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792382 上传时间:2023-05-15 格式:DOCX 页数:60 大小:50.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60页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60页
亲,该文档总共6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6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docx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一部分存货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三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四部分固定资产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五部分无形资产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六部分收入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七部分外币折算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八部分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九部分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十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最新变化

第一部分存货准则的最新变化

☐一、周转材料的主要变化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的材料,包括:

⑴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物;⑵各种管理用具、工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⑶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

(一)周转材料的分类——将周转材料区分为存货和固定资产

1.使用期间在1年以上,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周转材料:

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2.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周转材料:

应当作为存货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一部分存货准则的最新变化

(二)作为存货核算的周转材料的成本结转

1.原规定——对建造承包商单独规定

⑴企业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⑵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2.修订后——不再对建造承包商单独规定,并取消了五五摊销法

⑴一次转销法:

对于符合存货定义和确认条件且金额较小的周转材料,可以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第一部分存货准则的最新变化

☐以简化核算。

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⑵分次摊销法:

对于符合存货定义和确认条件且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第一部分存货准则的最新变化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企业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规定,正确区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估计的相关税费

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且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已经存在的状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否则,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一部分存货准则的最新变化

☐例:

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某库存商品的市场报价为500元/吨。

进入2010年以后,该库存商品的价格逐渐攀升,截止2009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2010年3月8日时,该库存商品的价格已经攀升至700元/吨。

解析:

甲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财务报表、确定2009年12月31日该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时,应以500元/吨的市场报价作为估计售价。

但是,由于在2009年度财务报告于2010年3月8日对外报出时,已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证据,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该商品的价格攀升至700元/吨,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一、成本法的最新变化

(一)原规定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照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当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清算股利)

借:

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持

股比例)

借或贷:

长期股权投资

贷:

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二)修订后

1.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借:

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

贷:

投资收益金股利或利润×持股比例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2.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投资企业在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则投资企业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确定是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二、权益法的最新变化——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与调整

(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与调整的会计处理原则

1.投资企业在确认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当抵销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即不予抵销)。

2.投资企业对于纳入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也应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分别投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处理:

投资企业如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也应当进行调整。

4.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有所不同:

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全额抵销;而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仅仅是投资企业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或是纳入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享有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

5.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包括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

其中:

顺流交易是指投资企业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

顺流交易

逆流交易

当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企业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相关的损益在投资企业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要点提示]逆流交易是站在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的角度进行会计处理的,如果投资企业不调减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就会增加投资企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投资企业就可以通过增加投资收益来虚增净利润(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看,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应当保持不变);顺流交易是站在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角度进行会计处理的,如果不调减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就会增加投资企业的营业利润,从而增加投资企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投资企业就可以通过增加营业利润来虚增净利润(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看,投资收益项目应当保持不变)。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二)逆流交易的抵销与调整(以存货为例)

☐1.逆流交易发生当期且形成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的处理

⑴投资企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投资企业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后的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确认投资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实现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投资企业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易产生的收益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即应当予以抵销),只能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在该交易产生的收益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的份额。

⑵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投资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与存货等持有资产进行重分类调整,即按照归属于投资企业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调增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调减存货等持有资产账面价值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存货等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之中。

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并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

存货等

⏹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看,逆流交易影响的报表项目应当是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和存货等持有资产项目,而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应当保持不变。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2.逆流交易在以后期间的处理

⑴投资企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投资企业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将原抵销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再确认为投资损益

以后年度,投资企业对因逆流交易而形成的资产实现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后,表明该部分内部交易收益已经实现,因此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将原未确认的该部分内部交易收益计入投资损益,即应当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收益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⑵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无需编制调整分录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例1:

甲公司于2008年1月3日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购入乙公司40%有表决权资本,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假定甲公司在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也相同。

2008年6月8日,乙公司将成本为400万元的某商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将购入的该商品作为存货核算。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的该商品全部未出售给外部独立的第三方。

乙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影响。

解析: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⑴甲公司在2008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在确认对乙公司2008年度的投资收益时,应当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中归属于甲公司的部分。

甲公司2008年按照权益法应确认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1,200-200)×40%=400(万元)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00

贷:

投资收益400

或者: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80

贷:

投资收益(1,200×40%)480

借:

投资收益(200×40%)80

贷: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⑵甲公司在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由于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一方面体现在甲公司持有的存货账面价值中,另一方面甲公司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已经抵销了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应当变动,因此如果甲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中归属于甲公司的部分80万元在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调增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同时调减存货项目。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

贷:

存货(200×40%)80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假定乙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300万元。

甲公司在2009年已将2008年从乙公司购入的商品全部销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200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交易。

⑶甲公司在2009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由于该项逆流交易所产生的内部交易收益在2009年度已经得到全部实现,因此甲公司在确认对乙公司2009年度的投资收益时,应将原未确认而在本年度实现的内部交易收益80万元(200×40%)计入投资损益。

甲公司2009年应确认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1,300+200)×40%=600(万元)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600

贷:

投资收益600

或者: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520

贷:

投资收益(1,300×40%)520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

贷:

投资收益(200×40%)80

⑷甲公司在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无需编制调整分录。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如果本例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影响,并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则:

☐⑴甲公司在2008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2008年按照权益法应确认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1,200-200×(1-25%)]×40%=420(万元)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20

贷:

投资收益420

或者: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80

贷:

投资收益(1,200×40%)480

借:

投资收益[200×(1-25%)×40%]60

贷: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60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⑵甲公司在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60

贷:

存货[200×(1-25%)×40%]60

⑶甲公司在2009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2009年应确认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1,300+200×(1-25%)]×40%=580(万元)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580

贷:

投资收益580

或者: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520

贷:

投资收益(1,300×40%)520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60

贷:

投资收益[200×(1-25%)×40%]60

⑷甲公司在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无需编制调整分录。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三)顺流交易的抵销与调整

☐1.顺流交易发生当期且形成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的处理

⑴投资企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对于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实现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一方面应当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投资企业因出售资产而应确认的损益仅限于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其他投资者交易的部分,而不能确认投资企业在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业或合营企业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

⑵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因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投资企业产生的内部交易收益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同时调增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借: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总额×持股比例)

贷: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总额×持股比例)

贷:

投资收益(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持股比例)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看,顺流交易影响的报表项目应当是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或营业外收入)项目,而投资收益项目应当保持不变。

☐2.顺流交易在以后期间的处理

⑴投资企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以后年度,投资企业对因顺流交易而产生的内部交易收益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同时调增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

⑵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无需编制调整分录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例2: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2008年10月,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500万元的某商品以9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将该批商品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

假定甲公司在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也未发生过内部交易。

乙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00万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影响。

解析:

⑴甲公司在2008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实现收益400万元,其中的160万元(400×40%)是针对本公司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

即:

在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该项顺流交易未实现收益400万元归属于本公司的份额160万元抵销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均只能确认240万元。

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甲公司按照权益法应确认对乙公司2008年度的投资收益=(1,000-400)×40%=240(万元)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240

贷:

投资收益240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或者: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00

贷:

投资收益(1,000×40%)400

借:

投资收益(400×40%)160

贷: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60

⑵甲公司在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如果甲公司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应当在个别财务报表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基础上进行重分类调整,即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投资收益之间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借:

营业收入(900×40%)360

贷:

营业成本(500×40%)200

贷:

投资收益(400×40%)160

※假定乙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

乙公司在2009年度已将2008年从甲公司购入的商品全部销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

200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交易。

⑶甲公司在2009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因该项顺流交易而产生的该部分内部交易收益已经得到全部实现,甲公司在确认对乙公司2009年度的投资收益时,应将原未确认而在本年度实现的内部交易收益160万元(400×40%)计入投资损益。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甲公司2009年应确认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1,600+400)×40%=800(万元)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

贷:

投资收益800

或者: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640

贷:

投资收益(1,600×40%)640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60

贷:

投资收益(400×20%)160

⑷甲公司在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无需编制调整分录。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四)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的处理——既不抵销也不调整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应当全额确认(即不应予以抵销)。

例3:

承例2有关资料,2009年3月,甲公司将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

截止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将该批商品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

假定乙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00万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影响。

解析:

第二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最新变化

☐⑴甲公司在2009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甲公司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09年度的净损益时,如果有证据表明交易价格500万元与甲公司该批商品账面价值600万元之间的差额是该项资产发生了减值损失,在确认投资损益时不应予以抵销(即无需抵销)。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320

贷:

投资收益(800×40%)320

⑵甲公司在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向乙公司出售资产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损失,有关的损失应予确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予调整(即无需调整)。

第三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最新变化

☐房地产是房屋和土地及其权属的总称。

其中,房屋是指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房地产。

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一、投资性房地产范围的变化

(一)原规定

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建筑物,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修订后

第三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最新变化

☐在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空置建筑物,是指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成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

第三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最新变化

☐二、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的处理——核算科目不同

企业发生的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改扩建、装修等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一)原规定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改扩建等再开发,应当按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二)修改后

企业对某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等再开发且将来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在再开发期间应当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通过“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核算),但是在再开发期间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第三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最新变化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处理

(一)原规定:

未涉及(规定一个企业仅能采用一种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

第三部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