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607046 上传时间:2023-05-1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8.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行测法律常识之宪法Word文档格式.docx

2.人大常委会

制定法律;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解释法律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例题】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解释权属于()。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国务院

B

(二)监督权

1.全国人大

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

提出议案、质询和询问;

言论、表决免责权;

刑事豁免权。

注意:

乡级代表无刑事豁免权

全国人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注意:

副总理、国务委员无权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与法院不同)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2.人大常委会

决定特赦;

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3.国务院

(1)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注意和人大常委会的区别)

(2)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进入紧急状态。

【例题】

根据我国国防动员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总动员和发布动员令的分别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总理

B.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国家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家主席

主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性质:

国家元首

1954年宪法设置国家主席,1975、1978宪法未规定,1982年

又设置了国家主席。

2.任期:

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3.职权:

4.补缺

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

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

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

2.组成和任期

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根据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中央军委的每届任期为5年。

但宪法没有对军委主席连续任职问题作出规定。

【例题】下列关于我国武装力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B.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的职责中不包括防卫作战

C.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

D.我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及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组成

司法机关

一、人民法院

1.性质:

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法院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

二、人民检察院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检察院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例题】下列关于我国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上下级人民政府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B.上下级人民政府部门之间是业务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C.上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D.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A

地方权力机构

一、政府

1.我国共有五级人大

乡级人大没有常委会。

同时,乡级人大代表也没有刑事豁免权。

2、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1)性质: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2)与政府的关系

政府机关给予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工作上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村委会、居委会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工作。

二、副职的产生

1.中央:

总理对副总理有提名权,由全国人大决定。

2.地方:

正职对副职没有提名权,正职、副职(如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一律由人大选举产生。

【例题】下列人员中,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

A.局长、厅长。

委员会主任

B.副局长、副厅长、委员会副主任

C.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D.副省长、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

D

B.副局长、副厅长、委员会副主任

立法效力

一、权力机关的立法

中央: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

地方:

省级、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1.较大市的人大排除县级人大

2.自治地方人大排除人大常委会

二、行政机关的立法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级、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规章

1.一般说法规含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

2.较大市政府排除县级政府

三、立法的效力:

(一)前三位: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二)上下位阶的法

1、中央(上级)>

地方(下级)

2、权力>

行政

(三)同一位阶的法:

没有上下之分

四、法律冲突的处理(适用哪一个)

1.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

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

国务院

3.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与省级人民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省级人大常委会

小结:

由共同上级裁决

【例题】某省人民政府和规章与国务院某一部门的规章不一致,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由国务院裁决

B.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C.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裁决

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违法的规章予以撤销

五、违宪法律的处理(改变还是撤销)

改变撤销:

(机关性质同)

1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

2人大对本级人大常委会

撤销:

1人大对政府(机关性质不同)

2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

公民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四、监督权

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六.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并给予补偿。

陈某因自己的手机丢失,怀疑是同事何某所为,便要搜查何某的衣服口袋,陈某的这一行为()

A.是合法的,因为这是维护自己财产权的行为

B.是合法的,因为这是陈某找回手机的唯一方法

C.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侵犯何某荣誉权的行为

D.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侵犯何某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七.社会经济、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3.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获得物质帮助权。

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八.特定主体的权利

1.妇女、老人和儿童

2.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3.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受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疾病

B.丧失劳动能力

C.年老

D.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下列哪项是属于宪法对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A.保护开发区人民的权利

B.保护老少边地区人民的权利

C.保护妇女的权利

D.保护特区公民的权利

【例题--多选】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的是()。

A.遵守宪法与法律

B.劳动

C.获得物质帮助

D.受教育

BD

政治制度

一、选举制度

1.选举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不列入选民名单的精神病患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注: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精神病人。

2.选举权的平等性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

间接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

县级以下(含县级)为直接选举

【例题】

下列哪个选项应当是直接选举的()

A.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B.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C.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D.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国体与政体

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民主党派

1.包括:

八个民主党派“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

“致公”“九三”“台盟”。

2.和共产党关系

(1)参政党非在野党

(2)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我国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共产党领导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重要组织形式。

政协主要职能是: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例题】下列关于我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工商联不属于民主党派  

B.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

C.无党派人士是指既不参加中国共产党也不参加民主党派的普通群众

D.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

A.多党制

B.人民民主专政

C.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各党派的总称,我国现有民主党派()。

A.6个

B.7个

C.8个

D.9个

自治制度

一、国家结构形式

1.单一制

2.联邦制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民族自治机关:

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不含法院、检察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例题】某县为朝鲜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说法正确的是()。

A.由朝鲜族公民担任主任

B.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

C.主任或副主任中有朝鲜族公民即可

D.主任必须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可由其他民族的公民担任

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有:

()。

A.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

B.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

C.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D.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

C

三、特别行政区制度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权力:

依据基本法的规定,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别行政区涉及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下列不属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的权力是

A.立法权

B.行政管理权

C.终审权

D.防务权

D

经济制度

一、何谓“公有”

国有、集体所有

二、国有、集体之区分

肯定国有:

“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海域)

肯定集体: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一般集体(例外:

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一般国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下列哪项不专属于国家所有()。

A.矿藏

B.水流

C.海域

D.土地

三、如何对待“非公有”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对比: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