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费用与竣工核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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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因变更、索赔款、奖励款等形成的收入
4.建造合同的分类
建造合同主要包括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类
(1)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如:
建筑施工企业为客户建造一栋厂房,合同总价5000万。
再如:
建筑施工企业基建一条高速路,每公里按100万,此类合同即固定单价造价合同。
(2)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建造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建造一栋楼房,以建造楼房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收7%的费用作为合同总价款。
5.建造合同的确认时间
6.建造合同收入科目的设置
7.当期确认合同收入的金额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分为当期完成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这两种情况
(1)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并合理的确定完成进度,可根
据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和计量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
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案例】南方建筑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施工合同,合同内容为承建一栋办公大楼,其总造价为3000万元,合同规定的期限为3年,若第一年完工进度为30%,第二年完工进度为70%,合同预计总成本为2400万。
第三年该办公大楼全部完工,累计合同成本为2550万
计算: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收入为3000万×
30%=900万。
确认的合同毛利为(3000万-2400万)×
30%=180万
确认的合同费用为900-180=720万
账务处理:
借:
主营业务成本72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80
贷:
主营业务收入900
第二年:
确认的合同收入=3000×
70%-900=1200万元
确认的合同毛利=(3000-2400)×
70%-180=240万元
确认的合同费用=1200-240=960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96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40
主营业务收入1200
第三年:
确认的合同收入=3000-(900+1200)=900万元确认的合同毛利=(3000-2550)-(180+240)=30万元确认的合同费用=900-30=870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87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0
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科目的流程如下: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归集工程施工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按适用办法与客户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应收账款
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3.期末,按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额)
主营业务收入
4.工程项目完工后,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二、合同分立、合同合并及追加合同
1.合同分立
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是三个条件,不能将建造合同进行分立,而应将其作为一个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例如]:
某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按合同规定,建造内容包括一座住宅和一段道路。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分别就所建住宅和道路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房屋工程造价1000万,道路造价300万。
房屋和道路均有独立的施工图预算。
则此时合同应分为两个单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合并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如何不同时具体上述三个条件,不能将建造合同进行合并,而应以各个单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例]:
某建造承包商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三个建造合同,分别是同一条公路的一段路基、一座桥梁、一座隧道。
根据合同规定,三项工程由承包商同时施工,并根据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办理价款结算。
则此三项合同应当合并为一个合同,统一进行会计核算。
备注:
建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是为了确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的对象.确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对象,有利于施工企业准确核算施工合同成本费用。
3.追加合同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处理,
(1)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2)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例],某建造承包商承揽一段高速公路工程,高速公路的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预计总成本为700万。
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客户决定追加建造一个服务区,并与建造商协商一致,变更了原合同内容。
由于该服务区在设计、技术、功能上与原合同的高速公路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次追加的建造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三、建造合同总成本
(一)建筑合同总成本的组成部分:
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为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合同总成本的计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对收入与费用的原则,
合同预计总成本=实际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预计将要发生的合同成本。
实际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主要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期末余额来确定。
预计将要发生的合同成本需要企业在期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人员,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测算。
1.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2.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3.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4.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1.完工进度的确认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定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
100%
【案例1】深圳南方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甲工程,工期为2年,甲工程总成本为3000万,第一年,该建筑公司的“工程施工”-甲工程账户的实际发生额为1600万,其中:
人工费500万,材料费800万,机械作业费200万,其他直接费和工程间接费100万,根据上述资料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1600/3000×
100%=53.33%
【案例2】深圳南方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乙工程总金额为2000万,工期为3年。
第一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为70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000万元;
第2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为500万,预计尚需发生成本为400万元
计算合同完工进度如下:
第一年合同完工进度=700/(700+1000)×
100%=41.18%
第二年合同王进度=(700+500)/(700+500+400)×
100%=75%
【案例3】深圳南方建筑工程公司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一项建造合同,承建甲乙两项工程,该项合同的甲乙两项工程密切相关,客户要求同时施工,一起交付,工期为2年,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为1000万。
南方建筑公司决定甲工程由自己施工,乙工程以300万的合同金额分包给了西里云海建筑公司承建,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第一年南方建筑公司自行施工的甲工程实际发生工程成本350万元,预计为完成甲工程尚需发生工程成本150万元;
南方建筑公司根据西里云海建筑公司分包的乙工程的完工进度,向乙公司支付了乙工程的进度款200万,并向西里云海建筑公司预付了下年度备料款10万。
根据上诉资料,南方建筑公司计算确定该项建造合同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350+200)/(350+150+300)×
100%=68.75%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案例】深圳南方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修建一条100公里的高速公路的一项建造合同,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为6000万元,工期为3年,该公司第一年修建了30公里,第二年修建了40公里。
根据资料,计算合同完工进度如下:
第一年合同完工进度=30/100×
100%=30%
第二年合同完工进度=(30+40)/100×
100%=70%
2.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
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会计期末,建造合同能够可靠估计时,企业应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确认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
差额为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案例】永利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900万的建造合同,承建一座桥梁。
工程已于2015年7月完工,预计2017年10月完工。
各年度相关资料如下
(1)至2015年年底,已发生成本20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600
万元
(2)到2016年年底,已发生成本583.2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
226.8万元
(3)2017年10月,该项工程完成时,累计已发生成本810万元
假定该项目按年度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相关计算与账务如下
2015年计算完工进度=200万/(200万+600万)×
100%=25%
2015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
25%-0=225万
2015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200+600)×
25%-0=200万
2015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225-200=25万元
2015年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为
主营业务成本200万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5万
主营业务收入225万
2016年计算完工进度=583.2万/(583.2+226.8)×
100%=72%2016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
72%-225=423万
2016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583.2+226.8)×
72%-200=383.2万2016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423-383.2=39.8万
2016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成本383.2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9.8
主营业务收入423
2017年计算完工进度=810/810×
100%=100%
2017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
100%-(225+423)=252
2017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10×
100%-583.2=226.8
2017年应确认合同毛利=252-226.8=25.2
2017年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成本226.8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5.2
主营业务收入252
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工程结算9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90
-合同成本810
3.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合同收入和费用。
而应区别以以上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南方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00万元的建造合同。
第一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60万元,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建筑公司在年末时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确定。
a.由于该公司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由于客户能够履行合同,当年发
生的成本均能收回。
所以公司可将当年发生的成本金额同时确认为当年的收入和费用,当年不确认利润。
主营业务成本600000
主营业务收入600000
b.如果该公司当年与客户只办理价款结算50万元,其余款可能无法收回,在这
种情况下,该公司只能将50万元确认为当年收入,1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的费用。
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00000
c.如果到了第二年,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确定的因素消除,第二年实际发生成本为
2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为10万元,则企业应该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下
第二年合同完工进度=(60+20)/(60+20+10)=89%
第二年确认的合同收入=100×
89%-50=39万元
第二年确认的合同成本=(60+20+10)×
89%-60=20.1万元
第二年的合同毛利=39-20.1=18.9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201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89000
主营业务收入390000
五、合同预计损失的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筑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按照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借:
资产减值损失贷: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
(1-完工进度百分比)-以前预计损失准备金额
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预计损失准备。
按照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的余额,借: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贷:
【案例】南方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240万的建造合同,工期3年。
第一年实际发生的成本130万,年末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30万元,该项目第二年实际发生成本40万元,年末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80万元,第三年该项目实际发生成本100万元,建造合同完工。
要求分年度确认有关收入费用毛利及预计损失。
1.第一年年末:
=130/(130+130)×
100%=50%
当年应确认合同收入=240×
50%-0=120(万元)
当年应确认合同费用=(130+130)×
50%-0=130(万元)
当年应确认合同毛利=120-130=-10万元
当年应确认预计损失额=(130+130-240)×
(1-50%)-0=10万元
第一年年末,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和合同毛利,作如下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成本130万
主营业务收入120万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0万
年末计提预计损失准备,作如下账务处理
资产减值损失-合同预计损失10万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10万第二年年末
合同完工进度=(130+40)/(130+40+80)×
10%=68%
68%-120=43.2万元
当年应确认合同费用=250×
68%-130=40万元
当年应确认合同毛利=43.2-40=3.2万元
当年应确认预计损失额=【(130+40+80)-240】×
(1-68%)-10=-6.8万元第二年年末,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和合同毛利,做如下处理
主营业务成本4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2
主营业务收入43.2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6.8
主营业务成本6.8
第三年合同完工
合同完工进度=100%
当年应确认合同收入=240-(120+43.2)=76.8万元
当年应确认合同费用=(130+40+100)-(130+40)=100万元
当年应确认合同毛利=76.8-100=-23.2万元
确认第三年合同收入、合同合同费用及合同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100万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3.2
主营业务收入76.8
转销预计损失准备的金额借: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3.2
主营业务成本3.2
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借:
工程结算24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0
工程使用-合同成本270
第二篇工程价款核算的会计处理
5.分包工程价款结算的账务处理
工程结算的概念:
是建筑施工企业因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向发包单位交接已完工程,收取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通过工程价款结算,可以及时补偿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资金耗费,保证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预付账款的支付:
按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包公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预付账款对方不支付的处理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以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
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建筑施工企业在收到预收工程款时,应制作工程价款预交单
工程价款预交单
建筑公司预收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工程价款结算单
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案例】南方建筑工程公司承接的×
×
路段工程,开工前收到对方转来的10万元备料款与5万元工程款
银行存款15万
预收账款-预收备料款-×
路段工程10万
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
路段工程5万
一、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2.工程质保金的账务处理1)什么是质保金?
质保金又称保证金或保修金,是工程建设领域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比例(通常为结算总价的5%左右),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质保金的税会处理【案例一】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全额收回的,施工企业应以质保金全额为销售额,根据所选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南方建筑工程公司与西里云海置业2016年8月12日签订甲工程项目,项目合同结算总价款为1000万元,预留质保金111万元,到期日为2017年8月11日。
南方建筑工程公司的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111万元
工程结算10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1万元
2017年8月11日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南方公司收回111万元质保金,并向西里云海置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银行存款111万元
应收账款111万元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万元
【案例二】质保金到期前,发生保修义务,施工企业选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发生的保修费用,进项税额可以据实抵扣,到期回收保修金应计算销项税额。
承接上例,2016年11月15日,西里云海置业通知南方建筑企业,由于工程出现缺陷,南方建筑公司应承担工程保修义务,因此南方建筑公司发生保修费用价税合计32万元,其中有些支出取得专票2万元,8月11日收到质保金111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保修发生成本费用:
销售费用32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万元
银行存款34万元
返还业务处理同案例1。
【案例三】质保金到期前,西里云海置业扣除南方建筑公司质保金,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
南方建筑公司在西里云海置业扣除质保金之日发生纳税义务,确认销项税额。
承接案例一:
2016年11月15日,由于工程出现缺陷,西里云海置业决定扣除质保金32万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2017.8.11南方建筑公司收到质保金79万元借:
营业外支出32万元
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32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3.17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17万元
2017年8月11日,收到剩余质保金时:
银行存款79万元
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79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7.8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3万元
三、工程结算收入的核算
指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
分为二种情况进项账务处理1、非竣工账务核算—也就是定期结算。
大部分工程建设周期漫长,耗用资金数巨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施工企业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
2、工程价款结算的账务处理
在核算工程价款结算时除了要设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科目,还要设置“工程结算”科目。
本科目属于“工程施工”的备抵科目。
用来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办理的结算工程款。
以及按照相关规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
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
【案例】深圳市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X省一段公路,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月中向建设单位预收当期工程进度款10万元,月末,南方建造公司按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建设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当月已完工程价款为22.2万,假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
(1)月中收取进度款
银行存款10万
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10万
(2)月末办理结算
应收账款12.2万预收账款10万
工程结算2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2万
(3)借:
银行存款12.22
应收账款22.22
【案例】江南建筑为乙客户承建一条道路,合同造价3500万元。
本月初开工并收到发包单位预付工程款50万,月底合同完工进度5%,实际发生成本120万。
(1)收到预付工程款
银行存款50万
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50万
(2)月末与发包方通过工程价款结算单结算本月已完工工程价款,预收的工程款抵减
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125
工程结算157.6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