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docx
《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
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
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
(试行)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工作量及科技编制计算办法》和《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工作量及科技编制计算办法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论文工作量计算
表1.学术论文的工作量计算 (单位:
分/篇)
类别
单篇标准(分)
篇数
权重
加权量
排名1
排名2
(0.7)
(0.3)
80
60
30
D类:
国外正式出版的外文期刊论文/被SCI、SCIE检索的会议论文/《上海海事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
20
E类:
被EI、ISTP、ISSHP检索的会议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外正式出版的外文会议论文
12
F类:
有刊号(CN或ISSN)的学术期刊论文/国内一级学会会议论文集(公开出版)刊登的论文
6
说明:
1.学术论文登记范围:
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非我校的论文,可以进行登记但不计入统计数据和工作量计算,仅作为教师评职称、评奖等工作的参考信息。
2.由多人合作署名的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占70%的工作量,第二作者占30%的工作量。
3.以我校在读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我校在读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导师按100%计工作量;以我校在读学生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无论其导师是否署名,给论文第一作者的导师按50%计工作量;以非我校教职工(如外单位人员)为第一作者,我校在读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导师不计工作量。
4.在SCI或SSCI一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增加附加积分120分,在SCI或SSCI二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增加附加积分80分,在SCI或SSCI三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增加附加积分40分。
SCI和SSCI分区认定,参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每年发布的《JCR分区表(大类)》中的SCI和SSCI期刊分区目录,按一区、二区、三区和四区论文共四类进行认定。
5.被SCI检索收录的文献类型为article的论文是期刊论文,文献类型为proceedingsarticle的论文是会议论文;被EI检索收录的文献类型为Journalarticle(JA)的论文是期刊论文,文献类型为Conferencearticle(CA)的论文是会议论文;被CPCI-S(原ISTP)检索收录和CPCI-SSH(原ISSHP)检索收录的论文均为会议论文。
6.C类期刊中的中文权威期刊,参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的核心库目录和《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
7.E类期刊中的中文核心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的扩展库目录。
8.人文社科类论文的A、B、C三类论文的工作量在原有工作量基础上乘以系数1.2后进行统计。
9.《人民日报》理论版、《文汇报》理论版、《解放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头版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上,小于5000字的不计算工作量。
10.在期刊的增刊、特刊及专刊上发表的论文,按在正刊上发表论文的工作量的50%来计算,所属类别与其正刊一致,但A类论文不计附加分。
11.译文以发表期刊的积分减半计算。
二、专著等出版物工作量计算
表2.著作等正式出版物的工作量计算 (单位:
分/10万字)
类别
数量
标准量(分)
加权量
自然科学专著
10万字
40
社会科学专著
10万字
40
其他出版物(含译文著,工具书)
10万字
24
合计
说明:
1.著作登记范围:
由我校教职工著、主编或参编的学术著作、译著、工具书、教材等正式出版物(教材由教务处认定工作量)。
2.我校教职工独著、主编或为第一作者的出版物,需交2本原件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3.学术专著和其他出版物的认定:
(1)学术专著:
无主编、署***著或编著,参考文献标注规范,有作者相关的研究成果或具有项目或著作(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具有较强学术价值或有作者的学术观点和思想的,包括内容简介中写明“也可作为研究生教材”的正式出版物。
(2)其他出版物:
除学术著作、教材之外的其他正式出版物(包括译著和工具书等出版物)。
4.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国家级的著作(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每项附加积分100分;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部市级的著作(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每项附加积分60分;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出版社的著作(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每项附加积分30分。
5.国家级专著(著作)出版基金主要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成果专著出版基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部市级专著(著作)出版基金主要指:
上海市科技专著出版基金。
6.获得国家级、部市级或出版社专著(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请将原件、相关复印件以及获得资助的出版基金的正式合同送交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7.合作专著按个人完成字数得分。
三、科技成果获奖工作量计算
表3.科技成果获奖的工作量计算 (单位:
分/项)
类别
项数
单篇标准(分)
权重(Ri)
加权量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排名4-6
排名6以后
1.0
0.6
0.4
0.2
0.1
国家一等
6000
国家二等
3000
国家三等/部市一等
1500
部市二等
600
部市三等/国家级学会(协会)奖一等
300
国家级学会(协会)奖二等
150
国家级学会(协会)奖三等/局级一等
80
局级二等
40
局级三等
20
说明:
1.只计算奖项规定的有效名次以内的人员;
2.多人合作,个人所得分:
Yi=R×Ri/∑Ri;Yi为第i名的得分,Ri为第i名的权重,R为成果总分;
3.部市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项的最后工作量在原有工作量基础上乘以系数1.2后进行统计。
4.我校以独立署名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获奖,每项分值按100%计算;我校以第一单位和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获奖,每项分值按80%计算;我校以第二署名单位和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获奖,每项分值按50%计算;我校以第三署名单位或第三署名单位以后单位和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获奖,每项分值按25%计算。
5.科技成果获奖的工作量分值可按公式计算或由我校第一负责人统一分配。
四、专利工作量计算
表4.专利的工作量计算 (单位:
分/项)
类别
项数
单篇标准(分)
权重(Ri)
加权量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排名4-6
排名6以后
1.0
0.6
0.4
0.2
0.1
授权发明专利
80
授权实用新型、软件著作
20
授权外观设计
6
合计
说明:
1.职务专利均系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技术专利。
以其他单位为第一专利权人的职务专利,或以个人为专利权人的非职务专利,不计专利工作量。
2.职务专利按授权时间计算专利工作量,计入所在学年度工作量。
3.对于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通知时间为准,可按实质审查时间计算20分的发明专利工作量,计入所在学年度工作量。
发明专利的剩余60分的工作量按授权时间,计入所在学年度工作量。
4.计分方法:
Yi=R×Ri/∑Ri其中,R为专利总得分,Ri为第i名的权重,Yi为第i名的得分。
5.由多人合作完成的技术专利,分值原则上由我校第一负责人统一分配,前项计算公式可供参考。
6.参加专利竞赛的学生专利的工作量根据各级的标准按1:
1给其指导教师。
五、艺术类作品工作量计算
(一)美术及设计类作品的“工作量”计算
1、美术及设计类作品的工作量按其发表的期刊级别划分,具体参照学术论文的工作量计算。
2、一个作者在同一期期刊上发表的一系列作品,等同于一篇论文。
3、几个作者在同一期期刊的同一个版面上发表的若干作品,等同于一篇论文,工作量按作品数量的比例来分配。
4、同一幅作品发表多次的不重复计算工作量,按最高分计。
5、封面、封底和插图不计算工作量。
(二)画册的“工作量”计算
A4开面的画册按3000字/页计算,要求画册中作品页数30页以上,画册中字数达到2万字以上。
(三)设计展、画展的“工作量”计算
1、入选展览的设计作品和美术作品,按展览级别计算工作量,国家级80分/幅;省市级30分/幅。
需提供主办单位的入选证或展出证。
说明:
(1)国家级画展要求由文化部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省市级画展要求由教育部、上海市美术家协会、上海市文联主办或与之相等的单位主办。
(2)设计展按等级分类,工作量计算方法另定。
2、在校外专业画廊举办个人画展,30分/次,要求作品数量达到30幅,并提供画廊的展出证和刻有展出作品的光盘。
上海海事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