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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07〕17号

河南理工大学关于

加强高等数学等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

意见

大学公共基础课,特别是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等4门公共基础课程(以下简称4门基础课),具有基础性强、辐射面广、影响深远等特点,是高等学校学生构建知识体系的根基,在本科课程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不断加强4门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是“重基础、重实践、重素质、重创新”教育教学思想的重要体现。

为激发从事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教师的积极性及广大学生学好上述4门公共基础课程的兴趣和热情,进一步提高基础课教育教学质量,现就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等数学等4门课程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强对4门基础课教学工作的领导,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成立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高等数学等4门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与改革工作,实施高等数学等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协调和解决改革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高等数学等四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周英

常务副组长:

赵俊伟

副组长:

成军祥赵增虎张动天贾宗璞王婕

成员:

原东方沈记全邓继恩孙建华李宝华张长森邵强范如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任:

赵俊伟(兼)

常务副主任:

原东方(兼)沈记全(兼)

副主任:

邓继恩孙建华李宝华张长森

二.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促进4门基础课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积极组织进行教学研究,是提高高等数学等4门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相关院(系)要精心做好组织工作,科学规划,认真实施,动员全体任课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相关课程教学改革中来,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统领教学工作,把科学的教学方法应用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去,促进高等数学等4门基础课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要加强4门基础课课程与教材建设,密切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的联系,积极引进国外原版教材、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4门基础课的教学水平。

三、广泛开展教学竞赛和课内、外学习竞赛活动,充分调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提高高等数学等4门基础课的教学质量,必须充分调动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为此,学校决定对高等数学等基础课程实施教学竞赛奖励制度和学生课内、外学习竞赛活动。

要根据各门课程的教学特点和规律性的不同,定期开展4门课程教学竞赛活动,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创造力。

竞赛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承担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任务的院(系)具体实施,担任四门课程的教师要全员参与,学校将对竞赛活动中的获奖者进行奖励(各门课程的具体竞赛与奖励办法见附件)。

大学一、二年级是大学生相对集中学习基础课程的时期,尽早培育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加强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学校将根据高等数学等4门课程不同学科特点,定期举办学生单科课内学习竞赛活动。

竞赛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分设团体和个人奖,对竞赛获奖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各门课程的具体竞赛与奖励办法见附件)。

为激发大学生对基础课的课外学习热情和兴趣,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继续夯实理论基础,做到基础课学习四年不断线,学校将在全校开展学生基础课程课外学习竞赛活动,具体活动由校团委举办,具体管理、奖励办法另行发文。

附件:

1.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2.河南理工大学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3.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物理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4.河南理工大学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

教学工作公共基础课意见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07年7月16日印发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分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奖励两部分,两部分竞赛活动单独组织实施。

一、教师教学竞赛的奖励

高等数学教师教学竞赛的奖励采用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统考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统考成绩评定分别按相应的评分细则进行。

1.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开展

高等数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全体承担高等数学教学任务的教师参加。

教师课堂教学评教每学期一次,评委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

教师评委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一般为我校离退休教师及教学督导组成员,设组长一名,每位讲授高等数学的教师须由5名教师评委评教。

教师评委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教,可以集中听课,也可以各自分开听课,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教学竞赛评价表》(评委用),并分别对每位参赛教师采用百分制评分。

学生评委由听课的全体学生参加,以学生一学年两次网上评教的平均分做为学生评教成绩。

2.教师教学竞赛评分细则

(1)计算教师评委对每位参赛教师的原始平均分。

(2)计算学生一学年两次网上评教平均分。

(3)计算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总得分。

教师评委的原始平均分占50%,学生网上评教平均分占50%,两项相加为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成绩总得分。

3.学生统考成绩评分细则

在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同时,重视教师的教学效果。

高等数学每学期分别在期中、期未统考两次。

学生统考成绩的评分按统考成绩进行计分。

在进行统考计分时,学校也将考虑学生入学基础、教师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计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计算教师所任班的学生每学期两次的平均统考成绩,并进行排名(文理科分别排名)。

(2)计算教师所任班的学生平均数学高考入学成绩并进行排名(文理科分别排名)。

(3)以学生班级的平均数学高考入学成绩的最高成绩为基准,计算其它教师所任班的入学平均成绩系数K1(文理科分别计算)。

(4)计算全校本学期学习高等数学的学生总人数,同时计算每位任课教师所教学生人数,然后计算出每位教师所教学生人数占全校本学期学习高等数学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系数K2(文理科分别计算)。

(5)学生平均统考当量成绩为教师所任班的学生平均统考成绩除以K1乘以(1+K2)。

4.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评分细则

全体任课教师应积极开展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将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教学中去,并取得明显的教学效果,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情况采用个人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确定相应得分。

申请此项得分的任课教师要提交与本门课程相关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改革成果的总结报告,经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调查与认可后给予相应得分。

5.教师教学竞赛结果的确定

高等数学教学竞赛总结果采用综合评定方法确定。

其中课堂教学竞赛成绩占30%,学生当量统考成绩占65%。

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占5%。

6.教师教学竞赛奖项设置

高等数学教师教学竞赛获奖面确定为全体任课教师的50%(文、理科获奖面按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具体奖项设置为:

一等奖占5%,二等奖20%,三等奖25%。

7.教学竞赛的奖励

学校为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分别颁发“河南理工大学公共基础课程(高等数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000元、1600元、1000元奖金。

8.获奖结果的使用

高等数学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除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获得上述奖励外,根据不同的获奖级别和次数,分别享有如下奖励:

(1)在高等数学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奖者,当年在职称晋升时教学效果按优秀评价认定。

一等奖获得者,年终考核评优可直接认定,不占指标。

(2)获一、二、三等奖者,当学年本门课程教学业绩点分别提高10%、8%、5%。

(3)三年中第二次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在完成同岗业绩条件下当年岗位津贴上浮一档,上浮一档后重新计算获奖次数。

对连续第三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自当年起内聘高一级职称两年,已具有教授职称的享受校内二级教学名师待遇两年,内聘开始后重新计算获奖次数。

(4)对符合

(2)、(3)条之一的获奖者,将做为高等数学公开课备选教师,以高等数学公开课教师身份所开的高等数学课程的工作量计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的奖励

为提高广大同学学习高等数学的兴趣,增强学习高等数学的动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学生单科学习竞赛制度。

1.参赛人员及报名方法

我校所有学习高等数学的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文理科学生分别进行)均可参赛。

参赛学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竞赛报名表,纸质竞赛报名表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参赛方式

学生以所在的自然班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队10人,其中5人由各院(系)通过选拔的方式产生,各院(系)具体选拔方法和程序应提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另外5人由领导小组从该班随机抽取。

每位代表队成员的成绩既记入团体赛的总分,也记入个人成绩。

3.竞赛形式

(1)试题为闭卷笔试答题,满分100分。

(2)竞赛时间为2个小时。

(3)竞赛纪律以我校考试考场纪律为准,若发现违纪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4.竞赛日期

高等数学学生单科学习竞赛每年举行一次,具体竞赛日期和地点另行确定。

5.奖励办法

(1)团体奖:

以班级代表队队员的总分作为该参赛班级的成绩,按参赛班级数的1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1%,二等奖占3%,三等奖6%。

学校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金依次为每班300元、200元、100元。

(2)个人奖:

按参赛人数的1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1%,二等奖占3%,三等奖6%。

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金依次为每人100元、80元、50元。

(3)竞赛结果张榜公布。

6.获奖结果的使用

获团体奖的班级做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获个人奖者,个人获奖将做为个人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条件。

学生竞赛成绩在个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先进班集体评选过程中作为学科竞赛记分。

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班级所在院(系),按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班级个数,每班分别计3分、2分、1分。

各院(系)累计积分除以应参加竞赛班级数得出当量分数,当量分数前三名的院(系),分别给予1200元、1000元、800元的组织奖。

三.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顺利开展,成立校高等数学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协调全校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周英

副组长:

赵俊伟成军祥

成员:

王书卿原东方沈记全邓继恩刘淑敏

沈立数信学院讲授高等数学课程的教授

高等数学教研室正、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组织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中的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活动,其成员如下:

主任:

沈记全(兼)

副主任:

邓继恩(兼)沈立(兼)

四.其它

1.对高等数学课程教学竞赛组织单位,学校每年设立1.5万元的活动组织经费。

2.教师评委每评教一次发放20元评教酬金。

3.在一学年内不连续承担相同班级高等数学教学的教师不在奖励之列。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分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奖励两部分,且两部分竞赛活动单独组织实施。

一、教师教学竞赛的奖励

大学英语教师教学竞赛的奖励采用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统考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统考成绩评定分别按相应的评分细则进行。

1.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开展

大学英语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全体承担大学英语教学任务的教师参加。

教师课堂教学评教每学期一次,分教师评教和学生评教两部分。

教师评教由外国语系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备案。

学生评教由听课的全体学生参加,以学生一学年两次网上评教的平均分做为学生评教成绩。

2.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分细则

(1)计算教师评委对每位参赛教师的原始平均分。

(2)计算学生一学年两次网上评教平均分。

(3)计算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总得分。

教师评委的原始平均分占50%,学生网上评教平均分占50%,两项相加为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成绩总得分。

3.学生统考成绩评分细则

在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同时,也重视教学效果。

大学英语每学期分别在期中、期未统考两次。

学生统考成绩的评分按统考成绩进行计分。

在进行统考计分时,学校也将考虑学生入学基础、教师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计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计算教师所任班的学生每学期两次的平均统考成绩,并进行排名。

(2)计算教师所任班的学生平均英语入学高考成绩,并进行排名。

(3)以学生的平均英语入学高考成绩的最高成绩为基准,计算其它教师所任班的入学高考平均成绩系数K1。

(4)计算全校本学期学习大学英语的学生总人数,同时计算每位任课教师所教学生人数,然后计算出每位教师所教学生人数占全校本学期学习大学英语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系数K2。

(5)学生平均统考当量成绩为教师所任班的学生平均统考成绩除以K1乘以(1+K2)。

4.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评分细则

全体任课教师应积极开展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将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教学中去,并取得明显的教学效果,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情况采用个人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确定相应得分。

申请此项得分的任课教师要提交与本门课程相关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改革成果的总结报告,经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调查与认可后给予相应得分。

5.教师教学竞赛结果的确定

大学英语教学竞赛总结果采用综合评定方法确定。

其中课堂教学竞赛成绩占30%,学生当量统考成绩占65%。

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占5%。

6.教师教学竞赛奖项设置

大学英语教师教学竞赛获奖面确定为全体任课教师的50%,具体奖项设置为:

一等奖占5%,二等奖20%,三等奖25%。

7.教学竞赛的奖励

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分别颁发“河南理工大学公共基础课程(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优秀奖”荣誉证书。

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000元、1600元、1000元奖金。

8.获奖结果的使用

大学英语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除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获得上述奖励外,根据不同的获奖级别和次数,分别享有如下奖励:

(1)在大学英语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奖者,当年在职称晋升时教学效果按优秀评价认定。

一等奖获得者,年终考核评优可直接认定,不占指标。

(2)获一、二、三等奖者,当学年本门课程教学业绩点分别提高10%、8%、5%。

(3)三年中第二次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在完成同岗业绩条件下当年岗位津贴上浮一档,上浮一档后重新计算获奖次数。

对连续第三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自当年起内聘高一级职称两年,已具有教授职称的享受校内二级教学名师待遇两年,内聘开始后重新计算获奖次数。

(4)对符合

(2)、(3)条之一的获奖者,将做为大学英语公开课备选教师,以大学英语公开课教师身份所开的大学英语课程的工作量计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的奖励

为提高广大同学学习大学英语的兴趣,增强学习大学英语的动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河南理工大学大学英语学生单科学习竞赛制度。

1.参赛人员及报名方法

我校所有学习大学英语的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均可参赛。

一、二年级学生分别竞赛,竞赛学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大学英语竞赛报名表,纸质竞赛报名表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参赛方式

一、二年级学生以所在的自然班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队6人,其中3人由各院(系)通过选拔的方式产生,各院(系)具体选拔方法和程序应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另外3人由领导小组从该班随机抽取。

每位代表队成员的成绩既记入团体赛的总分,也记入个人成绩。

3.竞赛形式

(1)试题为闭卷笔试答题,满分100分。

其中听力占60%,笔试占40%。

(2)听力考试时间为1小时,笔试考试时间为半小时。

(3)竞赛纪律以我校考试考场纪律为准,若发现违纪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4.竞赛日期

大学英语学生单科学习竞赛每年举行一次,具体竞赛日期和地点另行确定。

5.奖励办法

(1)团体奖:

以班级代表队队员的总分作为该参赛班级的成绩,按参赛班级数的1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1%,二等奖占3%,三等奖6%。

学校为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金依次为每班300元、200元、100元。

(2)个人奖:

按参赛人数的1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1%,二等奖占3%,三等奖6%。

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金依次为每人100元、80元、50元。

(3)竞赛结果张榜公布。

6.获奖结果的使用

获团体奖的班级做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获个人奖者,个人获奖将做为个人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条件。

学生竞赛成绩在个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先进班集体评选过程中作为学科竞赛记分。

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班级所在院(系),按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班级个数,每班分别计3分、2分、1分。

各院(系)累计积分除以应参加竞赛班级数得出当量分数,当量分数前三名的院(系),分别给予1200元、1000元、800元的组织奖。

三.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顺利开展,成立校大学英语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协调全校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周英

副组长:

赵俊伟赵增虎

成员:

魏平儒孙建华原东方沈记全赵芳王凤香刘淑敏大学英语教研室正、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中的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活动,其成员如下:

主任:

原东方(兼)

副主任:

孙建华(兼)赵芳(兼)

四.其它

1.对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竞赛组织单位,学校每年设立1.5万元的活动组织经费。

2.教师评委每评教一次发20元评教酬金。

3.在一学年内不连续承担相同班级大学英语教学的教师不在奖励之列。

附件3

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物理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大学物理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分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奖励两部分,且两部分竞赛活动单独组织实施。

一、教师教学竞赛的奖励

大学物理教师教学竞赛的奖励采用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统考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统考成绩评定分别按相应的评分细则进行。

1.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开展

大学物理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每年举行一次,全体承担大学物理教学任务的教师参加。

教师课堂教学评教每学期一次,评委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

教师评委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评委一般由我校离退休教师及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设组长一名,每位讲授大学物理的教师须由5名教师评委评教。

教师评委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教,可以集中听课,也可以各自分开听课,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教学竞赛评价表》(评委用),并分别对每位参赛教师采用百分制评分。

学生评委由听课的全体学生参加,以学生一学年两次网上评教的平均分做为学生评教成绩。

2.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分细则

(1)计算教师评委对每位参赛教师的原始平均分。

(2)计算学生一年两次网上评教平均分。

(3)计算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总得分。

教师评委的原始平均分占50%,学生网上评教平均分占50%,两项相加为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成绩总得分。

3.学生统考成绩评分细则

在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同时,也重视教学效果。

大学物理每学期分别在期未进行统考。

学生统考成绩的评分按统考成绩进行计分。

在进行统考计分时,学校也将考虑学生入学基础、教师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计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计算教师所任班的学生每学期期未的平均统考成绩。

(2)计算教师所任班的学生平均理科综合入学高考成绩。

(3)以学生的平均理科综合入学高考成绩的最高成绩为基准,计算其它教师所任班的入学平均成绩系数K1。

(4)计算全校本学期学习大学物理的学生总人数,计算每位任课教师所教学生人数,然后计算出每位教师所教学生人数占全校本学期学习大学物理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系数K2。

(5)学生平均统考当量成绩为教师所任班的学生平均统考成绩除以K1乘以(1+K2)。

4.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评分细则

全体任课教师应积极开展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将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教学中去,并取得明显的教学效果,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情况采用个人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确定相应得分。

申请此项得分的任课教师要提交与本门课程相关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改革成果的总结报告,经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调查与认可后给予相应得分。

5.教师教学竞赛结果的确定

大学物理教学竞赛总结果采用综合评定方法确定。

其中课堂教学竞赛成绩占30%,学生当量统考成绩占65%,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占5%。

6.教师教学竞赛奖项设置

大学物理教师教学竞赛获奖面确定为全体任课教师的40%,具体奖项设置为:

一等奖占5%,二等奖15%,三等奖20%。

7.教学竞赛的奖励

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分别颁发“河南理工大学公共基础课程(大学物理)教学质量优秀奖”荣誉证书。

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200元、800元、500元奖金。

8.获奖结果的使用

大学物理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除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获得上述奖励外,根据不同的获奖级别和次数,分别享有如下奖励:

(1)在大学物理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奖者,当年在职称晋升时教学效果按优秀评价认定。

一等奖获得者,年终考核评优可直接认定,不占指标。

(2)获一、二、三等奖者,当学年本门课程教学业绩点分别提高10%、8%、5%。

(3)三年中第二次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在完成同岗业绩条件下当年岗位津贴上浮一档,上浮一档后重新计算获奖次数。

对连续第三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自当年起内聘高一级职称两年,已具有教授职称的享受校内二级教学名师待遇两年,内聘开始后重新计算获奖次数。

(4)对符合

(2)、(3)条之一的获奖者,将做为大学物理公开课备选教师,以大学物理公开课教师身份所开的大学物理课程的工作量计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的奖励

为提高广大同学学习大学物理的兴趣,增强学习大学物理的动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物理学生单科学习竞赛制度。

1.参赛人员及报名方法

我校所有学习大学物理的在籍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均可参赛。

学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物理竞赛报名表,纸质竞赛报名表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参赛方式

学生以自然班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队6人,其中3人由各院(系)通过选拔的方式产生,各院(系)具体选拔方法和程序应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另外3人由领导小组从该班随机抽取,每位代表队成员的成绩既记入团体赛的总分,也记入个人成绩。

3.竞赛形式

(1)试题为闭卷笔试答题,满分100分。

(2)竞赛时间为2个小时。

(3)竞赛纪律以我校考试考场纪律为准,若发现违纪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4.竞赛日期

大学物理学生单科学习竞赛每年举行一次,具体竞赛日期和地点另行确定。

5.奖励办法

(1)团体奖:

以班级代表队队员的总分作为该参赛班级的成绩,按参赛班级数的1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1%,二等奖占3%,三等奖6%。

学校为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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