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提分阶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卷I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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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局审查后批示:

“同意调向建北房三间,东墙做天沟,向东流水。

”5月初,吴某按批示在新建北房后檐下用白铁做了一条长6.35米的水槽。

后区规划局于5月20日通知吴某应改在西墙作天沟,否则按违章建筑处理。

区规划局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区规划的行为属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B.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C.区规划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D.区规划局的两次行政行为都应当被看作是无效的

B

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受法律约束的程度不同,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本题中区规划局的行为为羁束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执行力、确定力、拘束力。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非因法定事由和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撤销。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有权机关变更、撤销之前,对行政机关、相对人和其他国家机关都有约束力。

区规划局的行为违反了确定力的性质。

因此,B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3题(ID:

26172)何某无照经营,2000年9月18日六名城管队员保全何某卖羊肉串的铁盒子的过程中,致何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

造成颅内出血死亡。

关于赔偿的范围和义务机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考点精析4296]

B.其应当由城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考点精析4293]

C.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无需支付生活费

D.相关行政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4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所以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4款规定: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城管队员属于受委托进行城市执法的人员,其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委托机关承担责任,故选项B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选项D错误,不选。

第4题(ID:

27515)某县工商局与物价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对甲企业共同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若甲企业不服,向县工商局申请国家赔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工商局有权拒绝赔偿,要求甲企业先向县物价局申请赔偿[考点精析4296]

B.县工商局有权要求县物价局同时赔偿

C.县工商局应当先予赔偿

D.甲企业应当同时向共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县工商局和物价局要求赔偿

C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规定: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负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然后要求其他行政机关负担部分赔偿费用。

所以该题中甲企业可以对工商局与物价局任一机关要求赔偿,选项ABD错误,选项C为本题答案。

第5题(ID:

27537)下列哪些情况下,工商机关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A.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对刘某50元的罚款

B.按照简易程序对王某作出的20元罚款

C.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作出的200元罚款

D.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对某企业1500的罚款,且事后难以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47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因此对A项刘某的罚款不能当场收缴,B项王某的罚款可以当场收缴。

第48条规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适用第48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必须由当事人提出。

选项C错误。

第33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选项D的罚款数额超出了简易程序的范围,因此不能当场收缴,选项D错误。

第6题(ID:

27580)杨某系某山区一个农民,2004年7月,杨某开始非法种植罂粟,直至2006年8月被公安机关查处了其违法行为才停止,公安机关共铲除罂粟300余棵,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18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杨某将种植的罂粟在成熟后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公安机关应不予处罚[考点精析4058]

B.公安机关的做法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公安机关只能在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之间选择其一[考点精析4032]

C.公安机关对杨某的罚款可以当场收缴[考点精析4048]

D.对杨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当从2006年8月开始计算[考点精析4029]

D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可知,A答案中的“成熟后收获前”并不满足法定的“成熟前自行铲除”的条件,还是应该给予处罚,故A选项不应选。

所谓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同一个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

本题中,公安机关对李某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2000元是针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的不同种类的处罚,因此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B选项错误。

选项C考查当场执行处罚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数额在20元以下的罚款;

(2)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

(3)罚款决定发生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

当事人提出要求,要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本题不属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李某虽居住在边远山区,但是并没有提出当场收缴罚款的请求,因此不属于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所以C项错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此,对李某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应从2006年8月开始计算时效,D选项正确。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7题(ID:

27656)某市环保局根据省环保局(02)16号文件,决定对环球矿业集团征收排污费用200万元。

环球矿业集团对此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省环保局(02)16号文件的合法性。

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某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环保局的文件进行审查

B.某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环保局的文件转送省政府审查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审查

D.由于涉及收费问题,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环保局的文件交市人大常委会转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

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本案中,作为复议机关的市政府与处罚依据制定者的省环保局之间并不存在领导或监督关系,因而其无权审查该文件,应转送省环保局的上一级机关省政府进行处理,故选项A、B、C正确。

省人大常委会一般只监督同级人民政府和下级权力机关的行为,不对省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审查,选项D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故当选。

第8题(ID:

27805)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区动植物检验检疫局未按法定标准收取许可费用,应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处分

B.医生李某死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医师资格

C.某省公安厅对某高校教师出国护照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D.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以后,在2年后可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75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选项A正确。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的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选项B错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应当注销,而不是撤销李某的医师资格。

《行政许可法》第3条规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选项C高校与公安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管理关系,因而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故选项C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79条规定: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的生产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因而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选项D错误。

第9题(ID:

28012)某公司申请许可一个建设项目,行政机关认为该项目会对周围居民采光造成影响。

关于本案,行政机关的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A.行政机关告知周围居民有举行听证的权利[考点精析4091]

B.如果某公司或者居民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考点精析4090]

C.行政机关告知申请听证的一方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D.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考点精析4089]

《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因此,选项A正确。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因此,选项B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2款规定: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选项C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款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选项D正确。

第10题(ID:

28203)某县卫生管理部门因某饭店的卫生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遂以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条例》为由,对其作出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决定。

这一行为属于: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监督检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吊销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A选项正确。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者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以及确保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和行政决定的执行,依法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加以暂时性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吊销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B选项错误。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依职权或申请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吊销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C选项错误。

行政监督检查是对相对人遵守和执行行政法律规范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行为。

吊销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D选项错误。

第11题(ID:

28249)甲、乙、丙、丁四位同学是即将毕业的应届大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都希望选择公务员这一职业,他们对公务员职业的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甲同学说,自己的舅舅在市卫生局任财务科科长,自己也是学习经济的,专业对口,以后毕业可以去舅舅的科室从事财务工作

B.乙同学说自己想去国家安全机关做公务员,但是考虑到如果从事有关国家秘密的职业后,如果想辞职的话,不满脱密期限的不得辞职,有一些不太自由,自己很犹豫

C.丙同学说公务员工作比较稳定,但是相应的也要求严格,例如1年之内如果旷工连续超过两星期就予以辞退

D.丁同学说自己也想做公务员,但是聘任制的公务员只针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自己在大学的专业做聘任制公务员来说不太现实

根据《公务员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甲与其舅舅是近姻亲关系,自然不能在其舅舅任领导职务的科室从事财务工作。

A错误。

选项B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81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因此如果是旷工的话,连续超过15天予以辞退,而不是两个星期。

D项的说法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因此专业性较强和辅助性工作职位都可以实行聘任制,而不仅仅限于前者。

第12题(ID:

28297)某市工商行政部门出台规定,对前来查询企业登记材料的人收取500元查询费用。

金某在与他人的生意往来中向工商局查询一家公司的登记注册材料。

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向金某收取了500元查询费。

金某认为该市工商局收取的查询费用过高,属于乱收费行为,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金某可以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并可以请求复议机关附带审查该市工商行政部门的规定

B.金某可以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只能审查该收费行为,不能审查该市工商行政部门的规定

C.若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复议申请书10日内未提出书面答复,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复议机关可以视该收费行为没有证据和依据,决定撤销

D.复议机关最长应当在90日之内做出复议决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金某可以选择上一级工商行政部门为复议机关,也可以选择该市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

根据同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所以A选项不当选,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同法第28条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所以,复议机关最长应当在90日之内做出复议决定。

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第13题(ID:

28326)张某生了一对双胞胎,某县计生办根据省政府以省长令发布的《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规定,以超生为由对其进行了罚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对县计生办的罚款提起行政复议

B.张某可以在对县计生办的罚款不服申请复议的同时,一并提起对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审查申请

C.张某可以对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提起行政复议

D.张某可以对县计生办的罚款和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一并提起行政诉讼

县计生办的罚款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故A选项正确。

本题中作为罚款依据的是省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故B选项错误。

县计生办的罚款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但对作出罚款决定的依据不能单独申请复议,故C选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只能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不能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故D选项错误。

第14题(ID:

28345)李某与方某(女)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登记结婚,两年后,夫妻间开始产生矛盾,李某遂多次提出离婚要求,但因方某反对而未果。

为了达到早日离婚的目的,2007年3月,李某通过与一女子假扮成“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一起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凭“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拿到离婚证书。

方某知道真相后,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民政局。

诉讼中,被告自行撤销了离婚证书,方某仍不撤诉,法院的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A.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确认《离婚证》中对离婚协议书所作的登记行为违法

C.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D.撤销被告做出的离婚登记书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

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政局作出的离婚证书行为违法,所以法院应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

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第15题(ID:

28349)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行政区划的决定,某县人民政府裁决一块原存有争议,但实际由王村使用的土地归李村所有。

对此,王村不服。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的裁决行为是民事裁决行为,不是行政裁决行为

B.县人民政府的裁决行为是行政裁决行为,对之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C.县人民政府的裁决行为是行政裁决行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D.县人民政府的裁决行为是行政裁决行为,如果王村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则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县人民政府行使职权对民事争议的裁决是有强制约束力的,是行政裁决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所以A选项错误。

根据《行政复议法》3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中涉及的土地是存在争议的,故不适用复议前置。

所以对其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故B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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