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参考资料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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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参考资料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论文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卢梭

姓名:

马彦朋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

内容摘要:

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待遇。

平等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人对人的一种态度。

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

【《世界人权宣言》(原文)第一条指出: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启蒙运动时期①启蒙思想家高举“人人生而自由的旗帜”,并进而成为各国宪法的基本要义。

平等是人类一个美好的愿望,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实的不平等使人们去寻找不平等的根源,于是卢梭得出了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平等及其后果的关键。

于是我们进行了消除不平等的尝试——消灭私有制,但实践证明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还不具备消灭私有制的条件。

不平等的消除是一个渐进和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人们在精神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把对方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来看待和制度的完善,是人和人之间从不平等走向平等过程,是平等逐渐实现的过程。

关键词:

自然人、自然状态、人的异化、私有制、自然法则。

献给日内瓦公国:

描绘了日内瓦公国的美好和理想化图景——它的幅员大小绝不超出绝不超出人们才能所及的范围之外,在这个国家中每个人都能胜任他的职务,人们彼此都互相认识,邪恶的阴谋或谦逊的美德都不能不呈现于公众的眼前并受公众的评判。

人们热爱自己的国家主权者和人民只能有共同的唯一的共同利益,因之政治机构的一切活动,永远都只是为了共同的幸福。

有一个法度适宜的民主政府,人们能够自由的生活,无论是谁都无法摆脱法律的光荣束缚,人人都遵守法律。

他幸运的没有强大的力量,因之没有征服他国的野心,同时更幸运地由于它所处的地位也没有被他国征服的恐惧,公民们所以要受军事训练,与其说是由于准备自卫的需要,不如说是为了保持尚武的精神和英雄昂的气概。

国家的立法权属于人民,法律的制定由专门的官员负责,立法过程非常严格。

人们可以根据首长的提议集体决定最重要的公共事务,建立受人尊重的法庭,慎重的划分国家的省份和县份,选举最有才能和正直的人员来掌管司法和治理国家,人们相互保持节制,和睦相处。

同时拥有美好的环境,温和的土壤,肥沃的土地,美丽的风景。

——这篇献词是献给日内瓦国民会议的,但是日内瓦共和国的实际权力是操控在二十五个委员组成的小型议会手里,实行的是少数人专政的寡头政体,当时卢梭不了解日内瓦的政治现状和真实性质,这一小型议会猜疑这篇献词别有用意,在爱弥儿一书出版后,竟施以报复。

卢梭也只是在爱弥儿一书发表以后,才对日内瓦共和国的政府认真的加以研究。

那时他改变了他的想法,并对日内瓦政府的专制权力大加批判。

从文学的观点来看,这篇献词不是卢梭的最好作品,文笔并不流畅。

序:

开篇卢梭便指出——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

如果我们不从认识人类本身开始,怎么能认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呢?

因时间的推移和事物的递嬗应使人类的原来体质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们若不通过这些变化,怎么能够看出最初由自然形成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我们又怎么能把人的本身所固有的一切,和因环境和人的进步是他的原始状态有所添加或有所改变的部分区别开来呢?

——这与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不谋而合“不应当在变了质的事物里而应当在合乎自然法则的事物里来观察自然。

最不幸的是:

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和它的原始状态背道而驰,我们越积累新的知识,便越失掉获得最重要的知识的途径。

这样在某种意义上说,正因为我们努力研究人类,反而变得更不能认识人类了。

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正如各种不同的生理上的原因使一些人完善化了或者变坏了,他们获得了一些不属于原来天性的好的或坏的性质,而另一些人则比较长期的停留在他们的原始状态。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

卢梭指出自然法的真正定义是难于确定而且模糊不清的,原因就在于人们不认识人的本性。

自然法的观念显然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观念。

过去对自然法的定义只限于唯一赋有理性的动物——人,且这些定义是从许多并非人类天然具有的知识中引申出来的,而是从人类只在脱离了自然状态以后才能考虑到的实际利益中引申出来的。

因此在对自然人丝毫没有认识之前,人们要确定自然人所遵循的法则,或最适合于自然人素质的法则是不可能的。

《这等于向第戎科学院的院士们说,他们所提的“人类的不平等是否为自然法所认可”这一提法是极不恰当的,这也是卢梭所以不能获奖的理由之一》自然法④,不仅需要受它约束的人能过自觉的服从他,才能成为法则,而且还必须是从自然的声音中直接表达出来的,才能成为自然的法则。

他指出两个先于理性而存在的原理:

一个原理使我们热切地关切我们的幸福和我们的保存;另一个原理使我们在看到任何有感觉的生物主要是人们的同类遭受灭亡和痛苦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天然的憎恶。

自然法的一切规则正是从这两个原理的协调和配合中产生出来的。

嗣后,理性由于继续不断地发展,终于达到了窒息天性的程度,那时候,便不得不把这类规则重新建立在别的基础之上了。

本论:

卢梭指出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我们把它叫做自然地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由于年龄健康体质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另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的货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起因于一种协议,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定的,或至少它的存在是为大家所认可的。

第二种不平等包括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特权,如权利或叫别人服从他。

这篇论文旨在指出在事物的演变过程中,在什么样的一个时机权利代替了暴力,自然服从了法律;说明到底由于什么样的一些奇迹,才使强者能够决意为弱者服务,人民能够决意牺牲实际幸福,来换取一种空想的安宁。

人们在研究自然状态中的人是容易把从社会里得来的一些观念,搬到自然状态中去,他们论述的是野蛮人,而描绘的却是文明人。

因此要剥开存在于人身上的社会属性,而得到一个空洞的抽象——自然人。

第一部分:

一﹑对自然人②的描述:

(一)生理方面:

为了正确的判断人的自然状态③,必须从人的起源来观察人类。

人类剥去了他所具有的的一切超自然的天赋,剥去了他仅因长期进步才能获得的一切认为的能力,只观察人刚从自然中生长出来时的样子,可以看出人并不比其他动物强壮,也不必其他动物敏捷,但总的来说,人的构造要比其他一切动物要完善。

人还有这样一种优点:

人本身也许没有任何一种固有的本能但人能通过观察模仿而获得各种禽兽的本能。

人在生存的斗争获得了一种强壮的体制,并通过后代继承下去。

野蛮人在与野兽搏斗的过程中同野兽作比较,从而产生是否惧怕对方的感觉。

野蛮人有一种可怕的无法用适当方法来防御的的敌人,那就是幼弱衰老和疾病等天然缺陷。

在谈论疾病时,卢梭指出人们研究出了许多的医术,然而人们给自己造成的疾病比医学所提供的治疗方法还多。

一些人过度安逸闲适,食物的过于富足和优质,导致消化不良;另一些人则过度劳累,事物的缺乏和劣质,使人们有时候贪食,加重肠胃的负担。

卢梭通过人们生活方式的极度不平等来证明人类的不幸大部分的都是人们自己造成的。

没有衣服没有住所,没有那些在我们看来是那么必须的一切无用之物,对原始人人来说,并不是多大的不幸。

第一个为自己制作衣服或建筑住处的人,实际上是给自己建造了一些很不必要的东西。

因为在此之前没有这些东西,他也照样能生存。

孤独的清闲的并且时常会再到危险的野蛮人,必定喜欢睡觉,并容易惊醒,再不思想的时候,总是睡觉。

自我保存几乎是他唯一关怀的事情,他最熟练的能力必然是为了制服他的俘虏物或者为了不做其他野兽的俘虏物而以攻击和防御为主要目的的一些能力。

他们的味觉和触觉极端迟钝,视觉听觉和嗅觉则最敏锐不过。

(二)形而上学和精神方面:

禽兽根据本能决定取舍,而人则通过自由行为决定取舍。

因此,禽兽虽在对它有利的时候,也不会违背自然给它规定的规则,而人则往往虽对自己有害也会违背这种规则。

正因为这样,一些生活放荡的人,才会耽溺与招致疾病或死亡的种种淫乐,因为精神能使感官遭受腐败,当自然的需要已经得到满足的时候,意志却还提出要求。

一切动物中,区别人的主要特点,与其说是人的悟性,不如说是人的自由主动者的资格。

自然支配着一切动物,禽兽总是服从;人虽然也受到同样的支配,却认为自己有反抗或服从的自由。

而人特别是因为他意识到这种自由,因而才显示出他的精神的灵性。

人区别与一切动物的另一种特质是自我完善的能力。

这种能力,借助于环境的影响,继续不断地促进其他所有能力的发展,而且这种能力存在于个人身上,也存在于整个种类之中。

为什么只有人类易于衰退下去呢?

是不是人类因此又返回到他的原始状态呢?

是不是禽兽之所以永远保持着它的本能,是因为它既毫无所得,也毫无所失。

而人类却由于古老或由于其他的偶然事故丧失了他曾因为完善化的能力所获得的一切,从而坠入了比禽兽还不如的状态呢?

如果我们我们不得不承认:

这种特殊而几乎无限的能力,正是人类一切不幸的源泉;正是这种能力,借助于时间的作用是人类脱离了他曾在其中度过安宁而淳朴的岁月的原始状态;正是这种能力,在各个时代中,使人显示出他的智慧和谬误,邪恶和美德,终于使他成为人类自己的和自然界的暴君这对我们来说,就未免太可悲了。

在自然的支配下,野蛮人只服从于他的本能,或者更确切的说,自然为了补偿野蛮人在本能方面可能有的缺陷,赋予他一些能力,这些能力首先可以弥补他的缺陷,嗣后还可以把他提高到远远超过本能状态之上。

因此,野蛮人最初具有的只是一些纯自然性的能力。

视觉和感觉或许是野蛮人最初的本能状态这种状态是他和一切动物所共有的。

愿意和不愿意希望和畏惧,直到新的情况是他的精神有新的发展为止,可能是他最初的,几乎仅有的精神活动。

情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悟性,由于情感的活动,我们的理性才能趋于完善。

情感本身来源于我们的需要,而情感的发展则来源于我们的认识。

因为人只有在对于某些事物能够具有一定观念的时候,或者是由于单纯的自然冲动,才会畏惧那些事物。

自然人是不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对死亡的认识和恐怖,乃是人类脱离动物状态后最早的收获之一。

由于自然状态的有限的一点需要十分容易满足,而他们又没有取得更高知识的欲望所以他们既不可能有什么预见,也不可能有什么好奇心。

因此对于农业,只有建立了社会以后,至少是在已经开始建立了社会的地方才能够从事这种技术。

在自然状态还没有被消灭以前即在土地还没有被分配以前,人们是不可能从事耕种土地的。

(3)语言的起源。

其实在自然状态中,既没有住宅,也没有茅屋,又没有任何种类的财产,每个人随便住在一个地方,而且往往只住一夜。

男女两性的结合也是偶偶然的,或因巧遇,或因机缘,或因意愿关系,并不需要语言作为他们彼此间表达意思的工具。

他们的分离也是同样容易的。

母亲哺乳幼儿,起初只是为了她自己,生理上的需要,后来由于习惯是她觉得小孩可爱,她才为了小孩的需要而喂养他们。

但是,孩子一旦具有了自己寻找食物的能力,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离开母亲。

由于要向别人表达他的许多需要,因此他想向他的母亲说的事情比母亲想向他说的多得多,对于语言的发明尽最大努力的应当是小孩。

在人类还没有必要用语言来诱劝群居的人们以前,所使用的最普遍的最有力的唯一的语言,就是自然的呼声。

因为它是在紧急状况之下,由于一种本能而发出来的。

它的用途不过是在大的危险中求人救助,或在剧烈疼痛中希望减轻痛苦。

所以在比较有节制的情感支配着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并不常常使用这种呼声。

当人类的观念逐渐扩展和增多时,并且在人们之间,建立起更密切的来往时,他们便想制定更多的符号和一中更广泛的语言。

他们增多了声音的抑扬,并且加上了手势。

由于手势不容易被别人注意,因此不能普遍使用,人们终于设法用声音的音节来代替手势。

人们最初使用的词,比语言已经形成后人们所使用的词,在他们的心灵中意义要广泛得多。

由于要认识的食物越来越庞杂越多,人们开始掌握概括和抽象的能力。

(4)论自然人的善与恶。

最初,好像在自然状态中的人类,彼此没有道德上的关系,也没所公认的义务,所以他们既不可能是善的也不可能是恶的,既无所谓邪恶也无所谓美德。

由于自然状态是每一个人对于自我保存的关心最不妨碍他人自我保存的一种状态,所以这种状态最能保持和平,对于人类也是最为适宜的。

野蛮人所以不是邪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

因为阻止他们作恶的不是自毁的发展,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情感的平静和对邪恶的无知:

这些人因为对邪恶的无知而得到的好处比那些人对于美德的认识而得到的好处还要大些。

”自然人有一种天生的自然的怜悯心,当看到同类受苦时或发生不幸时,便会难过。

怜悯心实际上也不过是使我们设身处地与受苦者起共鸣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在野蛮人身上虽不显著,却是很强烈的,在文明人身上虽然发达,但却是微弱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情感,由于它调节着每一个人自爱心的活动,所以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的作用。

正是这种情感,使我们不假思索地去援救我们所见到的受苦的人。

正是这种情感,在自然状态中代替着法律风俗和道德,而且这种感情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没有一个人企图抗拒它温柔的声音。

正是这种情感使得一切健壮的人,只要有希望在别处找到生活资料,决不去掠夺幼弱的小孩或衰弱的老人艰难得来的东西。

原始人的情欲是那样的不强烈,同时又受到怜悯心如此有益的约束,所以与其说原始人是邪恶的不如说他们是粗野的。

与其说他们有意加害于人,不如说他们注意防范可能遭到的侵害,因此在原始人之间是不易发生十分危险的争执。

(5)对于生理上的情欲和心理上的情欲的区分。

在激动人心的各种情欲中,男女需要异性的那种情欲是最炽热也是最激烈的。

这种可怕的情欲能使人不顾一切危险,冲破一切障碍。

当它达到发疯狂程度的时候,仿佛足以毁灭人类,冲破一切障碍,导致冲突和流血事件,而它所负的天然使命本是保存人类的。

强烈的情欲需要法律的约束,但在社会状态中的人由于情欲而引起,引起的混乱和所造成的罪恶证明法律在这方面的力量是薄弱的。

卢梭首先把爱这种情感分为精神方面和生理方面。

生理方面的爱是人所具有的和异性结合的欲望。

精神方面的爱则是把这种欲望确定下来,把它完全固定在唯一的对象上,或者至少是以比较强烈的欲望来特别喜爱某一对象。

很容易看出,精神方面的爱,不过是由于社会习惯产生出来的一种人为的情感。

野蛮人是几乎没有这种建立在才德和美丽观念之上的情感的。

野蛮人仅只听从天然气质的支配,而并不听从他尚未获得的爱好的支配;任何女人,对他来说,都是同样合适的。

仅仅局限于生理方面的爱的野蛮人是相当幸福的,他们对于能激起情感的并增加困难的偏爱一无所知,一次他们的感情冲动不会太频繁太强烈,他们之间的争执也因而较少,而且也不那么强烈。

所以,爱情也和其他情欲一样,只是在社会中才达到了时常给人带来灾难的那种狂热程度。

野蛮人也不大可能因为生理上的情欲而发生争斗甚至流血,因为在人类中,女性的数目通常总是超过男性,而且在野蛮人中,女性不像动物一样有性的需要期和排拒期,而且人类的性欲没有周期性,不可能整个种族同时进入发情期,因此他们生理上的情欲是能得到满足的,也就避免了因为争夺异性而发生的争斗。

——129

卢梭最后得出结论:

漂泊于森林中的野蛮人,没有农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他对于同类既无所求,也无加害意图,甚至也许从来不能辨识他同类中的任何人。

这样的野蛮人不会有多少情欲,只过着无求于人的孤独生活,所以他只有适合于这种状态的感情和知识。

他所感觉到的只限于自己的真正需要,所注意的只限于他认为迫切需要注意的东西,而且他的智慧并不比他的幻想有多少法展。

即使他偶尔有所发明,也不能把这种传授给他人,因为他连自己的子女都不认识。

技术随着发明者的死亡而消失。

在这种状态中,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

一代代无进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从同样的起点开始。

许多世纪都在原始时代的极其粗野饿状态中度过。

人类已经古老了,但人始终还是幼稚的。

卢梭通过对他所设想的原始状态的阐述,来消除由来已久错误观念和根深蒂固的成见。

他通过追本溯源从真实自然状态的描绘中证明:

即使是自然地不平等,在这种状态中,也不想近代学者所主张的那样真实和那样有影响。

实际上,我们很容易理解,在那些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差别中,有许多被认为是天然的差别,其实这些差别完全是习惯和人们在社会中所采取的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产物。

因此,一个人的体质的强弱以及依存于体质的体力的大小,往往取决于他是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还是娇生惯养成长起来的,而不是取决于他的身体的先天凛赋。

智力的强弱也一样。

教育不仅能在受过教育的人和没受过教育的人之间造成差别,而且还随着所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增大存在于受过教育的人之间的差别。

人与人之间在自然状态中的差别,应当是小于在社会状态中的差别,同时自然地不平等在人类中是如何由于人为的不平等而加深了。

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中几乎是人们感觉不到的,它的影响也几乎是等于零的。

因此,就需要进一步指出在人类智慧连续发展中不平等的起源和进展。

卢梭指出完善化能力社会美德以及自然人所凛赋的其他各种潜在能力,绝不能自己发展起来,而必须借助于许多外部原因的偶然会和。

这些原因可能永远不会发生,而没有这些原因,则自然人会永远停留在他的自然状态。

所以卢梭把各种不同的偶然事件加以观察和归纳,这些偶然事件曾今使人的理性趋于完善,同时却是整个人类败坏下去。

在使人成为社会人的同时,却使人成为邪恶的生物,并把人和世界从那么一个遥远的时代,终于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第二部分:

卢梭指出谁第一个把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块地是他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人。

但是却没有人出来反对这种行为,因为这种私有观念已经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并在人们思想中形成。

人类最原始的感情就是对自己生存的感情,最原始的关怀就是对自我保存的关怀。

土地的产品供给他一切必须的东西,本能的使他去利用这些东西。

饥饿以及种种欲望使他们反复经历了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并最终找到一种有利于人类繁衍的生活方式。

由于缺乏任何内心情感,因而只能产生一种纯动物性的行为。

需要一经满足,两性便互不相识,而孩子一旦能够离开母亲独立生存,也就与她毫无关系了。

原始人就是这样:

最初仅局限于纯粹的感觉,几乎不能利用自然的凛赋。

但随着一系列困难的出现,人们开始学会克服各种困难。

学会克服自然的障碍。

人口的剧增也增加了人们的痛苦。

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异,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

开始学会用火。

同时,由于人和其他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一再接触,人们的心灵中开始产生某些关系的知觉,开始产生某种思考和谨慎并为保障自身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手段。

从这种发展中产生的新知识,使人增加了比别种动物的优越性,并且人们也开始认识到这种优越性。

进而产生了自尊,这样还在不大会分别等级的时候,人类就准备把自己列为同类中的第一等。

卢梭指出追求幸福是人类活动的唯一动力,因而他能区分两种情况:

一由于共同利益,他可以指望同类的帮助进而使人们和他的同类结合成群,或组成不约束任何人的团体。

二,由于彼此的竞争,他不能相信他的同类,因而每个人为了力求获取自己的利益,如果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力量,便公开使用暴力,如果觉得自己比较弱,便使用智取。

人类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对相互间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好处的粗浅的观念。

这些初期的进步,终于使人能够取得更快的进步。

人们的智慧更发达,技巧也更趋完善。

人们开始居住在洞穴中,发明石斧,搭棚子并糊上泥土。

这就是第一次变革的时代,这一变革促成了家庭的形成和家庭的区分,从此便出现了某种形式的私有制⑤,许多争执和战斗也就产生了。

人类情感最初的发展使家庭开始产生,,把夫妻父子母子等结合在共同的住所里。

共同生活,是人类产生夫妇的爱和父母的爱。

这种结合使男女两性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最初的差别,妇女处理家务照顾孩子,男人则外出寻找生活资料。

许多工具不断被发明出来,人们开始有闲暇时间并学会了享受——这是人们无意中给自己带上的枷锁,也是他们给后代准备下的最初的痛苦的根源,因为这种享受使人们身体开始衰弱,且成为一种习惯进而变成了人们真正的需要。

语言的产生:

由于洪水等自然状态以及大陆的变迁使某一块居住地被孤立起来,人们不得不结合起来共同生存,并由于交流的需要形成了一种共同的语言,养成了使用语言的习惯,产生了社会。

政治社会的起源:

人们进一步的结合组成了各种集团,由于过着一样的生活方式,一样的食物生活环境,最终在各个地方形成了有共同风俗和性格的的个别民族。

男女青年更加密切的联系产生了一种更为持久的关系。

人们习惯于考虑不同的对象并加以比较,于是在不知不觉间获得了才能和美丽的概念,由此便产生出偏爱的情感,爱情便产生了,随之而来的是嫉妒,进而导致争夺和流血死亡。

随着观念感情精神的作用,人类日益文明化。

公众的生活使人们开始寻求别人的注意和展现自己。

于是公众的重视具有了一种价值,最有才能或美貌人,变成了最受尊重的人。

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走向邪恶的第一步。

虚荣轻蔑羞愧和羡慕开始产生并引起紊乱。

人们开始互相品评,尊重的观念开始形成,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被尊重的权利,并会因为不为别人尊重而感到不适。

礼让开始产生,一切有意的侵害变成了凌辱,人格被轻视被认为是比损失物件更难以忍受的。

当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自从人们察觉到一个人据有两个人粮食的好处的时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需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

不久便看到奴役和贫困伴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生。

冶金术和农业的发明引起了巨大的变革,使人文明起来,而使人类没落下去。

冶金使一部分人脱离农业,导致劳动人口的减少,为增加产量一些耕作方法,农耕工具开始出现,另一方面金属加工和推广金属用途的技术也开始出现。

土地的耕种必然会导致土地的分配,而私有一旦别承认,也必然会产生最初的公正原则。

人们开始产生“只有添加了自己劳动的东西才是属于自己的”这种观念,只有劳动才能给与耕种者对于他所耕种的土地的出产物的权利,因而也给予他对于土地本身的权利,这样年复一年的耕种,连续占有就很容易转化为私有。

在这种状态下,由于人们在才能和体质上的差异,自然地不平等,不知不觉的随着人们之间的交换关系的不平等而展开了。

因此,由于情况的不痛而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在效果上更加显著,也更为持久,并且在同样的比例上开始影响着人们的命运。

这是,人类的一切能力都已经发展起来,一切天赋的性质都发挥了作用,每个人的等级和命运不仅是建立在财产的多寡以及每个人有利于人或有害于人的能力上,而且还建立在才能,体质,天赋等种种性质之上。

人们为了引起别人的重视和为了自己的利益,开始浮夸和使用阴谋诡计。

富人需要穷人的服侍,穷人需要夫人的援助。

富人为了扩大财富,开始奴役统治或暴力掠夺。

人们把他们的力量或需要视为一种对他人财产上的权利,所有权观念由此产生。

平等一旦被破坏,继之而来的就是最可怕的混乱:

富人的豪夺,穷人的抢夺,强者和先占者之间的冲突。

新产生的社会让位于可怕的战争状态。

富人为了避免战争的损耗和为了给自己的财产的合法性找到根据,于是他们建立了一系列制度。

社会或法律就是这样或者应当是这样起源的。

它们给弱者以新的桎梏,给扶着以新的力量:

它们永远消灭了天赋的自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复。

他们把保护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的法律永远确定下来,把强取豪夺变成不可取消的权利。

为了对抗一个联合起来的社会的力量,其余的人也开始联合起来,社会很快增多或扩大,不久就布满了整个世界。

这些产生的政治组织开始还是互相孤立的,慢慢的那些震撼自然和违背理性的民族战争,残杀和抱复开始产生。

新产生的政治机构毫无固定和正式的形式,同时政治状态总是不完善的,它开始就不健全,人们开始不断地加以完善。

社会起初不过是由于一些一般的公约组织起来的,所有成员对这些公约都约定遵守,并由共同体对每一个成员负保证之责。

但这样一个组织是那么脆弱,以致违犯公约的人很容易逃避所犯错误的认定和惩罚,逃避法律的人愈来愈多,不便和混乱持续增加,人们开始吧公共权力冒险的委托给私人,把执行人民决议的任务委托给官吏。

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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