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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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制度

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

2019-05-15实施日期:

2019-08-15

XX商场

第1章安全生产制度

1.1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生产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用于改善安全设施及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目的是做好超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2、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编制原则

安全生产经费计划应与生产技术方案、财务计划的编制同步进行,并将其作为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制安全技术经费计划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还要考虑项目生产、技术、设备状况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可能。

突出治理重点,对危害程度严重的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解决。

3、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费用;施工中紧急事故应急救援备用资金,应急预案措施演练费用。

(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用于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购买、及施工现场围栏防护、标示牌制作费用等。

(4)安全生产设备检查与评价费用;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包括专职安全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办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办证费用;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的购买及宣传条幅、彩旗等的制作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作业人员的体检费用、办公、生活区的安全防护费用,消防器材购置费用等。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是将用于安全方面的支出项目独立出来,单独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台账。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原则

(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2)财务部和安全部门要严格控制安全经费的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任意缩减。

每一笔安全投入资金的开支,应由使用部门主管、安全部门主管、财务部门主管、店长共同签字。

年度结余资金应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3)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应由公司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安全部门在每年底应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并进行公布。

(5)若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因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挪为它用,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1、公司新进职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2)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介绍门店的概况:

(3)讲解本工作规程和岗位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员每年定期接受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其他管理人员和职工每年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动车、锅炉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待岗、转岗、换岗超过三个月时间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3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3、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4、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5、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款。

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7、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

1、设备设施选购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

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

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

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设备维修人员,每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6.设备设施报废的管理工作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5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2. 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等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3.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按国家规定定期送检,保证灵活、好用,严禁超期使用。

4. 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

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5. 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6. 特种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

7.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8.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穿好防护用品。

 

9.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1.6领导带班制度

1、带班人员应熟悉本公司安全技术知识,具有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能胜任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2、带班职责权限:

(1)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带班要求

(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1.7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会议目的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一次,由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安全例会每月至少一次,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召集。

参加会议的人员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会议主要内容:

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2、部门管理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

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部门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3、员工安全会议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

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部门自定。

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根据需要召开其它形式的安全会议。

由涉及会议的部门负责人(或由企业主要负责、分管负责人指定的人)主持,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人指定。

会议内容:

根据会议主题确定,针对会议的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整治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5、各类安全会议应填写记录并归档保存。

1.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1、安全检查方法分类,安全检查可以分为定期性、经常性、季节性、专业性、综合性的安全检查。

(1)定期性检查。

是企业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的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检查。

由各级生产单位负责人或安全人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经常性检查。

检查中要狠抓易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

(3)季节性检查。

由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

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这种检查可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专业性检查。

由各级生产部门组织,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根据各专业特点,而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如基坑机械、防火、防爆、电力等专项检查)。

此类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5) 综合性检查。

一般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

2、安全检查的内容

从面向被检查的对象来说,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查现场、查隐患,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通过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查思想

在查隐患,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应注意检查企业领导的思想路线,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是否正确;是否把员工的安全健康放在了第一位;其次,检查企业领导和员工对事故预防工作的认识。

(3)查管理、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4)查事故处理

检查企业对工伤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已采用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

1.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公司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按计划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办理采购。

4、劳保用品由各部门负责发放,各部门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5、职工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其行使监督职能。

6、建立健全劳保用品购买、发放、报废登记台帐。

7、凡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公司按规定予以处罚。

1.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中规定的物品。

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保管员应严格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

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

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

5、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6、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7、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8、库房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9、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

10、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11、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

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1.11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范围:

在易燃易爆处动火;临时用电(包括带电作业)作业;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1、由危险作业的实施部门或职工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作业点负责人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审批。

2、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实施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3、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监护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7、危险作业安全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8、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监护人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9、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1.12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

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基建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动力管线施工、产品配套供货、产品委托加工、物流服务、后勤服务、各种商业业务接洽、参观培训等外来协作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1、外来施工单位管理

(1)检查施工方的相关证照、许可经营范围等。

(2)与施工方签定《安全协议书》一式2份。

协议中明确双方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特种设备检验证进行核实,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查。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告知。

施工单位经过培训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5)施工内容发生变更时,安全管理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制定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6)施工中需要进行动火、爆破等高危作业的,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安全管理部门与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并办理动火、爆破等高危作业许可,双方共同实行现场监护,方可实施高危作业。

(7)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材料、物料和机具实行定置管理,保证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被侵占。

(8)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张贴警示标志,遵守消防规定。

(9)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2、供应商安全管理

(1)对供应商有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资质调查工作,要求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书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2)对于初次进行资格评价的供应商,必须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评估。

(3)物质采购部门应根据对产品使用的反馈信息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考核、评审,并根据所供产品市场的变化趋势定期更新供应商数据库资料。

3、外来检查、参观、采访和技术服务人员安全管理

(1)外来检查、参观、采访和技术服务人员安全管理流程图。

(2)外来检查、参观、采访和技术服务人员进入现场须经办公室同意。

(3)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来检查、参观、采访和技术服务人员施加影响,告知区域内安全、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控制措施。

为外来人员配备所必需的防护用品。

(4)相关部门应该陪同和监护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活动。

1.13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生产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公司各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7、隐患的排查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车间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3)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8、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

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部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部门应进行监控。

1.1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在公司领导下,各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2、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3、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4、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

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7、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依法组织职业病患者的康复治疗。

不能从事原岗位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

8、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1.1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制度

1、重大危险源管理

(1)公司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l8218-201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14]56号)辨识重大危险源。

(2)公司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台账。

(3)安全管理部门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当重大危险源发生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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