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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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专业人才培养的共性要求日益显现。
因此,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成为"
这两个具有共同理论基础和应用领域相对一致的专业集合。
本标准是全国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设置、专业建设指导和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遵循。
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制定本校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过程中,可对本标准的条目进行细化,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高于本标准办学。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代码:
0204
2.2本标准适用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
贸易经济020402
3.培养目标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道德规范,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认识和把握国内外经济、贸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熟练使用一门外国语言,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沟通、应变、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成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知识体系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4.培养规格与基本要求
4.1学制与学位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
可实行弹性学制,但修
业年限不少于三年。
鼓励学生具有海外学习经历。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4.2知识要求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完整的知识结构,包括
基础性知识、专业性知识、工具性知识和通识性知识等。
第一,基础性知识。
接受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系统训练,扎
实掌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专业性知识。
了解从事国内外经济与贸易活动的法律法
规和惯例,掌握国内外经济与贸易活动专门知识的基本原理,熟悉商务活动的业务内容、业务流程以及商务文书的中外文写作规范。
第三,工具性知识。
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所必
需的数学、外语、计算机、互联网等相关知识。
第四,通识性知识。
具备一定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管
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人类文明发展、世界优秀思想文化,掌握科学常识和现代科技发展的状态和趋势。
4.3能力要求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系统的能力结构,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等。
第一,获取知识的能力。
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学会利用现
代科技与信息等高效的渠道和途径获取新知识,具备自我学习知识、自我消化知识、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
第二,运用知识的能力。
具备洞察问题、提炼问题、综合运
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创新思维的能力。
养成独立思考、创新思维的习惯,具
备进取意识和探索精神,拥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第四,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培养跨文化交流的浓厚兴趣,养成尊
重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及风俗等的良好素养,在读、说、听、写、译等各个方面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4素质要求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全面的素质结构,包括
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等。
第一,思想道德素质。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
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为人,富于进取,具有团队意识。
第二,科学文化素质。
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修养、审美情趣
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全球化视野,掌握自然科学常识,跟踪科技发展动态,对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有一定的了解。
第三,专业素质。
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
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和发展动态,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经贸政策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知识,掌握商务经营活动中的操作技巧,具备从事经济贸易理论研究或商务活动的基本技能。
第四,身心素质。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
理品质。
5.课程体系
5.1总体框架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部分。
理论教学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等。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应控制在1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0%。
5.2理论教学
第一,思想政治理论课。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要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案,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第二,通识课。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应根据专业的特点和社会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通识课程,通识课程应从人文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均衡设置。
第三,专业基础课。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课程包括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和国际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课程。
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专业建设定位与特色,合理安排给定课程的结构与课时。
第四,专业课。
各高校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条件设定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所设课程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专业特色。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必修的课程包括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世界经济、国际政治经济学、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经济法、国际商法、市场营销学、国际市场营销、消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流通经济学、物流学、国际服务贸易、服务经济与服务贸易、期货市场学、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谈判等,各高校根据专业要求应至少从中选择开设6门课程。
各高校可以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与延续关系,并形成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性修读。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专业课双语课程或全英文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制定并实施国内〔外学生交换、学分互认,提倡高校间课程资源共享和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课程与便利条件。
5.3实践教学
第一,实验〔实训。
各高校应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或环节,利用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开展教学活动。
第二,专业实习。
各高校的培养方案应至少包含一次专业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周。
第三,社会实践。
各高校应根据培养目标组织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创新创业和勤工助学等。
社会实践累计时间应不少于4周。
第四,毕业论文。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毕业论文应体现学术性和实践性。
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提倡聘请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
毕业论文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形式。
6.教学规范
6.1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应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修订。
执行过程中如需变动,应有规范的论证和审批手续。
6.2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和考核的基本依据,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应在开课前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内容视课程性质而定,一般应包括课程性质与简介、先修课程、课时数、各章节知识要点、教材、参考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
6.3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
教师在课前需认真备课,编制《教学进度表》,明确并公布课外辅导与答疑时间。
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互动式、讨论式和案例式教学,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鼓励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模拟仿真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
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语言文字规范,仪表端庄。
教师应适量布置课后作业,并认真反馈意见。
6.4课外实践
课外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专业需制订课外实践教学计划,教师应直接参与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6.5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课程特点选择恰当考核方式,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成绩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
7.师资队伍
7.1师资规模与结构
第一,教师数量。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人才培养具有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鲜明特点,为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确保教学质量,需保证有充足的教师资源,专业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10人,18:
1生师比仅为基本要求,提倡降低生师比。
第二,职称结构。
教师队伍中具有教授职称的数量占专任教师总量的比重不低于10%;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数量占专任教师总量的比重不低于30%。
第三,学历结构。
专任教师学历的最低要求是具有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总量的比重不低于30%。
7.2教师专业背景与水平要求
第一,教师专业背景。
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和研究背景,需通过岗前培训上岗。
实务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其主讲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践经验,提倡定期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
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提倡定期选派专任教师去国内外名校进行访学或交流。
第二,教师水平要求。
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具有严谨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爱岗敬业;
应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熟悉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规律,并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应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坚持教学与科研互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应积极开展并不断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8.教学条件
8.1信息资源要求
各高校应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
8.2教学设施要求
第一,教室和阅览室。
教室数量应能满足教学和学生自习的需要,阅览室应保证学生拥有座位和足够的空间。
第二,实验室。
实验室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充分满足教学要求。
实验室要建立系统、完善的管理规范,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切实保证实验室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实习基地。
各高校应拥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应成为学校与有关方面长期合作和交流的有效平台,通过实习基地充分发挥本专业服务社会的功能,并通过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德、智、体、能等全方位的训练。
8.3教学经费要求
各高校要切实保障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的教学经费投入。
教学经费专指在专业教学各个环节发生的资源建设费用、教学运行费用与教学评估费用。
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向教学一线倾斜,不得用于非教学用途。
各高校需合理确定教学经费的最低保障标准,并保障教学经费的稳定增长。
9.质量保障
9.1目标要求
质量保障的目标要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要满足学生专业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有机兼容,要有利于各高等学校的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合理定位,突出特色,办出水平。
9.2组织运行
各高校应围绕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建立并完善有多元主体参与的质量管理运行体系。
明确学校作为专业建设的责任主体地位,负责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和提供经费保障等;
强化教学单位作为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的实施主体地位,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关于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负责动态修订和完善师资保障、教学计划、教材建设等具体事宜,确保日常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切实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
9.3监控机制
通过多元听课、教学督导、学生评教等途径,完善常态化的内部质量管理自我评价机制;
主动加强与用人单位以及社会相关评估机构的联系,积极构建质量监督的外部评估制度化机制;
建立顺畅的教学
名词释义
1.专任教师:
是指高校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并承担本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2.资源建设费:
包括课程建设费、教材建设费、教学大纲编写费、专业实习基地建设费、专业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购置费等。
3.教学运行费:
包括课时费、命题费、阅卷费、监考费、课堂教学资料复印费、论文指导与答辩费、实习指导费、学生实习补助、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
4.教学评估费用:
包括教学质量评价督导专家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