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量表技术标准和产品检验方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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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量表技术标准和产品检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量表的热量计量原理与主要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
包装与贮存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计算流动介质为水,温度为2~160℃,压力不大于
2.5MPa的热量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BSEN14341997
国际法定计量组织的75号国际建议(OLMLR75)
GB/T778.3—1996冷水表第3部分:
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
JB/T8802—1998热水表行业规范
GB/T9329—1999仪器仪表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3.术语
3.1热量表
用于测量显示水流过热交换系统所释放或吸收的热量的仪器。
3.2整体热量表
由流量传感器、计算仪、配对温度传感器等部件所组成不可分离的热量表。
3.3流量传感器
安装在热交换系统中,用于采集水的流量并发出流量信号的部件。
3.4温度传感器
安装在热交换系统中,用于采集热交换系统入口和出口水的温度并发出温度信号的部件。
3.5计算仪
接收来自流量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对的信号,进行热量计算存储和显示系统所交换的热量值的部件。
3.6配对温度传感器
在同一个热量表上,分别用来测量热交换系统的入口和出口温度的两支温度传感器。
3.7温差
在热交换系统内的热载体水的入口温度和出口温度的差值.
3.7.1最小温差
温差的下限值,在此温差时,热量表不得超过误差界限。
3.7.2最大温差
温差的上限值,在此温差时,热量表不得超过误差界限。
3.8流量
单位时间通过热量表的热载体水的体积。
3.8.1最小流量
热载体水在系统内的最小流量,在此流量时,热量表不得超过误差界限。
3.8.2额定流量
热载体水在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最大流量,在此流量时,热量表不得超过误差界限。
3.8.3最大流量
热载体水在系统内,有限时间(<1小时/天;<200小时/年)内,正常运行的最大流量,在此流量时,热量表不得超过误差界限。
3.8.4累积流量
热交换系统内流过的载体水的体积的总和。
3.9温度上限
热量表不超过误差界限时,热载体水的最高温度。
3.10温度下限
热量表不超过误差界限时,热载体水的最低温度。
3.11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在温度上限持久工作时,热量表所能承受内部的最大压力。
3.12压力损失
在给定的流量下,系统中热量表所造成的压力降低。
3.13最大允许压力损失
流量传感器在最大流量Lmax时,水流经热量表的压力损失不得超过的规定值。
3.14最大热功率
热功率的上限,在此功率下,热量表不得超过误差界限。
3.15最小热功率
在温差的下限,流量的下限,以及温度的下限所对应的功率。
4.热量计量原理与主要参数
热量计量原理:
式中:
Q—放出或吸收的热量
Lm—通过热量表的热载体的质量流量
△h—在热交换器回路的流进和流出温度下,热载体的比焓之间的差。
类型温度℃压力(Mpa)
常温型2~95≤1.6
高温型2~160≤2.5
5.技术要求
5.1使用环境
环境温度环境A:
+5℃~+55℃
环境B:
-25℃~+55℃
5.2外观要求
5.2.1热量表无裂纹、毛刺等表面缺陷,壳体应能防水、防尘浸入,并用箭头标出水流动方向。
5.2.2显示
5.2.2.1仪表至少显示热量流量、累积流量、进回水温度和累积工作时间,一小时更新显示,3000小时满负荷不溢。
5.2.2.2热量的显示值必须用焦耳、瓦特小时或其十倍数显示。
累积流量的显示单位用m3显示。
温度的显示单位必须用℃显示。
显示单位必须标在不被混淆的位置。
5.2.2.3热量的显示位数不低于8位,显示数字的可见高度不应小于4mm。
5.2.3保护功能
5.2.3.1掉电数据保护功能
电源停止供电时,仪表能保存所有数据,时间要求恢复供电时能够恢复正常计量功能。
5.2.3.2抗磁干扰
有磁铁接近时,不能影响计量精度。
5.2.3.3封印保护
热量表所有影响计量的可动部件有完好的封印保护。
5.3基本性能
5.3.1强度和气密性
应能承受规定温度压力的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无泄漏、渗透漏或损坏。
5.3.2计量特性
热量表计量准确度分为三级,采用相对误差E表示。
第1级
(2)
第2级(3)
第3级(4)
式中E—相对误差限%;
△tmin—最小温差℃;
△t—标准装置的标准温差℃;
Ln—额定流量m3/h;
L—标准装置的标准流量值m3/h。
热量表重复性条件为准确度的一半,即Er=1/2E
5.3.2.1整体热量表准确度和应按上述三个等级执行,但第一级误差界限测定应用整体热测量(如果整体热量测量是可能的)。
5.3.2.2组合式热量表准确度等级和重复性条可按分部件误差界限执行。
热量表总误差为三个误差的算术和值。
5.3.3计算仪误差界限Ec
(5)
5.3.4温度传感器对误差界限Et
(6)
5.3.5流量传感器误差界限EL
第一级(7)
第二级(8)
第三级(9)
各级流量传感器误差界限最大不得超过5%。
5.3.6最大允许压力损失
不包括附加装置,在最大流量时,最大允许压力损失不超过0.1MPa。
5.3.7电源
热量表的电源宜采用内装电池,热量表内装电池的使用寿命应大于5年。
5.4可靠性
5.4.1加速耐用性测试
加速耐用性测试按表3的规定执行。
表3
流量传感器在温度为tmax-5℃,最大流量Lmax时,连续运转300h后准确度试验产前后偏差应符合标准5.3.5条的规定。
温度传感器对温度加热到上限,再降到下限,重复10次后准确度偏差应符合标准5.3.4的规定。
计算仪在上限功率连续运转500h后准确度偏差应符合本标准5.3.3规定
5.4.2流量传感器降低水质条件下的耐用试验
按表4的水质,在最大流量时连续运转300h后,其准确度偏差不大于5%。
表4
项目试验条件水温50+50℃
悬浮物mg/L≥20
总硬度mg-N/L≥6
PH(25)℃8.5~10
溶解氧mg/L≥0.1
5.5安全要求
5.5.1外壳防护等级
按GB4208的规定,环境A类的热量表外观具有IP52防护等级,环境B的热量表应具有IP64的防护等级。
5.5.2封印
热量表具有可靠封印,封印不经破坏不能打开。
5.6电磁兼容性
5.6.1静电放电抗扰度
应符合GB/T17626.2第5章的规定,试验等级为2级,接触放电4kV,性能判据:
a)试验时热量表功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能自动恢复;
b)热量表内程序不能有任何变化,内存数据不能丢失或改变。
5.6.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应符合GB/T17262.3第5章的规定,试验等级为2级,试难场强3V/m,频率为80~1000MHZ,性能判据:
试验时在规定极限内,热量表性能不得有任何改变。
5.7运输要求
仪表按规定装入运输箱后,可用无强烈震动的交通工具运输。
运输途中不应受雨、霜、雾直接影响,按标志向上放置,并不受挤压、撞击等损伤。
试验条件应符合表5的规定,试验后其性能偏差应满足5.3.2的要求。
表5
序号基本环境条件额定值
项目单位
1高温℃+50
2低温℃-10
3相对湿度%98
4连续冲击加速度m/s298
脉冲持续时间ms11
5跌落自由跌落高度mm100
5.8材料要求
与水接触的零件及连接件,应有相应的机械强度及足够的耐磨强度,应耐通常的内外部腐蚀或经某种合适的表面处理加以保护,并且在本标准规定的水温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5.9温度传感器结构要求
5.9.1当温度传感器采用铂电阻时,温度传感器的结构和安装附录A的要求执行。
5.9.2温度传感器套管与管路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螺纹口径应是国家标准的公称系列。
5.10对计算仪的特殊环境规定。
5.10.1计算仪按表6规定要求。
表6
干热环境试验温度55±2℃,湿度不超过20%,持续2小时,模拟水温55±5℃、温差△tmin、流量1.1Lmin。
冷却环境试验环境A:
温度5±3;环境B:
-25±3℃,湿度不超过20%,持续2小时,模拟水温55±5℃、温差△tmin、流量1.1Lmin。
稳定湿热环境试验温度40±2℃,湿度不低于93%,持续2小时,模拟水温55±5℃、温差△tmin、流量1.1Lmin。
循环湿热环境试验t=25±2℃和t=50±2℃,湿度≥93%,试验12小时,循环2次,模拟水温55±5℃、温差△tmin、流量1.1Lmin。
电源电压变化电源变化试验时间为测量热量表或其部件的测量偏差所需足够时间。
a)外接电源时,电压上限1.1Un,电压下限=0.85Un;频率变化(0.98~1.02)标准频率。
b)电池供电时,电压上限=无负载时,20℃时电池额定电压,电压下限为供货商规定的最低工作电压。
模拟水温55±5℃、温差△tmin、流量1.1Lmin。
静电放电接触放电电压4kV(直流),放电为单放电,单放电数目10个,两次放电时间间隔大于10s。
5.10.2在表6规定的环境条件和模拟条件下,测量热量表或其部件的测量偏有效期不得超过5.3.2~5.3.5条规定的最大允许偏差(即流量5%、温差3.5%\计算仪1.5%)。
6.试验方法
6.1实验室试验条件
要进行实液标定
温度范围:
15~35℃
湿度:
75%
大气压力:
86~10kPa
6.2压力试验(气密性和强度试验)
6.2.1流量传感器的压力试验按GB/T778.3—1996冷水水表的第3部分进行试验,出厂用冷水做,形式试验用热水做保证安全。
6.2.2试验时采取的措施
试验装置和流量传感器内的空气应排除干净,试验装置应防泄漏,压力应逐渐增加,不使压力聚增。
6.3实验装置及其场所
6.3.1实验装置一般要求
在设计、制造和使用试验装置时,能满足被测器具计量学特性要求的,热量标准装置,能提供标准温差的横温域其热量计算机系统。
试验装置的误差限不得大于被测仪器误差的1/5。
6.3.2流量传感器试验装置设置
冷水试验可按GB/T778.3—1996冷水水表的试验装置,热水试验应通过计量部门认定的试验装置。
6.3.3计算仪及温度传感器试验装置
一只脉冲发生器,用于模拟流量传感器的信号,精度为万分之一的标准电阻,用于模拟铂电阻在对应测试温度下的阻值或通过计量部门认定的试验装置。
6.4热量表准确度与误差试验
整体热量表准确度试验可按组合热量表分别进行性能测试或采用经国家计量部门认定的整体测量装置进行整体测试。
6.4.1流量传感器性能测试
进行测试时,热时量表上、下游为直管段。
流量传感器的准确度及重复性误差测试按附录B的要求进行。
6.4.2温度传感器性能测试
温度传感器的准确度及重复性误差测试按附录C的要求进行。
6.4.3计算仪性能测试
计算仪的准确度及重复性误差测试按附录D的要求进行。
6.4.4热量表的误差计算
热量表的误差计算按附录E的公式计算。
6.5压损试验
按GB/T778.3—1996中第7部分压力损失试验的要求进行,流量为最大流量,温度为50±5℃压力损失应满足5.3.6条的要求。
6.6加速耐久性试验
6.6.1按5.4.1表3的规定,进行热量表所有部件的加速耐用性试验,其误差界限应满足5.4.1的要求。
6.6.2降低水质的耐久性试验
按5.4.2表4的水质条件进行耐久性试验并满足5.4.2的要求。
6.7运输条件试验
按5.7条表5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方法按GB/T9329标准的规定执行。
6.8内装电池寿命实验
根据电池容量值的80%作为参考数据,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实测的热量表工作状态及相应电流的总和,计算出该热量表的功耗及对应的电池使用时间。
6.9计算仪特殊试验
6.9.1干热试验:
根据下列条件,按GB/T2423.3标准的要求进行
高温试验温度为50±2℃;相对湿度为20%以下;试验时间为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2h。
6.9.2冷却试验,根据下列条件,按GB/T2423.1标准的要求进行。
环境A:
低温试验温度为5±3℃,环境B:
低温试验温度为-25±3℃;相对湿度20%下;试验时间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2h。
6.9.3恒定湿热试验,根据下列条件,按GB/T2423.3标准的要求进行。
恒定湿热试验的温度为40±2℃,湿度≥93%;试验时间为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2h。
6.9.4循环湿热试验,要根据下列条件,按GB/T2423.4标准的要求进行。
循环湿热试验的上限温度为50±2℃,下限温度为25±2℃,湿度≥93%;12h为1个循环周期,周期数为2。
6.9.5电压变试验
6.9.5.1电源电压变化试验:
按5.10.1的条件进行试验,并满足5.10.2的要求。
6.9.5.2电池电压变化试验:
按5.10.1的条件进行试验,并满足5.10.2的要求。
6.9.6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放电可施加在热量表的任何表面上,通常是用户能接触到的表面,接触放电电压:
4kv,放电方式为单击,单击数目10。
在可能的条件下,放电电极接近热表,直到发生放电现象为止。
在下一次放电前要移开电极。
连续放电时间的间隔应大于10s,试验按`GB/T7626.2—98执行。
测试期间流量为0,温差为0,试验后应满足5.10.2的要求。
6.10基本功能检测
6.10.1显示器基本功能检测
测量各显示符号的高度,不低于4mm;
目测显示器显示热量的位数、单位,位数不低于8位;单位用焦耳或瓦特小时或其十进制倍数。
目测显示分辨力的的各参数要求;
目测显示器显示累积流量的单位,用m3显示;
目测显示器显示介质温度的单位,用℃显示;
目测外观质量及流体流向箭头。
6.10.2保护功能检测
6.10.2.1掉电保护功能检测
当电源中断时,中断联结计算仪的电源线(包括温度信号线、流量信号线和电源线),目测仪表保存的所有数据,并记录中断的时间。
当故障恢复后,仪表自动恢复功能。
6.10.2.2封印保护功能检测
目测所有影响计量的可拆卸部件的封印保护。
6.10.2.3防磁保护功能检测
热量表在工作工作条件下,在流量传感器、计算仪壳体和显示器周围不同位置接触放置磁场强度为100kA/m的永久磁铁。
监测期间显示器各指示值不能发生间断和实然加、减速现象。
6.11电磁兼容性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按GB/T17626.3—98标准进行试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热量表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热量表出厂检验应由厂家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并签署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3型式检验
热量表在下列情况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a)当生产材料、工艺有变化,可能影响到产品质量时;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正常生产时,每三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7.4组批与抽样
7.4.1热计量表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工艺状态下生产的热量表组成。
7.4.2尺寸验收的抽样方案按表7。
表7整机抽样方案
批量N样本大小nAQL0.065%AQL0.4%AQL1.0%AQL2.5%AQL4.0%
ACLQ%ACLQ%ACLQ%ACLQ%ACLQ%
≤5201.206.9016037054
16~25301.206.9016037054
26~90501.206.9016017027
91~150801.206.9016118225
151~5001301.206.9016216320
501~12002001.106.917.6313518
>12003201.206.926.5511714
注:
如果批量小于样本大小则100%检查.
7.4.2.1尺寸抽查项目及合格质量水平按表8。
表8尺寸抽查项目及合格质量水平
类别合格质量水平(AQL)检查项目
第一类1010.4%螺纹尺寸
201第二类2022.5%螺纹端连接尺寸转接管长度尺寸
7.4.2.2从检查批中随机抽样,逐项进行检查.并分类记录不合格品数,如果每类不合格品数不大于合格判定数(AC),则该批热量表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品。
7.4.3性能测试验收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测试项目应按表9的规定执行;
出厂检验应逐块表进行测试,所检项目均合格为合格;
型式检验的应按GB2829标准进行抽样和判断合格水平。
表9检测项目表
序号技术要求对应条款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1外观要求5.2√√
2强度和气密性试验5.3.1√√
3准确度等级5.3.2√√
4计算仪误差5.3.3√√
5温度传感器对误差5.3.4√√
6流量传感器误差5.3.5√√
7最大允许压力损失5.3.6×√
8显示分辨5.3.7×√
9电源5.3.8√√
10加速耐用性5.4.1.×√
11降低水质条件下的耐用性5.4.2×√
12安全要求5.5×√
13电磁兼容性5.6×√
14运输要求5.7×√
15材料要求5.8×√
16温度传感器结构要求5.9×√
17计算仪特殊要求5.10×√
7.5不合格规定
如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时,可以加倍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复验,如复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则该批产品合格。
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包装和储存
8.1产品标志
8.1.1必须在流量传感器上用箭头标出流动方向。
8.1.2每套热量表的标志可制成标牌,固定在表身明显而适当的位置上。
标牌应包括如下内容:
—制造厂名称商标;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流量范围、温度范围、温差范围、压力界限等级、额定流量;
—环境温度(℃);
—生产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出厂编号、生产日期。
8.2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箱
包装箱外按GB191规定印刷向上、防潮、小心轻放标志。
并标注厂址名称、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净重和制造日期(或编号)。
箱内随机文件有:
—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
—装箱单。
8.3贮存环境条件
8.3.1产品垫离地面至少30mm高,距离四壁应不少于1m,距离采暖设备应不少于2m。
8.3.2仓库的环境条件规定为:
温度:
0—40℃
相对湿度:
小于80%
仓库内应无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物品和其它具有腐蚀性的气体及物品。
应防止强烈电磁场作用和阳光直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