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债权人授权委托书-样本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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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9:

"高三物理下册随堂演练检测试题11@#@第26课时电动势闭合电路的欧姆定律@#@1.两个相同的电阻R,当它们串联后接在电动势为E的电源上,通过一个电阻的电流为I;@#@@#@若将它们并联后仍接在该电源上,通过一个电阻的电流仍为I,则电源的内阻为(  ) A.4RB.RC.@#@D.无法计算@#@解析:

@#@当两电阻串联接入电路中时I=@#@当两电阻并联接入电路中时I=@#@×@#@@#@由以上两式可得:

@#@r=R,故选项B正确.@#@答案:

@#@B@#@2.如图7-2-13所示,电源电动势为E,内电阻为r.两电压表可看作是理想电表,当闭合开关,将滑动变阻器的触片由右端向左滑动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小灯泡L1、L2均变暗@#@B.小灯泡L1变亮,V1表的读数变大@#@图7-2-13@#@C.小灯泡L2变亮,V2表的读数变大@#@D.小灯泡L1变暗,V1表的读数变小@#@解析:

@#@本题考查电路连接分析,电路的动态分析.电压表V1接在电源两端,V2接在电灯L2两端,滑动变阻器与灯泡L1并联,再与L2串联.当滑动变阻器滑片由右向左滑动时,滑动变阻器接入电路的电阻减小,电路中的总电阻减小,电路中的电流增大,内电压增大,外电压减小,因此电压表V1的示数减小,B项错误;@#@灯泡L2中的电流增大,L2变亮,A项错误;@#@L2两端的电压增大,V2的示数增大,C项正确;@#@L1两端的电压减小,灯泡L1变暗,D项正确.@#@答案:

@#@CD@#@3.如图7-2-14所示,电阻R1=20Ω,电动机线圈电阻R2=10Ω.当开关S断开时,电流表的示数为0.5A;@#@当电键S闭合后,电动机转起来,电路两端电压不变.电流表显示的电流或电路消耗的电功率P应是(  )@#@图7-2-14@#@A.I=1.5AB.I>1.5A@#@C.P=15WD.P<15W@#@解析:

@#@S断开时,电流表示数为0.5A,则U=I1R1=10V,S闭合时,因电动机为非纯电阻元件,故I2<@#@=1A,故A、B错.这时电路总功率P总=UI总=U(I1+I2)<10×@#@(1+0.5)W,即P总<15W,故D对.@#@答案:

@#@D@#@4.(2010·@#@天星金考卷热点专题)图7-2-15甲为某一小灯泡的U-I图线,现将两个这样的小灯泡并联后再与一个4Ω的定值电阻R串联,接在内阻为1Ω、电动势为5V的电源两端,如图7-2-15乙所示.则(  )@#@图7-2-15@#@A.通过每盏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为0.2A,此时每盏小灯泡的电功率为0.6W@#@B.通过每盏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为0.3A,此时每盏小灯泡的电功率为0.6W@#@C.通过每盏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为0.2A,此时每盏小灯泡的电功率为0.26W@#@D.通过每盏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为0.3A,此时每盏小灯泡的电功率为0.4W@#@解析:

@#@若通过每盏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为0.2A,则电源输出电流为I=0.4A,由闭合电路欧姆定律计算得此时小灯泡两端电压为U=E-I(R+r)=3V.由题图甲可知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为0.2A时小灯泡两端电压仅为1.3V,显然通过每盏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不可能为0.2A,A、C错误;@#@若通过每盏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为0.3A,由题图甲可知小灯泡的电流强度为0.3A时小灯泡两端电压为2.0V,电阻R和内阻r上的电压为3.0V,此时每盏小灯泡的电功率为P=UI=0.6W,B正确、D错误.@#@答案:

@#@B@#@图7-2-16@#@5.有一种测量人体重的电子秤,其原理图如图7-2-16中的虚线所@#@示,它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踏板、压力传感器R(是一个阻值可随压力大小而变化的电阻器)、显示体重的仪表G(实质是理想电流表).设踏板的质量可忽略不计,已知理想电流表的量程为3A,电源电动势为12V,内阻为2Ω,电阻R随压力变化的函数式为R=30-0.02F(F和R的单位分别是N和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秤能测量的最大体重是1400N@#@B.该秤能测量的最大体重是1300N@#@C.该秤零刻度线(即踏板空载时的刻度线)应标在电流表G刻度盘0.375A处@#@D.该秤零刻度线(即踏板空载时的刻度线)应标在电流表刻度盘0.400A处@#@解析:

@#@本题考查传感器及闭合电路欧姆定律.电路中允许的最大电流为3A,因此根据闭合电路欧姆定律,压力传感器的最小电阻应满足R+2=@#@,R最小为2Ω,代入R=30-0.02F,求出最大F=1400N,A项正确,B项错误;@#@当F=0时,R=30Ω,这时电路中的电流I=@#@A=0.375A,C项正确,D项错误.@#@答案:

@#@AC@#@@#@1.某同学做电学实验,通过改变滑动变阻器电阻大小,观察到电压表和电流表的读数同时变大,则他所连接的电路可能是下图中的(  )@#@                              @#@答案:

@#@C@#@2.如图7-2-17所示,电源电动势为E,内电阻为r,平行板电容器两金属板水平放置,S闭合后,两板间恰好有一质量为m、电荷量为q的油滴处于静止状态,G为灵敏电流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图7-2-17@#@A.若滑动变阻器滑动触头向上移动,则油滴仍然静止,G中有a→b的电流@#@B.若滑动变阻器滑动触头向下移动,则油滴向下加速运动,G中有b→a的电流@#@C.若滑动变阻器滑动触头向上移动,则油滴向上加速运动,G中有b→a的电流@#@D.若将S断开,则油滴仍保持静止状态,G中无电流@#@答案:

@#@C@#@3.(2010·@#@广州模拟)如图7-2-18为“热得快”热水器的电路图和示意图.现接通电源,发现该热水器没有发热,并且热水器上的指示灯也不亮,现用交流电压表测得热水器A、B两端的电压为220V,指示灯两端的电压为220V.那么该热水器的故障在于(  )@#@A.连接热水器和电源之间的导线断开@#@图7-2-18@#@B.连接电阻丝与指示灯的导线发生了短路@#@C.电阻丝熔断,同时指示灯烧毁@#@D.同时发生了以上各种情况@#@答案:

@#@C@#@4.教学上用的吸尘器的电动机内阻是一定的,当加上0.3V的电压,电流为0.3A时,吸尘器上的直流电动机不转动;@#@当加上2.0V的电压、电流为0.8A时,它正常工作,则吸尘器正常工作时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之比为(  )@#@A.3∶5B.5∶3C.1∶2D.1∶3@#@解析:

@#@电动机不转时,可视为纯电阻,由欧姆定律可知其内阻为r=1Ω;@#@当正常工作时,Pλ=UI=2.0×@#@0.8W=1.6W,P热=I2r=0.82×@#@1W=0.64W,所以P出=Pλ-P热=1.6W-0.64W=0.96W,所以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之比为3∶5,A正确.@#@答案:

@#@A@#@5.压敏电阻的阻值随所受压力的增大而减小,某研究性学习小组利用压敏电阻判断升降机运动状态的装置,其工作原理如图7-2-19甲所示,将压敏电阻和两块挡板固定在升降机内,中间放一个绝缘重球,当升降机静止时,电流表的示数为I0,在升降机做直线运动的过程中,电流表的示数如图7-2-21乙所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图7-2-19@#@A.从0到t1时间内,升降机做匀加速直线运动@#@B.从t1到t2时间内,升降机做匀加速直线运动@#@C.从t1到t2时间内,重球处于超重状态@#@D.从t2到t3时间内,升降机可能静止@#@解析:

@#@由压敏电阻的特点知,0到t1时间内电流I最大,压敏电阻的阻值最小,故所受的压力最大、恒定,故升降机做匀加速直线运动,A正确;@#@t1到t2时间内,I均匀减小,所以压敏电阻所受的压力均匀减小,但压力仍大于重力,所以升降机做加速度越来越小的加速运动,B错误,C正确.由于升降机一直加速,所以t2到t3时间内,升降机不可能静止,而应该是做匀速直线运动.@#@答案:

@#@AC@#@6.如图7-2-20所示,用两节干电池点亮几个小灯泡,当逐一闭合开关,接入灯泡多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图7-2-20@#@A.灯少时各灯较亮,灯多时各灯较暗@#@B.各灯两端电压灯多时较低@#@C.通过电池的电流灯多时较大@#@D.电池输出功率灯多时较大@#@解析:

@#@灯泡的总电阻R随点亮灯泡个数的增加而减小,灯泡电压U=@#@=@#@,所以B对.据P=@#@知A对.由I=@#@知I增大,C对.@#@答案:

@#@ABC@#@7.如图7-2-21电路中,电源电动势为E,内电阻r不能忽略.闭合S后,调整R的阻值.使电压表的示数增大ΔU,在这一过程中(  )@#@A.通过R1的电流增大,增大量为ΔU/R1@#@图7-2-21@#@B.R2两端的电压减小,减小量为ΔU@#@C.通过R2的电流减小,减小量小于ΔU/R2@#@D.路端电压增大,增大量为ΔU@#@解析:

@#@电阻R增大时,并联电阻变大,电路中总电阻变大,干路电流变小,内电压变小,R2两端的电压U2变小,则电压表示数变大,对于回路有:

@#@E=U+U′=UV+U2+U′,UV=I1R1,U2=IR2,U′=Ir.所以有:

@#@ΔU=ΔU2+ΔU′.故选A.@#@答案:

@#@A@#@8.用电流传感器可以清楚地演示一些电学元件对电路中电流的影响,如图7-2-22中甲所示,在AB间分别接入电容器、电感线圈、定值电阻.闭合开关时,计算机显示的电流随时间变化的图象分别如图乙中a、b、c所示,则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图7-2-22@#@A.AB间接入定值电阻显示图象aB.AB间接入电容器显示图象b@#@C.AB间接入电感线圈显示图象cD.AB间接入电感线圈显示图象b@#@解析:

@#@接入定值电阻后,电流恒定,A项错误;@#@接入电感线圈时,由于电感线圈的自感作用,电流会逐渐增大到稳定值,C项错误,D项正确;@#@接入电容器时,会有瞬间的电流,然后减为零,所以B项错误.@#@答案:

@#@D@#@9.如图7-2-23所示的电路中,电源电动势E=6V,内阻r=1Ω,电阻R1=6Ω、R2=5Ω、R3=3Ω,电容器的电容C=2×@#@10-5F,若将开关S闭合,电路稳定时通过R2的电流为I;@#@断开开关S后,通过R1的电荷量为q.则(  )@#@图7-2-23@#@A.I=0.75AB.I=0.5A@#@C.q=2×@#@10-5CD.q=1×@#@10-5C@#@解析:

@#@对电路分析:

@#@电阻R1、R3并联后与R2串联,所以外电路总电阻为R=7Ω,根据闭合电路欧姆定律得电路中的总电流为0.75A,所以选项A正确;@#@电阻R1、R3并联的电压为U=IR并=1.5V,电容器的带电荷量为Q=CU=3×@#@10-5C.当断开开关S时,电容器对电阻放电,电荷通过R1、R3,由于两电阻并联,所以q1/q3=R3/R1,又q1+q3=Q,解得q1=1×@#@10-5C,q3=2×@#@10-5C,选项D正确.@#@答案:

@#@AD@#@图7-2-24@#@10.(2010·@#@汕头调研)如图7-2-24甲所示,R为电阻箱(0~99.9Ω),置于阻值最大位置,Rx为未知电阻,

(1)断开K2,闭合K1,逐次减小电阻箱的阻值,得到一组R、I值,并依据R、I值作出了如图乙所示的R-@#@图线,

(2)断开K2,闭合K1,当R调至某一位置时,电流表的示数I1=1.0A;@#@保持电阻箱的位置不变,断开K1,闭合K2,此时电流表的示数为I2=0.8A,据以上数据可知(  )@#@A.电源电动势为3.0V@#@B.电源内阻为0.5Ω@#@C.Rx的阻值为0.5Ω@#@D.K1断开、K2接通时,随着R的减小,电源输出功率减小.@#@解析:

@#@由I=@#@得R=@#@-r则R-@#@图象的斜率k=E=2.0V,A选项错误,R轴截距的绝对值等于内阻r,即r=0.5Ω,B选项正确,K2断开,K1闭合时,R+r=@#@;@#@K1断开,K2闭合时,Rx+R+r=@#@,所以,Rx=@#@-@#@=0.5Ω,C选项正确,因Rx=r,所以,电路中的外电阻大于内阻,随着R的减小,电源输出功率将增大,R=0时,电源输出功率最大,D选项错误.@#@答案:

@#@BC@#@11.如图7-2-25所示,电解槽A和电炉B并联后接到电源上,电源内阻r=1Ω,电炉电阻R=19Ω,电解槽电阻r′=0.5Ω.当S1闭合、S2断开时,电炉消耗功率为684W;@#@S1、S2都闭合时电炉消耗功率为475W(电炉电阻可看作不变).试求:

@#@@#@图7-2-25@#@

(1)电源的电动势;@#@@#@

(2)S1、S2闭合时,流过电解槽的电流大小;@#@@#@(3)S1、S2闭合时,电解槽中电能转化成化学能的功率.@#@解析:

@#@

(1)S1闭合、S2断开时电炉功率为P1@#@电炉中电流I=@#@=@#@A=6A,电源电动势E=I(R+r)=120V.@#@

(2)S1、S2都闭合时电炉功率为P2@#@电炉中电流为IR=@#@=@#@A=5A,电源路端电压为U=IRR=5×@#@19V=95V,@#@流过电源的电流为I=@#@=@#@A=25A,流过电解槽的电流为IA=I-IR=20A.@#@(3)电解槽消耗的电功率PA=IAU=20×@#@95W=1900W@#@电解槽内热损耗功率P热=I@#@r′=202×@#@0.5W=200W@#@电解槽转化成化学能的功率为P化=PA-P热=1700W.@#@答案:

@#@

(1)120V 

(2)20A (3)1700W@#@图7-2-26@#@12.如图7-2-26甲所示的电路中,R1、R2均为定值电阻,且R1=100Ω,R2阻值未知,R3为一滑动变阻器.当其滑片P从左端滑至右端时,测得电源的路端电压随电源中流过的电流变化图线如图乙所示,其中A、B两点是滑片P在变阻器的两个不同端点得到的.求:

@#@@#@

(1)电源的电动势和内阻.@#@

(2)定值电阻R2的阻值.@#@(3)滑动变阻器的最大阻值.@#@解析:

@#@

(1)将乙图中AB线延长,交U轴于20V处,交I轴于1.0A处,@#@所以电源的电动势为E=20V,内阻r=@#@=20Ω.@#@

(2)当P滑到R3的右端时,电路参数对应乙图中的B点,即U2=4V、I2=0.8A,@#@得R2=@#@=5Ω.@#@(3)当P滑到R3的左端时,由乙图知此时U外=16V,I总=0.2A,所以R外=@#@=80Ω.@#@因为R外=@#@+R2,所以滑动变阻器的最大阻值为:

@#@R3=300Ω.@#@答案:

@#@

(1)20V、20Ω 

(2)5Ω (3)300Ω@#@";i:

1;s:

21641:

"公益行活动方案@#@“公益行”活动方案@#@——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公益行”活动方案1@#@一、活动背景:

@#@@#@在中国农村有这样一个群体:

@#@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贡献,但是作为子女的他们却被留在了农村家里,一年难得跟父母见次面。

@#@同样在内地城市也有这么一批儿童,他们的父母双双在外奔波,生理和心理正在成长需要父疼母爱的他们集中起来就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根据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

@#@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

@#@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调查显示,由于父母均外出打工,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远远不能尽其作为监护人的义务。

@#@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

@#@主要表现在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

@#@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由此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前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

@#@“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爱,在对他们的管教上很容易出现“三多”和“三缺”问题:

@#@隔代监护多溺爱、寄养监护多偏爱、无人监护多失爱;@#@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辅导。

@#@“留守儿童”问题成了为基础教育和社会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以上分析尽管不尽全面,但是足以引起社会、家庭、学校的重视。

@#@就有这样一个组织走进了“留守儿童”这个弱势群体,她就是红十字会。

@#@“留守儿童”问题深深地牵动着红十字的心。

@#@红十字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以最易受损集体为服务对象,开展各种相关志愿活动。

@#@为了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红十字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派遣相关人员深入其中了解实际情况,调查这些孩子问题的存在以及策划解决问题的相关办法。

@#@红十字会从多方面入手,积极展开相关活动,尽努力帮助这些孩子。

@#@红十字会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以及当地红十字青少年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孩子们参观世园会、古城西安,让他们感受新时代的气息以及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开展儿童趣味运动会以及儿童才艺比赛活动,让孩子们体味童年的快乐,享受生活的美好;@#@到儿童们的家里送温暖,让他们体味爱的含义;@#@组织厨艺大赛,培养孩子们的动手能力等等相关活动。

@#@@#@二、活动目的:

@#@@#@1、关爱农村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农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3、为社会有爱心的人士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4、通过志愿活动,给贫困地区的孩子带去新知识、新的思想、新的理念,给他们送爱心,送关怀,从而对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

@#@@#@5、发扬红十字会的宗旨,从小培养孩子们的爱心,责任心,为他们将来做国家的合格接班人而打好结实的基础。

@#@@#@三、活动意义:

@#@@#@1、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很好举措。

@#@@#@2、是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祖国未来的特殊群体,必须特殊关爱。

@#@@#@四、期望效果:

@#@@#@在红十字会的统一组织下,倡导并组织青年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对留守儿童提供全面的志愿服务,使他们得到关爱,接受心理方面的辅导,学习上取得进步,心理上健康,行为上端正,成为一个独立,自强,自信的人。

@#@同时也给志愿者们一个锻炼自我的机会。

@#@向社会展示红十字会的宗旨、当代志愿者的风采,吸引更多的社会人士来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

@#@@#@五、活动优势分析:

@#@@#@1、从人力资源上分析:

@#@此活动由西安红十字会主办,招募社会上的青年志愿者及爱心人士参加,故人手充足,活动可行@#@2、从物力资源上分析:

@#@招募社会上的志愿者,经费不需要很多,赠与留守儿童们的礼品可以通过有能力的个人或者企业厂家爱心捐赠,物质的支出可接受的,活动可行。

@#@@#@3、从社会现状上分析:

@#@留守儿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上给予的关注越来越多,媒体的报道以及大众的参与将会使这次活动顺利达到预期目的,活动可行。

@#@@#@六、活动主题:

@#@@#@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心连心呵护祖国花朵@#@七、活动口号:

@#@@#@情寄留守,爱暖童心@#@八、主办单位:

@#@西安红十字会@#@承办单位:

@#@长安花公益联盟@#@支持媒体:

@#@西安晚报、华商报、安徽房产网、三秦都市报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西部网大秦网、172校园活动网、大学生精英论坛@#@九、活动宣传:

@#@@#@1、每次活动的策划都有关老师指导修改,形成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以的方式给相关部门,以便对活动提出相关建议,使我们的行动有实际意义。

@#@@#@2、在留守学校进行展板或者集会宣传,与当地学校校长做好联系工作。

@#@@#@3、尽可能的使用各种媒体形式,将我们的活动进行全面的宣传,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4、借助各种媒体的力量发布征集志愿者的信息,以吸纳更多有能力的爱心人士投身于关注留守儿童的活动中来。

@#@@#@十、活动前期准备:

@#@@#@1、与心理健康中心的相关专家取得联系,请老师就“留守儿童心理成长问题”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们进行活动前的指导。

@#@@#@2、志愿者们做好与座谈会相关的材料准备,对参加活动的留守儿童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3、每个志愿者分配一至两名留守儿童,负责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和心理成长。

@#@@#@十一、活动内容@#@“公益行”活动方案2@#@一、活动主题:

@#@金马之家百万爱心献老区@#@关键词:

@#@公益活动舆论宣传经营人心促销@#@活动目的:

@#@公益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义拍义卖营销活动@#@响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召和“青春家园建设”关爱行动,与共青团武汉市委、武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市农业局、武汉市文化局、武汉市卫生局、武汉晚报社、武汉市广播电视局、武汉晚报社、武汉爱心文化传播中心等单位联手,推出大型公益活动“金马之家百万爱心献老区”。

@#@@#@联合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共同举办,增强该活动的性、公益性、新闻性和可信度,这是企业组织公益活动的关键问题。

@#@@#@在即将到来的销售淡季,推出与金马之家经营项目和营销活动紧密相连的大型公益活动,寻找挖掘新闻点,吸引大众眼球,提升品牌形象,带动淡季的人流和销售,并为旺季销售做铺垫。

@#@@#@活动意义:

@#@@#@1、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义拍助学是一项大众关注度极高的公益活动,开展这次活动有几个好处,因为是公益活动,所以受众面较广,能快速推广品牌,且大众认知较快;@#@@#@2、舆论宣传导向和新闻炒作:

@#@作为公益活动本身就有一定的新闻价值,通过合理的炒作为金马之家营销活动造势,增强大众对金马之家这一品牌的记忆、认知和好感。

@#@@#@3、提升企业形象及实际销售额: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获得大众认知便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社会效应越好,越能带动公司业绩飞升。

@#@@#@4、符合公司的经营理念:

@#@肖凯旋总裁曾多次在公司的会议上提出过企业使命感,在我们以全方位的产品定位解决了消费者的家装痛苦同时,我们同样要在公众心中媒体眼中塑造一个公益形象,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树立员工的价值观,通过经营人心的宏伟工程,为企业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

(1)通过整合优势资源,有效开展品牌形象战略目标;@#@@#@

(2)义卖(义拍)活动能有效吸引客流到卖场,从而提升经济效益,公众对于公益事业的热情较高,通过长期的公益活动,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3)因公益事业是政府部门极为关注的一项长久性事业,本次活动又联合了多家政府职能部门,从而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工程;@#@@#@(4)事半功倍的营销推广效果:

@#@本次活动主题突出,题材鲜明,受大众及媒体、政府部门关注程度高;@#@且活动本身易于操作,炒作空间大;@#@又与商户互动,投入少,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品牌推广效果。

@#@@#@二、义卖(义拍)活动分析:

@#@@#@1.活动内容:

@#@@#@金马之家联合商户提供近百万价值的义卖产品,义卖款项作为爱心专款全部捐献革命老区的福利机构和弱势群体。

@#@@#@2.活动时间:

@#@2015年5月开始启动,至,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开展一系列爱心义卖义拍及捐赠活动。

@#@@#@3.义卖产品来源:

@#@@#@

(1)由金马之家商户赞助义拍义卖商品,尤其是卫浴、地板、磁砖、橱柜、电器、家具等全国知名品牌的厂家有较强的品牌推广意识,赞助投入产品的积极性高,同意以公益赞助为由头,做商业促销活动。

@#@@#@

(2)目前公司的武湖基地尚有一批库存家具、床上用品等,可以作为义卖商品。

@#@@#@(3)在近一年的时间里,组织8-10次公益性主题促销和若干次捐赠活动,估计每次需提供价值1-5万元的家具建材商品进行义卖,作为捐赠款项资助革命老区。

@#@@#@4.活动难度:

@#@这项活动需要部分厂商配合,提供义拍商品。

@#@但是参与此次活动能给商家带来多项有形的回报,因此,说服商家提供拍卖品是可行的。

@#@@#@5.活动启动时间:

@#@5月27日、28日,每日一次,每天拍卖时间约为2小时。

@#@@#@以后每月1-2个周末定点举行义拍义卖公益活动。

@#@@#@三、扶助对象@#@以湖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为主要扶助对象,可以深入到大别山老区如:

@#@红安、麻城、大悟、罗田、英山、黄陂、新洲等地,根据不同时段,组织品牌磁砖、地板、洁具、橱柜橱配等厂家参与,推出相关主题促销活动,例如可做如下主题活动:

@#@@#@1.7-8月,高考后推出资助老区高考状元@#@2.9月,九九重阳节,如到老将军故里,为老将军或者其后人亲属献爱心@#@3.10月,为革命老区的福利机构献爱心@#@五、媒体支持@#@1.《武汉晚报》扶助行动栏目@#@2.《武汉晨报》@#@3.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4.湖北广播电台@#@六、本次拍卖活动操作细则:

@#@@#@1.本次义拍活动为无底价义拍,即所有拍品0元起价,参与竞拍者自由叫价,最低喊价幅度为50元人民币。

@#@@#@2.本次拍卖会拍品由金马之家的商户提供,主要拍品有床、床垫、沙发、餐桌椅、沙发床等拍卖品。

@#@@#@3.本次拍卖会所得款项用于资助革命老区弱势群体。

@#@@#@4.本次拍卖会在金马之家建材家居门前广场举行。

@#@@#@5.本次拍卖为无底价拍卖,最终得主由工作人员带到收银台缴款;@#@@#@6.本次拍卖活动拟定于5月27-28日下午3点进行,提前展示拍卖品,由主持人现场详细介绍其品牌、功能等@#@7.拍卖师宣布拍卖开始,参与拍卖者开始出价。

@#@@#@8.每次叫价,拍卖师现场喊价3次,如没有人加价,拍卖师落锤,宣布成交。

@#@@#@9.工作人员现场将最后竞拍得主请上舞台,有电台、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

@#@@#@10.由产品厂商代表恭贺该消费者成为金马之家爱心大使。

@#@@#@“公益行”活动方案3@#@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扶危济困、互助进步的传统美德和奉献爱心、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帮助更多的寒门学子圆梦大学,结合_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困难职工家庭中2020年应届高考大学新生为重点资助对象,启动实施“扶贫扶智--_县2020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扶贫扶智助学圆梦@#@二、资助对象@#@1.“全国扶贫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户(下同)中2020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及以上并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不享受资助政策);@#@@#@2.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中2020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及以上并被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下同)。

@#@@#@三、资助标准@#@根据募集资金确定资助标准。

@#@@#@四、申请条件@#@1.家庭确实贫困,且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困难职工家庭中2020年应届高考录取的大学新生;@#@@#@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3.未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实际入学的大学新生。

@#@@#@五、申请程序@#@8月10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新生填写对应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到对应单位进行申请。

@#@@#@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1、个人申请。

@#@通过_县政府网_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扶贫扶智--_县2020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也可向所在学校资助中心或乡镇团委领取申请表。

@#@填写完整后,将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信息截图)、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四份材料各一式两份)交到所在乡镇团委,由乡镇团委统一收集上报,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到县扶贫办、县教体局加盖公章。

@#@@#@2、初审汇总。

@#@各乡镇团委统一收集汇总并填写《“扶贫扶智--_县2020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提交乡镇扶贫办初审公示后,将统计表及每名学生的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信息截图)、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交到团县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_@#@3、核查审定。

@#@经县教体局资助中心查询录取情况、核对学生身份信息,县扶贫办信息中心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情况后,确定拟资助对象,提交“扶贫扶智——_县2020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予以审定受资助人员名单。

@#@@#@4、资金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助学档案,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有关单位,采取银行转账集中发放的形式发放助学金。

@#@@#@

(二)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大学新生@#@向监护人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交资助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各单位将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帮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_。

@#@经县总工会审核公示后,提交“扶贫扶智——_县2020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领导小组予以审定受资助人员名单,由县总工会统一发放助学金。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7月5日—7月15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及各帮扶责任人要针对贫困学子家庭的实际困难,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展现他们自强不息的精神,报道他们渴望用知识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积极发动身边爱心企业、社会团体、杰出人士捐资助学,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传播“扶贫扶智”活动的思想理念,引起社会共鸣。

@#@@#@

(二)组织实施(7月15日—8月15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

@#@县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和典型事迹及人物的报道。

@#@县委统战部统筹活动的开展,整合各部门助学资金,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筹集善款。

@#@县工商联负责积极动员爱心企业及个人踊跃捐助善款,做好捐赠资金的管理、拨付等工作。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单位积极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资助学,组织受助学子与资助方座谈、爱心企业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组织开展假期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丰富圆梦助学内容。

@#@县扶贫办负责审核学生家庭建档立卡情况。

@#@县教体局负责受助学生入学情况及相关信息审核。

@#@_高中、_一中等高中要广泛宣川,建立受助学生信息库,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做好本校受助学生助学金及时全额发放,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等。

@#@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协同各单位负责筹备相关节目,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学生录取情况及时、准确、快速地核定资助对象的相关信息,建立受助学生档案。

@#@@#@(三)总结深化(8月15日—8月31日)@#@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表彰爱心企业(个人),帮助受助学生表达圆梦心情、讲述感恩心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潢高、一中等高中以“六个一”(附件4)为载体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长期关注受助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受助学生坚定信念、懂得感恩。

@#@@#@七、活动要求@#@

(一)统一活动,务求实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行动,统一主题,统一口号,统一步调,确保“扶贫扶智——_县2020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发挥主要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微信群、微博、网站、报纸、电视等载体,大容量、高密度地开展“扶贫扶智——_县2020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主题宣传活动,解读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凝聚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爱,有效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协助解决贫困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发掘典型,展现形象。

@#@充分挖掘家贫志坚的优秀学生典型,以寻访励志故事为主,真实反映当代贫困大学生的生活状态,通过捐资助学、捐岗助学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争取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支持。

@#@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和事迹、助学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树立助人自助的公益理念,倡导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

@#@@#@(四)明确职责,严明纪律。

@#@各乡镇要及时广泛宣传,各帮扶责任人要积极协助申报,确保不漏一人,上报信息必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8月10日之后一般不再受理助学申请。

@#@各有关单位务必保证受助方信息真实,数据准确,不泄露个人信息。

@#@募集的捐款均通过_县企业扶贫协会进入全县统一的助学平台,要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爱心善款专款专用、捐资工作公开透明、资金拨付安全快捷。

@#@@#@(五)爱心互动,回馈社会。

@#@受助学生要客观正视目前存在的困难,自觉树立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同社会各界一同树立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的信心,用优异的表现回馈社会关切。

@#@@#@“公益行”活动方案4@#@一、指导思想@#@为在我校师生中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树立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新观念,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构建和谐教育,进我校研究决定,结合今年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在我校师生中开展扶残助学募捐活动。

@#@@#@二、活动主题@#@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三、组织领导@#@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对象@#@全校师生@#@五、活动时间@#@5月4日——5月13日@#@六、活动安排@#@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

@#@(5月4日)@#@2、学校在醒目处挂出宣传横幅,并利用晨会时间宣读扶残助学倡议书。

@#@(5月5日)@#@3、各班办一期以“节省一天零花钱,资助残疾小伙伴”为主题的黑板报。

@#@(5月6日——5月7日)@#@4、各班组织募捐。

@#@(5月10日——5月12日)@#@5、各班召开募捐主题班会。

@#@(5月12日)@#@6、学校举行募捐仪式,然后对本次募捐活动进行小结,表扬在本次募捐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5月13日)@#@“公益行”活动方案@#@";i:

2;s:

24535:

"目录@#@摘要 0@#@一、夫妻财产分割的范围和方式 1@#@1.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1.2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2@#@1.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 3@#@二、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3@#@2.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3@#@2.2坚持照顾老人、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2.3照顾有生活困难一方的原则 4@#@2.4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4@#@2.5坚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2.6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5@#@三、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的几点问题 5@#@3.1夫妻离婚前奏的财产认定和分割 5@#@3.2对存在贬值或升值财产的认定和分割 6@#@3.3对于无形财产的认定和分割 6@#@3.4关于夫妻债务的划分 7@#@3.5关于夫妻住房的划分 8@#@四、结论 8@#@文献:

@#@ 9@#@论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摘要@#@离婚是配偶在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原有的财产关系。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制度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多,财产的数量较过去也有了很大增长,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倍受关注,已经成为婚姻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多、问题最多的部分,是离婚案件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

@#@虽然我国在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新《婚姻法》中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范围,并于2001年12月27日和2004年4月1日施行了两个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夫妻财产分割作出了一系列详尽的规定,但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仍然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本文将结合新《婚姻法》和两个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分割的范围、方式和原则、夫妻财产分割中的问题进行阐述,同时提出了一些粗浅的见解,期望对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发展有所帮助。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范围和方式@#@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根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作为我国婚姻立法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它始终受到包括立法、司法及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1]195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确定的夫妻财产为一般的共同共有制,就是说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1980年的婚姻法则对此作了重大调整,根据本法第十三条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1980年婚姻法确定的是婚后所得共有制与约定财产制并行的夫妻财产制度。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这一夫妻财产制度在调整婚姻家庭财产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日趋多元化,原有夫妻财产制度的不足之处渐渐显露出来。

@#@为此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婚姻法修订案及同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对夫妻财产再次做出了修改和完善。

@#@[2]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从而形成了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结构,在结构上弥补了我国婚姻立法中仅有共同财产而无个人财产的不足。

@#@@#@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第一步:

@#@@#@1.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近几年离婚率呈直线上升趋势,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引起了严重的分歧。

@#@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担心以后的婚姻出现问题,而在婚前就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我们不能否认这种做法,但是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这样的做法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夫妻双方的感情,也为日后的感情破裂埋下了“苦果”。

@#@但这种做法也确实可以避免日后夫妻离婚过程中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的争议。

@#@但如果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婚姻一旦出现问题,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如果分割。

@#@只有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才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中对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进一步阐述为“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对于“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解释进一步阐述为: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此外,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财产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本法规定的第十八条财产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本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据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前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2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进一步补充规定: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1.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1.3.1协议分割@#@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重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

@#@@#@1.3.2判决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存有争议,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4]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2.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个家庭中,夫妻双方或因为学历经验,或因为社会地位等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收入不同,无论是男方收入高于女方,还是女方收入高于男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双方享有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所有权,绝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2坚持照顾老人、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及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

@#@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在财产分割上要从适当地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出发,从而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妇女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儿童的健康成长。

@#@父母的离异,对于孩子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特别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均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婚姻法》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便满足照顾子女的最基本需求,从根本上体现了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

@#@@#@2.3照顾有生活困难一方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有困难,另一方条件较好,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本着照顾有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多划分一些财产,从而保证有生活困难一方的最基本生活条件和需求。

@#@@#@2.4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分割夫妻财产时,应当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根据《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

@#@对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和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对未分得上述财产的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生活必需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5坚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由于有第三者介入、喜新厌旧或重婚行为,因生育女孩而制造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的行为,对配偶有打骂、令对方不堪同居的虐待或恶意遗弃等行为导致离婚,这种因一方有过错而引起的离婚案件,一定要坚持照顾无过错一方利益的原则,适当多分给其一些财产。

@#@但同时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坚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并不是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给其财产,即使是有过错的人,我们也要考虑到允许其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2.6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五十五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并且在夫妻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也不能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也不得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损害他人的利益,给他人造成重大伤害。

@#@[3]@#@三、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的几点问题@#@尽管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分割,缓解和解决因婚姻破裂所带来的家庭和社会矛盾。

@#@但以下几个在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商榷和注意的:

@#@@#@3.1夫妻离婚前奏的财产认定和分割@#@在夫妻感情日益破裂之际,且在离婚之前,大多数夫妻都会选择分居的方式。

@#@而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又都在继续创造财富,这些财富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来讲理应属于共有财产,但是这种划分存在这不恰当之处。

@#@理由有三个方面:

@#@@#@3.1.1离婚夫妻往往是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婚期关系就恶化了,因而处于分居阶段,夫妻生活已经中断,夫妻双方实际上只是夫妻身份的外壳却无彼此的协助和合作关系,尽管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夫妻之间有同居的义务,但夫妻之间缺乏了同居生活这一前提,婚姻已经名存实亡。

@#@[6]@#@3.1.2夫妻在分居期间生产和工作的所得处于分离的状态,实际所得难以被对方所知晓,要将这些财产进行分割恐非易事。

@#@@#@3.1.3在夫妻分居期间,如果一方在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希望过分依赖对方而不自食其力,分割财产时仍然可以分取对方的劳动所得,实质上是鼓励了那些不劳而获的人,这种也是不可取的。

@#@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将分居所得财产都纳入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由夫妻共同行使财产权。

@#@这与民法物权的取得原理是相矛盾的。

@#@同时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同等的。

@#@所以应该在婚姻法中规定: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或其他原因分居达到一定时间后,在分居期间的夫妻双方个人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应划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3.2对存在贬值或升值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我们知道,有些财产存在贬值或升值的现象,夫妻财产也不例外,那么财产贬值由谁来承担,升值又由谁来拥有呢?

@#@众所周知,股票、股份等都存在贬值或升值的风险,其价值是不确定的。

@#@对于这些财富进行分割,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__我们在分割的时候,只能依据当时的市价进行分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要么保值,要么贬值,要么升值。

@#@例如一对夫妻,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对于股票这一共同财产依据当时的市价进行分割,但过了不长时间,各自拥有的股票的价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一夜暴富,一个一贫如洗,这样的话我们就违背了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坚持公平性的原则;@#@如果我们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求把夫妻双方持有的股票、股份等财产兑换为现金进行分割,又违背了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这个时候我们又当如何处理呢?

@#@@#@3.3对于无形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无形财产是人类脑力劳动创造的非物质财富,没有形体,不占空间。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无形财产已经日益并且成为最重要的财产。

@#@1980年婚姻法未对无形财产作出规定,2001年婚姻法第十七条第3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一规定虽然解决了知识产权中有关财产权部分的问题,但对知识产权还未曾实现的经济利益,即所谓的财产期待权,却未作具体的规定。

@#@[7]家庭无形财产在表现形式上是抽象的,但知识产权在当前及今后的社会生活中本身的经济价值却是巨大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部分用于支持夫妻一方获得良好的发展:

@#@学得某种技术,掌握某种技能,获得了某种资格,[8]虽然共同财产表面看是不可逆转地消耗了,实质上是为创造更大价值打下了基础,夫妻一方的这种人力资本一旦形成,即获得了潜在的收益能力,这是一种巨大的无形资本,与那些有形的财产相比更具有价值性,足以使一方在今后享有高额的利益。

@#@但此时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离婚,对于这种无形的财产又能如何划分,即使把剩余的共同财产全部分给为婚姻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方,婚姻法仍无法公平的照顾双方的利益。

@#@哪怕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法官都无法予以判决,实际上无论怎么判决最终受益的始终是获得“知识”的人。

@#@很显然,这是夫妻双方由有形共同财产转化为无形的共同财产。

@#@我们不能否认在无形财产形成的过程中,包含着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逃避一方为了另一方的知识产权做出的巨大牺牲,如在家务承担方面,子女教育,照顾老人等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项知识产权的取得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凝聚着夫妻双方的劳动结晶,故此,承认无形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承认无形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仅是民法公平原则在婚姻法领域里的具体体现,同时使得配偶一方的价值得到法律的承认和社会的认可,可以更好地体现我国保护弱者的权利。

@#@我们期望婚姻法在对夫妻无形财产的分割上能有更规范具体的司法解释,使获得利益的一方对付出牺牲的一方给予经济帮助或者补偿,以充分照顾为获得无形财产而付出巨大牺牲一方的合法利益。

@#@@#@3.4关于夫妻债务的划分@#@关于债务的划分,不仅涉及夫妻双方,更多的是要涉及与夫妻双方或者是一方有债务关系的第三人的利益。

@#@正确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直接决定了承担债务主体的多少,以及作为债务担保的范围,对债权人的影响是很大的。

@#@我们说对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2001年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债务范围作出了规定,避免了婚姻法修改以前在处理夫妻个人债务时出现的夫债妻还或妻债夫还的尴尬,但对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却未明确规定,这为夫妻隐匿、转移共同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

@#@[9]婚姻法,应该对夫妻债务问题做好进一步明确的划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应该在司法解释中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因为一方实施违法行为所缺欠的债务;@#@致使他人损害的侵权债务;@#@赌博、吸毒所欠下的债务;@#@在结婚前一方因自身原因欠下的债务;@#@在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无关所欠下的债务;@#@一方未经过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经营某种商业活动,其收入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如果商业活动负债等都应该视为夫妻一方个人的债务,而不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10]@#@3.5关于夫妻住房的划分@#@居住条件是自然人生存的基础,住房又是一项最重要的生活资料,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如果一个家庭拥有两套以上的房屋的话,在处理房产分割的时候还比较容易处理,但对于大多数家庭而言,只拥有一套住房。

@#@一旦离婚,两个人共居一室,那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生活必然存在着许多不便之处。

@#@如果将房产判决给一方,那么另一方又如果生活?

@#@我们知道,房产价值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升值的空间比较大,如果在离婚时,把房产判给__一方,而另一方得到的是补偿,这种划分有失公平不说,往往都会出现那种“要房不要钱”的夫妻争夺场面。

@#@而且在实践过程中,出现得到房屋的一方付不出补偿款的现象也是非常普遍的,那样对于得不到房子又得不到补偿的一方是非常不公平的。

@#@最终的“一无所有”只会导致新的纠纷出现,在负担离婚判决之后,又要在争取自身合法保障申请时所要承担的财力、经历该如果处理?

@#@同时,这也使无房可居的一方成为生活困难的群体,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住房问题是很难得到解决的。

@#@建议婚姻法在分割夫妻住房时能更多的考虑夫妻双方的利益,或是对困难一方能提供暂居条件,当然时间是有一定规定的,使之平均化、公平化,从而促进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

@#@[11]@#@四、结论@#@随着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财产的种类、数量增长也随之加快,正确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建立规范的夫妻财产制度来确认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不仅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影响子女的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对于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我们既要严格依法处理,又要考虑情理和社会效果,力求实现法律所要求的公平公正,从而有效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弱者一方的利益,缓解或解决因婚姻破裂所带来的家庭和社会矛盾,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在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期望立法机关能更加重视夫妻财产的分割制度,深入研究,多出成果,使我国的婚姻财产立法更加完善、更加健全,符合当事人的需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婚姻更加美好,让家庭更加稳定,让社会更加丰富多彩。

@#@@#@文献:

@#@@#@[1]陈秀文.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前沿,2007年第2期:

@#@115.@#@[2]杨大文.新婚姻法释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43.@#@[3]吴杨婷.论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年第25卷第4期:

@#@97.@#@[4]梁书文.婚姻法及相关规定条文新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版:

@#@154.@#@[5]佘松华.对新《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几点疑义.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校,2002年11月第15卷第6期:

@#@33.@#@[6]杨大文.婚姻家庭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8.@#@[7]金峰.浅谈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法制与经济,2008年第1期:

@#@128.@#@[8]刘萍.论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3月第20卷第1期:

@#@35.@#@[9]武莎莎,王彦伟.关于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立法思考.科教文汇,2008年3月上旬刊:

@#@124.@#@[10]雷杰峰.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6期:

@#@17.@#@[11]涂永顺,曾志初.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中的疑问探析.杭州律师在线,@#@9@#@";i:

3;s:

755: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事项: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开封百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作为我方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法律事宜。

@#@@#@代理权限:

@#@有权代为申报债权,提交申报资料,变更或放弃所申报的债权,代为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回答询问;@#@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其他会议,代为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代为履行义务;@#@代为提交或者签收与本案相关法律文书,代领债权款项。

@#@@#@除委托人书面撤销外,代理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破产程序终结时止。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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