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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八月

 

 

二00六年八月

 

目录

一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

二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学生品德评定办法…………(5)

三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区、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10)

四上外嘉定实验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制度………………(13)

五上外嘉定实验学校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推荐评分标准(14)

六上外嘉定实验学校奖学金评定制度……………………(16)

七上海外国语大学新世纪英语口语夏令营营员推荐要求(17)

八关于我校创外语学科教学特色开设自主拓展(选修)课程

的通知(试行)…………………………………………………(18)

九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关于违纪学生处理的规定……(20)

十升留级、毕业制度………………………………………(23)

十一关于高三学生毕业要求的几点说明…………………(24)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一、校纪、校风

1、在校期间学生必须穿校服,佩戴校徽、团徽;参加升旗仪式或学校大型活动按要求穿统一校服。

2、安心校园学习生活,在教学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上课和考试时使用手机者,按违纪处理。

3、语言文明,校园交流使用外语和普通话,不讲脏话粗话。

4、按时上学,不旷课;不逃夜或离家出走;不随意在外留宿。

5、热爱学习,独立作业,崇尚良性竞争,崇尚师生教学交流,积极参与学习竞赛和德育主题活动。

6、仪容仪表符合中学生形象。

不烫发、染发,不佩戴成人化饰品。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不穿拖鞋,女生不穿高跟鞋。

7、真诚、健康交往,不与社会上不良个人或团伙来往;不组织或参与帮派、打群架等不安全活动。

8、尊敬师长,见到教职工主动问好。

同学之间正常交往,团结互助,真诚相待,不起和不叫侮辱性绰号。

9、情趣健康,不看、不传宣传色情、暴力和迷信的书刊和影像。

10、休闲娱乐有益身心,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茶座和电子游戏厅。

11、爱护校园、关心班级荣誉,不做有损班级、学校形象的事。

二、进出校门

1、预备铃响后进校作为迟到处理。

迟到学生应配合值周同学的记录核查工作,如实填写迟到记录。

2、骑车同学到校门口主动下车推行。

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骑车。

学生应在自行车的规定位置挂好学校停车牌,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3、学生到校后(放学前),未经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出校门,若因故需要离校,必须经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并向门卫出示有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签字的《出门证》。

三、升旗仪式

1、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

学生必须穿统一校服,佩戴校徽和团徽,精神饱满,队伍整齐。

升旗仪式过程中学生不得私自交谈或做小动作。

2、升旗过程中,学生必须肃立、脱帽,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3、学生应熟知国旗法知识,会唱国歌,会画国旗,明确国旗国徽含义。

四、两操

1、认真做好广播操。

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填写《广播操缺席请假单》交督导员。

2、广播操集体进退场时应做到快、静、齐。

3、做广播操要求姿势正确、动作到位、精神饱满、力求合拍。

4、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要求动作与音乐合拍,做操时不讲话,不看书或做其它事情。

五、课堂纪律

1、早晨入校后应尽快做好上课准备,已迟到者应加快步伐进教室。

2、预备铃响后应迅速进入教室就座,静候老师上课。

3、正式铃响后还未进教室的作为迟到处理,迟到学生应站在前门口向老师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就座。

4、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不能擅自调动、离开座位或离开教室。

5、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参与讨论,踊跃发言。

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上课时禁止吃东西,严禁将水和食物放在课桌上。

6、上自修课和活动课时,学生应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不经老师允许不得离开教室。

7、自觉遵守学校实验室、电脑房和语音室等专用教室的使用规则,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公共教室。

8、按时完成、上交作业,书写整洁规范,不抄袭,不拖延。

9、如到英语小班上课,必须在上课正式铃响之前到达教室并坐定。

10、轮到第二批用午餐的班级,学生必须按规定遵守相关的作息制度。

六、卫生环保

1、每节课后,值日生应将黑板和讲台擦干净。

2、放学前,值日生应将教室及走廊打扫干净,并将垃圾倒到垃圾房内。

不得将班级垃圾倒入各楼层的果壳箱或绿化带内。

3、认真完成大扫除的包干任务。

4、自觉保持教室及校园环境整洁,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5、保持教室门窗和内外墙面无球印脚印。

禁止在教学楼内踢球、打球。

不得将球带进教室。

七、课间休息

1、课间及中午文明休息,不追打吵闹、喧哗起哄,保持教学楼安静。

2、学习场所严禁进行打牌、下棋和踢毽子等活动。

八、文明用膳

1、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用膳制度。

文明用膳,不大声说话、不追逐打闹。

2、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环保用餐,不使用一次性筷、勺。

吃剩的饭菜必须倒入泔脚桶,不得放在餐桌上。

3、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在教室里用午餐。

4、在校用餐不得让家长送饭或叫外卖(有医生证明的身体健康特殊情况除外)。

九、爱护公物

1、爱护一切校园设施,禁止在课桌上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若故意损坏,则给予纪律扣分或处分。

2、教室门窗等公物由班级保管使用。

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损坏人或班级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若故意损坏则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自觉保护学校宣传栏、墙面装饰等文化资源,禁止涂改和破坏。

4、爱惜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的书报杂志,按时归还。

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5、爱护学校绿化,不攀摘花木,不践踏绿地。

6、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龙头、灯及电扇。

不得私自接用电器。

7、爱护多媒体电教设备,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打开背投收看、收听节目。

一十、考试纪律

1、考生按规定就座,不准自选或私自调换座位。

自觉保持考场整洁,不乱扔纸屑杂物。

2、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严格杜绝作弊。

3、将手机、MP3及其他相关通讯和电子设备带进考场的,一律以违纪论处。

4、考试开始一小时后方可交卷(时间不满一小时的除外)。

提前交卷者,应迅速离开考区,不准在考场内外大声说话。

一十一、会场纪律

1、参加各种会议班级整队入场,准时到达,遵守会场秩序,保持清洁。

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会议结束后按要求有序退场,不争先恐后,不大声喧哗。

3、文明观看演出或电影,准时到场,不起哄,不喝倒彩,不影响别人。

尊重演员劳动,待演出结束谢幕后方可离场。

十一、安全意识

1、不把贵重钱物带到学校和存放在书包、书包橱里。

2、当自己离开后教室将空无一人时,应注意关好教室门窗,加强自身和班集体安全的防范意识。

3、体锻活动时做到文明参与,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如有特殊体质等情况,学生本人和家长应告知班主任和其他相关教师,以便校方更好地关注学生的身心安全。

十二、请假制度

1、学生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活动,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2、未经请假或补假,不符合准假条件者按旷课处理。

2006年7月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品德评定办法(试行)

(一)评定目的

品德评定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成绩与不足,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使学生不断自我完善,健康发展。

通过评定还可以检查学校德育工作的状况,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评定依据

品德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写品德评语和评定品德等级。

学生品德评定内容与标准以教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内容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为依据。

评定等级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须努力四等。

(三)评定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缺点,防止片面性。

2、实行民主评定的方法,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各科教师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又要尊重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防止压制民主或放任自流。

3、评语由班主任负责,在学生个人总结和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写出。

在评语中要指出学生的优点、缺点和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

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撤消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写在评语中,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也应写入评语。

(四)评定方法

1、每学期学生德育基础分为75分(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减处理。

(每学期德育基础分根据寒、暑假期学生实践活动积分情况。

高一新生第一学期德育基础分根据入学前行为规范应知测试成绩或入学教育行为表现。

)学期品德总分作为品德评定依据。

总分为100分以上,品德评定为优;总分80—99分为良;总分为60—79为中;总分60分以下为须努力。

总分50分以下(减除违纪处分扣分)的学生列入学校“关爱希望生工程”范围,由政教处给予协议性帮教,屡教不改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等级划分的具体操作可按实际情况调整,各班应考虑各等第的适当比例。

2、评选市、区、校级、三好学生和高三优秀毕业生必须在当学年各学期品德评定总分在100分以上学生中进行。

(五)评定细则(加减分标准)

1、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

统计

单位

评定部门

加分

自主管理

1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干部或学校团委委员,按要求完成任务。

/人/学期

班主任

校团委

1—5分

2

担任学生会干事、班委干部、班级团支部委员,按要求完成任务。

/人/学期

1—4分

3

担任班级课代表、小组长或班级其他管理负责人(黑板报、自行车管理等),按要求完成任务。

/人/学期

任课老师班主任

1—3分

4

未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但出色完成班主任交给的班级任务。

/人/学期

班主任

1—2分

实践活

5

参加学校重大活动的筹备或主持,出色完成任务;或为重大活动献计献策,并被采纳。

/人/次

校团委

政教处

社区

3—5分

6

参加区、校组织的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活动或暑期见习干部活动等,出色完成任务。

(暑期见习干部活动加分归入下学期评定。

/人/次

/人/暑期

1—2分

7

参加军训、国防教育活动、学农、学工和素质教育活动等课程性实践活动,表现良好。

(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作相应处理和扣分)

/人/次

政教处

教导处

1—2分

8

参加学生社团活动,表现出色。

/人/学期

校团委

1—2分

学习竞赛

9

参加市学科、艺术、体育等比赛获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主力成员)。

/人/次

教导处

艺体组

10分

10

参加市学科、艺术、体育等比赛获个人二、三等奖或第一名以下名次;团体二、三等奖或第一名以下名次(主力成员)。

/人/次

8分

11

参加区学科、艺术、体育等比赛获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主力成员)。

/人/次

5分

12

参加区学科、艺术、体育等比赛获个人二、三等奖或第一名以下名次;团体二、三等奖或第一名以下名次(主力成员)。

/人/次

4分

13

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

/人/次

教导处

政教处

3分

14

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个人二、三等奖或获得第一名以下名次。

/人/次

2分

15

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班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人/次

1分

16

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班级二、三等奖或获得第一名以下名次。

/人/次

0.5分

班集体团体表现

17

行为规范

班级月考核获得实践活动示范班称号。

/人/次

政教处

1分

18

班级月考核获得行为规范示范班称号。

/人/次

1分

学习

19

期中或期末考试获得总分状元称号、或三门或全部学科总分名列年级前三名。

/人/次

教导处

5分

20

期中或期末考试获得单科状元称号。

/人/次

教导处

3分

21

期中或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分为班级前10名。

/人/次

班主任

班委

1分

22

期中或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明显进步。

(以教导处公开表扬为主要参考。

/人/次

1-3分

其它

23

校内好人好事,经政教处认定。

/人/次

1分

24

校外好人好事,受上级部门表扬。

/人/次

社区

居委

5—10分

25

主动体贴家长,完成适当家务

/人/学期

家长

1—2分

26

社区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受到社区表扬

/人/学期

社区

1-2分

28

根据各班级自主管理制度等

/人/学期

班主任

班委

≤2分

2、扣分标准

序号

扣分项目

统计

单位

评定

部门

扣分

仪容仪表与行为举止

1

在校不佩带校徽(胸卡)。

/人/次

班主任

值周班

1分

2

佩带成人化饰品、染发、烫发、化妆。

/人/次

2分

3

男生留长发或无故剃光头。

/人/次

班主任

政教处

2分

4

男生穿拖鞋、背心、赤膊等。

/人/次

2分

5

女生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等。

/人/次

2分

6

校内骑车,劝阻后不改正。

/人/次

1—2分

严重违纪

7

男女同学行为过分亲昵,屡教不改,影响校风。

/人/次

5分

8

夜不归宿、上网吧、酒吧、舞厅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人/次

5分

9

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到其他学校或场所寻衅滋事打群架,影响班风、校风。

/人/次

5分

10

顶撞教职员工、起哄或对教职员工有欺骗行为。

/人/次

2分

升旗仪式与两操

11

升旗仪式等大型活动未按规定穿校服。

/人/次

政教处

班主任

值周班

1分

12

无故不参加广播操。

/人/次

1分

13

升旗仪式、广播操时私自交谈或做小动作,影响队伍整齐。

/人/次

1分

14

无故不做眼保健操,看书或做其它事情。

/人/次

1分

上课纪律

与学习

15

早上、中午上学无故迟到。

/人/次

1分

16

上课无故迟到(正式铃响后进教室)。

/人/次

1分

17

无故旷课、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事假须事先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请假并有家长签字;病假须有病历证明。

/人/日

3分

18

上课违反课堂纪律。

(无理中断老师讲课,影响他人学习;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上课拒绝学习都视为违反课堂纪律。

/人/次

任课教师

1-3分

19

上课(包括自修课等)或开会使用手机。

/人/次

2分

20

上课未经老师同意擅自调动座位、离开座位或离开教室。

/人/次

2分

21

上课吃东西。

/人/次

2分

22

考试作弊。

/人/次

任课教师、

教导处

5分

23

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无故缺交作业。

/人/次

任课教师

0.5—1分

文明休息

24

随地乱扔杂物、纸屑。

/人/次

班主任

1分

25

教学楼内玩各种球类。

/人/次

1分

26

课间打牌、下棋。

/人/次

1分

27

不文明就餐。

(未按规定位子就座、乱扔乱放或破坏餐具、在食堂追逐打闹等。

/人/次

后勤职工

1—2分

文明就餐

28

未经允许在教室用餐。

/人/次

班主任

1分

29

破坏公共财物、公共设施和校园绿化。

/人/次

后勤职工

2分

破坏公物

30

涂画、弄脏、毁坏标语;涂改学校各种公告墙报。

/人/次

政教处

2分

31

受全校公开批评告诫、口头警告处分。

/人/次

5分

违纪处分

32

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人/次

10分

33

受记过、记大过处分。

/人/次

15分

34

受留校察看处分。

/人/次

20分

其它他

35

机动(根据各班自主管理制度等)

/人/学期

班主任

≤2分

附: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处理办法

班主任应及时提醒、教育学生遵守《品德评定办法》,并强调,除[扣分标准]32—34条重大违纪处分扣分外,

1、扣分满15分:

班主任应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告之学生违纪情况,加强教育,严加制止。

2、扣分满20分:

班主任联系家长,并填写《学生违纪情况统计表》报政教处。

政教处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可根据学生违纪情节和改正情况给予公开批评告诫至“警告”以下处理决定。

3、扣分满30分:

班主任联系家长,并填写《学生严重违纪情况统计表》报政教处。

政教处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可根据学生违纪情节和改正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政教处2006年7月修订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区、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试行)

根据《嘉定区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规定》,须经班级学生民主评议,班主任按每学年下拨名额以1:

1.5的比例将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学生候选人选送给政教处,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以后,学校通过各类严格的测试,按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每年上级分配的名额,最高分的前若干位推选为(市)区三好候选人,其余为校三好候选人,校三好原则上确保每班至少有一位学生。

评选工作严格按规范进行。

候选人名单需政教处、教导处、团委等综合评议,最后经校务会审定,然后必须在学校公共场合公示一周再送交区教育局审批,确保整个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具体操作流程和内容是:

一、品德行为的成绩除参考学生上学期(年)德育测评成绩、政教处对参评学生的应知应会测试成绩外,“在思想品德行为方面有突出事迹”主要参考学生进入高中以来所得到的非学习成绩类个人先进的名目和次数多少(以学生德育测评档案和相关文字资料为依据)。

二、学生文化成绩得分严格参照教导处统计的学生上一学期末的各科考试总成绩计算,按标准操作。

三、体育成绩来自学校政教处委托体育教研组专门对申请学生进行的三项体能测试总分,达到优良者、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区三好”“校三好”的评选。

四、社会实践成绩主要依据学生参加政教处、团委组织的德育实践活动的种类、次数的多少,学生在活动中的作用以及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力(以书面记载为主要依据)。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学校政教处

二00六年三月

 

附:

嘉定区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

(试行稿)

一、品德行为(满分为30分)

1.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生中起示范作用。

(10分)

2.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应知应会测试,成绩优良(85分以上)。

(10分)

3.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应知应会测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

(5分)

4.在思想品德行为方面有突出事迹。

(5分)

5.学生的思想品德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

(5分)

二、文化学习(满分30分)

1.前一学期期终文化考试总分名列年级组前5%以内(含5%)。

(30分)

2.前一学期期终文化考试总分名列年级组前5%—10%以内(不含5%)。

(20分)

三、体育锻炼(满分为30分)

1.学校学生体育学科成绩达到优秀。

(30分)

2.学校学生体育学科成绩达到良好。

(20分)

四、社会实践(满分为10分)

1.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志愿者服务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10分)

2.认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5分)

五、特长加分(满分为20分)

1.在区体育竞赛中获个人第一名或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市以上体育竞赛获个人前三名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

(5分)

2.在区体育竞赛中获个人二、三名或团体亚、季军的主力队员、市面上以上个人四、五、六名或团体四、五、六名的主力队员。

(4分)

3.参加区艺术、科技竞赛获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的主力成员、市以上艺术、科技竞赛获个人二、三等奖或团体二、三等奖的主力成员,在器乐方面获八级以上水平。

(5分)

4.参加区艺术、科技竞赛获个人二、三等奖或团体二、三等奖的主力成员、器乐方面获四级以上等级水平。

(4分)

5.参加学科竞赛,获区一等奖或市以上一、二、三等奖。

(5分)

6.参加劳技、计算机竞赛,获区一等奖或市以上一、二、三等奖。

(5分)

注:

1.初中生特长加分以该生在初中阶段所获得的最高成绩为依据;高中生特长加分以该生在高中阶段所获得的最高成绩为依据。

2.同一类别的奖项不得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来计分。

3.学生获奖加分条件:

必须是学生在参加由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共青团组织所开展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并且在奖状上盖具的也是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共青团组织的印章,否则不予加分。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

 

上外嘉定实验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制度(试行)

经嘉定区教育局统配下拨,我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上海市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一旦推荐成功,这些学生将在当年的高考总分上加10或20分。

我校秉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1.学生可以由班主任推荐或学生自荐,由班主任负责按我校《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推荐评分标准》,在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每班推出若干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候选人,排序后交推优工作小组。

2.由推优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推荐评分标准》具体得分,在对学生的整体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最终审核,批准同意后即按规定在校内张榜公布三个工作日,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反映,如无异议,则作为本届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报区教育局。

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高中阶段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在高一、高二年级连续两次或在高三年级获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原则上应首先作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上外嘉定实验学校教导处

2006年7月

 

上外嘉定实验学校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推荐评分标准

(试行)

项目

分值

标准

得分

品行表现

15分

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详见注1)

学习成绩

25分

最近几次重要考试(以区统一的模拟考为准),按语数英三科总分年级平均名次得分计算,1~10名25分,11~20名20分,21~30名15分,31~40名10分,41~50名5分,50名后0分,见注4)

先进奖励

15分

市级三好类为15分,区级三好类为10分,校级三好学类、党建对象为5分、党建积极分子为2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社会工作

15分

担任校学生会、校团委主要干部15分,校学生会、校团委一般干部和班级主要干部10分,班级一般干部5分(如有兼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见注3)。

学科竞赛

15分

由市教委、教研室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文化知识类竞赛,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2分(其他相应部门组织的竞赛乘以50%计入总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体锻达标

15分

体育测试达标优秀为15分,良好为12分,其他为10分。

总分

100分

注:

1、品行表现项目得分:

优为3分,良为2分,中为1分,按高一至高三第一学期五次品行等第评定累积统计。

有一“差”者,则该项不得分。

2、先进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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