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行为规范及相关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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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行为规范及相关规章制度
(一)、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精神并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1、公正、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和承包人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
2、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接受承包人的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
3、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更正错误。
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二)、监理人员十不准
1、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2、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3、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4、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5、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它人员。
6、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7、不准观看黄色录像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8、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9、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10、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同时挂职。
(三)、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1、认真学习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标准,掌握工程施工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使用进行监控。
3、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吊装区域不得停留或行走。
5、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登高。
6、上下脚手架应注意其是否牢固、安全,并注意头顶、脚下,以便碰头或坠落。
7、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病、严重心脏病等不宜登高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8、要注意现场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对现场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方提出,督促整改。
9、凡监理需要验收的项目,在安全措施未落实之前,有权不予验收并予以指正。
(五)、监理工程师须知
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自己职责和权力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最基本准则;
2、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工作;
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
5、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意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6、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检测资料、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自己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7、监理工程发现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地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进行纠正。
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8、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指出承包人进度滞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去论证并令承包人信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速度;
10、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
“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11、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必须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
12、监理工程师在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
非合同内的事项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没有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14、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应每日作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
(六)、廉政管理办法
为树立丽攀高速公路JL2总监办监理人员良好形象,维护业主利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丽攀高速公路JL2总监办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准则;
2、监理人员不得向业主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有以上行为的监理人员,发现后扣奖金贰佰元整;
3、监理人员为业主及某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扣奖金壹佰元整;
4、监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要挟承包人或以任何名义向施工单位索要或收受财物的,一经发现,作辞退处理;
5、在施工单位报销费用或票据的,一经发现,作辞退处理;
6、在监理项目范围内推销产品和材料以及介绍施工队伍的,按违纪处理;
7、在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的,按违纪处理;
8、向施工单位提出无理要求的,按违纪处理;
9、与承包人相互串通、虚报工程数量的,一经发现,作辞退处理;
10、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专业工程师、监理员目标责任管理办法
为保证丽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对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所监分部、分项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扣负责该项目专业工程师、监理员当月奖金。
如监理处承担赔偿责任时,则专业工程师、监理员(6:
4)承担损失的50%;
2、上道工序未按规定检验,即批准或默许或无书面指令制止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扣责任该项目专业工程师奖金伍拾元整,监理员贰拾元整;
3、未发现或发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指令,或发出指令未对承包人整改情况认真进行复查的,扣负责该项目专业工程师奖金伍拾元,监理员贰拾元整;
4、试验抽检频率达不到要求的,扣试验室主任、试验员当月(季)度奖金,并要及时做好补充试验,以满足抽检频率。
试验抽检数据经中心试验室复查有误,扣试验室主任、试验员当月(季)度奖金;
5、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未派旁站监理全过程旁站,扣监理组长一次伍拾元整。
旁站监理无故离开施工现场,扣旁站监理一次伍拾元整;
6、业主、总监办、工作组责令停工的,扣停工项目专业工程师、监理员奖金壹佰元。
被业主、总监办、工作组召开质量事故现场会的,扣该项目专业工程师、监理员奖金贰佰元整;
7、分项工程未按要求及时进行评定的,扣该分项工程项目工程师伍拾元整;评定结果不合格、不及时上报或不及时进行处理的,扣该分项工程项目工程师伍拾元整;
8、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延误,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或应发而未发出相应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未及时上报的,扣该项目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贰佰元整;
9、伙同承包人在变更、计量等方面欺骗业主的,扣责任人当月奖金,并做辞退处理;
10、对不熟悉图纸和规范,瞎指挥,强行要求承包人执行错误指令,扣责任人奖金伍拾元整;
11、监理人员不廉洁自律、不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的,作辞退处理。
12、对坚持监理程序或工程质量优良,被业主、总监办、工作组或质监部门书面表扬的,奖责任人伍佰元;中心试验室抽检合格率100%,奖试验室主任伍佰元,试验员各贰佰元整;
13、坚持廉政建设,受到业主或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奖伍佰元整;
14、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八)、监理日志填写的有关要求
监理日志是重要的质量记录,是分析、处理责任问题的重要依据,内容应根据各人的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包括检查项目名称、位置、桩号、机械设备、材料、工程草图、完成情况等)。
对工程施工中发现的质量或安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落实后的情况等均应记录在日志中。
具体记录规定如下:
1、记录所有分项工程开始完成及检测,以及承包人每日投入的人力、材料和机械的详细情况、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完成的数量;
2、记录上级领导来工地检查情况和对工程质量、进度提出的要求;
3、记录工程延误及其原因,以及所有给承包人下的口头指令内容。
4、记录必要的照片(特别是重要工程、隐蔽工程的照片)、电话、气候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本工作应由专监负责。
5、审查图纸必须注明图号、内容;学习规范必须写清楚学习的有关
章节及内容;
6、禁止填写与工程无关的内容;
7、不该记录的会议内容不得记录在监理日志上。
(九)、监理人员签字用语与权限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督促承包人及时、如实地记录、填报工程资料,规范监理人员的签字行为,对监理人员签字权限及时限进行界定,这一规定,对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违反本规定的签字视为无效。
(一)、一般原则
1、分级原则
监理人员职务划分为高监(副高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级由任命的相应职务的人员签字,越级签字无效。
2、专业原则
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资料,必须由相应专业的监理人员签名方为有效,特殊情况,由于工作需要,上一级监理工程师可以指定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代行其职能并签字。
即使有这种情况下,仍须上一级监理加签确认方为有效。
3、充分原则
当一种工程资料按规定需两名及两名以上现场监理人员签名(例如现场工程数量的确认等)时,一人签名无效;当一种工程资料需要几级监理或几方签名(例如变更文件、计量文件等)时,缺级或缺方签字无效。
4、亲历性原则
各种现场资料的认可,应由亲自参加者签认;没有亲历者签字视为无效。
5、时效原则
承包人应按规定时限申报工程资料,各级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核实、签认,若承包人不按规定时限申报资料(例如延期申报、索赔申报、变更申报、计量申报等)造成工程质量或数量无法确认,监理人员此后可以拒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监理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既不指出问题,又不进行签认,承包人可以向监理处或业主投诉,监理机构视情节对当事人作相应处理。
6、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当事人已离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由上一级监理集体研究,指定专人组成核查组,进行核实,按实签认,并须上级监理加签方为有效。
(二)、签认权限与时限
各种资料表格的签认均在不同章节中明确规定由哪一级监理人员,在什么时限内签认。
诸如测量、试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工序检查,分项工程检验,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
三、签字用语
1、推荐使用下列监理用语
①同意变更,数量属实;
②已完成工序达到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
③情况属实;
④已核查、属实;
⑤同意该方案;
⑥同意在XX工程使用。
2、杜绝使用以下不规范用语
①可变更、可挖除、应变更,可行;
②请XX批示;
③已阅;
④同意上报;
⑤请承包人自检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⑥施工无异常情况。
(十)监理人员言行举止规范化准则
1、注重服饰美
一般来说,监理人员的服装应当合乎身份,庄重、朴素、大方。
在工作中,监理人员的打扮穿着是不宜完全自行其事的。
注重服饰美,便是工作礼仪对监理人员服饰所做的具体规范。
要求服饰素雅、服饰庄重、服饰整洁。
2、强调语言美
监理人员要求讲普通话、用词文雅、语气检点;
监理人员要求语言礼貌,如“请”、“您好”、“抱歉”或“对不起”、“谢谢”等;
3、称谓明确
对知道对方职务,称呼需与其身份相称;
对不知道对方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统称“*工”,不可直呼其名。
4、握手方式
(1)神态。
与他人握手时,应当神态专注、认真、友好。
在正常情况下,握手时应目视对方双眼,面含笑容,并且同时问候对方。
(2)姿势。
与人握手时,一般均应起身站立,迎向对方,在距其约1米左右伸出右手,握住对方的右手手掌,稍许上下晃动一两下,并且令其垂直于地面。
(3)力度。
握手的时候,用力既不可过轻,也不可过重。
若用力过轻,有怠慢对方之嫌;不看对象而用力过重,则会使对方难以接受而生反感。
(4)时间。
一般来讲,在普通场合与别人握手所用的时间以3秒钟左右为宜。
5、打电话的行为
接电话。
当听到电话声响起时,我们应迅速起身去接,拿起听筒,若对方没有发话,你也可先自报一下家门:
"您好!
这儿是***综合部"、“您好!
我是***”,让对方明了你的身份。
作为接话人,通话过程中,要仔细聆听对方的讲话,并及时作答,给对方以积极的反馈。
如果要接电话的人不在,打电话的人要求你转告的话,你应做好电话记录,记清:
1.打电话者的姓名、所属单位;2.转告的具体内容;3.是否需要回电,以及回电号码、时间;4.对方打电话时的日期、时间。
记录完毕后,最好向对方复述一遍,以免遗漏或记错。
通话结束时,作为接话人,一般来说,应等对方先挂上了电话后再放下话筒。
6、提倡交际美
监理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往往有别,但从其本质上来看,都免不了要与他人打交道。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力求交际美,即妥善地协调自己的各种人际关系,高度地重视自己的每一位交往对象,以内求团结,外求发展。
(一)内部交际
监理人员必须首先处理好自己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各种内部人际关系,因为它是自己所须正视的种种交际的基础之所在。
进行内部交际时,监理人员应当讲究团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并且善于协调各种不同性质的内部人际关系。
1.与上级的交往。
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不处理好自己与上级的关系。
要做好这一点,基本要诀有三:
一是要服从上级的领导,恪守本分;二是要维护上级的威信,体谅上级;三是要对上级认真尊重,支持上级。
2.与下级的交往。
与下级进行交往时,监理人员切切不可居高临下,虚张声势。
处理好与下级之间的关系,监理人员至少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善于“礼贤下士”,尊重下级的人格;二是要善于体谅下级,重视双方的沟通;三是要善于关心下级,支持下级的工作。
3.与平级的交往。
处理与平级同事的人际关系,也不容监理人员有丝毫的忽略。
与平级同事打交道时,监理人员对以下三点应当予以充分重视:
一是要相互团结,不允许制造分裂;二是要相互配合,不允许彼此拆台;三是要相互勉励,不允许讽刺挖苦。
(二)外部交际
不论因公还是因私,监理人员都有大量机会与外界人士进行交往应酬。
与外界人士交往或相处时,监理人员既要与人为善,广结善缘,努力扩大自己的交际面,又要不忘维护公司形象与个人形象,注意检点自己的举止行为,使之不失自己的身份。
进行下列两种常见的外部交往时,尤须监理人员处处好自为之。
1.与施工单位的交往。
同施工单位直接打交道时,监理人员既要不忘自己的身份,又不能过分强调自己的身份;既要具备强烈的服务意识,又不能时时以施舍者的身份自居。
要待人热诚,不允许对施工单位人员冷言冷语;要主动服务、及时服务,不允许对施工单位漠不关心;要不厌其烦,不允许对施工单位缺乏耐心。
2.与社会的交往。
许多时候,监理人员都离不开与社会各界人士的交往。
与社会各界人士交道时,监理人员须做好下列五点:
一是要掌握分寸,防止表现失当;二是要公私有别,防止假公济私;三是要远离财色,防止腐败变质;四是要正视权力,防止权钱交易;五是要广交朋友,防止拉帮结派。
(十一)奖励与处罚细则
1、各级监理人员要熟知专业知识,熟练运用专业技能。
对不胜任者予以调离其岗位或予以辞退。
2、各级监理人员要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经考试达不到要求者,第一次处以警告,责今其加强学习,并处以50元罚款;第二次考试乃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各级监理人员要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
不得在施工单位人员面前说脏话、发牢骚或诽谤他人,经查实,处以当月工资10%的罚款;第二次予以辞退。
4、各级监理人员要互相尊重、爱护,不得背后议论、诽谤、诋毁他人。
经查实在监理内部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5、各级监理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对于松懈散满,不遵章守纪者第一次口头批评;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予以辞退。
对于违法行为除由公安机关处理外,还要扣发全月工资,并予以清退。
6、各级监理人员要作好本职工作,履行职责,经检查,对施工现场不了解,对应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未造成后果的,扣发全月工资并通报批评。
造成后果的予以辞退。
7、各级监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职离岗,现场监理人员应全天检查、巡视工地,一经发现处以当月工资10%的罚款。
造成后果的扣发全月工资。
8、各级监理人员着装整洁,配戴胸卡、安全帽。
经检查发现不齐全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罚款;第三次辞退。
9、内业资料整理要真实,不得伪造、作假,经发现责今改正,处以50元罚款;第二次予以辞退。
内业资料要及时整理,不得超过24小时,经检查发现责今补充,处以50元罚款;第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第三次予以辞退。
10、驻地办每季度进行检查(现场工作情况、内业资料整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评比,优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连续二次者给予500元奖励;连续三次给予1500元奖励并上报总公司。
(十二)安全行为处罚细则
1、各级监理人员严禁指挥施工单位的施工生产,机械吊装.严禁授意或默许施工人员违章或冒险强行作业。
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2、各级监理人员不得驾驶或操作施工单位及本单位任何机械、车辆、设备仪器。
一经发现处以当月工资20%的罚款,第二次予以辞退。
3、各级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上报监理处。
情节严重的,由监理处下达局部或项目停工令并上报业主。
隐瞒不报、谎报或知其存在安全隐患不予以提出的,处以当月工资20%的罚款。
第二次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监理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各级监理人员应熟悉掌握安全法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实施监理过程中涉及的安全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作出内部安全技术交底。
监理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
对于考核不达标者处于当月工资10%的罚款;连续二次不达标者予以辞退。
5、各级监理人员要有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得强行进入危险区域、地段,不得在危险时间工作、行动,及时向监理处汇报情况。
擅自冒险,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
所造成的后果,监理处不承担责任。
6、各级监理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当地的公秩良俗、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条例,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业余时间的安排要合理、守法、遵章守制,对不遵守上述要求造成后果的,监理处不承担责任。
7、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擅自离岗,一经发现处以当月工资20%的罚款。
由此造成的安全后果,监理处不承担责任。
外出不请假者,一经发现处以当月工资10%的罚款。
由以上原因造成的安全后果,监理处不承担责任。
8、严禁与当地个人、团体可组织发生非工作关系,不得因此而涉及、影响工作。
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自负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人身安全伤害后果。
9、工作时间严禁喝酒、酗酒,一经发现处以月工资30%的罚款;第二次予以辞退。
自负由此产生的安全伤害后果。
监理机构的生产、作业制度
(一)、监理处巡查工地制度
1、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合同段的施工情况,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等各项目指标按合同规定完成。
从管理和技术方面提高监理水平,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使监理服务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业主的要求。
2、巡查工地制度是驻地办各部室及各专业工程师经常性必须执行的任务,必须认真巡查,如实填写记录,并存档备查。
3、巡查工地要求:
①正、副驻地必须保证每两天巡查工地一次;②各专监必须保证每天巡查工地一次;③驻点监理必须保证每天巡查工地二次。
4、巡查工地记录:
上述各级巡查工地人员,在巡查工地后,应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并将巡查工地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应专业工程师或承包商通报。
5、巡查工地内容:
各级巡查人员下工地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监理程序执行情况等内容。
6、巡查跟踪:
各级巡查人员在巡查工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待整改完成后,由巡查人员或委托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待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将整改结果记入监理日志。
(二)、内部会议制度
1、驻地办组织召开必要的工作、生活会议,主要是达到统一思想、传达精神、明确任务的目的。
2、驻地办参加业主、监理总公司、质监部门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之后,无特殊情况在两天内要召集有关监理人员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没有及时召开的,扣该参加人员工资100元。
3、驻地办组织召开的会议,通知到有关人员的,不得无故缺席,确需请假的,须向高监请假,经同意的可以不参加会议。
4、没有经同意或无故缺席的,扣罚其工资50元;缺席二次,扣其工资100元;依此类推。
(三)、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为充分搞好驻地办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促进、提高办事效率,使文件资料的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而制定本制度。
2、资料传递、审阅程序:
由综合办对来文、报告提出拟办意见后交高级驻地批复,高级驻地按照岗位职责批复意见送回综合办,由综合办复印或转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并由领取人签名,综合办应反馈处理结果。
3、资料符合性审查要求:
承包商所有资料必须先报综合办,资料员对其符合性审查为资料份数、签名盖章是否齐全,装订号以及格式、表格是否符合的规定,否则,资料员有权拒收。
驻地办资料员对符合性审查合格后,按内容交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决策。
4、资料传递、审阅时限:
承包商来文:
一般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24小时内审查完毕,驻地监理工程师在48小时内审批,重要文件(需现场复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48小时内审查完毕,驻地监理在72小时内审核或转报业主审批。
对有关文件不及时传达、办理的,扣罚办责任人奖金20元;,对重要加急文件办不准时转达、办理的,扣罚负责人50元。
5、为保证资料的完整性,防止遗漏、丢失等现象,所有监理资料、承包商资料、业主资料等档案资料的原件由驻地办综合办保管,各办、室、工区监理只保存复印件。
6、档案资料应设专室、专柜分类归档,并做到防盗、防火、防雷、防水、防虫咬鼠伤,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
7、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简称日常资料)的管理:
日常资料由驻地办统一印制发放,监理员人手一本,监理员的日常资料每星期由派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人检查一次,以确保日常资料应及时、规范、真实、准确,驻地监理工程师每旬检查一次。
日常资料每本写完以后到资料员处以旧换新,做好监理日志的归档工作。
(四)、考勤休假制度
1、考勤分为上班、工地上班、因公出差、病假、事假、休假、旷工等七类。
2、由综合办统一负责对监理人员的考勤。
3、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因事离开工地必须请假,半天内向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口头请假,超过半天须向驻地监理工程师书面请假,所有请假都要到综合办办理手续。
未经批准擅离工地或未按时到岗的做旷工处理,造成工程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4、监理人员每工作满十个月后享受休假,休假由综合办统一计划安排,假期36天,离开工地前要向高级驻地请假;工作需要时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