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8454066 上传时间:2023-05-13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8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doc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SSF-QT2301-2004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

2004-04-20发布2004-05-01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了使设备固定资产从购入、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到报废全过程受控制,根据QG/SSF-QP0902-2001《设备控制维护保养程序》的要求,特制订《设备管理保养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圣德曼铸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编审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装备部归口。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装备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军平

3

益伟敏

2004/04/14

2

益伟敏

2003/4/16

方志君

2003/4/18

贡德蓥

2003/4/20

1

陈军平

2001/5/28

方志君

2001/7/5

胡依强

2001/7/9

制定

修改

确认

更改

编制

或更改

日期

审定

日期

批准

日期

编制方式

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SSF-QT2301-2004

设备管理保养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保养、设备事故等管理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上海市企业设备管理标准1997年7月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设备工程与管理1993年4月第二次印刷上海市设备管理协会

QG/SSF-QM01-2001《质量保证手册》

QG/SSF-QP0902-2001《设备控制维护保养程序》

GB/T6583-ISO8402:

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

QS-9000质量体系要求(第三版)

工厂机械师须知1991年12月机械电子工业设备管理协会

3定义

3.1生产设备:

是指企业中直接参与生产活动的设备,以及在生产过程中间接为生产服务的辅助生产设备。

3.2主要生产设备:

是指复杂系数在5个及5个以上的生产设备。

(机械设备以机械复杂系数为准,电器设备以电器复杂系数为准)

3.3设备原值:

是指企业在建造、购置某项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

其中包括建造费、购置费、运输费和安装费等。

3.4增值:

是指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后增加的价值。

3.5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主要生产设备拥有台数)×100%。

3.6主要生产设备利用率=(主要生产设备实际开动台时/主要生产设备制度工作台时)×100%。

3.7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停机率=〔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停机台时/(主要生产设备实际开动台时+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停机台时)〕×100%。

3.8设备新度系数=期末设备资产净值/期末设备资产原值。

3.9生产设备闲置率=(期末闲置设备原值/期末全部设备原值)×100%。

3.10设备大修理计划完成率=(全年设备大修计划实际完成项数/全年设备大修计划项数)×100%。

4.职责

4.1装备部负责编制设备维护保养、备件自制及外协加工等计划,设备的新增、更新、封存、转移、租赁以及报废等实施,备品备件申请工作及备件图纸测绘工作,设备修理保养、机器能力测定计划编制及测定工作以及设备事故的抢修和调查工作。

4.2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及一级维护保养工作,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新增、更新、封存以及报废的申请工作,负责新职工操作设备前操作证申请、应会考试工作。

在发生设备事故后负责现场保护、及时恢复生产,填写事故报告单。

4.3生产计划部、技术开发部参与对设备固定资产的新增、更新、封存以及报废的审核工作。

4.4财务控制部负责对设备固定资产的新增、更新、封存、报废的审核工作,以及设备维护保养所需的资金费用准备。

4.5技术开发部负责提出对设备的工艺要求。

确定生产过程中特殊过程设备并报装备部。

4.6质量保证部负责对备件的质量检测工作,负责设备机械能力指数原始数据测量和数据记录。

有限公司2004-04-16批准2004-05-01实施

QG/SSF-QT2301-2004

4.7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培训工作。

4.8保卫科和安全科共同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4.9采购部负责设备、备品备件的购置工作。

5固定资产

5.1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及划分

5.1.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购置及自制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列为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的附件均随同主机设备一并列入。

5.1.2所有固定资产设备均应按机械部颁发的“生产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目录”规定进行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设备台帐,并在设备明显处钉上固定资产编号牌。

5.1.3生产设备按复杂系数(机械设备以机械复杂系数为准,电器设备以电器复杂系数为准)的大小可分为:

主要生产设备和一般生产设备。

五个及五个以上复杂系数的为主要生产设备,其余为一般生产设备。

5.1.4按设备性质可分为以下七大类:

即金切设备、锻压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木工铸造设备、动力电器设备、热处理冶炼设备和其他设备。

5.2台帐管理

5.2.1装备部建立固定资产设备总台帐、主要生产设备台帐及汇总表,每年汇总一次。

对设备台帐纳入计算机管理。

5.2.1装备部建立重点及关键设备台帐。

5.2.2装备部建立各车间部门分台帐。

5.2.3装备部每一年度核对和打印一次各部门(车间)的固定资产设备汇总表。

5.3设备转移

5.3.1根据生产需要或工艺调整要求,设备在厂内各使用部门之间可以进行调动,但必须经使用双方协商,装备部同意,并办妥设备转移手续后方可进行。

重点及关键设备须经主管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进行。

财务部和有关部门凭手续调整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3.2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未经装备部同意,一律不得移动或处理,车间内部搬动设备,亦应报装备部备案。

5.4封存与启封

5.4.1设备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经生产计划部和财务控制部会签,装备部审核,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就地封存。

凡连续封存一年以上的设备,可作为闲置设备处理,由装备部列出清单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每季上报总公司备案。

5.4.2办理封存手续的设备必须完好,封存时应切断电源,放尽油水,清洗干净,运动部位涂上防锈油,覆盖油纸,加上保护罩,并挂好封存标牌。

5.4.3封存设备不得随意启用或拆卸附件,违者必须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5.4.4封存设备需重新使用时,必须有使用部门办妥启封手续后方可使用。

5.5设备调拨

5.5.1生产上不适用的闲置设备,由装备部填写闲置设备有偿调拨单,报总经理批准,再经国家认可的设备咨询和评估机构评估,双方协商定价后报总公司批准方可进行有偿调拨。

咨询费和评估费原则上由需方承担,有偿调拨后的设备费用全部归入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发票。

5.5.2设备调拨时,所有的附件、专用备件、图纸资料、技术档案等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后移交给调入单位,并作价结算。

5.6设备借用(包括租赁)

5.6.1本公司内部借用应经设备所属部门主管同意,由装备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重点及关键设备须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5.6.2外单位借用设备,经装备部同意,主管总经理批准,由装备部办理固定资产设备租赁手续。

借用

有限公司2004-04-16批准2004-05-01实施

QG/SSF-QT2301-2004

设备的拆迁、包装、运输等工作及费用均由借入单位承担,借用设备按规定收取租赁费。

5.6.3借出设备超过借用期,由装备部负责催还或续借手续,由财务控制部结算租用金,所得租借费应全部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

5.6.4外借设备归还时,应由借出部门与装备部共同验收,如有缺损由借入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5.6.5设备固定资产出厂一律以装备部出具的出门证为凭证,门卫应严格执行凭证出厂且证物相符的管理制度。

擅自外借设备或无证放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全责。

5.7设备报废

5.7.1报废条件:

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报废。

5.7.1.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主要附件已磨损、破坏,设备效能已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5.7.1.2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或改装的。

5.7.1.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能修复必须拆除的。

5.7.1.4因产品变动或工艺更改而被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改造及利用的。

5.7.1.5由于技术陈旧、效能低劣,继续使用不经济,需用新型号和先进设备更替的。

5.7.1.6根据能源和环保政策应予淘汰的设备,并且不得调出利用的。

5.7.1.7有关专管部门强制规定报废的设备。

5.7.2报废手续

5.7.2.1凡是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向装备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装备部组织技术开发部、生产计划部和财务控制部进行会签后报总经理批准。

设备原值超过规定的设备的报废应上报上级专管部门进行逐级审批。

5.7.2.2已批准的报废设备,由装备部将设备报废单传递给财务部和使用部门,并注销固定资产设备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

5.7.2.3报废后的设备由装备部处理,可作价出售给能利用的单位或将可利用的零部件拆卸留用,其余作废料处理,费用全部进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清理费结帐。

5.7.3报废审批权限

5.7.3.1单项原值在10万元以下,经相关部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7.3.2单项原值超过10万元的设备报废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5.8设备的更新

5.8.1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考虑更新。

5.8.1.1经过预检后确认继续大修后其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的质量。

5.8.1.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5.8.1.3大修后虽能恢复性能,但修理费用较高。

5.8.1.4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5.8.1.5其他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

5.8.2更新要求

5.8.2.1更新设备应以技术上更先进,结构上更合理,寿命周期费用更经济的新型设备来取代落后的、低效的设备。

5.8.2.2设备更新一般不应是原样或原水平的去旧换新,而是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

5.8.3设备改造(改装)

5.8.3.1设备改造既要有开拓精神,又要有科学依据,经过调查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合理改造。

5.8.3.2设备改造由生产部门或设备主管技术员提出申请,装备部和财务部等进行审核,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5.8.3.3未经批准的设备,一律不准自行改造,否则一切后果由改造者及部门主管负责。

5.8.3.4设备经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需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上海有限公司2004-04-16批准2004-05-01实施

QG/SSF-QT2301-2004

5.8.3.5设备改造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由负责改造的技术人员整理归档。

6.设备使用与保养

6.1设备操作人员培训

6.1.1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进行应知应会的培训和考核,应知应会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6.1.2应知应会培训考核后由使用部门填妥操作证发放申请单,装备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应知应会考核成绩单,合格者发放操作证。

6.1.3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并进行资格认定。

6.1.4调离岗位、不再使用设备的人员,使用部门应负责收回操作证,交装备部注销。

6.1.5离岗一年以上的操作者应重新考核,不合格的应收回操作证。

6.1.6操作证不得涂改、撕毁、转借,如遗失应报车间(部门),经车间(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装备部办理补证手续。

6.1.7操作多台设备的人员其资格应经过装备部审定,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才可上岗操作。

6.2设备使用

6.2.1装备部负责制订设备操作规程,使用部门会审,主管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6.2.2主要生产设备(除地操梁式行车、鳞板机、悬链、丸砂分离、铸件输送、振动输送、斗提、辊道、冷却塔、升降机等之外)操作人员应持有操作证,才可操作设备。

6.2.3操作者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进行操作。

6.2.4操作者应做好设备的“三好四会”工作,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工作。

6.2.5操作者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对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任何人不得强行使用故障设备。

6.3设备点检

6.3.1设备点检的目的:

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的技术状态,早期发现故障征兆和性能隐患,使故障及时得到排除。

6.3.2设备点检的方法及填写要求

6.3.2.1根据设备点检卡的规定,对设备的指定部位,通过操作人员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和信号标志,如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的检测仪表和油标等进行有无异常的检查。

6.3.2.2点检卡的填写要求:

由操作人员根据点检卡规定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用规定符号填入点检卡内。

检查结果正常或在规定的范围内,定性的填写“√”、定量的填写“仪表显示的数据”;异常或故障填写“×”;经维修或调整后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后在“×”外加“”,即“”表示已恢复正常。

6.3.2.3操作人员在点检中发现异常或故障时,除在点检卡中记录“×”外,应停机自行排除或通知维修工人进行修理使设备恢复到正常,然后在点检卡中记录“”。

6.3.2.4对有“×”记录的项目,连续2天以上不能恢复正常的项目(前提条件是能维持生产)的应上报主管技术员,由技术员组织计划协调尽快修复。

6.3.2.5设备点检的时间,根据设备检查的内容安排分成“开机前检查”、“空车检查”、“工作中检查”及“班末应做工作”。

“工作中检查”要求日班在9:

30~10:

00进行,中班在18:

00~18:

30进行,夜班在1:

00~1:

30进行。

同时要求反复多次巡视。

6.3.2.6“运转台时”一栏要求操作工人如实填写每班开机时间,“故障台时”一栏如实填写每班实际故障停机时间。

6.3.2.7维修人员根据点检卡中的要求进行巡视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并在点检卡上做好相应的记录,负责对“×”的项目恢复到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6.3.2.8操作人员对设备点检卡中填写的记录的真实性负责;维修人员对设备点检卡中填写的故障恢复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6.3.3点检卡的编制

6.3.3.1技术开发部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提供质量控制点清单给装备部。

上海有限公司2004-04-16批准2004-05-01实施

QG/SSF-QT2301-2004

6.3.3.2装备部根据技术中心所提供的质量控制点情况制定需要进行点检的设备清单;

6.3.3.3设备主管技术员根据设备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现场使用情况编制设备点检内容,与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共同协商确定编制点检卡。

同时对点检人员进行培训。

6.3.3.4编制后的点检卡需经装备部经理审核,技术开发部会签,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6.3.3.5点检卡应包括下列内容:

A、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的保护、保险装置;

B、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部位及运行状态;

C、在运行过程中需要经常调整的部位及参数;

D、易于堵塞、污染、磨损、老化、变质和损坏的部位或零部件;

E、需要经常清洗和更换的零部件;

F、设备运行时的参数(指设备的额定能力、设备可以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如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范围)、设备状况的指示装置。

G、工作完毕后应做的工作。

6.3.3.6编制点检卡时的要求

A、被点检的部位、被检查的各种表具的位置要明确、唯一;

B、各类参数值应与现场使用表具的单位一致;

C、点检项目应简单易行;

D、点检卡应根据点检情况在一定的周期内不断作调整,减少没有发生异常的项目,增加经常出现异常的部位的检查项目。

6.3.4使用部门的设备员每天做好车间设备点检卡执行巡视检查工作,督促操作人员实事求是的按时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

6.3.5使用部门的设备点检情况,列入设备月度经责制考核之中。

6.3.6车间设备员将每月的设备点检卡随设备报表一同上报装备部,作为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编制和设备调整的参考依据。

6.4设备保养

6.4.1设备的日常保养

6.4.1.1操作者要严格执行“三揩”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揩,十分钟;每周一中揩,半小时至1小时;每月一大揩,二至四小时,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6.4.1.2操作者在班前,班后要认真检查设备的各个部位,进行清扫、紧固、加油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车间设备员,由设备员及时报装备部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并做好修理记录。

6.4.1.3车间设备员要督促生产组长做好周检查工作和月检查工作,装备部每月不定期组织一次全厂性的设备抽查,抽查台数为每部门4~10台,并列入经责制考核中。

6.4.2设备一、二级保养

6.4.2.1设备累计运转500小时左右进行一次一级保养,运行2500小时左右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6.4.2.2装备部根据上年度设备累计台时和全年计划产量,编制主要生产设备的年度一、二级保养计划,

经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

6.4.2.3装备部根据每台生产设备的累计台时结合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故障情况及维修情况,编制月度一二级保养计划,月底前发至生产部门和维修部门,由生产及维修部门分别按计划实施保养。

6.4.2.4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根据保养制度书规定的内容进行保养,清洗外表和内脏,疏通油路,清洗油毡、油阀、滤油器、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各部位。

保养完成后由操作人员填写保养指导及验收单。

由使用部门设备员进行验收。

6.4.2.5二级保养以维修人员为主,根据保养指导书规定的内容进行保养,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查修理,除一级保养规定的内容外,还要更换或修复磨损件,调整设备的间隙,检修电气系统,必要时清洗换油。

保养完成后由维修人员填写保养指导及验收单,主管技术员进行验收。

关键及重点设备在二级保

上海有限公司2004-04-16批准2004-05-01实施

QG/SSF-QT2301-2004

养后应对其主要参数进行验证。

6.4.2.6装备部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一、二级保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每个部门抽查一级保养台数20%左右,二级保养1~3台,并作好记录。

由动力设备科主管审核,作为设备经责制考核的依据。

6.4.4设备的完好控制

6.4.4.1使用部门设备员应每月开展月设备完好检查并算出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利用率、设备停台率及设备运转台时汇总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交装备部。

6.4.5设备润滑

6.4.5.1装备部润滑技术员制定润滑图册和润滑周期表,并下达各使用部门。

6.4.5.2润滑工和使用部门操作工按装备部所编制的润滑周期表做好润滑工作,做到定人、定点、定期、定量、定质,并做好润滑执行情况记录。

6.4.6设备故障

6.4.6.1班组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

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装备部维修。

6.4.6.2装备部接到现场信息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理。

6.4.6.3故障排除后,修理人员应在“故障修理单”上写明修理效果和完成时间,经使用部门验收后将表返回装备部。

6.4.6.4装备部根据“故障修理单”汇总,统计全厂设备故障情况表,并进行考核。

6.4.6.5定期对单台设备做好故障率统计,发生频率较高的重复性故障,由主管技术员进行分析,提出降低设备重复故障的措施。

6.4.7设备大修理或项修

6.4.7.1每年10月份装备部主管技术人员填写下年度的大修理(项修)设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必须注明主要修理内容。

6.4.7.2装备部主管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逐台分析核实,并估算出费用,由计划员编制大修理(项修)计划初稿报总经办审核后纳入年度综合计划。

6.4.7.3审核平衡后的大修理(项修)计划列入年度的综合计划内,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由装备部报公司主管部门。

6.4.7.4批准后的大修理(项修)计划原则上不容许变动,个别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主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调整。

6.4.7.5外修设备的验收,由装备部、使用部门等派员到对方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开验收单并签字,特种设备及二防设备(叉车、行车、除尘器等)的验收工作由安技科共同参与。

6.4.7.6自行组织大修(项修)的设备,其技术准备工作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设备大修(项修)实施计划由主管技术人员提前落实,大修(项修)完成后由装备部、使用部门、修理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开验收单并签字。

特种设备及二防设备(叉车、行车、除尘器等)的验收工作由安技科共同参与。

6.4.7.7设备大修后由修理部门和装备部及使用部门负责进行设备能力认可工作,金切设备应重新测定机械能力指数,装备部负责制订出相应的设备验收标准,修好后根据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装备部整理大修资料。

6.4.7.8大修(项修)设备交付使用后一个月质量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时,由使用部门设备员填写质量反馈情况,经核实后给予返工修理。

6.4.7.9大修理(项修)计提费用由装备部根据大修理计划合理使用,财务控制部控制,审计部门审计。

6.4.7.10装备部对大修理(项修)的领料、施工统一下达工作令,由财务控制部进行单台成本核算,大修理(项修)所需的备件按第8条设备备件管理进行。

7.关键及重点设备

7.1关键及重点设备的划分依据:

7.1.1对生产影响方面:

a.关键工序的单一设备。

上海有限公司2004-04-16批准2004-05-01实施

QG/SSF-QT2301-2004

b.高负荷的专用设备。

7.1.2对质量影响方面:

a.进行精加工的主要设备。

b.质量控制点及关键工序不可替代的设备。

7.1.3对产品成本影响方面:

a.购置价值高,成本高的设备。

b.消耗功能大的设备。

c.故障停机经济损失大的设备。

7.1.4对安全影响大的设备:

a.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将会危及工厂安全和引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