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永高速公路磐安连接线工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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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指标
1
公路等级
级
2
设计车速
km/h
40
3
征、借地面积
hm2
56.37
38.33
94.70
4
拆迁建筑物
m2
9007
2169
11176
5
概算总金额
万元
11235
10243
21478
二
路线
路基宽
m
12
8.5
路线总长
km
13.579
14.041
27.62
最大纵坡
%
5.8
6.5
最短坡长
210
140
工程土石方
工程挖方
万m3
107.41
54.75
162.16
工程填方
72.15
44.03
116.18
三
桥梁、涵洞
桥梁
m/座
327.8/11
756.88/15
1084.68/26
大桥
169.62/1
中桥
188.56/5
587.26/14
775.82/19
小桥
139.24/6
涵洞
m/道
1252/65
873/54
2125/119
四
隧道
2400/1
五
交叉工程
平面交叉
处
19
10
29
六
改移工程
改路工程
m/处
405/6
改河、溪工程
315/3
915/10
1230/13
改沟、渠工程
1313/7
635/5
1948/12
七
施工工期
施工期
月
19/2~5.1~2006.7
八
建设地点
磐安县
(5)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478万元,其中磐安连接线11235万元,40省道连接线10243万元。
项目资本金占投资总额的35%,其余65%向银行申请贷款。
2、沿线环境现状
(1)社会经济现状
磐安,地处浙江中部,在台州、丽水、金华、绍兴四地市的交接地带,为灵江、瓯江、曹娥江及钱塘江的主要发源地,素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之称。
辖20个乡镇,20.6万人口,总面积为1196km2,其中耕地10.3万亩,山地164万亩。
根据2004年社会经济资料统计,2004年全县上下围绕实施“工业强”战略,全面推进“两带三区”构建,工业经济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
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0.16亿元,增长15.3%,其中工业增加值8.92亿元,增长22.64%。
完成工业总产值47.5亿元,增长18.5%;
实现工业销售产值46.5亿元,增长20.7%,产销率达96.5%。
工商企业上交税收2.48亿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90.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32元。
(2)生态环境
磐安县属纯山区县,县域内以山地丘陵为主,路线所经过地区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热带的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植被区,由于人为活动,天然植被常被破坏,形成目前的次生植被为主的群落类型和人工植被类型。
植被类型主要为常绿针阔混交林、用材林和经济林,用材林、针阔混交林树种有马尾松、短叶松、杉木等人工营造的用材林,经济林主要有杉木、茶叶、果树。
磐安现状植被较好,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3)声环境现状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工程沿线噪声源以生活噪声为主,除联进村昼间略有超标(0.9dB)外,其他测点昼夜均达到1类区标准,声环境现状质量较好。
(4)环境空气现状
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沿线地区的SO2、NO2、TSP、CO地面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其中NO2地面小时最大浓度为0.039mg/m3,占二级标准的16%,日均最大浓度为0.027mg/m3,占二级标准的23%;
SO2地面小时最大浓度为0.018mg/m3,占二级标准的4%,日均最大浓度为0.014mg/m3,占二级标准的10%;
TSP日均最大浓度为0.095mg/m3,占二级标准的32%;
CO地面小时最大浓度为4.32mg/m3,占二级标准的43.2%,目前沿线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可以达到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要求。
(5)水环境现状
工程沿线水系水质良好,本次监测的各项水质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Ⅰ~Ⅱ类水水质标准,满足环境功能所对应的Ⅱ类水质要求。
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社会环境
诸永高速公路磐安连接线工程作为高速公路的连网道路,大大方便磐安县城和沿线乡镇车辆上下诸永高速公路,改善区域内道路网通行能力,为磐安接轨发达地区,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山区人民早日脱贫致富打下良好基础,促进新城区的发展。
2、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自然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高填深挖段破坏林地和植被,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剧水土流失等,桥梁段则主要是对水体的影响,隧道段则表现为丘陵地表植被,产生弃碴。
3、水环境
营运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的排放和危险物品运输时发生事故对水环境的污染,路面径流随各路段面流入沿途不同水体,也就不能形成较为集中的径流污染源,暴雨期间水流较大,污染物被迅速稀释,工程经过河流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水口,一般不会对河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概率小,一旦发生,危害性较大,必须采取一定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4、空气环境影响
类比预测结果显示,在高峰交通量状况下,公路下风向叠加背景浓度后的地面N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在高峰交通量状况下,公路沿线各环境保护目标的NO2地面小时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隧道口近3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废气排放影响较小。
隧道内空气质量远期较差,需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5、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盘峰中心学校离公路距离相对较远(100m),昼间近期、中期达到1类区标准,远期超标0.9dB;
夜间近期超标4.7dB,中期超标4.7dB,远期超标6.9dB,但基本上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远期夜间略微超标)。
黄贩、安头、上葛村、下沙溪、沙溪等5个村庄昼间均可以达到4类区标准,夜间近、中期超标0.5dB,远期超标2.7dB。
下应村、大中岭头、森屋、杜家、宴村、盘峰村、榉溪村、外西告等8个村庄昼间均可以达到4类区标准,夜间近、中期达标,远期超标0.8~1.8dB。
联进村、翠坞等3个村庄昼间近期、中期达到1类区标准,远期超标0.9dB;
夜间均超标,超标量在4.7~7.8dB。
大麦坞昼间达到1类区标准,夜间超标,超标量在3.8~6.0dB。
后力昼夜均超标,昼间超标量在1.5~3.7dB,夜间超标量在7.6~9.8dB。
4、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期生态环境影响
(1)本公路经过的区域为丘陵山区,极易造成暴雨洪涝灾害,公路的建设应根据本区域的水文特征和水利规划,涉及到河道桥梁和水利设施,都应报请当地水利部门批准。
只要在设计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公路建设不会对区域的防洪规划产生明显影响。
(2)应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报批,并在工程中实施。
(3)建设期是本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时期,包括施工现场、土石方临时堆场和运输过程等几方面。
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高填深挖段、弃土场、临时便道、临时堆场、桥梁等,其影响方式主要有占用田,毁损植被,引起水土流失、造成农业减产和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景观破坏等。
应按水土保持方案重点防范以下区域:
挖方边坡、填方边坡、跨河桥梁施工区、临时堆渣场和弃渣场;
工程运营初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为弃渣场。
2、建设期社会环境影响
(1)本工程将征用土地会使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成为剩余劳动者,有关部门应通过发放征地补偿费、调整土地分配和发展乡镇企业等途径来解决。
公路建设还将拆除沿线部分居民住宅,根据公众调查资料,一般希望就近迁移安置,拆迁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2)本工程建设期的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将临时占用土地,施工期为19个月,施工后全部还田,则临时占用土地对本地区的粮食和蔬菜生产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
(3)本工程建设必将导致一定时期内的交通拥挤及阻塞,对沿线企业交通运输和沿线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因此,施工过程开始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做好疏散交通的计划工作,尽可能地缓解交通问题。
(4)本工程建设需迁移一定量的电力、通讯、广播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过多种途径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商定具体迁移的方法和时间,应先修建替代设施后方可拆除原有设施,以避免停电、通讯中断等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3、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阶段,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及路面铺浇沥青的烟气。
道路的堆场扬尘影响范围100~150m,灰土拌合扬尘影响范围200m,沥青烟气影响范围50~100m。
产生废气等作业场所应选择在远离村庄等敏感点200m以上。
4、建设期水环境影响
公路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施工作业机械污水和桥梁施工泥浆对水体的污染,只要在施工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公路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防治的。
5、建设期声环境影响
公路施工噪声一般昼间50m内基本能达标,夜间则需在120m才能达标。
本工程沿线靠近公路处分布有一定数量的敏感点,施工噪声(尤其是夜间)会给它们带来一定的影响。
应采取调整作业时间等措施加以防范。
5、生态保护与污染控制对策
5.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公路建设永久或临时征用林地,砍伐树木必须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永久或临时征用农保地,必须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2)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报告中相关水土保持措施。
(3)路基形成后即应按绿化设计要求对环境设施带进行绿化栽培。
在公路营运2~3年内公路沿线的植被覆盖率应恢复到原有水平
(4)对取土场在取土完毕后即进行土地平整和绿化造林,弃渣场弃渣完毕后及时覆土,绿化造林,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5.2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1)业主、设计院在路线勘察、选线和对各构筑物选址时,应严格执行交通部《印发关于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尽量少占地。
(2)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
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
使用荒地或其它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
(3)路线布设尽量避开高产良田,尽可能利用荒地、丘岗地和杂地布线;
在高产良田路段路基采用收缩边坡,用挡土墙作路基护坡,减少路基占地;
在拟建公路所在地区中对占用的农田数目做到补偿性调整;
对原有中、低产田进行改造,使之成为高产良田,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数目进行补偿。
(4)为保持农田的数量平衡,遵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的第四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本单位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不合格的应当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开垦费。
(5)严格执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文件浙土资预〔2004〕024号《关于诸永高速公路金华段》(东阳至磐安段)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中的有关规定,项目占用的耕地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充,补充耕地和补建补划基本农田的资金纳入项目总投资。
5.3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1)拆迁安置
①设计中尽量与城镇规划相协调,做到“近而不入,远而不离”,并充分利用靠山边的较少居民住房和良田果园分布的薄弱地带通过。
②在拟建项目正式开工前,公路建设单位可成立征地拆迁办公室,在公路沿线各级政府和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大力宣传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如具体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6.6等。
③对于拆迁对象,按有关文件规定,将拆迁建筑物赔偿费用发给房屋所有者,并由当地乡村政府统一安排建房土地、重新建房,尽量不影响拆迁户的生活。
对征地对象,按国家有关文件进行征地补偿。
补偿款由乡村集体掌握,用于土地开发、改善耕作条件和兴办集体企业,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再安置问题,使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至受到影响。
④各种补偿款应全额发至拆迁户或单位,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拆迁安置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安置过程中对特困户、脆弱群体予以一定的照顾支持,让项目建设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⑤严格执行磐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磐政〔2004〕107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诸永高速公路磐安段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实施意见》中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2)施工运输车辆
①施工期主要运输通道(临时设施)应远离居民区,尽可能避免与现有交通线路交叉,并争取运距最短。
②统一组织交通管理,并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降低噪声。
③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避免运输线路进入城区,万不得已情况下,要事先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交通流量,防止出现交通阻塞现象。
④施工临时占用交通道路,要事先征得管理部门同意,采取车辆分流或修建临时通道等方式予以减缓;
在永久占用交通道路工程路段施工,必须在实施补偿措施后,方能进行该路段施工。
⑤加强对工程车辆和运输人员的管理,防止“病车”上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有碍交通安全的事件发生;
在途径学校路段,要设置安全了望员。
(3)对公用设施的影响
①公路设计部门在设计时与电力、电讯等部门协凋对策方法,减少电力及通讯设施拆迁量;
必需拆迁时,先修建替代设施再进行拆除。
②施工开始前应对主要运输道路作加固改造,或修便道与原道路接通。
施工中如对地方道路造成严重损坏,应立即修复,或委托公路管理部门修复。
(4)对景观的影响
应采取以下措施对工程施工产生的景观影响予以减缓:
①施工场点必须有明确的施工场界或围栏,各类施工器材、材料要分类堆放。
②各施工作业点,在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理并及时复绿。
③必须按施工方案认真组织施工,严禁乱砍、乱挖、乱堆的现象发生。
5.4水环境保护措施
(1)对以泥浆水为主的施工污水,不准直接排入水体和附近农田,而应在岸边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排入附近河道,泥渣选择低洼处填埋。
(2)大型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弃渣场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砂池,对地表雨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
(3)地表开挖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
(4)预制件浇注、养护施工中应注意节约用水,防止碱性废水外溢污染周围水环境。
(5)施工中产生的废油、废沥青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填埋。
(6)桥梁基础施工挖出的泥渣、泥浆水不得弃入河道或河滩,在施工中严禁漏油污染周围水体。
(7)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石灰、水泥等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而进入水体。
(8)施工营地不能设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粪便设化粪池集中处理并定期清运。
5.5危险品运输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路运输的风险主要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的事故。
一旦发生这类事故,化学危险品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污染土壤,污染周围水体。
采用如下措施可以有效地减缓这类危害:
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和超速开车,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在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把好危险品上路检查关。
检查直接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的运输人员是否持有《道路危险品货物操作证》,运输车辆及设备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配有相关证明,禁止不符合安全运输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
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1987.2)和《汽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规范》(JTJ3130-88)中的有关规定。
加强公路动态监控,事故多发段应设置限速标志和车速监控设施,并实行限速。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遇大风、雷、雾、路面结冰等情况限速行驶;
情况严重时暂时关闭相应路段。
运输途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时,司机必须根据承运危险品货物的性质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及时向当地道路管理行政机关和公安、环保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清除危害。
公路桥梁应设计防撞护栏,并采用有效排水工艺,防止污染河流水质。
在大桥设置桥面集水沟管,在桥墩两侧设置沉淀池,给危险品车辆的抢救工作留有时间。
为有效的防止公路路面排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污染,公路应设计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径流经收集后通过公路两侧的排水沟或农田排灌水渠。
⑧公路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需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风险事故处理并备有必要的应急处理设施。
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根据事先制订的危险品事故急救预案迅速做出反应,并及时通知当地消防、环保和卫生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5.6洪涝水利防治措施
公路的建设可能会对沿线自然水体及水流产生不利影响,以致影响防洪和水利设施,应采取减缓措施。
①对沿线自然水流的形态应予保护,以保证自然河道不淤、不堵、不漏,不留工程隐患,路基不得堵塞,阻隔自然水流。
②跨越河、沟、渠的桥涵墩台原则上不宜改变水流主流方向,设计是应保证河渠的泄洪能力,墩台施工后开挖部分应回填至原地面线。
③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期间的自然水流形态,施工便道一般应设置必要的过水构造物,跨河工程设置的便桥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季节性河流河床内施工便道不宜高出原地面,以避免洪水期影响泄洪。
④施工人员的生活区应远离河道,严禁向河道排放生活废物。
⑤施工废弃物要有组织地堆放,及时清运,不得弃入河道,避免影响河道的行洪功能。
⑥文明安全施工,避免对河道堤坝等防护设施产生破坏。
⑦桥梁施工时不得压缩河道原有宽度。
⑧有关防洪标准、桥涵设计及施工方案需报请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并按水利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5.7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加强汽车维护,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2)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中速行驶;
科学选择运输路线;
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
(3)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
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4)沥青混凝土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沥青搅拌站。
采用先进的沥青拌合装置,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
沥青拌合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
搅拌站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5)灰土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拌合点,尽量减少拌合点设置。
灰土拌合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且距离应在200m以上。
对搅拌站操作人员实行卫生防护,为其配备口罩、风镜等。
(6)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100m以上。
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
注意合理安排粉煤灰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
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
(7)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
(8)建议严格控制距隧道口500m范围之内的居民生活建筑,杜绝新的环境敏感点的产生,以避免隧道废气对人体的直接影响。
(9)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10)对于长距离横坑隧道,安装机械通风设施(轴流风机),预计费用10万元。
5.8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日常维护,选择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做临时停车场。
(2)工程施工靠近村庄、学校等敏感点时应在昼间6:
00~22:
00进行,尽可能避免夜间作业,如确因工艺要求需在晚间施工的,要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告示附近民众。
(3)桥梁作业应采取噪声较小、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如灌注桩;
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
(4)夜间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5)设计措施包括:
①选线时尽可能避开村庄等敏感点。
不但注意不拆或少拆房屋,而且要注意让公路红线与村庄相距50m以上,与学校相距100m以上。
②桥头设计尽可能采用新技术,减少路基下沉、桥墩稳定产生的路面不平整,以免桥头跳车产生较大的噪声。
③优化线形,纵坡设计中,尽可能减少上坡的坡度,降低车辆爬坡时的声级增加值。
④加大中央隔离栅、两侧防撞栏等条形、板形金属板的厚度(3mm以上),防止气流激发二次噪声。
(6)运行管理措施
建议道路建成运行后,完善公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
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桥面或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
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
(7)沿线规划建议
·
建议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相应的环境噪声标准,与道路保持一定的距离,面向道路第一排建筑尽量将楼梯、浴室、厨房等置于面向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