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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文档格式.docx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3)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高(主)墩等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每日上岗前,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4)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5)高处作业所用材料堆放应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高空支架操作平台上支撑、挑架或未固定的构件上等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的联系,应采用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2、机电设备

(1)应建立机电设备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

(2)机电设备运行状态应完好,并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定人操作,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机电设备定期保养并记录。

(5)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特种机械设备及大型非标定型设备(如架桥机、龙门吊等)进场后使用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并取得鉴定合格证书及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气割、电焊作业

(1)所有气割、焊接工具及防护用品应完整无缺,完全有效;

气割工、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焊接设备,焊具及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应佩带安全带,并佩戴安全帽。

(3)现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及时清理或采取防护措施。

(4)进行气割作业时,严禁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严禁氧气瓶、乙炔瓶混放,以确保气割作业安全。

(5)必须在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办妥

“动火证”手续。

4、起重作业

(1)起重指挥、起重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指挥人员作业时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起重机司机应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

(2)起重机各限位保险应齐全,各机构的工作应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3)起重作业所需的用具、设备应可靠完好,钢丝绳,无断丝、露芯、扭结、变形等异常情形。

(4)起重指挥、起重机司机、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5)在垂直运输、不同层面吊装时应设二级指挥人员,指挥作业应站在能够照顾全部作业面的地点。

(6)在吊装区域内严禁站人。

(7)根据起重物件、设备的重量、体积、形状,采用适当的搬运方法,按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好各种起重用具。

(8)起重机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9)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轧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10)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11)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12)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平整的地面上,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

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挡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

(14)如遇重大构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

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

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起重机进行统一指挥。

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斗都应保持垂直状态。

5、钢筋加工、绑扎作业

(1)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2)搬运钢筋注意避免与附近的架空线和临时电线发生碰撞。

(3)现场高处绑扎作业时,必须搭设符合规定的施工脚手架并配备其他安全设施。

(4)冷拉钢筋时,当钢筋拉直时人员必须离开,禁止横跨或触碰钢筋。

(5)切断机在剪切钢筋时,刀口要与钢筋垂直。

切断机不准剪切短于30cm的钢筋。

(6)人工断料,敲锤与持钢筋者应成斜角。

(7)现场绑轧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8)绑轧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筋内作为立人板支撑。

(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l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起吊钢筋时,规格、尺寸必须统一,不准一点吊,吊点必须扎紧。

(11)切割机电源线须接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12)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固,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保护。

(13)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架上,也不准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

(14)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

(15)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上岗,不得在钢筋骨架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筋上下。

6、混凝土浇注作业

(1)使用平板振动器或振捣棒的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戴绝缘手套;

振捣设备用电应通过三级配电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夜间施工时,照明要良好。

(2)混凝土工使用推车向料斗倒料时,要有挡车措施。

(3)浇筑高度在2m以上,应搭设操作平台,浇注混凝土时,不准直接站在溜槽上或站在模板及支撑上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4)串搭车道板时,两头须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m

须加横楞、顶撑;

高空串搭,必须装有防护栏杆。

(5)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m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m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

(6)使用振动机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

(7)无可靠安全防护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挂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模板堆放、安装、拆除作业

(1)平模存放时应满足地区条件要求的自稳角,两块大模板应采取板面对板面的存放方法,长期存放模板,应将模板连成整体。

大模板存放在高处,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沿外墙围边放置,并垂直于外墙存放。

(2)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或者平堆放,不得靠在其它模板或物件上。

(3)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可靠,并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

模板起吊前,应将吊车的位置调整适当,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

(4)筒模可用拖车整体运输,也可拆成平模用拖车水平叠放运输。

平模叠放时,垫木必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用拖车运输,车上严禁坐人。

(5)在大模板拆装区域周围,应设置围栏,并挂明显的标志牌,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组装平模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

(6)现浇结构安装模板时,必须将悬挑担固定,位置调整准确后,方可摘钩,外模安装后,要立即穿好销杆,紧固螺栓。

安装外模板的操作人员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7)在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操作,严禁人员随模板起吊。

(8)大模板必须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走道和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

(9)拆模起吊前,应拆除穿墙销杆。

拆除外墙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紧绳索,再拆除销杆。

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

摘钩时手不离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方可松手。

吊钩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才能行车或转臂。

模板就位和拆除时,必须设置缆风绳。

(10)在大风情况下,不得作高空运输。

(11)模板安装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保护措施,要设专人将大模板串连起来,并同避雷网接通。

8、临时用电

(1)按照JGJ46-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三相五线制”要求,按“一机、一闸、一漏、一锁、一保护”和动力线照明用电严禁搭接的规定落实,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3)电闸箱外壳要有接地和接零线保护设置,闸箱内严禁放杂物,严禁电源线从箱顶接入,并应具备防水、防尘功能。

(4)室外电缆以埋地敷设为宜。

(5)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6)一级配电箱应二次接地,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的工作。

(7)备用发电机应配备电气火灾专用灭火器,并设置警示牌。

(8)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的挡距与弧垂应满足相关安全要求。

(9)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开挖等作业时,必须经属地县级以上地方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电力部门相关要求使机具与高压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车辆运行

(1)工区内建(构)筑物、设备严禁侵入道路的建筑限界,并不得妨碍视线。

(2)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

(3)从事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应先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4)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验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5)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对工区内车辆进行限速规定,并在工区主要道路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

(7)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尽量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置醒目的标志,夜间照明设施完备。

(8)冬季要采取车辆防滑、防冻措施,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二)、安全防护

1、劳动防护用品

各分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用品。

2)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购买的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检验。

3)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使职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

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会正确维护

保养防护用品。

4)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防护用品。

5)应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使用前首先做外观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程度;

品外观有无质量缺陷或损坏;

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检测部门认可或检测达不到标准的产品;

不得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安全标志

各分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作业检修平台孔和洞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根据《安全色》、《安全标志》的规定,充分利用红(禁止、危险)、黄(警告、注意)、蓝(指令、遵守)、绿(通行、安全)四中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正确使用安全色,使人员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醒,防止事故、

危害的发生。

安全标志要醒目清晰、简单易懂、易懂易记。

并且清晰持久,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及变色等影响效果的情况,应及时修正或更换。

3、安全防护设施

(1)高处作业防护

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所需料具,应优先采购、发放。

2)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措施。

3)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2)临边作业防护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结构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防护

1)进入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在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

(4)攀登作业防护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

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力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的工作角度

以75°

±

为宜,踏板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挡。

(5)悬空作业防护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1)构件吊装安装和拆卸

钢结构构件的吊装和拆卸,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登高和作业的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高空吊装预应力结构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

2)箱梁、盖梁等模板支撑和拆卸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置操作平台。

支设悬挑形式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孔时,应在安装后将孔封堵。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时洞孔、临边,应设置规范的防护设施。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脚手架。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登高设施;

绑扎立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等钢筋时应同步搭设脚手架,并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的脚手架上操作。

(6)交叉作业防护

1)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通道。

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

护层。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临边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m;

“四口五临边”等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7)火灾防护

1)各分部的仓库、堆场和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仓库和临时建筑物,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②临时办公区、生活区所使用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

③临时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m。

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应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④临时建筑物不宜超过2层,临时宿舍的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入口。

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

每个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超过25m。

2)各分部配备的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

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具体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分部的办公区、住宿场所等永久性建筑物应当严格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的有关要求配置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灭火器;

②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100m2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

3)进行电、气焊(割)作业时,作业点周边l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用阻燃材料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

4)各分部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周围环境等因素,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如下防火安全距离:

①用火作业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5m;

②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米,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③仓库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④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9)特殊季节、气候条件施工防护

各分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大雨前后,要检查场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2)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高温期间应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在一天中温度最高时段施工;

在工地设置遮阳棚供作业人员休息,供应清凉饮料,并备有防中暑药品。

4)低温季节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给低温作业人员提供御寒服装;

冬季露天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附近设立取暖室,供作业人员轮流取暖休息之用。

(10)驻地建设防护

1)施工现场应符合防洪、防水等安全要求,严禁在泥石流、滑坡体、山洪位下等区设置施工驻地。

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陡坡、悬崖、泥石流等危险区域,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三)、教育培训

(1)必须对新上岗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2)直接分配至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由(分、子)公司及所在项目部组织实施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1)分子公司安全教育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②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⑥有关事故案例等。

2)项目部安全教育

①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及特点;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辨识;

④本项目部安全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⑤本项目部易发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⑥本项目部易发事故的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⑦有关事故案例;

⑧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部室安全教育

①本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本岗位安全职责;

②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③有关事故案例;

④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部安全教育

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③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及特点;

⑤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⑥有关事故案例;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分部安全教育

①本分部施工现场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辨识;

②本分部安全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③本分部易发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④本分部易发事故的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⑤有关事故案例;

⑥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安全教育

①本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

(4)作业人员在本项目部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规定重新接受项目部、分部和班组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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