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考核办公室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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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办公室预算
2016年督查考核办公室预算
第一部分荣成市督查考核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荣成市督查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及下发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负责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决定或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三)负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件的催办落实。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六)负责信访中反映的“热点”、“重点”问题的查核办理。
(七)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八)负责研究、制订、落实市直部门和镇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上级驻荣等单位的社会测评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的督查处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荣成市督查考核办公室本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局机关预算。
纳入荣成市督查考核办公室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主管部门:
荣成市督查考核办公室
2
二级预算单位
…
…
3
基层预算单位
…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24.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7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24.7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4.7万元。
(二)收支情况明细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为124.7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补助)124.7万元。
2016年当年支出预算为1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共服务。
2、项目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观摩和考核经费。
(四)支出预算情况明细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预算124.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7.5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采购支出4.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共6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14.4万元,主要包括: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41.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共4.2万元,主要包括:
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4.2万元,其中:
本级财力安排4.2万元。
采购项目明细:
台式计算机1台,复印机1台,数字照相机1台。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2.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5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基本持平。
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包括:
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
指单位按照《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开支的公务出国(境)的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五、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照《荣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荣成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开支的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