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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docx

安全培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管理作业文件

文件编码:

GY01/F7.28.6

安全培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

F

编制部门:

安全环保处

编制人:

张 亮 霍理学

审核人:

董久生

批准人:

张宝增

 

2009-01-06批准2009-01-16实施

────────────────────────────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发布

安全培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

F

修改码:

0

文件编码:

GY01/F7.28.6

页码:

1/6

1范围

为规范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中油集团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GY01/F6.3《员工培训管理程序》,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油田公司各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职责、内容和要求,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2术语和简略语

2.1 本办法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2004、GB/T28001-2001和Q/SY1002.1-2007标准规定的术语。

2.2 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2.3 特种作业人员:

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2.4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2.4.1 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4.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2.4.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2.4.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2.4.5 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2.4.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2.4.7 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灌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2.4.8 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2.4.9 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2.4.10 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3 职责

3.1 劳动工资处为油田公司安全培训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根据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编制并下达油田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安全环保处负责提出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按照油田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所属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组织参加上级安全培训;制订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保证培训费用满足培训需求。

4 管理内容

4.1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及基层单位的行政正职领导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应参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培训,经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其中,涉海单位应取得国家安监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4.1.1 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4.1.2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1.3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持(换)证培训教育台帐”(GY01JL7.28.6-01)。

4.2 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监督人员,应参加安全管理资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监督资格证书。

其中,涉海单位应取得国家安监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颁发的安全管理安全资格证。

4.2.1 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4.2.2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2.3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持(换)证培训教育台帐”(GY01JL7.28.6-02)。

4.3 下列人员应参加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消防安全知识合格证。

4.3.1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4.3.2 从事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

4.3.3 从事电(气)焊操作的人员。

4.3.4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及基层单位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人员。

4.3.5 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4.4 油田公司勘探开发海域参与海上石油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经国家安监总局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海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的“海洋石油安全救、逃生知识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即(四小证、五小证)。

具体的取证要求是:

4.4.1 每次出海作业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出海30天以上的作业人员,需持有长期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证书”。

4.4.2 每次出海作业5~15天或一年内累计出海30天以内的作业人员,需持有短期“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证书”。

4.4.3 每次出海作业少于5天的作业人员,需持有临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证书”。

4.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4.5.1 持证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周期要求,参加复审培训,复审工作由原发证部门负责。

4.5.2 油田公司各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GY01JL7.28.6-03)。

4.6 新入厂员工应经过厂级、基层单位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6.1 公司各单位劳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并保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台帐”(GY01JL7.28.6-04)。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4.6.2 新入厂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厂级不少于16学时、基层单位级不少于32学时、班组级不少于24学时。

4.6.3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

b)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e)有关事故案例。

f)其它需培训的内容。

4.6.4 基层单位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6.5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d)有关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6.6 新入厂员工除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外,工作3个月后,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上岗操作。

4.6.7 对转岗、离岗6个月以后重新上岗的员工,应重新进行基层单位级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7 对外来参观、培训人员,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4.8 雇佣临时劳务工和其它临时进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应根据需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企业工作。

4.9 监督检查

4.9.1 各级培训管理部门应对重点安全培训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4.9.2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劳动工资处每年年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执行GY01/F7.28.3《HSE奖惩管理办法》。

5 更改

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 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6.1 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01/F6.3  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GY01/F7.28  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GY01/F7.28.3  HSE奖惩管理办法

6.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6.3 相关技术文件

《中油集团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6.4 实施证据和表单

GY01JL7.28.6-01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持(换)证培训教育台帐

GY01JL7.28.6-02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持(换)证培训教育台帐

GY01JL7.28.6-0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GY01JL7.28.6-04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持(换)证培训教育台帐

编码:

GY01JL7.28.6-01顺序号:

序号

姓名

单位(至基层)

职务

持证情况

培训组织部门

地方政府发证部门

取证时间

复审时间

编制人:

                验收人:

保存部门:

安全部门                                                   保存期:

2年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持(换)证培训教育台帐

编码:

GY01JL7.28.6-02顺序号:

序号

姓名

单位(至基层)

职务

持证情况

培训组织部门

地方政府发证部门

取证时间

复审时间

编制人:

               验收人:

 

保存部门:

安全部门                                                    保存期:

2年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编码:

GY01JL7.28.6-03顺序号:

序号

姓名

单位(基层)

工种

证书编号

持证情况

培训组织部门

地方政府发证部门

取证时间

复审时间

编制人:

                验收人:

保存部门:

安全部门                                                    保存期:

2年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编码:

GY01JL7.28.6-04顺序号:

序号

姓名

单位(基层)

三级教育结果情况(通过打√,未通过打×)

备注

厂(矿)级

基层单位级

班组级

编制人:

                  验收人:

保存部门:

劳资部门                                                    保存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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