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ZJ001桩基单项劳务分包合同Word格式.doc
《LWZJ001桩基单项劳务分包合同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LWZJ001桩基单项劳务分包合同Word格式.doc(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PHC桩基的所有工作内容。
3、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乙方以包人工、包工具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工程材料外,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等均由乙方自备)。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包保修、包施工配合等形式进行施工。
4、合同价款及其结算方法:
4.1承包单价:
4.1.1PTC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
4.1.2项目生产过程中,出现合同外的工作量,以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的工程量为准。
4.2计量结算、支付
4.2.1工程量结算依据:
以现场施工记录中桩入土深度、送桩深度及探桩深度作为结算依据。
4.2.2进度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30日按规定向甲方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下月15日前审核后并在收到业主单位劳务款后30个工作日内按审核金额的70%支付给乙方(付款时乙方应提供上月工人领取工资花名册及领取签名,否则不于支付当月进度款,直到乙方提供完整资料为止),业主未向甲方支付当期劳务款,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支付当期劳务款的要求。
4.2.3最终结算与支付乙方工程完工后,向甲方上报工程结算,甲方在审核后依据审核金额,扣除已支付给的乙方中期计量款,累计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4.2.4乙方应承诺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
5、合同工期
5.1PHC桩基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以甲方及业主单位要求的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内完成。
7、相关要求
7.1对技术要求:
7.2对人员要求:
7.2.1人员需合法;
7.2.2操作人员需合法且配备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2.3作业人员进场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3对机械的要求:
施工机械需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且必须附合格证与检验报告等相关报验材料。
7.4对质量的要求:
合格。
8、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1甲方权利
(1)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符合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目标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按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有权辞退不听从指挥的乙方人员,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2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或对生产做出不科学安排的权利,但应向甲方说明合理原因。
(2)乙方享有按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3)按照合同规定,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索要的权利。
9、甲方责任
9.1甲方无偿提供乙方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地围墙等工作。
其它所用的三级箱及电缆、包括乙方施工范围内乙方人员的安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所自备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9.2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总工期控制计划。
9.3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调。
9.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9.5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9.6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及试验工作。
9.7确保原材料供应充足。
9.8负责测放工程主要控制线。
10、乙方责任:
10.1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10.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人员进场进行施工,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更换。
10.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与建设单位或其他方签订任何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签证、文件或合同,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支付有关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乙方必须加强班组工人自身管理,若多次出现工人不服从指挥或闹事等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0.5遵守当地村规及民约,文明施工。
10.6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且工人数量必须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自身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雨具等)。
10.7乙方所投入的设备自行负责检修、维护并承担其费用。
10.8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相关的施工规范施工,未经甲方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有关的构造做法,违者后果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应自愿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罚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9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发包人、监理制定的有关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办法,尊重甲方、发包人、监理代表,严格执行以上各有关单位发出的指令。
10.10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
若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期间对设备、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造成损坏、浪费,乙方应按照所使用期间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由此造成的工程进度、质量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11乙方应负责所在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对每道工序完工后,应做到工完场清。
10.12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10.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解决工人的食宿问题。
10.14乙方与本施工队伍人员发生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每月报送进度款时需附上施工人员的工资清单。
10.15出现突发事件(设计变更等)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落实甲方的安排,是否补偿费用及费用额度待事件处理完善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出。
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承担损失费用。
10.16因质量、安全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采取赶工和加班措施并确保进度计划的落实,否则应对项目部和其他作业队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10.17负责本工程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11.1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治安、劳动保护和安全等的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
保证工程安全费用投入,配合甲方实施,《GB/1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建设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定期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接受甲方对安全交底记录及相关事宜的检查。
乙方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任务、消防治安、劳动保护等全面负责。
乙方人员等设备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全员参与,应按照环保要求、对尘埃、噪音、建筑垃圾处理、“三废”排放等采取有效措施。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整齐堆放,完工时确保工完场清。
11.3严格遵守公司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闹事,如有发生,先罚当事班组1000元,后视其后果由当事班组各负其责。
.
11.4甲方负责工地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对于施工质量低劣,工期延误,达不到协议条款要求,以及由于施工队素质太差,不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或在工地闹事斗殴的施工队伍,甲方有权中途责令其退场。
11.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不随意乱扔垃圾,不随便乱扔生产工具,经甲方发现后视情节处以一定的惩罚。
12、违约责任
12.1若乙方的施工进度明显与甲方工期要求不符,在甲方提出赶工要求后,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制订相应改进措施报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改进措施或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未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扣留。
12.2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甲方有权按拖欠额的二倍暂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将拖欠工资支付给被拖欠人。
12.3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不能按进度计划工期执行,拖延工期,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或发生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5当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工进行验收时,若因乙方施工的工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12.6乙方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计划按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12.7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施工,甲方不予支付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款,且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2.8乙方违反国家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主动的优先抢救伤员,并随即向甲方报告。
12.9若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又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调整,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它施工队伍施工,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10乙方人员不得聚众闹事,围攻项目部、围攻业主,损害公司形象,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3、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已完工程量按照70%结算,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施工中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应按规范施工、按定额领料(甲方提供仓库,由乙方保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超过定额部分均由乙方负责,并按超过量的两倍赔偿。
3、乙方应保证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若发生工人因拖欠工资而诉至劳动局或其他部门,每发生一起罚款贰万元。
4、非甲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协调未果发生安全申诉,除承担有关费用外,每发生一起罚款贰万元。
5、乙方应及时办理劳务人员有关证件,严禁使用童工,保证小孩孕妇及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若发现乙方劳务人员拖办有关证件不齐者,每人次处以罚款1000元。
6、乙方承包组长或承包组长的全权代理人(即有权调配、调度工人的代理人)在施工时必须常驻工地,凡未经甲方同意,一天不在现场,工作无人管理,无法正常施工,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处罚承包组长3000元每天的罚款,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14、附则
14.1施工过程中若双方发生分歧,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有效,工程价款结清时失效。
14.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4.4未尽事宜,届时另商。
14.5合同附件一:
人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14.6合同附件二:
农民工工资支付确认表
14.7合同附件三:
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备用电话:
备用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
本人作为琅岐公交枢纽站项目工程PHC桩基承包人,全面负责琅岐公交枢纽站项目工程PHC桩基施工作业。
本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要求作好安全、文明施工(PHC桩基单项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按承包协议书负责定期向项目部领取进度款和后期结算事宜,并将领取的款项及时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和相关人员工资。
若本人未按承诺执行及时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和相关人员工资,造成农民工和相关人员讨薪事件的发生或将已领取的款项挪做他用,经债权方和公司催付、通知仍不履行相应义务,视为经济诈骗。
本人同意债权方和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法律程序追讨本人的私人财产,本人无异议。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移动、固定电话:
常住地址:
日期:
年月日
合同附件二:
项目名称:
琅岐公交枢纽站项目工程-PHC桩基班组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日工资
天数
金额
实发工资
(元)
受款人签章
备注
合计
班组长签字:
。
农民工代表签字(应不少于3人):
。
后附:
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附件三:
承包人:
琅岐公交枢纽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
(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了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分包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时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双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
琅岐公交枢纽项目工程
第二条项目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
第三条:
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做工手续,三证具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承包人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分包人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
姓名、年龄、区域、三证号码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承包人一份备案。
第四条:
分包人进场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必须把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上岗证和身份证等证件提供给承包人。
第五条:
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的管理,并应遵守承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环境和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第六条:
承包人在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分包人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分包人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质量、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七条:
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
分包人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承包人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
措施未经承包人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措施报送承包人三日后仍无答复,则视承包人认可)。
第八条:
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承包人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分包人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分包人认可。
分包人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对因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九条: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
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分包人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分包人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分包人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承包人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分包人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的漏电保安器。
3、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分包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承包人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人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分包人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承包人,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承包人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5、分包人进场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使用国际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第十条:
乙双方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承包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承包人在检查中发现分包人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分包人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承包人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分包人负责。
2、分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承包人。
3、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安全员在检查分包人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对屡教不改者,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十一条: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分包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
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分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即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
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承包人。
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分包人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凡发现有职业病确诊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安置。
第十六条:
对于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盲目施工、用于本项目施工的设施设备、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机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乙方人员擅自破坏或拆除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存在谎报、瞒报、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等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所规定的处罚条款对乙方进行相关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调、调解解决;
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可选择的解决方式为:
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D)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被告住所地;
B、合同履行地;
C、原告住所地;
D、合同签订地]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办理。
自分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盖章)分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