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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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公开征求意见稿)

 

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18日)

 

序言4

第一部分高水平推进基石工程,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城6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6

(一)指导思想6

(二)工作方针6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部署7

(三)战略目标7

(四)战略部署9

第二部分事业发展11

第三章基础教育11

(五)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科学性11

(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2

(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14

(八)高水平实施特殊教育14

第四章职业教育15

(九)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5

(十)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16

(十一)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发展17

第五章高等教育17

(十二)提高市属高校教育质量17

(十三)大力支持在宁高校发展18

第六章继续教育19

(十四)构建和完善继续教育网络19

(十五)整合和开发继续教育资源19

(十六)搭建和拓展终身学习的“立交桥”20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20

第七章素质教育20

(十七)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20

(十八)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21

(十九)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21

(二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22

(二十一)完善考试招生制度22

第八章队伍建设23

(二十二)构筑教师人才资源高地23

(二十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23

(二十四)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24

(二十五)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25

(二十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26

第九章教育开放26

(二十七)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26

(二十八)推进中外合作办学27

(二十九)深化教育国际交流27

第十章教育信息化28

(三十)教育信息化与城市化同步发展28

(三十一)教育信息化与教育发展相协调28

(三十二)教育信息化为学生特色发展服务29

第十一章教育教学研究29

(三十三)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29

(三十四)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30

(三十五)创新教科研管理模式30

第四部分体制改革31

第十二章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31

(三十六)更新人才培养观念31

(三十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31

(三十八)改进教育评价制度32

第十三章改革创新管理体制32

(三十九)完善教育管理体制32

(四十)加强教育督导评估33

(四十一)完善中介机构参与机制33

第十四章改革创新办学体制33

(四十二)改革公办学校办学体制34

(四十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34

第十五章改革创新学校内部管理35

(四十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35

(四十五)强化民办学校内部管理36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36

第十六章加强组织领导36

(四十六)加强对教育的领导36

(四十七)提高教育决策水平37

(四十八)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37

(四十九)维护教育的和谐稳定38

第十七章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38

(五十)加大教育投入38

(五十一)完善投入机制39

(五十二)坚持依法理财40

(五十三)健全资助政策体系40

(五十四)提升教育技术装备水平41

第十八章教育用地规划41

(五十五)切实做好教育用地的规划与保护41

(五十六)明确教育配套建设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投入42

(五十七)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与管理43

第十九章推进依法治教43

(五十八)加强教育法制建设43

(五十九)推进依法行政43

(六十)推进依法治校44

第六部分十大工程44

(六十一)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44

(六十二)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推进工程44

(六十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建设工程45

(六十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建设工程45

(六十五)职业教育“双十提优工程”45

(六十六)创新人才培养工程45

(六十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45

(六十八)基础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工程46

(六十九)教育文化推进工程46

(七十)教育国际化建设工程46

序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所有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实现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必须优先发展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南京教育底蕴深厚,源远流长,“天下文枢”、“东南第一学”,为南京教育奠定了深厚的人文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教育发展,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

率先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按照高标准高质量要求稳步推进,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率先进入普及化阶段,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入推进。

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得到较好维护,教育开放不断扩大,教育活力不断增强,“学有所教”正向“学有优教”快速迈进,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已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同期水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名城”地位日益彰显。

教育成为南京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之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功能日益凸显,在提高市民素质和促进城市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应看到,随着南京经济社会的发展,南京教育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模式尚未更好地适应学生成长的需要;教育投入总体不足,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教育影响力和辐射力与城市的功能定位尚有差距。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将全面推进,知识竞争和创新驱动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突出重点。

南京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沿江港口、历史文化和科教人才资源优势,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地和长江航运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设,促进皖江城市带发展,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

面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面对“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的新使命,南京教育必须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加快发展。

全市上下要以“高水平推进基石工程,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城”为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优先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增强南京教育的发展力、影响力,提升受教育者的满足感、幸福度,使南京教育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南京经济转型、自主创新、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广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成为南京走在科学发展前列的基石。

第一部分高水平推进基石工程,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城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于人力资源强国建设,遵循教育规律,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深化“基石工程”,丰富“教育名城”内涵,为快速提升南京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进南京“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率先建成人力资源强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广泛的智力支持和贴近社会需求的知识服务。

(二)工作方针

在推进南京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要坚持“优先发展、促进公平、改革创新、提升品质”的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

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促进公平

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政府基本的教育政策,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以及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扶助弱势群体,在保证教育机会公平、实现“学有所教”的前提下,做到教育过程公平,努力实现“学有优教”“学有乐教”,依法保障每一位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并为每一个学生提供更加适合的教育服务。

——改革创新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寻找实现教育均衡的突破点、提升育人质量的增长点。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才培养观念的转变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要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增强教育活力,努力成为全国教育改革的实验地、排头兵,创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改革创新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提升品质

坚持以人为本,确立以人的发展为根本追求的教育质量观,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题,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把培养创新人才放在突出位置,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瞄准世界教育先进水平,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部署

(三)战略目标

南京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到2015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规模、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领先全省,全市教育事业的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本世纪初的同期水平,教育名城的地位和影响进一步彰显;到2020年,全市实现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市,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南京成为享有国际盛誉的教育名城,教育幸福感和满意度领先全国同类城市。

具体目标是:

到2015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普遍开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

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继续保持100%,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和均等化。

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99%以上,普及残疾学生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推进残疾高等职业教育。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100%,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5%以上。

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5年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5%,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到2020年,教育的供给服务能力、人才支持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从义务教育到高中教育全面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深入推进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结合更加紧密,办学规模、专业结构、人才质量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高等教育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建立高品质、有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多样化、广覆盖的终身教育体系。

表一:

2020年南京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100%

2、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100%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70%以上

5、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人)

8000

6、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80%

7、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

90%以上

8、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6年

9、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

高于省核定标准1个百分点

10、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高于GDP增长比例

(四)战略部署

围绕“高水平推进基石工程,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城”的战略目标,今后5-10年内要立足南京教育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着力推进“三个发展”,实施“四大战略”。

推进“三个发展”:

——推进教育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的转型发展。

更加注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加注重提升各类教育发展内涵,更加注重每一位受教育者的主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推进教育从单一供给向多样化服务的创新发展。

大力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实现教育体制和发展模式的创新,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立交桥”,为社会成员提供贯穿一生的教育服务,不断满足受教育者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每一个人的终身学习、终身发展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推进教育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的跨越发展。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优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的重点,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使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的教育服务。

四大战略

——素质教育战略

从战略的高度认识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

把全面育人、全面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教学的核心任务,形成全社会共同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文明礼貌、可持续发展、国防教育和民族团结等教育,学生思想品德水平、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身心健康素质都得到显著提升,充分凸现“现代公民”、“国际通用”、“一精多能”的人才培养特征。

——优质均衡战略

落实各级政府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形成优质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新格局。

建立并完善教育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区域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和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学校建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教师编制四个统一。

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和学校倾斜,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整体实力显著提高。

——人才强教战略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形成“让最优者从教、让从教者敬业、让敬业者乐业”的教育人才建设和管理机制。

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健全和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名特优”教师培养工作,积极推进“教育家办学”。

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和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氛围。

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名师育英才。

——合作开放战略

加强教育区域合作,推动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发挥南京教育在服务南京都市圈、长三角和全国中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学习借鉴世界先进教育理念和发展经验,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增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充分发挥教育在巩固南京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打造国家战略门户城市、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等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第二部分事业发展

第三章基础教育

(五)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科学性

大力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

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2020年达100%。

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建立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开展面向婴幼儿监护人的公益性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到2020年,公益育儿指导服务城区覆盖率达100%,郊区县覆盖率达80%。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的办园体制。

每个区县每年新建2-3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

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0%,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办园(以下简称教办园)达到总数的30%;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6%,其中,教办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40%。

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

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建”的管理体制,全市所有学前教育机构,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严格执行办园标准,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2所达到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村办园全部建成合格幼儿园。

2015年,全市省优质园达75%以上;2020年,95%的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标准。

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

全面落实小学附设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独立的事业法人地位。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逐步提高在编公办教师、保育人员比例,依法落实幼儿教师身份、地位和待遇。

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

规范幼儿园资质年审与晋级评审,加强幼儿园保教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提高学前教育科研效能,推进幼儿园内涵建设与科学发展,支持幼儿园在保育、教育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

鼓励优质示范幼儿园通过“集团化”等途径,放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帮助和扶持薄弱幼儿园不断改进管理,提升办园的质量和水平。

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助学券”。

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

(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围绕办学条件、保障能力、入学机会、队伍建设、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导区、规范办学样板区、素质教育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区、城乡一体融合区、人民满意认可区。

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区域内学校改建、扩建、新建用地,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规模适度,效益显著。

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积极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缩小城乡办学水平差距,提高农村教育发展水平。

稳步推进区域内名优教师和优秀校长的有序流动,搭建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名优教师、优秀校长互动、共享、交流平台,促进师资队伍均衡协调发展。

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积极扩大普通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促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明显缓解择校矛盾。

到2012年,全市所有区县达到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

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以人人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前提,以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成长所需要的学校教育为目标,把办好每一所学校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工作,依法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并实现教育过程的公平,为全体学生提供更合适的学习环境,为全体学生素质发展、能力提高创造更优越的条件。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学习标准研究,建立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出台促进初中教育优质高效发展的扶持政策,切实提高初中教育的管理水平和办学绩效。

全面实施“新班额计划”,科学设置班级规模,让每一个学生得到更多的教育关怀。

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每班学生人数,初中控制在40人以内,小学控制在35人以内;到2020年,初中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控制在30人以内,基本实现小班化教育。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就读,100%在公办初中就读,享受同城待遇。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

树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观,促使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优化高中教育布局,稳定学校办学规模,努力办好每一所高中,每班班额40人以下,并逐步推进小班化教育。

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到2020年,建成10所以上全国一流的高中。

鼓励普通高中自主发展,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

立足学校传统、地域文化、社区资源、学生需求以及办学条件,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教师和学生共同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办学理念、教育哲学、学校文化,做到处处有亮点,校校有特色。

鼓励学校创新育人模式,改革教育方式,改善教育和学习方法,形成学校教学有风格、学生发展有特长的局面。

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渗透,创新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鼓励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

积极开展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合作与交流,探索高中与大学相衔接的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探索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工作机制,为特长学生、超常学生的发展提供帮助。

积极与境外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在高中学校开设国际课程,开拓学生视野,培养跨文化的国际通用型人才。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继续办好新疆高中班。

(八)高水平实施特殊教育

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投入和扶持力度,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到2020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100%达到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的办学标准。

针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实际,大幅度提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达到同类普通学生5-6倍的水平。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在职评和评优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

巩固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残疾学生的学前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并实施免费政策。

到2020年,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9%。

优化特教布局,继续办好聋人普通高中。

全面开展面向聋、盲、智障群体的中等职业教育,优化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逐步形成种类齐全、形式多样、结构完整的南京特殊教育体系。

推进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课程开发和实施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探索驻校顾问医生制度,促进医教结合,促进教育与康复的有效整合。

建立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教研部门以及特殊学校广泛参与的特殊教育研究与资源开发中心,开展跨部门、跨学科的特殊教育综合研究,提高特殊教育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

实现特殊学校与医疗机构、残联之间的联动与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残疾儿童的早期发现、跟踪与早期干预,提高残疾学生的教育效率。

第四章职业教育

(九)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沟通、城市职业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相统筹、国内教育与国际教育相对接,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实现职业教育的跨越发展。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推动职业教育结构升级,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强与在宁高职、高专合作交流,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

加强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完成“双十提优工程”,建成一批南京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

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组建多种形式的办学联合体或职教集团。

积极开展职业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一批稳定的国际合作项目。

到2015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标准。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合理、规模适度。

到2020年,全市争创30个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成50个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15个国家示范专业点,创建30个省级精品课程,建成10所高水平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职教名校。

以全市范围为整体,积极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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