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农村矛盾人民调解实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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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农村矛盾人民调解实例

一些人民调解的实例-帮助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方法

(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律调解,对纠纷的解决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循时,依照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处理。

(二)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

这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要求。

【案例A】已年近七旬的黄老汉怎么也没想到,在经过自己院子地坝边时,被挡在那里的鸭儿篱笆绊了一脚,引来一场邻里纠纷。

一天,家住赵家镇黄老汉到坡上去,走到地坝边,见有鸭儿篱笆挡住,便举步迈过去,没想却被鸭儿篱笆挡[hide][free]了一下,摔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有人见状,急忙通知其家人将其背回了家。

回到家,黄老汉便喊周身痛,不能动,卧床不起。

这下急坏了黄老汉的几个儿子,他们认为这件事应该找邻居张老师。

于是几个儿子不把父亲送往医院,反而将人抬到张老师家,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找张老师说清楚,赔偿父亲的损失。

调解员老李闻讯后立即与镇村社干部一道前往解决。

经过调查查明,张老师与黄老汉同院子居住。

因其他几家邻居喂鸭子较多,影响院坝卫生,为了保持公关环境的清洁,张老师主动编织了一块长320厘米。

宽53厘米的篱笆用木桩固定在地边,不让放出去鸭子进院坝,以免污染环境,没想到却绊倒了黄老汉。

张老师认为,篱笆是自己挡的是事实,但目的是为做好事,黄老汉自己摔倒,根本与自己无关。

黄老汉被绊倒既然不是自己故意造成的,就没有什么责任。

对方则认为,鸭儿篱笆是张老师的,绊倒了黄老汉,不找张老师找谁?

并要求张老师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各持已见,僵持不下,意见分歧较大。

调解员老李听完了双方的陈述,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各自的观点,明确指出,本案中,张老师是出自善意保护公益,不是纯粹为了个人利益,从某种程度上说,黄老汉也是张老师公益之举的受益人之一,所以张老师主观上无过错。

而黄老汉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无过错且是受害人。

因此,双方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主观上都不具有过错。

本案不同于一般的侵权纠纷,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因为无过错原则仅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本案更不适用特殊侵权行为的规定;而应适用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原则又显失公平时,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公平原则,张老师应分担部分民事责任,而黄老汉自己也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双方听了调解员老李对法律的宣传和讲解后,张老师当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黄老汉对此无异议。

老李还批评了黄老汉的几个儿子,做事冲动,指出发生纠纷后,应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不能靠人多欺压他人。

最后,老李对黄老汉及他的儿子和张老师说:

“我们都知道远亲不如近邻。

黄大爷的儿子不和老人同住,平时老人有个头疼脑热多亏张老师照料。

张老师一家是双职工,孩子下学回来也常得到黄大爷的关照。

虽然这回发生了点不愉快,但大家都别往心里去,大家还是好邻居,以后该互相帮的别忘了伸把手。

”听了这番话,双方心里的疙瘩都解开了。

张老师又主动将黄老汉送往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后来双方又恢复了往日和睦的邻里关系。

分析调解员老李在调解这起纠纷运用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

黄老汉与张老师发生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对于黄老汉不幸被鸭子篱笆绊倒的责任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存在争议。

黄老汉和张老师各执一词,听起来似乎都有道理,但判定责任承担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

调解员老李清楚明白地向当事人双方讲解了法律的规定,确立了责任承担的依据,明确了当事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和如何处理纠纷才是合法正确的,纠正了大家对法律的错误认识。

老李的法制教育使有错误思想和行为的当事人受到教育,使当事人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意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时纯粹的法律争议已经解决,但一个好的调解员不会就此止步。

每一纠纷对当事人而言都会在感情上造成一定的裂痕,如不能妥善巧妙的弥补裂痕很可能成为下一次纠纷的导火索。

而且本案中的当事人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近邻,使大家不因这次纠纷而在心里留下阴影是一个优秀的调解员所应考虑到的。

在本案中,老李通过道德教育,以情动人实现了这一目的,使双方又恢复了往日和睦的邻里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调节社会人际关系以及行为的规范,各有其独特的地位和功能。

人民调解中应当坚持依法调解,同时也不能忽视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善良风俗的作用。

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时,调解应严格适用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时,应依照社会主义道德伦理和善良风俗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如当事人的行为仅仅违反道德的要求,而并不违法时,或由于处理问题的方法不恰当或误解引起的纠纷,往往不需要法律调整,而应根据社会主义道德舆论或教育力量进行调整,使不道德者受到批评和谴责,有过错者受到惩戒。

【案例B】村民何某因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半载不回家,其妻纪某按捺不住寂寞,与本村何某某“搭”上了,双方从开始的偷偷摸摸发展到离家出走,在外同居数月,期间纪某取掉节育环,两次堕胎。

纪某认为这样与何某某做“野鸳鸯”[hide]不是长久之计,为达到与何某某结婚的目的,纪某在怀上何某某第三个孩子时就不再做人流手术,并提出双方各自回家离婚,然后双方结婚。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何某某也未料想到,他自己家有贤妻、娇儿,不忍心这么做,但迫于无奈,就答应了纪某的要求。

于是双方约定先回家各自离婚,再结婚。

纪某按照约定做了人流手术。

而何某某回家后,经妻子及亲友的劝说,回心转意不想离婚,纪某得知何某某变了卦,发了疯似的到何家找何某某算帐,因何某某早已躲避未找着,憋了一肚子气的纪某,回家后喝下农药,后被送到医院抢救。

何某的母亲得知此事,找到调解员老赵帮忙处理这件事。

老赵通过调查,弄清了纪某寻短见的来龙去脉,并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好半天的思想工作,建议双方先出资给纪某看病,待纪某身体恢复健康后再行处理,并要求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闹事。

谁知,纪某的丈夫何某这时来了犟劲,他要将妻子丢在医院外出打工,妻子是死是活他说与他无关。

针对出现的新问题,老赵从正面、侧面反复做纪某丈夫的工作,对纪某丈夫指出尽管在这个事情上你妻子和何某某应负主要责任,但你也未尽到做丈夫的义务,你一人常年在外,家里的农田、孩子、家庭琐事全由妻子一人担当,更谈不上知冷知热了,经过耐心的说服教育,纪某丈夫打消了随时外出打工的念头,并表示要好好解决好这次纠纷。

为了防止矛盾的再次激化,老赵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及其配偶和他们一起学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向她们讲解夫妻之间应负有互敬互爱、互帮互助、互相关心、互相体贴、互相照顾、互尽夫妻义务的责任,指出有配偶而同居的行为是十分错误的。

从伦理道德上讲,这是伤风败俗的表现,是要受舆论道德谴责的;从法律角度讲,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重则是重婚,是触犯刑律的。

老赵的一番话,使这两对夫妻如梦初醒,特别是何某某对纪某的感情和身体的伤害,表示十分内疚,并愿意一次性补偿纪某人流费用、营养费、住院费、护理费等3100元。

调解完毕,他们四个人齐声感谢老赵说:

“多亏您挽救了我们这个家,还使我们学了法,明了理,今后我们一定会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

就这样,一场婚外恋引起的纠纷被化解了,换来了两家的安宁。

分析这是一起涉及两个家庭、四个人的婚姻家庭纠纷。

现阶段婚姻家庭纠纷日益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案涉及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所引发的移情别恋的家庭纠纷。

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首先要依靠法制宣传和依法调处,本案中老赵分别依据《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向双方当事人及其配偶讲解了夫妻之间应负有互敬互爱、互帮互助、互相关心、互相体贴、互相照顾、互尽夫妻义务的责任,并指出当事人有配偶同居的行为是十分错误的。

同时指出这种行为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律。

在我国现阶段,有些当事人还很欠缺法律知识,不仅要向当事人指出他们的权利与义务,还应当指出相应的法律后果。

通过法制宣传,老赵对当事人错误的思想和非法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给予适当的批评,使当事人双方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法律上来。

婚姻家庭纠纷与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土地承包、宅基地等纠纷不同,不仅需要法治,更需要德治。

更要重视依靠道德规范,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人的良知,用基本的道德观念去规劝、疏导、教育、挽救。

本案中,老赵告诉当事人,从伦理道德上讲,有配偶者同居是伤风败俗的表现,是要受舆论道德谴责的。

通过道德教育,向当事人灌输了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唤起了他们的羞耻心,改变了他们的错误想法,挽救了两个濒临解体的家庭。

在适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方法时,还应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以求合法合理合情地达成协议,根据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方法调解而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不能无原则地迁就任何一方。

否则表面上虽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以一方利益损害为代价,这将会为矛盾的再次爆发埋下后患,可能造成矛盾反复,甚至可能激化矛盾,酿成恶果。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方当事人主动放弃部分利益,以达到与对方维护良好的关系,或尽快解决矛盾的目的。

这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合法利益的自主处分,自然应当允许。

(二)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的方法人民调解的对象主要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纠纷,这些纠纷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体现。

这些纠纷种类不同,有简单复杂之分,而且有着各种各样的背景原因,要想顺利解决它们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般而言,调解工作主要是依靠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这往往是因为调解员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思想问题而造成的。

常言道“一人智短,二人智长”,“一个好汉三个帮”。

同样,一个调解员或某一个调解组织的能力和水平总是有限的,但只要善于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共同解决当事人的思想问题,纠纷就会由难变易,迎刃而解了。

有时对于正在发生或已发生过的民间纠纷,要当事人自己妥善处理之,是件困难的事。

因为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如何,修养怎样,当事人处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生活在现实里,要受到周围各种力量的影响。

纠纷的解决很多时候不是当事人自己能独自决断,一说了之的。

这也需要人民调解员调动影响纠纷和当事人的外部因素,帮助当事人处理纠纷。

而且人民调解的任务之一是及时地、尽早地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恶化,避免小事变大事,民事纠纷变成刑事纠纷。

这就要求调解员及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纠纷,而动员多种力量协助其调解工作,正是解决纠纷事半功倍的方法。

可见,做好调解工作,除了靠调解员本身的努力,还需取得当事人的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

另外因为人民调解组织设在基层,人民调解员生活在人民群众中,调解员比较了解与纠纷当事人联系密切的亲友以及相关的社会力量,这也便于调解员动员这些力量帮助调解。

当事人的亲友一般指与当事人的关系密切的亲戚与朋友,他们之间的感情亲近,彼此有一定的信任基础,了解当事人的思想问题的症结所在,可以对症下药,参与调解一般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所谓社会力量,一般指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当事人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当事人的街坊邻居等等。

亲友和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不仅有利于解开当事人思想上的疙瘩,同时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有些当事人认为调解组织的调解没有约束力,造成调解的时候你说你的,调解以后我行我素的后果,完全不尊重调解员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借助亲朋的情感力量和有关单位、社会组织的管理权威和约束力以及舆论的监督力量来弥补调解组织在强制力方面的欠缺。

在具体运用这种方法时,应当注意要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不能盲目的动员当事人身边所有的社会力量,以免泄漏当事人的隐私,不必要地扩大纠纷的社会影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造成过犹不及的后果。

在动员当事人的亲友以及相关的社会力量帮助调解的时候,应当运用法律和政策启发他们从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自愿提供帮助和支持。

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之处在于应依照各个纠纷的具体情况的不同,而灵活地选择亲友和不同种类的社会力量,采取适当方法利用其帮助进行调解。

 

【案例C】有一对老夫妻,男方七十多岁,女方六十多一点,虽然都是再婚,可婚后三十多年双方的感情很好。

可男方总怀疑女方偏心其再婚前的子女,因此常发生争执。

在一次争执中,男方竟然怀疑女方有外遇,女方无法忍受,差一点[hide]寻了短见,被街坊劝止。

男方去法院要求离婚,女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子女没办法只好找到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老赵认为事态挺严重,男的年纪大了,又有高血压,女的觅死觅活,很可能出意外。

老赵多次走访了左邻右舍,了解女方为人老实正派、是个安分守已过日子的人。

男方则疑心较大,常常挑起纠纷。

老赵多次登门对男方作说服解释工作时,总是谈不了几句就谈崩了,导致多次劝解都无功而返。

老赵决定请男方平素亲近的邻居、朋友和他们的子女,一道去做说服工作。

有的说:

“大嫂子是个能耐人,拉扯着六个孩子,还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谁不羡慕您好福气,现在孩子也大了,不愁吃,不愁喝,老两口该享享清福了”!

妇女主任说:

“可是,大哥呀,这么顺心的日子你不好好过,成天吵来吵去,不怕人家笑话啊?

大嫂子跟你这么多年,把你照顾得多好啊,给孩子点钱也是公公平平的,可没偏心过啊!

”男方的几个孩子也说:

“真是这样啊,爸爸,大妈对我们的确挺好的,钱也没少给我们。

您要是因为这些跟大妈分开,您岁数这么大又有高血压,我们怎么能放心呢?

”还有人说:

“大嫂子可是本本分分过日子的人,我们街坊可都知道,您无凭无据的瞎猜疑大嫂子有外遇,甭说嫂子受不了,我们大伙也不能答应啊!

”经过大家耐心细致的工作,男方想通了,想把女方接回来,表示不再闹了。

老赵又去找女方作工作,对她说:

“大姐,您的为人,街坊和我都很清楚,老头子一时糊涂说了一些不中听的话,没人信他的,您别往心里去。

现在老头子认错了,您也别太认真,就是不看老头子,也得看孩子们哪,这个家离不开您啊!

”老赵还让孩子多去看看妈妈,给妈妈做做工作。

同时,老赵邀请女方参加由街坊自己组织的活动,街坊们也都热情地邀请大妈尽早搬回来。

经过三番四次的开导,女方终于被感动了,说:

“大家这么关心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还不是为我们好,我要再不搬回去,连我们也对不起呀!

”最后,老两口终于和好了,过着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分析本案是调解员灵活运用动员多方力量协助调解方法成功调解纠纷的典型案例。

本案并非是大是大非的矛盾,是因为生活琐事引起的摩擦和冲突。

表面看起来似乎不难调解,而实际上在本案中,老赵多次登门对男方做说服解释工作时,总是谈不了几句就谈崩了,多次劝解无效。

单独调解失败后,耐心的调解员并未因此而放弃调解,而是独辟蹊径,邀请街坊邻居和子女共同参加调解。

他们与男方的感情亲近,能从关心老人生活的角度出发劝说,老人乐于听他们的建议。

而且他们与男方生活在相同的环境中,他们对女方的人品可以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老人也相对而言容易认可和相信这些评价。

例如本案中,男方子女对父亲表示,女方给钱是公平的,因为在这件事上他们最有发言权,老人自然会相信他们的说法。

同时,他们对老人的不当做法也进行了批评。

因为男方心里的疙瘩已经被解开了,使他能够很快的接受调解意见。

对于女方,老赵同样了利用了孩子、街坊的感情力量软化她的立场。

在本案中,老赵主动创造条件,使女方有更多的机会与孩子、街坊相处,由她所信任的人对她劝解,使她感到周围的人都是支持她尽早搬回去住的,最终促使女方和男方重归于好。

在本案中,老赵还利用了褒扬激励的方法。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每个人都有闪光点。

顺耳的赞扬话有稳平息激愤之情,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的功效。

老赵对女方的几句称赞入情入理,平息了她的委屈,化解了她的对立情绪,为纠纷的顺利解决打下了基础。

(三)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调解的方法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

这就要求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而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

一般而言,要顺利解决纠纷,特别是复杂的纠纷,就必须学会抓主要矛盾,突出调解工作重点的方法。

当然抓住主要矛盾和解决主要矛盾,并不是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

因此,调解员在解决纠纷的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善于抓住中心,抓住关键,集中力量抓好中心工作,而且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注意处理好其他次要矛盾。

 

【案例D】2002年6月23日,胥坝乡调解委员会主任韦治刚接到群众报案:

五家沟村民和大颖村民为争水要出人命了!

时间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

韦主任马上驱车开往现场并派人去司法分局请郑局长和干警。

当韦主任赶到现场,看到[hide]两个村的村民有近百人,手持铁锹等工具对峙在拦河坝上,火气冲天,唇枪舌剑。

一方非要扒坝不可,另一方挥舞着手中的铁锹等工具护坝、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眼看一场群体恶斗,一触即发。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韦主任不顾安危,一个箭步,冲到村民中间,大声说道:

“大家都不要叫骂,更不要动武,都先退后。

我会根据法律公平处理这件事的。

如果有人闹事造成流血事件,法律会制裁你们的。

”韦主任曾是县司法局的局长,为人刚正不阿。

在家乡胥坝乡有很高的威信。

一看见说话的人是他,在场的村民都停了手。

韦主任接着说:

“大家只有平心静气,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大家都乡里乡亲的,为什么不能互相宽容一点。

只有彼此宽容一点才能一起共渡难关。

”正在这时,郑局长和干警们赶到了。

韦主任邀请郑局长一起参加现场双方村干部紧急会议了解事情的原委。

五家沟的村干部说:

“现在干旱缺水,持续下去我们有近三百亩水稻秧苗有被旱死的危险,因此,我们把河拦上坝,至今还是有不少地块没上去水。

大颖村把坝这一扒,水是一点也上不去了,我们村的村民都火了。

坝不给我们堵上,不赔偿我们的损失,我们村干部没法向群众交待。

”大颖村的村干部说:

“水是大家的。

我们在上游这一堵,我们下游一点水也捞不着。

你们的稻子不管怎么说都栽上了,我们还有近四亩水田在那儿晒着呢。

我们不把坝扒开,老百姓插不上秧,我们又怎么向他们交待。

”双方村干部,各执已见,互不相让。

这时,韦主任感到要想稳住局势,必须先做好村干部的思想工作。

随后他首先组织两个村的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条文,指出引水、截(蓄)水、排水,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严重的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水事纠纷发生及其处理过程中煽动闹事、结伙斗殴、抢夺或者损坏公私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又讲明双方都要顾全大局,互谅互让,合理用水的道理。

双方村干部的情绪缓和了。

然后要求村干部进一步做好村民的工作,让群众献计献策,共同解决用水难的问题。

经过韦主任三个多小时的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的村干部思想通了,群众心里的气也平了。

在韦主任的主持下,两个村终于达成了三天一轮换用水的协议。

分析在这起争水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主任韦治刚主要运用了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调解的方法。

在调处群体事件的过程中,这种调解方法有着广泛的应用空间。

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体现在群体纠纷中就是一要抓住群体事件的领头人、核心人物,二要抓住整个群体最关心的核心问题。

在两村之间发生的争水纠纷中,两村干部是关键人物。

虽说争水纠纷未必是两村村干部挑起的,但村干部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肯定的,他们起到了一定的纵容作用。

如果能做通村干部的工作,再由他们去做村民的思想工作,调解工作则方便得多而且有效得多。

实践证明,的确是这样的。

其次,调解主任运用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依法调解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即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

本案中,调解主任对村干部进行《水法》教育的同时,教导两村村民互谅互让,以大局为重,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再次,调解主任还运用了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的方法。

这起争水纠纷有现实的危险性,处理得不好就很有可能激化为群体斗殴。

司法分局郑局长参与调解以及干警的在场保证了调解的顺利进行。

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调解,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调解人,应坚守自己“旁观者”的地位。

这样才能保持中立客观的立场,利用自己的“旁观”,帮助“当局者”理清纠纷主要矛盾所在。

在纠纷中经常可能出现下列情形。

当事人之间因为产生了冲突而引发了情绪激动,人一激动,就常夸大冲突的性质,或转移了冲突的性质,青菜萝卜一把抓,随性而发,搞得事情一团糟,无意中激化矛盾。

面对这样的情况,调解人首先不能受环境影响,不能被冲突双方的情绪所左右,要头脑冷静,在纷乱中快速理清冲突的来龙去脉,抓住事情的关键,使用得体的语言,帮助被调解的双方重新认识自己的冲突的原因,引导当事人摆脱事情枝节的困扰,解决纠纷。

其次,坚持抓主要矛盾,必须立足于对纠纷的全面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

古人云:

“善弈者,谋势;得总体的主动和优势,而谋子者重视方寸之地得失,常常导致陷于被动挨打境地。

因此,作为调解员要做善弈者,谋势而不谋子。

对全局和整体的正确把握和认识是抓主要矛盾的前提和基础。

有时冲突的双方似乎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矛盾焦点,但因为实际上事情往往是千变万化和不断发展的,一个矛盾的背后可能有一个更重要的矛盾作为引发点。

因此只有对纠纷的全面情况了然于胸,才有可能找准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地确定调解工作的重点。

这就要求在确定调解工作重点时,一方面要注意调查研究,尽可能全面地收集纠纷的相关情况。

另一方面,调解员还需要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很强的洞察能力,要善于通过认真的观察和深入的分析,找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

(四)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一般而言,调解工作主要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一切活动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出丑。

一个人产生的思想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大多数与切身利益有关。

有些民间纠纷发生的原因,是当事人在生产生活中确实存在一定实际困难。

解决这类纠纷,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找出症结所在,切实帮助解决。

困难解决了,矛盾也就化解了。

因此在调解民间纠纷时,调解员应当注重解决在纠纷中当事人所面对的实际问题。

如果不注意解决当事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调解员对当事人的思想开导就会脱离当事人的实际状况,难以收到实效。

可见,在调解民间纠纷时,调解员不仅要说服教育当事人消除思想上的隔阂,而且要切实帮助解决纠纷所涉及当事人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最终彻底地化解纠纷。

 

【案例E】3月的一天早上,王某母子三人步履蹒跚地走进调解员老张的办公室。

一进门,农妇王某便双膝跪地,她向老张哭诉着自己不幸的婚姻遭遇:

王某前夫去世后,王某一人仅靠田里的微薄收入供养着一对儿女的学习和生活,常感到[hide]力不从心。

为改变家境,一年前与现在的丈夫刘某结婚。

谁想,婚后,好吃懒做的刘某,整日沉醉在赌博酗酒之中,对王某及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子女的生活不闻不问,还常以拳脚相加。

为还赌债,刘某竟变卖家产、粮食。

最终将王某母子三人逐出家门。

儿女被迫辍学,王某也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走投无路之时,经人指点,王某抱着一线希望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来找调解员老张求援。

听罢王某的诉说,老张当即与王某居住地区的教委联系,详细说明情况,经协商,仅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解决了孩子上学的问题,学校还破例免去了相关的费用。

对此,王某感激万分。

老张又告诉王某,刘某的行为这样恶劣,她不应该忍耐,不应该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应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

王某说:

“那我能和他离婚吗?

我真的不想和他过日子了!

可是即使我能离婚,我是不是会一无所有啊?

我还有两个孩子需要供养啊!

”老张明确地告诉王某,她绝对有离婚权利。

他还就如何离婚做了解答,老张告诉她:

“根据我国婚姻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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