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后锚固拉结钢筋施工及验收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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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后锚固拉结钢筋施工及验收规程
福建省后锚固拉结钢筋施工及验收规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T13-?
-2010
建设部备案号:
JXXXXX-2010
福建省后锚固拉结钢筋施工及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forpost-installedfasteningsof
tiewallinconcretestructuresofFujianprovince
2010-00-00发布2010-00-00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后锚固拉结钢筋施工及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forpost-installedfasteningsof
tiewallinconcretestructuresofFujianprovince
DBJ/T13-?
-2010
建设部备案号:
?
主编单位:
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批准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行日期:
2010年00月00日
2010年福州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闽建科[2009]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由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总结建筑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有关规范规程,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5章及2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材料;4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施工质量控制;5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6附录一化学植筋锚固承载力的检验与评定;7附录二拉结钢筋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8条文说明
为了提高规程质量,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政编码:
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
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
目次
1总则…………………………………………………………………………………………
5
2术语…………………………………………………………………………………………
6
3材料…………………………………………………………………………………
7
4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9
4.1基本要求………………………………………………………………………………
9
4.2锚孔施工质量验收…………………………………………………………………收………………………………………………………………………
9
4.3化学植筋质量验收……………………………………………………………………
10
5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2
附录一6化学植筋锚固承载力的检验与评定………………………………………………
14
附录二7拉结钢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17
本规程用词说明……………………………………………………………………………
18
附:
条文说明………………………………………………………………………………………19
1总则
1.0.1为提高我省建筑工程填充墙后锚固拉结钢筋技术水平,指导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部门正确应用,确保后锚固拉结钢筋的设计、施工质量,依据JGJ145-2004《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以混凝土为基材的填充墙后锚固拉结钢筋。
1.0.3填充墙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使用的材料及设计、施工、检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基材basematerial
承载锚栓的母体结构材料,本规程指混凝土。
2.0.2
粘贴型锚栓连接stickupanchors
以特制的化学胶粘剂(锚固胶),将螺杆及内螺纹管等胶结固定于混凝土基材钻孔中,通过粘结剂与螺杆及粘结剂与砼孔壁间的粘结与锁键(interlock)作用,以实现对被连接件锚固的一种组件。
2.0.3
化学植筋bondedrebars
以化学胶粘剂一锚固胶将带胶将带肋钢筋及螺杆胶结固定于混凝土基材钻孔中,通过粘结与琐键作用,以实现对被连接件锚固的一种组件。
3材料
3.1化学植筋基材
3.1.1混凝土基材料钢筋种植时,锚固区基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基材的厚度应h>100㎜;
(2)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混凝土基材料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应有起砂、起壳、蜂窝、麻面、油污等影响锚固承载力的现象。
风化混凝土、严重裂损混凝土、不密实混凝土、结构抹灰层、装饰层等,均不得作为锚固基材。
化学植筋所用锚固胶进场后应进行报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文件,型式检验文件中必须注明性能指标,有效期,使用年限。
3.2锚固胶
3.2.1锚固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种植锚固件的锚固胶,必须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锚固胶或改性乙烯酯类锚固胶(包括改性氨基甲酸酯锚固胶),其安全性能指标必需符合表1的规定。
(2)种植锚固件的锚固胶,其填料必须在工场制胶时添加,严禁在施工现场掺入。
型式检验报告中厂家应提供耐湿热老化性能指标并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3)混凝土用的完全固化的锚固胶,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实际无毒卫生等级的要求。
(4)混凝土用的锚固胶中严禁使用乙二胺作改性环氧树脂固化剂;严禁掺加挥发性有害溶剂和非反应性稀释剂。
锚固胶的使用应在其合格文件提供的有效期内,对于超过有效期限的胶不得使用。
3.3热轧带助钢筋
3.3.1化学植筋应使用公称直径6mm,HRB335的热轧带肋钢筋,其类别、规格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
钢筋进场验收应包括钢号、尺寸规格、力学性能检验报告等内容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应进行复验。
3.4锚孔
3.4.1后锚固拉结筋的锚孔位置、间距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其间距应与砌体块体的皮数相符合,应满足顶皮底设置一道拉结筋。
3.4.2锚孔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径为10mm,深度为75mm,并不应有负偏差。
2.构造措施:
混凝土基材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锚孔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30mm,距基材结构边缘不应小于40mm;其有效深度不包括装饰层或抹灰层。
3.锚孔施工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的要求。
表3.1锚孔施工质量允许偏差的要求
直径允许偏差
(㎜)
深度允许偏差
(㎜)
垂直度允许偏差
(°)
位置允许偏差
(㎜)
+2
0
+20
0
5
5
3.4.3进行化学植筋前,锚孔应先用空压机彻底吹净孔内碎碴和粉尘,再用丙酮擦拭孔道,并保持孔道干燥。
3.4.4锚孔应避开受力主筋,钻孔若伤及钢筋应按规定处理,对于废孔,应用化学锚固胶或高强度等级的树脂水泥砂浆填实,其强度应高于原基材强度,并应有验收记录。
3.5化学植筋
3.5.1化学植筋施工前,锚固长度范围内钢筋不应有铁锈、氧化皮或油污等现象。
3.5.2化学植筋的安装应根据锚固胶施用形态(管装式、机械注入式、现场配制式)和方向的不同,依照产品说明书要求采用相应的注胶、植筋方法。
化学植筋的焊接,焊接点距化学植筋锚固胶最短不应小于200㎜。
3.5.3保证从孔底开始注胶,以防止内部胶体不实。
3.5.4化学植筋置入锚孔后,在锚固胶固化完成之前,应按照厂家所提供的养生条件进行固化养生,固化期间禁止扰动。
同时,应将植筋的日期在锚固区基材表面进行标识。
3.5.6化学植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植筋的锚固深度应为75mm且不应有负偏差,锚孔内的胶体应饱满。
4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4.1基本要求
4.1.1后锚固拉结钢筋开始施工前,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相同施工工艺、基材强度、钢筋、锚固胶进行不少3根的非破损试验,进行后锚固拉结钢筋抗拔力工艺检验,经检验符合JGJ145-2004合格后方可进行后锚固拉结钢筋施工。
4.1.2填充墙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分为锚孔施工和化学植筋两个检验批,检验批应按每一楼层、施工工艺、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填充墙后锚固拉结钢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依照设计技术文件、锚固胶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编制施工方案,并应明确材料抽样检验方案、检验批的划分、锚固抗拔力检验要求等;
2.合理选择施工工具和辅助材料;
3.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4.选用的材料已进场并经监理单位验收。
5.对锚固区基材进行质量检查,其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4.1.3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锚固胶产品使用说明书;
2.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
3.经监理单位审批的后植筋施工方案;
4.施工技术交底文件;
5.材料的进场验收资料;
6.锚固区基材混凝土试件强度的试验报告或强度检测报告、混凝土质量验收记录;
7.经监理单位见证的后锚固拉结钢筋抗拔力工艺检验报告。
4.2锚孔施工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2.1锚固区基材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第3.1.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锚固区基材混凝土试件强度的试验报告或强度检测报告、混凝土质量验收记录。
4.2.2锚孔的位置、间距、直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第3.4.1及3.4.2条的规定,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的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尺量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一般项目
4.2.3锚孔的清孔情况应符合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干燥程度判定应采用吸水性试纸检验,紧贴孔壁1分钟,肉眼未见潮湿方可)。
4.2.4钻孔伤及钢筋、废孔的处理应符合本标准第3.4.4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
4.3化学植筋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3.1化学植筋所使用的钢筋、锚固胶等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4.3.2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后锚固拉结钢筋工艺检验,结果应符合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按本规准附录一规定,检查后锚固拉结钢筋抗拔力工艺检验报告
4.3.3化学植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植筋的锚固深度应为75mm且不应有负偏差,锚孔内的胶体应饱满。
检查数量:
全数附录一。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3.4化学植筋锚固胶胶浆外观固化情况及固化后化学植筋的抗拔力现场抽检结果应符合要求。
检查数量:
按本标准附录一规定抽检。
检查方法:
观察,用铁钉刻划检查胶浆固化程度,以手拔摇方式初步检验被连接件是否锚牢锚实等;抗拔力现场抽检报告。
一般项目
4.3.5钢筋锚固长度范围内的铁锈、氧化皮或油污等应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
4.3.6化学植筋的安装应根据锚固胶施用形态(管装式、机械注入式、现场配制式)和方向的不同,依照产品说明书要求采用相应的注胶、植筋方法。
化学植筋的焊接,应考虑焊接高温对胶的不良影响,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离开基面的钢筋预留长度不应小于200㎜。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
4.3.7化学植筋置入锚孔后,在锚固胶固化完成之前,应按照厂家所提供的养生条件进行固化养生,固化期间禁止扰动。
同时,应将植筋的日期在锚固区基材表面进行标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
5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1.1填充墙后锚固拉结钢筋工程作为一个分项工程纳入砌体工程子分部验收范围,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1.2填充墙后锚固拉结钢筋施工质量验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
2.材料的进场验收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锚固胶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等);
3.锚固区基材混凝土试件强度的试验报告或强度检测报告、混凝土质量验收记录;
4.化学植筋施工记录;
5.经监理单位见证的后锚固拉结钢筋抗拔力工艺检验报告。
6.拉结筋的现场检测的数量及拉拔力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记录。
7.后锚固拉结筋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附表一);
8.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9.其他有关文件记录。
5.1.3后锚固拉结钢筋拉拔力现场非破损检验数量应按单位工程每一楼层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取数量按每批后锚固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面积小于800平方米时,可按单位工程不少于两组,共6根。
5.1.4后锚固拉结钢筋应通过拉拔力检验判定是否符合要求,办法应符合附录一规定。
5.1.5当化学植筋的抗拔力现场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监理单位签认后,提请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当后锚固承载力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规定执行。
5.1.6当单位工程中拉结筋使用予埋和后植等多种形式时,其验收评定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附表一
后锚固拉结筋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分部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锚固区基材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4.2.1条
2
锚孔的位置、间距、直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4.2.2条
3
化学植筋所使用的钢筋、锚固胶等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4.3.1条
4
化学植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植筋的锚固深度应为75mm且不应有负偏差,锚孔内的胶体应饱满。
第4.3.3条
5
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后锚固拉结钢筋工艺检验
第4.3.2条
化学植筋锚固胶胶浆外观固化情况及固化后化学植筋的抗拔力现场抽检结果应符合要求。
第4.3.4条
一
般
项
目
1
锚孔的清孔情况应符合本标准
第4.2.3条
2
钻孔伤及钢筋、废孔的处理应符合本标准
第4.2.4条
3
钢筋锚固长度范围内的铁锈、氧化皮或油污等应清除干净。
第4.3.5条
4
化学植筋置入锚孔后,在锚固胶固化完成之前,应按照厂家所提供的养生条件进行固化养生,固化期间禁止扰动。
同时,应将植筋的日期在锚固区基材表面进行标识。
第4.3.7条
5
允许偏差
锚孔
直径偏差
+2㎜
深度偏差
+20㎜
植筋锚固
锚固深度
>75mm
焊点与基面预留长度
≥200㎜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附录一
6化学植筋锚固承载力的检验与评定
6.0.1本节所规定检测方法适用于采用化学植筋方法后锚固的拉结钢筋锚固质量的现场检验。
应遵循先进行工艺检测,后砌体砌筑原则。
6.0.2后锚固拉结钢筋的锚固质量应按其抗拔承载力的现场抽样检验结果进行评定。
6.0.3后锚固拉结钢筋的抗拔承载力现场检验分为非破损检验和破坏性检验。
对于一般结构构件,其锚固质量的现场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
对下列场合应采用破坏性检验方法对锚固质量进行检验:
1对该工程锚固质量有怀疑;
2仲裁性检验。
6.0.4若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原位破坏性检验操作时,允许在工程施工的同时(不得后补),以专门浇筑的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块体为基材种植锚固件,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破坏性检验,但应事先征得设计和监理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在场见证试验。
本条规定不得引用于仲裁性检验。
6.0.5锚固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时,应以同一楼层,施工工艺、锚固部位相同(结构柱、抗震墙、构造柱等)的构件为一检验批,并应从每一检验批所含的锚固件中进行抽样。
6.0.6现场非破损的抽样,每一检验批的抽样数量不少于1组,每组不少于3根。
6.0.7现场破坏性检验的抽样,应选择易修复和易补种的位置,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若种植的数量不超过100件时,可仅取3件进行检验。
仲载性检验的取样数量应加倍。
6.0.8检验应在锚固胶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安全固化时间的当天,但不得超过7d进行。
若因故需推迟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且不得超过3d。
6.0.9仪器设备的要求:
1现场检测用的加荷设备,可采用专门的拉拔仪或自行组装的拉拔装置,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的加荷能力应比预计的检测荷载值至少大20%,且应能连续、平稳、速度可控地运行;
2)设备的测力系统,其整机误差不得超过全量程的±2%,且应具有峰贮存功能。
3)设备的液压加荷系统在短时(≤5min)保持荷载期间,其降荷值不得大于5%;
4)设备的夹持器应能保持力线与锚固件轴线的对中;
5)设备的支承点与锚固件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d(d为植筋的直径),且不应小于60mm。
2现场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送检定机构检定。
若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及时重新检定:
1)读数出现异常;
2)被拆卸检查或更换零部件后。
6.0.10检验锚固拉拔承载力的加荷制度分为连续加荷和分级加荷两种,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选用,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破损检验
1)连续加荷制度
应以均匀速度在2~3min时间内加荷至设定的检验荷载,并在该检验荷载下持荷2min。
2)分级加荷制度
应将设定的检验荷载分为10级,每级持荷1min至设定的检验荷载,且持荷载2min。
3)非破损检验的荷载检验值应取1.15Nt。
注:
Nt为锚固件连接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应由设计单位提供;检测单位及其他单位均无权自行确定。
2破坏性检验、
1)连续加荷制度
应以均匀速率控制在2~7min时间内加荷至锚固破坏。
2)分级加荷制度
应按预估的破坏荷载值Nu作如下划分:
前8级,每级0.1Nu;且每级持荷1~1.5min;自第9级起,每级0.05Nu,且每级持荷30s,直至锚固破坏。
6.0.11非破损检验的评定,应根据所抽取的锚固试样在持荷期间的宏观状态,按下列规定进行:
1当试样在持荷期间锚固件无滑移、基材混凝土无裂纹或其他局部损坏迹象出现,且施荷装置的荷载示值在2min内无下降或下降幅度不超过5%的检验荷载时,应评定其锚固质量合格。
2当一个检验批所抽取的试样全数合格时,应评定该批为合格批。
3当一个检验批所抽取的试样中仅有5%或5%以下不合格(不足一根,按一根计)时,应另抽3根试样进行破坏性检验。
若检验结果全数合格,该检验批仍可评为合格批。
4当一个检验批抽取的试样中不止5%(不足一根,按一根计)不合格时,应评定该批为不合格批,且不得重做任何检验。
6.0.12破坏性检验结果的评定,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当检验结果符合下列要求时,其锚固质量评为合格:
Nu,m≥[γu]Nt(N.5.2-1)
且Nu,min≥0.85Nu,m(N.5.2-2)
式中Nu,m——受检验锚固件极限抗拔力实测平均值;
Nu,min——受检验锚固件极限抗拔力实测最小值;
Nt——受检验锚固件连接的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γu]——破坏性检验安全系数,当为钢材破坏时,取不小于1.45。
2当Nu,m<[γu]Nt,或Nu,min<0.85Nu,m时,应评该锚固质量不合格。
附录二
7拉结钢筋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
7.1一般规定
7.1.1拉结钢筋的施工质量检查应包括下述内容:
1拉结钢筋的几何尺寸检查,检查方法应符合本标准7.2的规定;
2对于化学植筋,应进行锚固承载力的现场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检测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7.1.2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拉结钢筋工程施工记录;
2拉结钢筋几何尺寸(公称直径、竖向间距和外伸长度)检查记录;
3化学植筋的锚固承载力检测报告;
4其它相关的文件记录。
7.2拉结钢筋的几何尺寸检验与评定
7.2.1拉结钢筋的几何尺寸检查项目包括:
钢筋的公称直径、竖向间距和外伸长度。
7.2.2拉结钢筋的公称直径检查时,应取同一楼层的同类构件作为一个检验批,每一检验批的抽样数量为构件总数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抽检构件应符合随机、均匀的原则。
可采用游标卡尺量测,其内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7.2.3拉结钢筋的竖向间距和外伸长度检验时,应取同一楼层的同类构件作为一个检验批,每一检验批的抽样数量为构件总数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抽检构件应符合随机、均匀的原则。
7.2.4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拉结钢筋竖向间距的允许正偏差为+20mm,外伸长度的允许负偏差为设计值的-5%。
7.2.5检验批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同一检验批的抽检结果中,仅有1个构件不符合要求时,可评定为该检验批合格。
2当同一检验批的抽检结果中,超过1个构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整体统计的不合格构件数不超过2个构件时,仍可评定为该检验批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
3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本标准7.2.4条规定的允许偏差的1.5倍。
7.2.6当拉结钢筋的竖向间距检验不合格时,应采取补植化学植筋的方法进行处理。
当拉结钢筋的外伸长度检验不合格时,可采取焊接加长等方式进行处理,其连接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