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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

仍不整改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

1.3、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型会议,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会议中,要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干扰正常会议进行,不得无故离席,不得场内接听电话。

违反上述要求的,视情节处50~300元罚款。

1.4、强化项目部纪律作风管理。

项目部工作期间严禁对劳务队吃拿卡要。

对私自与劳务队外出吃饭、索要财物等行为,查处一次对参与人员进行1000~3000元罚款。

项目部办公场所、宿舍区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行为。

如有违反,对参与人员进行1000~3000元罚款。

1.5、加强项目部的团队建设,营造和谐、友爱、团结、互助工作氛围。

禁止打架斗殴,拉帮结派,制造不良影响。

如有上述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300~500元罚款。

1.6、项目部对公司组织的走访、检查或调查须积极配合,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

不得推诿扯皮、抵触顶撞,或提供虚假信息。

否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300~500罚款。

1.7、项目部要加强集团公司财产保卫、看管工作。

凡因项目部管理不善,防范不周,发生公司设备、材料、财产被盗事件,损失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责任人员负责分摊承担损失;

损失万元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降职处理。

1.8、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监理的现场管理制度,处理好甲乙双方关系。

对监理单位签发的整改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要积极整改,及时回复。

因工作态度跋扈或消极抵触造成甲乙双方关系紧张,而受到投诉或造成公司形象、经济受到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1.9、为促进项目部创先争优氛围的形成,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助推集团建设持续规范发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9.1、每年评选2~3个优秀项目部。

奖励50000元。

评选标准:

⑴年工程进度符合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计划。

⑵全年安全生产,无任何重伤或死亡事故。

⑶文明施工表现较突出,有创新,有亮点,能常态化保持。

⑷质量管理验评到位,无任何质量事故,观感良好,注重细节。

⑸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团结和谐,积极奋进,有战斗力。

1.9.2、每月评选两名优秀个人。

奖励500~1000元。

⑴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吃苦耐劳。

⑵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表现优异。

⑶能肩负重担,任劳任怨,服从公司的分配。

⑷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团结同事,乐于互助。

⑸在工作方面受到处罚后,能积极改进,并且表现优异的。

2、项目进度管理方面

2.1、建设公司严格遵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对项目部进度管理奖罚办法执行,并积极配合集团督查部对项目进度管理的考核。

2.2、项目部要认真执行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由劳务队签字认可,上墙公示。

不能按要求及时进行进度计划编制的,执行报表管理奖罚办法。

编制不科学、不全面、不严谨、过于保守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进度计划没有及时下达给劳务队或未经劳务队签认,并上墙(会议室等处)公示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元~500元处罚;

2.3、项目部进度计划实施前,要充分考虑完成任务需具备的管理制度因素、合同因素、方案因素、物资因素、天气因素、人力因素、机械因素等,必须提前解决制约工程计划正常开展的各项目因素,才能保证按期完成生产计划。

如因思想懈怠,考虑不周造成生产不能按计划开展,对主要负责人进行300~500元罚款。

2.4、项目部进度计划实施中,要时刻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对。

如果出现偏差,要及时组织会议进行纠偏,确保关键线路与关键节点。

遇到影响、制约工程进度的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要以大局为重,群策群力,积极克服。

对确实不能处理的,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

对于工程进度滞后,项目部不解决,不克服,不反映的,对相关负责人处200~500元罚款;

对因项目负责人不积极、不作为,思想懈怠,考虑不周造成的工期延误,对主要负责人处500~1000元罚款。

2.5、项目部必须重视进度总结的奖罚落实。

月末(25日),根据月初向劳务队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进行对比总结。

如劳务队无合理理由,进度滞后,严格执行进度考核办法。

对月底不严格执行进度考核办法的,执行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对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3、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3.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如果组织措施、责任分工不到位,对项目经理进行300~500元经济处罚。

3.2、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负责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为施工安全生产做好技术引导。

如果技术措施编制不到位,每缺漏一项将对技术负责人进行100~300元罚款。

3.3、生产经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的主要负责人,负现场全面管理责任。

要始终坚守安全是生产的前提,组织和协调生产和安全之间的矛盾,确保安全生产。

如发现生产经理对安全重视不足,不执行相关安全措施防范要求,忽视安全抢生产,现场脏乱差,安全隐患多,将对生产经理进行300~500元罚款。

3.3、工长是栋号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对三宝的佩戴,“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机械操作、工完场清等项目负有管理落实责任。

如果因为管理不到位,出现较大或较多安全隐患,以及现场文明施工差,将对主管工长进行200~500元罚款。

3.4、安全员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对在建工程的“三宝”落实、“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装拆卸与爆破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消防保卫、安全资料的建档完善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

如果检查发现,安全员建档资料不完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疏漏,安全管理措施不足,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做到三定,整改不到位不向上级及时反映等问题,将对安全员进行300~500元罚款。

3.5、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部门检查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单,按期整改完善。

安全整改通知单由安全员签收,并负责传达给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整改落实。

如发生拒签行为,对责任人进行300元罚款。

如没有按期整改,且没有合理理由的回复单,或没有严格执行整改要求,整改仍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3.6、项目部严格执行公司对劳务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考核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对结果签认,月底汇总上报公司工程部。

对不认真履行考核评分标准,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行为的,出现与工程实际情况反差较大现象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元~500元经济处罚。

月底不按期汇总、上报公司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

3.7、项目部因组织措施、技术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3.8、项目部因组织措施、技术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不到位,或疏于管理,造成未遂事故或无伤害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300~800元罚款;

造成轻伤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罚款;

造成重伤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1000~3000元罚款;

造成死亡事故的,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管理责任书。

3.9、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与文明施工作业指导书,如有更好建议,应书面上报公司申请执行,经批准同意后再现场落实。

如低于公司作业指导书标准进行安全防护、作业,将相关责任人按项进行300~500元处罚。

3.10、以上罚款项目执行后,责任人仍不认识错误,不继续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加倍处罚。

4、项目质量管理方面

4.1、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争创精品工程。

实行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为质量目标实施与过程验评具体负责人,生产经理、质量员、主管工长为现场监管、落实责任人,材料员、取样员为材料进场、检验相关责任人。

4.2、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强化过程控制,主动预防各种质量隐患的发生,确保检验批验收一次性成功。

主管工长为现场直接责任人,对各分项施工负有旁站监管责任,及时纠正不当作法。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负领导责任,过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如果在正式验收中发现大面积同样的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技术措施,严重影响制约了下道工序的质量或进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经济罚款。

4.3、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过程三检”制,强化验收控制。

项目部验收组织不到位,或验收敷衍了事,没有严格执行方案、技术规范等要求,或没有依照图纸、变更进行复核,造成质量隐患、问题或后道工序不能正常施工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并整改。

4.4、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样板引路制。

所有分项工程在全面施工前,均要做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并经公司管理部门参与验收合格。

没有执行样板引路制或样板未经公司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就全面进行该分项施工,达不到工程质量相应标准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

仍不进行整改,对主要负责人处1000元~2000元罚款。

4.5、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材料挂牌制。

材料挂牌制不落实、不规范、不动态,对相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材料员)进行200~500元罚款。

4.6、严格执行原材料的检验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实体施工。

工程材料进场后,收料员负责材料表观质量检查,索要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证明等文件,并及时通知取样员根据批次进行取样送检。

待检测证明材料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以上工作主要由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

如发生不合格材料或未经检测合格的材料用于施工生产,对相关责任人处200~500元罚款。

4.7、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所有分项施工前,需要层层进行技术交底落实,并直接贯彻至施工工人。

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审核,工长向工人传达技术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如无技术交底就开始全面施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如交底无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不能有效指导施工,保证质量,对审核负责人处100~300元经济处罚。

4.8、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技术交底等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强化验评手段。

如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结构实体错误、材料浪费、质量隐患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4.9、工程部对项目部下达的质量整改通知单,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签收,报项目经理并按整改期限部署整改落实措施。

发生拒签行为的,处责任人300元罚款。

对因故不能按期整改完善的,技术负责人编制整改回复单,说明延期整改原因及承诺完成期限。

如到期无整改,无回复,或整改不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

4.10、项目部严格执行公司对劳务单位的质量考核办法。

质量考核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对结果签认,月底(25日)汇总上报公司工程部。

对不认真履行考核评分标准,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行为的,出现与工程实体表观质量反差较大现象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元~500元经济处罚。

4.11、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细则,对劳务队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材料浪费行为以及工程实体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月底统一上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集团,并抄送董事长。

对不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细则,包庇纵容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

对扣押罚款单,或据此要挟劳务单位获取个人利益的,对相关责任人处500~1000元经济处罚。

4.12、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处理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项目部经过会商确定整改方案后,严格进行质量问题的返修、处理。

对因不及时处理或敷衍了事而导致质量问题影响扩大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罚款。

4.13、杜绝发生质量事故。

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并同监理、甲方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处理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批同意后,严格按方案进行整改,确保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安全。

4.13.1、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定义: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50000元的,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

4.13.2、凡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定义:

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800~3000元经济处罚。

4.13.3、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定义:

指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或成品工程倒塌、报废的)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1000~5000元经济处罚。

4.13.4、对瞒报、慌报质量事故的,处理不当或弄虚作假导致事态扩大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3000~5000元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作降职处理。

5、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方面

5.1、项目经理首先必须完善组织措施控制成本,明确组织架构,责任落实到人。

各岗位根据岗位职责,谁主管,谁落实,谁负责。

组织措施不到位,职责不清,对项目经理进行200~500元罚款。

5.2、技术负责人做好技术措施控制成本。

从科学合理角度对技术措施、工料节约、机械利用率、工序合理安排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部署。

如因技术措施安排不到位,或不当造成成本亏损,材料浪费等情况,对技术负责人处200~500元罚款。

5.3、强化钢筋加工、绑扎节约控制力度。

劳务队钢筋料表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批量加工绑扎。

钢筋加工下料、绑扎搭接长度以规范要求为准,不能超标。

如钢筋料表无经项目部审核后就下料,或下料长度、搭接长度批量高于规范要求的,对主管工长和技术负责人处200~500元罚款。

主管工长严格控制料场加工废料的生成,并引导废料的二次利用。

如检查发现废料场20cm以上钢筋头较多,或有明显浪费迹象的,对主管工长、项目经理处200~500元罚款。

5.4、强化签证、索赔成本控制。

对项目生产中发生的签证、索赔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及时、合理的进行手续办理、完善。

对因项目部管理疏忽,思想懈怠,造成签证、索赔延误或失去效力,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对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进行300~1000元罚款。

5.5、项目部须完善建筑材料的出入库管理。

尽量实行出入库限额领料制度,由工长根据工程量测算需要出库材料数量开单,库管员凭单出库。

检查发现材料场外堆放随意领取的,对库管、项目经理进行200~500元罚款。

发现现场材料乱摊乱扔、明显浪费,但工长没有管理措施的,对主管工长进行200~500元罚款。

5.6、项目部必须据合同严格进行劳务签证用工的合理签发。

如果项目部给劳务队的签证项目是劳务合同范围以内的,对项目经理进行200~500元罚款;

如果项目部签发给劳务队的用工严重失实或有虚假成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5.7、强化通过图纸变更、技术优化合理降低施工成本。

在允许范畴内,技术负责人应通过技术核定、图纸变更、新技术应用等方式,合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

对不提前熟识图纸,优化图纸设计,而导致成本增加或二次投入的,对不合理调整施工工艺,死搬硬套,造成工艺成本增加的,对技术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5.8、强化机械使用成本控制。

项目部应科学、合理调度机械,提高机械利用率。

依据合同,明确机械使用费的分摊责任方。

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导致机械成本增加,企业财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5.9、强化钢筋小料外加工管理,严禁钢筋瘦身加工。

钢筋小料加工原则上要求场内自行加工。

对于由外单位承接供应的,项目部需完善合同管理,并上报公司备案。

私自对外进行小料加工发包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500~1000元罚款。

项目需强化加工料单审核程序,如因下料错误或数量偏差造成加工成品浪费,对技术负责人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

项目库管与主管工长需对进场小料进行核对抽查,对因接收不核查造成质量不合格,或数量偏差损失,对相关责任人进行300~500元经济处罚。

6、项目技术管理方面

6.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管理

6.1.1、所有工程或分项都必须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擅自全面施工的,或方案编制粗糙,无针对性、可行性的,罚项目技术负责人300~500元。

6.1.2、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审批后方可执行。

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得用于项目实施。

6.1.3、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编制分工逐级向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同时进行对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交底,并应有相应的交底记录;

6.1.4、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对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罚项目技术负责人300~500元。

6.2.有下列情况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处以300-1000元罚款

6.2.1.不按图纸、规范、标准进行交底或交底无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不能有效指导施工,保证质量的。

6.2.2.不审查施工图纸,不组织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及时组织隐蔽验收及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的。

6.2.3.不及时办理工程技术变更和工程签证的,造成结构实体错误和公司经济损失的。

6.2.4。

对图纸较明显的设计错误(如结构图与建筑图不符的),没有提前预审就照图施工,造成使用功能有误或质量隐患的。

6.2.5.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标高超出规范要求的。

7、工程资料管理方面

7.1、严格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制度。

收料员及时收集进场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及时交资料员报验。

取样员及时进行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材料的取样送检。

如果没有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收料员不得接收,库管员不得入库。

否则对责任人进行100~300元罚款。

取样员按材料进场批次及时取样送检,不得影响材料正常使用,否则责任人进行100~300元罚款。

资料员及时按要求进行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收集报验,不得延误,否则对责任人进行100~300元罚款。

7.2、资料员与试验检测单位保持沟通联系,掌握试验检测情况,及时收回试验复试报告。

如检测单位不正常返回检测报告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具体原因。

如无正常理由,检测报告不能及时收回,影响工程报验的,对责任人进行200元罚款。

7.3、技术、质量验评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

任何检验批、隐蔽项目或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而资料未及时报验的,对资料员处100~200元罚款。

7.4、砼结构实体测温记录及其他相关测温记录必须每天及时记录。

检查发现有一天遗漏的,对资料员处50元罚款。

7.5、单位工程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分部验收记录报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必须将该分部资料整理、分册、装订完毕。

未能按时完成的,对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处100~300元罚款。

7.6、单位工程全面竣工后15日内,土建、安装技术负责人必须完成两套竣工图的编制,并整理好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变更文件。

竣工图及时报监理部门签字盖章。

以上要求,未按完成的,对技术负责人处500~1000元罚款。

7.7、单位工程全面竣工后30日内,资料员必须完成整套的工程资料组卷、分册、装订、编页、上交等工作。

未能按时完成的,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处500~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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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团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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