料可能导致的危险。

@#@@#@A.急性中毒B.火灾@#@C.爆炸D.化学性灼伤@#@E.设备故障F.噪声@#@(三)简答题@#@6、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他有关事故调查的法律、法规,试分析该起事故的原因。

@#@@#@7、从该起事故中应吸取哪些教训?

@#@@#@8、作为该厂的负责人,从吸取事故教训的角度,应采取哪些方面的整改措施?

@#@@#@七、某年2月,某石化厂焦化车间,在焊接一处管线连接处时,没有对距用火地点只有1.2M的污水井进行有效遮盖;@#@动火前车间既没有到现场检查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动火时又没有看火人在场,致使电焊火星落到污水井中,引燃井内的瓦斯气,发生爆燃,并串入污水明沟,引发大火。

@#@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万元。

@#@@#@

(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可燃液体的是。

@#@@#@A.四氯化碳B.三甲苯C.环己烷D.乙二醇@#@2.在焊割动火作业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下列选项中,叙述错误的是。

@#@@#@A.动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B.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报告班组长@#@C.动火前必须清除动火地点周围可燃物D.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二)多项选择题@#@3.危险化学品可能造成的危害有_。

@#@@#@A.引发职业中毒B.引发火灾、爆炸事故@#@C.引发地质灾害D.引发环境污染@#@4.以下选项中,属于可燃气的是_。

@#@@#@A.丁二烯B.液氨C.二氧化碳D.一氧化碳@#@(三)简答题@#@5、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八、某年某月某日,某化工厂聚氯乙烯车间聚合工段因氯乙烯单体外泄,发生空间爆炸。

@#@死亡12人,重伤2人,轻伤3人。

@#@@#@现场勘查发现:

@#@3#聚合釜2个冷却水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据了解,该车间有这类“习惯性”操作)。

@#@虽然当时3#釜已经反应了8个小时,处于聚合反应的中后期(该厂聚合反应一般为11小时左右),但反应还是处于较激烈阶段,关闭冷却水阀门必然使大量反应热不能及时导出,造成釜内超温超压,由于聚合釜人孔垫未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选用,所以人孔垫被冲开,使大量氯乙烯单体外泄,引发爆炸。

@#@@#@同时发现聚合釜防爆片下的阀门全部关死。

@#@@#@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压装置。

@#@@#@A.安全阀B.温度计C.防爆片D.易熔塞@#@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故的间接原因。

@#@@#@A.压力容器泄压装置下的阀门关死@#@B.安全制度不健全@#@C.压力容器泄压装置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D.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多项选择题@#@3.下列选项中,是引发此次爆炸可能的点火源。

@#@@#@A.大量氯乙烯单体外泄产生的静电B.现场有人违章吸烟的明火@#@C.现场使用的排风扇D.现场有人违章电焊动火@#@4.下列选项中,属于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A.操作工违章操作—关闭冷却水阀门B.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培训@#@C.聚合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检验D.聚合釜防爆片下的阀门全部关死@#@(三)简答题@#@5、导致氯乙烯单体发生爆炸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什么?

@#@@#@6、在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构成的密闭系统中,试列举4个容器或管道破裂导致物料泄漏的常见原因。

@#@@#@8@#@";i:

25;s:

9718: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政策解读@#@文/广东海事局李蕙兰@#@  为充分有效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简称“11规则”),主管机关设立了一定的过渡期限,让“11规则”生效前已经从事海员职业人员或接受航海教育和培训的学员,有足够的时间通过补差培训、考试、换证等方式满足新公约和法规要求,保障船员管理政策的有效衔接。

@#@同时,还要最大限度地确保不影响船员的正常工作,保障航运公司、船舶正常运营。

@#@@#@1.过渡期实施工作的相关法规依据@#@  

(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附则第Ⅰ/15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海船员〔2012〕170号)@#@  (四)《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文号)@#@2.过渡期的时间期限以及适用对象@#@  过渡期的期限:

@#@@#@  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颁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  过渡期的适用对象:

@#@@#@  

(1)2013年2月1日前已从事海员职业的船员;@#@@#@  

(2)2013年2月1日前已在接受海员教育和培训的学员。

@#@@#@3.过渡期内的关键时间节点@#@3.1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  

(1)2012年7月1日起:

@#@@#@  按照“11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

@#@@#@  按新办法进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已完成培训但未取得旧版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当申请新版培训合格证。

@#@@#@  

(2)2013年7月1日起:

@#@@#@  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换发工作开始。

@#@@#@  (3)2014年1月1日起:

@#@@#@  停止直接申请签发《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责任船员培训合格证》;@#@@#@  所有在国际航线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持有《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责任船员培训合格证》。

@#@@#@  (4)2016年7月1日起:

@#@@#@  停止按照“04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  旧版培训合格证换证截止期限。

@#@@#@  (5)2016年12月31日:

@#@@#@  按“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期限;@#@@#@  有效的旧版培训合格证使用截止期限。

@#@@#@  (6)2017年1月1日起:

@#@@#@  海船船员上船任职,必须持有“11规则”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

@#@@#@3.2教育、培训和适任考试@#@  

(1)2012年7月1日起:

@#@@#@  开始举行按照“11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  “11规则”生效前入学的中专和两年制航海教育的学生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或在完成满足“11规则”要求的岗位适任培训后,可以申请无限航区的三副、三管轮考试。

@#@@#@  

(2)2013年2月1日起:

@#@@#@  停止举行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初考)。

@#@@#@  (3)2013年7月1日起:

@#@@#@  停止举行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补考,逾期成绩未全部通过者,成绩全部作废。

@#@@#@  过渡办法颁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31日,按照“04规则”进行的补考不受60天间隔限制;@#@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1日,按照“04规则”进行的补考次数不得超过5次。

@#@@#@  已取得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资质的航海院校和培训机构,满足《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文号)的要求后,方可进行航海类学员的招生。

@#@@#@4.过渡期培训@#@4.1过渡期适任培训@#@  

(1)过渡期适任培训主要内容:

@#@@#@  船长和驾驶员过渡期适任培训主要包括驾驶台资源管理、电子海图和法规;@#@@#@  轮机长和轮机员过渡期适任培训主要包括机舱资源管理和法规。

@#@@#@  

(2)培训的地点选择:

@#@@#@  满足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驾驶台资源管理(BRM)和机舱资源管理(ERM)三项适任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的要求,经核验合格的单位可以开展对现职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

@#@@#@  核验合格的航运公司、服务机构可以对本公司或机构的现职海船船员开展相应的过渡期适任培训。

@#@@#@4.2过渡期培训合格证补差培训@#@  

(1)过渡期培训合格证补差培训主要内容:

@#@@#@  旧版培训合格证换发新版培训合格证的补差要求参见表1。

@#@@#@  

(2)培训的地点选择:

@#@@#@  完成过渡期培训合格证补差项目和新增项目核验的培训机构,可开展过渡期培训合格证补差培训。

@#@@#@  已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航运公司和船舶管理公司,或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可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普通船员开展过渡期基本安全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但不得收取费用,培训计划及培训证明报授权的海事机构备案。

@#@@#@5.证书换发@#@5.1适任证书换发@#@  

(1)“04规则”适任证书换发@#@“11规则”适任证书对应关系:

@#@@#@  持有“04规则”无限、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申请“11规则”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  持有“04规则”沿海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申请“11规则”相应等级的沿海航区适任证书。

@#@@#@  持有“04规则”近岸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申请“11规则”沿海航区三等适任证书。

@#@@#@  

(2)“04规则”适任证书换发@#@“11规则”适任证书基本要求:

@#@@#@  通过“04规则”适任考试的船员,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

@#@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满足“11规则”适任证书签发条件的,可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

@#@@#@  持有有效的“04规则”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申请“11规则”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

@#@满足条件,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可相应地申请二副、二管轮“11规则”适任证书。

@#@@#@  持有有效的“04规则”500总吨及以上值班水手或750千瓦及以上值班机工适任证书,申请“11规则”@#@规定的高级值班水手或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满足条件,完成“11规则”规定的高级值班水手或高级值班机工的岗位适任培训,并通过相应的适任考试,可相应地申请高级值班水手或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  持有失效的“04规则”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

@#@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并通过“11规则”规定的适任抽考,可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

@#@@#@  持有2004年8月1日前签发的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

@#@完成“11规则”规定的岗位适任培训后,通过相应的适任抽考,可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

@#@@#@  持有“04规则”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包括有效和失效),可直接对应申请“11规则”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5.2培训合格证证书换发@#@  持有旧版培训合格证者应于2016年7月1日前,完成补差培训,可一次性申请换发其全部相关项目的新版培训合格证书。

@#@2016年7月1日前未完成新版培训合格证换发的应按新培训合格证办法重新参加培训。

@#@@#@  2012年7月1日起,按照旧版培训合格证办法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完成需要的补差培训,并满足新合格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证条件,可以签发新版培训合格证。

@#@@#@  2012年3月1日起,对于没有取得6个月海上资历的在校学生,不再直接签发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  培训合格证的换证地点:

@#@持适任证书者原则上向适任证书签发机关提出申请;@#@未持适任证书者由实施培训的单位统一提出申请。

@#@@#@  (三)关于船舶保安的特别说明@#@  2012年1月1日前已在船上任职的船员,申请之日前3年内具有不少于6个月海上服务资历并按保安计划履行过保安职责的,可在2014年1月1日前直接申请签发《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

@#@@#@  从2012年3月1日起,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船员,应在完成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并取得《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船任职。

@#@@#@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在国际航线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对于在国内航线船舶上任职的船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保安规则》的要求执行。

@#@@#@转载自《船员分委会信息与研究(总第24期)》@#@旧版培训合格证换发新版培训合格证的补差要求.jpg(335.75KB,下载次数:

@#@430)@#@@#@";i:

26;s:

28973:

"商业银行不动产抵押价值类型选择研究@#@张文锋张文锋(1977-),男,博士,高级经济师,FRM,供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授信业务部。

@#@@#@[摘要]不动产抵押是商业银行一种重要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加强抵押品的价值认定管理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作用,而价值类型是抵押资产价值评估的基础。

@#@目前抵押价值类型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

@#@市场价值类型、抵押贷款价值类型和清算价值类型。

@#@本文重点对上述三种观点进行界定和区分,明确了商业银行不动产抵押价值类型选择原则,指出当前适合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要求的抵押价值类型应为市场价值类型。

@#@最后,就商业银行抵押价值评估风险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风险管理;@#@抵押价值类型;@#@抵押贷款价值;@#@清算价值;@#@市场价值@#@1.引言@#@担保品是商业银行融资业务中一种重要的信用风险缓释(creditriskmitgation)工具,在商业银行信贷决策和风险管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关于担保品在商业银行信贷决策和风险控制过程中的作用,张文锋在《论我国商业银行担保品管理及完善》(上海金融2006.08)中有较为系统论述。

@#@@#@。

@#@我国商业银行已陆续开展对担保品,尤其对不动产抵押的系统管理,并开始相关抵押风险的计量模型研究。

@#@但商业银行内部和评估业界对抵押价值评估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尚存有很大的争议,尤其对抵押价值类型的界定持有不同的观点,这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外部中介评估机构之间、评估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及商业银行内部在评估方法的选用和参数的选择等方面不统一和不规范,评估价值认定中蕴含一定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而且商业银行将评估结果作为风险计量的基础数据来源,有可能导致模型风险和最终风险计量结果的不可比性,从而给商业银行债权的安全和风险管理带来较大的潜在损失风险。

@#@@#@要科学选择抵押价值类型,首先需要清楚价值类型的内涵及价值类型的确定对评估实践的意义;@#@其次需要确定抵押的主要目的,明确本文探讨的抵押价值适用的信贷阶段,此为抵押价值类型选择的基础;@#@第三,指出当前对抵押价值类型选择最大的争论,以界定本文分析的主要内容。

@#@@#@1.1价值类型内涵@#@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第1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

@#@从定义看出,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的必要条件,恰当选择价值类型也是国际评估准则和评估实践中最基本的执业要求和执业理念,是各国评估准则和评估实践的基础。

@#@价值类型是对资产评估结果的质的规定,直接体现了评估目的,充分阐释了评估结果的经济内涵。

@#@@#@具体评估实践中,评估师应根据评估目的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并对采用的价值类型进行明确的定义和说明,并应当避免使用未经定义的、笼统的价值类型概念。

@#@因为,一旦确定了合适的价值类型,就从本质上确定了本次评估的技术路线,从而决定了评估方法的采用和参数的选取。

@#@商业银行在对抵押规范管理,尤其在审核和使用外部中介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时,遇到的核心问题之一便是资产评估界对抵押价值类型界定的模糊,造成了评估和使用的偏差。

@#@价值类型的明确,主要方便评估人员的技术评估行为,更有利于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合理使用评估结果。

@#@@#@从不同的分析角度,可以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论述较多,王诚军(2002)、王诚军&@#@陈明海(2002)、姜楠(2004)、刘玉平(2005)等都做了详细探讨,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在《资产评估》(2007)“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中做了较全面的概况。

@#@@#@。

@#@目前在评估界较为认可的,也是《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中推荐的分类方法是根据资产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将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marketvalue)和非市场价值(non-marketvalue)。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当事人应当各自理性、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InternationalValuationStandardsCommittee,InternationalValuationStandardsSeventhEdition,P82,2005.@#@,非市场价值指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价值类型对这种分类方法,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欧洲评估准则(EVS)、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评估指南(RICS红皮书)等也都表示认同。

@#@@#@。

@#@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现阶段商业银行应如何选择以抵押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这就需要明确抵押在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1.2商业银行设定抵押主要目的@#@商业银行设定抵押的根本目的是确保信贷决策的科学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如图1示),以期在可接受的风险度内,最大化利用其资本,以获得期望的收益。

@#@要实现此目的,需要充分发挥抵押品的风险缓释功能,减少预期损失(expectedloss,即EL)和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loss,即UL),从而节省资本的占用。

@#@已知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确定中两个重要的变量为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抵押品的采用可以提升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从而减少违约概率;@#@同时,抵押品的接受,可以在借款人违约时通过依法处置抵押品优先受偿减少信贷损失。

@#@商业银行具体抵押管理实践中,往往通过确定抵押品的公允价值减少市场风险,通过选择合理的折扣率减少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抵押目的和商业银行具体抵押管理实践决定着抵押价值类型的选择。

@#@@#@银行@#@抵押@#@价值@#@评估@#@提升借款人信用等级@#@违约时减少信贷损失@#@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需要@#@信贷@#@决策@#@贷款@#@定价@#@风险管理@#@图1商业银行设定抵押主要目的示意图@#@需要指出的是,抵押品在信贷的不同阶段作用不同,这也决定着最终价值类型的选择。

@#@抵押品担保能力是贷前信贷决策和贷款定价及贷中风险监控的主要依据,而借款人违约时抵押品担保能力是减少信贷损失的主要手段,即抵押价值类型在信贷的整个生命周期阶段应该体现为不同的形式。

@#@目前,违约时抵贷资产的价值类型应为清算价值已经得到公认,所以,本文主要探讨的是贷前和贷中阶段的抵押价值类型选择问题,而非一概而论的商业银行抵押价值类型选择。

@#@@#@1.3抵押价值类型选择的主要争论@#@从外部评估机构而言,抵押价值是为借款人从商业银行融资提供依据;@#@从商业银行内部考虑,则是为向借款人发放融资和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目前,关于抵押价值类型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应为市场价值(marketvalue)、清算价值(liquidationvalue)还是单独的一个价值类型――抵押贷款价值(mortgagelendingvalue)上。

@#@当前资产评估主流观点,包括《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和我国陆续发布的一些规范,如《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都强调了抵押价值是市场价值。

@#@而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评估界则针对不动产提出了抵押贷款价值概念,认为抵押价值类型应为非市场价值中的一种,这个定义被国内学者引进以后,在学界、评估界和商业银行内部引起了一定的模糊,对当前商业银行资产价值评估规范管理带来一定的混乱。

@#@所以,本文基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视角,重点对抵押价值的市场价值类型、抵押贷款价值类型和清算价值类型进行分析,最后得出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价值类型选择。

@#@@#@2.当前研究综述@#@对抵押价值类型,评估实务界认为应为市场价值。

@#@目前引起争论的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抵押价值应为清算价值。

@#@刘桂良&招平(2004)认为“从贷款方的角度考虑,抵押资产价值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评估的价值类型只能用清算价值”,并在评估方法上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即期价值修正法和到期价值估算法。

@#@这作为一种理论探讨,具有一定的意义。

@#@路金勤(1997)认为房地产抵押价格的本质应为“债权人依法拍卖抵押物的迫售清算价格于抵押时的折现值”。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动产抵押价值应为一种特定的价值类型――抵押贷款价值,这也是引起国内商业银行和评估界重视的一种论点。

@#@抵押贷款价值概念已经通过欧盟和德国相关法规予以了肯定。

@#@相关文献中提出了抵押贷款价值概念,并就其评估方法、对评估师要求、评估报告及监测等予以了明确。

@#@目前,国内有关的研究都是建立在上述文献基础上。

@#@唐璐(2005)探讨了不动产抵押贷款价值评估的特性和对评估师的要求等。

@#@崔宏(2007)尝试建立基于银行贷款安全目的的抵押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框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抵押贷款价值概念,从基本原理到行为规范分四个层次搭建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并在评估方法创新上进行了探索。

@#@但正如作者而言,仅仅是“一个初步框架”,有待完善和补充。

@#@崔宏(2007)在另一篇内容相近的文章中分析了抵押贷款价值、市场价值与银行贷款安全的关系,指出“对银行而言,要保证贷款的安全,其发放抵押贷款的依据只能是抵押资产的抵押贷款价值,而不能是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

@#@不过对抵押贷款价值概念,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并未给予完全肯定,欧洲担保联盟(EuropeanMortgageFederation)也强调了该价值只是一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具,而非一种价值类型,部分学者(如Crosbyetal,2000)反对在进行抵押评估时采用此概念。

@#@@#@国内已有研究主要从理论角度探讨了抵押价值属性,对建立相关系统理论起到了很好的启示和基础性作用,但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也是最主要的问题是往往忽略了商业银行设置抵押的主要目的是进行科学的风险管理,以保障银行债权的安全。

@#@商业银行看重的是抵押品的担保能力,而非仅仅是其单纯的一个“价值”概念,如图2示。

@#@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应折扣率应匹配考虑得出综合担保能力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而目前的研究往往只专注于资产价值本身进行了探讨,这可能也是学者、资产评估界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人员研究的出发点不同而致。

@#@第二,目前的研究,大部分只是对国外概念的引进,而较少从国内商业银行抵押风险管理的实际出发,提出系统的理论体系,并辅之以完善的技术操作规范和风险压力测试等。

@#@因此,就商业银行抵押风险管理而言,当前研究实际可操作性较差。

@#@第三,对抵押贷款价值类型概念的认识尚存很大分歧。

@#@国际评估界、新巴赛尔资本协议的内部评级法体系初级法和高级法中都未接受此理念。

@#@具体到我国,由于提出的该理论的不完整,距离现实操作还应有一段距离。

@#@@#@节省资本占用@#@(包括EL&@#@UL)@#@抵押贷款@#@风险降低@#@确保银行债权安全@#@押品风险缓释作用体现@#@押品担保能力得到保障@#@评估价值@#@公允合理@#@折扣率选@#@择合理@#@减少市场风险@#@减少信用风险@#@图2抵押价值评估与风险管理示意图@#@3.抵押资产价值属性分析@#@由上文分析可知,文章探讨的对象是作为抵押对象的不动产价值,而非抵押物所提供的担保能力,这是我们进行一切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点。

@#@下面重点对引起模糊认识的抵押贷款价值和清算价值概念进行剖析,以从本质上理解其内在含义。

@#@@#@3.1抵押贷款价值分析@#@抵押贷款价值指评估人员在评估时点,在综合考虑资产的内在持续发展因素、正常的和本区域的市场状况、当前用途和可选择的其他适宜用途基础上,对抵押资产的未来出售情况进行谨慎评估得出的资产价值。

@#@该价值衡量抵押资产在未来整个贷款期间预期出售时可实现的价值,其相对较为恒定,不受一些临时性因素,如短期经济或市场波动和投机性因素的影响。

@#@抵押贷款价值主要应用在商业银行内部信贷决策或风险管理上,提供一长期的可持续的资产价值上限。

@#@而目前资产评估是在一系列假设前提条件下,对评估时点的市场条件和资产状况下的价值的认定。

@#@从这个意义上讲,抵押贷款价值评估与当前使用的评估方法存有不同。

@#@@#@与市场价值评估相比较,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在评估对象、适用范围、评估过程、评估方法种类、对评估师要求等方面要求基本一致,但在具体评估方法选择、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处理方面存有不同,更多地体现了谨慎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评估方法选择。

@#@抵押贷款价值重点考虑资产本身长期不变且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和因素,剔除或消除短期市场波动对价格的影响,更重视自身未来收益特性。

@#@因此,其方法首选收益法,侧重通过对抵押资产未来收益现金流的计算得出其对银行债权的保障程度。

@#@当由于数据获取等原因无法采用收益法时,秉持谨慎性原则,可采用成本法评估。

@#@最后可选择市场法,但由于可比案例较少,往往很少采用该方法。

@#@当前对抵押资产价值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无论采用收益法、成本法还是市场法,其本质上都是要确定估价对象的公开市场价值。

@#@@#@2.评估参数选取。

@#@即使方法选择相同,但具体参数的选取也存有很大不同。

@#@方法乃至参数的选取服务于评估目的,服从于价值类型的选择。

@#@如对收益法,抵押价值评估重点考虑自身收益特性,受市场或同类型物业影响相对较小,其衡量不动产相对稳定收益时,主要考虑当前承租人的专业水平和经验、资产物理特性、目前用途和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等。

@#@市场价值评估则侧重于考虑市场上同类型物业或不动产的行业收益特征。

@#@即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参数选取以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原则,以自身价值变化规律为主要依据,参考市场数据,剔除市场波动因素和资产本身暂时性因素影响;@#@市场价值评估参数选择则来源于市场,代表正常的市场水平。

@#@@#@抵押贷款价值评估中,影响资产本身价值的长期持续性因素,如不动产的区位、结构、建筑质量等须重点考虑,对未来收益的计算须建立在对过去或目前长期市场变化趋势分析的基础上,任何可能增加未来收益的不确定因素都不应考虑。

@#@对抵押资产未来市场的可出售性应重点分析,而且只有在有充足或明显证据表明资产当前用途可改变时,方可在用途改变后的前提下进行价值评估,而非如当前市场价值评估遵守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3.评估结果处理。

@#@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对评估结果的处理更体现出保守或谨慎性原则。

@#@对采用市场法或成本法评估出的价值,在必要的时候须采用合适的折扣率进行调整。

@#@比如德国通过立法规定,对采用市场法评估出的原始抵押评估价值或采用成本法评估处的原始建筑物价值,都应采用至少10%的安全比例(safetymargin)进行折减。

@#@而且在成本法中所有的评估结果都要显示出原始单位造价、折减的安全比例和由于使用年限进行的价值调整等信息。

@#@@#@3.2清算价值分析@#@清算价值,指“资产处于清算、迫售或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所具有的价值”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第11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主要包括强制清算价格和有序清算价格,直接衡量了抵押资产的担保能力。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上文分析,商业银行设定抵押权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在借款人发生违约时通过实现的资产清算价值保障自身债权损失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抵押价值应为清算价值。

@#@而清算价值评估方法也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时用到的主要评估方法。

@#@但清算价值概念的提出在分析的着入点上和评估方法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清算价值衡量的是抵押资产的最终担保能力,而非资产可实现的价格。

@#@这体现了传统意义上设定抵押的目的,即此时价值类型较好的体现了抵押的目的性。

@#@但对贷前的信贷决策和贷中的风险监测而言,抵押资产也在一定程度上起着信用增强的作用,而这是建立在借款人抵押资产正常可持续使用基础之上。

@#@此时,结合一定风险因素综合考虑的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对商业银行更具有实际的作用。

@#@单纯的风险控制不是商业银行目的,如何减少风险资本占用,提高银行收益率是其追求目标,即现代商业银行应基于raroc(riskadjustedreturnoncapital,即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进行信贷决策,其应在风险管理和市场拓展之间寻找一平衡点。

@#@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单纯采取清算价值类型则必将制约其资本利用的最大化。

@#@@#@其次,清算价值评估方法尚不完善。

@#@由于抵押价值评估时点与抵押贷款期限的不匹配(mismatch),尤其对项目贷款,二者之间距离五年甚至更长,而且清算价值评估只是在清算的假设前提下,对资产未来价格的一种预测。

@#@由于资产物理状况、市场条件、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处置费用、优先受偿债权、职工安置费和或有负债等因素的不确定性,直接评估清算价值较为困难。

@#@目前,清算价值评估常用的方法是对评估资产的价值乘以一折扣系数。

@#@刘桂良&招平提出了即期价值修正法和到期价值估算法,但对第一种方法中的清算损耗率、清算可能性及三种损耗的确定和第二种方法中的“以强制变现为目的的变卖条件和权利状况进行分析,找出与公平市场交易条件的差异,并进行量化”等,在实践中准确测定具有相当难度,其核心思路仍是首先确定一较为公认的价值,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这与当前商业银行的实际做法在方法论上是一致的。

@#@因此,清算价值本质上体现的仍应是市场价值属性或经调整后的市场价值属性。

@#@@#@4.商业银行不动产抵押价值类型选择@#@4.1价值类型选择标准@#@

(1)与评估目的的适应性。

@#@价值类型的选择应服务于评估目的,体现资产本身的使用属性。

@#@价值类型确定后,则决定着评估方法的选取、评估参数的确定和评估过程。

@#@商业银行内部抵押资产价值评估,主要是尽可能准确体现抵押资产的风险缓释作用,以最大化利用自有资本,保障自身债权的安全。

@#@商业银行应以保守和谨慎性的原则,确定抵押资产的担保能力,并对整个贷款阶段的抵押资产价值进行实时监控。

@#@@#@

(2)与评估理论的对应性。

@#@任何评估实践都植根于具体评估理论的发展,而评估理论不仅包括评估定义和评估内涵的确定性,更应包括技术操作规范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和国际评估准则中都提到“对具体某一经济行为对应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主要由评估人员确定,但须清晰说明并定义所使用的价值类型”。

@#@没有理论支撑的操作规范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无具体操作规范支撑的理论则是“海市蜃楼”,是不完整的。

@#@@#@(3)评估数据和评估人员的支撑性。

@#@任何先进的评估模型或风险计量模型的实施,都须由具体评估人员操作,并以对历史数据的积累和分析作为基础。

@#@没有相应的市场价格、收益或成本数据,就无法对资产的价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定。

@#@而评估人员的评估思维或业务水平无法适应先进模型计量的要求,则同样会带来操作风险或道德风险。

@#@@#@4.2三种价值类型的比较@#@前文对抵押价值评估的清算价值、抵押贷款价值和市场价值类型进行了阐述,如表1示。

@#@@#@表1目前几种抵押资产价值评估比较@#@项目@#@市场价值评估@#@抵押贷款价值评估@#@清算价值评估@#@评估时点@#@贷款发放前@#@贷款发放前@#@贷款发放前@#@评估频率@#@周期评估或盯市@#@特殊事项下重评@#@特殊事项下重评@#@评估主体@#@评估机构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评估机构或商业银行@#@评估资产状况@#@评估时点资产状况@#@评估时点至贷款结束期间资产状况@#@清算时点资产状况@#@评估方法@#@以市场法作为基础,收益法、成本法等@#@以收益法作为主要方法,成本法次之、市场法最后。

@#@@#@清算方法目前主要通过对一市场价值予以一定折扣得到。

@#@@#@参数选取@#@以市场数据为基础@#@以资产自身价值影响因素为基础@#@以市场数据和抵贷资产处置数据为基础@#@评估结果@#@抵押资产市场价值@#@抵押资产内在价值@#@抵押资产担保能力@#@属性@#@一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一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担保能力@#@市场价值乘以(1-折扣率)@#@抵押贷款价值乘以(1-折扣率)@#@清算价值@#@对估价人员要求@#@较高@#@高@#@较高@#@目前使用程度@#@较普遍@#@部分地区(欧洲)@#@较少@#@从上表可看出,从抵押的目的考虑,清算价值是最为直接、最为保守也最符合要求的一种价值类型,其直接衡量抵押资产的担保能力。

@#@但该方法最大的问题是可操作性较差,尤其对期限较长的贷款而言。

@#@因为清算价值应评定借款人违约状况下处置资产可实现的变现价值,但鉴于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太多,直接评定较为困难,应通过求取清算时点的抵押资产市场价值对评估时点距离清算时点较近的,可直接按此规则求取,但对评估时点和清算时点相距较远的,往往根据评估时点的价值,再结合同类型贷款的违约情况直接进行折扣求取。

@#@@#@,再结合同类型贷款的历史违约数据进行折扣求取。

@#@此处折扣率应为具体同类型债项所可能的最大损失程度。

@#@如商业银行采用此价值类型,则内在蕴含了一假设前提,即所有的贷款都将违约,那么银行必将提取更多的风险拨备,相应债项也将占用更多的经济资本,从而商业银行无法实现有限资本的充分利用。

@#@而这显然不符合现实,任一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都是介于0~100%之间的。

@#@在当前商业银行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清算价值类型的选择显然不适合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之间寻找一有效的平衡。

@#@@#@从对抵押资产的贷后管理的角度看,抵押贷款价值类型最为合适,其衡量资产一段时间内长期稳定的价值。

@#@这种价值类型剔除了市场因素和短期因素的影响,体现自身内在价值,从根本上决定着对商业银行债权的保障力度。

@#@但抵押贷款价值类型主要是在欧洲范围内被商业银行作为一种风险控制工具采用,其重点关注抵押资产本身价值影响因素,主要通过对资产未来的收益现金流计算得到,而非作为一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

@#@而且这种方法在国内实施最大的困难是缺乏相关市场数据和风险数据的积累。

@#@@#@市场价值是目前国际上和我国主要采用的抵押价值类型。

@#@其对担保能力的确定,同抵押贷款价值类型一致,需要综合相应折扣率确定。

@#@如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规定对商业房地产原则上只适合给予100%的风险权重,但对不超过抵押房产市场价值的50%或不超过抵押贷款价值60%的部分,有可能获得50%的优惠风险权重新巴赛尔资本协议第74条,针对商业房地产规定了上述例外处理方式,同时也规定必须满足两项测试标准,感兴趣者可参考上述文献。

@#@@#@。

@#@从此规定中也可看出,无论是市场价值还是抵押贷款价值仅仅是确定其担保能力或计算经济资本的一个基础或依据而已。

@#@@#@4.3不动产抵押价值类型选择@#@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商业银行不动产抵押价值应选择市场价值类型与1.2部分分析相对应,对违约时抵押资产评估应采用清算价值类型。

@#@@#@。

@#@从服务评估目的角度考虑,通过评估时点市场价值与折扣率的综合考虑,可得出抵押资产在贷款期间的平均损失程度,从而可以进行科学合理的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

@#@从方法论的角度,抵押贷款价值、清算价值的确定与此基本一致。

@#@市场价值评估也是当前理论最为成熟、方法体系完善、技术操作规范最为完整,也为广大评估人员所最熟悉的一种。

@#@而且采用该方法,有较为充足的市场数据来源,也便于商业银行进行实时价值监控,建立抵押资产的盯市价值调整模型,有利于及时进行风险管理措施的调整。

@#@最为重要的是,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类型确定,为评估人员提供了一种公认的计算基准,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积累、搜集和整理抵押资产处置或回收数据的依据。

@#@@#@当前商业银行确定抵押资产担保能力时,其对抵押折扣率这非本文的重点,感兴趣者可参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或计量方面的书籍。

@#@@#@的确定也是建立在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基础之上,而且其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也是以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支撑。

@#@但需要指出的,目前商业银行往往根据该行某一大类资产类型,如房地产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历史违约回收率、借款人违约概率(PD)和风险暴露(EAD)等综合考虑得出平均损失情况,从而设定一最高折扣率,以保障未来债权的安全。

@#@国内大的商业银行已启动内部评级法体系建设,其中债项评级体系的构建,将能满足具体某一笔债项中的抵押资产的担保能力的确定。

@#@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体系构建完毕后,业界如再拘泥于抵押价值类型的讨论,于商业银行而言就不存在太大的实际意义了。

@#@@#@5.建议@#@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属性确定后,商业银行内部价值评估人员应搁置争论,就建立在市场价值属性基础上的抵押价值评估和抵押担保能力确定开展相关研究。

@#@本文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5.1确定细化抵押折扣率@#@由于商业银行债项评级";i:

27;s:

11510: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现场核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督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规范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验收程序,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监督抽查、省内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实物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和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移送的监督抽查实物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的整改复查的现场核查工作(简称现场核查)。

@#@@#@第三条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含外省质监部门移送)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现场核查工作由省局组织或由省局书面委托相关市局组织;@#@市级监督抽查(含外市质监部门移送)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现场核查工作由市局组织或由市局书面委托相关县(区)局组织。

@#@@#@第四条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复查申请及整改工作材料。

@#@@#@国家监督抽查、省级(含外省质监部门移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向省局提交复查申请及整改工作材料。

@#@@#@市级(含外市质监部门移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向市局提交复查申请及整改工作材料。

@#@@#@整改工作材料包括:

@#@企业营业执照,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分析报告,不合格产品的流向调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置说明,不合格产品的整改方案,不合格产品的整改措施,不合格产品整改成效的验证报告。

@#@@#@第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收到企业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办法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六条组织现场核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成立现场核查组,现场核查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检验机构的技术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参加现场核查工作。

@#@@#@第七条现场核查组应当按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材料审查、专家评估及现场检查的方法,对企业提供的整改材料与整改工作的符合性进行现场核查,并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

@#@@#@第八条现场核查工作程序:

@#@@#@

(一)首次会议。

@#@召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表人及相关质量管理人员召开现场核查首次会议,通报核查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听取企业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

(二)材料审查。

@#@查验企业内部整改工作资料,重点检查对该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记录台帐,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的清理记录台帐,企业法定代表人向全体职工通报本次抽查不合格情况记录,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的调查记录,质量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处理记录。

@#@@#@(三)专家评估。

@#@查阅企业整改方案,重点评估整改方案的科学有效性,查阅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要求、工艺设备等台帐,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四)现场检查。

@#@查验企业对该批不合格品的封存和处理情况台帐,检查工艺改进、设备更新的落实情况,检验设备配备情况,查阅整改后产品的检验工作记录及企业内部自检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

@#@@#@(五)核查结论。

@#@现场核查组根据对企业整改方案的评估和整改措施落实的检查,提出现场核查结论。

@#@核查结论分为合格、继续整改、不合格。

@#@@#@整改方案科学合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工作成效显著,现场核查结论为合格;@#@@#@整改方案需完善,整改措施需改进,整改工作成效不明显,现场核查结论为继续整改;@#@现场核查组书面提出改进建议,并给予7-30天的整改期,期满后企业向现场核查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现场核查组通过书面审查或再次现场核查,给出现场核查结论;@#@@#@整改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措施不恰当,整改工作未见成效,现场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六)末次会议。

@#@现场核查组向企业反馈本次现场核查的工作情况,并向企业通报本次现场核查结论,需继续整改的,提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

@#@@#@(七)复查检验。

@#@对现场核查结论为合格的企业,现场核查组按照要求抽取复查检验样品,并封好样品,由企业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受质监部门委托的检验机构进行整改复查检验;@#@现场核查结论为继续整改的企业,暂不抽取样品,现场核查结论合格后,方可抽取样品进行复查检验;@#@现场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不抽取复查检验样品。

@#@@#@第九条根据现场核查和复查检验结果,省局下发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含外省移送)监督抽查整改复查结果通知书,市局下发市级(含外市移送)监督抽查整改复查结果通知书。

@#@现场核查和复查检验都合格的,整改复查结果为合格;@#@现场核查和复查检验有一项不合格的,整改复查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条监督抽查仅标识不合格的产品整改复查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定期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现场核查表@#@企业名称:

@#@(盖章)@#@企业生产地址:

@#@@#@产品名称:

@#@@#@不合格报告接受日期:

@#@@#@核查日期:

@#@@#@核查组成员签字: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现场核查结论的判定说明@#@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共分为八条十七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各条款的结论分为“符合”“轻微不符合”和“不符合”。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

@#@@#@核查项目中“轻微不符合”不超过2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核查项目中“轻微不符合”不超过4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继续整改”;@#@@#@核查项目中出现一款“不符合”或者核查项目中“轻微不符合”超过4款,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核查内容:

@#@核查组检查的所有材料应限定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范围。

@#@@#@5、现场核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核查后,填写最终结论。

@#@@#@-9-@#@序号@#@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

(一)@#@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1.是否下达了该类不合格产品生产暂停通知单;@#@查生产记录,下发生产暂停通知单后是否继续进行该类不合格品的生产;@#@@#@o符合@#@o不符合@#@2.查出货记录或台帐,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不合格产品是否继续出厂。

@#@@#@o符合@#@o不符合@#@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向全体职工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1.查会议记录或其他证明文件,是否向全体职工作了通报;@#@@#@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2.是否有整改方案,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o符合@#@o不符合@#@3.针对整改是否落实了责任制。

@#@@#@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三)@#@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1.是否有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分析报告。

@#@@#@o符合@#@o不符合@#@2.是否明确了责任人。

@#@@#@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3.对相关责任人是否有处理措施。

@#@@#@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四)@#@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1是否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

@#@是否有不合格产品的流向调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置说明等@#@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2是否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o不适用@#@(五)@#@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在管理、人员、技术、工艺设备、原材料、产品检验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1.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分析报告是否明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是否准确、真实;@#@@#@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2.不合格产品的整改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真实有效;@#@@#@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六)@#@积极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学习(培训)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1.与该不合格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并保持有关记录;@#@含生产工人、检验人员、相关负责人等。

@#@@#@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2.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了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学习(培训)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企业是否参加。

@#@@#@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o不适用@#@(七)@#@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对照不合格处理通知单查看是否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o符合@#@o不符合@#@(八)@#@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品质量的复查检验。

@#@@#@1.是否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

@#@@#@o符合@#@o不符合@#@2.是否有不合格产品整改成效的验证报告。

@#@@#@o符合@#@o轻微不符合@#@o不符合@#@国抽、省抽不合格项目@#@核查结论@#@o合格o继续整改o不合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工作现场核查整改报告@#@(本报告在结论为继续整改时填写)@#@企业名称:

@#@@#@序号@#@条款号@#@事实描述@#@整改要求@#@核查组(签字):

@#@@#@年月日@#@企业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年月日@#@请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在日内完成整改。

@#@@#@注:

@#@“事实描述”、“整改要求”由核查组填写。

@#@@#@";i:

28;s:

2775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事项及依据@#@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违反《安全生产法六十二条》规定)@#@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格@#@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2、不依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种类: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9、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10、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处罚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1、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12、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13、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14、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1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16、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17、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18、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19、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20、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21、危险化学品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后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处罚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22、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监督管理的@#@24、生产经营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25、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26、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2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处罚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29、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种类:

@#@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0、矿山企业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31、矿山企业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32、矿山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33、矿山企业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34、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一)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四)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五)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

(一)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处四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三条 对有《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所列行为之一,应当实施罚款的,分别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处以1000元至4万元罚款;@#@@#@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的,处以5000元至5万元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处以1000元至5万元罚款;@#@@#@  (四)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处以1000元至2万元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处以1000元至3万元罚款。

@#@@#@  对有《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所列行为,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按照工程总投资额的1%至5%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执行。

@#@@#@35、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处罚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提请停产整顿、吊销有关证照@#@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6、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37、不具备条件,接受违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8、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39、违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4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41、矿山企业未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技术档案的@#@42、矿山企业非负责设备运行人员操作设备的@#@43、非值班电气人员进行电气作业的@#@44、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没有可靠的绝缘保护和检修电气设备带电作业的@#@处罚种类:

@#@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矿山企业应当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技术档案,保证使用安全。

@#@非负责设备运行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应当有可靠的绝缘保护。

@#@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条:

@#@矿山企业的机电设备、安全仪器,未按照下列规定操作、检查、维修和建立档案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定期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检查、维修和建立技术档案的;@#@

(二)非负责设备运行人员操作设备的:

@#@(三)非值班电气人员进行电气作业的;@#@(四)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没有可靠的绝缘保护和检修电气设备带电作业的。

@#@@#@45、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种类:

@#@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矿山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6、矿山企业井下采掘作业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通过地质破碎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未加强支护;@#@露天采剥作业未按照设计规定,控制采剥工作面的阶段高度、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采剥作业和排土作业对深部或者邻近井巷造成危害的@#@处罚种类:

@#@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井下采掘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项帮。

@#@采掘作业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应当加强支护。

@#@露天采剥作业,应当按照设计规定,控制采剥工作面的阶段高度、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

@#@采剥作业和排土作业,不得以深部或者邻近井巷造成危害。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

@#@矿山企业井下采掘作业,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的;@#@通过地质破碎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未加强支护的;@#@露天采剥作业,未按照设计规定,控制采剥工作面的阶段高度、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的;@#@采剥作业和排土作业对深部或者邻近井巷造成危害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7、开采放射性物质的矿山企业,没有采取措施,减少氡气析出量的@#@处罚种类:

@#@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开采放射性物质的矿山企业,必须采取下列措施,减少氡气析出量:

@#@

(一)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已经报废或者暂时不用的井巷;@#@

(二)用留矿法作业的采场未采用下行通风;@#@(三)严格管理井下污水。

@#@@#@48、矿山企业对地面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的@#@处罚种类:

@#@罚款@#@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矿山企业对地面、井下产生粉尘的作业,应当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

@#@井下风动凿岩,禁止干打眼。

@#@@#@49、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50、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情况的@#@51、生产经营单位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52、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53、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54、生产经营单位仿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5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的;@#@(三)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四)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五)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六)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七)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5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罚款@#@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七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58、非煤矿矿山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处罚种类:

@#@罚款@#@执法依据: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59、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处罚种类:

@#@罚款@#@执法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60、生产经营单位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吊销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61、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62、在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或者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及水体下开采,未编制专门设计或者专门设计未经批准的;@#@@#@63、未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64、擅自拆除、停止使用安全设施设备的;@#@@#@65、将矿山工程或者矿山企业发包给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合同没有规定安全事项的;@#@@#@66、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审批或者审批不合格,擅自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的。

@#@@#@处罚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000元至2万元罚款:

@#@@#@  

(一)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在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或者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及水体下开采,未编制专门设计或者专门设计未经批准的;@#@@#@  (三)未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  (四)擅自拆除、停止使用安全设施设备的;@#@@#@  (五)将矿山工程或者矿山企业发包给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合同没有规定安全事项的;@#@@#@  (六)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审批或者审批不合格,擅自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的。

@#@@#@";i:

29;s:

27359:

"@#@XX连锁酒店战略分析@#@目录@#@一、公司简介 4@#@二、企业四要素分析 4@#@

(一)业务组合 4@#@

(二)资源配置 6@#@(三)竞争优势 6@#@(四)协同优势 7@#@三、企业远景与使命 7@#@

(一)企业远景 7@#@

(二)企业使命 8@#@1、经营主线 8@#@2、经营目的 10@#@3、管理哲学 11@#@4、公共形象 11@#@四、外部因素分析 12@#@

(一)宏观环境分析(一般环境分析) 12@#@1、政治 13@#@2、经济 13@#@3、技术 14@#@4、社会文化 14@#@

(二)竞争分析 14@#@1、波特五力模型 14@#@(三)外部因素评价表(EFE) 18@#@1、汉庭外部因素评价表(EFE) 18@#@五、内部因素分析 19@#@

(一)IFE分析表 19@#@1、汉庭内部因素分析表(IFE) 19@#@2、汉庭内部因素优劣分析:

@#@ 19@#@六、SWOT综合分析 21@#@七、公司发展战略 22@#@八、公司职能战略 23@#@

(一)市场营销战略战略 23@#@九、公司竞争战略 24@#@

(一)成本领先战略 24@#@参考文献:

@#@ 25@#@一、公司简介@#@  “汉庭”的名字源自于一个“中国服务”的梦想:

@#@打造世界级的中国服务品牌。

@#@现在,以“成为世界住宿业领先品牌集团”为愿景的汉庭,在创始人季琦的带领下,是中国发展最快的酒店集团之一。

@#@作为国内首家多品牌有限服务酒店集团,汉庭旗下拥有“汉庭快捷”、“汉庭酒店”、“汉庭客栈”等三个系列品牌。

@#@@#@ 2005年初,汉庭在中国正式创立,同年8月,第1家门店开业。

@#@2006年底,汉庭连锁酒店第34家开业。

@#@2007年7月,汉庭以股权融资850万美元创下中国服务行业首轮融资的新纪录,2007年底,汉庭连锁酒店第74家开业。

@#@2008年底,汉庭在全国开业门店数达到近200家,签约门店总数近250家。

@#@完成了全国主要城市的布局,并重点在长三角、环渤海湾、珠三角和中西部发达城市形成了密布的酒店网络,成为国内成长最快的连锁酒店品牌之一。

@#@@#@2008年2月,汉庭酒店集团正式成立,是国内第一家多品牌的经济连锁酒店集团。

@#@汉庭致力于实现“中国服务”的理想,即打造世界级的中国服务品牌。

@#@汉庭酒店集团旗下目前拥有“汉庭快捷”、“汉庭酒店”、“汉庭客栈”三个系列品牌,汉庭坚持时尚现代、便捷舒适、高性价比的优势特点,力争塑造中国经济型酒店的典范。

@#@@#@汉庭酒店集团是中国高速成长的新兴酒店集团,自2005年创立以来已经完成了全国主要城市的布局,并重点在长三角、环渤海湾、珠三角和中西部发达城市形成了密布的酒店网络。

@#@@#@二、企业四要素分析@#@

(一)业务组合@#@2009中国经济型酒店产品结构@#@汉庭旗下拥有“汉庭快捷”、“汉庭酒店”、“汉庭客栈”等三个系列品牌。

@#@@#@汉庭快捷酒店是汉庭连锁酒店旗下品牌,致力于为商旅客人提供便捷的住宿体验。

@#@酒店安心的睡眠系统、现代的卫浴系统、便捷的商旅配套和典雅的酒店氛围保障您出门在外也有在家一般的感受。

@#@精心设计的十大免费项目:

@#@商务区电脑、打印复印传真、宽带上网、大堂茶水咖啡、房间阅读书籍、停车、早餐、矿泉水、茶包、大堂书吧,为你提供最物超所值的服务。

@#@@#@最优质地段的选择@#@汉庭酒店是汉庭连锁酒店旗下品牌,致力于为部分商旅客人提供最优值地段的选择。

@#@汉庭酒店多坐落于城市商业中心的标志性地块,客人无需支付五星级酒店的价格,即可享受到五星级酒店的地段优势。

@#@@#@低价住宿带来欢乐@#@汉庭客栈是汉庭连锁酒店旗下品牌,致力于为休闲旅游客人提供干净、低价的住宿选择。

@#@汉庭客栈内部设计紧凑,致力于为客人提供性价比最高的住宿体验。

@#@酒店内部所有的设施均能满足客人的基本需求,为客人最大限度节省出行预算。

@#@@#@

(二)资源配置@#@汉庭集团旗下拥有"@#@汉庭酒店"@#@、"@#@汉庭快捷"@#@两个成熟的品牌,"@#@汉庭客栈"@#@也在筹划多时。

@#@这三个品牌,已经囊括了经济型酒店市场细分之后的高、中、低三大领域。

@#@2汉庭集团以标准经济型产品“汉庭快捷”作为主打,从目前中国住宿业的发展来看,快捷酒店拥有最庞大客户群的市场。

@#@而第一代的经济型酒店用户,经过几年时间,对产品的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

@#@汉庭快捷的高性价比可以成为其核心竞争力。

@#@汉庭酒店集团CEO季琦认为,汉庭一直在做经济型酒店细分市场的文章。

@#@从现在的市场需求来看,不同的客群对于住宿产品的需求在不断提高。

@#@他表示,酒店产品作为服务的一种外化,同样要靠细节取胜。

@#@汉庭在基本的住宿产品上对不同的细节进行优化与创造,提高产品的层次感,同时也扩大客群的范围。

@#@@#@(三)竞争优势@#@1、汉庭与其他几个品牌在酒店定位方面有差异化,汉庭定位于中档有限服务酒店,设计更强调商务功能。

@#@酒店大堂免费提供咖啡和热茶,免费上网,免费提供复印、打印服务,免费提供书籍、杂志和报刊。

@#@客房内汉庭的枕头、床垫、棉织品、淋浴、床头网络接口、咖啡、茶,充分满足商务客人的需求。

@#@@#@2、汉庭的酒店设计更强调现代感,产品的市场生命周期也更长。

@#@@#@3、汉庭的客源结构中以商务人士和知识白领为主,目前汉庭会员82%为商务人士。

@#@@#@4、汉庭酒店的RevPAR(平均出租率*平均房价)目前业界领先,并且有较大提升空间。

@#@这意味着汉庭酒店的利润空间更大。

@#@@#@5、汉庭的创业团队具有丰富的旅游住宿业经验,在业界有很强的竟争力。

@#@@#@6、汉庭将加盟模式定位于“紧密型加盟”,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这使终端住店客人能得到与其他汉庭酒店相同无差异的服务,同时也有效保障了加盟酒店的管理标准。

@#@@#@(四)协同优势@#@拥有将近100万忠诚的汉庭会会员。

@#@其中82%为商务人士,87%的消费者年均收入在5-15万之间,81%的消费者年龄在40岁以下,大学本科为主力人群,属于有知识、注重生活品味的人群;@#@汉庭与包括东航、招行、建行等在内的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和银行机构合作,联合发展会员,实现会员共享。

@#@会员入住汉庭连锁酒店即可享受航空公司里程奖励或银行积分奖励。

@#@@#@ @#@ @#@ @#@ @#@通过这样的合作方式,不仅汉庭的会员数量和质量得到提升,汉庭与众多合作伙伴在广告、业务等方面的合作也使企业本身知名度、顾客权益得到大幅增长。

@#@@#@三、企业远景与使命@#@

(一)企业远景@#@汉庭致力于实现“中国服务”的理想,即打造世界级的中国服务品牌。

@#@汉庭的愿景是“成为世界住宿业领先品牌集团”,为此,我们将不断追求精细化的管理,实施标准化的体系和流程。

@#@更全面、更迅速地推进集团化发展。

@#@@#@1、企业方向:

@#@@#@汉庭目前有40余个加盟店,约占汉庭总店数的15%,随着条件的成熟,汉庭规划在未来3年,加盟店比例达到30%左右。

@#@@#@2、企业获得成功的可能性:

@#@@#@a、有效的市场推广@#@汉庭在品牌推广、中央预订系统、会员系统方面的努力打造了其品牌强有力的销售、市场支持。

@#@@#@b、完备的支持系统@#@汉庭拥有人事、财务、工程、技术、培训和管理多方面的支持,保障门店能够最快进入运营状态。

@#@@#@c、高收益率@#@“汉庭”酒店的RevPAR(平均出租率*平均房价)目前业界领先,并且有较大提升空间。

@#@面对目前日益增长的物业成本和人工、能源等成本,“汉庭”酒店的较高RevPAR无疑是提高投资收益率的保证。

@#@@#@

(二)企业使命@#@企业使命是企业存在原因的表述,是企业最基本的、使自己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经营目的,是企业一段时期内最基本的发展方向。

@#@每个企业的使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是对自身生存发展目的的定位。

@#@这种定位,是企业全体员工的共识,它阐明了企业的基本性质和存在理由,说明了企业宗旨、经营哲学、理念、原则等,揭示了企业长期发展愿景,为企业战略目标的确定提供依据。

@#@@#@汉庭的企业使命则是:

@#@成为客户首选的中国经济型酒店品牌。

@#@@#@1、经营主线@#@

(1)汉庭的服务@#@作为国内最好的有限服务连锁酒店,汉庭旗下的“汉庭快捷”以优质的硬件、便捷的住宿体验和物超所值的服务著称。

@#@截至目前,汉庭的200家门店遍布全国主要商务城市,200多个筹建项目,越来越多的“汉庭”将伴随顾客的旅途。

@#@目前汉庭连锁酒店旗下签约的酒店项目已经突破200家,开业达到200余家,门店遍布全国39个主要城市,2008年底,汉庭将进驻全国50个城市。

@#@@#@汉庭酒店提供豪华的卫浴设施、宽敞的办公区域、舒适的商务会所,是您商务旅行的首选。

@#@酒店拥有精心设计的各类房间。

@#@客房内提供优质的床上用品、免费高速宽带上网、丰富的数字电视频道、时尚简约的卫生间等。

@#@汉庭酒店大堂内更有为商务人士设计的优雅商务会所,无线网络畅游、休闲随心阅读等特色服务。

@#@@#@

(2)市场客源定位@#@“汉庭快捷”定位于普通商旅、旅客、休闲客人、访客。

@#@2007年底,公司实施的市场调研显示,汉庭典型客人显现以下几大特征:

@#@@#@特征@#@职业@#@公司中高层管理@#@收入@#@家庭月收入超过8,000元(全国范围)@#@学历@#@大专及以上,本科最为普遍@#@入住原因@#@出差、旅游主导,休闲散客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客源。

@#@@#@(3)技术采用@#@经济型酒店市场的整体蓬勃发展,主要得益于市场自然需求的增长。

@#@但随着经济型酒店行业的发展,资金、管理和品牌将成为制约部分内地经济型酒店的三大瓶颈。

@#@经济型酒店扩张,已导致物业租赁等相关成本不断攀升,利润率下降,激烈的竞争将会加速行业洗牌。

@#@汉庭希望在行业洗牌的萌动期做好各方面准备,而管理和信息化是汉庭最重要的武器。

@#@在管理信息化合作伙伴用友的支持下,相信汉庭未来会更具竞争力。

@#@@#@——汉庭酒店集团CIO张颖@#@目前汉庭使用自主研发、自主版权的酒店管理系统软件——汉庭酒店管理系统(即PMS包括前台、客房等模块)。

@#@@#@该系统采用多层架构体系,能同时支持多层及异种系统的整合。

@#@能够满足:

@#@客人档案管理,业绩统计分析,房价管理体系,佣金管理,客房预订,前台接待,预定金管理,前台帐务,电话计费、电话等级控制、宽网计费等接口管理,后台应收,房情管理,房类资源管理,中央预订,网上订房,常客积分计划等需求。

@#@@#@汉庭的技术队伍可以精心开发了专业的酒店电脑IT架构设计方案和及时的电脑远程维护和在线升级技术。

@#@汉庭总部为其加盟商提供最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方案,并协助实施@#@汉庭在业界首创“储值一卡通”,将实现快速预订、快速入住、快速结账,使顾客使用更便捷。

@#@@#@特许酒店统一安装汉庭提供的财务NC系统,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

@#@加盟业主有完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但汉庭不参与特许酒店的报税及财务数据对外公示。

@#@@#@汉庭使用信息化手段,大大节省了成本。

@#@与此相反,易居中国的立足点倒不在于此。

@#@@#@2、经营目的@#@企业的经营目的是企业未来一段时期内需要达到的活动的结果,反映了企业生存、发展和获利的能力,也反映了企业自身及其有关利益集团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表明了企业的战略方向。

@#@@#@汉庭集团五大经营目标是:

@#@1.员工幸福度,2.客户忠诚度,3.盈利,4.行业领导,5.美好生活。

@#@@#@“美好生活”是汉庭集团五大经营目标之一,汉庭坚持为客人提供“健康环保的环境和产品”、“方便快捷的差旅体验”、“热情好客的服务”是“美好生活”更加关键的组成部分。

@#@@#@3、管理哲学@#@企业的管理哲学是对企业理念的落实,阐明了企业中最基本的信念、价值观、抱负和哲理的选择,是企业的行为准则。

@#@管理哲学反映了企业的基本价值观、企业内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企业共享的信仰。

@#@@#@汉庭把其价值观总结为5点:

@#@人本、团队、诚信、结果、学习与创新。

@#@具体内容如下表。

@#@@#@英文概括@#@中文解释@#@人本@#@ @#@Humanity@#@我们的努力是为了使你的生活更美好!

@#@@#@团队@#@Teamwork@#@ @#@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快乐地做成一件伟大的事业!

@#@@#@诚信@#@Integrity@#@ @#@诚实做人,重诺守信!

@#@@#@结果@#@Noexcuse@#@不找借口,达成目标!

@#@@#@学习与创新@#@Novel@#@ @#@ @#@让我们做得更好!

@#@@#@4、公共形象@#@汉庭酒店引进国外成熟的连锁酒店管理模式,注重以规范化,统一化的品牌形象面向社会,力争成为国内经济型酒店的超越者和领先者。

@#@@#@汉庭一直与各大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在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CEO季琦先生、CFO张敏女士、COO张拓先生多次参与包括央视在内等众多媒体主办的访谈活动。

@#@如“头脑风暴”、“谁来一起午餐”、“波士堂”、“中国精英者”、“决战商场”、“新闻会客厅”等。

@#@汉庭一直谨慎地处理各方面关系,有时候,突发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

@#@在这时,公司会协助各门店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让门店更快地回复到正常营业状态中来。

@#@@#@汉庭酒店集团近日面向会员推出了“无停留离店”服务,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悉,此项服务旨在节省客人的退房时间,充分体现酒店对客人的尊重和信任。

@#@@#@ @#@ @#@ @#@ @#@据汉庭首席运营官张拓介绍,“无停留离店”服务是指客人在入住时付清全部房费,就可以不再支付入住押金,并提前拿到住宿发票。

@#@退房时,关上房门即可离店,完全省略了查房、结账的手续。

@#@他介绍道,汉庭之所以能够率先推出“无停留离店”服务,源于新研发的“会开门的会员卡”。

@#@@#@四、外部因素分析@#@

(一)一般环境分析@#@一般坏境因素由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科学技术环境、自然环境等构成。

@#@@#@具体使用PEST模型对本课题进行一般环境分析。

@#@PEST模型如下。

@#@@#@1、政治@#@我国国情致使现代全服务酒店与国内需求的契合度还不够,经济型酒店的恰当身份使其得到蓬勃发展,品牌化、连锁化的经济型酒店在不断的涌现。

@#@这些经济型酒店的经营者在设计上也十分注重,他们需要建筑在设计投入使用时不光讲求“经济”而且力求标准化、品质化。

@#@另外,在现代全服务酒店的影响下,国内的经济型酒店在设计上也在不断地模糊与星级酒店距离。

@#@@#@政治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企业的特殊性,目前在中国争夺经济型酒店市场的企业分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国营企业”三种类型,企业性质的不同,也就决定了扩展模式的多样化,而资金的募集便是这种“多样化”的典型。

@#@@#@酒店的经营牵涉到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如何维护政府关系,是每一家酒店必须面对的挑战。

@#@汉庭在这方面特别注重建立和维护与各地区政府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以此来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

@#@@#@2、经济@#@随着国内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后,我国经济运行面临异常复杂的局面。

@#@美国次贷危机在反复中终于演变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各国经济增速普遍下滑,主要经济体在衰退的边缘苦苦挣扎。

@#@在新经济形势的影响下,商务活动和旅游这两个酒店市场未来增长的主要因素开始进入了紧缩期。

@#@@#@  虽然新的经济形势使得国内经济型酒店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是在调查中发现,新经济形势也使得国内的经济型酒店遇到了变革创新的发展契机。

@#@如今,大部分企业、公司、单位、个人都感受到次贷危机所带来的经济冲击,于是开始实施紧缩开支。

@#@商务活动以及文化旅游的群体开始明显排斥以前讲究的、相对比较奢侈星级高档酒店作为住宿场所,而偏好选择经济型酒店,特别是一些比较有特色的经济型酒店。

@#@@#@  面对这一新形势的挑战和机遇,国内的经济型酒店如何在建筑设计上去变革创新,使其在讲究经济实惠的前提下,既提升酒店的整体品质,又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是建筑设计师需要重视和考虑的问题@#@3、技术@#@经济型酒店未来竞争重点有二:

@#@一是标准,即各地分店均能步伐一致,提供优质服务;@#@一是销售,即留住老客户,开拓新客户,广纳客源。

@#@而这两者都要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

@#@要在竞争中保持不败,信息技术是保障。

@#@@#@4、社会文化@#@在美国,60%的酒店是经济型酒店,但是在中国,这个数字仅为5%。

@#@"@#@连锁"@#@和"@#@品牌"@#@是经济型酒店成功的两个要件,前者可以使企业做大规模,拥有市场影响力;@#@后者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加客源,提高竞争力。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急躁冒进、简单复制的经济型酒店必输无疑。

@#@@#@

(二)产业环境分析@#@1、波特五力模型@#@行业环境与经济型酒店经营活动休戚相关,并且经济型酒店的经营活动也会影响和改变这种环境。

@#@波特认为,一个行业的激烈竞争不是事物的巧合,其根源在于其内在的行业结构,即五种基本力量的抗衡。

@#@在经济型酒店业中,这五种基本力量的强弱决定了经济型酒店的赢利的潜力。

@#@@#@a、现有经济型酒店之间的竞争@#@  

(1)数量繁多。

@#@现国内的国外经济型酒店品牌的有宜必思、格林豪泰、速8等,国内品牌有莫泰168、7天、锦江之星、如家快捷等,数量非常多。

@#@各方之间势均力敌,竞争异常激烈。

@#@@#@  

(2)经济型酒店增加速度快。

@#@基于行业的技术特点或规模经济的要求,如果产业内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迅速大幅度提高生产能力,由于生产能力的提高已经提前透支未来的增长因素,从而导致在一段时期内生产能力相对过剩,最终会使竞争加剧。

@#@@#@2000-2009中国十大城市经济型酒店规模增长比较@#@2000-2009.4中国经济型连锁酒店增长情况@#@  (3)价格竞争成主导。

@#@各品牌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价格竞争。

@#@随着经济型酒店迅速蔓延带来的竞争压力,各经济型酒店都推出会员制及优惠价,“7天”的首次入住价仅77元,艳阳天为99元,其余酒店也推出低于100元的尝鲜价@#@b、新进入者的威胁@#@  新进入者的进入壁垒低。

@#@主要是由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的:

@#@

(1)资本需求相对小。

@#@开一家经济型酒店投资大约六七百万元,像如家等品牌一开张,入住率便可达九成甚至百分之百,三年时间就可收回成本。

@#@而开一家四星级或者五星级的酒店,投资少则几千万元,多则数亿元。

@#@

(2)消费者的转换成本低。

@#@转换成本是指购买者变换供应者所付出的一次性成本。

@#@消费者的转换成本低为新进入者与现有企业之间争夺客源提供了便利。

@#@此外,现有企业之间产品或服务同质化程度高,也是进入壁垒相对较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c、替代品的威胁@#@  经济型酒店的威胁主要来自:

@#@

(1)旅馆、招待所。

@#@一些设备简陋的旅馆和招待所以其超低的价格仍然吸引了一大批收入不高的旅行者和农村进城人员。

@#@

(2)自助公寓。

@#@自助公寓是一种新兴而时尚的商旅短期居住方式。

@#@其特点是省钱、私密、贴心、舒心、放心。

@#@非常适合商务考察、因公出差、探亲访友、观光旅游的人士居住。

@#@@#@d、购买者讨价还价压力@#@购买者的压力直接决定着酒店的盈利水平。

@#@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取决于以下几方面:

@#@@#@

(1)市场信息的充分程度@#@当购买者对市场信息了解不多时,他通常会支付较高的价格,因为较高的交易费@#@用会迫使他放弃再搜寻的努力。

@#@如果购买者掌握了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他会利用自己拥有的市场信息对酒店施加压力,购买价廉物美的酒店产品。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消费者在网络上能很轻易地搜索到他所需要的信息并能进行充分比对,酒店产品的价格往往比较透明。

@#@@#@

(2)购买者收入水平@#@一个人的收入水平虽然无法改变他的消费追求,但是,购买者收入水平的变动会@#@直接改变他的货币边际效用,即他对价格的敏感程度。

@#@一个收入几万美元的购买者与一个年收入几百美元的购买者对于同样的酒店产品,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不会相同的。

@#@@#@(3)购买产品的数量@#@如果购买者购买的数量较多,如旅游业的中间商,酒店总是愿意按较低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原因在于较多的数量可以给酒店节约相关的费用,有助于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

@#@根据消费者对某种产品的使用量,可将市场细分为三部分:

@#@大量使用者,即经常外出旅游并常住酒店者;@#@中量使用者,他们住酒店的次数不多;@#@少量使用者,即极少外出旅游或极少住酒店者。

@#@任何一家酒店都希望吸引大量使用者这一细分市场。

@#@@#@(4)购买者消费偏好@#@根据消费者对产品的偏好程度,可将市场细分为四部分:

@#@极端偏好,即水远只到;@#@中等偏好,即偏好两三家酒店;@#@变动偏好,即原来偏好某一家酒店现在转为另一家酒店;@#@无偏好,即并不偏好任何一家酒店,随机选择。

@#@如果酒店产品具有较高的可替代性,即购买者存在着众多的选择,那么,酒店的竞争压力就大;@#@反之,如果酒店的产品富有特色,能够赢得消费者的偏爱,在相同的价格下消费者就会@#@首先选择购买该产品,这时购买者的讨论还价能力就弱。

@#@@#@e、供应商的压力@#@供应商向酒店提供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资源,如能源、资金、原材料、饮料、食品、易耗品等等。

@#@因此,供应商讨价还价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酒店经营成本的高低。

@#@一般来讲,供应商的竞争压力来自以下几方面:

@#@@#@

(1)资源的垄断程度@#@如果某种资源是由供应商垄断经营的,特别是当这种资源在酒店的经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供应商通常可凭借垄断地位最大限度榨取酒店利润。

@#@@#@

(2)供应商生产成本@#@对供应商来说,其产品价格的下限是生产成本,因此,其生产成本高低决定着供@#@应商供给价格的高低。

@#@如果供应商在生产过程存在着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那么,随着酒店购买数量的增加,与供应商的讨价还价会有更多的余地。

@#@@#@(3)资源短缺程度@#@任何短缺都是由市场供求不平衡产生的。

@#@当市场上某种资源供不应求时,供应商@#@就会抬高价格,短缺程度越严重,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也就越大。

@#@@#@(4)购买相对份额@#@无论供给者数量多少,当酒店购买某种资源的数量占到某一供给者全部市场较高@#@的份额时,酒店就有可能通过讨价还价减轻自己的压力,而分散购买的价格压力一般要大于集中购买。

@#@@#@(三)外部因素评价表(EFE)@#@1、外部因素评价表(EFE)@#@外部因素@#@权数@#@ 如家@#@锦江之星@#@ @#@ @#@等级@#@加权分数@#@等级@#@加权分数@#@国民经济增长@#@0.06@#@3@#@0.18@#@3@#@0.18@#@外部网络支持@#@0.15@#@4.5@#@0.675@#@3.5@#@0.525@#@基础设施@#@0.2@#@3.5@#@0.7@#@3.5@#@0.7@#@新进入者构成的威胁@#@0.08@#@-1.5@#@-0.12@#@-1.7@#@-0.136@#@差异化服务@#@0.2@#@2.5@#@0.5@#@3@#@0.6@#@数量规模@#@0.23@#@5@#@1.15@#@3.1@#@0.713@#@主要消费人群购买力@#@0.08@#@3@#@0.24@#@2.8@#@0.224@#@总数@#@ @#@ @#@3.325@#@ @#@2.806@#@外部因素@#@权数@#@格林豪泰@#@7天@#@ @#@ @#@等级@#@加权分数@#@等级@#@加权分数@#@国民经济增长@#@0.06@#@3@#@0.18@#@3@#@0.18@#@外部网络支持@#@0.15@#@4.5@#@0.675@#@4.2@#@0.63@#@基础设施@#@0.2@#@3.5@#@0.7@#@3.5@#@0.7@#@新进入者构成的威胁@#@0.08@#@-2.8@#@-0.224@#@-2.1@#@-0.168@#@差异化服务@#@0.2@#@4@#@0.8@#@5@#@1@#@数量规模@#@0.23@#@1.3@#@0.299@#@2.3@#@0.529@#@主要消费人群购买力@#@0.08@#@3@#@0.24@#@2.8@#@0.224@#@总数@#@ @#@ @#@2.67@#@ @#@3.095@#@外部因素@#@权数@#@汉庭@#@莫泰@#@等级@#@加权分数@#@等级@#@加权分数@#@国民经济增长@#@0.06@#@3@#@0.18@#@3@#@0.18@#@外部网络支持@#@0.15@#@4.5@#@0.675@#@4.5@#@0.675@#@基础设施@#@0.2@#@3.5@#@0.7@#@3.5@#@0.7@#@新进入者构成的威胁@#@0.08@#@-2.1@#@-0.168@#@-2@#@-0.16@#@差异化服务@#@0.2@#@3@#@0.6@#@4.2@#@0.84@#@数量规模@#@0.23@#@2@#@0.46@#@2.7@#@0.621@#@主要消费人群购买力@#@0.08@#@3.5@#@0.28@#@3@#@0.24@#@总数@#@ @#@ @#@2.727@#@ @#@3.096@#@从上述数据中可知,汉庭在数量规模上竞争力上有待加强。

@#@虽然强调过其经营特色不同于如家、7天,而专注于商务型酒店的开发,但在国内经济型酒店价格战为主战场的形势下,过于“孤投一掷”,并不见得讨好消费者。

@#@我们仍然惊喜的看到汉庭外部网络支持的专业化为其取得了很好的评分结果。

@#@外部网络支持也将成为推进经济型酒店今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五、内部因素分析@#@

(一)IFE分析表@#@1、汉庭内部因素分析表(IFE)@#@内部因素@#@权数@#@汉庭@#@ @#@ @#@等级@#@加权分数@#@业务种类结构@#@0.02@#@3@#@0.06@#@物业成本@#@0.25@#@3.9@#@0.975@#@预定系";i:

30;s:

1555:

"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总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配合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具体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协助总经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并组织落实。

@#@@#@2、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编制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并督促实施。

@#@@#@5、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7、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安全生产相关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8、直接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9、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月”、现场观摩会,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10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意见。

@#@@#@11、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并督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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