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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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TL/G2-GF.05-58
受控状态
受控
版号
A1
执行部门
各制造单位
监督部门
生产管理中心
生效日期
2012..02.14
1目的
规范起重吊具的采购申报、发放、使用、检查、维护与报废管理流程及具体实施标准,保障所有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范围
适用集团各公司所有吊具的采购申报、领取、使用、检查、维修和报废等管理。
3职责
3.1各事业部/子公司制造厂厂长是本事业部/子公司吊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吊具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2各制造厂生产部长或主任是各制造厂、加工中心吊具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其所辖区域的吊具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吊具每月盘点检查及台帐管理。
3.3各班组组长负责本部吊具安全使用的日常点检,负责建立本部吊具领取、使用、报修、保养等日常维护工作。
3.4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安全科负责员工吊具操作培训,负责对公司在用吊具进行半年度定期检查、对车间班组吊具点检记录进行抽查、对吊具报废进行检查、咨询、建议、指导、监督、处罚等以及班组吊具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检查。
3.5采购部仓库负责各事业部吊具的发放及吊具的登记备案。
3.6采购部负责根据制造部门提出的吊具申请进行定期采购。
4吊具管理流程图
5流程说明
步骤
工作事项
责任岗位
事项说明
应用表单
01
提出需求
班组长
1.班组长根据生产工艺,组织班组吊具需求的统计,申报给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长,生产部长填写物料领用单,经部门领导签字,交由工艺进行确认。
02
确认需求
车间主任
1.对专用吊具需求进行签字确认。
03
确认库存
生产部长
1.车间主作或生产部长向物料管理部进行库存确认,如有库存则直接进行第8步,如无,则提交采购申请流程。
04
提交采购申请
生产部长
1.生产部长提交采购申请。
05
采购
采购员
1.采购中心采购吊具必须具备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及维护、保养说明书。
同时在产品的明显处标有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
2.采购中心应采购具有额定载荷国际标准色的吊装带,见附表2。
起重吊具编号原则、吊装带额定载荷国际标准色
06
验收
物资验收员
1.由物资验收员负责对采购的吊具进行验收,严禁不合格及无编号的吊具流入物料管理部仓库。
07
入库
物料管理员
1.采购的吊具经验收合格后,进入物料管理部仓库以供发放。
08
领取吊具
物料管理员、班组长
1.班组长凭已签字审批的领料单据去资材库领取吊具。
2.资材库管理员对所发放吊具进行登记备案。
09
登记备案
生产部长
1.领取吊具后,生产部长及时对所领吊具进行登记,建立吊具台账,见附表3;
起重吊具管理台账
10
使用、维护
班组长
1.各班组在使用起重吊具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时,严格遵守《起重吊具使用安全要求》,见附表4。
起重吊具使用安全要求
11
检查
班组长、生产部长、5S/安全员
1.班组长每天对所有吊具进行点检,见附表5,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必须立即撤换;对存在缺陷的吊具,应立即撤离现场并报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进行相应处置,并做好记录。
2.车间安全员负责在月底对辖区内专项索具进行检查,见附表6,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吊具立即通知停止使用,并做好记录。
3.各事业部如有吊具专员,可另行规定检查负责人。
4.安全员每半年组织对所有吊具的重点检查,车间主任、设备管理人员同时参加检查,见附表7,并委托具有特种设备检测证书的专门机构对磁性吊具进行检验和额定试吊。
起重吊具点检表、起重吊具月度检查表、起重吊具半年定期检查表
12
维修
维修员
1.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具(磁力吊),由设备科委托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2.设备科只负责对各类行车卷扬钢丝绳更换及维修。
维修合格后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确认,经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
报废
班组长、安全员
1.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由班组长根据起重吊具报废标准(见附表8),当即开具手写报废通知单(见附表10),及时报废,对报废吊具进行登记台账,部门安全员对现场吊具报废进行检查、咨询、建议、指导、监督、处罚等。
2.制组织班组对吊具报废进行培训。
3.对已报废的吊具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起重吊具报废通知单、起重吊具报废通知单
6相关文件
6.1《采购管理制度》
6.2《采购物资数量验收管理规定》
6.3《物料出库管理制度》
7考核
7.1对于违反以上条款的当事人执行《员工行为规范奖罚条例》。
7.2由于违反以上条款导致事故的,对责任人进行加倍处罚。
8附件
附件1起重吊具编号原则
附表2吊装带额定载荷国际标准色
附表3《起重吊具管理台账》
附表4《起重吊具使用注意事项》
附表5《起重吊具点检表》
附表6《起重吊具月度检查表》
附表7《起重吊具半年度定期检查表》
附表8《起重吊具报废标准》
附表9起重机械中钢丝绳必须报废时与疲劳有关的可见断丝数(GB5972-2006)
附表10《起重吊具报废通知单》
9工作记录
9.1起重吊具台帐保存3年。
9.2起重吊具点检表保存1年。
9.3起重吊具月度检查表保存1年。
9.4起重吊具半年度定期检查表保存1年。
9.5起重吊具报废通知单保存1年。
10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中心安全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原《吊具管理规定》废止。
编制
审核
批准
附件1:
起重吊具编号原则
1.范围
本原则适合天业通联吊具管理的编号,包括吊带、吊索、吊链、吊钩、钢板钳、永磁铁吊具。
2.编号组成
×××
×××
×××
顺序号
载荷代号
类别代号
3.吊具类型代号
类别名称
类别代号
说明
吊带
D
指各种合成纤维吊装带
吊链
L
指一根或数根链条与上、下端吊件相接的组合件
吊索
S
指各种钢丝绳索具
吊钩
G
指各式吊钩包括卸扣、吊环等
钢板钳
Q
指各种横吊钢板起重钳、竖吊钢板起重钳
永磁铁吊具
C
指各种自动及手动永磁吊具
专用吊具
按工装编号
自行设计制造的各种专用吊具
4.载荷代号
按吊具的额定载荷标注,如:
05----表示额定载荷为5T
10----表示额定载荷为10T
5.顺序号
各类吊具分别用4位数按顺序编号:
前两位是使用车间代码,如,下料为01,结构为02,涂装为03,装配为05;
后两位是本车间同类型吊具顺序号。
6.示例
D-05-0105,表示为:
下料车间5T纤维吊带第5条
附表2:
吊装带额定载荷国际标准色(JB/T8521.2-2007)
额定载荷
颜色
图例
额定载荷
颜色
图例
1000KG
紫色
2000KG
绿色
3000KG
黄色
4000KG
灰色
5000KG
红色
6000KG
棕色
8000KG
蓝色
10000KG及以上
橙色
附表3:
起重吊具管理台账
版号:
A0编号:
TL/L-GF.05-56
吊具编号
使用机型
(或使用工位/班组)
被吊工件名称或最大悬挂力
链条或尼龙尺寸
使用/报废日期
备注
链条直径或尼龙宽度
起吊根数或尼龙长度
钩子型式(厂家型式)
附表4:
起重吊具使用安全要求
序号
使用安全要求
一、吊带
1.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吊装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4.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须加护套、护角等来保护吊带,以免割伤吊带。
5.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6.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移动吊带时不要在地面或在粗糙表面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7.吊带使用温度范围:
-40℃~100℃,切勿高温使用。
同时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8.不应将物品压在吊装带上,会造成吊装带损坏;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来,造成危险,应将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顺利拿出来。
9.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成套吊具使用时,应确保受力均匀,严禁单根受力。
10.使用完毕后吊装带应选择悬挂存放方法,将吊带悬挂于专用架上或吊具柜内。
二、钢丝绳
1.新钢丝绳在开卷时必须按正确方法进行,应使卷绳轮转动放出钢丝绳。
2.钢丝绳和各种规格的绳扣,在使用前由生产操作人员细致检查断丝、磨损、拧劲、烧损等情况,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应立即更换。
3.吊、捆用的钢丝绳,端部必须有打结的钢绳环,其打结扣不得少于钢绳直径的15倍,以免脱扣。
4.在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行,钢丝绳不应受冲击力,吊物棱角处要加包垫,不准直接接触,捆绑时如多点或多圈受力一定要均匀。
5.钢丝绳在使用中必须绕槽正确,不准有挤压、打结、拧劲等情况,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如突然制动等,以减小钢丝绳在使用中受到的冲击载荷。
6.钢丝绳在使用时,将钢丝绳索具直接挂入吊钩的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钩尖部位;两根钢丝绳索具在使用时,将两根钢丝绳索具直接挂入双钩内,四根钢丝绳索具在使用时,每两根钢丝绳索具直接挂入双钩内,注意沟内两根钢丝绳索具不能产生重叠相互挤压,四根钢丝绳索具要对称于吊钩受力中心。
7.钢丝绳在吊装过程中应尽量平衡,人员禁止在物品上通过且吊装物品下严禁站人;在运输、安装和使用时避免弯曲受力,以免铝管、螺纹、接头或钢丝绳受到损伤。
8.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几种情况出现:
a.钢丝绳与电焊线接触;b.钢丝绳与金属尖锐棱角经常摩擦;c.钢丝绳从已经破损的滑轮上穿过;d.吊装角度超过60º。
9.在高温物件上使用的钢丝绳,必须采取隔热措施,以防降低钢丝绳强度和使用寿命。
10.钢丝绳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11.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12.使用完毕后钢丝绳应选择悬挂存放方法,将钢丝绳悬挂于专用架上或吊具柜内。
三、吊链
1.吊链使用前,先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各功能正常、完好时,再投入使用;准备提升时,链条松弛部分应小心收紧,链条应伸直,不得扭曲,打结或者弯折。
2.吊链端部配件,如环眼吊钩,应按相应的要求使用。
3.用多肢吊链通过吊耳链接时,一般分肢间夹角不应超过60º(与铅垂线夹角30º)。
严禁使用已断裂或变形的吊链,严禁链条拉长后继续使用。
4.吊装时吊链严禁承受振动荷载,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人体从工件下面穿过。
严禁把长环链(p>3dn)、提升链用作吊链。
5.根据使用的频度、工况条件恶劣程度,对吊链链环焊接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不应低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并作检查记录。
6.使用完毕后,吊链应选择悬挂存放方法,将吊链悬挂于专用架上或吊具柜内。
四、吊钩
1.严禁超负荷使用,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如没有标注或起重量标记模糊不清,应重新计算和通过符合试验来确定其额定起重量。
2.作业前应对吊钩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3.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
4.使用时,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5.挂吊索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如需将吊钩直接钩挂在构件的吊环中,不能辨别,以免使钩身受侧向力,产生扭曲变形。
6.对于经常使用的吊钩,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查。
7.吊钩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碰撞。
8.使用时,发现有裂纹或磨损量超过标准时要及时更换滑轮。
9.发现裂纹和钩口磨损量超过厚度的10%以及开口度变化时,应及时整改。
五、吊环
1.使用吊环前,应检查螺丝根部是否有弯曲变形现象,丝扣规格是否符合要求,丝牙有无损伤等。
2.吊环螺纹在旋紧时必须拧紧,最好用扳手或圆钢用力扳紧,防止由于拧得太松而在吊索受力时打转使物件脱落,造成事故。
3. 吊环使用中若发现螺纹太长,须加垫片,拧紧后方可使用。
避免将螺丝杆露在外面,以免螺丝杆受力后,产生弯曲而断裂。
4. 吊环使用时必须注意其受力方向,垂直受力为最佳,严禁横向受力。
当重物有两个以上吊点使用吊环时,钢丝绳间夹角一般应在60°以内,以防吊环受到过大的横向力而造成弯曲变形,甚至断裂。
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在两吊绳之间加横吊梁来减少吊环所受的横向力。
六、卸扣
1.卸扣要正确支撑载荷,即作用力要沿着卸扣的中心线的轴线上,避免弯曲,不可以过载不稳定的载荷。
2.卸扣使用时,严禁超负荷使用。
3.严禁使用螺栓或者金属棒代替销轴。
4.卸扣使用时,销轴在承吊孔中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
5.卸扣本体不得承受横向弯矩作用即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在本体平面内承载力存在不同角度时,卸扣的最大工作载荷要有所调整。
6.吊装时,卸扣承载的两腿索具件的最大夹角不得大于120º。
7.卸扣使用时,应避免卸扣的偏心载荷,如发现卸扣有裂纹、磨损严重或横销弯曲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
8.在与钢丝绳索具配套作为捆绑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索具的锁眼进行连接,以免索具在提升时,钢丝绳与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转动,导致横销与扣体脱离;锁杆拧紧后回转半圈,方可吊物。
9.卸扣在高温使用时,应当减小载荷运行。
10.起重作业完成后,严禁在高空中将拆下的卸扣往下抛掷,以防卸扣变形及内部产生不易发觉的裂纹损伤。
11.不用卸扣时,应在其横销的螺纹部分涂以润滑油,存放在干燥处,以防生锈。
七、钢板钳
1.使用前先要检查咬头、垫片、齿间堵塞、磨损状态及其它异常现象,检查后再使用。
2.吊装时,钢板钳必须在容许荷重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3.在起吊作业时,将夹钳口打开,稳固的夹持在所要作业的重物上,然后起吊;拆开时,应将重物着地后,无负荷的情况下,取下吊钳。
钢板在吊运时要水平。
4.除竖吊钢板起重钳外,不得单边起吊钢板,钢板厚度应在钢板钳吊装厚度范围内。
5.悬吊装挂作业须由悬吊装挂作业资格人进行。
6.竖吊钢板钳一次只能夹持1块钢板。
7.竖吊钢板钳只适用于钢板的竖直吊运,严禁用于钢板的水平吊运,在钢板起吊后如有严重倾斜,应重新安装竖吊钳。
8.严禁人员进入吊装作业范围或翻转区域。
9.吊装时严禁碰触、敲打或冲击钢板及钢板钳,严禁吊装时急剧移动或急剧停止吊物。
10.在钢板钳吊装时,下面严禁站人或从物品下面通过。
11.钢板钳不适用于不锈钢板的吊装,钢板的被吊装部位不允许有油污。
八、永磁铁
1.吊装时,先将被起吊工件表面清理干净,如有锈皮和凸刺应清理,起重器的中心线最好与工件重心线重合,然后进行起吊。
2.工件吊起时,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人体从工件下面穿过,被吊工件温度和环境温度不大于80℃,无剧烈振动及冲击。
3.吊装圆柱形工件时,应保持V形槽与工件接角为两条直线接触,所以它的起重力仅为额定起重力的30%-50%。
4.完成吊装后,向内按动手柄按钮,使手柄上的保安健与保安销脱离,使起重器处于关闭状态,工件与起重器脱离。
5.吊装结束后,将磁力吊放置于钢板上。
附表5:
起重吊具点检表
吊具架吊具点检表
版号:
A0年月编号:
TL/L-GF.05-57
吊具编号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注:
点检记录:
正常打“√”,有问题打“×”,并立即报告。
附表6:
起重吊具月度检查表
吊具月度检查表
版号:
A0年月编号:
TL/L-GF.05-58
吊具
类型
检查月
吊具名称
吊索:
钢丝绳、吊链、卡钳吊索
1.4.7.10
各类吊带:
(尼龙)
2.5.8.11
吊具NO.
磁力吊、手拉葫芦
3.6.9.12
责任人
索具编号
受损部位
检查方法
废弃标准
备注:
检查人:
附表7:
起重吊具半年度定期检查表
吊具半年度定期检查表
版号:
A0年月编号:
TL/L-GF.05-59
部门
检查日期
使用责任人
检查者
检查结论:
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
附表8:
起重吊具报废标准
序号
报废标准
一、
吊带
1.圆环型吊装带承载芯线或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
2.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
3.吊装带有割口或被尖锐物体划伤,当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到其截面积5%。
4.吊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5.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6.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发黄、表面粗糙、合成纤维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7.吊带出现死结。
8.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二、
钢丝绳
1.起重机械中钢丝绳必须报废时与疲劳有关的可见断丝数(见附表9),当吊运熔化或赤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时,附表中的断丝数应相应减少一半。
2.绳端及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可能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应查明损坏原因。
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3.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
4.钢丝绳断丝数逐渐增加时,应仔细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况,判明“规律”,确定钢丝绳未来报废的日期。
5.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6.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7.钢丝绳弹性减小,明显的不易弯曲和直径减小比单纯由于磨损而引起的快得多,这种情况会导致在动载作用下突然断裂,应立即报废。
8.钢丝绳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则应报废。
9.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10.钢丝绳表面被腐蚀,出现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