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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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促进浙江省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防止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产生二次污染,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根据国家污泥相关政策和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各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贮存、处理、运输、综合利用及最终处置过程中的技术选择、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可用以指导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环评和验收等工作。

1.3城市下水道、给水厂污泥及河道淤泥的处理处置和污染控制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1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67号)

CJJ27-200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CJ3025-19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4284-19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5085.(1~7)-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HJ/T176-2005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CJJ90-200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298-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GB50295-2008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049-1994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6763-2000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于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

CJ/T239-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

CJ/T309-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

CJ/T249-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

CJ248-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

CJ/T291-200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

CJ/T290-200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

CJ/T289-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

CJ247-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GB5101-2003烧结普通砖

GB13544-2000烧结多孔砖

GB13545-200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JC/T622-1996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2838-1981粉煤灰陶粒和陶砂

GB/T17431.1-1998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轻集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污泥

污泥是指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3.2物化污泥

物化污泥是指在以物理化学方法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3.3生化污泥

生化污泥是指以生物方法处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3.4脱水污泥

脱水污泥是指经浓缩,采取调理、消化等方式,并经机械脱水后的污泥,包括脱水生化污泥和脱水物化污泥。

3.5污泥处理

污泥处理是指污泥减量化和稳定化的过程,主要包括厌氧消化、好氧消化、调理、机械脱水、干化。

3.6厌氧消化

厌氧消化是指污泥单独或与其他有机物混合,在控制一定条件下,利用厌氧微生物的作用,将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沼气等产物的过程。

3.7好氧消化

好氧消化是指污泥在控制一定条件下,利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将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无机气体的过程。

3.8污泥处置

污泥处置是指将处理后的污泥以生物、填埋、焚烧等方式,使其能够达到长期稳定并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的最终消纳方式,主要包括肥料利用、建材利用、土地利用、焚烧、填埋、金属回收。

3.9肥料利用

肥料利用是指脱水污泥在控制一定条件下,利用微生物的作用,将其中的有机质分解、腐熟并转化为稳定腐殖土,作为肥料、土壤改良材料的过程,主要包括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

3.10建材利用

建材利用是指采用无机化的方式将脱水污泥用于制作水泥添加料、制砖、制轻质骨料和路基材料等的过程。

3.11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是指将脱水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和山体修复等场合,作为基质土使用的过程。

3.12焚烧

焚烧是指将处理后的污泥在控制一定条件下,依靠自身的热值或辅助燃料,进行氧化反应,使有害物质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和危废焚烧。

3.13填埋

填料是指将脱水污泥置于一种按照工程理论、土工标准和环保要求建设的场地,使有害物质得到控制,减少对环境污染的过程,主要包括卫生填埋和安全填埋。

3.14金属回收

金属回收指提取特定行业(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等)脱水污泥中有价金属物质的过程。

4污泥分类

4.1分类目的

为提高污泥处理处置的科学性和经济性,根据污泥的产生过程和性质,按照环境风险程度对污泥进行分类,便于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处置方式。

4.2污泥类型

按照环境风险程度,将污泥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等三大类共十二种,具体见表1。

表1污泥分类表

污泥种类

产生来源

风险程度

WN01

偏远乡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所有污泥

轻度

WN02

无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WN03

无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市县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WN04

造纸(再生纸)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化污泥

WN05

有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中度

WN06

有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市县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WN07

造纸(再生纸)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物化污泥

WN08

制药、化工、制革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化污泥

WN09

印染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WN10

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所有污泥

重度

WN11

制药、化工、制革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物化污泥

WN12

除制药、化工、电镀、制革外,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所有污泥

注:

城市下水道、给水厂污泥及河道淤泥可参照类似的污水处理过程进行分类。

5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及要求

5.1污泥处理技术及要求

5.1.1厌氧消化

1、技术介绍

厌氧消化是将浓缩后的生化污泥在厌氧条件下,使有机质转化为沼气和二氧化碳,减少有机污染物,并且产生沼气的技术。

厌氧消化可以减少污泥量,稳定污泥性质,提高污泥的脱水效果,减少污泥恶臭,提高污泥的卫生质量。

通常,厌氧消化系统由厌氧消化池、进出料系统、搅拌系统、加温系统、气体收集净化和利用系统组成。

该技术的优点是稳定化效果好,能耗较低,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污泥处理。

2、技术要求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污泥经过厌氧消化后,有机物降解40%以上,产生的沼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二氧化碳、甲硫醇、硫化氢等,需经脱硫处理后方可作为能源利用。

厌氧消化后的污泥需进一步机械脱水,并采用相适宜的方式进行处置。

3、技术风险

(1)污泥厌氧消化产沼气的同时,也产生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妥善处理容易造成事故;

(2)污泥厌氧消化设备单位投资高,工艺复杂,运行管理要求高,操作难度大,停留时间较长;

(3)如果产生的沼气得不到合理利用,会造成增加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并存在安全隐患;

(4)消化后的污泥中重金属含量有所增加,热值降低,增加了污泥的处置难度。

5.1.2好氧消化

1、技术介绍

好氧消化技术是一种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其原理是,将生化污泥中的微生物通过其细胞原生质的内源或自身氧化取得能量的一种方法。

在此过程中,细胞物质中可生物降解的组分被逐渐氧化为二氧化碳、水和氨,而氨最终被氧化为硝酸盐。

污泥好氧消化包括常温好氧消化和高温好氧消化两类。

该技术的优点是设备投资少、操作相对简单、无臭味、杀菌效果好,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污泥处理。

2、技术要求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污泥经过好氧消化后,质量可以减少50%以上,并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好氧消化后的污泥需进一步机械脱水,并采用相适宜的方式进行处置。

3、技术风险

(1)污泥中磷得到释放,可能造成排放水的磷污染;

(2)与厌氧消化相比,需添加曝气设备,能耗大;

(3)消化后的污泥中重金属含量有所增加,热值降低,增加了污泥的处置难度。

5.1.3污泥调理

1、技术介绍

污泥调理主要包括温差调理、化学调理和生物絮凝调理三种技术,本导则指的是化学调理。

化学调理是应用最多的污泥调理法,化学调理的原理是通过向污泥中投加调理剂,改善污泥的脱水性,调整pH以减少和抑制污泥中的病原菌。

污泥调理过程中投加的调理剂包括混凝剂(如铁盐、铝盐及聚铁、聚铝等无机高分子化合物)、絮凝剂(如阳离子型有机高分子聚合电解质等)、助滤剂(如硅藻土,酸性白土,锯屑,电厂粉煤灰,石灰及贝壳粉等)和稳定剂(如石灰等)。

该技术的优点是投资较省,操作简单,普遍适用于各类污泥的处理。

2、技术要求

调理剂作为混凝剂、絮凝剂、助滤剂和稳定剂使用时,投加量应根据小型试验效果确定,试验方法参照《混凝沉淀烧杯试验方法》(CECS130:

2001)执行。

调理过程中的恶臭污染防治,应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调理后的污泥需进一步机械脱水,并采用相适宜的方式进行处置。

3、技术风险

(1)向污泥中加入调理剂将增加脱水污泥体积和质量,可能会增加污泥处置费用;

(2)向污泥中加入的调理剂有可能改变污泥中营养物质的分子结构和形态,降低其作为肥料的价值;

(3)向污泥中加入调理剂可能会改变污泥的性质,可能会给后续的处置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5.1.4机械脱水

1、技术介绍

机械脱水是以过滤介质两面的压力差作为推动力,使污泥水分强制通过过滤介质,固体物质被截流在介质上,从而降低污泥含水率,主要包括:

真空过滤脱水、压滤脱水、离心脱水。

常用的机械脱水设备有板框压滤机、浓缩一体机、螺旋脱水机、高速离心脱水机、高压平板脱水机等五种。

各类污泥的处理均可采用该技术。

各种脱水设备的脱水效果见表2(处理前污泥含水率以98%计)。

表2脱水设备处理效果

设备类型

处理效果

板框压滤机

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85%

浓缩一体机

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85%

螺旋脱水机

处理后污泥含水率75-80%

高速离心脱水机

处理后污泥含水率70-75%

高压平板脱水机

处理后污泥含水率50-70%

2、技术要求

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当含水率>98%时,应先对污泥进行调理,以提高机械脱水效率。

脱水后污泥需采用相适宜的方式进行处置。

3、技术风险

(1)各种机械脱水设备对污泥的含水率都有要求,如没有前置设施降低其含水率,脱水效率会大大降低;

(2)污泥脱水需要较大的压力差,因而动力消耗较大,滤布需要经常清洗,定期更换。

5.1.5污泥干化

1、技术介绍

干化是一种污泥深度脱水方式,干化过程是将热能传递至污泥中的水,并使其汽化,以降低污泥的含水率。

利用自然热源(太阳能)的干化过程称为自然干化,使用人工能源作为热源的则称为热干化,本导则指的是热干化。

该技术对各类污泥普遍适用。

2、技术要求

污泥热干化设施应选择在就近持续、稳定可获得余热热源的地方,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火力发电厂、水泥厂等附近,鼓励利用其废热、烟气等低品味能源作为热源。

一般不宜采用一次优质能源作为污泥干化热源。

污泥的含水率可以根据其处置要求进行控制。

该技术常作为焚烧处置的处理技术。

污泥热干化厂应对排放尾气进行净化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源的标准要求。

3、技术风险

(1)污泥干化过程中,污泥中的有毒有害气态物质,如硫化氢、氨气、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容易逸出,污染大气环境;

(2)目前使用的污泥干燥工艺与设备,总体来说,单位设备(容积或面积)的传热系数偏低,造成设备过于庞大,单位生产能力投资较高。

5.2污泥处置技术及要求

5.2.1肥料利用

1、技术介绍

是指将脱水污泥在一定条件下,采用好氧堆肥的方式,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将其中的有机物分解并达到腐熟稳定后,用作肥料。

肥料利用主要指好氧堆肥,是在有氧条件下,好氧微生物对污泥进行分解、转化并生产出堆肥产品的过程,好氧堆肥可以杀灭一些不耐高温的病原菌及虫卵。

该技术建设和运行成本相对较少,技术难度不高,节约能源,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脱水污泥肥料利用时,需满足的要求有:

(1)含水率宜为55%~65%;

(2)有机质含量宜≥30%(以干基计);

(3)碳氮比(C/N)宜为20:

1~30:

1;

(4)污泥的pH控制在6~9之间;

(5)重金属含量指标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1984)的规定;

(6)污泥堆肥过程中的恶臭排放应当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7)堆肥产品质量应当满足《有机肥料》(NY525-2002)要求;

(8)堆肥产品适合作为农作物及经济作物肥料使用。

3、技术风险

(1)目前,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混合处理的情况较为普遍,污泥中的重金属含量相对较高,采用肥料利用技术,可能会增大污泥中的重金属(汞、镉、铅、铬等),通过土壤、地下水等途径进入食物链的机率;

(2)污泥中含有的大量氮、磷营养元素如不能被植物及时吸收,会随雨水径流进入地表水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进入地下水引起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

(3)部分含盐量高的污泥会明显提高土壤的电导率,过高的盐分会破坏养分之间的平衡,抑制植物对养分的吸收,甚至会对植物根系造成直接的伤害;

(4)与化学肥料相比,堆肥产品的氮、磷、钾等含量偏低,市场前景较差;

(5)堆肥过程的恶臭污染治理投资较大。

5.2.2土地利用

1、技术介绍

土地利用主要是经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用作园林绿化、山体修复等养护过程的基质土、土壤改良材料等,或者作为填埋场运行过程中的覆盖用土。

污泥土地利用投资少、能耗低,运行费用低,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该技术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采用土地利用的脱水污泥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CJ248-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要求。

具体的泥质要求如下:

(1)污泥应当进行稳定化处理,重金属含量指标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CJ248-2007);

(2)应无明显臭味,臭度须小于2级(六级臭度);

(3)用作园林绿化时含水率<40%,用作垃圾覆盖土时含水率≤45%;

(4)pH宜控制在6~8.5之间;

(5)有机物含量宜≥20%(以干基计);

(6)土壤本底土质为砂石土时,禁止污泥土地利用。

3、技术风险

(1)污泥中含有许多的有害物质(盐份、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这些物质随污泥的土地利用进入到土壤中,可能会对土壤的植物系统、地表水、地下水系统产生影响,造成环境与人类健康风险;

(2)采用土地利用的,要对污泥泥质、利用地点的土壤地下水等进行跟踪监测分析,管理成本较高。

5.2.3建材利用

1、技术介绍

通常是将脱水污泥经干燥后,用于制作水泥添加料、制砖、制轻质骨料和路基材料等。

建材利用不仅能将大量脱水污泥有效处置,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而且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该技术适用于风险程度为轻度和中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在建材利用前,须进行稳定化处理,避免与人体直接接触;

(2)用于烧结制砖的,脱水污泥与粘土等物质的配比一般不应超过1:

10,《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和《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2003)的规定;

(3)替代混凝土中砂的,应当符合《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JC/T622-1996的规定。

(4)用于水泥生产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

(5)用于陶粒生产的,产品的吸水率和抗压强度应满足《粉煤灰陶粒和陶砂》(GB2838-1981)的要求,堆积密度和筒压强度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

轻集料》(GB/T17431.1-1998)的要求;

(6)应确保建材产品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6-2007)和《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于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GB6763-2000)要求;

(7)建材利用过程中的烟气排放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3、技术风险

(1)在建材利用过程中,污泥中的重金属会进入建材产品,因此,制成的建材产品的应用有一定的局限性;

(2)在高温环境下,低沸点的重金属容易从污泥中游离到气相,附着在烟气的尘粒上,因而收集的飞灰需要妥善处理;

(3)污泥制砖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治理成本高。

5.2.4金属回收

1、技术介绍

金属回收是利用化学法将脱水污泥中的金属提取出来的综合利用技术,主要用于含贵重金属(如铜、镍等)污泥的处置。

该技术适用于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避免与人体直接接触,生产的产品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对污泥直接进行金属回收时,污泥含水率须小于80%;

(3)金属回收利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设计和建设。

所有污染物排放应当达到相关国家标准;

(4)金属回收利用后产生的残渣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妥善处置。

3、技术风险

(1)金属回收过程总产生浸泡液、清洗废水等,根据不同工艺可能含有酸、碱、氯、硫、氟等污染物;

(2)根据金属回收的工艺不同,其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可能属于危险废物;

(3)在回收过程中,可能产生含有氨、氯化氢等的有害气体。

5.2.5垃圾焚烧

1、技术介绍

垃圾焚烧是指,在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火电)、水泥回转窑等设施中,依靠污泥自身热值或辅助燃料,使污泥发生燃烧反应的过程。

目前常用的焚烧设备有:

流化床焚烧炉和炉排焚烧炉,以及水泥回转窑炉。

该技术的优点是,减量效果明显、无害化程度高、设施占地小,适用于风险程度为中度和轻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工艺、水泥生产和热电设施处置污泥的,应分别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08)和《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1994)的要求。

焚烧烟气均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在焚烧过程中,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1)焚烧炉内温度达到850℃以上;

(2)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大于2s。

3、技术风险

(1)处置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类等污染物,应严格控制;

(2)贮存库产生含有氯、硫、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的渗滤液,应对其进行处置;

(3)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炉渣应当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进行鉴别后,妥善处置;

(4)焚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成本相对较高。

5.2.6危废焚烧

1、技术介绍

采用危废焚烧工艺处置经处理后的污泥或与危险废物掺烧,并可以进行热能利用。

常用的焚烧设备有回转窑式、热解焚烧式等炉形。

该技术的优点是减量效果明显、无害化程度高、设施占地小,适用于风险程度为重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焚烧设施应按《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的要求建设;

(2)焚烧排放烟气应当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

3、技术风险

(1)处理过程中产生含粉尘、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二噁英类等污染物的焚烧烟气;

(2)贮存库产生的渗滤液,含有氯、硫、有机物等有害元素;

(3)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炉渣、废水及净化处理废物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进行鉴别后,再最终确定其处置方式,妥善处置。

5.2.7卫生填埋

1、技术介绍

卫生填埋是指,采用卫生填埋的方法处置经处理后的污泥的过程。

卫生填埋区主要由单层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雨水收集与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及封场覆盖系统等几部分组成。

根据其结构,可分为平原型和山谷型两种。

而其运行机理,常用的有厌氧填埋及准好氧填埋。

与采用垃圾焚烧工艺相比,卫生填埋的建设、运营成本较低,适用于属于风险程度为中度和轻度的污泥处置。

2、技术要求

(1)卫生填埋设施及地质条件应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的要求,填埋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

(2)采用卫生填埋的,污泥泥质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CJ/T249-2007)的要求;

(3)填埋过程的管理和污染物的控制应分别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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