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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国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步伐

山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课程论文

 

科目:

公共管理理论前沿问题

评阅

教师

最终

成绩

得分

 

论文题目:

抢抓历史机遇,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我国NGO发展步伐

学号

年级

专业公共管理

年月日

摘要

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部门一直处于主体和核心的地位。

但是,近二十年来,非政府公共组织日益复杂化、分散化和自治化,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进程中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

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政府机构改革进入攻坚期,政府职能转变迫在眉睫,非政府公共组织作为“第三种力量”将在社会运行过程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而如何利用好这一战略机遇,适时的发展壮大自己,更好的弥补政府从有关领域退出后造成的职能缺位,也成为摆在所有非政府公共组织面前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

政府职能转变;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

 

第1章文献综述

1.1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以及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

具体讲,就是要通过机构改革和组织调整,把大量的、繁杂的服务社会和控制市场的具体职责向社会和市场分化转移,由非政府公共组织发挥相应的职能,靠市场实现资源的配置和重组,追求一种社会的自组织管理目标。

1.2非政府公共组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简称NGO)

国内外大多学者认为,非政府公共组织(以下简称NGO)一般指那些非政府的、非营利的、相对独立的、自愿性的社会组织,一般包括行业协会、学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群众组织等民间组织。

NGO具有实现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服务功能、社会沟通与社会协调功能。

1.3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从1982年起先后进行过五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就。

但是我国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都带有一定的过渡性,现行的政府机构体系仍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难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1.4我国NGO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为NGO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国的NGO正在逐步向原来由政府完全把持的公共领域渗透,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扶贫、农村发展以及救灾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总体来看,我国NGO还很不发达,数量也比较少,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以及时弥补政府职能转变造成的职能缺位。

1.5研究价值

当前,我国正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吹响了号角,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政府能力的有限性都强烈要求政府职能进行转变,而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有起中介或桥梁作用的组织作为载体。

NGO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它可以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之间发挥中介或桥梁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公民、NGO的全新社会运行机制,而NGO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效果。

面对如此巨大的战略发展机遇,NGO应该从自身建设做起,与政府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发展自己,以推动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2章我国NGO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2.1我国NGO发展现状

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我国全国性NGO只有44个,60年代也不到100个,地方性NGO大约在6000个左右。

到了1989年,全国性NGO剧增至1600个,地方性NGO达到20多万个。

而到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的NGO即达到18万个,其中省级NGO21404个,全国性NGO1848个。

2006年民政部发布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指出,2006年我国民间组织总量达到35.4万个。

其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1]。

2.2我国NGO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2.1自身建设不完善

1.能力不足NGO规模偏小,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专职人员比重少,知识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严重,法律意识偏低等。

2.结构制度不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情况不透明、决策缺乏民主机制等,不仅降低了NGO的工作效率,而且导致NGO内部缺乏活力,难以可持续发展。

 

3.互相之间缺乏竞争与必要的合作目前我国的NGO还处在发展的较低层次,互相之间没有形成合理有序的竞争与合作机制,这样不仅影响NGO的活动效果,而且容易引发社会对NGO能力的怀疑。

 

4.独立性不足我国现有的NGO有很多是从政府行政部门转化而来的,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

同时,存在一些NGO为了争取各种基金支持而开展项目的情况,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NGO得以发挥作用,但也限制了NGO自身的独立性。

 

2.2.2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NGO政策法规不完善,虽然已经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法律,但是对NGO的限制太多,使很多组织长期处于“非法”游离状态,得不到相应的待遇。

 

2.2.3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NGO存在双重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但对NGO的发展构成了一些实际的困难:

双重领导,部门之间分工不够明确,致使NGO难以有效地开展活动;双重管理主体,导致NGO注册手续复杂,运作困难。

2.2.4监督机制不健全

由于政府对NGO采取的是严进宽管,几乎没有必要的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制约,导致NGO出现很多问题,如NGO人员的腐败等。

2.2.5经费不足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一项调查表明,政府提供的财政拨款和补贴几乎占了NGO所有来源的50%;居第二位的是会费收入,占21.2%;第三位的是营业性收入,占6%;第四位是企业提供的赞助和项目经费,占5.6%。

资金的问题严重制约了NGO的发展,其中NGO人员流动快的最大原因就是由于经费不足、人员工资待遇低。

 

2.2.6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社会捐助不足、志愿者招募不足、社会认可度不足等方面。

 

2.2.7宣传力度不够 

众多NGO开展了许多相关项目,但是社会公众知道的却很少,宣传的不足也限制了社会对NGO的了解。

第3章新形势下的NGO发展之路

NGO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正值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攻坚区,全面深化改革为NGO的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要想抓住这个重要的发展机遇,就必须在政府与NGO之间建立一种互补性的合作关系,同时NGO也要发力完善自身建设,将我国政府的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和NGO的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新的途径。

 

3.1加强NGO自身建设

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来看,NGO只有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更好地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及时地弥补政府与市场的不足和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出现的职能缺位,才能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同,真正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3.1.1提升自身能力

NGO要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这将决定其未来的发展。

首先要提高NGO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这一点和资金运转息息相关,因为人员的招聘与培养都需要固定资金的投入,因此,既要加大宣传,招募更多的专业志愿者,同时也要着力解决资金问题,提高组织运转能力。

其次要注重培养NGO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自身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

 

3.1.2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

首先要解决NGO的资金瓶颈问题。

我国的NGO的资金大多依靠政府的补贴,因此要实现政社分家、保持NGO的独立性,必须拓宽NGO筹资渠道,改善筹款能力,积极谋取个人、企业或社会的各类捐赠,以解决制约组织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同时,NGO要摆脱旧的思维模式,改变原有的工作作风,将人事管理与主管部门脱离,逐步消除对政府主管部门的依赖性。

3.1.3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

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是NGO获得公信力和维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保障,NGO要完善自身的自律机制、财务管理机制、财务公开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建立一系列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在公众面前展示出一个值得信赖的社会形象,以期获得更大的社会支持。

3.1.4增强与政府的沟通 

对NGO的信任程度决定了政府在职能转变中赋予NGO行动权利的大小和NGO从社会中获取资源的数量。

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政府要主动增进与NGO的沟通,同时NGO也要积极寻找渠道,主动与政府进行沟通,双方都要提高彼此的信任程度。

3.2提高政府扶持力度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NGO是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最合适的承接者和过度者,而且这已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

过去我国对NGO作用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NGO的发展。

因此,政府要把NGO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促进NGO发展,并依法加强对其管理和监督[2]。

3.2.1将更多权力和职能下放给NGO 

政府职能主要在于宏观调控,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应将更多权力和职能下放给NGO,NGO则应接替以往由政府包揽的部分中观层次的职责,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3.2.2保证NGO的相对独立性 

政府应帮助NGO摆脱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从属关系,使其成为独立法人实体,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把握,由行政手段为主改为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结合,从管理走向服务,为NGO发展提供更多的自主空间。

3.2.3完善相关法律

政府应尽快制定关于NGO的组织法规,制定各类NGO的行业规则,将NGO的发展纳入法律化轨道,使NGO的日常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2.4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政府应建立统一、规范和责任明确的行政体制及其机构,有效履行对各类NGO监督管理的职责。

其次,要重视对NGO运作过程的监督, 如财务监督等。

再次,政府要指导NGO逐步建立自律和责任追究机制。

3.2.5加大对NGO宣传力度

可以说在信息化时代,宣传是NGO生存的一条重要途径,合理利用媒体舆论的力量对NGO 的发展是相当重要的。

媒体在发挥对NGO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对于NGO的积极作用和相关公益活动也要给予相应的报道,提高人们对NGO的全面、正确的认识,提高NGO的社会公信力,为NGO树立更好的社会形象。

第4章结论

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全面深化改革已经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政府职能转变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决定着改革的成败,而非政府公共组织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是否能与政府在相关领域和功能上实现顺利交接,及时地弥补政府退出后出现的职能缺位,为公众更好的提供公共服务,也直接影响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效果。

非政府公共组织必须正视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对自身问题作出整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身能力,同时也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接好政府在相关领域传递过来的接力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徐增辉,戴黍.我国NGO的现状及发展路径.《理论导报》.2009年,第7期.第36-37页

[2]杨晶.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社会中的发展.《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4期

[3]赵建英.公共管理理论前沿问题.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部.2011年7月

[4]叶常林.非政府组织前沿问题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

[5]刘凤梅.非政府组织的成长发育与政府职能转变.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2期.第40页

[6]黄晖.我国政府管理和培育非营利组织的现状、问题及改善措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第23-26页

[7]张礼祥.试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理论界.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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