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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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Word格式.docx

三是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

四是获取高额垄断利润或积累资本;

五是维护本国对外的政治关系。

v2、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机构:

西方国家是立法机构。

如美国是国会,英国是议会。

v3、对外贸易政策的具体实施:

由行政机构负责。

第二节关税

v关税的概念

v关税的种类

v关税的征收方法

一、关税的概念

v1、关税:

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出其关境的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v2、关税特点:

是一种间接税,其负担最终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v3、海关:

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

v4、征收关税的目的:

一是增加财政收入;

二是保护本国生产。

二、关税的种类

v进口税

v出口税

v过境税

v进口附加税

v差价税

v特惠税

v普惠制

(一)进口税

v定义:

外国商品通过关境时,由海关向本国进口商征收的关税。

v分类

(1)最惠国税:

适用于国家间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商品。

v  

(2)普通税:

适用于国家间没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商品

v目前,大多数国家都签有这种条款协定,因此,正常进口税通常指“最惠国税”。

(二)出口税

出口国家的海关在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征的税。

v目前,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出口税,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征出口税,目的就是一为了财政收入;

二为了保护本国的生产和市场。

(三)过境税

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税。

v目前,由于各国货运竞争激烈,大多数国家不征收过境税。

(四)、进口附加税(特别关税)

对进口商品征收正常关税以外,再加征的额外的关税。

这是一种临时措施。

v

(1)反补贴税:

对接受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v征税目的:

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抵消其补贴作用,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其不能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

v

(2)反倾销税:

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v倾销:

是指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一国销售的行为。

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

v反倾销税额一般按销售差额征收,由此抵销低价倾销商品价格与该商品正常价格之间的差额。

(五)、差价税

当国内商品价格高于进口商品价格时,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

(六)、特惠税

指某一国家对其他国家的商品在关税方面给予的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可以互惠,也可以是非互惠的。

如欧盟根据“洛美协定”,向参加该协定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特惠关税。

即欧盟在免税,不限量的条件下,接受受惠国的全部工业品和96%的农产品,而不要受惠国给予反向优惠,并放宽原产地限制

(七)、普惠制

v

(1)定义:

是发达工业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

v

(2)普惠制的原则:

v普遍的;

指发达国应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

v非歧视的;

指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

v非互惠的:

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反向优惠。

三、关税的征收方法

v

(一)关税征收的标准:

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选择税。

v1、从量税:

按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

v从量税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数*从量税率。

v目前,完全采用从量税的发达国家仅有瑞士一个。

v2、从价税:

按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

v从价税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v我国是单一使用从价税标准的国家之一。

v3、混合税:

对某种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

v混合税的保护作用更有效,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使用混合税,美,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印度,巴拿马。

v4、选择税:

是在同一种进口商品的从价税和从量税中选择较高的,进行征税。

(二)海关税则

v1、定义:

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v2、内容:

两个部分:

一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

二是海关税率表。

包括;

税则号列、商品名称、征税标准、计税单位、税率等。

v3、海关税则的意义:

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是一国实行差别待遇和贸易歧视政策的重要工具。

v4、海关税则的形式分类:

单式税则、复式税则

v

(1)单式税则:

(一栏税则):

一个税目只有一个税率。

它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没有差别待遇。

v

(2)复式税则:

(多栏税则):

一个税目下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

它适用于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使用不同的税率征税。

(三)关税征收程序:

v1、由进出口商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手续。

(申报)

v2、海关按照有关法令和规定,查验审核有关单证和货物,计算进口税额。

(查验)

v3、结清应征税额和其他费用,即办完海关手续,准许货物通关放行。

(放行)

第三节非关税壁垒

v非关税壁垒的概念

v非关税措施的各类

v非关税措施的特点与缺点

一、非关税壁垒的概念

非关税壁垒的定义:

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

二、非关税壁垒措施的种类

1、进口配额制:

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对于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事先规定一个限额。

形式:

(1)绝对配额:

规定一个最高限额。

又分为:

全球配额(一国对来任何国家的进口商品规定绝对配额)、国别配额(在总配额内,按国别分配给固定的绝对配额)

(2)关税配额:

把征收关税与配额结合起来限制进口的方法。

具体的做法是:

对进口商品的绝对数量不限制,但对于规定配额内的商品征收低关税,对超过规定配额内的商品征收较高关税。

(全球关税配额、国别关税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

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

(1)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出口国单方面规定出口配额,不受国际协定的约束。

举例:

1975年,日本六家大钢铁企业将1976年对西欧的钢材出口量“自动”限制在120万吨以内,1977年又限制在122万吨。

(2)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进出口国通过谈判签订”自限协定“,而规定的出口配额。

3、进口许可证制:

指商品的进口要拥有进口许可证后,方允许进口的制度。

分类:

按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看,分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按批准进口商品的难易程度不同,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特种许可证。

4、出口补贴:

是一国政府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目的是降低某些商品的出口价格,加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分类:

直接补贴:

出口某种商品时,直接付给出口商现金补贴。

间接补贴:

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

5、商品倾销:

商品的出口厂商以低于该商品国内市场出售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出售商品。

目的是:

打开市场,战胜竞争对手,扩大销售或垄断市场。

商品倾通常由私营垄断企业进行。

按倾的具体目的不同来分:

偶然性倾销:

因为销售旺季已过,或因公司改营其他业务,在国内市场上不能出售“剩余货物”,而以较低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抛售。

间歇性倾销:

以低于国内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挤挎竞争对手后,再任垄断力量提高价格,以获取高额利润。

持续性倾销:

是无限地,持续地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

6、外汇管制:

政府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的一种制度。

7、进出口的国家垄断:

在对外贸易中,由政府机构直接经营商品的进出口或者由政府授权某些机构垄断经营商品的进出口。

实行国家垄断的商品主要集中在三类:

烟和酒、农产品、武器。

8、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

规定采购时必须优先购买本国产品。

9、国内税:

是指在一国的国境内,对生产、销售、使用或消费的商品所应支付的捐税,一些国家往往采取国内税制度直接或间接的限制某些商品进口。

三、非关税措施的特点与缺点

(一)非关税壁垒的特点:

更大的灵活性、针对性、隐蔽性、歧视性,更能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解释:

隐蔽性:

要通过关税壁垒限制进口,唯一的途径就是提高关税税率,而关税税率必须在《海关税则》中公布,毫无隐蔽可言,而非关税壁垒,无需作公开规定。

歧视性:

因为一国只有一部关税税则,因而关税壁垒像堤坝一样同等程度地限制了所有国家的进出口。

而非关税壁垒可以针对某个国家或某种商品相应制定,因而更具有歧视性。

比如:

1989年欧共体宣布禁止进口含有荷尔蒙的牛肉,这一做法就是针对美国作出的。

又如英国生产的糖果,在法国市场上曾经长期有很好的销路。

后来法国在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禁止进口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而英国糖果正是普遍使用红霉素染色的,这一来,英国糖果大大失去了其在法国的市场

(二)非关税措施缺点:

一是易导致经济效率的损失、

二易滋长腐败,助长进出口商的垄断倾向、三是对通货膨胀起推波助澜作用、

四是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利益损失,结论:

是一种劣于关税的贸易保护措施。

第四节区域经济一体化

本节涉及的问题

v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

v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

表示为着共同的经济和福利目标,若干个国家间进行的经济联合。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按从松散到紧密)

1、特惠贸易安排:

即在成员国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给予特别的关税优惠,这是经济一体化中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形式,典型的有1932年英国与一些大英帝国以前的殖民地国家之间实行的英联邦特惠制。

2、自由贸易区:

即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一个贸易区,在区内各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区内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留对非成员国的原有壁垒。

3、关税同盟:

即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或其他壁垒,同时协调其相互之间的贸易政策,建立对外的统一关税。

这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又更进了一步,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典型的有欧洲经济共同体。

4、共同市场:

即成员国在关税同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对生产要素流动的限制,使成员国之间不仅实现贸易自由化,而且实现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典型的如欧洲统一市场。

5、经济同盟:

即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成员国之间不但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起对外的共同关税,而且制定和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典型的如目前的欧洲联盟。

6、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

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上完全统一,在国家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区域内商品、资本、人员等完全自由流动,使用共同货币。

除以上分类外,近年还有学者根据成员国构成的不同,把经济一体化组织分为三类:

(1)发达国家型,即由发达国家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典型的如欧洲联盟;

(2)发展中国家型,即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东南亚国家联盟;

  (3)南北型,即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这三类组织虽然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但目标、运行机制、发展历程等都有明显不同。

特征

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经济同盟

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商品自由流动

共同的对外关税

要素自由流动

 

协调经济政策

统一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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