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8853792 上传时间:2023-05-1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科学研究水平,增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带动专业发展、学术研究及技术应用的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专业带头人是指在某一专业具有较深造诣,能够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引领专业建设,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承担指导专业建设工作的专家;学术带头人是指在某一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本研究领域的现状与发展动向,能够带动学术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较强组织能力的专家;技术带头人是指在某一技术领域有较深的技术造诣,熟悉本领域的现状与发展动向,能够推动技术应用,有较强的技术应用与开发能力,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有较强组织能力的专家。

学校“十二五”期间,培养和选拔专业带头人30名左右,学术带头人10名左右和技术带头人10名左右。

二、选拔对象

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

三、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必须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选拔条件。

(一)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副高(包括副教授和其他副高)以上职称和学校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

3.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威信较高,办事公道,善于团结;作风民主,富有创新精神;有培养、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

(二)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1.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专业带头人除需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专业方向与专业建设:

积极研究职业教育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职业教育的理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对本专业领域内1-2个研究方向有深入的研究,在省内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力。

能够指导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指导制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够带领专业团队开展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

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已系统讲授2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每年都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每学年360学时(含成人教育),兼课教师按规定比例减免,下同);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较高,近3年来教学质量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

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较好完成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的鉴定结论。

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建设项目(重点专业、教改试点专业、示范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训基地等)。

近3年内共发表专业建设相关论文3篇以上。

工作经历与社会服务:

3年来至少有3个月的企业工作经历,持续保持与企业的密切联系,在校企合作上做出过突出成绩。

带领专业团队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为企业提供广泛的技术服务,校企合作效果明显,在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

有丰富的校外资源,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争取各方资源参与办学。

2.学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学术带头人除需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学术研究:

在某一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本研究领域的现状与发展动向,科学研究成果丰硕,在省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近3年来,公开发表本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6篇以上,或核心期刊2篇以上,或四大检索(SCI、EI、ISTP、ISR)收录1篇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获。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完成并有相应的鉴定结论。

(3)公开出版本方向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如合著必须为第一作者)1部。

教学工作:

近3年来,每年都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均为合格及以上。

3.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技术带头人除需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技术应用与开发:

近3年来,以学校身份主持或参与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校级重点项目建设,为学校获得直接经济效益达30万元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或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增收300万元以上。

技术研究:

近3年来,发表过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教学工作:

近3年来,每年都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程序

1.选拔原则:

按照“德才兼顾、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2.选拔名额:

每个专业只选拔一名专业带头人;每个研究领域只选拔一名学术带头人;每项技术领域只选拔一名技术带头人。

3.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院(部)推荐、部门审查、专家审议、学校审定、任前公示”的程序进行,具体过程是:

申请人填写《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表》,并附学历学位、科研立项、科研成果、教学情况及社会服务等证明材料;院部对照相应的评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业务水平、教学与科研业绩等进行评定,择优推选,并将推选结果和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提交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部门提交的人选进行审议,并进行票决,初步确定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对专门委员会确定的人选进行确认、审定;对校长办公会确定的人选进行全校公示。

4.聘期规定:

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每年一次,资格有效期为3年。

3年期满可继续参加下一轮选拔。

5.纪律要求: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取消三年内参加带头人资格认定。

五、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岗位职责

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每年必须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一)专业带头人岗位职责

专业带头人在完成院部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把控专业建设方向。

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研究专业建设方向,确立专业特色,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培养过程,提高培养质量。

每年提交1份反映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的综合分析报告,每年给专业教学团队作1次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2.引领专业建设。

指导专业教学团队开展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指导开展好校企合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工作,审批和修改专业团队上交的项目材料。

3.带动团队建设。

与教学院(部)一道,指导专业负责人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好一支专业教学团队。

坚持每年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针对性地深入教学一线,全年听课10次以上,指导专业团队开展公开(示范)课2次以上。

4.主导教研科研。

作为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任期内争取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三等成果奖1项以上;或任期内在本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出版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

5.推动社会服务。

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行业内影响力的作用,为校产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创造条件,带头团队开展校企合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

6.完成教学工作量。

每年主讲1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为合格及以上。

(二)学术带头人岗位职责

学术带头人在完成院部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外,还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把握研究方向。

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动态和发展趋势,代表学校制定本研究领域的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意见,并组织落实。

及时发布该领域研究课题指南,形成阶段性研究综述报告。

2.带动研究团队。

负责本研究领域科研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好学术团队,带领进行科学研究工作;搞好所在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有重点地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名开展学术研究工作。

3.引领学术研究。

作为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任期内争取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三等成果奖1项以上;或任期内在本研究领域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本专业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

4.开展学术交流。

任期内,定期组织本专业的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为教师、学生举行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

带头团队开展校企合作、社会服务。

5.完成教学工作量。

每年主讲1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为合格及以上。

(三)技术带头人岗位职责

1.引领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

技术带头人在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方面应该起示范作用,每年必须完成以下指标之一:

(1)以学校名义主持或参与省市工程建设、校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和个人的技术优势,取得直接经济效益达20万元。

(2)在引进、消化、吸收或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增收300万元以上。

2.带动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

技术带头人充分发挥个人在技术上和行业内的影响力,带动一批青年教师从事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工作,积极培养技术骨干人才。

每年给青年教师推荐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项目不少于2项,给技术团队直接指导不少于10次。

3.提炼技术应用与开发成果。

每年发表在本技术领域内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4.完成教学工作量。

每年主讲1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为合格及以上。

六、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业绩考核

依据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职责进行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具体考核方式为:

1.专业带头人采用年度考核方式,每年度考核一次;学术带头人、技术带头采用任期考核的方式,任期届满,进行一次性考核。

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年6月底进行。

2.年度考核的依据是其年度工作职责,任期考核的依据是其任期三年内应完成的职责。

年度或任期内职责全部完成,业绩考核认定为合格。

3.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合格的,在任期内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从取消资格之日起停止发放有关待遇。

4.在任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带头人资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学术上弄虚作假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4)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认定,有不宜再做带头人的其他行为。

七、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待遇

1.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考核合格的,每年享受6000元的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贴。

属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年度发放,属任期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任期津贴。

2.优先享受国内外考察、参加学术(专业)研讨会、专业(业务)培训进修等权利。

三年内资助一次额度不超过5000元的外出考察学习费用。

3.任期内的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每年享受500元的专业报刊补贴。

八、附则

1.本办法只适用校内专业带头人选拔和培养,校外专业带头人聘用办法另行制定。

2.同时具备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资格的,只认定其中一种。

3.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韩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