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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院制度

2021年转科、转院制度

一、转科

(一)凡因病情需要转科的住院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转出科室凭会诊单联系好床位,住院处办妥转科手续后才能转科。

(二)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及时转科。

(三)如系危重症患者,转入科室应按急诊要求尽快解决床位。

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者,应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室医护人员护送至转入科室,并与值班(或经管医师)做好床边交接工作。

转入科室应及时诊治或抢救,并按时完成接班记录。

(四)患者转科前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下达转科医嘱,完成转科记录。

护士将本科室相关账目结算完毕后向电脑发送。

同时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准备接收,可行走的患者由工人携带全部病历资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

须用轮椅或平车的转科患者须派医师或护士随同前往,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转入科室应按照转入患者接收,及时开出转科医嘱。

转科前医嘱全部停止。

(六)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

(一)转往他院

1.凡因我院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转至外院诊治的患者,在病情允许转送的前提下,由经管主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班外时间报总值班)审批并备案。

由医务科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不予转院,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

3.转院的费用结算及手续与出院相同。

4.患者转院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复印并带走部分病历资料,如检查化验单、病情摘要、出院小结以及转院介绍信等。

5.患者转院时由原经管科室酌情派医护人员随救护车护送。

6.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和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7.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入我院

1.外院要求转入我院的患者,须经我院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第二篇:

转科转院制度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一、转院制度

(一)适用情形:

1.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不能对患者提供有效诊疗服务;

2.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对患者生命安全提供有效保障,极有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甚至死亡;

3.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极有可能造成治疗延误或其进一步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二)转院流程:

⑴由科室主任提出转院申请,并签字同时报告医务科。

(节假日及晚夜班报医院总值班)第二天补交转院申请。

⑵医务科批准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⑶若涉及医保患者必需上报医保部备案。

(三)患者转院处置流程:

①非危重患者,科室应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做充分知情告知、交代转院相关事宜,征得其理解并签字确认,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②危重患者,在病情允许转移运送的情况下,对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进行充分知情告知、交代转院相关事宜,征得其理解并签字确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医务科安排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护送到已联系好的医院。

③危重患者,如病情不稳定,需就地抢救,待病情基本稳定,再按②执行。

二、转科制度

(一)适用情形

1.患者经科间会诊,其主要病情、诊断以被邀会诊科室为主;

2.患者经院内外多学科联合会诊,其进一步诊疗需要转入其他临床科室;

3.首诊收住科室诊治范围,以患者主要病情为最佳选择的临床科室。

(二)转科程序

1.请科间会诊、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决定转科治疗,与转入科室确定转科具体时间;

2.主管医师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履行充分、有效知情告知,并征得其同意,签署转科知情同意书,告知情况记入病历;若患者及家属拒绝签字,则由主管医师在病历中注明情况后,与上级医师一同签名。

3.转出科室主管医师开具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进行转科登记,通知转入科室做好相关接收准备;

4.转出科室医务人员携带病案资料,陪同患者至转入科室,危重患者转科需主管医师、护士全程护送至转入科室,与转入科室医务人员做好交接班;

5.转入科室接收患者后,医务人员及时诊查,做好转入后病情再评估,制定适宜诊疗方案,并对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履行相关事项知情告知,医师开具医嘱、书写接收记录,余按患者入院流程办理。

转院知情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被授权委托人:

1.根据患者目前的病情进展,超出我院目前的诊疗范围和诊疗水平,建议患者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

2.如果不及时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根据病情不同可能会出现病情加重,使以后的治疗变得更加困难,以及无法治愈或丧失最佳治疗时机,严重者甚至导致死亡的不良后果。

3.转院过程中根据病情不同也可能会出现病情加重,使以后的治疗变得更加困难,以及无法治愈或丧失最佳治疗时机,甚至导致死亡的不良后果。

4.转院方式:

①我们建议联系120救护车进行转院。

虽然120救护车转送可能使您增加一笔费用,但是120救护车配备专业的医疗设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而且在紧急情况下120救护车不受交通规则限制能节约很多时间。

通过120转院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安全和争取治疗时机。

②我们不建议患者家属通过出租车或自备车等自行转院,因为虽然这种方式在经济上更节省,但可能使转院时间延长,紧急情况下如遇交通事件或交通阻塞可能使您无法及时到达目的医院。

如果在转院过程中出现病情加重或出现生命危险等情况也无法得到及时救治。

5、我们已经和医院(科室)联系,对方医院医师已经知悉此事,并同意接收。

6.其他:

二、患方声明

本人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是患者的监护人),医务人员已将上述风险及有可能发生的其他风险向我作了详细的告知,我也完全理解上述所说的内容。

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后选择转送方式:

□120转院

□自行转院(自愿承担自行转院的所带来风险和后果。

本人自行转院产生的不良后果与医院及医务人员无关。

医师签名:

告知时间:

20年月日点分

患者、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

决定时间:

20年月日点分

第三篇:

转院转科制度南宫市人民医院转科及转院制度

是医生在临床诊疗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等特殊病人须转科、转院时必须遵循的制度.是临床医生完成对病人的转科、转院工作应遵循的系统规定,使病人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

转科制度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但必须告知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

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

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人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字,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人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人记录

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人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日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

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人后,转人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人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人医嘱时,临时医嘱未使用完的药品转出科室护士负责在当日退药处理。

病案要求,人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书写抢救记录及会诊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及首次病程记录,转科后由转人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人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

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人记录”应在病人转人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住院期间按转人科〔现科)的“转人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代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人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病案质控由转人科统一负责。

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人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转院制度

转院指征。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病人或病人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批准,主管医生准备好出院小结的复印件,方可转院(急诊转院电话报医务部备案,第二天补报医务部)。

病人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

病人转院应符合指征,病人情况未稳定或病人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导致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若病情不宜转院,而病人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按照《患者知情同意书》的要求,在《拒绝治疗或转院告知书》上签字。

转院应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并签字,向其交待注意事项、安排好病人交通。

转院时由科室联系120派出救护车运送病人.或家属安排车辆,但以病人安全为主。

经治医生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

病人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病人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

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部批准,病人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并签字。

医务部应经常对接收转院病人的医院相关科室进行沟通联,并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为好。

本制度是各级医生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为了给病人最好的治疗,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充分利用区域性医疗资源.每位医生必须认真阅读和全面掌握相关文件的内容,并且要严格遵守执行规程,科室各级医生要严格执行。

南宫市人民医院

___年___月

第四篇:

转科转院制度转科转院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

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

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

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

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

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第五篇:

转科转院制度郑州市金水区祭城镇卫生院

转科转院制度

一、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往他科治疗时,必须先请他科会诊(详见会诊制度),经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转科病人其病历要求按《河南省病历书写规范》执行,应有完整的请会诊医嘱和会诊记录。

三、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开具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按联系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室应派人陪护病人转入科,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有关情况,面交病历后方能离去。

五、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优先安排病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转入记录。

六、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科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

七、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

八、凡需转科病人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开出院,再重新办理人院手续住他科,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

九、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部或院长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

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医保、大病保险等病人转院须与医保办联系。

一、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可能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消除后再行转院,如患者或家属执意要求立即转院,须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二、转送病员要确保安全,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

重症病人转院,须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解决有关护送问题。

重症病人转院时应派送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三、转院时由主管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并办好有关手续,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十四、转院病人按出院病人处理。

五、烈性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2021年转科及转院制度

1.转科制度

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病案要求

1.5.1人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

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人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住院期间。

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

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

“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

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

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2转院制度

2.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确认接收医院有满足诊疗的条件和技术能够满足病人进一步医疗服务需求,征得同意后,主管医生准备好出院小结的副本,方可转院。

2.2病人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

病人转院应符合指征,病人情况未稳定或病人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导致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若病情不宜转院,而病人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按照《患者知情同意操作规程》的要求,在《危重患者转运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2.3转院应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向其交待注意事项、安排好病人交通。

转院时由科室联系急诊科派出救护车运送病人。

2.4根据病人情况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合格医生、护士负责转运。

经治医生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

病人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接诊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同意接收病人的相关记录、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病人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

到达接收医院后,双方医护人员进行病人病情等交接,并签名确认。

2.5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部批准,病人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2.6医务部负责对经常接收转院病人的医院条件进行评估,并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

第二篇:

转科转床及转院制度转床转科及转院制度

一、转床

(一)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床,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转床:

1、住院患者多,男女病床不均衡。

2、有特殊需要,如感染控制问题。

(二)治疗小组医师告知患者或其家属转床,并开医嘱。

(三)责任护士:

1、通知患者或其家属转床,并协助整理个人物品。

2、更改患者电脑信息,并经双人核对,确保信息正确。

二、转科

(一)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转科:

1、同专业科室,原则上不允许转科,遇特殊情况需转科的要报医教科审核,业务院长同意,方可转科。

2、重症医学科与普通病房之间。

3、入院后诊断改变,如以内科病入院,需外科治疗;其它科室转感染科治疗等等。

(二)转科程序:

1、治疗小组医师请转入科室会诊;

2、转入科室医师评估患者后,认为患者有转入治疗指征且转入科室有床位时,治疗小组医师开出转科医嘱;

(三)责任护士:

1、联系转入科室,确定转入时间,告知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2、结清患者在本病区的所有费用;

3、完成各种护理记录;

4、协助患者整理随身物品;

5、转运前评估患者,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携带患者所有医疗护理记录,与工人一起护送患者至转入科室。

如病情需要,医师与护士一起护送患者,确保转运途中患者的安全。

6、转入科室责任护士立即通知医生,与护送患者的护士进行病情、物品交接后立即评估患者,并记录评估结果。

7、患者病情及物品交接:

内容包括:

(1)患者身份核对、诊断、病情、治疗、护理措施、注意事项;

(2)目前用药、输液及滴速、穿刺周围有无渗漏、红肿;(3)查看全身皮肤,有无发红、皮疹、破损、褥疮、烫伤等;

(4)检查各种导管是否通畅及有无脱出,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状和量;(5)检查敷料包扎、渗出情况;(6)专科需特殊观察的内容及费用情况。

(四)转出科室在患者转出前完成所有的医疗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并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病人转入。

如由于转出科室没有及时完成记录或没有及时审核修改而导致的各种后果,由转出科室承担。

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生于患者转入后在班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生签名等。

三、转院

(一)转出医院

1、限于本院技术及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病人因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者;需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对不能诊治的病人,须转院诊治,由主管医师提出,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同意,特殊情况报请医务部或院总值班审批,(本院职工需医院医务科同意),严禁以转院名义推诿、遗弃患者。

2、患者转院应征得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主管医师应如实、充分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转院的必要性、可能发生的风险、转往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医患相关情况要如实记入病历,并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

同时为患者提供病情摘要,在转出时,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

患者拒绝转院者,必须作相关告知工作,详细讲解在本院的治疗方式,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加以签字确认。

3、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加速死亡者,一般应留院处置,等病情稳定或危险消除后再行转院;重病人转院准备好抢救药品、器械,保证途中安全。

如病情不稳定而患者或家属执意要求转院,须告知风险,并签字,在病历中留档。

4、未经科室和医院批准,病人家属、单位要求转院,按自动出院处理。

患者自动转院的,主管医师应提供病情摘要,将风险告之患者(代理人),并将告之内容及患者(代理人)签字如实记入病历。

患者(代理人)在病历中签署“自动出院、后果自负”,方可办理出院。

5、急重病人在征得转入医院同意后,可直接转院,但在3个工作日内需补办转院手续;

6、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等患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7、患者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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