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解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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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风机额定风量为3720~13650m3/min,额定风压为140~370mmH2O。
二.矿井火灾情况分析
矿井可能发生火灾的原因:
1.由内因火灾引起。
例如:
如果110203综采工作面回撤期间防灭火措施执行不严、110204综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防灭火措施执行不严,都可能会造成采空区内煤炭自燃;
各采掘工作面正常掘进及回采期间,已经封闭的各联络巷如果封闭效果不好,也会遗留发火隐患造成煤炭自燃。
2.外因火灾引起。
地面场地、爆破材料库等管理不善发生火灾;
井下皮带摩擦起火;
违规使用电、氧焊引发火灾;
机电硐室管理不善引发火灾;
电气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违规爆破引发火灾等。
三.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
1.各掘进巷道及可能发火地点,每班必须检查2次一氧化碳浓度,出现异常地点可进行人工采样或设置束管采样头采样进行气相色谱分析判断。
2.综采工作面必须保证灌浆系统及注氮系统完善可靠。
井下设置的消防管道系统,要保持完好。
在运输转载点,机电硐室设置消防栓,并存放足量的消防器材。
3.各工作面浮煤和井下各转载点的煤尘必须班班清扫干净,减少自燃煤源。
4.总工程师定期召开防灭火专题会议,经常研究、讨论防灭火对策,分析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通风科要制定专门的防止自燃发火的措施,通风队严格按照制定的措施落实到现场。
5.各工作面采用向采空区开放式预防性注氮,上、下隅角设置挡风帘,清理工作面浮煤等针对性措施防止自然发火。
各综采工作面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煤炭自燃:
(一)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和风量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①严格风门设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好风门设施的专管、兼管和群管制度。
②强化风量管理。
全矿范围内的风量测定每旬至少进行一次,综采工作面至少每三天全面测定一次,工作面防火工作异常时要坚持日测日报。
工作面风量配备要严格把握,在满足“规程”规定和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尽量缩减工作面配风量,杜绝无计划盲目加大配风量现象。
2.高质量地及时封闭已采区:
①连通工作面及上、下两巷的各类联络巷道在工作面推进后要立即封闭。
②工作面开采结束,回撤后五天之内必须对停采线两道实行永久封闭。
③严禁以临时密闭代替永久密闭,每处封闭密闭数量不少于2道,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3.通风队要加强采空区地表裂隙充填管理工作。
每周由通风队对地面塌陷区进行详细检查,及时组织人员对塌陷区裂隙进行充填,消除地表漏风,并认真作好记录。
4.合理配置工作面风量,减少采空区漏风。
通风设施的位置选择合理,防止出现漏风。
(二)注氮防灭火管理
1.在综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建立完善的注氮系统。
2.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阶段,在采煤工作面下隅角采空区内每隔100m、70m、40m预埋一趟管路,以便对采空区采取预防性注氮措施。
在综采工作面进入正常回采阶段后,对采空区可进行预防性持续注氮,确保采空区内CO浓度降低,无自燃发火隐患。
3.加强对主要漏风通道封堵和管理,以减少氮气泄漏。
如注氮前对采空区上、下隅角挂风帐、充填沙袋,对地表裂缝进行充填等堵漏风,对与采空区连的旧巷进行封堵,从而充分发挥氮气的防灭火作用。
4.制氮装置必须始终保持完好,能够作到随时可以注氮。
每次开机注氮时间不得小于5个小时,具体注氮时间以消除以上自然征兆为标准,并且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稳定在0.001%以下。
(三)灌浆防灭火管理
1.在综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建立完善的灌浆系统。
2.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阶段,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内每隔100m、70m、40m预埋一趟管路,以便对采空区采取预防性注氮措施。
3.在综采工作面进入正常回采阶段后,根据工作面上隅角及采空区内CO气体浓度变化情况决定是否再进行黄泥灌浆措施来预防自燃发火。
(四)监测预报管理
主要根据安全监测、束管监测、人工检测及人工采样分析四种方式对矿井工作面自燃发火进行全方位监测,彻底杜绝自燃发火。
1.综采工作面正常情况下,通风队至少每班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各测点进行一次观测,每周至少人工采样一次送地面进行气相色谱分析。
若出现异常,则至少每班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各测点检测二次,且每天至少人工采样一次送地面进行气相色谱分析。
2.通风队要充分利用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准确监测井下各地点的温度、瓦斯及CO浓度,严格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做到超前预防,防火于未然。
井下采掘工作面、封闭的采空区等有自燃发火危险的地点,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取样分析,做好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发现有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采取措施。
对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中心安排专人用标气定期调校,保证监测准确。
对井下监测线路、接头等加强巡查和维护,保证系统完好。
3.加大布点密度,提高预测预报精度,火区、火点及影响区域、高温隐患点、综放工作面都要设置监测点,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随时变更取样点次,重点防火地点要采取定点、定时、定人和定仪器取气样,严把气样采集质量关。
4.通风科做好防灭火监测预报工作,每周要对全矿的防灭火监测情况实行阶段性分析预报,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防灭火工作的现场实施。
四、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一)井口防火管理
1.加强各井口管理,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携带可燃易燃物品及点火品下井。
2.各井口、井口房附近20m范围严禁使用明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
3.地面井口机房、库房、工房等要害部位必须有完善的防火制度和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必须配备消防材料及兼职消防人员。
(二)机电硐室防火管理
1.永久性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构筑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机电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风。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引出的电缆与套管必须严密封堵,并剥除麻皮
4.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必须立即处理。
5.机电硐室应设在新鲜风流中。
6.加强机电管理,消灭电器设备失爆、以免诱发火灾。
7.井下机电硐室严禁存放油类、棉砂等可燃物品,严禁使用非阻燃的电缆,杜绝电缆干包头、明接头等。
8.各种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三)放炮管理
1.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块、煤粉、炮药纸等易燃物代替炮泥,同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加强放炮管理,消灭火药残爆,以免诱发火灾。
3.井下不准使用黑色火药,因为黑色火药爆炸后火焰存在时间长,有使瓦斯引燃或引爆的危险,井下只准使用矿用安全炸药。
(四)爆破材料库防火管理
1.我矿爆破材料库设置在地面上,井下没有爆破材料库。
2.炸药库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材料及兼职消防人员,消防器材齐全,灭火器完好,定期检查,加足药粉。
3.严禁携带矿灯人员进入库房内(含库管员),需用矿灯照明时,必须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4.炸药库内及附近禁止烟火等一切明火,禁止存在高温物体。
(五)皮带顺槽防火管理
1.皮带巷消防管路直径不得小于50mm,每隔50m设置不小于Φ25mm的三通阀门,阀门上准备好25m长的消防软管,三通阀门手柄齐全,灵活可靠。
2.皮带机头、机尾以及溜子机头、机尾的存煤必须及时清扫,防止摩擦引起火灾。
3.皮带沿线各处消防器材齐全,灭火器完好,定期检查,加足药粉。
4.皮带运输机“六大保护”要确保齐全完善,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5.与皮带巷联通的巷道所建风门必须具备阻燃性能
(六)施焊管理
1.井下不得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特殊情况下使用时,应严格执行矿有关规定。
2.在井下施焊时,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审作业票。
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
3、现场施焊过程中,必须有瓦检员及安检员陪同作业。
瓦检员做好施焊过程中的气体检查,发现瓦斯气体有超限趋势前要立即停止施焊作业。
4、施焊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焊措施,有一项不符合措施要求,瓦检员及安检员有权利制止施焊作业。
5.施焊结束后,现场作业人员要按照措施要求对施焊地点进行处理,用水、砂子进行降温、灭温,待施焊地点无任何异常情况下,方可撤离。
(七)静电防治管理
1.静电危害最严重的可引起可燃物的起火和爆炸,是不可忽视的重大隐患。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不允许穿尼龙化纤织品工作衣,从自身消除静电。
3.将带电的设备用导线接地,不仅不会产生静电荷的积聚,而且还能对带电体起到屏蔽作用,以防止静电感应。
4.为防止设备与设备之间、设备与管道之间产生电位差,在其连接处,特别是在静电放电可引起燃烧的部位,用金属导体连接在一起,以消除电位差,达到安全的目的。
5.减少摩擦的部位和强度也是减少和印制静电产生的有效办法。
如在传动装置中,直接用轴传动,以减少或避免因平面皮带摩擦面积和强度过大产生过多静电。
6.定期清除巷道、设备上的煤尘及粉尘,加强通风等措施,以降低静电产生的概率。
(八)其他外因防火管理
1.井下用电、机械摩擦、金属撞击等环节容易诱发火灾,必须在各个环节中按照《煤矿规程》及机电操作要求,做好预防。
2.井下用电作业时,必须预防电气引火。
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
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3.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4.在容易产生金属撞击的地点必须设置能缓和撞击的材料,对不能避免的金属撞击,应保证附近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程要求,不会诱发灾害。
签审表
清水营煤矿2012年度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编制:
年月日
通风科:
调度室:
年月日
安全管理科:
年月日
通风副总:
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清水营煤矿
2012年度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编制单位:
通风科
日期: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