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837064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行政诉讼辅导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Word下载.docx

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当事人可以立即提起行政诉讼。

  E由于不属于起诉人的原因超过起诉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起诉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起诉的程序条件:

  1、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途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在选择复议后,对复议不服仍可以再起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

同时受理的由当事人选择。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当事人有权选择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但是一旦当事人选择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局决定,当事人将因选择复议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

对终局行政行为,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

  3、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受理的概念】

  受理是指人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审查,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职权行为。

  【对起诉的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是起诉的一般条件,时间条件和程序条件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还要查明下列情况:

1、被告人是否重复起诉。

重复起诉的情形一是起诉人已经撤诉或者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但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

二是起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起诉人又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重复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诉讼的标的是否为生效裁判效力所羁束。

即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已经再其他生效的行政判决中被确认,如果被确认,当事人再对此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3、起诉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

行政诉讼起诉书应以书面形式,起诉状应载明起诉人、被告的有关情况,诉讼请求、起诉事由等内容。

  【审查结果】

  一、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

  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

  三、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限期补正;

起诉人补正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四、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

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受诉人民法院自受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行政诉讼辅导:

重点法条一般地域管辖习题

  重点法条5一般地域管辖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链接】

  《行诉解释》

  第六条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第七条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第十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lO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配套练习】

  1.下列选项中哪些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的

  B.经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C.经复议,复议机关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

  D.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

  【答案】ACD

  【解析】B排除。

复议维持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为被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2.李某和王某是一对夫妻,住于某市A区,两人婚后生有一女,因一心想要一男孩,遂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二胎的准生证。

但时隔不久被发现,A区政府对两人处以50000元罚款。

两人对此处罚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政府申请复议。

市政府审查后作出罚款40000元的复议决定。

两人仍不服,准备向法院起诉。

以下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AB

  【解析】基层法院无不适宜审理的情形,不应由中院审理。

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练习题级别管辖

  重点法条4级别管辖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三瞧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二条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决定自己审理;

  (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目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决定自己审理。

  第四条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

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决定自己审理;

  (三)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自己审理,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以下关于级别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

  A.我国的级别管辖以基层法院管辖为原则

  B.因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有扩大之势,因而我国的级别管辖是以中级法院管辖为原则

  C.由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依法应该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D.对国务院所作的撤销某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答案】A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14条的规定,AC两项正确,B项没有法律依据;

对国务院的复议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所以D项错误。

  2.香港居民陈某在内地经商期间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某市公安局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陈某不服,向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

陈某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中级法院的以下哪种决定是正确的?

  A.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由本院受理

  B.案件为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案件,应由本院受理

  C.指定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根据《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某市公安局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必须是重大的才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并不是指定管辖。

  3.某有限公司因不服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决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以下哪种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本案?

  A.某有限公司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直接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B.某有限公司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C.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决定

  D.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C

  【解析】《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9条。

  4.某省甲市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

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

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

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个月未得到南区人民法院答复。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C.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书面告知郭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D

  【解析】本案中有关管辖的法院是南区人民法院,但郭某提起行政诉讼后,该法院没有答复。

根据《行诉解释》第32条第3款的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因此答案为AB.C项没有法律依据,故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D项正确。

  5.关于行政诉讼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

  C.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自己审理,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当事人对指定管辖裁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解析】根据《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第4条的规定,B项正确。

根据第5条的规定,C项正确。

根据第7条的规定,D项错误。

行政诉讼重点法条练习题受案范围的排除

  重点法条3受案范围的排除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

(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第三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

(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1.下列选项哪些属于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A.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B.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行为

  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免职决定

  D.即时强制。

  【答案】BC

  【解析】A受理。

法规规定不对,必为法律规定。

  B不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C不受理。

属行政机关内部行为。

  D受理。

即时强制,属强制措施。

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2.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某国家元首来华访问,外交照会后由外交部

  工作人员陪同到八达岭长城参观,沿途八达岭高速公路戒严2小时,某快运公司因此耽误业务,造成经

  济损失2万余元

  

(2)某市是重要的苹果生产基地,林业局为规范秋季收购,公布参考价格,但由于市场预测出现较大误差导致定价偏低,消息闭塞的果农们因此遭受了一定损失

  (3)某县人民政府就本县两个重要国有企业的合并问题制定了一份规划,同时出台了一个红头文件,但该文件规定的某些合并条件使其中某个企业的合同相对人遭受了重大的利益损失

  (4)某市纪检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市财政局综合处李某在某中学改建过程中未实行公开招标,“暗箱操作”,在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遂给予李某留职查看的行政处分

  (5)某市老中医李某为自己发明的治疗腰腿疼病的特效跌打丸申请“李氏”的商标,被驳回申请,后李某申请复审,同样被裁定驳回申请

  A.

(1)(3)(5)

  B.

(1)

(2)(3)

  C.(3)(5)

  D.

(2)(4)(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可知:

  

(1)属于外交行为。

  

(2)中林业局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行为,而行政指导是一种非职权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没有强制力,所以行政主体不应当就行政指导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中县政府的行为看似是不能起诉的抽象行政行为,但是鉴于该文件在适用效力上的一次性,只针对特定的事件和对象,所以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经由行政诉讼予以救济。

  (4)中纪检委的行为是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5)中的商标复审被驳回申请,可以提起诉讼。

  3.以下行为中关于不可诉的国家行为的组合正确的是:

  ①国务院宣布某市进入戒严状态

  ②军事演习

  ③宣布总动员的行为

  ④与别国签订国际条约的行为

  ⑤强制公民服兵役的行为

  A.①②③

  B.②③⑤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⑤

  【解析】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委、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戒严状态和总动员等行为。

因此,题中①②③④均是国家行为,而⑤只是一般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重点法条1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1.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A.合法性

  B.合理性

  C.合法性与合理性

  D.适当性

  【答案】A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原则。

它规定了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权力范围,明确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

法院在审查的过程中不应超越这一标准。

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在法定的例外情形下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4条。

  2.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具体内容应如何理解?

  A.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

  B.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C.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合法

  D.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

  E.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的行为是否合法设为首页

  【答案】ABCD

  【解析】一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职权、程序、法律依据、证据等,相对人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法院审查时需要考虑的,但其本身并不是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直接要素。

  3.以下哪一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范围?

  ①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②规章的合法性

  ③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显失公正

  ④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A.②④

  B.②③④

  D.④

  【解析】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要对合法的规章予以参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能对规章的合法性予以审查,②错误;

④项错在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且不涉及行为的合理性。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可以看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即合理性)属于人民法院审查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