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监理细则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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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工作流程
质量保证体系、HSE“两图一表”、砖砌体工艺规程等操作性文件是否齐全并批准(书面检查)
现场文明施工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巡回检查)
工序质量报验单、工序、工步三检记录(平行检查)
依据报验、报审表核查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构配件等是否与要求相符(见证检查)
灰土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钢筋(见证检查)
交流检查情况、通知协调施工单位处理(巡回检查)
整理监理记录、确认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报表(见证检查)
向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请示、汇报监理工作,并建议对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
落实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见证检查)
上报监理检查记录
五、监理内容和方法
1、监理方法
1.1工程质量过程控制
在工程质量控制的整个过程中宜坚持“一条原则”,抓住“两个重点”,分清“三个阶段”,使用“四个手段”五个“不得”。
“一条原则”:
就是把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工程承包合同、国家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为监理工作的一条原则。
这也是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的依据。
“两个重点”:
就是把“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来抓。
因为这些部位往往都是我们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
“三个阶段”:
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验收阶段”。
针对三个阶段不同的工作内容以及不同的质量影响因素,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三个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见图1-2)。
“四个手段”:
即监理工作通常所采用的“检查”、“测量”、“试验”和“指令性文件”等4种方法。
“五个不得”:
1)材料进场必须附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厂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单,并按有关规范要求,在监理人员见证下抽样检验,三证不全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验收是停止点和见证点,必须停工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见证,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进行隐蔽施工。
3)样板引路,凡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先施工出样板,监理工程师对该分项工程的施工水平、工程质量认可后方可按样板标准进行大面积施工。
凡分项工程施工前未先施工出样板的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
4)监理是微观和全过程监理,要求每干完一个分项工程验收批,检查验收一批,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分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未进行交底、无交底记录、安全未经检查验收、有安全隐患的不得进行施工。
1.2五大因素
紧紧抓住影响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即人员因素、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工艺方法和环境条件。
分别采取相应的控制方法和手段,力争实现质量控制目标。
1.3做好质量跟踪监控工作
首先与施工承包方共同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的控制工作程序,并约定到现场的时间,按规定程序和约定时间做好旁站、抽样检查及现场巡视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
1)巡视。
巡视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主要活动,通过巡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巡视过程中可采取摄像、摄影等手段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
监理人员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和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②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是已经报验合格的同种产品;
③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尤其是质检、安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④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⑤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⑥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⑦施工机械、试验测量仪表等是否按需要配备及保证有良好的使用状态并计量正确等。
2)旁站。
在规定的“见证点”到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按约定准时进行旁站监督,工作结束后应在见证表上签字,作为责任依据。
3)文字资料的审查。
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所涉及的文字资料众多,诸如:
工程开工报审资料;
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岗位证书等;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资料;
各种试验、检验、测试报告;
工程变更资料等。
应审查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用以说明质量控制过程的正确和控制结果的合格。
4)平行检验。
按一定比例进行独立抽检,做出自己对工程质量的独立判断。
5)利用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
定期开好工地例会,并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适时组织专题会议,是做好各施工方之间以及各分部工程施工之间配合和协调工作的较好形式。
解决问题及时,形成决议快,可有效地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消耗。
6)利用支付手段。
工程款支付的条件之一就是工程质量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砖。
如果承包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拒绝签署支付证书,停止对承包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
质量监理将计量支付控制权作为控制质量的手段是有效的。
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控制权时建设单位或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应当用好。
2、监理内容(见下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技术质量要求
检测工具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1
材料、设备、构配件等
1、依据设计要求核查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材质、数量。
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代用时,必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出具材料改代单。
2、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检查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检查其外观质量,实测实物质量,不合格不得使用。
10%
见证检查
3、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设计要求对水泥、钢筋、沥青等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监理人员做见证取样,书面检查实验报告。
100%
见证检查书面检查
2
工程材料
1.水泥
1.1袋装水泥:
对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得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水泥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1.2散装水泥:
对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标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撤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要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砂
料堆上取样时,每400m³
或600t为一批;
人工生产或小型运输的砂,产地和规格均相同的则以300t为一批。
取样部位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由8个部位抽取大致相等试样,组成一组试样四分法缩粉提取30kg-50kg。
3.砖
普通烧结砖:
10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亦按一批计,按随机抽样法抽取20块作强度。
烧结多孔砖:
5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亦按一批计,按随机抽样法抽取20块作强度。
烧结空心砖:
3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亦按一批计,按随机抽样法抽取20块作强度。
4.石
人工生产或小型运输的碎石和卵石,产地和规格均相同的则以300t为一批。
取样部位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由15个部位抽取大致相等试样,组成一组试样四分法缩粉提取50kg-100kg。
5.钢筋
5.1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热轧光圆钢筋
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抽取拉伸试件2个,弯曲试件2个。
(在任选的两根钢筋切取)。
5.2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每一验收取一组试件,其中拉伸试件1个、弯曲试件2个。
(取自不同盘)。
书面检查
目测检查
5.3热轧带肋钢筋
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生产工艺、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抽取拉伸试件2个(逐盘),弯曲试件2个。
(每批)。
在每盘中的任意一段截取500㎜后切取。
5.4冷轧带肋钢筋
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轧机、同一台班,每1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拉伸试件2个,弯曲试件2个,重量、节距、厚度3个。
6.石灰
6.1石灰粒径不应大于5㎜
书面检查见证检查
3
素土灰土地基质量控制要点
1.灰土的土料,宜采用就地基槽中控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机物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得大于15mm;
2.用作灰土的熟石灰应过筛,其粒径不得大于5mm,熟石灰不得含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块,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分;
3.灰土的配合比应按设计要求配制,一般为2:
8或3:
7(体积比)应在现场做样品,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4.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
工地检验方法是用手将灰土紧握成团,两指轻捏即碎为宜;
若土料中水分过多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
5.灰土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
并及时铺好夯实,不得隔日夯打;
6.灰土的铺土厚度。
可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按表1选用,各层厚度都应预先在基坑(槽)侧壁插定标点。
每层灰土的夯击遍数,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干容重在现场试验确定;
灰土最大虚铺厚度表1
序号
夯实机具
质量(t)
厚度(mm)
备注
石夯、木夯
0.04~0.08
200~250
人力送夯
轻型夯实机械
—
蛙式或柴油打夯机
压路机
6~10
200~300
双轮
7.灰土分层施工时,不得在墙角、柱基及承重窗间墙下接缝,上下两层灰土的接缝距离不小于500mm。
8.竣工后的素土,夯土地基应做地基强度或承载实验,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个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柱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有1点;
9.灰土的质量检查,宜用环刀取样,测定其干容重。
质量标准可按压实系数鉴定,一般为0.93~0.95;
压实系数(由设计单位确定)=γd(在施工时实际达到的干容重)
γdmax(最大干容重,在灰土击实试验报告中查到)
钢尺
水准仪
环刀
天平
烘箱
平行检查
素土灰土地基质量控制要点
灰土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
灰土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表2
项次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检测部门进行
配合比
按拌和时的体积比
压实系数
现场实测(环刀法)
一般项目
石灰粒径
mm
≤5
筛分法
土料有机质含量
%
试验室焙烧法
土颗粒粒径
≤15
4
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佳含水量比较)
±
烘干法
5
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
50
素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前应对土及灰土的质量、桩孔放样位置等做检查。
2、施工中应对桩孔直径、桩孔深度、夯击次数、填料的含水量等做检查。
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成桩的质量及地基承载力。
4、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
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表3
项次
容许偏差或容许值
桩体及桩间土干密度
现场取样检查
桩长
+500
测桩管长度或垂球测孔深
按规定的方法
桩径
-20
用钢尺量
实验室焙烧法
桩位偏差
满堂布桩≤0.40D条基布桩≤0.25D
用钢尺量,D为桩径
垂直度
≤1.5
用经纬仪测桩管
注:
桩径容许偏差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土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填方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系数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规定;
回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6
项目
允许偏差值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柱基、基
(坑)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标高
-50
30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回填土料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表面平整度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
靠尺
6
混凝土灌注桩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
单排桩10㎜;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a.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b.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3.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表1
成孔方法
桩径允许偏差
垂直度允许偏差(㎜)
桩径允许偏差(㎜)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泥浆护壁钻孔桩
D≤1000㎜
<1
D/6,且不大于100
D/4,且不大于150
D>1000㎜
100+0.1H
150+0.1H
套管成孔灌注桩
D≤500㎜
-20
70
150
D>500㎜
100
千成孔灌注桩
人工挖孔桩
<0.5
200
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项
桩位
见“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表1
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桩中心
孔深
+300
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桩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
桩体质量检验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至桩尖下50cm。
混凝土强度
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承载力
见“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表一
测套管或钻杆,或用超声波检测,在施工时用吊垂球。
井径仪或超声波检测,干施工时用钢尺量,人工挖孔桩不包括内衬厚度
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中)
1.15~1.20
用比重计测,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
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
m
0.5~1.0
目测
沉渣厚度:
端承桩摩擦桩
≤50
≤150
用沉渣仪或中锤测量
混凝土塌落度:
水下灌注
干施工
160~220
70~100
塌落度仪
7
钢筋笼安装深度
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
8
混凝土充盈系数
>1
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
9
桩顶标高
mm+30
水准仪,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
混凝土塌落度
水下灌注干施工
-50~+30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
项目
主筋间距
10
长度
钢筋材质检验
抽样送检
箍筋间距
直径
4.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5.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6.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混凝土灌注桩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应全部检查。
8.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应逐项进行检查。
9.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
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