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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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提案
摘要: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3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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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关于进一步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提案
审查意见:
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办理
提案人:
彭钊
主题词:
工程,发展
提案形式:
个人提案
内容:
我国现有岩溶地区土地面积105.45万平方公里,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12.96万平方公里,涉及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广东等8个省(区、市)的451个县(区、市),直接影响到2.22亿人的生存空间。
土地石漠化导致岩溶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水资源调蓄能力减弱,水土流失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区域贫困加剧,已成为灾害之源、贫困之因、落后之根。
党中央、国务院对石漠化治理工作高度重视。
国务院批准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2015年)》,2008-2010年,全国选择了100个县开展综合治理试点,通过三年试点,试点区域的石漠化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达到了初步效果。
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的治理效果不够理想,石漠化仍呈发展之势,石漠化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只要深入广西,就可以了解我国石漠化治理的大体的情况:
广西岩溶地区土地面积8.34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二位,占国土面积的35.2%;石漠化土地面积23.79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三位;涉及10个市77个县(市、区),1100多万人口。
2008-2010年,广西有12个县列入综合治理试点县,占全区77个石漠化县的15.6%;三年国家投资2.64亿元,按石漠化综合治理补助标准每平方公里岩溶地区土地面积补助20万元计算,共治理岩溶地区土地面积1320平方公里,占广西岩溶地区土地面积的1.6%。
2011-2013年,全国选择200个重点县开展综合治理,其中,广西有35个县列入治理重点县,占全区77个石漠化县的45.5%;三年国家计划投资10.5亿元(其中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8亿元),计划治理岩溶地区土地面积5250平方公里,占广西岩溶地区土地面积的6.3%。
六年计划治理6570平方公里,占广西岩溶地区土地面积的7.9%。
以此速度势必难以遏制和扭转石漠化扩展态势。
因此,建议:
1、扩大石漠化综合治理范围
按现行石漠化综合治理进度,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进度低于石漠化扩展速度。
因此,必须扩大石漠化综合治理范围,加快石漠化整体治理步伐,建议在岩溶地区大力植树造林,从2012年起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总量,将全国451个石漠化县(区、市),全部列入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开展综合治理。
2、提高工程项目补助标准
石漠化治理难度大、投入高,而岩溶地区地方财政困难、群众生活贫困,综合治理每平方公里补助20万元,综合治理标准还是比较低,远远没有达到实际需要,近年来物价上涨,劳动力成本大幅度提高。
因此,建议国家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工程建设补助标准,将原石漠化治理补助标准由每平方公里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3、石漠化综合治理投资中林草植被恢复建设投资应占总投资比重50%以上
岩溶地区生态脆弱的根源是植被覆盖度低,植被覆盖度低导致土壤侵蚀、水土流失严重产生石漠化。
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根本措施是加快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尽快提高植被覆盖度。
而现行石漠化综合治理过程中,林草植被恢复建设投资只占石漠化综合治理总投资的比重在40%左右,林草植被没有得到应有的恢复,导致最终治理效果不够理想。
因此,建议国家硬性规定石漠化综合治理投资中林草植被恢复建设投资应占总投资比重50%以上。
来源:
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