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最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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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最新Word文档格式.docx

3.按照应急防控工作要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严格做好交易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严格管控进场交易人员,做好人员登记、健康监测、巡视巡查等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评标评审专家在规定时间内从政务服务中心西门监测查验登记后,由北门4号专用电梯通道进入现场,其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从政务服务中心西门监测查验登记后,由观光电梯通道进入现场。

三、防疫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服务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及结果有异议(质疑)或进行投诉的,将统一由书面递交调整为网上提交,其他受理条件及处理程序按原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应对场内突发状况,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赣发改电〔____〕2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____〕4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____〕2号)、市新冠指办《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吉新冠指办〔____〕3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交易活动保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周淦平

副组长:

郁翔

成员:

杨艳霞、朱晓萍、唐海菊、苏小明、易群祥

领导小组下设管控小组、消杀小组、保障小组3个工作组,由综合科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

二、责任分工

(一)管控小组

1.组成人员

小组组长郁翔,成员杨艳霞、范维

2.工作职责

(1)测量体温。

在中心2楼楼梯口对所有进场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进行劝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情况严重,立即通知防疫部门进行强制隔离。

(2)登记信息。

对进场人员的姓名、单位或公司名称、出发地、到访时间、体温情况、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登记,同时引导进场人员通过安福县健康登记系统进行扫码登记。

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和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进行劝返,并及时将情况向副组长报告,交易中心要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3)检查防护。

检查进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

(4)引导进出场。

引导交易活动参与方进入相应开标大厅。

业主、投标人限派一名代表入场,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超过四人。

(二)消杀小组

小组组长朱晓萍,成员唐海菊、易夏梅、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场所消毒。

对开标厅、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监管区域等区域在每次使用前一天及开标结束后做好消毒工作。

有进场交易项目时,对中心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

(2)设备消毒。

对解密机、储物柜、门禁系统等公共设备和开标厅、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电脑、桌椅等设备在使用前后分别进行消毒。

(3)保持通风。

保持开、评标室、监管室等区域的通风顺畅,每次消毒后对消毒区域通风不少于30分钟。

(4)清理垃圾。

开、评标结束后,由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配合中心工作人员清理开、评标现场的废弃包装袋、纸张、餐具等垃圾,经消毒处理后收集到垃圾箱内。

(三)保障小组

小组组长苏小明,成员易群祥、刘小青、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组织报名。

维持报名秩序,每家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代表进入开标厅,对其余人员进行劝离。

(2)安排座位。

合理安排投标企业代表的座位,每个座位间隔一米以上。

合理安排评标专家座位,原则上每个评标室最多安排3名评标专家。

(3)规范用餐。

业主、中介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管单位用餐一律使用盒饭,由中介代理机构专人递送,食用完毕后由专人负责清理。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厅内仅限食用饼干、面包、牛奶等干粮类食品,不得食用盒饭、方便面等易影响场内环境卫生的食品。

三、重点任务

(一)把握预约标准

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供场地预约服务,但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中心仅为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安排场地,预约条件为:

1、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中心仅为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安排场地。

2、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策略。

3、公共资源交易参加各方认真按省、市防控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并如实填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在此期间,中心原则上每天安排项目不得超过两宗。

(二)规范公告内容

各中介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明确以下内容:

1.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

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加强场内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各科室应做好场内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和保障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信息登记、设施消毒等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工作,保障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的顺利实施。

各方公共资源交易参加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后应尽快离场,不得聚焦扎堆。

四、有关要求

中心各工作小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防控措施,各小组长要切实担起疫情防控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对异常情况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综合科要做好统筹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抓好落实,其余工作人员要主动担当,积极配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进场交易项目顺利实施。

为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工作,确保应急或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为企业复产复工创造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办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开评标管理工作,要增强风险担当意识,细化防控措施,对可以线上交易的项目进行线上交易,对确需现场开评标的项目开放交易场所,维持正常的开评标秩序,加强招投标现场安全防护,有序开展交易服务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工程建设1、项目申请:

对疫情防控期间应急或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交易,由招标人提供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进场交易项目各个环节的防控措施方案。

2、招标文件备案、发售:

招标文件或补充通知(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线上提交,在余姚市监管平台备案,投标人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3、已发布公告暂停的应急或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申请恢复招投标活动的,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公告)备案工作。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发布补充通知。

如确因需要,且补充通知无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可适当缩短时间,但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天。

如有潜在投标人对开评标时间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视情况重新作出安排。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采用线上投标的房建、市政、水利等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锁可采用远程解锁或现场解锁两种方式。

采用线下招投标的交通等项目,允许投标人现场提交或邮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需做好投标文件接收工作,并做书面签收记录。

5、开评标环节:

开评标环节最多要求投标人不超过1名人员到场,如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的;

采用远程解锁提交投标文件的项目,人员到场不作要求,采用现场提交(或现场解锁)提交投标文件的,现场提交(或现场解锁)投标文件后人员立即离开开标现场;

同时投标人不需提交有关证书、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真实准确性负责;

开标结果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网上公布。

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组建暂不执行浙江省、宁波市评标专家库管理的有关专家抽取相关规定,可在余姚市专家库抽取。

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公证人员全程参与,做好记录备查。

6、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

由招标代理机构先在政监督平台线上办理,确有必要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的,并且提交备案资料齐全的,可以办理书面中标通知书备案;

采用评定分离等方式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的定标在招标单位实施。

(二)政府采购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有序启动政府采购项目:

1、已公告暂停的采购项目重新启动,鼓励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确需线下完成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明确接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给予供应商邮寄在途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不得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

2、新项目采购活动应当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

(三)产权交易疫情防控期间产权交易项目全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特殊项目允许竞买人以邮寄方式递交竞价文件。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发起阶段:

由业主或业主已选择的代理机构通过电话或其它电子方式进行咨询、沟通、接洽。

2、项目备案阶段:

由选定代理机构派专人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并经产权交易监管科审核备案后,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及《余姚日报》上发布拍卖信息。

3、报名阶段:

按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规定要求,登陆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系统提示网上报名、网上递交相关报名资料、交纳保证金。

资格不符或报名资料不齐全,将不接受报名,不能参加竞拍。

4、竞拍阶段:

登陆网络拍卖平台完成竞拍。

5、成交结果备案阶段:

代理机构派专人办理项目成交结果备案手续,经产权交易监管科备案后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投诉(举报)疫情防控期间,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三、服务保障

(一)场所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序安排使用交易场所,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开、评标现场防疫工作。

建设工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预约开评标场地时间。

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项目以扫描件格式网上预约场地(附件2),联系人:

连钧波,联系电话:

62835242。

开评标活动原则上一天最多安排二场次,按申请时间先到先安排,开标场所对应开放附楼四楼报告厅,场所开放时间上午为9:

30,下午为14:

00。

每个评标项目同时使用2间评标室,评标场所开放附楼五楼评标室

(二)和评标室(三)。

(二)人员管理疫情期间,每个项目原则上各市场主体不得超过1人到场办理相关事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超过3人参与现场服务。

参与交易活动的所有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全程须佩戴口罩,指定从6号门进出,进场人员做好登记询问和随带资料的消毒工作,身份核验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甬行码绿码或健康码绿码,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出,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同时做好登记上报等措施。

开标现场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评标专家座位间隔一米以上,自觉做好安全防护。

(三)信息保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开评标场所录音录像设备设施的调试、刻录服务,保障正常使用,如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排除。

(四)后勤准备1、做好交易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通风、检查等保障工作。

2、开评标期间产生的废弃垃圾、危害垃圾、餐饮垃圾需及时清理。

四、其他本方案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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