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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招标文件

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

工程管理(含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LNZB02-2015-XMZ242(HN59)-07

招标人:

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时间:

二〇一五年十月

招标公告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合同及标准条件

第三章工程建设管理合同专用条件

第四章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协议书

第二卷技术条件、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条件

第六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七章商务部分

第八章技术部分

附:

评标办法

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工程管理

(含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的委托,为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工程管理(含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工程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关于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沈浑发改审字[2015]217/211号

3.招标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

4.建设地点:

浑南区第九小学:

沈阳市浑南区国家大学科技城北部,白塔河路以南、智慧三街以东,金禹花城附近

浑南区第二初级中学:

浑南区国家大学科技城全运路以南、沈营大街以东

5.工程规模:

浑南区第九小学:

新建一所小学,占地面积2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44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食堂及附属设施,新建环形塑胶操场一座,铺设硬覆盖及绿化工程等。

拟设36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620人。

浑南区第二初级中学:

新建一所36班型中学,可招纳学生1620人。

新建学校占地面积约为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060平方米,包含教学楼、操场、体育馆、食堂、围墙、大门等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6.项目总投资(万元):

18300

7.资金来源(万元):

中央投资

0

区县投资

18300

省级投资

0

自筹

0

市级投资

0

其他

0

8.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9.工程内容:

10.标段划分:

11.招标内容:

管理(含监理)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

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9月30日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145.8万元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2.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整(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到基建办账户,现金到账)。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2015-10-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11-05

2.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15-10-3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15-11-05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招标文件售价(元):

60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时整

2.开标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公章)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邮编:

110179

联系人:

宋宝刚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公章)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110005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电话:

账号:

联系人:

黄智冯雪

传真电话:

备注:

主要包括房建工程、内外装工程、给水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外网工程、外环境工程等。

此外,还包括自项目开工到产权完的手续报批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及施工监理;不包含特业工程的监理(燃气、电力外线、变电所、给水外线、给水泵房)。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1

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

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工程管理(含监理)项目

2.标段名称:

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工程管理(含监理)项目

3.建设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

4.建设地点:

浑南区第九小学:

沈阳市浑南区国家大学科技城北部,白塔河路以南、智慧三街以东,金禹花城附近;浑南区第二初级中学:

浑南区国家大学科技城全运路以南、沈营大街以东

5.招标代理: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6.质量标准:

合格

7.计划工期:

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9月30日(暂定),具体工期以实际开工及产权完成日期为准

8.要求服务期限:

自开工之日起至产权办理完毕。

9.招标范围和监理内容:

主要包括房建工程、内外装工程、给水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外网工程、外环境工程等。

此外,还包括自项目开工到产权完的手续报批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及施工监理;不包含特业工程的监理(燃气、电力外线、变电所、给水外线、给水泵房)。

10.工程规模:

浑南区第九小学(金禹花城东小学)占地面积2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440平方米;浑南区第二初级中学(51中学新校区)主要占地面积4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

2

1.1

合同名称:

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工程管理(含监理)项目

3

2

资金来源:

区财政投资

4

3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具有房建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外埠投标单位须持入辽、入市备案手续参与投标。

5

11.1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6

13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5年11月6日14时整;

地点:

浑南区世纪路15号火炬创新创业园533会议室;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统一做出解答。

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自行踏勘,不统一组织。

7

12.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5万元整(¥25,000.00元)。

投标截止3日前以支票、电汇形式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到浑南区基建办账户,现金到账。

开户银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

开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8

14.1

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二份(U盘、光盘各一份)

9

15.4

投标文件递交至:

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10

16.1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时整

11

19.1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12

浑南区2016年建设学校工程共12所学校,分四个项目区进行招标(一区:

浑南区第九小学、第二初级中学新建工程;二区:

浑南区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第六初级中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建设工程;三区:

浑南区第十一小学、第十二小学建设工程;四区:

浑南区第十小学、北京师范大学沈阳附属学校初中部、北京师范大学沈阳附属学校高中部建设工程)四个项目区兼投不兼中。

(如果投标人投2个项目区以上,在投标函中填报优选顺序。

13

本项目按固定费率报价,超出或低于按废标处理,商务报价不作为竞争性项目。

具体费率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最迟于开标前五天公布。

14

根据省、市监管部门的要求,投标人需携带监理总监IC卡在在项目开标前3天(开标当日不刷卡)到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进行第二次刷卡验证,以核验其真实身份。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第二次刷卡验证或验证未通过,将不能参与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通过验证的必须一致,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15

依据中共沈阳市城乡建设委纪委文件沈建纪发(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供由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未能提供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近五年有行贿记录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程序:

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招标公告、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书等材料到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检察机关在接收书面申请3日内提供查询结果,查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16

按照形象进度分两次付款,分别在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工程完工按完成产值的70%支付进度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支付至完成产值的90%,工程结算完成、产权办理完成后支付剩余全部余款。

(按照区里调整)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已到沈阳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监理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至少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2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禁止联合体投标。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3.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3.3.2投标人在过去3年完成的监理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及其他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情况、相关业绩说明(包括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必须保证中标后,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

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不允许同时监理其他工程。

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更换总监扣除履约保证金10%,更换监理人员扣除履约保证金5%。

3.3.4项目管理部:

项目经理1名、项目副经理1名、土建工程师1名、水暖、电气工程师各1名、造价工程师1名、手续办理人员1名、信息管理1名。

项目监理部:

总监1名、总监代表2名、土建工程师2名、水暖、电气工程师各1名、内装工程师1名、外环境工程师1名(内装及外环境工程师可根据施工时间段兼任)。

本项目配备专用车1台(配司机、含费用)、手续专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各一台。

3.3.5投标人提供财务情况,包括最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文件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标准条件

第三章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第四章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协议书

第二卷技术条件、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条件

第六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七章商务部分

第八章技术部分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非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遗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遗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遗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要求

8.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各种税费、保险费);

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书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和费率,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费率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凡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报价分析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综合资料

至少应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信等级证书及各种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5)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包含注册证、职称证、上岗证、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

(7)外埠投标企业入省、入市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浑南区检察院预防科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等,附有关资料)。

投标单位须提交以上

(1)

(2)(3)(5)(6)(7)(8)项证件和资料原件并将证件和资料原件单独密封装入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返还以上证件及资料原件。

<7>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7.1)企业概况

(7.2)企业近3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7.3)企业目前正在监理工程情况一览表;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管理(监理)大纲

10.2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的“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历日,即投标截止期起至定标截止期止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在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2.2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可为人民币现金、银行电汇、支票,不接受承兑汇票和银行保函。

12.3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7日内退还(无息)。

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签署合同书后,予以退还(无息)。

12.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2.6.2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书或不提供履约担保的。

13、投标预备会及现场踏勘:

13.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具体安排见前附表。

有关工程说明请详阅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解答和拒绝解答的权利。

如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解答,投标人不得以招标人发出答疑文件时间不满足法定时间要求为由提出质疑或投诉。

1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的“副本”。

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

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5.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外层包封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与地址、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在外层包封上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密封”章。

15.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6、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

16.2招标人可以按本投标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遗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17、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书面密封递交。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通知。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不能更改招标文件。

18.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9、开标

19.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举行,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均应在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9.2有关部门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编制顺序是否正确,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9.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9.4在公开唱标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投标单位代表及有关部门代表共同查验投标文件份数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19.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标书:

19.5.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19.5.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

19.5.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19.5.4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

19.5.5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19.5.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9.5.7外埠企业未办理入省、市备案的。

19.6招标人当众宣布投标文件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

20、评标内容的保密

20.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0.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1、资格后审

在评标前须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价与比较。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生效,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3.2就上述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着差异和保留。

所谓显着差异和保留,是指对工程的监理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4、错误的修正

24.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此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书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5.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监理大纲、企业信誉及业绩、投标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

评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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