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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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分部生活用电及施工用电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003)。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03)。

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本分部施工用电场所。

2、可能影响范围:

施工用电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

现场用电、施工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四、预控措施

1、用电管理

1、施工临时用电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2、安全用电管理内容:

变电所及负荷、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防雷、外电防护措施、施工安全用电、电器防火、防触电措施。

2、对人员的要求

⑴对现场电工的要求

①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②现场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③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

⑵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①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⑤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⑴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电气设备、电灯等。

⑵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⑶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⑷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潮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⑸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⑹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⑺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⑻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⑼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⑽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路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路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行人、机械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外电防护

⑴在建项目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⑵在建工程、施工设施、机械设备等与电线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关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要求。

当操作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⑶防护措施

①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②防护设施必须使用非导电材料,并考虑到防护棚本身的安全(防风、防大雨、防雪等)。

③特殊情况下无法采用防护设施,则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

5、接地、接零与防雷

⑴一般规定

①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引出。

③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门设备作保护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⑤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⑥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⑦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⑵保护接零

①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a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f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②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

a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b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继电器和其它电器外壳。

⑶接地与接地电阻

①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②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③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④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

⑤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⑥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⑷防雷

①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②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设备。

③若施工范围内的最高建设或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他设备,至最后退场,则在此避雷针保护范围内的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④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针长度应为1~2m。

6、配电线路

⑴架空线路的敷设

①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

②电杆埋深为杆长的1/10加0.6m。

③架空线路的间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0.3m。

④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绝缘子、拉线、撑杆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⑤架空线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保护。

⑵埋地线路的敷设

①埋地线路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6m,并应在埋地线路上下均铺设不少于6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②埋地线路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内径大于电埋地线路外径1.5倍的保护套管。

③施工现场埋设埋地线路时,应尽量避免碰到经常积水、有埋设物、时常挖掘、预定建设建筑物、散发腐蚀性气体、制造和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地方。

④埋地敷设的埋地线路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⑤埋地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少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配电箱与开关箱

⑴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系统。

⑵配电系统中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装设的电气技术要求

a材质要求:

①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③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电气连接。

b制作要求:

①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箱体应严密、端正,箱门开、关松紧适当,便于开关。

②必须有门锁。

③端子板一般放在箱内配电板下部或箱体内底侧边,并应分别标明“N”、“PE”。

c设置位置的要求:

①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②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设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③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④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物。

d使用和维修的要求:

①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有专人管理。

②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时必须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③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④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搭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8、现场照明

⑴室外照明

①施工现场的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

为便于作业和活动,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装设局部照明。

②停电时,应有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③正常湿度环境下,选用开启式照明灯具;在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必须按危险等级选择相应的灯具。

④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⑤现场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金属卤化物灯具距地面5m以上。

⑵室内照明

①室内灯具装设不得低于2.4m。

②室内照明必须安设开关,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③在用易燃易爆材料作顶棚的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阻燃底座,并保证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

④油库、油漆仓库内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于室门外。

⑤严禁职工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或或违章用电。

五、应急预案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高德方15063282401

副组长:

范占其15063282406沈光超15063216890

李征15063282403李友林13666322215

组员:

张胜利13561168690赵勇登15063282446

刘乃生15063282436姜信林13793715286

艾新国15006714387姚兴海15006725543

杨国平褚红军张启中高铜府李远林

应急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地点在本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

安全总监(李友林)13666322215、安监室主任(艾新国)15006714387、安全员(王玉瑞)13666322101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经理:

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总工: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副经理:

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党工委书记:

负责在事故应急过程中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对人员的思想动员和事故后的思想教育工作。

必须时,负责组织党、团员突击队参与救援抢险。

技术质量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工程管理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

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

计划财务部:

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

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物资设备部:

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

各部室:

参与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应急救援队:

由各部门组建,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六、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当本分部所属施工项目在日常施工中发生漏电、电气故障等安全事故(状态)时,由经理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国家、社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七、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

1、资金的配备

本分部计划财务部必须保证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物资由本分部物资设备保障部负责统一调配。

3、社会资源:

在发生突发性施工用电触电、漏电紧急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将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向急救医院120、公安110部门等求援。

八、应急响应

1、接警与通知

⑴接警:

接警部门为本分部工程管理部。

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接警电话:

安全总监(李友林)13666322215、安监室主任(艾新国)15006714387

⑵通知:

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工程管理部向项目经理详细报告,项目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应由工程管理部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

2、①本分部应急联络电话:

手机:

安全总监(李友林)13666322215、安监室主任(艾新国)15006714387、安全员(王玉瑞)13666322101

②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

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

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

120;

③逐级上报电话

公司安质部电话:

010-51045463

集团公司安质部电话:

010-51884840

⑶现场保护

施工用电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工程管理部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计划财务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⑷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周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做出及时自我防护响应。

经理决定是否启动警报。

警报和紧急公告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警报方式采用扩音喇叭向周边区发出警报。

⑸事态监测

发生施工用电安全事故/事件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由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综合办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1名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

监测的内容包括:

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及环境的污染,爆炸危险性、受损建筑物跨塌危险性等。

⑹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驻点公安负责实施。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

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⑺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

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经理下达疏散命令,由党工委书记组织、驻点公安参与实施。

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

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8)医疗与卫生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在施工用电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

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

(9)公共关系

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项目经理批准,由综合办公室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影响。

(10)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

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本分部工程管理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3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工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经理下达终止应急令。

终止应急令由工程管理部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质量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后,告知项目经理,由经理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

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

由党工委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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