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DOC77页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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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6
二十四、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9
二十五、配电室安全作业规定……………………………………………………60
二十六、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62
二十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规定…………………………………………………63
二十八、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定…………………………………………………64
二十九、水厂门卫管理规定………………………………………………………68
三十、水厂值班巡逻规定…………………………………………………………69
三十一、绩效考核制度……………………………………………………………7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生命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根据东营经济开发区等级评定规章制度的指导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管理组织
1.1建立健全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2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
2.1总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2.2各分管副总,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总经理和副总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2.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2.2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2.3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2.2.4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2.3行政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3.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3.2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2.3.3加强车辆安全使用工作。
2.3.4按规定发放、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2.4生产运营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4.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4.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
2.4.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对生产班组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2.4.4负责制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4.5组织好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2.4.6作为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5生产运营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5.1负责制订电力、机械等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2.5.2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5.3在编制技术培训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
2.5.4负责制订化验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2.5.5负责制订各类应急处理预案。
2.6行政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6.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6.2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6.3及时了解、反馈采购物资的安全情况。
2.6.4做好门卫安全巡视工作。
2.7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7.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7.2编制落实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保障生产。
2.8维修班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8.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8.2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2.8.3定期维护保养设备。
2.8.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2.9市场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9.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9.2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2.9.3做好管道安全巡视工作。
2.9.4配合市县水司做好管道供水调度工作。
2.12班长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者。
班长的责任是:
2.12.1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按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2.12.2带头遵守和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现象。
2.12.3在安排班组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安排布置安全防护措施。
2.12.4发现生产中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本班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
2.12.5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伤员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落实防护措施。
2.13公司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者,员工的责任是:
2.13.1应自觉遵守公司内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13.2熟悉和掌握设备日常维护规程,及时、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2.13.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可行做好个人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教育
3.1对进入本公司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教育,主管部室进行班组教育,分配到岗位后进行岗位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土岗操作。
3.2对于电气、起重机(包括行车)、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并定期参加年审、考核及换证工作。
3.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添置新设备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操作规程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4奖励与处罚
4.1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现。
4.2对积极卜作,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
4.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扣奖金、下岗、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事故及处理
5.1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报告。
5.2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等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当事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4凡发生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5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6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每月中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会议。
第二条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各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
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5、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
7、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8、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9、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三、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四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
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七条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八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
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
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
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九条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本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二条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三条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预防能力,增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必须对职工进行普遍深入的安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职工,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公司领导及在职的中层领导必须经当地人事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班,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考核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五条从业人员人员包括我厂所有在职职工和外雇工,均应接受安全生产方面的技能和知识培训,掌握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第七条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2)厂里新投资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3)参加厂内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八条凡新入厂职工(学徒工、合同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由公司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教育内容为:
(一)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由车间主任或专职安全员负责,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内容为: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由班长负责进行,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内容为: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凡属临时工、外包工、民工和入厂参观学习人员,在入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领取外来施工人员作业证。
第十四条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教育内容为:
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安全规则,所担任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等,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第十五条进入车间参观学习和办事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规定,并指派专人陪同。
第十六条 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
安全活动时间要确定准确时间,安全活动时间不得随意占用。
第十七条日常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法律规定;
(二)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知识;
(三)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四)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操作;
(五)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每次安全活动要有专人负责,要做到有记录、有内容,并有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各主管部门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安全管理部门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脱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符合公司规定内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维护职工利益,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
(一)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
(二)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三)防范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检查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第二条安全检查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成立稽查小组参加检查。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安全检查:
A、正常生产时,岗位操作人员和班长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拨表检查),保证定时、定点按照规定内容进行检查,保证生产在严密监护下进行。
B、各岗位人员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都要对工作环境、防护措施、防护用品以及各工种专业应注意事项等进行检查,避免事故发生。
C、班长和安全员应经常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在班前、班后会上安排、汇报工作情况,提出表扬、批评意见和注意事项。
D、安全管理部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二)定期安全检查:
每月底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止冻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火、防爆、防毒、防凝、防滑为重点。
(四)节前检查,由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在元旦、五一、国庆节和春节前进行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主要是对节日安全、生产、保卫、消防等进行全面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危险物品、防尘、防毒等工作进行检查。
(六)不定期安全检查应在装置开工、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
各种检查都应认真总结,下发检查通报,做到事实求实,奖罚分明,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第五条 各类安全检查出的隐患要逐步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绝不能拖延。
第六条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安全技术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第七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定负责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来源,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
有条件解决而不及时整改的,应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内容包括:
隐患项目、整改意见、整改期限。
通知单由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整改部门负责人签收负责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存档备查。
第九条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整改计划而导致事故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决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执法力度,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工作考评
1.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
第一条 公司年度考核指标
A、无工业事故死亡;
B、无工业事故重伤;
C、无天然气中毒死亡;
D、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E、无职业中毒事故;
F、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达标率100%。
第二条考核车间、部门:
公司所有车间、部门
第三条公司安委会对各生产车间(队、组)实行安全生产月度考评制度,分安全生产先进车间(队、组)、安全生产合格车间(队、组)、不安全生产车间(队、组)。
每月在安全生产总结会议上公布结果,并与车间的安全生产年度奖挂钩。
安委会在厂务公开栏发布评比结果公告。
(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
第四条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