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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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GB11914进行现场CODCr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对,其中2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355-2007表1规定的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公式如下:

式中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Xn—第n次测量值;

Bn—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

n—比对次数。

4.1.2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若将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监测值转换为CODCr时,用CODCr的实验室标准方法GB11914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对于排放高氯废水(氯离子浓度在1000~20000mg/L)的水污染源,实验室化学需氧量分析方法采用HJ/T70。

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对,其中2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XX-200X表1规定的要求。

式中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4.1.3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若将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监测值转换为CODCr时,用CODCr的实验室标准方法GB11914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4.1.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分别以氨氮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GB7479或GB7481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4.1.5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以总磷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GB11893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4.1.6pH水质自动分析仪

pH水质自动分析方法与标准方法GB6920分别测定实际水样的pH值,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绝对误差控制在±

0.5pH值。

4.1.7温度

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以在线监测方法与标准方法GB13195分别测定温度,变化幅度控制在±

0.5℃。

4.2质控样试验

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次质控样试验,采用国家认可的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试验,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质控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质控样品,每种样品至少测定2次,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

10%。

5校验

5.1日常校验

每月除进行4.1、4.2规定的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外,每季还应进行现场校验,现场校验可采用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

现场校验内容还包括重复性试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

5.1.1pH值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96-2003第8章。

5.1.2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校验方法详见HBC6-2001。

5.1.3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104-2003第9章。

5.1.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101-2003第8章。

5.1.5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103-2003第8章。

5.1.6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校验方法详见HJ/T191-2005第7章。

5.1.7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

5.1.8校验的结果应满足HJ/T355-2007表1技术要求。

5.1.9在测试期间保持设备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校验、维护记录。

5.1.10此处未提及的校验内容,参照相关仪器说明书要求执行。

5.2重复性试验

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季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次重复性检查,结果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光度法6次量程测定值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

10%。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电极法6次量程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

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6次量程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

4%。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pH=4.00、pH=6.86和pH=9.86标准液6次,仪器所示的pH值变化幅度控制在±

0.1pH值以内。

6数据有效性

6.1未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无效,不得作为总量核定、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依据。

6.2当流量为零时,所得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应予以剔除。

6.3监测值为负值无任何物理意义,可视为无效数据,予以剔除。

6.4在自动监测仪校零、校标和质控样试验期间的数据作无效数据处理,不参加统计,但对该时段数据作标记,作为监测仪器检查和校准的依据予以保留。

6.5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误差大于1%时,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为无效数据。

6.6监测值如出现急剧升高、急剧下降或连续不变时,该数据进行统计时不能随意剔除,需要通过现场检查、质控等手段来识别,再做处理。

6.7具备自动校准功能的自动监测仪在校零和校标期间,发现仪器零点飘移或量程飘移超出规定范围,应从上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合格到本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合格期间的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处理,按本标准7缺失数据处理。

6.8从上次比对试验或校验合格到此次比对试验或校验不合格期间的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按本标准7缺失数据处理。

6.9有效日均值

有效日均值是对应于以每日为一个监测周期内获得的某个污染物(CODCr、NH3-N、TP)的多个有效监测数据的平均值。

在同时监测污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以流量为权的某个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在未监测污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某个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日均值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i—某污染物的有效监测数据(mg/L);

Qi—Ci和Ci+12次有效监测数据中间时段的累积流量(m3)。

7缺失数据的处理

7.1缺失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

缺失CODCr、NH3-N、TP监测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监测值的算术均值替代,缺失pH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pH值中位值替代。

如前一时间段有数据缺失,再依次往前类推。

7.2缺失流量值

缺失瞬时流量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与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的前一时间段瞬时流量值算术均值替代,累计流量值以推算出的算术均值乘以缺失时间段内的排水时间获得。

缺失时间段的排水量也可通过企业在缺失时间段的用水量乘以排水系数计算获得。

7.3缺失自动分析仪监测值和流量值

同时缺失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和流量值时,分别以上述二种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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