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731772 上传时间:2023-05-14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39.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docx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鄂州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总体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84号)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鄂州实际,制定《鄂州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简称为“两型”)。

一、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率先融入武汉城市圈,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探索出一条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的路子,实现鄂州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解放思想、先试先行、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把鄂州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基地、生态示范区和休闲旅游中心,成为适宜人居、适宜创业的大城市。

前期目标(2009-2011年):

初步形成推进两型社会经济发展的市场运行体系、自主创新体系、政策保障体系和政府管理体制,完成重点领域产业生态化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重点行业或领域建成一批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基本形成生态化产业体系,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各类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深入人心,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处于根本性转变之中。

率先融入大武汉,建立鄂东城市群一体化体制机制。

加快统筹城乡六个一体化进程,初步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协调发展态势。

到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420亿元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以上,COD、SO2排放量分别下降10%、1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主要河流、湖泊Ⅲ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率85%左右,服务业比重达到37%,城市化率达61%,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后期目标(2012-2020年):

到2020年,建成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集约、社会环境美化、消费观念先进、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率先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率先建立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基本步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道路。

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优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指标迈入全国前列,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鄂州完全融入武汉城市圈,与圈内城市实现产业分工和配套协作,率先在湖北和中部地区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成为适宜人居、适宜创业的大城市。

(三)主要任务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主要任务是: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道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构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体制机制,在改革创新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增强城市圈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通过发挥以上三大作用,在宜居宜业大城市建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城乡一体化、鄂东城市群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综合制度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两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

(一)探索促进宜居宜业大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

1、创新城乡科学合理规划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统筹规划和管理的体制机制。

建立适应城乡统筹的规划管理体制,实行全市域城乡规划一体化统一管理。

完善城乡规划审批程序,创新城乡统筹的规划协调机制和城乡规划实施、监管机制。

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促进城市建设与生产力布局的有机融合。

科学确定城乡空间布局。

根据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加快构建“一主三新十特”、一般集镇村庄“四位一体”的组群式大城市空间格局,探索实行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政策。

形成东西以红莲湖旅游、葛华高新技术、黄柏山港口物流、鄂州经济开发区钢铁深加工及机械制造、城东冶金纺织金刚石刀具、花湖工贸“一线串六珠”的产业园区和南北以梁子湖生态旅游区、黄家山非金属矿加工及农副产品生产园区、红莲湖旅游商住区、葛华严家湖生态园区“一线串四珠”的生态旅游、都市农业及新型产业园区。

科学确定城乡产业布局。

进一步明确细化“一主三新十特”产业分工。

完善区域产业规划布局,超前规划产业园区和城市产业功能新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主城区在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基础上,沿城区两翼向东西拓展产业空间。

发挥葛华科技新城、红莲湖旅游新城对接东湖科技新城和武汉化工新城(“四城对接”)的作用,加快葛店开发区南拓开发,实现与红莲湖旅游新城的产业优势互补,强力发展红莲湖旅游新城、严家湖生态科技园休闲、健身和商住房地产业,打造武汉主城区的高端后花园。

强化花湖工贸新城对接黄石的桥头堡作用,利用沪蓉、大广高速等国家级干道过境的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服务业。

依托武汉新港发展沿江港区经济,利用长江岸线和鄂钢钢铁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和船舶建造业。

2、创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

改革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

广泛吸引外资、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

探索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施BOT、BT、BBO等模式融资建设、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回购等融资模式。

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

绿地管理、养护等任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提高维护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创新宜居城市建设机制。

建立产业园区建设与城市新区建设相结合的机制,结合项目建设、国土整理和散居地建设,因地制宜兴办商贸园区、居住社区、农村新社区和创业园区,增强集镇辐射能力和对农民的吸纳能力。

 

创新宜业城市建设机制。

完善创业准入机制,全面放开准入领域,消除部门利益障碍,放手让各领域资本进入市场;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出台鼓励政策,在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加大对创业的扶持力度;完善创业培训服务机制,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开发等“一条龙”服务。

完善园区各项服务功能,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引导更多的有识之士投资园区发展,努力把园区建设融入到城市发展中来。

创新产业园区建设与城市新区建设相结合的机制。

打破产业园区单纯的工业区发展思路,加大园区间的互动融合,加快制定“两区三城”(葛店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和葛华科技新城、红莲湖旅游新城、花湖工贸新城)的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和城乡统筹等规划,将三座新城作为鄂州由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跨越的坚实支撑。

创新公共服务改革的体制机制。

加快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电信等公用事业改革,探索垄断行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二)探索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

1、探索实现新型工业化的体制机制

建立六大产业集群的引导机制。

围绕延伸优势产业链,做大做强六大产业集群。

重点抓好钢材深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石化产品加工、金刚石刀具、非金属矿深加工六大产业集群建设。

加快项目向开发区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优势产业实现集群发展。

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制定和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建立技术研发机构或共建行业工程技术中心,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以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技术与设备、现代农业领域为主攻方向,以高新技术重大项目建设和培育创新型企业为重点,加大与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对接力度,对服务科技企业上市的相关机构给予奖励,培育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

在高新产业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优势企业与现有企业联合开发,积极争取知名企业、院所和大学的产业基地落户鄂州,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建立产业优化升级的促进机制。

健全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市场,加快建立区域性资本市场,推动各类产权有序流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证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需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对于非政府投资和非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无论项目规模大小,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一律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完善鼓励社会投资的政策,除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外,所有投资领域社会资本均可进入;推进投资便利化,规范市场准入条件,降低行业进入成本,为各类投资主体在鄂州发展提供最优惠条件。

在钢铁、建材、纺织、服装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上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促进产业上层次,产品上档次。

创新产业园区互动发展机制。

发挥高新区的集聚、引领和辐射作用,探索葛店开发区与其他开发区合作互动、加快发展的模式,加强产业融合、行业整合、企业联合,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进产业链延伸,形成一批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特色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区域性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

完善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助推机制,建立以葛店开发区创业园为中心、各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依托的区域孵化网络。

完善园区投融资体系,设立、引进产业投资基金,共建产业园区发展平台。

2、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体制机制

建立现代服务业引导机制。

设立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的引进、传统服务业的提升改造、新型业态的推广运用、新兴服务业与公益性服务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各类服务企业和国家、省级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配套。

以市场运作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依托我市资源、政策、交通、区位、环境等优势,利用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以资源换技术,以市场换项目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高标准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

创新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

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在中心城区进一步强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地位和集聚辐射效应,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扩大我市现代服务业规模,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围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

着力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

实施重点领域突破战略。

选择市场需求旺、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实现就业多的现代物流业、旅游产业、房地产业、中介(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进行重点突破,促进全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3、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的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农业板块建设。

优化区域布局,搞好产业板块连接,着力推进水产、畜牧、蔬菜、林果四大支柱产业发展。

发展龙头企业,构建农产品加工业体系。

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体系改革。

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鼓励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推广。

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推进农业科研中心建设,加快市级农业展示园、区级示范园、乡镇示范村、村级示范户建设。

探索建立农业服务网络联动机制,加紧构建动植物疫病防控网络、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和农业合作服务网络。

探索建立农产品快速流通体制。

扶持做强鄂东农产品批发中心,不断提升物流聚散功能,使之成为武汉城市圈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之一。

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大型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以销地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为骨干,以超市、集贸市场等销售网点为基地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营销合作组织和流通中介组织,提高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鼓励各类工商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

(三)探索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1、创新城乡一体化行政管理体制

组建市统筹城乡发展委员会。

立足于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现行农业管理体制,整合行政管理资源,设置涉农行政机构,调整充实其行政管理职能,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将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畜牧局、蔬菜办、农机局等涉农机构与职能并入市统筹城乡发展委员会,除原有职能外,新增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意见,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意见,组建并管理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平台,制定并组织实施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国家投资的有关项目实施监管等职能。

三区按市级模式组建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市、区、乡镇把城乡一体化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体系。

将城乡一体化发展指标作为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和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把各项工作量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一年一考核。

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及考核管理办法。

在纲要实施中期适时进行评估,及时对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形势变化或实施需要,对纲要目标任务进行必要的修订。

2、创新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在已经对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的基础上,由原来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为以居民有无土地承包经营权来划分。

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落户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户口迁移条件,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指标限制,取消申报、迁移户口的各种不合理的前置限制条件,积极探索城镇人口迁移农村落户的管理办法,统一按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基本条件。

改革暂住证制度,实现对流动人口由暂住证管理向居住证管理转变,保证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在纳税等方面履行同等义务的同时,享有同等待遇。

简化户口办理程序,将户口审批统一到各区分局户政大厅直接受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深化就业制度改革。

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现“五个统一”目标。

即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公共实训基地,统一政策扶持,统一职业培训,统一平台服务,使城乡劳动者依法享受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利。

积极倡导、鼓励,扶持全民创业。

对自主创业人员,工商、税务、城管等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小额贷款、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加大城乡劳动者维权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城乡劳动者举报投诉一视同仁,做到有诉必查,切实保障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加快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民个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政府三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逐步缩小城乡养老保险差距。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建立一体化、大部制的医疗保障体系,形成城乡互通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深化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失业补偿制度,对城镇包括进城务工农民在内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实行补偿,设立补偿个人帐户,适当降低缴费标准。

对于接近退休年龄的长期失业者,可适当延长失业保险待遇期,或提前进入退休状态。

深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城乡享受低保人员比例,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差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完善公共住房建设制度,加快公共住房信息和制度建设。

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建立城镇特困家庭住房困难救助制度,对城镇“三无”人员实行全员零租金集中供住。

将农村住房困难户纳入政府救助计划。

深化农村综合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需求的新型管理体制的要求,着力推进市、区、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区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

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新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在全市建立起新型农村公益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稳步推进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乡财区管”的管理方式,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

3、探索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良性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财政对农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每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

搭建投融资平台。

成立鄂州市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和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分别担当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项目主体,承接相关国际援助和社会支助项目资金,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融资贷款,组织实施国家政策扶持项目,对优质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引导性投资、鼓励性投资或风险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启动社会投资的扛杆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资本经营机制。

全力启动民间资本。

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城乡一体化建设融资体制,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各类限制,除特定行业外,实行民资进入“零门槛”。

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实行开发承包投入,走出一条共建共赢、独具特色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路子。

大胆探索创新符合农村需求的信用新模式。

推广实施“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财政贴息”等信用新模式,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开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加快和扩大农村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

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农村保险市场体系,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形成农业灾害风险补偿和转移分摊机制。

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担保抵押方式。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域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各类信用型、商业型和互助型担保机构,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乡村房屋产权、林权抵押融资服务。

(四)推进鄂东城市群一体化

1、探索建立规划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建立鄂东城市群工作协调推动机制。

在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鄂东城市群协调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群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并设立产业协调组、交通协调组、旅游协调组、环保协调组等专业合作协调小组。

建立城市群市长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城市群有关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问题。

组建城市群区域内大型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和民间联合商会等协调服务组织 ,充分发挥其行业规划、协调、咨询等服务职能,促进城市群内各行业企业间的合作。

规划城市群发展总体定位。

促进鄂州、黄石、黄冈三市组团发展,形成“多圈层、组团式”的城市布局框架。

发挥鄂州的中心区位优势,以鄂州为中心,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整合城市群内经济、文化、科技和资源优势,加速交通、产业、商贸、金融、技术、人才、信息市场一体化进程,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带,把鄂东城市群打造成武汉城市圈重要增长极。

探索建立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

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方针,启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联合编制工作,统筹城市群内城市体系、功能分区、产业重点、基础设施、要素流动等,明确各市定位分工,与武汉市圈总体发展规划衔接,编制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

2、探索建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群内统一协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

搭建共建共享投融资平台,提高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

开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于城市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和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

加快构建城市群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城市群内公路、铁路、航道、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以鄂州为中心,构建包括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通道、长江航运在内的现代化综合快速交通运输体系。

取消群内城市公路收费,形成一体化格局。

开展城际交通公交化试点,组建跨市交通企业集团。

建立城际季节性运输、抢险救灾等突发性运输协作和运力应急支援的应急联动机制。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统一、高速、安全的城市群信息通道,建立协同办公、资源共享、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

探索以市场为导向,城际邮政、电信、电视、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机制,促进电信、电视和计算机三网融合,不断提高城市群特别是鄂州市在武汉城市圈信息网络中的重要地位。

3、探索建立产业错位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形成分工协作的产业布局。

探索建立群内多层次和布局合理的产业体系,发挥群内城市各自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合理确定主导产业,相互错位发展。

探索建立企业和项目在群内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

研究编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重点建设项目库,联合招商引资。

结合群中各市已有的产业基础、自身特点和武汉城市圈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特色种养殖、食品等产业,提高关联度,实现错位发展,培育鄂州、黄石、黄冈产业集聚带,形成一体化优势。

创新产业园区互动发展机制。

加快葛店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与东湖高新区、花湖开发区与黄石开发区、城东港口经济区和黄冈的对接步伐,探索与黄石、黄冈市省级开发区合作互动、快速发展的模式,加强产业融合、行业整合、企业联合,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进产业链延伸,形成一批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特色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区域性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

4、探索建立区域市场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探索金融市场一体化的机制。

加快金融“大同城”步伐,积极推动城市群金融市场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争取群内项目债券、企业债券、政府债券等发行。

鼓励武汉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单位在鄂州设立分支机构。

探索与群内的一些实力强、机制活、管理规范的小型金融机构共同组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建立无差别信贷管理体制,争取群内的银行单位为鄂州企业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推动信贷市场地域融合。

加快与武汉、黄石、黄冈的共同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城市群内良好的金融诚信机制。

探索商品市场一体化的机制。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各市商品市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商品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鄂州区位、交通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大力发展与我市优势聚集产业群相配套的区域性大型消费品批发市场和重要工业产品专业市场。

加快城市群内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制订出台鼓励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探索物流产业协调发展的管理机制和物流企业间协同运作机制。

 探索要素市场一体化的机制。

建立区域市场准入、质量认证等方面的联合协作机制,促进群内生产要素的多向流动。

构建一体化的技术和人才交易市场体系,以鄂州为中心平台,建设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联合开展人才培训、交流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城市群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互通、网络对接、资源共享。

试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土地使用管理模式,在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前提下,在城市群范围内对用地指标进行跨市调整。

5、探索建立生态建设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建立环境保护一体化机制。

建立城市群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环境污染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