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思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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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思考Word文件下载.docx

机场高速连接线的中间隔离护栏没有安装防眩板。

在隧道和多条城市主干道的中心线和边缘线上,根本看不见反光突起路标。

在学校和主干道的出入口,没有必要的减速设施。

在高架道路的上下匝道口,缺少夜间发光诱导标志和防撞分流安全岛设施。

在实际道路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因交通标志设置不足引起的找路难问题;

因交通标线渠化不科学而引起的交通拥堵现象;

因交通信号灯设置的不规范而导致的误闯现象;

因护栏装置的技术缺陷加重了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冲撞力而车毁人亡,等等情况足以引起我们对于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现状的忧虑。

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规划的滞后。

城市新建道路的建设和投资对象往往是市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同于我国的等级公路建设主管部门是交通部。

前者仅仅是投资建设的参与者,建成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移交给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而后者既是建设者,又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参与者。

早在2004年,交通部已经明文规定把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纳入道路建设主体工程进行设计、组织和预算。

而至今也无法查找到关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建设主体之间建设关联的必须性法律法规。

事实情况是,城市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组织工作往往滞后于道路主体建设工程。

道路设计者和建设者在最初只是考虑了道路通行能力和路面结构工艺,而忽略了交通安全设施在道路工程中的不可或缺性,只是在到了后期接近道路通车的阶段才委托专业的交通安全设施单位去规划设计。

资金预算的不足,时间的不足,期初对周边和实际交通环境的考察不足,都会导致交通安全组织在这个阶段的仓促应付。

2、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乏标准化。

在城市新建道路中,交通环境非常复杂,连接的道口大小交织,视线的情况千变万化。

学校、单位、酒店、居民区、菜市场、停车场等不同的交通点林立于道路两侧,也使得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要因地制宜、因需设置。

各交通道口的隐患有轻有重,停留在纸面上的设计根本无法顾及实地的交通组织需要。

倘若能够对不同交通道口的交通安全管理进行预见性分析,把各类交通道口归类,应用标准规范的交通安全设施方案,可以起到干道畅通、支路有序的收效。

3、城市新建道路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组织缺乏系统性。

新建或改扩建的城市道路,具有施工期长、影响交通秩序面广、事故隐患情况复杂的特点,解决好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同样重要。

我们经常发现,在一条道路施工期间,大多是在施工点的位置周边放置一些标牌,改变施工点位置的道路渠化,而忽略了施工道路周边更远范围内的交通秩序调整。

这种情况,只有车辆在临近施工道路的时候,才发现需要变更行驶路线,产生不必要的“断头路”现象,频繁大量的车辆积压在断头路上,对周边道路的通行效率制造障碍。

也给车主带来了严重的生活不便,以及燃料的浪费损失。

事实上,新建道路在施工期间,对周边交通秩序的影响通常在3000米或者更远的范围。

只有在受影响的范围外进行提前预警,告知改变路线,才是提高通行效率的有效手段。

案例:

2009年6月10日的晚上,南京市秦淮区象房村路施工封闭,仅仅是在道路的两头放置了交通标志牌,提醒车辆向前过桥100米由酒精厂路通行。

而就是这一点的变动,造成了11日上午的交通堵塞。

很多车辆在象房村路口思考交通路线变更的提示,犹豫不决,致使双桥门高架上下的由南向北方向和节制闸路长乐路东西方向一直堵塞,堵塞范围远远超过了3000米。

试想,如果10晚上在大明路和秦虹路口、卡子门、中华路和长乐路口分别做出交通疏导提示,这样的堵塞完全可以避免。

由此可见,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组织的系统性规划非常有必要。

4、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力度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权限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而实际中,由于道路建设投资人不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只能以参与者的身份出现在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设计工作中,提出的多是建议和意见,无法真正按照标准规范要求投资人出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即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享有监管权,但制约条件的受限会直接导致力度不足。

二、对完善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对策。

完善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身车辆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管理手段。

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和标准,极大的影响着道路通车后的交通秩序,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提高也有着长远意义。

在此,提出几点对策以标本兼治。

1、将城市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组织设计和安装设置工作纳入主体工程中。

城市新建道路工程应当包括三大部分:

路基、路面和交通安全设施。

把交通安全设施纳入主体工程的设计和预算,可以有效保障道路通行车时的安全秩序。

具体办法是:

在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之初,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期间、竣工通车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科学合理的组织设计工作,道路投资建设方根据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组织设计方案执行并实施,保证方案和资金的充分性。

2、组建一支专业的交通安全设施专家团队,对城市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方案充分论证、全面规划。

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技术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领域,当前南京市乃至全国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专家型人才都比较匮乏。

组建一个专家型团队,引入理论、实践、管理等不同人才,对新建城市道路的各个节点进行调研论证,可以确保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专家团队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内部的专家型领导领头,交通安全产品制造或施工企业的技术人才、交通安全设计院的专家、关注交通安全工作的民间人士参与进来。

3、制定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设计、投资、监管、建设各方的行为,以高质量高标准达到目标。

科学合理的标准化,是各项日常工作的目标依据,交通安全设施也不例外,甚至于,交通安全设施直接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大事,标准和质量不容忽视。

城市新建道路修建,是设计方、投资方、监管方、建设方多头配合的过程,唯有制定出一套系统的设置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才能具备规范各方行为的条件。

4、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组织者和标准制定者,其他各方是工程参与者和实施执行者,完全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方案。

5、把城市新建道路施工期间的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组织提前,进行系统化全面性的规范管理,主要利用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提高通行效率,以不影响交通秩序正常畅通,方便人们出行。

6、引入交通安全设施保险机制,通过社会融资加大对新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

新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并非一劳永逸,它需要长期的维护和更新投入才能实现交通安全的长期稳定。

要规范并保持长远,资金是困扰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的普遍性难题。

尽管道理很简单,设施的投资无法和保障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相比拟,但是这样的道理在实施过程中往往被资金的投入无力而颠覆。

交通安全设施能够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或减轻交通事故的损失,可以为车辆和人身的各类保险带来理赔减少是毋庸置疑的。

把保险机制引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更为人性化、科学合理的产品,由保险公司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损毁负责,无尝不是一次投入、永续收效的好方法。

三、对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展望。

交通安全设施,是指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人身、车辆、道路的安全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降低事故发生时和发生后的各种损失,而设置在人、车、路组成的交通环境中的产品。

通常,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特点是具备信息发布、警示防护、诱导的功能,并无论在白天或夜间均能够起到醒目、警觉的效果,提醒行人与车辆安全有序通过道路并且在意外发生时最大程度降低冲击力减轻损伤。

从1999年我国第一部国家强制性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实施开始,到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都给予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用的极大重视,也推动了交通安全设施工艺技术领域的快速革新。

从木板、铁皮、油漆、石块、水泥杆应用;

到以钢材、铝材、反光材料、混凝土应用;

再到橡胶、塑料、复合材料、电子、太阳能、计算机等新技术结合应用,无论是交通安全管理念或是管理手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交通安全事故减少、损伤程度降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同时,标准规范、法律条例执行的不统一,新老工艺和技术产品结合应用的不协调,都事实存在,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也带来了较大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足,造成经济浪费和管理效应低下。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城市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科学功能和效率目标应当以人为本、智能先进、经济环保。

1、交通安全设施产品的以人为本。

在交通事故发生的诱因中,速度快已经成为普遍公认的头号原因。

降低速度,在安全的速度下让车辆各行其道,不被其它外因改变行驶路线,在道路上设置必要的分流、防撞、减速设施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措施。

在道路上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安装减速路垄,安装防眩板,放置防撞桶,或者在护栏的两侧安装轮廓标、在标线上安装突起路标,这些都是我国最常见也是最通用的交通设施,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交通安全秩序正常。

在这些设施中,可以分为硬性和柔性两种:

诸如钢铁、水泥混凝土制造的设施都统称为硬性交通设施;

诸如橡胶、塑料、树脂复合材料制造的设施都统称为柔性交通设施。

硬性交通设施的特点是:

成本低、寿命长、工艺简单、取材方便,但其给交通事故发生时和发生后造成的车辆人员损伤也是非常严重的,甚至于会加重撞击力而车毁人亡。

柔性交通设施的特点是,成本高、寿命短、工艺先进、材料质量要求较高,但其具备柔吸性能,在车辆与设施之间发生撞击时能够有效吸收撞击力,缓解冲撞强度而大大减轻甚至于避免车辆人员的损伤。

2008年5月19日,《扬子晚报》就报道了一起客车因柔性设施而避免碰撞事故后果的案例。

事情发生的经过是,一辆客运车辆在通过南京市大桥南路高架时,由于雨天路滑方向无法清晰识别,在一路口撞上道路中心护栏。

该路段的中心护栏是水泥隔离墩,但交警在距离路口的20米摆放了一种新型塑料水马代替水泥隔离墩。

该车辆撞击到的正是塑料水马,撞击力被水马有效吸收,客车安全地“骑”在了水马式隔离墩上而免遭损伤。

2008年南京市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期间,部分交警大队在非机动车道安装了大量的铁制隔离桩,以控制机动车的乱停乱放现象。

而这种铁制隔离桩却成了自行车骑行人的“杀手”,诸多的人们碰撞隔离桩后加重损伤程度。

在中山北路段,由南京赛康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制造的新型专利产品“双立杆发光道口标”被试验应用,几个月下来没有发生一起类似的碰撞损伤事件,被媒体和老百姓称为城市道路的“安全保护神”。

这种道口标具有夜间发荧光、橡胶底座吸收冲撞力、标志清晰提示减速的多重功能,不失为优秀的交通安全设施新产品。

但是,尽管柔性交通设施对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作用、损伤减轻作用都有着硬性设施无可比拟的效果,而长期以来的交通安全管理习惯却并没有能够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绝大多数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者还是习惯于使用硬性交通安全设施,以生硬的设施和血的代价去教训人们,期望以此来警醒驾驶人安全驾驶、少出事故。

然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有很多种原因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倘若交通安全设施不能够保护事故发生时的损伤减轻,无疑是美中不足。

2、交通安全设施产品的智能化一体化。

当前,智能交通安全设施正如火如荼地被推广应用,处于一个热门状态下的高速发展期,现代科学技术为交通安全提供了管理无处不在的可能性。

智能交通的范围很广,包括:

雷达测速技术的应用以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监控抓拍技术的应用以制止车辆违法行为;

信息同步反馈技术的应用以管理车辆通行有序;

实时跟踪定位技术的应用以调度监督车辆和道路的运行情况,等等。

我国的智能交通应用现状,主要是处罚、震慑、制止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的配备手段,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安全秩序问题。

推广应用好智能交通,达到以预防事故、减轻损伤为主的目标,还需要更加深化地发展。

在西安的机场高速和南宁的机场高速,一种新型的雷达测速反馈标志被成功应用。

这种雷达测速反馈标志,即具备主动发光的标志牌功能,又具备车辆过往提示速度的功能,通过对车辆驾驶人员的醒目提示,达到控制并降低行驶速度的作用。

这种以预警提示降速的理念,取代了以罚款责问超速的方式,赢得人们的广泛赞誉,被媒体竞相报道。

应该认识到,交通环境中的道路主体本身具有复杂性,把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进行信息化归类,然后加以管理,让管理手段的信息很容易被人们识别并遵守,而交通安全设施产品的设置本身就是一种管理信息,其设置的科学合理性和智能化就更加重要。

3、交通安全设施产品新能源应用。

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预见性能上说,新能源产品中的太阳能、风能、LED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其低压、超亮、环保的性能是其它材料无可替代的,更为重要的是它们具备主动发光的条件,可以在恶劣天气或黑暗的夜间让人们远距离识别信息,是普通的反光材料、高压电源无法比拟的。

太阳能LED的点光源应用,可以大大降低恶劣天气环境中的交通事故发生率。

因此,目前我国普遍使用的反光材料交通标志牌、钢铁水泥硬基防护栏、高压大功率信号灯等产品,都有被高新技术产品替代的趋势。

南京市下关大桥,是典型的连续急弯、延长陡坡、视线不良的交通事故隐患点,2007-2008年和两年间,交通事故频发,恶性翻车导致的人员死伤、车辆损毁成为了一个治理难题。

2008年底,经过分析,大胆引进太阳能LED点光源产品,在全部桥梁上安装了太阳能组合管理标志、太阳能线形诱导标志、太阳能合流标志、太阳能指示标志共37套。

这种产品具有用电简便安全、经济环保,安装快速、施工简单,点光源穿透性强、雾天可视距离远,主动发光可以在夜间满足交通环境中不同主体的可视性需要,等等优点。

半年多以来,下关大桥的交通事故被明显遏制,没有再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车辆过桥的速度和视线安全性也大大提高。

新能源、新工艺和新技术材料应用于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中去,是解决城市交通环境“点多、线长、面广”的先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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