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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核心制度修改

骨二科感染管理核心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

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

4、医院感染暴发和突发事件的监测、上报与控制制度

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6、消毒隔离制度

7、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8、一次性医用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9、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0、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

11、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12、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

1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16、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与考评制度

17、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8、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及责任制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医院感染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等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上报院内感染病例,降低漏报率。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8%以内。

(六)与检验科微生物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知识和意义,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

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卫生厅《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1.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专业水平;

2.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对医院感染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医院感染的防范意识,提高遵守、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自觉性,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二)培训内容

1.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要求;

2.医院制定的相关制度、措施等;

3.医院感染及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4.国内外医院感染管理的新进展。

(三)专职人员的岗位培训

1.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医院感染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等,参加安徽省医院感染管理的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2.每年每人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班、学术会等不少于2次。

3.阅读专业杂志、书籍等,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及时了解医院感染管理的新技术、新近展。

(四)全院性培训

1.各临床科室推选一名医师、一名护士担任兼职监控医师及护士,具体监督本科室各项医院感染工作。

由专职人员对他们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2.在医务部、科教科和护理部的协助下,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医院感染知识讲座。

如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院感染监测、预防及控制、抗感染药物的合理应用、多重耐药性的控制、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消毒药械的正确使用及无菌技术操作等。

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并纳入医院继续教育管理。

3.分科室培训,根据各科室特点,针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进行分别培训。

(五)培训组织及方式

1.在医务部、科教科和护理部等部门的协助下,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兼职监控医师及护士的集中培训及全院性集中培训。

2.各科室由科主任负责组织科内的有关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学习,由兼职监控医师及护士具体实施。

(每月科室学习不少于一次,每年将按照科室学习记录及签名统计保证每位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不少于规定学时)

3.通过医院感染通讯等进行有关知识的宣教和信息通报。

三、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

1.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医院必须对住院病人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以及时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高发部位、高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床位医生必须对每例住院病人实施住院全过程感染监控,负责及时准确填写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掌握各类感染环节。

《医院感染发病率调查表》应参照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病历书写规范》中医院感染发病率调查表填写规定,由床位医师逐项认真填写。

3.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做好感染病例的登记工作,并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上报感染管理科。

4、病区监控员与感染管理科的人员保持联系,积极配合院感管理人员定期到病房进行前瞻性调查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监测,回顾性调查作为补充,并在以上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开展1-2项目标性监测。

5、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四、医院感染暴发和突发事件的的监测、上报与控制制度

1、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科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上报分管院长和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暴发;

2、经调查证实为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时,发生以下情形时医院应当于12小时内上报至县卫计委:

(1)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2)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县卫计委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4、确诊为传染病医院感染时,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5、医院感染暴发和突发事件的控制制度

(1)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执行控制措施。

(2)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必须协同检验科微生物室人员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3)分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调查与控制工作,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同时,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1、医院院长领导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承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与咨询,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发布合理用药信息,保证药品购进质量,严格控制不良反应严重、细菌过快耐药、日治疗量昂贵的抗菌药物进入临床。

3、及时制定和更新《怀远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分类表》,严把药品质量关。

4、临床医师在抗菌药物的使用中必须对照分级分类表,明确副主任医师以上对所有药品有处方权;主治医师对限制使用和非限制使用药品有处方权;医师对非限制使用药品有处方权。

遇特殊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5、每季度必须对临床使用金额前20位抗生素进行购药金额排序和用药频度排序,进行合理用药分析、评价、监控,并进行宏观调控,防止过快产生细菌耐药。

6、抗菌药物使用量所占药品总使用量比例应<50%,监控评价率必须达到100%。

7、培训临床药剂师,开展抗菌药物咨询。

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纳入对医务人员的考核范围,对违反规定,侵害患者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临床医师要严肃查处,追究处方医师责任。

临床应用中要求做到:

一、坚持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射剂量、疗程和合理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正常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应用。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菌药物的费用支出。

6、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

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二、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有关知识,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病情,合理用药,必要时应邀请负责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的专家会诊。

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物,必须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六、消毒隔离制度

为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安徽省卫生厅《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应掌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如口罩、手套、帽子、眼罩、面罩、隔离衣等)。

执行《手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洗手和手消毒效果。

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3.医疗区域执行标准预防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消毒措施。

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特殊感染病人应隔离,并设有隔离标志。

高危险区域各相关科室、部门实行区域隔离管理。

内部布局应明确划分为“三区”。

4.消毒、灭菌首选物理方法。

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定期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更换消毒剂时,必须对容器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5.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的无菌液体需注明日期、时间、责任人,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无菌稀释液等)应注明开启日期、时间、责任人、用途,尽量使用小包装,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6.无菌物品每天检查一次,无菌包一经打开,应标明开启日期、时间、责任人,在24小时内使用;如果无菌包被医务人员多次接触可能存在污染,应重新消毒。

尽量使用小包装。

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签。

严禁使用过期无菌物品。

7.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重复使用。

8.连续使用中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器的管道等,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湿化瓶中用无菌水。

9.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10.病房应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床头柜、床头、椅子、门把手等,每日擦拭。

对床单元实行一人一巾一湿扫,一桌一抹布。

用后清洗消毒处理。

脏被服放于指定位置,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走道清点。

12.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位或病房终末消毒。

  

13.传染病人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用过的物品及传染病人的出院、转科后的终末消毒,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消毒处理。

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传染病区,也不得给他人使用。

14.非传染病科疑诊传染病时,患者应在隔离室观察。

确诊传染病时应及时会诊、转科。

七、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为了合理规范我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比性,特做如下规定及要求:

1、各科室对此项监测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监测项目,严格遵守规定的监测时限,真实规范采样,完整填写申请单。

2、各重点科室每季度监测结果要进行效果评价并将资料妥善保管。

对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达到不断持续性改进的目的。

3、各科室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真求实,对不合格项目应如实上报。

避免单纯追求合格率而虚报、作假、走形式。

对作假者经核实将进行重罚。

4、检验科(细菌室)保证对全院各科室监测所需合格采样试管、培养皿的供应,并每月做无菌试验。

按要求做到培养时限准确、中和剂添加正确、报告结果规范。

5、检验科(细菌室)对各科室送检的采样标本有不合格,采样不规范,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接收标本。

6、感染管理科对全院重点科室的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并开展随机抽查采样监测。

各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对在随机抽查采样中态度不端正、找借口、推诿等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将纳入医院感染考核,给予扣1分处罚。

7、科室监测时间具体安排

重点科室(部门):

如:

手术室、血透室、、新生儿科、产房、感染疾病科、内镜室、检验科、血库、供应室、导管室、口腔科等。

⑵监测时间:

每季度一次。

(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左右)

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随时监测

8、各科室(部门)监测项目、监测时限、采样方法、评价(合格)标准,详见《消毒技术规范》。

八、一次性医用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医院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医院所购其它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具有卫生许可批件。

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关内容。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帐号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灭菌日期与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4.医院采购供应部门应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经办人姓名等。

5.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品架上,距地面≥20,距墙壁≥5,距天花板≥50,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科室。

6.临床科室使用前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不得使用。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标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等),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8.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监督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10.医院感染管理科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用后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11、对骨科内固定器材等植入性或介入性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有可追溯性,器械的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九、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2.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3.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有相关制度及专人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4.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药械科。

5.禁止使用过期、淘汰和无合格证的消毒、灭菌药械。

十、手卫生管理制度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1、设置流动水洗手。

2、重点部门如、手术室、导管室、供应室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3、提倡用洗手液洗手,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

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免二次污染

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三)、手术室、产房等科室配备合格的外科手消毒设施

1、配置洗手池,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水龙头数量不少于手术间数量,洗手池应每天清洁与消毒。

2、配备洗手液,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

3、配备清洁指甲用品,用后放在指定的容器中,清洁指甲用品每日清洁与消毒。

4、手消毒剂采用一次性包装、非手触式出液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配备干手物品,擦手毛巾灭菌后使用,每次用后进行清洁消毒。

6、配备计时装置。

(四)、全体医务人员应遵循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严格掌握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指征及方法。

(五)、手术室、产房、手术人员遵循外科手消毒原则,严格掌握外科手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每季度对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七)、感染管理科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手卫生全员培训,医务人员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和手消毒的效果。

(八)、感染管理科每月对医务人员手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九)、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要求:

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102。

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52。

附: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洗手是预防医院感染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之一。

为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医务人员须增强手卫生意识,掌握洗手方法及手卫生相关知识,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2.手卫生设施:

2.1采用流动水洗手,医院的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感染疾病科、导管室、治疗室等重点部门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当置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应保持干燥;

2.3配备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3.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3.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3.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3.5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洗手的步骤:

A.1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A.2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A.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A.3.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A.3.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A.3.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A.3.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A.3.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A.3.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A.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4.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4.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4.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4.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6.医务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

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7.外科手消毒应当遵循以下方法:

7.1清洗双手、前臂及上臂下1/3。

具体步骤是:

a.洗手之前应当先摘除手部饰物,并按要求修剪指甲;

b.取适量皂液刷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清洁双手时,应清洁指甲下的污垢;

c.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d.使用清洁毛巾彻底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7.2进行外科手消毒时,应将适量的手消毒剂认真揉搓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充分揉搓2~6分钟,用洁净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用无菌巾彻底擦干;如果使用免洗手消毒剂,则充分揉搓至消毒剂干燥,即完成外科手消毒。

8.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进行监测,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2,。

十一、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1、各类物品必须严格按无菌、清洁、污染定点放置。

无菌物品应有明显标记及消毒日期。

2、凡进入病员屏障结构的一切诊疗操作时,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严禁作引起灰尘飞扬的活动。

3、无菌操作前应穿戴好衣帽、口罩,备齐用物。

洗手,戴消毒手套。

操作时手臂及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跨越无菌区,手臂必须保持在自己腰部(或桌面)以上,不得面向无菌区大声谈笑、咳嗽、打喷嚏。

4、持无菌容器时,应手托其底部。

不触及容器口边缘及内面,取用无菌物品要用无菌钳夹取,取出物品后应及时包好或盖好。

并注明开包时间,超过24小时应重新灭菌处理,取出或用剩的无菌物品不得放回。

5、为病人手术、治疗换药时,应按清洁、污染、感染、特殊感染的程序操作。

被污染的组织、器械及敷料等,切不可与消毒物品放在同一器皿内,亦不可放在病床上、桌上或扔在地上。

6、接触破伤风、气性坏疽、绿脓杆菌感染的伤口,须穿隔离衣、戴手套。

污染敷料应放入感染性垃圾桶内。

无菌持物钳标准操作规程

1护士准备:

着装整洁,洗手、戴口罩。

2环境准备:

清洁、宽敞、布局合理。

3用物准备:

持物钳罐、持物钳(镊)。

4无菌持物钳(镊)置于大口有盖无菌干罐内,二者大小适宜,每罐只能放一把无菌钳(镊),4h更换一次。

5取放无菌持物钳(镊)时,先检查有效消毒时间,打开罐盖,手持钳上端两个环部或镊子的上1/3处,将钳(镊)端闭合,不可触及罐口缘。

6使用时保持钳端向下,用后将钳(镊)端闭合放回持物钳罐中,持物钳污染或疑有污染时不可再放回罐内。

7远处取物时应连同持物钳罐一并移至操作地点。

8无菌持物钳只能夹取无菌物品,不作他用。

夹取油纱布时使用专用无菌持物钳。

无菌容器标准操作规程

1护士准备:

着装整洁,洗手、戴口罩。

2环境准备:

清洁、宽敞、布局合理。

3用物准备:

无菌容器、持物钳。

4检查无菌容器标记、灭菌日期。

5取物时,打开容器盖,平移离开容器,内面朝上置稳妥处或手上。

6取物时无菌持物钳及无菌物品不可触及容器口缘。

7取出物品后立即盖严容器,由近端向远端或由一侧向对侧盖上,避免手臂跨越无菌区并注明启用时间。

已取出的物品即使未用也不可放回。

8从贮槽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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