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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

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

学业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发挥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对象

2014年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

三、考试项目和计分办法

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过程评价与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即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满分为20分,现场考试成绩满分为80分,总分100分。

(一)平时成绩

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是学生平时体育课、其他校内体育活动(包括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阳光体育运动等)评定成绩。

体育课出勤、体育课表现、其他体育活动的出勤和表现分值比例为4:

8:

8。

学生成绩分配比例为优30%,良40%,合格30%。

平时成绩评定在县(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试前由学校组织实施,县(区)统考前完成。

县(区)要对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要对学校进行检查。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评定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并向学生公开公布。

体育教师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成绩如实进行评定,所评成绩应经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校内显要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各项成绩的原始材料由学校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各县(区)对考试的公开公平负全责。

(二)现场考试成绩

1.考试项目:

2014年体育与健康考试男、女生各进行2个项目的测试。

其中必测项目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选测项目为立定跳远或掷实心球。

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在进行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之前,进行身高标准体重和肺活量体重指数两项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2.成绩评定: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30分,立定跳远或掷实心球30分。

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完成。

身高标准体重1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10分。

由学校负责组织完成。

完成后当天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同时上报县(区)教育局。

3.场地器械和考试规则:

(1)身高标准体重:

采用“身高体重测试仪”测试体重。

每人测试一次。

考生要脱去外衣、帽,安静站立于体重计中央。

测量数值,以公斤为单位,计至小数点后一位,以下四舍五入。

(2)肺活量体重指数:

采用“肺活量体重测试仪”测试肺活量。

考生手持吹气口嘴,面对肺活量计站立,以中等速度和力度尽全力吹气。

测试中不得中途二次吸气。

重复2次,记下每次的数据,以最高数据为肺活量数。

测试时,要求全校学生集中测试,不得单独对个别学生测试。

(3)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考试的场地应在封闭的、有6条以上环形跑道的400米田径场上进行。

每组考生人数15人;当最后一组考生人数不足15人时,考务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排最后两组考生。

考生应采用站立式起跑,弧形起跑线出发,起跑口令发出前越过起跑线、跑程中踏进跑道左侧跑道线,跑程中推、拉、阻挡他人、由他人带跑均为犯规。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犯规现象,考试成绩无效,该项考试无成绩。

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成绩测试使用仪器进行。

(4)立定跳远:

使用立定跳远测试仪进行测试,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

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每名考生连续跳三次,以最远一次有效成绩计分。

如三次都犯规,则该项目成绩计为零分。

(5)掷实心球:

20米长、5米宽的平地。

若多块,组织实施时,要有安全的有效距离,保证人员安全。

起掷线清楚,地面平坦,硬度适中。

使用2kg重胶皮实心球测试。

在掷实心球区划一条白线作为起掷线,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掷球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将球经头顶掷向前方。

如采用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姿势,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踩起掷线。

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每名考生连续掷三次,以最远一次有效成绩计分。

如三次均犯规,该项目成绩计为零分。

4.评分标准:

(见附件1)

5.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由各县(区)教育局于4月底前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场要求

1.各县(区)3000名左右考生设立1个考场,统一组织本县(区)初中毕业生进行体育与健康考试,市直学校的初中毕业生随滨城区参加考试,北海新区的初中毕业生随无棣县参加考试。

2.各县(区)教育局要配齐体育与健康考试器材,为体育与健康考试顺利进行提供基本保障,原则上取消手工操作计分程序。

要加强考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严格实行先培训后上岗,要增强考务人员的原则性与责任感,提高他们对体育与健康考试技术标准的掌握和执行的水平。

3.各考场要设监考员、考生、带队人员休息处,考生询问处、饮水处、考生禁止携带的物品存放处、自行车存放处等,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4.各考场要制作并张贴宣传教育标语和有关考试场地、医疗站、厕所等平面图及路标,考试项目的各个场地及检录地点应有明显标志。

5.各考场要准备好考试所需的体育器材、音响、电源线路、电动计时仪、电子测距仪等设施。

有条件的考场,可在体育与健康考试场地安装电子摄像设备,对没有使用电子设备监考的项目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6.各考场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事件的防控和处置预案,确保做好安全工作。

五、免考与缓考

由于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特殊性,允许学生申请免考。

在现场考试时,允许学生申请缓考。

(一)免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或其他疾病的,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向学校申请免试。

学校审核后将申请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县(区)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2.经审核属实,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满分计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的60%计分。

3.申请免考需提供的材料:

《2014年滨州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免(缓)考申请表》(附件4)、残疾证、病历和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二)缓考

1.现场考试1小时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以及女生生理周期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突发伤病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初中学校为考生办理缓考手续。

缓考仅限一次,考前申请缓考的考生不得选择单项缓考;考试过程中突发伤病的考生可单项申请缓考未考项目。

2.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14年滨州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免(缓)考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病历和县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须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报送县(区)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考生考试过程中申请缓考,需在考点填写《2014年滨州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免(缓)考申请表》,由学校领队、监考员签字,报考点主考同意,报县(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3.缓考时间为一周,具体补考时间和地点由县(区)教育局安排,县(区)教育局并将考试安排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4年滨州市初中毕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福兴

成员:

郭力王学勇吴新本李云涛高峰张金明

《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会同体卫艺科制定,报市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考试工作由体卫艺科(股)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将在各县(区)组织体育与健康考试期间向各考点派出检查员。

各县(区)要根据考生数量合理设置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点,科学周密编排《体育与健康考试秩序册》。

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考试,半天内完成。

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监督2人,考务、监考员若干人。

配备专职医护、保卫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护药品、应急车辆。

所有考点均要封闭管理,考试期间,做到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未经批准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七、其他事项

1.外地回我市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要参加各县(区)组织的统一体育与健康考试,平时成绩记合格(15分)。

2.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应通过学校立即向考务组反映,以便核实。

体育与健康考试是一次性考试,没有补考。

无故不参加规定时间考试的学生,不再安排补考,考试成绩记0分。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遵守纪律、违反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徇私舞弊者,要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帮助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并取消考试成绩。

涉及其他人员的,一律将情况通报给其所在单位。

涉及教师的,教师本年度不得评优,并通报批评。

各县(区)要将本县(区)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和考试秩序册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考试结束后,数据立即上报市教育局。

5个工作日内上报汇总成绩。

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3188773

投诉信箱:

sdbzszjm@

附件:

1.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评分标准

2.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须知

3.监考队伍的组成及监考人员的职责

4.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免(缓)考申请表

5.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汇总表

6.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缓考汇总表

7.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报名表

8.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成绩单

 

附件1:

滨州市201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分值

男子

女子

1000米(分秒)

立定跳远(米)

实心球(米)

800米(分秒)

立定跳远(米)

实心球(米)

30

3′33〞以下

2.34以上

10.0以上

3′26〞以下

1.95以上

7.8以上

29

3'37"

2.31

9.5

3'28"

1.92

7.6

28

3'41"

2.28

9.0

3'31"

1.89

7.4

27

3'45"

2.24

8.6

3'34"

1.85

7.2

26

3'49"

2.21

8.3

3'37"

1.82

7.0

25

3'53"

2.18

8.0

3'41"

1.79

6.8

24

3'57"

2.14

7.8

3'45"

1.75

6.6

23

4'01"

2.11

7.6

3'49"

1.72

6.4

22

4'05"

2.08

7.4

3'53"

1.69

6.2

21

4'09"

2.04

7.2

3'57"

1.65

6.0

20

4'14"

2.01

7.0

4'02"

1.61

5.9

19

4'19"

1.98

6.8

4'07"

1.59

5.8

18

4'24"

1.94

6.6

4'12"

1.55

5.7

17

4'29"

1.91

6.4

4'17"

1.52

5.6

16

4'34"

1.88

6.2

4'22"

1.49

5.5

15

4'44"

1.84

6.0

4'29"

1.45

5.4

14

4'54"

1.81

5.8

4'36"

1.42

5.3

13

5'05"

1.78

5.6

4'43"

1.39

5.2

12

5′05〞以上

1.74以下

5.4以下

4′44〞以上

1.35以下

5.1以下

附件2:

2014年滨州市初中学业体育与健康

考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15分钟进行检录。

检录后,由引导员分组引进考场,先进行立定跳远或掷实心球考试,再进行800米、1000米考试,每个考生的全部考试在半天内完成。

如考生错过自己应参加测试的顺序或轮次,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佩戴规定的号码参加考试(由县(区)统一为学校制作,布质,白底红字,22cm×30cm,上三分之一为学校名称,下三分之二为考生号码)。

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应穿着运动装、运动鞋,但鞋底不得有铁钉、胶钉或塑料钉。

考生要注意安全,自备饮水,考试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三、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卫生,禁止带手机、小灵通入场,不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违纪者以扰乱考场处理。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取消全部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

四、考生按规定必须参加常规体格检查,如果体检不合格,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应持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免考,一律不得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

五、考生如发现考试成绩有误时,应当场通过学校领队向考点管理人员提出,以便及时处理。

六、考生须自觉遵循体育与健康考试规则,知晓评分标准。

附件3:

监考队伍的组成及监考人员的职责

1.各县(区)考试监考队的组成人员由县(区)教育局统一抽调,不得聘请本县初中教师担任监考员。

2.每个考场设主考1人,副主考1人,纪检员1人以上,考务员2人以上,监考员若干。

监考员应临时抽签分组和上岗。

3.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对考生一视同仁,做到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4.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5.考试前监考负责人要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

监考人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

6.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检录员提前30分钟),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考点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严禁开启,不准私自与外界联系,不允许离岗、串岗。

7.检录组在开考前30分钟与当日半天内参加考试的全部学校取得联系,确保考试能按时开始。

检录长召集临考学校考生在指定地点集合,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8.考前,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9.每组别考试完成后,监考员当场宣布测试成绩。

10.登记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监考人员应会同主考(副主考或纪检员)和考生本人用红色笔进行更正,并分别签名。

11.考试完毕后,检录组长应将考生成绩登记表进行检查,无误后,装袋密封交考场考务组保管。

每个学校考生考试完毕,考务人员立即将考生成绩登记表交县(区)教育局主管部门。

附件4:

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

免(缓)考申请表

姓名

班级

出生

年月

 

性别

考试号

学籍号

家长

签名

班主任

签 名

体育教师

签  名

原因

(附病历、县以上医院医务证明及相关材料)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

教育局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考试过程中因意外伤病申请缓考的考生,由学校领队、监考员、考点主考分别在学校意见栏内签字,并注明身份。

附件5:

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汇总表

           县(区)(盖章)

序号

学  校

考生号

姓 名

备 注

附件6:

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缓考汇总表

           县(区)(盖章)

序号

学  校

考生号

姓 名

备 注

附件7:

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报名表

学校:

考生姓名

 

性别

 

班级

 

初中学籍号

 

参加考试项目

必考项目

选考项目(两项任选一项)

男子1000米

女子800米

立定跳远

掷实心球

 

 

 

 

 

 

 

 

考生

和家长

特别

确认

1.考生是否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2.如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到医院作进一步确诊?

3.该考生是否需要申请免考?

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

意见

 

备注:

1.考生请在自己选报项目栏内划“√”,项目一旦确认上报,不得更改。

2.本表由学校留存备查。

附件8:

2014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成绩单

组别:

监考员:

检录组长:

学校

考试号

姓名

1000米

800米

立定跳远

实心球

备注

成绩

得分

成绩

得分

成绩

得分

成绩

得分

 

滨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3月31日印发

校对:

张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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