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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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街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巡查制度。
(2分)
未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巡查制度。
扣2分。
(3)乡镇(街道)成立领导小组或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未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建立协调机制扣2分。
(4)乡镇(街道)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库、运维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
未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库扣1分、未建立运维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扣1分。
(5)乡镇(街道)组织运维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指导运维企业开展相关培训;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帮助企业解决运维相关问题等。
未组织培训扣1分,未组织参加培训、指导企业培训、解决问题扣1分。
(6)乡镇(街道)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管理办法。
未建立资金管理办法扣1分。
(7)乡镇(街道)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构架,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明确分管领导、部门、专管员、各行政村具体负责人;
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
未建立构架、制定制度扣1分、明确相关人员扣1分。
(8)村级组织把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一个村未纳入,扣0.2分。
(9)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材料。
有1次未报送扣1分;
有1次延迟报送扣1分。
2.工作实效(80分)
(1)乡镇(街道)对第三方运维、村级运维管理工作自查自纠,进行年中检查、年底考核。
(6分)
年中未检查扣2分;
年底未考核扣4分。
(2)乡镇(街道)应不定期开展监督巡查工作,对设施运维管理情况每月不少于1次。
(12分)
未达到规定次数,按比例扣分。
(3)乡镇(街道)召开运维管理协调会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每季度不少于1次。
(4分)
(4)标准化运维任务完成及执行情况(10分)
推荐2处以上准化运维示范点任务的比例或标准化运维执行情况计算分数。
(5)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回头看”工作。
(8分)
完成“回头看”排查、分析、列有销号时间清单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未完成排查扣2分,未完成分析扣2分,未列出销号时间表扣2分,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扣2分。
(6)乡镇(街道)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运行维护资金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
未及时拨付扣4分。
(7)管网运行维护(18分)
实地考核,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4套管网系统,10个井位。
管网有不少于规定次数的巡查、检查、养护、维修记录。
管网的完好、通畅、无破损,使用正常。
农户接口端接入正常。
管网运维单位无法提供定期巡查及检修记录,扣5分。
巡查及检修记录不完整,根据完整程度百分比扣分。
无法提供定期检查及清掏记录,扣5分,检查及清掏记录不全,根据完整程度百分比扣分。
现场检查发现井盖、井壁破损,每1处扣0.2分,共2分,扣完为止;
格栅阻塞、井内阻塞,每一处扣0.2分,共2分,扣完为止;
检查管网的完好度,出现管网阻塞,每一处扣0.2分,共2分,扣完为止。
每个行政村检查不少于5户受益农户的接户井,1处生活污水排放口未接入接户井的或有雨水管接入的,扣0.1分,共2分,扣完为止。
(8)终端运行维护(18分)
实地考核,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4套终端系统。
终端有不少于规定次数的巡查、检查、养护、维修记录。
终端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
人工湿地植物生长良好、维护良好。
运维单位提供抽查终端的运维记录,共5分,无记录按比例扣,记录不完整的根据完整程度百分比扣分;
现场查看被抽检终端,有1终端运行不正常,扣5分,现场查看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程度,共4分,有杂物堆放,扣4分。
现场查看人工湿地植物生长,共4分,植物生长不好、维护不良,根据程度百分比扣分。
3.社会评价(5分)
进行满意度测评,每个乡镇(街道)抽4个村,每个村发10份问卷,计算满意率。
出现下列等情况要扣分:
(1)有效信访。
(2)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
4.加分内容(不超过5分)
对在运行维护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加分。
(1)县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电视台、报纸)正面报道、经验交流发言(1分)。
(2)县级及以上领导批示(1分)。
(3)代表市级以上接受考核(1分)。
(4)示范县复制推广情况。
制定运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站长制并执行(1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全面实施(1分)。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
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年度为上年的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一)乡镇(街道)自查。
根据考核办法的考核要求,对当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请考核。
自查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下述相关考核材料(分册装订):
(1)提请考核的报告;
(2)年度工作总结;
(3)自查情况评分表及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二)乡镇(街道)对第三方运维的考核。
根据乡镇考核办法的考核要求对第三方运维企业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应在10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在当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县考核办法的考核要求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考核。
四、考核等次和确定
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分值在90分(含)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为优秀,分值在75分以上(含),90分以下的为合格;
分值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发生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取消评优资格。
考核结果同时进行排名公布,作为“五水共治”年度打分依据,优秀的为满分,合格的将考核分数按比例换算成“五水共治”考核中污水运维的评分,不合格的为0分。
五、其他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建设、农办、环保、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遂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序号
类别
分值
目标任务和评分标准
得分
1
工作举措
15分
乡镇(街道)政府: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
1分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巡查制度。
未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巡查制度扣2分。
2分
成立领导小组或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设施基础数据库、运维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
未建立设施基础数据库扣1分、未建立运维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扣1分。
组织运维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指导运维企业开展相关培训;
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管理办法。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构架,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把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1个村未纳入,扣0.2分。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材料。
2
工作实效
80分
对乡镇、村级运维管理工作自查自纠,进行年中检查、年底考核。
6分
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应不定期开展暗访,对设施运维管理情况明查每月不少于1次(1次/分)。
12分
召开运维管理协调会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分
标准化运维任务完成情况或标准化运维执行情况
10分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回头看”工作。
8分
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运行维护资金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
每个行政村检查不少于5户收益农户的接户井,1处生活污水排放口未接入接户井的或有雨水管接入的,扣0.1分,共2分,扣完为止。
18分
现场查看被抽检终端,有1终端运行不正常,扣5分;
现场查看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程度,共4分,有杂物堆放,扣4分;
3
社会评价
5分
进行满意度测评,每乡镇(街道)抽4个村,每个村发10份问卷,计算满意率。
4
加分内容
不超过5分
(3)代表市级以上接受考核的(1分)。
(4)示范点复制推广情况。
制定运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站长制并执行(1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示范点全面实施(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