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施工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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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作模板的地坪、底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
6、模板系统必须保证结构和构件各部分的形状、尺寸及其空间位置准确。
7、模板的表面必须平整、光滑,脱模剂必须涂刷均匀严禁漏涂。
8、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表1
部位
控制要点
处罚措施
模板安装
1
模板表面应光滑、平整,旧模板应打磨、刷油后方可进行安装。
20元/处
2
模板安装完成后整齐、顺直、不得有弯曲,错台,并满足结构净空和尺寸要求。
50元/处
3
模板应尽量减少拼缝,可用木条或木板封堵。
4
脱模剂涂刷应均匀,严禁有漏刷。
5
模板在关模前,将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积水。
6
模板安装前,仔细核对孔洞、预埋件等。
不得遗漏。
预埋件、孔洞符合图纸尺寸要求。
100元/处
10、模板拆除
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检验方法为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模板拆除时不得损坏结构尺寸,并保证结构边角和棱角部位。
过早拆除模板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2)模板拆除应一次到位,不得遗留边角部位模板。
如发现有模板没有拆除部位将处以20元/处罚款。
二、钢筋工程
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等外观质量问题。
3、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
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5、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6、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7、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8、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要求配置箍筋。
9、钢筋绑扎搭接应用同标号砂浆块或塑料卡支垫,支垫间距为1m左右,并按行列式摆放,垫块或塑料卡与钢筋应固定牢固。
10、连接套筒及锁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观质量:
螺纹牙型应饱满,连接套筒表面不得有裂纹,表面及内螺纹不得有严重的锈蚀及其他肉眼可见的缺陷。
(2)内螺纹尺寸的检验:
用专用的螺纹塞规检验,其塞通规应能顺利旋入,塞止规旋入长度不得超过3P。
(3)连接套筒装箱前套筒应有保护端盖,套筒内不得混入杂物。
11、丝头质量不符合下面规定之一的,
丝头表面不得有影响接头性能的损坏及锈蚀。
(2)外形质量:
丝头有效螺纹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规定;
(3)丝头尺寸的检验:
用专用的螺纹环规检验,其环通规应能顺利地旋入,环止规旋入长度不得超过3P。
(4)丝头加工完毕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带上丝头保护帽或拧上连接套筒,防止装卸钢筋时损坏丝头,丝头保护帽应用透明胶带固定好,预留套筒安装完成后,应将套筒内用棉纱填充,防止进入混凝土损坏套筒。
12、
钢筋连接完毕后,标准型接头连接套筒外应有外露有效螺纹,且连接套筒单边外露有效螺纹不得超过2P,其他连接形式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钢筋工程控制项目
控制项目
钢筋加工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油污、不得有外观质量缺陷
20元∕处
钢筋加工尺寸符合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
钢筋存放应用方木垫起来,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注意钢筋成品保护
钢筋丝头长度、扣数符合规范要求
钢筋连接
钢筋绑扎或者焊接,外观整齐、规范
钢筋接驳器符连接外露不得超过2-3扣
钢筋安装
钢筋型号、位置、尺寸正确
主筋、箍筋间距、位置正确。
外观整齐,美观
钢筋骨架、钢筋网尺寸正确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同一断面钢筋接头百分率不大于50%
梁、板的钢筋接头宜设计在结构受力最小处,一般设计跨度的1/4∽1/3处
100元/次
预留丝头、接驳器带保护帽或者填充棉纱
钢筋保护层符合图纸要求
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正确,不得遗漏
三、混凝土工程
工区在浇筑混凝土前,应仔细核对混凝土浇筑量,在浇筑至倒数第2车时,控制混凝土量,不得盲目要混凝土,严格控制混凝土用量否则将对工区进行严厉处罚。
1、在浇筑过程中,应有效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密实性和整体性。
2、不同配合比或不同强度等级泵送混凝土在同一时间段交替浇筑时,输送管道中的混凝土不得混入其它不同配合比或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
3、当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大于3.0m时,应采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等辅助设备。
不符合此条规定,扣除50元∕处。
4、结构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高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
不符合此条规定,扣除30元∕处。
5、混凝土振捣宜采用机械振捣。
当施工无特殊振捣要求时,可采用振捣棒进行振捣,不符合此条规定,扣除20元∕处。
6、混凝土施工可采用浇水、潮湿覆盖、喷涂养护剂、冬季蓄热养护等方法进行养护;
选择的养护方法应满足施工养护方案或生产养护制度的要求。
不符合此条规定,扣除20元∕处。
7、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时,混凝土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膜内有凝结水;
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通过试验检验养护剂的保湿效果。
8、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地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符合下面规定之一的,扣除20元∕处。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9、对于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日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采用浇水自然养护方法。
②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5MPa。
③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方可拆除,或在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不大于20℃时拆模,拆模后的混凝土亦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④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时,方可撤除养护措施。
10、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下面规定之一的,扣除50元∕处。
1)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
2)无合理安排浇筑混凝土停歇时间而出现施工缝;
3)不留施工缝又无缓凝措施;
4)施工缝位置不合规范规定;
11、采用商品混凝土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下面规定之一的,扣除20元∕处。
1)无商品混凝土通知单,混凝土小票、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未验证;
2)现场不做坍落度检验,或无检验记录;
3)出罐时间过长,混凝土已初凝,现场随意加水;
4)混凝土不合要求时,不立即交涉、采取措施或退回;
5)现场不留试块;
6)泵送管内被清洗的混凝土也用于工程(应废弃);
7)冬施中机具及泵送管路保温不好造成混凝土入模温度不符合要求。
8)控制混凝土到场时间,保证混凝土的和易性,对塌落度不满足要求的混凝土严禁入模。
1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混凝土拆模后,不得进行抹面,做到外美内实,现浇结构存在外观质量缺陷的:
不符合下面规定之一的,严重缺陷,扣除100元∕处;
一般缺陷,扣除50元∕处。
(1)露筋:
严重缺陷: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一般缺陷: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2)蜂窝: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3)孔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4)夹渣: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5)疏松: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6)裂缝: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7)麻面: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8)起砂:
其他砼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9)外表缺陷: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砼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砼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